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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时间: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2、注册会计师。
报名条件:具有专业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考试内容:专业阶段考试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3、特许金融分析师。
报名条件:基本要求为大学毕业。
考试内容:考试分为三个等级,知识领域包括道德和专业准则、量化方法、经济学、财务报告及分析、证券投资等。
考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每年6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第二级第三级考试每年均于6月同时举行一次。
4、中国精算师。
报名条件: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报考准精算师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精算师需要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考试内容:精算理论和技能,考试要求以精算实务为主,设计财务会计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保险法规等。
考试时间:每年春季、秋季两次。
5、一级建筑师。
报名条件:每年对专业、学历和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都有详细的要求,例如: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为2年,建筑学学士毕业的为3年,等等。
考试内容:《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设计》等9科。
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
6、一级建造师。
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③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④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⑤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考试内容: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管理项目、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管理与实务等。
7、执业医师。
报考条件: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另外,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或者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也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的医学方向考试内容有变化。
考试时间:实践技能考试一般在每年7月,综台笔试一般在每年9月。
8、教师资格证。
考试内容:自2015年起.教师资格证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考察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学科教育知识和能力.采用机考+笔试+面试的形式。
考试时间:统考后,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
9、人力资源管理。
报考条件: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报考条件各不相同,一般要求有从业经验。
考试内容:考核技术知识和技能操作。涉及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考试时间:每年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
10、心理咨询师。
报考条件:心理咨询师分为一、二、三级.报考标准条件不同:一般要求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专业的教育背景。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力图通过创新培养机制、强化实践教学和优化教师队伍等方式,推动我国法学教育整体转向和全面转型。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以此为契机,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和理工院校的自身特色,认真思考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尽力从法律职业培养角度,从法律思维养成和法学方法训练上,不断挖掘培养对象的职业发展潜力,以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务、企业法务等复合型、应用型职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打造自己的法学人才培育优势。
关键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6)01010406
在高校综合性发展模式下,多数理工院校成为“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以下称“理工院校”),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专业成为其作为综合性大学的重要学科支撑。但理工院校法学人才培养,与政法类院校和传统综合性大学相比,在培养经验、师资水平、图书资料、学术积淀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法学专业知识培训存在缺憾。但法律工作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会阅历、社会经验;法律职业者的知识需求,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跨学科的专业知识。且随着科技发展、社会分工细化,相关专业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频繁,这使得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掌握法学基础知识,还要对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新兴科学技术知识也能把握。“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浓厚的理工学科背景,容易为其特色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背景支持,为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务、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提供学科支撑,容易形成自己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育优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更为理工类院校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要求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简介
199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就强调法律培养的职业性、专业化,将其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法律从业人员通过专门系统的培训,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形成独特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信念。且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整器,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纠纷的解决不能单靠法律知识,更需要相关领域的学科知识[1]。即法律职业对法律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单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更要求社会化;既有着后天训练得来的法律理性判断[2],也有着对更多领域知识的掌握,凭借丰富的社会经验、社会阅历,自由驾驭法律运用,实现法律规范的规范目的和规范价值。但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严重[3],法科学生的培养过于强调理论性、主张原理研究,忽略司法实务中的法律现象;有关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教育教学制度,也由于实施条件不足等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虚置” [4],教育、培训效果并不明显。有鉴于此,2011年12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年-202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从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层面,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做出整体战略性部署,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以解决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与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的状态,在尊重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性需求的基础上,培养具有法学知识认知、实践能力操作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5],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要求
