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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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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夜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引言

粉尘污染不是一件小事,它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而且过多的粉尘容易滋生病菌病毒,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对于皮肤健康也会有极大的危害。目前,贵州地区中小城市粉尘污染严重,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工作早成严重的影响,并对人民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1粉尘污染定义和危害

粉尘污染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长期处在粉尘污染的环境下会引起多种心血管、呼吸道疾病等。其中粉尘污染对于老人、小孩的影响最大。然而正是如此危害极大的粉尘污染,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与重视,人们更没有采取果断、有效的方法手段去遏制粉尘污染的持续蔓延与加重。粒径大于10微米的粉尘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短,在呼吸作用中可被有效地阻留在呼吸道上,不进入肺泡,但长期吸入粉尘,人们会部分的患有支气管炎、哮喘和肺气肿等,甚至严重的会转化为癌症。

2贵州地区中小城市粉尘污染现状及成因分析

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污染源的主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城市周边工业企业排放的烟尘。这些工业企业的布局受到风力的影响会产生大量的工业粉尘。一些水泥厂产生的粉尘严重污染城区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工作质量。

与此同时,城区道路扬尘也会对城区环境造成破坏。而据了解,道路扬尘是一种复合尘源,排放源多而且复杂,来源于工业煤烟尘、建筑施工工地、各种尘粉的堆场以及沙尘暴,这些粉尘先经过降尘,然后受城市局域风、道路清洁度、城市车辆速度和密度的影响,产生二次扬尘,造成大气环境颗粒物含量较高,给环境带来极大的威胁。

贵州城区内分布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堆煤场和零煤销售点,有些煤场和销售点位于居民区内,或力居民区较近,而很多煤场和销售点不规范,工作人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对工作现场的煤渣和煤炭乱堆乱放,风吹或作业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3防控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区粉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全体人民群众心身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贵州城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建设、城管、林业绿化、乡企、交通、交警、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应共同合作,各尽其职,做粉尘污染防治工作。

3.1建筑工地主要防控措施

对建筑工地进行清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城区内的拆房工地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房屋拆迁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具体措施如下:实行围墙封闭施工: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封闭围墙,工地大门安装统一规格,须用铁门;推行硬地坪施工:建筑工地内打成15厘米左右厚度的砼地面,做到“场地硬化,沟地成网,集中清淤”;建筑立面应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遮护封闭;实行建筑工地洗车制度:应在工地出口处建立洗车台,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并实行密闭运输,防止将工地的渣土带入街道和运输中的滴、洒、漏等现象;一律使用商品砼,不得现场搅拌砼;工地内应浇水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建筑工地内的垃圾和废土应及时清理。

3.2工业企业的整治措施

对于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周边工业企业加强对其管理整治力度,减少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尘、粉尘,为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好防治粉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例如加大对城市周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其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城区大气的监测工作,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激励市民参与到空气环境保护中来。

3.3城市道路扬尘整治

城区交通局、林业局、交警队要积极配合城管局制定切实有效的城市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实施,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地逐步推进环保工作。将市区内的重点道路进行粉尘污染治理,创建保洁示范道路,带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加强对道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林业局针对城区内裸土制定合理的加以绿化覆盖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主要道路两侧裸土的覆盖,让绿色植物吸收空气中的灰尘,并减小刮风所引起的道路扬尘。并且要对道路两侧的树穴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方法加以整治,力争做到实用、美观、经济。

交警队要完成制定货运车辆整治方案,并加以组织实施。整治城区范围内的街道,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增加道路洒水的次数。严格管理运载建筑材料和建筑渣土的车辆,禁止有滴、洒、漏的车辆进入整治范围。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将煤、矿石、泥土、水泥等洒落到路面而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环境。

3.4城区堆煤场及零煤销售点扬尘整治

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城区内堆煤场和零煤销售点的规划工作。乡企局、城管局、工商局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区居民区堆煤场和零煤销售点的整治工作。具体的整治措施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煤场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和组织纪律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煤场及用户的利益,制定合理有效的煤场和煤炭零售点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品种、数量进行管理和操作,严禁对煤炭在煤场周围乱堆乱放。

与此同时,煤场场长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严格执行和落实煤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有严重违规操作行为,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5组织保障

为了做好城区粉尘污染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城区粉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调动乡企局、城管局、工商局、交通局、林业局、交警队、城管局等部门加入到城区粉尘污染防治工作中。

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城区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广泛参与,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将城区粉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内容。

4结语

粉尘污染对人体的伤害很大,而贵州地区近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严峻,其中空气中含有大量的粉尘,这些粉尘的主要来源包括城市建设过程中建筑工地产生粉尘,周边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大量粉尘,道路扬尘以及城区堆煤场及零煤销售点产生的粉尘。若不对这些空气粉尘加以治理,则城市的环境质量将大大降低,从而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加强对城市粉尘污染的防治。

参考文献:

[1]鲁辉.拆除建筑物中粉尘污染分析及其防治措施叨.山西建筑.2009(03).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裸土裸地、存土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存场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改,确保扬尘问题全部排查清楚,扬尘源全部有效整改,扬尘污染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9日)。各社区对辖区内裸土裸地、存土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存场等扬尘源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7月9日前将清单台账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环保所。

(二)清理整改阶段(2020年7月11日——7月23日)。各社区对照扬尘污染源排查清单台账,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宜清则清的原则,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整改前后要留存图片、建立台账,形成电子档案。

(三)核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23日——7月25日)。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环保所组成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各社区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验收报告将专题报街道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扬尘污染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社区书记亲自上手、亲自指挥、亲自督导,统筹协调本辖区的扬尘治理工作。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及时调度指挥,解决存在问题。要制定排查整改攻坚月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完成时限、治理责任,对各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关于“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7月12日,全省“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我区分管副区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会上分管副区长要求进一步细化全市船舶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问题情况,部署推进蓝天保卫战,要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港口码头扬尘管控为核心,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港航联动,依法推进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现将近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7月12日以来,全省船舶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问题集中整治的冲锋号吹响,我区立即展开行动,对全区范围内的问题情况进行盘查排摸、调研梳理。根据《“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区公安分局、亭湖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环境监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照《行动方案》,对通榆河沿岸堆场码头、加油站、储油罐等基本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截至目前共出动70余人次进行排查,发现问题2个,“263在行动”曝光1期,下一步各部门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整治、打击销售使用低劣船舶燃油违法行为、开展港口码头储罐VOCs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举措。

我区将通过曝光机制、督查机制、约谈机制,通过曝光、督查、约谈多管齐下,有序推进行动,确保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