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就业服务基地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工作思路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 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在2012年前在市区建立一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我市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早日建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高峰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岗位需求下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5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24号),努力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2.5万个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年均4万人以上,输转农村劳动力年均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和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补助等。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各县区每年新注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数额不得少于50万元,不断增加基金额度,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一、年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宣传工作。在全县再就业工作及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多次利用召开县、镇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种会议进行传达和贯彻落实。通过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及时正确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我所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和熟悉镇内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台帐,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正确、完整地统计和上报各项报表数据及资料。
3、及时了解和处理镇内劳动保障工作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案件发生,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通过努力,在镇、各村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妥善处理了几起劳资纠纷,为百姓追讨回3万余元血汗钱,既有效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又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4、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积极做好劳务输出,提供相关服务,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主动管理好外来流动就业人员。
通过积极主动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乡镇劳动保障所事务所成立较晚,现有条件还不够成熟,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
1、对劳动保障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缺乏对工作的超前思考和计划。对劳动保障工作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有待加强,国家、县劳动和保障局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
2、劳动保障内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员整体素质仍需提高,存在人员思想不稳定、有顾虑的现象,不利于镇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3、与县劳动和保障局的业务交流与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还需要在县劳动和保障局指导下逐步开展和完善。
二、2012年工作计划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镇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业务技能,努力掌握为劳动者服务的本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树立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健全并完善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采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农民提供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同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免费职业指导和就业中介服务。对条件较好且剩余劳动力较多的村,采取县镇两级相互配合、适时下村组织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
3、积极组织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劳动技术、技能的培训班,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和劳动本领。利用有线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基本劳动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以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使他们通过培训学习能够熟练的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并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4、加强与县劳动和保障局、技术院校及相关技术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农民劳动技术、技能项目培训学习的合理安排,避免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以求实效。
5、加强管理,健全劳动力资源、就业情况登记及联系制度。由各村配合,在原有资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外出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制
绩。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9.8万个,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0.92万个,有6.8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两年下降,为3.28%,农民就业工作也有一定的进展,"以人为本,就业优先"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我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开展
二年下半年,我们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行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5]99号)精神,结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创建"双无街道、社区"的活动,以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衔,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为主体,成立了专门的班子,确定了相应的关于认定充分就业社区的试行标准,在九月中旬召开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大会进行动员和布置,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活动。
创建活动是整合社区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各项社会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我们创建工作的基本就业目标是: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前提下,社区内80%以上的失业人员实现各种形式的再就业;40-48大龄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达85%以上;切实解决双下岗、双失业和单亲家庭每户至少一人的再就业,达到省厅规定的"双无社区"标准。
我们的就业服务目标是: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的走访率达100%、信息采集率达100%、网络录入率达100%、就业指导率达100%。特别是要通过这项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工作思路,有效提高社区就业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由被动式就业服务向主动式就业服务的转变;由一般性就业服务向个性化就业服务转变;由依赖政府安置向帮助和鼓励失业人员自谋出路、互助就业转变,从而推动全社会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创建活动的进程和成效