法律职业是一种在经过专门法律训练后、具备娴熟法律技能、具有基本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所从事的工作[6]。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向上强调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性。如何理解该“卓越性”?从字面意义看,“卓越”意指“杰出”、“突出”、“非同一般”。法律学科作为一社会学科,法律本身的知识架构虽然相对独立,但其对应的社会现象却是纷繁复杂、非孤立存在。如金融业务、专利发明、证券业务、法医学、高科技开发和涉外等法律业务,都要求既通法律业务又懂其他专业知识,但能胜任这些跨专业法律业务的法律工作者却极少。也就是说,法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会阅历、社会经验。目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较注重法律知识的通晓而不注重其他专业知识的灌输;加之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较弱,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无所适从。所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在尊重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性需求的基础上,强调法学专业学科知识掌握基础上的学科交叉,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既掌握法学专业课程本身的知识,也了解与法律事务相关联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工学、理学等领域的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技能,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在内的法律操作技术;富于法律人的法律理念、伦理修养[7],拥有法律正义感、职业伦理观念、法律担当精神和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意识,展示出较强的法律职业发展潜力,能够在未来社会中妥善处置不断涌现的各种社会纷争,以较强法律实践运用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复合性和职业性。
二、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一)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背景支持
“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其深厚的理工优势、科技特色和管理学背景,有着工程学、工学、理学和经济、管理类学科的资源优势,加之注重实验教学,强调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培养,顺应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应用性、职业性的培养需求。若能有效弥补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办学氛围不足的缺憾,积极借助理工院校实践性强的培养特色,以规范化操作的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以高校与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互聘制度、互训模式,从锻炼校内教师实践运用能力和提升校外教师理论功底的角度,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并落实法学实训教学环节,随时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提供操作平台,定将为单一模式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更为广阔的领域。理工院校的科技背景、实验特色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背景支持。
(二)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
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可以考虑其理工优势、科技特色,将法律人才的培养与科技服务、企业管理、基层事务处理有效结合起来,借助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法律+管理”、“法律+经济”、“法律+科技”等模式优化课程体系,以法律外部知识供给拓宽专业面,打牢专业适用基础,培养专业适应能力,在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课程结构优化等方面整体优化、提高素质、提升适应力和竞争力,注重“复合人才的专业素养、通识教育、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8],形成自己的学科培养优势。
具体而言,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卓越性、复合性,可围绕“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这一核心,利用“以工为主”的综合性院校学科部门齐全的特点,根据理工院校法学专业规模大小、办学特点,按照“基层法务实验班”、“企业法务实验班”、“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等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侧重于知识产权法、建筑法、交通法、企业法等专业方向,“面向科技、面向行业、面向基层”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成为既通法律又懂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的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实现“法律”与“科技”、“法律”与“管理”的融通,以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模式,满足社会、市场对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多样
理工院校“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使“科技类”法律人才培养成为理工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而如何培养“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各理工院校都有自己的模式选择。如有的学校采用“法学专业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模式,要求法律专业学生选修理工类、经管类专业的公共选修课。这种培养模式虽然扩大了法学学生的知识面,却无法对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科知识进行全面系统掌握。有的学校采用“科技+法学”本科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要求理工类本科学生在主修科技专业课程的同时,以“2+2模式”在三、四年级或从第二学年下学期开始,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由于辅修课程多半利用晚上、双休日时间授课,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内容和要求都比较简单,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都在四年的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习时间较为仓促,无法保证其学习质量,法律知识体系化掌握和法律技能培养受到影响。由此,有的学校采用“科技+法学”本硕连读的培养模式,设置“科技+法学”试验班,将“科技”与“法学”两个专业结合起来,用“3+3”或“4+2”的时间完成一个科技类本科专业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习,获得科技专业本科学位和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如让本硕连读的学生,头3年完成建筑、计算机、管理、会计等本专业课程学习,第4年在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的同时,进入法律硕士课程的系统学习,第5年完成法律硕士课程,第6年完成法律硕士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这种模式,可以让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法学专业知识,但也因此冲击法学本科、研究生的招生名额、招生规模;且因为跨专业的本硕连读,需要理工专业与法学专业的相互配合,有些事宜需要不断调和、甚至要工科专业做出让步才行。当然,也有学校依托知识产权研究所、环境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法与管理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进行“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但这种培养多从研究型角度进行,法律的操作性、应用性不足[9]。
