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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于传统的消防管理模式,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减少了管理的流动性和盲目性,从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到现在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的管理模式转变。说明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方式主动性强。
(2)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信息管理机制,对划分的网格进行管理。对管理对象、过程和评价的数字化管理方法,保证了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体现了一种新型的数字化管理手段。
(3)在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不仅有一整套规范统一的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标准和流程,而且将火灾的发生、确定火情、出警、结束救援形成封闭的环路,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管理机制的完整性。
(4)通过信息采集装置实时收集、快速传递、高效处理消防安全信息,解决信息传递不及时、或错误信息在网格单元之间传递的状况,有效地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创建了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消防主管部门随时掌握社区消防安全现状和管理能力,使新模式呈现动态性、实时性、阶段性和科学性,彻底解决了传统评价模式中的人为因素,使结果更具有真实性。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流程图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了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功能,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革新手段,将传统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下的部门分割、各自为阵、资源零散等问题综合起来,实现街道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见图1所示(图略),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见表1所示(图略)。
网格化在社会消防管理中的应用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笔者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哈尔滨市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以民政部门社区网格化管理一网N格管理模式为基础(N为下级网格数),划分为消防管理“四级”网格。其中,将哈尔滨市115个街道划分为一级“大网格”,684个社区划分为二级“中网格”,3 765个居民小区(庭院)划分为三级“小网格”,11 235个楼道(居民小组)、38 717个驻区单位划分为四级“微网格”。每个街道有1个消防安全委员会,每个社区有1个消防安全工作组,每个居民小区(庭院)有1个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每个楼道有1个消防安全楼长,每个驻区单位有1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管理网络。格格相连无缝隙,实现消防管理无盲区。
“一格、两会、五员”和“66810”管理
“一格”,就是将所有的社区家庭、单位都纳入网格管理中;“两会”,就是社区消防工作重点依靠两个基层组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五员”,就是社区消防工作要重点依靠5大类27小类人员。消防管理员: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庭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居民小组负责人;消防监督员:消防大队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协管员:社区治安巡防员、物业公司保安员、居民小区保洁员、煤气公司收费员、电力公司抄表员、自来水公司查表员、驻区单位保安员;义务消防员:在社区居住的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离退休民警、离退休党员、在职军官、退伍官兵、居民志愿者、驻区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消防联络员:在社区居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驻区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楼长、居民代表等。
“66810”,就是规定社区消防工作要做到“六个必到、六个必访、八个必报”,融入“十条为民服务线”。
“六必到”,是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要包点包片,做到:接到隐患举报必到场核实,发现火灾隐患必到场督办,清理消防车道必到场组织,遇到高火险天气必到场巡逻,接到消防求助必到场帮助,发生突发事件必到场施救。“六必访”,是指针对消防重点人群,市消防支队要做到:困难群众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流动人口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重点帮扶人员每月必访。“八必报”,是指社区干部要做到:消防设施损坏必报、消防车道堵塞必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六小单位装修必报、外来人员就业必报、新增残障等帮扶人员必报、有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必报。“十条为民服务线”,是指消防工作要有效借助平台、节约资源、整合力量,融入社区“十条为民服务线”:党员先锋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医疗卫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助服务线、居家养老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
建立高科技消防管理平台
(1)社区火灾隐患直报平台。依托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社区火灾隐患直报平台。消防楼长、消防巡查员在巡查中发现隐患及时通过3G网络上报服务器系统终端,服务器通过平台将信息传送给相关人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社区管理人员、社区警务队管理人员),通过完善的业主联络系统(楼宇智能对讲、电话、QQ群、手机信息等),督促业主整改火灾隐患。
(2)消防弱势群体智能监控平台。在社区内所有消防弱势群体家庭推广使用消防呼叫器,呼叫器采用无线网络传输信号,在社区警务室内设置信号接收器,一旦接到求助信号,立即通过对讲系统通知附近的消防巡查员查看,并将查看后的处理结果通过手机3G网络上报服务器系统终端。
(3)社区消防动态管理平台。依托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三维动态管理平台,对小区内所有建筑及消防设施进行三维建模标注,实现对火灾报警及火灾隐患的实时监控。一是在小区内发生火灾报警时,立即通过三维模式切换至报警点,展示相关信息,并通过已经建成的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情况实时查看;二是通过集中控制中心实现实时监控和综合调度指挥,将发现的火灾隐患第一时间预警相关管理人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并通过定期分析判别信息平台汇总的火灾隐患信息,建立社区消防隐患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更直观、更全面、更迅速地管理小区消防安全工作。#p#分页标题#e#
哈尔滨市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效果
以哈尔滨市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例,对哈尔滨市近两年发生的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项火灾基本指标进行分析,结果如图2和图3所示(图略)由图2可知,2011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377起,死亡3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227.4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34.5%,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6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2.7%。由图3可知,截至2012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144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258.4万元。同比2011年,火灾起数下降了62.1%,死亡人数下降了100%,受伤人数下降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2.9%。四项火灾基本指标三降一升。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切实地在社会消防工作中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纳入市政府2012年度政法文卫正式立法项目,将全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规范和调整社区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适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1)明确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组织建设的管理;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指导;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的消防监督管理。
(2)合理管理无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应由其产权单位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既无物业管理单位又无产权单位的居民住宅由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单位或者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无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且无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居民住宅由社区统一管理。
(3)保证社区消防经费。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应当结合辖区消防安全情况、人员配备、地域特点,制定本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报上级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证相应的消防经费。
(4)落实考评奖励制度。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考核评比。综治办开展社区消防工作考评,应当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议工作一并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考评。综治办对评为优秀的下级单位通报表彰;连续3年考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嘉奖。
结论
