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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范;电力业扩;管理措施
前言
电力业扩报装工作是客户和电力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首要环节,存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工作原则同时,进一步加强业扩报装规范管理,确保业扩报装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作,进一步简化用电手续,强化工程管理,缩短业扩报装周期,规范业扩报装工作程序和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供电企业良好形象。
1 为打造规范、高效、有序的业扩报装工作环境,提升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
公司狠抓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在业扩 程工作流程、报装时限、收费标准、“三不指定” 下功夫。一是明晰职责及权限,加大制度和执干于力建没,优化内部业务流程,严实“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对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报装工程设计及审图、工程验收及结算、《供用电合同》签订、物资设备采购、装表接电及用电报装资料与统计报表管理等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强化报装时限,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提高报装时限管理效率,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三是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收费,明码实价、有偿服务、规范运作。四是严实“三不指定”,让客户自由选择设计、施工、供货单位,营造“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业扩环境;同时强化管理,确保业扩效益。五是严查违反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内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
2 全面执行、依法依规操作。积极引入市场竞争。实现业扩工程市场化、规范化管理
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由客户自由选择资质合格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未经客户委托或同意,供电公司不得指定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而采取由客户自主选择的方式。由原先的垄断或半垄断的状态,过渡到全面开放的状态,引进竞争机制,规范了业扩工程市场,最大程度计利于电力客户。
3 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提高工作效率
改变观念,营造发策、基建、生产部门围绕电力营销转,电力营销同绕电力客户转,以业扩工程报装为龙头的服务体系。建立客户经理负责制度,实行“一对一”服务,为电力客户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提高客户经理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客户经理从现场勘察、设计审核、丁程验收、供用电合同签订、送电全过程服务,负责业扩工程报装的进度,根据业扩工程报装的服务承诺条款严格执行。这样解决了电力客户办理业扩报装难、业扩工程服务承诺不到位等问题,解决了业扩报装多引起的工程管理混乱问题,有效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业扩报装工作效率。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公司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抓住重点、严肃执纪。
一是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T作机制,将业扩报装工程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效能责任考核。重点抓考核监督,务实环
节,注重结果,问责问廉。二是强化问效管理,对已完工工程实行问效监察,查质量、查安全,查效益,查客户满意度,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问责,严格追究。三是规范服务流程,优化供电设计方案,减少客户投资。四是加大审计力度,狠抓现场审计、库存物质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重点审计工程材料流向,领用材料是否与工程实体相符,库存物质是否与账面相符;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等劣质产品流人电网工程,是否存在内部材料变卖和挪作他用,谋取私利的行为;足否存在高估工程量,套取资金等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五是严肃执纪。该公司出台《业扩报装工程管理和考核办法》,对业扩报装工程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而成企业损失的;对和私揽工程,在公司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因工程质量、乱收费等引起客户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将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4 规范业扩报装工程管理
明确业扩报装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限,以“短(缩短时限)、平(平等议价)、快(快速反应)、稳(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式,促进客户工程早完工、早送电、早产生效益。规范现场勘察,业扩工程受理后,由客户自由选择电力客户经理或由公司委派。根据客户容量,3000kVA以下由客户经理独立勘察,3000kVA及以上由客服经理牵头的供方小组成员协同勘察。根据接入线路开放容量、客户近期用电需求及远景用电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的供电方案。规范设计审查,每周由客户经理牵头组织召开设计图纸评审例会,严格按照供电方案评审设计图纸,保证设计的正确性、完整性、可行性,为电力客户把好设计审查关。规范中间检查,由客户经理根据业扩工程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间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为今后竣工验收打下良好基础,为电力客户把好设备施工关。规范供用电合同签订,完善供用电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制定供用电合同会签单,由客户经理将合同拟定内容由会签单形式流转,减少合同传递审批环节,进一步完善供用电合同资产分界点的描述,使合同内资产分界范围与接收范围一致 产权分解示意图由现场照片代替原平面图,使得资产分界点更直观,便于电力客户明确。规范工程验收及设备送电,根据客户的竣工报验申请,由客户经理及时组织进行设备验收,加强对竣工资料管理,由客户经理对报竣工客户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第一道关口把关,南用检人员对客户经理提交的竣丁资料进行第二道关口把关,做到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客户按期验收、送电用检人员及时录入用榆资料。
5 建立常态化例会制度
为了有效协调、整合、利用营销专业资源,及时响应满足社会和客户对电力及服务的需求,营销专业建立常用态化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营销业扩工作例会,固定参会人员,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提高审批流转速率。成立供电方案评审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参加业扩
例会,通过集巾审批供电方案,共同协商解决业扩工程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等来达到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工作流转,并对每次会议内容形成纪要。每天组织召开客户经理工作早会,对昨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工程项目进度汇报,对勘察情况进行汇总,对难于解决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相关人员。对本日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协调本日工作开展,确保本日计划工作执行到位,确保客户业扩工程报装进度。
结束语
电力业扩报装是一个长期、艰苦的工作,根据电力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不断地完善业扩报装流程及相关制度,需要各部门、单位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和大力支持。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能更好地开拓电力市场,更好的树立电力企业的形象,为电力企业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一定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更好的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业扩市场的竞争和选择公平自由、业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一流、市场各方的利益和效率和谐共赢的目标,实现业扩完全按照“三不指定”要求运作,真正做到“客户满意、政府放心”。
