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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环卫有偿服务费分别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分别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征收和市环卫处负责收取。
三、收费标准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1.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按从业人员总人数每人每月5元收取,暂住人口按每人每月5元收取;
2.宾馆、酒店的餐饮部分及其他饮食业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2元收取,星级宾馆、酒店的客房部分按每床每月3元收取,普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按每床每月2元收取,医疗机构按每床每月1.5元收取;
3.商场、商厦及文化娱乐场所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收取;
4.浴室、泡脚房、理发店、熟食店、缝纫店、杂货铺、加工修理等服务业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收取,室外设定摊点按每摊每月15元收取;
5.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收取;
6.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一次性向开发商收取;
7.居民住户按每户每月5元收取,其中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列入物业服务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居民另行收取。
(二)环卫有偿服务费。
1.新建住宅小区等装饰装修垃圾处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2元作为市环卫处清运费,0.5元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集费)一次性向开发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居民另行收取;
2.新建住宅小区等化粪池移交处置费按每幢每层400元一次性向开发商收取;
3.单位内部化粪池及管道委托清掏、疏的,按每次每只350~550元收取;
4.单位内部厕所委托保洁、消杀的,保洁按每平方米每月2元收取、“四害”消杀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收取;
5.实行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费按每吨40元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6.生产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清运费按每吨80元收取。
四、收费方式
(一)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财政局代为收取。
(二)各类企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地税局代为收取。
(三)暂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公安局代为收取。
(四)建筑施工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新建住宅小区等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化粪池移交处置费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代为收取。
(五)下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环卫处代为收取:
1.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及医疗机构;
2.商场、商厦及文化娱乐场所;
3.浴室、泡脚房、理发店、熟食店、缝纫店、杂货铺、加工修理等服务业;
4.室外设定摊点;
5.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
6.未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六)其他环卫有偿服务费由市环卫处直接收取。
五、凡委托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应签订委托收费协议书,代收单位可提取5%手续费。