这是我市首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亮出了"充分就业社区"的品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引导性作用显著,较好地体现了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与基层就业服务的密切结合,非常必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与街道社区态度积极,行动扎实;通过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工作水平、深化就业服务、锻炼协管员队伍,使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同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是党和政府亲民、富民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我们首先以失业人员多、历史包袱重、工作难度大的苏州城区为工作重点,以劳动保障四级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努力取得突破,进而全面推开创建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援助和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在现有13个再就业援助基地的基础上,新增了人民商场、长发商厦等16家再就业援助基地,使我市市区的再就业援助基地发展到29家,拓展了再就业岗位资源。
市各区、街道先后组建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定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各街道社区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全部失业人员进行再次摸底调查分类,加强了对双失业、双下岗和单亲家庭,以及其他就业特困对象的上门走访、跟踪服务;积极推荐失业人员参加免费的再就业技能培训;积极采集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开展网上匹配业务,推荐和帮助广大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与此同时,各市也相继开展创"充分就业社区"以及"双无街道、社区"等具有充分就业意涵的活动。如昆山市结合再就业工作目标,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街道与社区签订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责任状,统一制订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双无街道"、"双无社区"工作月报》等四套工作台账,使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率达90%、援助对象就业率达89%、减少"双失业、双下岗家庭"达98%以上;常熟市、张家港市加强宣传工作,强化社区服务,摸清失业人员的基础情况,举办再就业援助招聘专场,并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定额社保补贴办法,大大促进了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吴江市加强各类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形成技能培训、提供岗位、介绍就业"一体化"运作机制,"双失业、双下岗家庭"一人安置就业率达99%;太仓市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考虑,如开展时间短、见效快、就业门路广的实用技能培训,社区托底安置,保障创业稳定性,加强工作考核奖惩等。
经过各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基层组织积极的工作,年底,市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考核小组,在12月份会同各相关区劳动保障局及财政局对进行创建申报的社区进行了现场考评活动。
考核小组经过随机抽样,先后走访了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20个社区,实行现场考评,占全部申报社区的14.7%;在二年市区参评的138个社区中,已有100个社区基本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达标率为72.5%。
三、创建活动的收获
在二年度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收获:
㈠各级政府全面动员,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领导得力。各区领导重视,劳动保障部门动员迅速,工作力度大,各街道社区全面行动,尤其是明确了以社区为主体,展现了群策群力抓就业的局面。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对创建活动有明晰的认识,积极支持,并亲力亲为,参与走访、采集就业岗位、实施再就业援助等具体活动。如沧浪区成立了"沧浪区促进就业工作联谊会",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辖区群团组织及用人企业共70个单位成为首批会员,建立了紧密型联系,正式启动促进再就业活动。
㈡就业服务工作特色鲜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成果接受了实践检验。目前,我市的劳动保障网络系统已经联结了五市七区、21个街道4个镇、158个社区以及23个村,并正在不断延伸,是我市最大最完整的社会服务网络之一。我们以此为基本信息平台,各社区全面运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劳动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管理服务。各社区健全了劳动保障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了开放式的服务窗口,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部分社区还配置了LED信息屏、触摸屏等,工作场所及条件基本能够满足服务工作的需求。各区在创建活动中体现了自身的特色,强化了工作优势,如金阊区的网络应用、平江区的专场招聘、沧浪区的基础管理、高新区、工业园区的农民就业、吴中区的"一户一就业"等等。
㈢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就业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在创建活动中,各社区具体落实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就业登记证》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就业岗位信息及招聘、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失业期限认定、失业人员特殊补助服务等九项服务内容;区、街道明确了每月对社区创建进度进行考核评价,以及召开居民座谈会、收集群众意见等方法掌握社会反映,促使各社区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与双失业、双下岗、单亲家庭至少一人再就业率均实现考核目标。尤其是处于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如平江区海涌社区、梅巷社区等,发扬风格,提供跨辖区服务,有效帮助了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谐。
㈣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开拓思路,因地制宜,方法多样,效果显著。各街道社区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当地的社会情况、客观条件相结合,在实践中推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如金阊区新庄社区在就业服务方面强调"五个利用",利用社区资源、社区信息、社区岗位、社区居民中人事干部的"人脉"、社区干部的集体力量,努力采集岗位,推荐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沧浪区养蚕里第二社区的协管员殷祖康,通过自学计算机知识,开发了社区失业人员管理"一点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道前社区、二郎巷社区等不定期印发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宣传品,在居民中广泛派发;平江区光华社区动员失业低保人员放弃低保,重新走上就业岗位等;还如吴中区胥口镇在落实城乡统筹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推出"汰脑子""搭台子""腾位子""贴票子""铺路子""创牌子"的方法,从端正思想意识到完善公共服务到加强就业援助,步步深入,全镇已经消除了就业空白户。
㈤加强培训教育,建立起一支爱岗敬业、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协管员队伍。各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经过多次培训、考核,大多数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面对重重困难,迅速打开局面,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如在现场考评的过程中,我们经过随机抽样,向1%左右的登记失业人员进行电话调查、走访等,反映信息和服务的质量总体良好。尤其是一些社情复杂、失业人员多的社区,其协管员的工作精神更是令人钦佩。如平江区装驾桥社区的赵云燕上门服务被人家多次撵出门外,她克服困难一年走访2080人次、推荐170人次再就业,沧浪区龙港苑社区的袁林芳,采集150余个就业岗位、推荐123人次再就业;金阊区彩香一村南社区倪建红,把劳动保障服务向居民家中延伸等等。正是许许多多这样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他们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园地里的辛勤耕耘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二六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设想和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功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并根据各地的居民结构,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确定体现就业再就业基础工作水平的考核办法和指标,针对老城区、新城区、小城镇进行分类指导、分别考核,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工作进一步推向新的高度。在今后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㈠创建工作的常规化。把突击性的要求化解为常规工作,做好工作进程的日常台帐记录,夯实管理基础。
㈡协管队伍的网络化。在本区域内,将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和兼职人员或社区志愿者结成网络,明确负责人,定期开展业务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㈢业务培训的制度化。对新、老劳动保障协管员都要订立年度培训计划,主要学习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网络操作及日常就业管理服务业务,考核发放从业资格证书,提高协管员素质。
㈣工作目标的定量化。凡是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标,一般都予以定量化,加强工作成果考核的区分度,增强激励机制。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