理工院校结合自身学科优势的法律人才培养,虽类型多样,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相应瑕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使理工院校“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培养优势得以凸显,也对该卓越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要求。笔者以为,在法科学生大类培养的基础上,根据理工院校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按照“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等实验班的模式,制定专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特色课程,强化实践训练,让学生系统掌握交叉学科课程,以通识教育的视角把握科技活动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既强调学科领域的交叉、又注意学科彼此的系统与完整,不失为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下面笔者将就如何设置法务实验班,如何培养科技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进行具体分析。
三、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具体思路
(一)依循理工院校学科优势设置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如前文所述,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可根据院校法学专业规模大小、办学特点,“面向科技、面向行业、面向基层”的培养。这实际上也是从理工院校的自身学科发展要求出发考虑的。由于理工院校,特别是地方理工院校招录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学校所在地区域,学生就业选择多半为回家乡或到家乡附近地域,环境适应较快,往往能很快投入工作。理工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也是如此,毕业后基本上在生源所在地附近的法律实务部门、特别是基层法律实务工作,地区适应期也短,可以较好地满足司法实务人才需求。与此相反,一些综合实力强的法学名校毕业生一般不愿意到基层、特别是到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律部门工作。将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为“面向基层”,可切实有效地满足基层法务部门的用人需求,也解决了法学学生的就业问题。而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行业优势,又是专门政法院校无法比拟的。所以,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从“科技”与“法学”、“行业”与“法学”相结合的角度,在法科学生大类招生的基础上,择优筛选、设置“基层法务实验班”、“企业法务实验班”、“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交通法务实验班”、“电力法务实验班”、“水利法务实验班”、“建筑法务实验班”等,充分发挥理工院校的专业特质、行业特色,从知识产权法、建筑法、交通法等方向,培养懂法律、通外语、晓科技、重运用的卓越法律人才。
一、引言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资产类型、新的市场细分对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才需求已经逐步趋向高端化。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特征明显、知识背景综合的资产评估高级人才将是未来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继2004年重新开设资产评估本科专业后,2010年又增设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目前全国有15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本科专业,68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人才培养层次的逐步高级化,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对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科定位的研究,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对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结构的研究,过去一直被淡化,这可能源于市场经济发展有待完善,对资产评估专业理论知识的需求没有现在迫切。随着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的实施,从理论上探讨资产评估的学科属性和学科知识结构,将有助于研究生的培养和未来研究方向的选择。因此有必要对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归属进行梳理,厘清学科知识结构。本文根据资产评估实务的要求,拟从专业学科属性和学科知识结构两个方面,阐释资产评估的学科定位和专业人才需要掌握的知识构成,探寻学科知识对资产评估专业方向设置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定位
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属性,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很多学者是以“倾向性”的观点阐述资产评估的专业属性。根据对文献的梳理,目前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倾向于管理学科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发轫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学、财务管理有较长的渊源关系,理应归属管理学科(李光洲,2007;邓九生,2008;唐振达,2009),在以管理(会计)学为基础的同时,还兼顾了经济、文学和理学(王开田、胡晓明,2002;张艳,2009),此观点偏向于管理学。教育部2004年在少数财经院校恢复资产评估专业设置时,将该专业归属于管理学科。从2010年15所具有资产评估本科招生院校的专业设置看,属于会计学院的有浙江财经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属于商学院的有上海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属于金融管理学院的有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共有11所,占总数的73%,因此相对于持经济学观点而言,倾向于管理学的观点占了大多数。
(二)倾向于经济学科
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经济活动服务,如果资产评估的方法误用,评估结果的理解存在偏差,则只能从经济学角度进行解释(陈鹏,1998)。同时资产评估的理论主要依附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供求理论、预期理论等,分析资产价值采用的方法也是典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张俊平,2008),因此,资产评估更倾向于经济学学科。在全国15所资产评估本科院校中,将资产评估设置于财政(税务)学院的有内蒙古财经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东商学院和河北经贸大学,共4所,占总数的27%。因此,倾向于经济学观点也符合资产评估的特征。
(三)倾向于交叉学科
