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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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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范文第1篇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其中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体网民的23%,达1.6亿。而网络空间近年来又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成为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极为关心的社会问题。

上网时间过长,容易接触不良内容,玩网络游戏没有节制,到了沉溺、不能自拔的程度,这些现象构成了家长们颇感头痛的“网络沉迷”问题。对此,这份送审稿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8时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这一规定被网友戏称为“网络宵禁”,一时间,“网络宵禁”该不该施行,能否起到效果,这些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实,如何在网络空间里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意义上的保护,已经不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因此,这些规定首先体现出了“宣言”的姿态,就是要把对青少年遭受网络的不良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其中,“不得在网络空间展示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发现网络欺凌的”的组织和个人“负有救助义务”。这些原则性的宣誓和表态,显然是针对当下网络空间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要求。

此次制定条例在宣誓原则性问题之外,还要构成一种“技术要求”,即要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提供者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技术性约束,达到对青少年进行保护的目的。比如,此次征求意见中,很多人最为担心的是“网络宵禁”能否实现,规定中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但对于沉迷网络游戏的孩子来说,包括一些唯利是图的网吧经营者,会对这样的“技术障碍”望而却步吗?比如,忽视上网者的未成年人身份,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掩盖”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真实情况。而一旦无法对青少年上网进行有效识别,“宵禁”又从何而来呢?

一直以来的担心,未能消除的疑问,并未随着法规的即将推出而风平浪静,反而在疑云之下,产生了更多的忧虑。青少年上网从教育问题、成长问题、家庭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就考验着社会治理者、学校、家长等各方面人士的应对智慧。如同大禹治水的传说一样,是“堵”还是“疏”,与其严防死守地看管孩子不使用网络、不上微信和不接触网络游戏,不如进行有效引导。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很多人容易沉溺于网络游戏,甚至通宵达旦、夜不归宿,而网络游戏供应商、网吧经营者又可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有意忽视未成年人的沉溺现状,放弃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难题。此次送审稿能以“网络宵禁”来回应和规范这一现象,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

当然,一个送审稿不可能包罗万象,总会有各方面的缺憾和不足。比如,有专家认为,呼吁了多年的对影视剧和电视播出节目的“分级管理”,是否可以借用到网络空间。网络内容尤其是网络游戏可以通过“分级制度”避免青少年接触不良内容。没能在此次送审稿中涉及“分级制度”被认为是一种缺憾。此外,虽然规定了社会和个人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问题,但什么是“网络欺凌”,怎样认定和处置“网络欺凌”,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之处,在实践中会遭遇“缺乏可操作性”的疑问。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范文第2篇

一、社区概况

小屯村位于纳雍县骔岭镇东南部,距县城25公里,距镇政府所在地8公里。全社区总面积 5.2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660亩,耕地面积2238(土地确权)亩,公益林面积2697.56亩。辖12个村民小组,全社区户籍人口583户2239人。居住有穿青人、汉、彝、苗、白、布依、壮等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910人,占总人口数38.53%。有劳动力1169人(其中贫困户95人)。6到25岁青少年儿童562人,占总人口的25%。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开展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伤害”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实践中,本着教育服务并重,服务为主的工作思路,注意发挥综合治理的综合优势,侧重抓了小屯社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基础建设。在辖区学校内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班。以此为阵地,定期举办法律常识竞赛、法律知识、心理咨询等各类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荣辱观,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一年来,在小屯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班共举办法律常识讲座20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8次,开展心理咨询10次,各类文体活动20余次。

建立小屯社区家长学校。主要把社区家长学校作为提高家教水平的有效载体,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小屯社区家长学校举办了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家长培训班,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作为基本教材,普及家庭法律教育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家长进行重点培训,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管理和法制教育的能力。建立小屯社区青少年维权岗。重点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综治把办、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积极与安监站、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协调配合,集中开展了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行动。特别是对非法网吧、出版物、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等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查获非法出版物5种,打击处理扰校违法人员4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建立未成年人安全档案。以每个村民小组和学校为单位,对辖区未成年人状况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对排查出的闲散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不力的未成年人(离异、单亲、留守儿童)全部建立动态跟踪帮扶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已建档12人,重点服务对象8人,小屯社区动态跟踪管理工作人员2人,全部实行社区包片包人管理。

协助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在辖区学校内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班。以此为阵地,定期举办法律常识竞赛、法律知识、心理咨询等各类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荣辱观,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一年来,在小屯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班共举办法律常识讲座16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次,开展心理咨询15次,各类文体活动20余次。

部门联动,突出青少年“”双零”工作。一年来,镇综治办和关工委把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伤害”活动列入年度综治工作规划,专题进行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小屯社区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辖区学校、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妇联、团委、关工委等为成员的“未成年人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伤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相关部门和小屯社区均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小屯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管片民警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网络,同时在小屯社区建立起三支工作队伍:以“五老”(老干部、老复员军人、老技术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为主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辅导员队伍;以各类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学校老师、优秀家长代表为主体的宣讲团队伍。从而在全镇构建起以综治组织为主导、以小屯社区为依托、以群防群治组织为骨干的齐抓共管创建工作网络。