参考文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电力作为重要的基础资源,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打造“双百”城市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电力主网框架和配网逐步完善,极大地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但是,我区依然存在电网结构相对薄弱、安全可靠性较差、变电容量不足等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区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对电网的供电能力及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的制约性已十分突出,加大重点电力工程建设力度,实现供电能力扩容升级,构建长远的供电构架已迫在眉睫。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力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加快电力项目建设进程,提高电力保障能力,确保电力能够稳定、高效、快捷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力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电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供电、发改、建设、国土、规划、林业、经委、商务及各镇、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要有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电力建设工作的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同促进电力建设快速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电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区电力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和考核工作,制定电力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掌握电力工程建设动态,做好电力建设工作的资料整理、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负责整理、反馈各成员单位在电力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召开电力建设协调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电力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编制电力建设工作快讯,有效宣传电力相关政策、法律,及时通报电力建设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区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将电力建设规划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电力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电力建设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将电力建设项目纳入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加快电力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和《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协助供电部门办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手续。
(三)规划局:负责电力建设与城市规划相衔接,配合电力部门确定电力建设的区域分布和定位,超前选定变电站位置及线路走廊,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变电设施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负责电网工程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料备案,在收到供电部门项目选址和线路走廊申请后,立即组织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规划选址意向性协议或承诺函。对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审查通过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选址不当、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或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配合供电部门重新选址。
(四)国土资源局:负责将电力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电力建设项目用地;负责审查电力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在收到供电部门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申请后,立即组织现场踏勘,对符合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预审;电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办理和转报;用地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使用证;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征地及补偿等工作。协助供电部门到上级相关部门办理电力建设项目用地等报批手续。
(五)建设局:承担旧城区电力项目的实施与协调。负责电力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分别在收到项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协助供电部门办理电网建设项目选址报批手续。
(六)林业局:负责电力项目使用林地的初审,在收到供电部门变电站建设及线路走廊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电力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上级部门进行会审;收到电力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协助供电部门完成组件资料的填写与审核,报送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协助供电部门协调项目建设中的林地征用、林木砍伐及补偿等工作。
(七)水务局:负责协调城市水利工程中的用电事宜。协助供电部门做好引黄工程中变电站的修建和其它水利工程中涉及电力项目的建设。
(八)区经委:负责电力建设规划的指导和工业企业的电力调度,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
(九)供电局:负责全区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和电网建设项目的落实与具体实施,并配合城市规划部门编制电力专项规划,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上报年度电力建设与改造计划;负责按要求完成电力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所需的各类支持性文件,并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电力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按时完工。
(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铜川镇、罕台镇、泊江海子镇:分别承担铁西新区、装备制造基地及各镇所属辖区内的电力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电力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对符合核准(审批)条件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核准批复工作;负责按政策出台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标准,减免相关行政收费,不能减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负责征地、拆迁、补偿等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电力建设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变电站和电力线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抢种”,及无理阻挠干扰电网建设施工的,要限期处理。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保障和促进电力建设的顺利实施是适应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造福广大人民的关键因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电网建设各项工作。