交叉学科是指既包含有管理学、又有经济学,还有工学、法学等学科。张欣(2006)直接提出了资产评估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边缘性复合学科,涉及的知识面宽,需要的专业技能高,且与多种其他行业相关。从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的研究中也可以发现资产评估学科的交叉性。在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中,王淑珍、尉京红、马慧景(2002)认为,应该设置会计方向课程、经济与管理方向课程、金融与证券方向课程、税收、统计方向课程;常丽(2007)认为学科基础课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方向课程、财务会计方向或建筑工程方向课程与机械制造方向课程、金融与统计方向课程等。学科基础课就应体现不同性质高校的学科结构特点,财经类院校难以开展不动产评估和动产评估等学科基础课程。李春杰,柳娜(2010)认为学科基础课程可包括: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基础、统计学、经济法(税法)、市场营销学和信息管理系统。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看,包含有《财务会计》、《经济法》、《机器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资产评估》五门课程,这些课程处于同等重要位置,涉及到了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较多学者认为资产评估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较为合理。
可以看出,不同的学者对资产评估的学科定位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那就是资产评估需要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单一的学科知识无法涵盖资产评估的全部知识领域。从评估实务上看,资产评估需要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由于资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评估需要不同的学科知识。从资产属性和技术角度看,评估某一项资产时需要掌握资产的权属关系、状况、技术特点、管理流程、收益成本关系等,涉及的学科知识包含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技术学等方面的知识,缺少哪一方面的知识都无法正确评估出资产的价值。而职业道德是保证评估师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客观、公正、合理评估出资产价值的前提,伦理学的知识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产评估是多学科知识的交叉与融合。这种多学科知识融合的特点给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的培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对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
资产评估的多学科融合特点,决定了资产评估师需要具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关于资产评估学科的知识结构,这里从评估师需要具备的能力、资产价值计量和学科门类的角度进行探讨,并尝试构建不同视角的资产评估知识结构关系。
(一)资产评估师需要具备的专业能力
掌握资产评估专业知识,最终还是要应用于实践。从评估师实务操作层面上看,可以将评估师需要掌握的知识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对知识的理解能力;第二个层级是运用知识的能力;第三层级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一层级是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资产评估多学科融合的特点决定了评估师需要具备基本的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只有对学科知识有正确的理解,才能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第二层级是对资产正确评估的前提。知识掌握后不一定能够运用,这就要求评估师能够恰当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特别是多学科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第三层级是评估师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关键。该层级要求评估师具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在评估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时,可以灵活、创造性地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者之间是递进的关系,第一层级是第二层级的基础,第二层级是第三层级的基础,第三层级属于最高层级,也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时需要具备的能力。
(二)不同视角下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结构
关键词: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改革
一、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意义
我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由原来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演变而来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在199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当时在房地产专业领域有“五朵金花”之称,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在2001年才开始招收本科生,目前在校生达300多人,已有毕业生近千人。尽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几次调整,但仍存在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特色不鲜明、优势不突出等问题,因此,进一步探索土地资源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既突出我校的专业特色、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又符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科委员会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求非常有必要。现在又面临新一轮教学计划的调整,该课题的研究将为新一轮教学计划的调整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力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
二、各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60多所高校开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由于不同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发展背景不同,各类院校在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上各有侧重,但大致可分为偏重技术型人才培养和偏重管理型人才培养两大类。其中农业类、经济类院校多偏重于管理型人才培养;理工类、地质类院校多偏重于技术型人才培养。
(一)各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现状
1.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的基本结构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实践必修课―选修课”的分段组合模式,构建了公共基础类课程模块、土地资源类课程模块、信息技术类课程模块、土地经济类课程模块、工程技术类课程模块和土地管理类课程模块六大课程模块。
土地资源类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有:土地资源学、土壤学、景观生态学、土地评价等课程。
信息技术类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有:土地信息系统、测量学、土地资源遥感、GIS原理与应用、GPS原理与应用等。
土地经济类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有:土地经济学、不动产估价、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土地经济学、物业管理等。
工程技术类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有:地籍测量、农田水利、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等。
土地管理类课程模块课程设置有:土地管理概论、地政学、土地政策与法规、地籍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学等。
2.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政策、城市经济学、城市经营与管理、城市规划、不动产管理概论、不动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市场营销、不动产估价、不动产政策与法规、不动产投资分析、不动产金融、不动产市场分析、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行政学、土地资源评价、土地信息系统、土地政策与评价、地籍管理、统计学、测量学。
