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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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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趋势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大致经过了单一的末端处置、以末端处理为主的处置、等级制度下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Integrated Waste Mangagement,IWM)等阶段。自从1962年Lym W R提出了垃圾综合管理系统的概念开始,城市垃圾处理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废物处理程序,还是涉及到各方面优化问题的系统工程,它要求为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进行管理,立足于优化垃圾管理方式,重视对垃圾的回收和再利用,把垃圾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综合管理,谋求整个垃圾管理过程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

为了妥善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借助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条件及垃圾问题日突显的特点,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是首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也是可持续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的核心。分类的细致程度因资源化利用的工艺不同而有所不同,用分类类别数来衡量,类别数越多,分类越细,能够分类出来的物质越多,资源化程度得到的提高越大。

垃圾收集方式及分类方式决定了后续垃圾管理的取舍,尤其是决定了某些方式,如物质再生、生物处理和热处理,在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方面是否可行。收集方法显著地影响所获得的回收物质、堆肥或燃料的质量,这反过来又决定了是否能找到市场。

目前, 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体制性质, 还是以政企合一为主的, 主管城市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建设部。各城市由城建环境卫生部门主管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 这种体制的存在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城市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局面, 总体的生产效率低, 技术含量少, 管理不规范。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状况并未明朗,很多城市、农村并没有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并未有统一标准的垃圾箱,导致各个地方有各自的标准,让垃圾的分类不能完善,很多居民都不清楚垃圾的具体分类,以至于扔垃圾的时候把所有的垃圾扔在一起,然后就拿去扔了。归根到底,是一个标准化的问题。我们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先进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英国的垃圾箱有半间房子大,主要分为花园的杂草树枝、报纸期刊、瓶瓶罐罐、不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而且垃圾箱垃圾都用不同颜色区分;日本严格规定了分类标准,而且各种生活垃圾必须由专用的垃圾袋来装再分别扔进各类垃圾箱;法国每年80%的废弃包装类垃圾都得到了循环处理,63%的废弃包装类垃圾经再处理后被制成了纸板、金属、玻璃瓶和塑料等初级材料,17%被转成了石油、热力等能源;芬兰要求垃圾制造者必须将垃圾进行分类,有《家庭垃圾指南》等小册子指导居民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从上述国家的生活垃圾分类执行管理可以分析,要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必须“以人为本”,从小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并借助一些强制的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们的行为。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举例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推行垃圾分类需要多方面的有机结合。如垃圾按法定类别数分类的政策,从量收费政策,宣传教育政策等,这些策略各有优缺点,相互影响,特别市当分类类别数增多时,人类话费在分类的时间成本增加,人们分类的愿意度就会降低,导致人们分类的难度增加,分类的正确率也下降,分类职务的纯度下降。因此选择一种科学合理的分类模式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我们认为分类模式的选择要因地、因人、因物而易。下面就通过某街道片区地方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进一步对垃圾分类管理策略进行研究。

某城市街道片区主要常驻人口是当地的年龄较大的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以上人群所占比例超过85%。该街道管辖区域生活垃圾管理由街道居委会和某垃圾分类回收公司共同承担。街道居委会正确认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主动地把分类得公司的业务介绍给当地居民,积极配合分类得公司开展业务,举办各种宣讲活动,把垃圾回收,环保处理的理念逐渐地传播到居民心中,为共同构建绿色和谐社区而共同努力。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推广和实践,经过调查分析后发现,垃圾分类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从调查显示来看居民对垃圾分类了解程不太高,这跟居民组成有直接关系,是由于人们所处环境和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其中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人群中有39%认为按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来分类,26%的人认为按厨房垃圾来分类,19%认为按干湿垃圾来分类,有16%的认为按其他标准分类。

(2)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途径调查发现,43%把垃圾卖给回收人员,28%的居民将垃圾混合倒入垃圾桶,16%看情况而定,13%的倒入回收站。表明人们有分类、回收的意识,将近半数的居民会将其废品卖给回收人员,这种处理方式相对把垃圾不经分类统一扔掉来说是比较环保的。

