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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5.9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3-0099-02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财政部于2007年12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执行)共同构成了我国农村会计制度体系。本文就两个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进行比较研究。
一、资产的比较研究
1.资产组成内容的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将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则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资产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将农民专业合作的所有投资统一为对外投资,不区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增加了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2.存货的比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存货的核算有以下两点不同:(1)存货核算范围扩大了,增加诸如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内容的核算;(2)仅对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即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价值计入其他支出,而对存货盘盈未规定其处理方法。
3.对外投资的比较。关于对外投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并分别规定其会计核算方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未将对外投资进行短期和长期之分。
4.固定资产的比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有两项变化:(1)增加了接受捐赠旧固定资产的计价内容,即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2)未对盘盈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和记录做出规定。
5.无形资产的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形资产的内容,并对无形资产计价、摊销方法、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等均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未有相应的规定。
二、所有者权益的比较研究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所有者权益有以下不同:(1)部分项目的称谓不同,如收到投入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股金”;(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增加了“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的核算;(3)部分核算内容更为细化,如接受捐赠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计入公积公益金,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单独计入专项基金。
三、收入和收益(盈余)的比较研究
(一)收入的比较
收入内容的比较。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两个制度关于各项收入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差异不大。
(二)收益(盈余)的比较
1.称谓不同。作为反映和考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成果的综合性财务指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收益”;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盈余”。
2.构成不同。虽然两个制度均将收益(盈余)区分了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盈余),但其构成确不同。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3.收益分配核算内容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分配方案,对其当年可供分配的收益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公益金;(2)提取应付福利费;(3)外来投资分利;(4)农户分配;(5)其他分配等,其核算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外来投资分利和进行农户分配等内容。
四、会计报表的比较研究
(一)会计报表组成的比较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中间(即月份或季度)和年度终了应当提供的会计报表种类有所不同:
1.年度中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中间(即月份或季度),应当提供两张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其中。科目余额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月或按季度编制,用以反映月末或季度末会计科目余额的会计报表;收支明细表是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月或各季发生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情况的会计报表。
2.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终了,应当提供两张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收益分配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内收益实现及其分配的实际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其中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性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性质、结构等内容基本相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同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增加了成员权益变动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比较
1.资产负债表的比较。由于两个制度关于资产、所有者权益组成内容的差异,进而影响了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分的结构以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四部分、所有者权益分为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三项内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社会计制度(试行)》则将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和其他资产三部分,所有者权益分为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五个项目。
2.收益(盈余)及收益(盈余)分配表的比较。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间内实现盈余及其分配实际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而《农民专业合作财务社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不仅称谓不同,其结构也不同: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采用的是报告式结构,其上端为收益的形成,分为经营收入、经营收益和本年收益三个层次,下端则为收益分配,包括本年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和年末未分配收益部分。
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则采用账户式结构,左边为“本年盈余”,右边则为“盈余分配”。每一方分为若干具体项目,左边项目是依据“本年盈余=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的依存关系排列,而右边“盈余分配”则是根据“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转入-提取盈余公积-盈余返还-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的依存关系排列。
一、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意义
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无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都会取得成效。此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村级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
1.违规收费。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违规收取出让宅基地;二是违反乱收费规定违规收取管理费和企业赞助费等。
2.白条列支现象严重。在审计中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有的村上万元的工程款支出没有开具正式发票,造成税费流失。
3.虚假经济业务列支联系工作经费,部分村以餐饮发票或白条列支横向联系费。
4.基建工程未经审计而报账。从审计情况来看,部分村违反规定,未经审计违规结算,逃避审计监督。