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通过对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实施,结合哈尔滨市开展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部门的统筹下开展的,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的积极性,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全方位发展,提高群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应用到日常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充分体现了“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有效地提高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与本行业、系统工作一并部署、考评,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规范和发展公益消防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专篇的,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审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规划部门应严格予以控制。主城区超过本区消防队保护半径的大型商业街区、高层建筑密集区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考虑规划建设“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门应根据城市建设进度,建设消防给水管道和供水设施,并加强各类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
(三)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各区县要推进“消防之友”俱乐部建设,对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1—3名消防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搭建消防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全市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全部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四)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理。本市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公安消防部门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规划、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广新、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园林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每年针对辖区火灾易发、高发和频发的区域、场所和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乡改造、综合治理范畴,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各区县政府在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应将同级武警消防部队作为预算单位,并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经费、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文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对因公伤亡的非现役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抚恤待遇。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评机制。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建立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对消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任务具体量化,纳入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政绩考评、政务督查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县政府要加大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奖励机制。设立政府消防安全专项基金,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防慈善捐赠,有关部门对捐赠的社会单位和个人支持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落实单位场所消防监管责任
(九)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公安、商务、教育、卫生、文广新、民政、旅游园林等部门应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合理划分临时办公、生活、生产、储存、作业等功能区,设置符合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车道,严格动火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强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安监、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门对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强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监管。质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应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应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公安经侦部门对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未销售货值金额达15万元的,应依法从严查处。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动态考核机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逐步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按照《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应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单位应建立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十四)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
(十五)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自律。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单位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订的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实施建筑室内装修单位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属于公共建筑的单位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负责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四、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设。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多渠道推进消防站建设。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完成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配齐所需的消防装备,并按照每站30人配备合同制消防员。
(十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2015年前,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年均接(处)警超过300次的消防队辖区;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人以上的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十八)加强消防水源设施建设。2015年前,全市增补市政消火栓4616个;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同规划,统一实施。在玄武湖、内秦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处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取水平台(码头)。
五、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九)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贯彻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各区县应对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齐全、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并积极申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消防志愿者俱乐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联盟等民间社团建设,吸收经济、科教、党政等社会各界热心消防事业的代表人士参与,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二十)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公安部门应根据消防安全形势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教育部门应分级实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各区县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指导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民政部门应指导居(村)委会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卫生部门应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文广新部门应指导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动电视等媒介,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安监部门应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内容。