(3)对分类垃圾箱的作用调查发现,65%居民对垃圾箱的作用认识不足,所以在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只有35%人认为垃圾有作用,由此看出居民对垃圾箱了解很少。

(4)对垃圾分类的态度调查发现,62%的居民的态度是生活垃圾分类是环保行为且在一定程度下会遵守,25%的居民认为配套措施还未成熟目前很难做到分类,13%的居民认为大家都这样尊不遵守无所谓。大部分居民愿意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其次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也不完善,部门应加强相应的完善措施,创建垃圾分类回收“一条龙”系统;宣传媒体应当发挥相应作用,改变市民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的环保意识。

由以上调查分析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去满足他们的需求,去关心他们的问题,去帮助他们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当然也不离不开先进技术的帮助。各地政府都应该以政府主导,规范垃圾回收市场,让回收成为法规,把清运与回收融为一体,并加强公众的参与。

四、结束语

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是城市环境整治的关键,但光靠政府不行,要让公众都有足够的热情来从事这项事业,要融合各方力量,做到源头上公众参与分类,回收上企业完成,整体流程由政府做好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设,这样才能真正使得垃圾分类管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李兵,赵由才等,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选模式研究,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4)

[2] 王子彦,关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产业化的分析,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5(2)

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杭州;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2013年,国内很多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等陆续再次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政府也开始采取加大投入、扩大试点、积极立法等强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

自2010年3月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督中心)在上城区建南小区开始试点之后,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也在逐渐前进。目前,杭州市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已有700多个,大约占杭州生活小区的一半,垃圾分类工作有了初步的成果,同时也提高了杭州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目前,垃圾分类不仅在杭州市各区的一些小区内进行,并且在一些幼儿园和小区开始实施。

由本次项目研究可得,杭州市政府已展开对垃圾分类试点的普及,并且在居民对目前垃圾分类的满意程度上有了明显改善。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及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不断推进和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而具体到到各级地方部门,形象工程就超出了其实际效果。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在评选“卫生模范城市”、“园林城市”等过程中,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是上级规定的其中一个考核指标。受到这一考核的影响,大部分城市包括杭州市的社区管理中,加入了大量的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并且只持续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取得长期的效果。同时,由于没有配套的软硬件保障,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经济学角度看居民的心理特点,个体总是会去寻求最大的个人利益,居民的心理的出发点也同样符合这个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由于个人的短视性,人们总是偏向于寻求眼前和直接的利益,而垃圾分类这样的环境问题的解决是出于公共利益,而且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因此,虽然大部分市民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没有动力保持这样的行动,垃圾分类这个公共利益事业上体现出的是一种墨守成规的心态。尽管部分社区设有分类垃圾的回收站,但居民更倾向于以自己习惯的方式,不对垃圾进行简单分类,纸制品、一次性制品、金属、生活垃圾等混合丢弃。而这一环节正是垃圾分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步,这步没有取得效果也就意味着垃圾分类不会有应有的作用。

对于垃圾分类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规划。首先要科学总结前期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经验教训,并以此为基础,同时要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更要结合杭州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垃圾分类工作的合理的长期规划。规划要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原则,从而能真正指导杭州市有效的处理垃圾分类工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比如环保、教育、文化、规划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更要严格高效的执行,形成部门合力来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2.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法规。到目前为止,只有广州市出台了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是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其他各城市都没有相关垃圾分类问题的政府规章,这方面仍有许多空白需要政府解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可以尝试研究并制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地方性法规,以此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参考和指导。可以参考国外关于垃圾分类的经验,不定期抽查小区,如发现市民乱扔则当场要求其重新分类等等。

3.加强小区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执行监管。生活垃圾管理是典型多主客体参与的复杂系统,居民作为参与者之一,其行为的培养和监管,教育的深度和持久度影响到垃圾分类效果,从而影响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管理、曲英等。建议招募社区退休居民或中小学生担任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自家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也可以多个临近小区交叉进行。每月不定期检查,及时记录上报,利于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4.建立垃圾分类奖惩制度。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具有意识、政策、技术、文化和社会发展阶段等不确定性,社区生活垃圾管理应针对不同的条件,在科学制定规划、做好垃圾分类全程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奖惩制度的引导激励作用。由政府主导,建立垃圾分类奖励基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正面加强引导。同时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处罚制度,对市民垃圾不分类进行罚款,罚金进入奖励基金。