5.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未及时下拨。审计发现部分村存在挪用自然灾害资金、环保项目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改厕资金、水利专项资金、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村工作经费不足,使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6.收入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审计发现,大部分村收入不及时缴交村级财务室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逃避了乡镇政府对村级收支的监管,使村级财务室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仅当村级“记账员”。
7.违规发放各种补助。从审计情况来看,因各乡镇对村干部工资和福利没有统一标准,存在以交通费、值班费、电话费和节日补助等名义发放各种补助,村级财务室也未起到监督作用。
8.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落实,招待费用失控,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从审计情况来看,村级招待费每年少则几万元,多则达几十万元,存在严重超标、损失浪费,使集体资金未发挥效益。
9.村级集体经济由强变弱,呈下滑趋势。一部分村集体经济变成了空壳,缺乏为村民办事能力,严重影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同时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和建立和谐社会产生障碍。一是思想观念落后。从村级财力构成来看主要是靠转移支付和争取项目资金来弥补村工作经费不足;二是村干部存在短期行为或迫于化解村级债务压力,一些村级优质资产相继被拍卖,致使村级集体资产越来越薄弱,村级集体经济无后续力量;三是村干部素质低,文化年龄结构欠佳。
10.村务公开流于形式,透明度不高。部分村级村务公开内容过于简单,透明度不高,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未签字审核,仅用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替代,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形同虚设,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三、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财务管理不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一是部分村委会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重跑项目、跑资金,缺乏经营管理,未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发展;二是乡镇工作繁重,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放松了财务制度的执行,忽视了村级财务管理,更有人认为严格财务管理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脚,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对不合理开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
2.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手续不全;二是财务监督主体力量不足,乡镇村级财务室监督力量较弱,有的乡镇的室会计仅一人,对村级财务日常监督不能及时有效指导和审查;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没有财务制度,导致出现两个出纳(报账员),现金管理混乱;四是村级缺乏监督检查,因各乡镇缺少专业审计(会计)人员,导致日常监督检查缺失,且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
3.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过低,报账不及时;二是报账员对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造成坐收坐支;三是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
4.财经纪律意识淡薄。一是财务会计人员上岗从未严格培训,有的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照样上岗,使财经法律得不到执行;二是部分村干部不懂得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制度,或者懂一点,也是一知半解,自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什么问题都无关紧要,有的因工作时间长,自以“老大”自居,把财务管理制度束之高阁,凌驾于制度、纪律之上,撇开制度、撇开监督,我行我素,变村民自治为村干部自治,甚至有的为自己想方设法捞点“实惠”,明知故犯,故意搞乱财务,便于浑水摸鱼,最后走向犯罪道路。
四、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1.建议完善乡镇村级财务室健全内控制度。一是配齐配强财务人员,建立会计、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绝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保障,按时报表;四是加强内部检查,提高会计质量。
2.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杜绝损失浪费,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和民生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财务公开。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一是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资产台账,所有村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如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制度、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
5.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一是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抵库,村级所有资金交由乡财会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允许自开银行户头;二是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在乡财会中心领取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制收据;三是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管理;四是规范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建立合同台账。要完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缴承包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五是规范村干部工资必须按乡镇制定的标准统一发放,年终及平时村干部绩效工资按乡镇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兑现,严禁巧立名目;六是从严控制村级支出。村级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按保运转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控制非生产性消费,杜绝新增债务。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宣传,认识。在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XX〕120号)。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惠农政策;能够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三农”工作的要求,是民生和农村的要求,是农村发展的保障。要求各街(镇)要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意义。
2、成立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XX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的问题
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贪污挪用、自立项目、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村组制度。农村财务委托和电算化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审计中查出集体收入未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开支入账25笔9541元,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审核盖章。票据不规范。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民主理财未能监督职能。共有民主理财2214个,村314人,社1900个,民主理财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或按要求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公款私存情况仍然。村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XX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为止,经清理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水费等集体
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经办集体经济。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只能由财务人员办理,但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检查,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组成,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的意义。,今后要一项经常性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农村财务制度。各镇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措施,纠正和,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审计监督,违纪。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环节和手段。,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不地审计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要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农村经济;村级债务;化解建议