六、单位和个人委托市环卫处有偿服务的,应签订环卫有偿服务协议书。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环卫有偿服务费,应单独设帐,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八、市城管执法局必须持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持(亮)证收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自立项目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今后,沈城每户居民每月将交纳五元钱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原来征收的卫生费和垃圾袋装化费将被取消。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后,居民小区内的生活环境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居民的生活垃圾将由专人上门收取,楼道内的垃圾会随时得到清理。目前,《沈阳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的草案已经制定完毕,今年年底前,这个收费办法有望获准执行。(2月11日《沈阳今报》)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符合我国环境法中“环境有价,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规定。北京市早在1999年就开始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标准是本市居民每月每户三元,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两元。
谁产生垃圾谁交费,改变了过去一切由国家负担的局面。这样也可以让污染环境的行为人付出相应的代价,使其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但是,现在垃圾费征收办法,来了个一刀切,并没有充分考虑每个人排放垃圾的实际数量,每人每月多少元把垃圾费搞成了人头费。这样,多扔垃圾和少扔垃圾交费变成了一个样,根本不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在国外,垃圾收费是根据每户居民每月垃圾的排放量来计算的。环保部门会向居民出售专用垃圾袋,而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盛装,然后放在指定的位置,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样,居民每扔一袋垃圾,就要花钱购买一个垃圾袋,也就相当于交纳垃圾处理费。这样,为了省钱居民就会主动减少自己的垃圾排放量。
据统计,全国的城市垃圾正在以每年8%-10%的速度持续增长。要改变现状只有在垃圾的前段控制,也就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垃圾收费是件好事,也是实现垃圾减量化的有效手段。但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还有待完善,否则政策的目的不能实现,垃圾数量急剧增加的趋势依然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介绍
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的本质是人工堆肥技术,是在垃圾堆肥之前人为地添加了特定的微生物制剂,并通过处理机对堆肥温度、湿度、供氧量等参数加以控制,达到微生物制剂的最佳活动环境,从而促使有机垃圾以比传统堆肥快数十倍的速率分解,而且分解程度更高。垃圾生化处理机则是指使用微生物菌剂对可堆肥处理的生活垃圾进行生化处理的设备。
生化处理机添加的微生物制剂是由自然界中的放线菌、乳酸菌、酵母菌、细菌等多种微生物经过筛选、分离、培养、驯化、伍配等步骤,组成高效分解有机物的微生物群体(一般为好氧或兼氧菌),制剂成品可以是冻干粉、悬浊液或附着于固态载体。生化处理机使用的微生物制剂被约定俗称为“菌种”,这种菌种可以高效率地分解各类有机垃圾,如厨余垃圾、果皮、粪便、庭园垃圾、动物尸体等。
生化处理机主要用于分解处理易腐有机垃圾(简称有机垃圾、又称食物垃圾、俗称湿垃圾)。将有机垃圾投入生化处理机、加入菌种并搅拌均匀后,控制相应的温度、湿度和通风供氧条件,菌种会释放出大量的酶,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糖、脂肪酸和氨基酸等短链的低分子有机物,菌种以此为养分代谢出水、气体和生物热能,同时以几何级数迅速繁殖。如此菌种可以周而复始地不断“吃”掉新投入的有机垃圾。随着代谢产物的累积,菌种会逐渐老化,一般经过数月至一年,需要在生化处理机中投入新的菌种。通常菌种对有机垃圾的分解速度为12~48小时,平均约24小时,残渣率为10%~20%。生化处理机排出的残渣可作为有机肥料或饲料添加剂,产生的水分可以通过表面蒸发、循环调湿或直接排出,产生的气体中可能会含有H2S、NH3等恶臭物质,可以通过高温分解除臭或喷淋塔生物脱臭,也有的将脱臭微生物直接配入菌种,而使排出的气体不含恶臭物质。