5.宣传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推行时有很大阻力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市民对于垃圾分类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而不同家庭的文化素质和生活习惯也不同,要每一户人家都进行垃圾分类就有很大难度。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宣传相关知识,通过在社区中发放宣传品、举办垃圾分类讲座、具体演练、趣味知识竞赛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大力推广相关知识,强化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且使市民真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明确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从源头上提高垃圾分类水平。

6.对特定人群开展教育。由问卷结果也可看出被调查者身边的人会对受访者进行垃圾分类会产生一定影响,故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同时通过评选垃圾分类优秀家庭等活动将教育由课堂延及家庭,带动父母长辈一起参与。与大学生开展合作,组织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在城市流动开展。调查中我们发现中青年在垃圾分类的执行方面比较弱,建议在豆瓣等热门网站上举办网络公益活动。

垃圾分类是全球垃圾处理的大势所趋,世界各国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垃圾分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政策性工作,必须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之下进行而不是仅个人或是某个单位就能实现的。推动垃圾分类,你我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马进.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以及对中国的启示[D].北京:清华大学,2011:7-9,21.

[2]应俊辉.我国和日本垃圾分类及处理比较分析[J].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25(5):73-76.

[3]卢英方,孙向军.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策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02,10(1):15-17,32.

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居民 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 资源化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3]张玲玲.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探讨[J].硅谷,2015.02:233-240.

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1.1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认识

1.1.1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重要性认识及支持程度调查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行政部门。图1的调查数据统计显示,建设工作者对于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及回收利用的资源化重要性认识比较强,只有很小一部分人认为不太重要或是一点也不重要。以上数据表明绝大部分建设工作者认识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认为建筑垃圾资源化“重要”的主要是从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减少垃圾和污染的角度出发的,部分从事建筑行业的人认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实际上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种责任;还有部分人认为潜在的建筑垃圾对于未来的中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认为建筑垃圾资源化“比较重要”的人持有的观点是,现今我国并没有足够的经济和管理水平来实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而且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不够成熟,再生产品不能达到较好的经济效益;而认为“不太重要”和“一点儿也不重要”的人认为,很多建筑垃圾无法回收,而建筑垃圾资源化实施起来既复杂又困难,回报又小,所以很少考虑。

1.1.2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首次将建筑垃圾的管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做明确规定。此次问卷将被调查者建筑垃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分为4个等级(图2),包括1995年颁布(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建筑垃圾处理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1995年颁布的《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但未涉及建筑垃圾资源化问题),2005年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提出了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总体上来说,被调查者对这些法律法规的了解非常有限,即使是政府行政部门的了解程度也只占到20%。这说明需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法律知识宣传,将垃圾处理的过程规范化、法制化,使企业有法可依。

1.1.3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式的了解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到5%,而乌鲁木齐市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更低。据调查数据显示(表1),乌鲁木齐市现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方式主要为挖掘土回填和钢筋的回收利用。由于人们对再生混凝土及废塑料做骨料补强的技术存在质疑,很多工程师不愿意接受这两种新技术,他们所接触工程的建筑垃圾大都被运往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就地回填,然而这种方式会占用大量土地,造成环境污染。

1.2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政策《乌鲁木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了对建筑垃圾的全面治理。规定了对施工工地管理要求、居民装修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机制以及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试图最大限度地解决目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办法中明确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设置和组织建设建筑垃圾受纳场。

2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体系不完善《乌鲁木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了对建筑垃圾的全面治理。规定了对施工工地管理要求、居民装修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机制以及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试图最大限度地解决目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办法中明确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设置和组织建设建筑垃圾受纳场。但其只是原则性的表述,并没有实质性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法律效力,使得建筑垃圾随意远郊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