中图分类号:S-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250-1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由于取消了“三提五统”,村集体收入剧减,村级债务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以大石桥市博洛铺镇为例,全镇2009年末村级债务总额为500多万元,每村平均50多万元。居高不下的债务,成为困扰农村基层干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制止增加新的债务,是巩固农村经济建设成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1 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
1.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债务
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大,修建村级道路、水利设施、学校房屋修建、环境卫生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国家只给一部分补贴和扶持,而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只能向单位、个人借款或拖欠项目承包人工程款,致使形成债务。
1.2 利息支出形成债务
在债务总额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村集体向银行、外单位和个人借款,需要支付高额利息,由于村集体不能及时还款,导致村级债务越积越多。沉重的利息负担,使乡村债务进入了恶性循环。
1.3 拖欠村组干部工资形成债务
税费改革前,村组干部工资完全靠村集体经济收入来维持,由于部分村收不抵支,村集体无力支付村组干部工资或者支付一部分,拖欠部分只能挂账处理。
1.4 垫付农特税形成债务
在农村税费改革前,每个农户都要向税务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农业税和特产税,税费收缴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对农户拖欠的部分,村干部只好借款垫付,同时还要承担借款利息,这样又形成了新的债务。
2 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
2.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镇村两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化解村级债务的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提高化解村级债务重要性的认识,把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办法,把化解村级债务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落到实处。
2.2 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新增债务
村委会要纠正财务管理中不规范行为,严禁高息借贷还债或应付村级日常开支,严禁村集体为企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担保借贷和随便将集体资金借出,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禁止举债进行基础建设,防止新增债务。建立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借款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坚持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重点杜绝不合理和不必要的开支,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3 对债权债务进行清查
村委会要对村现有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清查时,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村委会要与对方单位和个人密切配合,根据各明细账逐一核对,查清债权债务来源、用途及数额,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完善好相关手续。清查借款时,要对借款本金、利率及借款时间进行认真核对,对计息方法和利息余额进行复核检查。
2.4 多措并举,逐步化解债务,确保取得实效
2.4.1 通过清收债权的方式还债 村委会要根据村级债权形成的不同原因,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把税费尾欠与一般性应收账款区别开来,采取日常清收与集中清收相结合的办法灵活处理,加大债权回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对于私自占用集体财物的也要予以收回,不允许集体资产无故流失或占用。
2.4.2 通过降低利息的方式还债 村委会要全面清理村级现有的民间借贷款,进一步降低借款利率,将利息降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或根据情况直接结息挂账,计入应付款,实行本息分开,禁止利滚利,防止村级债务因利息的增加而恶性循环。
2.4.3 通过盘活集体资产的方式还债 对于集体荒山、荒地、林地、鱼塘等集体资源性资产以及闲置不用的房屋、机械设备等,可评估作价,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将集体资产重新整合使其利益最大化,多方筹集资金化解村级债务。
1、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群众多年辛勤劳动的结晶,管好用好这笔资产,事板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这对坚持农村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快强村富民步伐,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这也是本文提出村级产权改造的一个主要初衷。通过围绕用好集体资产 “三资”管理,达到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落实政策,加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2.1强化项目支撑。国土、农业、财政、发改、交通、林业、水利等区直部门要将涉农资金和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并向上级部门争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奖励资金。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延伸农村服务链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信贷支持力度。
2.2鼓励结对帮扶。加大部门帮扶力度。各市、(县)区直部门要结合“千名干部万户行”、“创先争优”活动,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方面,对联系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结对帮扶,指导、扶持其盘活集体资产。深入推进村企共建。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实现双赢,企业可与结对村合作开发,兴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2.3支持存量盘活。对因招商引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用土地、山林,村集体留用部分的补偿费、协调费优先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允许其依法按规划使用土地开展生产和经营,促使集体土地资产获取更大收益。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管理使用。村庄整理、建设用地复垦节约的土地调剂为建设用地和获得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征用城镇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按一定比例留村集体发展非农生产和经营。
3、严格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上,严格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对一些发展项目、承包工程等重大事项,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严防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推行重大村务票决制和村财使用票决制等。据对全镇村级集体收入的使用情况调查,我们发现村级用于公益事业和其它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较大,两项合计占村财总支出的80%以上,而投入在可持续发展项目上的不足20%。公益事业是为民办实事、好事,一些非生产性开支也是必要的,这本无可非议,但把有限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其中,而未用于发展生产,在当地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并不宽裕的时期,这种做法缺乏长远发展目光,属短期行为。长期下去,则必然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后劲不足。
要进一步抓好对集体资产的产权管理和审计监督。首先,在村固定资产的转让如山林、土地等一次性盘活资产上,制定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其次,采取有力措施,对村级集体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收债权,落实债务,努力控降村级负债;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营运、监督和考核体系,加大对集体资产流失事件的查处力度。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