3.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专业必修课程: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土地法学、土地资源学、土地规划学、土地信息系统、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管理学、不动产评估。
专业必选课程:西方经济学、管理学、自然地理学、地图学、测量学、地籍与房产测量、遥感概论。
专业选修课程分为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不动产评估和资源环境管理四个方向。(1)土地资源管理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土地行政管理、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数据库技术、地图制图技术、专业软件操作及应用、城镇规划、土地可持续利用;(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建筑识图与房屋构造、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营销与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市场学;(3)不动产评估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实例分析、资产评估学、建筑工程概论;(4)资源环境管理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可持续发展引论、环境学概论、土壤地理学、矿产资源管理、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分析与规划。
实践类课程:测量学实习、地籍与房产测量实习、地图学实习、设计、土地资源学实习、地籍管理实习与设计、土地规划学设计、不动产评估实习、土地信息系统设计、毕业论文、综合实习。
4.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主干学科: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土地规划学、土地经济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地学基础、地籍测量、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制图学、土地制图技术、土地信息系统、土地资源评价、土地管理学、土地政策与法规、土地经济学、土地利用工程、土地规划、水资源与农田水利、不动产评估、测量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英语、应用写作。
(二)启示与借鉴
从各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来看,各高校的课程设置都是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置课程,没有统一的课程体系,因此培养方案的修订关键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三、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改革思路
经过与专家、教师、已毕业学生及在校学生研讨,我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改革思路确定为:突出自己的优势与特色,为首都服务。根据该思路,制定了2008版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要点如下: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本专业培养为首都经济服务,掌握城市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等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析、房地产市场研究、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体系的修订与改革特点
1.专业特色
以土地管理为专业基础,以房地产经营管理为专业特色,突出城市土地开发与利用,结合房地产业运作结点,将知识体系、课程体系、产业运作体系和就业岗位体系相互贯通。
2.人才培养特色
倡导理论联系实际,使课程设置与就业充分链接;通过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强化专业技能的训练;通过考察、实习、实验课等环节,整合专业知识并与操作实践紧密衔接。
3.课程特色
本专业包含“土地资源管理模块”、“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块”、“城市经济与管理模块”和“工程与技术”四大课程模块,四大模块都设置了基础性课程和专业性较强的深化课程,既考虑了课程设置的规范化要求,同时又强化了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特色与优势。
(三)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
2008年起新实施的土地资源主要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通选课、实践教学”组成。
其中,学科基础课有:经济学原理、会计学、公共经济学、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学、统计学、城市经济学。
专业课有: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土地管理学、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经济学、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利用规划学、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专业选修课:城市规划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城市生态学、房地产投资分析、建筑工程识图与应用、北京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遥感技术概论、不动产制度分析、房地产市场理论与实务、建筑工程概论、房地产企业融资筹划、国外不动产理论与实践(双语)、房地产信息管理与应用、城市管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案例、城郊土地流转与管理、智能建筑管理、房地产税收、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房地产策划案例、建筑工程造价。
该课程体系凸显了“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经济与管理”和“工程与技术”四大课程模块,既考虑了土地专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规范化要求,同时又强化了我校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特色与优势。
“土地资源管理”模块的主要课程有: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土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学、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城郊土地流转与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块的主要课程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经济学、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投资分析、不动产制度分析、房地产市场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企业融资筹划、国外不动产理论与实践、房地产信息管理与应用、房地产税收、房地产估价案例、房地产策划案例。
“城市经济与管理”模块的主要课程有: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北京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城市管理制度与政策、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
“工程与技术”模块的主要课程有:建筑工程识图与应用、遥感技术概论、建筑工程概论、建筑工程造价、智能建筑管理。
通过这次课程体系调整,更加明确了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定位和专业特色,既贯彻了2004年全国土地资源管理院长系主任联谊会会议精神,把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土地利用规划学、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和土地信息系统6门课程作为核心课程,又体现了我校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鲜明特色;进行了课程体系的优化,使课程的先后顺序更加合理;为学生自由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专业选修课给出了46学分的课程,学生在其中选购30学分即可;重视实践教学,增加了实践环节,增设了实操性很强的一些课程,如房地产企业融资筹划房地产估价案例、房地产策划案例等。
参考文献:
[1]周伟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特点[J].中国地质教育,2004,(4).