2.2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乌鲁木齐市的旧建筑拆除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根据乌鲁木齐市建委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文件。截止2012年8月底,乌鲁木齐市从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共实施改造77个项目,拆迁房屋30352套,建筑面积268.4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房屋43344套,建筑面积395.7万平方米。棚户区建筑物以砖混结构为主,根据物料平衡,设定拆除时约5%的水泥、石灰等的耗散,每平米建筑的拆除约产生建筑垃圾1.8吨。按此计算,2012年拆除约268.4万平方米,则产生近500万吨建筑垃圾,如果考虑到其他建筑拆除,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则由于拆除所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500万吨。包括其他非住宅建筑及棚户区改造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2011年乌鲁木齐市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达1566万平方米,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乌鲁木齐市每年建筑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达400万吨。此外,由于道路施工每年还会产生建筑垃圾约50万吨。

2.3政策导向不明确许多国家都已经实现了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使之资源化程度加深。内地很多城市也已经将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提升到城市建设的要题上来,但到目前为止,乌鲁木齐市还没有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由于新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材资源的需求和建筑垃圾的产量都呈快速上升的势头,无论从资源的利用还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都要求政府应尽快开展这项工作,使乌鲁木齐市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向前迈进一步,使乌鲁木齐市经济建设得以持续发展。

2.4再生技术不成熟目前,乌鲁木齐大多数建筑垃圾都直接送往填埋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很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回收利用的途径和技术。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方面,如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建筑垃圾如废弃混凝土的再生成本高于填满处置成本,再生产品的价格较天然原料加工产品缺乏竞争力,加上技术性能的劣势,仍表现出回收渠道、再生市场匮乏等外部效果。

2.5监管机制不健全从建筑垃圾的产生直到最终处置,其流向基本处于失控状态。政府对企业监管的不重视,使得企业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随意性大。一方面,环卫行业的科技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常常缺乏,因而在项目监管上常出现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另一方面,城市旧房拆迁和新建工程开工许可的审批管理部门为城市建设委员会,而城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由于两者在工作上缺乏必要的分工与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给违规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

3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对策

3.1加强立法、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依靠法制手段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是规范企业行为和公民生活方式的最重要手段。因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引起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将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进行细化。建议目前应首先制定《乌鲁木齐市建筑固体废物回收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利用促进办法》,对分类收集、垃圾处置、资源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协调、监督、管理。该部门要在各行业建立资源利用的管理分支机构,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从上到下形成三级管理网络。

3.2加强技术支撑技术支撑是建筑垃圾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基础。在引入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应因地制宜的研究适合乌鲁木齐建筑垃圾再生特点技术。今后的研究重点应是,提高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筛分工艺,确定适宜新疆地区的建筑垃圾分级分类规范,提高相应的质量检测技术并完善检测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降低其造价。切合西部大开发时机,政府应积极建设示范工程,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企业不断提供技术支撑。

3.3优化建筑设计设计阶段的疏忽和建筑材料的性能低下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可以通过工程设计阶段对设计概念的改变和建筑材料的选择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例如,尽量采用标准化的灵活建筑设计,以减少切割产生的废料;保证设计方案不轻易发生变更,尽量避免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拆卸;尽量采用耐久性材料,以延长建筑物寿命。

3.4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建筑垃圾收纳厂的管理此次调研涵盖乌鲁木齐市五个区的施工工地,绝大数人反映,如果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实现零排放。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受纳场是建筑垃圾的初步消纳地,应加强对建筑垃圾收纳厂的统一规划、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筑垃圾的初步分类处理,为建筑垃圾的后续回收利用提供便利。另外,应降低场内的管理费,避免因收费高而引起的垃圾随意乱倒的现象。

4结语

城市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开发难点、开发对策、

一,垃圾资源化开发的难点

1、观念落后

有人认为,城市经济发展,垃圾作为资源是微不足道的。也有人认为,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那有哪么多的精力来研究垃圾问题?所有这些认识,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认识,严重地影响了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城市垃圾收集一直采取混合收集方式。这种收集方式使一些可回收利用的物质跬人到城市固体废弃物中,这样不仅增加了收集的数量和处理难度,而且也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十分不利生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技术制约

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技术处理基础薄弱,技术力量单薄,利用途径狭窄。目前除废纸和废金的回没再利用率较高外,塑料、玻璃及纺织品类等废弃物均回收利用率都很低,其主要原因是从事研究、开发区方面的技术力量不足。虽然我国也有较先进的技术,但很难普及推广,至于先进技术的引进,也是微乎其微。致使不少可利用的废弃物因技术和经济问题无法利用而弃之。