生化处理机在搅拌、控制温度、保持湿度、通风供氧、脱臭等过程中需要耗费较多电能,也有菌种称不需使用电能控制温度和脱臭,但进行适当的破碎和脱水的前处理工艺有时也是必要的。
二、垃圾生化处理在国内的应用实践
由于生化处理机设备结构不复杂,基本原理也较为简单,设备外型小巧,因此很容易形成不同规格和批次,目前市面上的生化处理机均按日处理有机垃圾量来确定其规格,有100公斤、150公斤、200公斤、250公斤、300公斤等不同型号,超过300公斤的较大型号比较少见。根据应用的对象不同,对规格型号的选择取决于服务区域内居住的人口和有机垃圾的产生量。就居住600户约2000人的一个单元小区而言,一般选择日处理规模200公斤-300公斤的型号,即可满足有机垃圾处理的要求。
垃圾生化处理机最早是从日本传入我国,上海一些从日本回国的“海归”们把日本的企业介绍到了中国。生化处理机在日本、美国、英国、荷兰、德国等国家都有应用,采用此项技术用于庭院垃圾、居民区分类收集有机垃圾的集中就地处理,以居民小区甚至居民家庭为单位配备生化处理机,处理后的残渣作为住宅周边绿化的肥料使用。从生化处理机的功能上来看,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减量型和资源型。
目前,国内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的应用上投入力度最大的是上海市,北京、天津、广州、青岛、深圳等城市也相继在一些物业管理较全面的高档小区引进了此项技术。上海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即开始引进垃圾生化处理机,最早是由日本大纳梦公司赠建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均较高。随着对该项技术与设备的消化吸收和不断引进,该项技术与设备逐步实现了国产化,生化处理机的核心技术之一的微生物菌剂也实现了国产化,目前除国外的技术设备供应商外,仅上海市就有上海建设路桥、玉垒、环境卫生设备厂、百复、丰业、东武、复旦浦发、耀丰环保、纪明机电五金、一本、恒晔生物科技等十多家公司可以提供相关设备与服务,设备投资与运行成本也大为降低。2002年初,上海市投入运营的垃圾生化处理机就在60多台,其中70%设在居民生活小区,30%设在宾馆或饭店。结合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上海市甚至将垃圾生化处理机的推广应用列入了“十五”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的主要建设和管理任务之中,即:“在有机垃圾专项回收地区,在居住区,特别是集市、宾馆、饭店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中、小型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就地消纳垃圾,‘十五’期间完成市区布点设置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工作。”
随着此项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也开始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建设部颁布的《垃圾生化处理机CJ/T227-2006》技术标准,规定了垃圾生化处理设备的术语、分类、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适用于使用微生物菌剂对可堆肥处理的生活垃圾进行生化处理的设备。而在垃圾生化处理机应用较为普遍的上海,则进一步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上海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评价导则》等试行地方标准规范,使生化处理机及其微生物菌剂的使用更加规范。
三、垃圾生化处理技术经济分析
结合我们从众多设备厂家获得的信息,以及我市绿景苑小区的应用经验,以垃圾生化处理机服务于600住户约2000人的居民小区为基础,小区建筑面积10-11万平方米,分析其成本。
1、垃圾处理规模
日处理有机垃圾200kg,年处理73吨。
2、投资成本
设备投资:20.0万元/台
基建投资:4万元(含设备间、垃圾分类收集间、接水接电等)
其它投资:1万元
分摊到小区单位建筑面积上的投资成本:2.38元/平方米。
3、运行成本
(1)不计入折旧
电费(按民用电价0.60元/度计,日运行不低于20小时)480.00元/T;
人工费(按1万元/人年计,定员2人)273.97元/T;
菌种费(600元/半年)16.44元/T;
水费(年用水量0.7吨/天,水价2元/吨)7.00元/吨;
维修费(维修费按0.5%,大修费按0.5%计算)17.12元/T;
管理费(按上述直接费10%计取)79.45元/T。
合计运行成本:873.98元/T,约0.87元/kg,年总运行费用需6.38万元。
若将处理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则分摊额为0.61元/m2.年,按户均住房建筑面积150m2计,则每户每年分摊91.5元
(2)计入折旧
设备等按十年折旧,维护费按年折旧费的30%计取,则单位垃圾处理成本增加为1.44元/kg,年总成本费用为10.51万元。
4、投资与运行成本比较