[2]王永东等.构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J].中国农业教育,2007,(3).
[3]袁春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J].中国地质教育,2007,(1).
从全国开设工程管理专业的高校来看,基本上都是以管理学、土木工程等为主干学科,下设有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等5个专业方向。如何体现具有能源与电力类背景的专业特色、适应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是能源与电力类高校工程管理专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沈阳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发展介绍
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合并组建的新建本科院校。2006年开办工程管理本科专业,专业方向为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应充分依托沈阳工程学院电力学科的优势,遵循学院“依托行业、面向市场、工程教育、职业取向、打造品牌、人民满意。”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较强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工程技术人才,具有工程背景的现代管理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构建出我院工程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框架,立足辽宁、面向东北、辐射全国,服务于电力行业,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级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和建筑行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理论和专业知识,面向电力工程、电力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造价领域,从事电力项目投资与造价控制、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培养要求
(1)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以及职业道德。
(2)基本素质要求:
①具备大学层次的文化素质和人文素质;
②具备实践、创业、创新的素质;
③具备竞争意识、合作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的能力。
(3)专业素质要求:
①系统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电力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建筑制图与识图、工程经济、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技能。
②具有电力工程建设全过程(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监理)的基本管理能力;
③具有从事工程造价的编制、评估、审核、控制及管理的能力;
④能够运用工程管理的方法解决基本的工程实际问题;
⑤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
⑥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
⑦具有初步的工程管理研究工作的能力。
(4)自学能力与创新意识要求。具有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自学和继续学习及自主创业的能力;
(5)身体、心理素质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体能和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外语、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基础、工程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基础、工程结构、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1)理论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基础、工程概预算、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识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电力工程基础、电力生产概论、工程结构、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等。
(2)主要实践环节
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工程测量实习(1周),专业认知实习(2周),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1周),工程结构课程设计(1周),工程经济学课程实训(1周),工程项目管理课程实习(2周),工程估价课程实训(2周),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1周),专业认知实习(2周),专业综合实习(2周),毕业实习(10周),毕业设计(7周)。另外,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时,聘请工程界、实业界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与学生进行专题研讨,以增强学生对相关专业实际发展状况的了解。
4.就业或发展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电力建设公司、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工程造价审核所等单位从事有关投资与造价控制、项目决策和电力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毕业生在工作一定年限后,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可考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师、注册评估师、注册招标师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
5.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3~6年弹性学制;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二、培养方案的学时学分比例分配表
沈阳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分别设置了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实践教学和课外培养共六个课程平台,五个课程模块: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集中实践环节和创新培养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别。课程平台及学分比例详见表1。
三、工程管理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及分析
沈阳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的专业培养方案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共设置40学分,占总学分的22.6%,时间从第一学期到第八学期共18个环节。其中设置了工程测量实训、工程结构实训、工程估价实训和工程项目管理实训,并强化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实训、工程概预算软件实训、工程项目沙盘模拟实训、电力工程实训,从而更加有效地结合工程管理实践,使学生更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工程管理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详细设置见表2。
四、能源与电力类高校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优化
1.培养方案定位准确
即面向电力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造价相关领域,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充分体现能源电力类背景院校的学科特色
根据人才市场对同时具有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突出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方向专业特色,在开设电力工程基础、动力工程基础、电力生产概论、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等工程技术类课程的基础上,利用学院的优势学科的基础实验室优势,加大教学实践环节力度。如电力工程实训、发电厂动力设备实训。
3.增加专业方向、相应模块课程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分模块教学,增设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开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专业课程,主要有工程造价管理基础、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课程有电力工程基础、电力生产概论、电力生产实习、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电力设备概论、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电力工程实训等课程。明确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专业课设置也没有方向性,课程设置比较杂,而工程管理专业涵盖范围较广。
依托我院的电力行业优势,利用我校现有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增设电力工程管理专业方向,同时课程具有针对性。
按照职业能力的要求,从职业资格认证角度增设了造价师方向,并结合注册造价师的考试科目,合理地安排了课程,增加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课程有:建筑工程招投标理论与实务、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实训等课程。
参考文献:
[1]丁华军.财经类高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
[2]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Z].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