(二十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职培训和社会再就业培训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体系。市政府法制部门要牵头组织调研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市场准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市消防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评估申报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制度,推进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五)建立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金融系统、有关行业要将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消防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重要内容,增强社会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二十六)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消防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展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的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科技手段为降低火灾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七、严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我街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认真对照一岗双责考核标准,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做好季度及年度的“一岗双责”迎考工作。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签约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监管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年度已完成与辖区34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工作。三是实行安全专家坐班制度,聘请安科学会专家到我街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四是结合网格化巡查系统,在各社区工作站设立《网格安全巡查情况一览表》,要求社区各网格每周将安全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并上墙公布。建立针对“三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辖区内“三小场所”实际存在的隐患大小程度,采取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整治力度。四是根据社区体制改革后的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理顺社区安全管理机制,根据社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了街道、社区网格长、网格员、社区安全专干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工作任务、工作流程、隐患处置、考核、奖励等事项。五是加强城中村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为城中村兼职消防队伍投入资金25.7万元,对兼职消防队经费落实、制度建设、人员安排及装备配备、器材使用等进行跟踪指导及落实。五是开展2015年老住宅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辖区高嘉大厦、南洋大厦、熙龙大厦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投入资金并跟踪落实工程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安全硬件设施,夯实辖区消防安全基础。
一是继续实行网格化巡查制度,按照网格员分片巡查、工作站统一上报、安监重点执法的日常安全巡查监管体系,开展各类安全巡查监管工作,1-11月份,依托网格系统共检查各类场所6766家,发现隐患106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积极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隐患情况,截至目前,街道共处理隐患投诉27宗,已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并及时进行回复处理。三是强化重点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继续加强对南洋大厦服装批发市场的安全管理,除配备专门的巡查人员以外,安监科还定期派驻人员进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并收集相关安全管理信息。截至目前,共发现抽烟人员112名,均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对其中11名违规人员移交派出所处理。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今年来,街道安监执法中队共检查规模以上企业215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立案7宗,行政处罚7宗,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8万元。五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平安百日”行动、户外广告牌和挑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__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__街道餐饮场所专项检查等多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02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120家,发现隐患147处,并全部整改完毕。并以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为契机,针对城中村安全环境较为薄弱的情况,开展城中村电气安全整治行动,采取资金补贴形式,推动城中村403家“三小”场所开展电气设施设备的自查自改工作,完成整治256家。六是以制度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实地指导培训、现场检查整改的方式,对辖区共45家单位进行标准化创建。
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及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社区工作站联合消防民警,采取派发宣传单张、悬挂安全知识横幅、现场知识讲解、消防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共开展34场现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72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9万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5万多人次。二是开展辖区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活动,街道联合区安监局,为辖区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
、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及“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组织了安全生产培训160场,培训人员达1.6万余人次。三是大力发动各社区组织辖区单位人员参加安全实景模拟培训。截至目前,__街道参加培训人数已达3024人次,提前完成年度任务量。四是指导、监督辖区企业、物业管理处及城中村兼职消防队伍举行安全生产应急实战演练,今年来共举行演练536场,通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疏散、灭火等演练,全面提高社区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兼职消防队参加__区兼职队消防技能大比武,在与全区20支参赛队的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一个单项第一,三个单项第二的优异成绩。四是结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在辖区__路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街、消防安全主题公园建设。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119”石座、消防安全指示牌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在辖区居民日常休闲地湖心公园,设置消防安全主题公园立牌、消防安全宣传十二生肖牌、消火栓外形果皮箱等,为休闲居民提供潜移默化的消防安全知识宣教。街道被列为市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导整治,对__街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即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压力,更是一个解决突出消防问题的良好契机。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__街道积极部署整治工作、落实整治任务,通过街道、社区、派出所和消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共投入整治经费350万元,在进一步增强辖区消防安全氛围、夯实辖区消防设施基础、明确辖区火灾隐患重点部位、提升辖区消防应急能力、完善各部门消防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以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为契机,创建消防示范街和消防主题公园,通过设置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实用性于一体的消防设施,积极营造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氛围,提高辖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二是依托我街道“__之窗”宣传报的宣传平台,向辖区居民及企业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街道安监监管工作情况,共印发宣传报2.1万张。三是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编发的信息快报、__区政务网等区级以上媒体、南方都市报、晶报等较具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工作新闻35篇,形成“点、线、面全覆盖”的宣传态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培训效果。
根据街道安监工作情况和街道主要领导要求,编制《__街道安全监管标准化手册》,内容涵盖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预防机制三大方面,具体包含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监管规章制度、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工作流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个方面,较为全面系统制定了各部门各岗位17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综合监管12个标准化工作流程、13项安全监管规章制度、20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表,并通过街道安全监管标准化实施,使街道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标准规范和工作程序方法,努力实现安全管理责任无盲点、任务无盲区、衔接无障碍的目标,为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的安全保障。
开展三个城中村电气安全整治专项工作。针对我辖区城中村用电安全隐患较大的现状,采取资金补贴形式,推动城中村“三小”场所经营者对本场所电气设施设备进行自查自改工作,对计划完成的403家“三小”场所已完成整治256家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Abstract: Fire protection i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and comprehensive social systems engineering. It requires us must improve the fire safety conditions, enhance own ability to against fire, and devoting main energy into the supervis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fire 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the promotion of fire socialization.