按200kg/天的处理规模计,生化处理机的单位规模投资为125万元/吨,而相比其它垃圾处理方式的单位规模投资而言,焚烧为40-60万元/吨,填埋为15-26元/m3库容,堆肥为20-30万元/吨。受处理规模的局限,生化处理机虽然节约了垃圾收运系统的投资,但其单位规模投资仍然是比较高的。如果在我市30个居民小区或大型单位、大厦、宾馆、饭店等试点推广应用,建设投资(包括设备)需要750万元;如果在全市推广垃圾生化处理机,全市垃圾中可处理的有机垃圾为600吨/天左右,需配备处理能力200kg/天的生化处理机3000台,其建设投资将达7.5亿元。
目前,我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按陈家冲填埋场标准计算)成本分别为24元/吨、30元/吨和90元/吨,总计144元/吨,平均0.144元/kg(上海为0.24元/kg),相比之下,生化处理机0.87元/kg的运行成本(不计折旧)是比较高的。从运行成本构成比例来看,不含折旧,电费、人工和管理费三项所占比例较大,三项合计96.8%。而根据上海市垃圾生化处理机应用的统计分析,其中垃圾处理成本(不计折旧)为2.11元/kg,主要是人工和电费所占比例较大,二者合计86%,这两项也是造成上海与我市垃圾生化处理机运行成本差别的主要因素。
四、生化处理优缺点分析比较
生化处理机作为一种添加了高效菌种并控制堆肥条件的动态快速有机垃圾堆肥器,它对于整治小区环境、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消除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实现垃圾“三化”处理具有显著效果,
其主要优点为:
1、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垃圾生化处理机应用于有机垃圾的就地处理,效率极高、分解彻底,源头减量效果明显。
2、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应用垃圾生化处理机可在源头实现分类垃圾后续分类处理的部分配套,垃圾仅按干垃圾、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厨余等湿垃圾主要由生化处理机就地处理,有害垃圾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理,余下的干垃圾和部分湿垃圾填埋处理,在条件成熟时可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或综合处理,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快速提升垃圾分类收集率。
3、降低了垃圾运输过程中环境污染。生化处理机的应用可以省略有机垃圾的运输环节,使垃圾总体运输质量降低15%以上。同时,有机垃圾分类收集后,其余垃圾的含水率明显下降,甚至降至干垃圾的持水能力之下,减少了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污水滴漏现象,也能改善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恶臭现象。
4、减少了垃圾清运收集频率。有机垃圾处理机的应用,可改变现行的垃圾清运收集频率,扩大垃圾压缩转运站的服务范围。
5、延长卫生填埋场使用寿命。根据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规定,进卫生填埋场混合垃圾中的有机物不能大于30%。生化处理机的应用,可基本满足这一要求,并可减少垃圾渗沥水的处理压力,减少垃圾的最终处置量,从而延长卫生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6、提高垃圾热值及焚烧厂处理效率。根据实验数据及理论测算,垃圾每失水1%,低位热值提高15~35kcal/kg。据此推算,有机垃圾减量后如果使垃圾失水10%,可提高垃圾热值150~350kcal/kg。
7、小型方便使用灵活。生化处理机和有机垃圾堆肥厂处理的是同一种类的垃圾,前者是在小区或特定的点上分散处理分类收集的大部分有机垃圾,后者是在比较大的区域内集中处理全部有机垃圾;
8、与分拣中心处理具有优势互补。生化处理机与分拣中心处理的是不同种类的垃圾,具有很好的互补性,二者处理的前提都必须在垃圾的产生源头实行分类收集,在分拣中心的服务区域内,应重点推广生化处理机或建立有机垃圾堆肥厂。
从目前实践情况看,生化处理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
1、运行成本和建设投资比较高。推广应用中,这部分费用无论是由谁来出资,最终的承担者可能还是小区居民,需要考虑居民的承受力。此外,生化处理机的应用除设备外,还需要配套设备间和垃圾分类收集间等建构物,在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应用,既要再次建设投资主体的限制,还要受到设置空间的限制,因此在新开发小区从规划开始即配套相应设施更具有操作性。
2、减容效果不明显。生化处理机的应用虽然可以减少垃圾的运输重量,但对体积的影响相对较小,减容效果不明显,因此在垃圾运输能力以“车吨位”来衡量的情况下,对垃圾总体运输量的减省效果也不明显。
