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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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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第1篇

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规范,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杜绝抢工期,抢进度,不讲安全,不重视安全施工的行为,特别是工程收尾工作更不能麻痹大意,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施工现场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对施工现场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施工用电、垂直运送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强化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严厉查处无资质安装、拆卸塔吊及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单位要搞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三级教育、换岗教育、复工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三、全面排查施工现场隐患,严格做好安全工作

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立即组织由建设、监理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口)、“五临边”(基坑边、楼层边、阳台边、屋顶边、操作平台边)的安全防护,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等部位,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得各类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和复查并形成记录存档。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第2篇

1.1建筑业农民工数量庞大、安全知识薄弱建筑施工现场一线工人大多数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据统计农民工约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75%。建筑业农民工大多数受教育程度偏低,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机会太少,没有掌握建筑业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技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因此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1.2施工单位无视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忽视对农民工的培训,培训走过场,施工企业因为自身力量有限,没有培训计划,培训形式简单,往往是只出一份考试试卷,没有认真组织“三级教育”培训。工人对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的重要意义不了解,导致在施工中出现蛮干、强干现象。

1.3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隐患

1)对物的管理。施工单位往往心存侥幸或贪图一时省钱采购了一些价廉质量差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就发现了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安全眼镜和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存在不合格现象。

2)对人的管理。在工地检查中经常发现部分工人不能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例如:只戴安全帽而不系安全帽带;进行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安全网绑扎不牢固。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够;“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没有及时延期;对违章作业人员罚款随意性大,往往出现临时拍脑袋决定罚款数额多少。例如我们在某工地检查时,有个别工人未戴安全帽,施工负责人便口头喊道:“今天罚你200元,从你这个月工资扣除”,这很难使违章者口服心服。

1.4安全监管体制不全,意识不强,管理混乱

1)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尤其是私人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时,他们往往只注重利益,交付给勘察、设计单位的费用很低;对施工环境的安全作业环境不重视,不能及时按规定把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无形中给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排的施工现场负责人不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往往出现“不当家”“不管事”。

2)施工单位管理方式粗放,施工现场混乱。个别工地大门口连“五牌一图”都未设置,施工现场也没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安排布置,无安全警示标牌,建筑材料无序堆放。个别施工企业存在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存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

3)监理缺位。检查中经常发现建设工地没有按标准规定配备监理人员;时间上打折扣,项目总监时常脱岗,让普通监理员顶岗。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进行严格审查;对施工单位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严肃地处理。从已发生的事故原因来看,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是建设工程事故频发的重要诱因,必须下大气力彻底根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对策

结合本职工作以及在参加施工现场的检查后,我个人认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施工单位必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教育是获得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安拆人员、建筑架子工实操培训;加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检查施工现场临边危险地带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要履行日常巡查,并且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有记录,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细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小隐患、小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上要求的时间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对发现的大隐患、大问题必须先撤离人员,在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第3篇

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 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 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 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 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 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7、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8、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质量问题 管理 安全管控 建筑施工

中图分类号:[X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218-01

1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控制,是建筑业的主要、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问题,社会影响较大,并涉及到建筑业能否长久发展之大计。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尤为重要,其意义深远。在此,就建筑工程常见的问题,所要采取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探讨。

2 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

1)工程质量波动较大。一般建筑工程都具有长期性、单件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其施工工序和交叉作业又复杂,且具有很大的质量波动性。就是建造相近建筑物,由于采用相同设计标准和构配件,那么因施工场地、季节和施工条件的差异,其施工工艺、方法也会不同。复杂、多变的施工工序,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会影响到后道工序。

2)工程质量可变性较大。工程质量与施工环境、时间以及施工条件的变化有关,且是在改变着的。比如地基出现轻微不均匀沉降,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引起建筑物的变形、倾斜、开裂和破坏;混凝土构筑物(如大梁等)承重构件,表面出现细小裂缝,虽然刚开始影响不大,但随着构件周围湿度、温度及时间的变化,其裂缝的长度、宽度和数量也会逐渐增多。它也会随着持荷时间和荷载大小的变化,造成构件的断裂,并出现工程倒塌的严重事故。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复杂性。建筑施工中,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非常多,分析质量问题的难度较大,有的质量问题变得十分复杂、难以判断。比如建筑物出现裂缝问题,其分析的方向就较为复杂,象不良构造设计、不均匀地基沉降、材料劣质、温度变形、使用不当、施工质量差或环境变化大等,都可能引起。问题有时是一种原因,有时是多种、综合作用的结果。

4)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建筑工程任何部位、地点出现质量问题,都会带来诸多的困难和麻烦,以致影响施工进度,延长施工工期,甚至会提升工程造价,还会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同时,还留下了工程隐患,有的还会对建筑的正常使用带来影响,甚至缩短使用年限;个别质量问题还可能使建筑物变为危房,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最严重就是导致建筑物倒塌,从而引起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5)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多发性。建筑工程施工中问题的常见性、多发性质量通病比比皆是(如渗、堵、裂、漏、壳、砂、裂、泛、锈等),它们虽然没有对建筑结构产生严重安全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再说,许多质量问题还具有普遍多发性(如混凝土的强度不足、雨篷倾覆等),其都会导致建筑事故的多发性。

3 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单位承包资质的审查。建设方需要进一步承包施工时,必须根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等级资质标准,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招投标阶段,建设方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类型,选择符合招投标资质要求,且具有良好质量管理制定的施工单位。

2)严细会审施工图纸。在施工工程图纸会审上,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参与。图纸会审基本程序为:①设计单位对图纸设计特点和对应施工要求进行说明;②施工单位提出图纸存在问题,通过会议参与三方协商,并将存在问题予以解决;③设计人员对会议记录中存在问题进行解释,并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