Key words: fire supervision; law enforcement; probl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消防监督执法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它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的特点。然而,受整个国家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法制环境的制约,受监督执法主体素质所限,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类建设、生产和经营活动与日俱增,火灾多发是规律使然,但是,大量的事故教训和工作实践表明,火灾是可防可控的,绝大多数的火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是可以通过监管、教育等工作手段预防和减少的。因此,我们必须正视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通过工作来实现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工作目标。综合分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非传统隐患增多,消防监督应对不及。
目前随着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异形建筑不断出现,建筑功能复杂性、复合性增强,衍生出很多非传统隐患问题。加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建筑产权变更频率加快,多产权甚至无产权建筑明显增多,许多场所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内部消防管理体系,消防设施故障率居高不下,给消防部门检查指导带来极大的难度。
(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
近年来,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对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还是不能穷尽消防工作的所有方面,立法滞后,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规定缺乏可具体操作性,法律法规之间缺乏相互配套,不能形成互补。比如,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公安部18号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被废除,但又没有新的规章出台。这导致《消防法》规定的专门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的执法操作性大打折扣,实践中不好操作。
(三)消防执法环境差,行政干预执法现象突出。
消防监督执法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政府各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政府往往要消防部门以经济发展为重,让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未审核先施工,未验收先使用,就有可能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当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时,势必触动地方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往往涉及地方重大利益或影响,于是各种招呼、求情、甚至行政命令都会接连而至,而监督执法人员又不能不考虑和顾及其中的利害关系,这种“两难”的境地左右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基层很大一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没有将抓消防安全与抓发展经济相结合,认为抓消防安全就会影响经济发展,以牺牲消防安全来抓发展,部分单位和业主不注重消防投入,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有的单位企业,验收时消防设施能正够常使用,但由于平时疏于维护保养,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瘫痪。目前违章违法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封锁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严重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耗费了大量的监督警力和时间,已经成为诱发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因素。
(五)执法队伍薄弱,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有些消防监督人员缺乏消防业务知识执法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高低不同,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不主动学习理论知识和钻研业务技能,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业务不精,执法不严,要求不高,不会管、不敢管等问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现不了,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
(六)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
消防部队法律赋予的权力大,呈点多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从监督层次方面讲,从五星级大酒店到“六小”场所;从地域广度方面讲,上至城市人口密集区下到农村都需要消防部门进行审核验收、监督检查。此外,消防部门还要负责火灾调查,进行方方面面的学习、检查、达标考核,让消防监督人员疲于应付。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消防安全形势的特点
(一)火灾隐患存在普遍性
城乡建设差异,城市人口逐渐增多,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带来人、财、物向城市的高度集中,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从目前城市火灾隐患看,下列情况尤为突出:一是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内火灾隐患多,该场所建设的初期没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电器线路、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不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二是一些“小而全”、“大而全”的公用、民用建筑项目急功近利纷纷落成,未经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就投入使用,留下了众多火灾隐患,而且这类隐患整改难度大,投入资金多,是隐患整改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多数就是该类项目;三是休闲娱乐场所进入快速发展期,一些非理性消费造成休闲中心、歌舞厅、网吧等公众场所一哄而起。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一、着力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格局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与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下同)、各部门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对消防工作实施量化管理,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县政府定期召开消防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面临形势,提出应对措施,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重特大火灾及亡人火灾事故问责制。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制度,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健全完善“96119”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
(三)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在新闻媒体广泛开设消防专题专栏,普及消防常识。深化“五进”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成一条“消防安全示范街”。
二、深入推进消防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严格实施源头管控。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强化建筑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每月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二)加强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督促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11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推动社会单位建立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每天提示、每月考核、每季度演练制度。
(三)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每月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大幅提升。开展消防控制室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推行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
三、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落实乡镇、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规范火灾隐患排查、督办、移交、处理工作流程。完善落实乡镇、街道每月,行政村(社区)每周,巡防保安队员每天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全面检查一遍。
(二)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制度,按照“三级网格”划分,逐级建立管理人员台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分包联系制度,定期蹲点指导。将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突出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消防部队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年内组织一次联合实战演练。
(二)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立完善政府专职队员招收、调派机制,年内招收政府专职队员不少于15人。督促符合《消防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整合或建立专职消防队。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对乡镇政府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年内30%的乡镇达到相应建队标准。
(三)健全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消防经费分类保障机制,确保消防部门业务经费达到基本支出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