3、资金匮乏

资金是影响垃圾资源化开发利用的最重要的因素。经济发达的国家,投入资金多,垃圾资源化开发的水平就高,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的上海、深圳、广州等,由于投入的资金多,垃圾资源化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沼气发电厂等。但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垃圾资源化开发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这种类型的投资,投资效益低,回收隆,没有多少人想投资。而光靠政府投资,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解决多少问题的。

垃圾资源化开发的思路。

二、 垃圾资源化开发的对策

一、必须把垃圾资源化开发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工作来抓

社会发展到今天,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资源和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而资源则是问题的关键。没有了资源,人类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因此,缓解资源压力,挖掘资源重复利用的潜力,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垃圾资源化开发势在必行。政府和环保部门必须把垃圾资源化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工作来抓。

一要把垃圾产业列入“十二五”计划和今后的远景规划,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产业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产业化管理的法规体系,采取既疏又堵,疏堵结合的办法,实现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三是制定扶持垃圾产业发展和财税金融政策,逐步实行垃圾计量收费,健全完善的经济保证制度;四是加强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技术体系,培育垃圾技术市场,用高新技术武装环保产业。

二、垃圾资源化开发的形式与方法

1、废品回收。这是传统的方法,只要理顺销售渠道工作就可开展。这种废品回收方法投入少,技术要求不高,实施容易。在当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不用政府组织,也有不少人从事这项工作。但现在废品回收的品种太少,不少再生的资源浪费还较大。以后,如随着技术的进步,要尽量增加回收品种。

2、废品加工。在废品回收的基础上,由环卫部门与有关生产厂家联合或自办加工业,把垃圾废品加工成社会适用的产品。如对垃圾中玻璃废品制成马赛克,把塑料废品制成再生塑料粒子或成品,把纤维类加工成纸浆或纸,把骨类加工成骨粉,把煤灰砖石加工成建筑材料等,这样既可变废为宝,又可增加环卫部门的经济来源,减轻政府的负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比较显著。

3、发展农用肥料。垃圾中有很多的易腐成份,经过高温发酵,就可成为有机肥料。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堆肥物再加工制成有机复合肥料。这种复合肥料不会造成土地板结,肥效长,最适宜果树生长,应大力发展。

4、垃圾焚烧热能的利用。垃圾焚烧这种处理方法可使垃圾减量,减少环境的污染,同时,焚烧热可以回收进行发电及供热。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先进的国家已经有很丰富的经验。如法国每6户产生的垃圾,便可保证一户居民的用电和供热。垃圾的资源化开发,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技术、资金与效益等多方面制约。像茂名这样经济比较落后的城市,宜采用前三种方式为主。经济较发达地区,则应四种方式并举,但从发展趋势看,应向深度开发,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三、政府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动员全民参与分类

垃圾分类收运,是垃圾转化为资源的必由之路。纵观全球,几乎所有对垃圾资源化利用得好的,都是对垃圾实行分类存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的。如美国、德国的许多城市都对垃圾进行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

在我国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开始提出垃圾分类装袋投送的要求,居民分类收集投送垃圾的意识和自觉性较差。因此,要确保垃圾分类最终能够普遍地实现,第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居民认识到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环卫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收集、清运方案和方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第三政府要制定一些相应的法规,如:制定《垃圾分类排放收集法)、《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法》,等,使人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依法行事,对不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人进行强制约束,逐步培养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使之成为自觉的行动。

四、搞好技术攻关,以技术推动垃圾资源化开发

现在,制约我国垃圾资源化开发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技术问题。一是整体技术落后,二是有些技术虽较先进,但技术费用高,推广难度大。因此,各地环保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垃圾资源化开发的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攻关,研究出既先进适用又易于推广的技术;同时,高等院校要加快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对“生活垃圾领域”进行研究、开发。此外,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并注意消化、吸收和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活垃圾处理的绿色科技之路,推动我国垃圾资源产业化发展,实现我国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