3)技术交底及时跟进。施工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步骤和技术交底情况,避免返工或出现各种工程质量隐患;施工企业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严格制定技术交底措施、制度,并让每个施工人员掌握自己的工序责任和注意事项,以避免质量通病的出现,从而提高施工质量。

4)完善质量自检体系。施工单位的一切活动都与工程的实体质量密切相关。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完善自身质量检测体系,认真做好自检工作。施工人员做完相应工序后,再由专门技术人员进行自检(特别是工序转换或交接时,质检员要做好检查)。

5)强化施工质量检验。由于施工工序是相互制约、相互管理的,对整体施工质量有效控制尤为重要。各工序之间具有密切的连续性,上道工序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因此,要严格控制各个工序的施工质量。在检验各道工序投入品质量的符合要求程度时,就是要检查各工序的操作质量、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强化质量检验。如在基坑开挖工序或隐蔽工程中,勘察设计人员、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现场监理单位都要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再进行下道工序。

6)相关技术参数复核。施工中涉及到技术、标准、规范问题,都要进行严格复核。防止基准失误影响整个建筑工程,以及带来难以补救的危害。象建筑物的标高、定位、混凝土配合比、孔洞预留位置及尺寸、管线坡度等参数,都需经过施工单位技术复核,然后报于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和确认,复验通过以后才可以进行后续施工。施工条件、建设单位需求变化所引起的工程变更,应严格根据变更手续程序进行。先要提出工程变更申请,通过监理工程师研究、确认,审核以后再由监理单位变更指令,最后才能生效实施。

4 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建筑施工点多面广、层次较多,又处于流动作业状态,事故易发,也属于高危行业。现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整体素质较低,没有系统培训教育,安全意识薄弱。在多数情况下,业主为了赶工期,要求施工人员昼夜连续施工,安全管理就显得难于管理。所以,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从根本上重视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理性的面对安全现况,常住不懈、持之以恒。

2)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分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因分包单位人员多、培训少、调动频繁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提高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重点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是关键。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很强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总包管理监督、分包单位自身建设,可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办法。在提出实际要求基础上,将工程招投标、成本管理和人员结构进行有效的结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并可利用经济手段等促进分包单位强化施工队伍建设。建立对整个施工过程实行奖惩和安全绩效考核机制,为安全施工奠定基础。

3)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要长期性、系统性的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作为施工单位的必修课。企业人力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人员培训计划,通过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实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就是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知识教育,避免人为的失误,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内容要丰富,并适时适地,且要注重实效。

5 结束语

建筑业的市场环境规范性较差,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基础依然较为薄弱,诸多因素影响安全生产。我们只有在施工过程中重视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有效掌控建筑施工的重点,才能确保工程按期、按量、安全高效施工,从而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2] 孙沛平.建筑施工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 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不断增长,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建筑业越来越显示其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大,工期长,技术要求高,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如果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好,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每一起事故都会造成血的代价。本文就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谈一些体会。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这无疑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等问题。

2、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都局限于大检查、标化验收,而现有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人员正在做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应做的工作。事实上,无论是从人员数量、工作范围、工作深度,安全监督人员绝对代替不了施工企业安全员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以点带面。监督机构仅能发现检查的那几天的部分工程的安全问题,而对大量不在现场检查时工程的安全就无法顾及了。

3、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往往只关心成本、质量、工期等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很多业主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的事情,跟自己毫无关系,基本上没有什么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观念。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一方面,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让位于成本、质量、工期等目标,安全投入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很多承包商忙于争项目、抢市场,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致使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比比皆是。

(3)监理单位。作为业主代表的监理单位,一般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对施工过程的人员、机械等安全问题则认为是施工企业内部的事,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不求甚解,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4)设计单位。目前设计单位在结构安全的设计上往往采取保守的设计方案,而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他们并没有认真的考虑。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时往往将造型、美观、大胆的构想放在首位,不考虑施工的难度和如何进行安全操作,认为只要有设计图纸,如何施工是施工单位的事情。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未注明,失去了对安全施工的指导意义。

4、建筑工人方面

我国建筑企业所用的工人大部分是进城的农民工,他们大部分很少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岗前培训会耽误上班时间和交培训费用,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他们大都不愿意进行专门的建筑安全培训,这样导致了建筑工人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的意识。

二、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体系

首先,在制定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国标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适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需要,制定和颁发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标准。各地区、各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企业的细化实施标准,从而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形成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其次,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与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与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和农民工生活环境相结合,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目前,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多为进城农民工,他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据统计,目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中,十有八九是发生在农民工身上。所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很有必要。另外,随着建筑施工中高科技成果运用越来越多,新型的施工设备不断的出现,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熟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这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所以,应制定详细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有安全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才能上岗。并通过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施工人员掌握和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让每个从业人员能自觉做到文明生产,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3、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认真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

认真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非常重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为参建各方事前做好安全预防及事后追究责任提供了有力依据。但由于各方责任贯彻执行不到位,有法不依,令人忧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树立“工程质量,百年大计”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的原则,积极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营造文明和谐工程建设环境。

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材料、机械相对集中,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在错综复杂的施工现场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对物资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是施工管理的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充分调动人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错误行为予以坚决制止,用人方面也要从人的身体状况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施工现场把机械、物资、及其他生产对象存放位置,存放状态,存放条件进行控制,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准确及时的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施工生产用电、特种设备作业现场、火灾、高空作业、滑坡、塌方危险地质地段、塔机作业、重点防火防盗区域、爆破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与使用、机械伤害等。

三、结语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是人民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