注重机制建设确保措施落实。为使“未成年人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伤害”小屯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我们注意狠抓了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在镇综治办成员中建立了创建联动制度,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合力。派出所经常派出干警到小屯社区、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常识启蒙教育。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对青少年进行现实教育。司法所经常深入小屯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构建衔接教育机制。注意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学校,小屯社区与辖区内学校建立了创建联系点。以开展“净化工程”为载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活动。一年来,先后清理校门前流动商贩2个,经营小门点3处,净化了教书育人环境。同时,还注意发挥关心下一代协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优势,以“细胞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列为创建标准,从而使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伤害”活动进入千家万户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石。三是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构建帮教工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单亲、服刑人员的子女等特殊家庭,小屯社区专门成立了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建立帮教网络,规范帮教制度,丰富帮教内容。目前,采取“一帮一,大手拉小手”等方式,建立帮扶服务小组6个,经过热情帮教,耐心教育,使6名辍学生重返了校园,7名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改邪归正,7名社会闲散青少年走上了工作岗位。四是坚持面上与集中的原则,构建宣传教育机制。小屯社区专门开辟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园地和专栏,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同时,利用“六一”儿童节、综治宣传月等时机,开展集中宣传。在今年宣传月期间,小屯社区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八荣八耻”等主题,举办了自护培训、心理咨询等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困难及下一步计划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破窗理论 财产诈骗犯罪 无序 网络安全

作者简介:李会,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一、破窗理论的产生与应用

破窗理论(Broken windows theory)来自于美国犯罪学,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在优雅洁净的场所,我们都会保持安静,不会大声喧哗;相反的,如果环境脏乱不堪,四处可见的都是打闹、咒骂等等不文明的举止。最早提出此理论的威尔逊和凯林终身致力于破窗理论的探索与实践,他们认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建议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防患于未然,通过防止社会的失序来减少犯罪行为的产生。如果能够及时将“破窗”修缮,就不再会有新的“破窗”出现。零容忍政策也确实在犯罪预防和治理上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也证明了破窗理论的现实意义。如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受“破窗理论”的启发。为整顿地铁站高犯罪率严峻形势,从最基本的逃票严抓,无心插柳柳成荫,竟导致地铁站犯罪率大幅下降,针对这些看似微小、却有象征意义的违章行为大力整顿,却大大减少了刑事犯罪。在国内,杭州、广州、昆明等城市也有类似经历。由于取得了不俗的整治效果,破窗理论也因此声名大噪,“零容忍”原则也开始逐渐推广到社区治理之外,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和图书馆学等诸多学科,都能找到运用破窗理论的实践案例。小到个人层面上的日常工作,如班主任、图书管理员、医护工作者的服务和管理,大到国家层面上的打击假冒伪劣、酒后驾车整治、反腐倡廉(中国香港的廉政建设),破窗理论在不同的应用层次也都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从这个角度来看,解决“破窗效应”下的犯罪滋生问题,关键在于对无序环境的清理和整顿。要想引导一个好的环境,除了要维护外,还必须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

二、新型财产诈骗犯罪与网络环境无序的相关性

三、对无序的干预与新型财产诈骗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一)零容忍――控制犯罪源

零容忍政策(zero tolerance policy),顾名思义就是零度容忍,不能客忍,是在破窗理论基础上衍生的对策,对社会上的某个现象不能容忍,必须制止。而针对愈演愈烈的新型财产诈骗犯罪,我国有必要在《刑法》中补充相关内容,以避免仅靠司法解释来弥补立法不足;通过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处罚力度。就像零容忍决策在中国酒驾问题中的突出表现一般,相信通过新型财产诈骗犯罪零容忍举措,能够有效震慑网络不法分子,将犯案之心从犯罪萌芽处掐断。

(二)整顿无序――肃清网络环境

虚拟生活和真实生活的日益接轨融合,致使网络环境的无序与国家社会家庭息息相关,网络的不安全就是人们正常工作生活的隐患。针对这些隐患,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立法探索:美国――世界上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从1996年就开始了互联网法律体系的构建,颁布包括《正当通信法案》、《互联网网络儿童保护法》、《有线通信欺诈法》等来规范网络环境;欧共体委员会也与?1996?年通过了《因特网有害和违法信息通讯》和《在新的电子信息服务环境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绿皮书,要求网络主机服务商和检索服务商对传递的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之后又颁布了《网络犯罪公约》(国际上第一部关于互联网犯罪的法律文件)等,同时积极开发信息过滤和跟踪软件,对网络安全做到实时跟踪过滤,给网民一个相对稳定安全的第二生存空间。

借鉴国外的经验,中国也应关注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在立法上多层次规范相互配合,突出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三)从根本着手――受害人启示

表一:福建省网络诈骗立案较上年增加率

四、结语

破窗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启示执法机关通过肃清诱发性犯罪环境,来有效地防控某些在特定环境中容易发生的犯罪或利用特定的环境进行的犯罪。当然,犯罪是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而依托了复杂的载体诱致的新型财产诈骗犯罪更为复杂,无论是从主体还是客体角度都难以治理和规范。所以必须在熟练掌握外部环境和内部技术的同时,也必须深谙对犯罪规律、不同类型的犯罪者的心理、动机等进行综合研究的探索。针对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财产诈骗,仅通过采取零容忍的管制对策或者单一的警务活动是不够的,笔者认为,就像传染病防治一样,关键在于从犯罪源、犯罪环境和受害人三方着手,通过规则实现网络空间的稳定。

注释:

本文中新型财产诈骗犯罪主要是信息化背景下依托网络和移动设备进行的财产诈骗犯罪,包括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