3、添加菌种有安全和稳定隐患。生化处理机添加的菌种,虽然据称是来自于自然界的纯天然微生物制剂,但由于生物量极大且在非密闭系统中运行,最后还将流散于开放系统中,其对人身健康的安全性,甚至生态和环境的安全性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行安全性检测,目前国家尚未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另外,不同生化处理机厂商都称拥有独特的微生物菌剂,容易造成了对菌剂提供者的依赖性,菌种生产需要本土化;
4、实施和运行受条件限制。生化处理机的运行依赖于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和垃圾分类收集效率。生化处理机对占有机垃圾相当比例的贝壳、长纤维类物质、粗大骨等的处理效果不明显,为保障生化处理机的处理效率和正常运行,则需要前置破碎装置,使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增加。
五、我市生化处理应用的建议和对策
根据以上调查与分析,认为生化处理机不可能成为大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中的主流处理模式,仅能作为小区、大型单位集中办公大厦、宾馆饭店等垃圾分类收集点的配套设施和垃圾处理多元化技术中的一种形式存在,有利于迅速提高垃圾分类收集率。针对生化处理机的推广应用中存在的局限性,我们目前我市应用生化处理技术,应遵循“合理规划、分步实施、政策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来组织实施。
1、小范围试点,有步骤推广。受菌种来源和安全性、建设运行成本、管理办法等因素的限制,我市推广应用垃圾生化处理机可先在小范围内试点,试点地点宜选择在建的集中管理的高档小区。根据试点经验,再逐步向窗口性居民小区、大型单位集中办公点、宾馆饭店、学校、集贸市场等推广。
2、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建设运行。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菌种安全检测的规范,保证垃圾生化处理机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和稳定。
3、出台优惠政策,保障推广运行。由于建设与运行成本方面的问题,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生化处理机的试点推广。
一是建议设于居民小区的生化处理机,采取分时计取电价的形式给予用电补贴,如在每天规定时段对其执行居民夜间电价(用电低峰电价),甚至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可全天执行居民夜间电价。
二是建议从征收的卫生服务费或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拿出一部分补贴给使用生化处理机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与房地部门合作,调整物业管理费指导价,将垃圾生化处理机的建设和运行成本包含在内。
三是对于使用生化处理机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应按照核定的垃圾处理量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减免一定额的垃圾收运服务费。
四是对于投资建设和运营生化处理机的企业,通过行政许可(根据建设部157号令),使其不仅处理有机垃圾,还可从事垃圾分类回收等工作,通过物资回收或从环卫服务费中分列一部分作为补贴等形式予以补偿。
五是与环保等部门联手,在争创绿色小区、文明小区等活动中,鼓励、引导住宅小区应用生化处理机。
六是与规划土地部门联手,从控制规划的角度要求在新建小区,开发商必须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和预处理设施。
4、改良技术设备,降低运行成本。目前市场上各类生化处理机各有千秋,技术上均较先进,但仍有可进一步完善的余地,尤其是降低运行成本。如前置破碎挤压设备可以将长纤维物纳入处理范围;将高温除臭改为生物脱臭可以降低运行成本;加大单机处理量或数台并置可以降低人工费等。
5、制定计划方案,有步骤组织实施。研究制定2008年至2009年推广实施计划,探索和创新我市生化处理工作模式,同时与我市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相结合,实现生活垃圾综合利用。
一是2008年,在新建小区和市、区级文明小区(社区)有选择地配置10台生化处理机,以新建小区为重点,与小区配套建设的垃圾收集站点配套使用。鼓励、引导高档小区应用生化处理机。
二是2009年,在总结10台生化处理机的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新建小区和市、区级文明小区(社区)、高档小区配置30台生化处理机,以市区文明小区和物业管理完善的高档小区为重点。
三是2008-2009年,鼓励企业应用生化处理机,重点开展各大宾馆、大型餐馆和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和各类室内集贸市场试点,有选择地配置生化处理机10台。
6、采取灵活方式,明确经费渠道。