(一)建立高效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市电业局形成电力工作年度高层对接会议制度和月例会制度,对电力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电力重点项目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二)开辟电力建设“绿色通道”。各镇、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要认真按照职责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及支持性文件,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加强对电力建设的支持配合力度,要积极协助电力部门解决变电站、输电线路走廊的规划选址及土地的征用、清障、青赔、交叉跨越等问题;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走廊保护工作,妥善做好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处理等工作。
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简称“三电”设施)安全。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现就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关系国计民生。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盗窃破坏及外力损坏“三电”设施案件时有发生,被盗“三电”设施的销赃渠道仍然较为畅通,给我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带来严峻挑战,2月24日,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1]6号)4月20日市公安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渝公发[2011]291号)对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三电”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保障“三电”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县上成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综治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资局、工商局、市政园林局、文广新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视台等14个单位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联席会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有关决定,承办联席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统筹研究全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分析研究“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谁负责”原则,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重点打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以及制售传播窃电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开展治安监管,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不定期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广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建设。会同国资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组织对“三电”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法大检查,加强对“三电”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三电”设施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县综治办:负责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创建“平安活动内容进行考评。严格考核奖惩。
会同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县发改委:负责根据联席会议的布置。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县经信委:负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能,组织电力行业开展护线宣传工作。切实履行并加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外力损坏“三电”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
对被监管企业安全防范不力,县国资局:负责加强对县属国有重点企业中的电力、通信企业的监管工作。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的电力、通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引导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县商务局:负责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市场布局及对网点开展常态化监管和市场整治。加强备案经营管理,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开展清理整治,将无备案、无照经营及违法收购“三电”设施作为整治重点。配合公安部门建立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
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县市政园林局: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县城规划区内的路灯及线路设施管理和维护,加大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电灯线路损坏的查处力度。
对不符合收购站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加强日常监管,县工商局:负责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市场准入。会同公安、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商务局查处取缔无照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行为。
开展安全保护工作,县文广新局、电视台:负责指导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广播电视网络及设施的安全。及时上报涉及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破获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重大案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的资源优势,开展“三电”宣传工作,制作播放“三电”安全保护专题节目。加强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外力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
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县“三电”企事业单位:负责检查。加强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和工程劳务外包施工队伍监管,坚决遏制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案件的发生。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保卫机构建设,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实施重点保护。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切实做好处突应急工作准备。组织开展线路、设施巡护工作,加强“三电”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大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治安防范漏洞,为“三电”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防止案件反弹。要滚动排查并挂牌整治一批盗窃破坏案件高发、窃电问题突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的重点地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限期完成督办整治任务。要建立完善乡镇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以及制售传播窃电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现行案件,要如实立案,及时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办案,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四、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
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三电”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内部人员教育管理和工程劳务外包施工队伍监管,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企业内部人员和线路代维、工程外包施工人员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案件的发生。要实行“三电”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与“三电”工程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要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力度,因地制宜开展重要“三电”设施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网,积极推进电信光缆“光进铜退”要加大力量投入,加强案件多发线路、时段的巡护防控。三电”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按照国务院令第421号规定,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实施重点保护,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切实做好处突应急工作准备。公安机关和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三电”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督促“三电”企事业单位加强治安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坚决扭转一些单位工作弱化的被动局面。
[关键词]农电 作业 组织 专业化 管理
[中图分类号]TM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3-0083-01
从2000年我投身于农电工作至今,在这10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在柳树、三河尖、汪棚供电所工作,对于农电的管理工作我有以下的几点看法:
一、专业化管理提高了农电管理和服务水平
从村电工收编到两改一同价,打破了以前管理的混乱局面,到现在的专业化管理,使供电所的管理向规范化、专责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改变了以前供电所职责不统一,管理的随意性,以及过去农电员工“有事就干、无事空转”的状态,使大家“人人奔着目标干、个个围着计划转”。凡事做到有计划、有标准、有奖惩,大大减少了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形成了“专业有分工、工作有记录、成绩凭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了各个环节既相互独立、相互约束,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提高了农电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农网改造的盲点造成了限制农电发展的瓶颈
众所周知从1999年农网改造工作总共开展了三期网改工作,当时的目标是按农村电力发展5~10年的标准来规划的,对于此三期的农村电网改造中的第一期改造村,由于当时的资金不足、经验不足等等原因,如今大多村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群众负荷发展的要求,线路的线径细、台区容量不足,设备老化等等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以上的因素,导致电力质量不达标,群众购买的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更由于电压以及功率因数过低,线路损耗大,这些都造成电力企业营销方面的损失。并且我县的农网改造因为资金方面的限制,在此三期网改中虽然全面改造了全县的行政村,但是对于全县的10KV主网架投资甚少,大多乡的主干线路架设时间都在20年以上。在这20年之中,我县的群众用电负荷又在急剧增长,造成群众用不上优质电,供电企业有电卖不出。对于汪棚乡来说,月平均供电量在120万千瓦时左右,但10KV主干线架设于1986年,首端为LJ-50导线,中后侧为LGJ-35-25-16导线,前侧断线接头达一百多处,主干线路首端至尾端长达三十公里左右。由于线路严重超半径,加之运行时间过久,所载负荷过重,经常出现断线、不明原因速断等故障。影响线路安全、可靠的供电。限制了供电企业的发展。因此我认为对主网架以及配电设备的更新改造是促进农电发展主要手段。
三、解决技术断层,提高供电所职工技术水平
通过我对工作过的三个供电所的了解,以及平时与其他兄弟所的交流发现,如今大多供电所都出现了技术断层问题,每个供电所真正在技术方面的熟练工少之又少,年轻人有的不愿意学,有的想学又没人教的问题很突出。一般检修可以用的也只有那几个人,大多熟练工年纪都偏大,且面临退休。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以后供电所在施工、维修方面无人可用绝对不是杞人忧天。通过2006年电业局派我到南阳电校去参加供电所长培训,感觉豫北发达地区对职工以及复员军人的培训力度很大,投入也很多。我们局虽然在实力上无法和豫北地区电业局比,但对基层农电工的培训工作上还应加大力度,不仅在理论学习上要围绕农电工作,并且对职工的实际操作方面也应下大功夫,将职工培训与收入挂钩,防止流于形式。
四、对专业化管理的建议
(一)人员分工要采取以人为本的科学搭配方式
根据农电员工的年龄、体力等情况区别对待,对没有充沛的体力,不能胜任重体力活工作的农电员工,将其安排在供电所营业管理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供电所安全生产班的人员搭配上,应根据个人意向,双向选择体质好、年纪轻、技术好、能够连续作战的同志挑起重担,在分工上全方位考虑人员素质的综合化、工作量大小合理化、相互关系融洽化,确保日常工作不脱节。
(二)打破农村供电所人员和村电工性质界限
根据岗位特点,把有特长、业绩优的同志安排在管理岗位上,将安全管理、文明生产、优质服务、营销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列为常态考核机制,布置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有检查、有考核,使农电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扯皮现象减少。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为确保农电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乡成立农电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供电所所长任副组长,乡安办、乡国土办、乡住建办、各联村干部为成员。各村应成立以村主任任组长,村委委员及该村的农电协管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村、社及单位的农电工作。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1、用电单位订立用电公约,按电力法规结合用电公约处理违章用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乡与村、村与社、社与用户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明确责任,公开电价,抄见透明,杜绝人情电和偷漏电事件的发生。对偷窃电行为,一经发现,要多方配合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确保供用电秩序稳定正常。
3、村社干部要负责督查农电协管员安全工作情况,要利用会议、集会等场合普及宣传、讲解、培训安全用电常识,做到家户喻晓。对当月11日前未按及时上介电费的用户和用电单位,供电部门拉闸限电,及时控制欠费金额增大,同时依法追收违约金。村社干部及农电协管员要积极主动协助供电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
4、抄表到位、具实,不估抄、不漏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几率。
5、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适时启用。
三、及时排查,确保安全
1、2014年3月1日起至4月底,各用电单位要主动牵头,供电部门督促,对管辖范围内的供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不合格设备、设施、线路隐患、安全隐患要按责任及时整治。对涉及经济投入方面的项目要用“一事一议”办法筹集解决,安全隐患治理,“宁可提(钱)买平安,切莫事后买教训”。对街道已改的农电线路要根据房屋改造情况及时达标完善,对达不到安全供电要求的,供电部门要依法中止供电,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疏于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强化宣传。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触电急救等知识,牢固树立“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钱”的商品意识。
3、严格春秋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电力部门一年一度的电力设施、设备年检工作,各村社、用户积极支持配合按规定彻底清除高、低压线路障碍,确保线路运行安全、畅通。
4、凡在管辖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必须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查清原因,科学合理,组织抢救,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5、严禁“三线混架”,特别是街道对违章架设的,由供电部门牵头,乡安办与村(居)委会联合依法。
6、对街道、乡村公路两侧及涉及线路下建修房屋用户,要经乡安办、乡国土、乡住建、乡供电营业所到现场勘察联合办公确定方案,严格按安规要求放线,留足线路安全通道,并由供电部门拿出规划,确保电力施工畅通。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建筑要深刻吸取2011年红旗村“8.11”、2013年洛坪村“2.19”两次触电伤、亡事故教训,国土不得审批手续。对达不到安全供电条件的用户,供电部门不得办理用电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