对张宝昌和他的同事们来说,如何倾倒垃圾不是一件简单的生活琐事。
4月1日,中国第一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称《分类规定》)将开始生效。这意味着,广州市的垃圾要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而张宝昌所供职的广州万科物业,也会把小区垃圾分类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地,垃圾分类早已经成为实现垃圾减量、处理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但在中国大陆,建设部十多年前在多座城市推广的垃圾分类试点无疾而终。正因为此,广州的破冰之举尤为引人关注。
不过,也有诸多人士对这部规章未来的执行效果抱有疑问。
金色家园迈出第一步
在《分类规定》于今年2月颁布之前,广州市一些小区已经开始了垃圾分类的“试验”。
去年3月,张宝昌和同事主动找到广州市城管委,希望其管理的广州万科金色家园做垃圾分类示范。几番接洽后,该小区于当月14日开始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在这个由三栋高层建筑组成的小区,每层楼的楼梯间摆放着三个分类垃圾桶,每栋楼外面则是四种颜色的分类垃圾桶和一个回收电池的小箱子。小区的车库里也划出了垃圾分类投放区域,排列着三种颜色的垃圾桶和一排搁架。三个垃圾桶分别标明“饮料瓶罐”“纸类”“其他塑料类”,搁架则用于摆放业主废弃的家电、包装等大件物品。
为了唤起业主的响应,他们还大费周章去搞活动。整个小区与两位贫困山区的孩子结对,用可回收垃圾收益资助他们的小学学业。每户居民还可办理“垃圾分类环保积分卡”,对自家分类投放的垃圾进行积分,家中的孩子可以凭积分换取文具和小饰品。
每晚10点半,物业人员会将各类垃圾分别集中到小区内专门设立的垃圾分拣站。然后,容易腐坏的厨余垃圾由市政垃圾车运送至餐厨垃圾生化处理厂;有害垃圾中的废旧电池由一家专门公司回收;饮料盒、布料、纸张等可回收物则分别摆放。剩余的垃圾再被运到常规垃圾站。
与金色家园的细致不同,广卫街的分类模式简单明了,居民只需把湿的厨余垃圾分开投放,做到“干湿分离”即可。
如何处理厨余垃圾,是试点社区或小区普遍面临的难题。在广州市每日接近1.5万吨的垃圾清运量中,厨余垃圾量超过一半,但只有金色家园、广卫街社区等少数试点的厨余垃圾才能与后期处理对接,或者说得到恰当的后期处理。广州市城管委分类管理处处长余尚风告指出,更多的厨余垃圾生化处理厂尚在规划和建设之中。而在与海龙湾小区对接的厨余垃圾处理厂,去年6月就因为气味问题而停工。后来,与这个小区对接的垃圾车依然是混装运输,小区居民很快失去分类投放的动力,小区的垃圾桶内也恢复了各色杂陈的常态。
目标能实现?
按照《分类规定》,到2012年广州应当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不过,多位人士对这一目标能否实现表示怀疑。
网民“巴索风云”对广州的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就有过亲身体会。他和几位网友去年4月将六袋有害垃圾运到市城管委。两个月后,六袋垃圾原封未动。城管委给他的最终回答是,会交给环保部门处置。造成此种尴尬的原因在于,广州缺乏处理有害垃圾的能力。根据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的公开介绍,去年广州收集的12吨有害垃圾都运到本市以外进行处理,而本市内的有害垃圾处理设备“正在建设中”。
而建立完善的分类运输和处理体系,到底需要多少资金,现在仍属未知。广州市城管委将印刷600万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发放给市民,同时购置大量配发到社区的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并制作和投放多个渠道的宣传广告。据报道,居住着近6万名居民的广卫街社区,已经向越秀区政府提交了一份500多万元的垃圾分类工作预算。以800万的广州户籍人口来简单换算,将这份预算扩大到全市需要超过6亿元的巨额资金。这还不包括清运和处理环节的投入。此前,广州市已有多处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因为补贴不足、处理企业难以支撑等原因而陆续失败。
在垃圾分类体系之中,大部分环节都是单纯的支出。“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服务,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岳经纶教授说。另一方面,他也承认,环卫、民政等公共服务部门在政府系统内话语权较弱,争取财政预算的困难很大。
对广州的城市管理者、环卫工作者、物业人员和居民来说,《分类规定》的出台意味着考卷已经下发,而最终会交出怎样的答卷,还难以预料。岳经纶认为,如果依靠任期较短的管理者的政绩驱动来推行垃圾分类,恐怕难以做好。“依我看,可能要让一批人在管理岗位上干十年,才能真正出成效。”
蓝图还有多远?
对垃圾分类,各个城市都规划了美好的蓝图:分好类的垃圾经过专门的回收处理,都能物尽其用:食物垃圾变成沼气和生物肥料;废塑料瓶变成新的塑料制品;旧报纸可用于印刷新报纸;金属瓶盖可用来造汽车……现实中,垃圾分类已经进行到第十个年头,只是自2000年开始的8个试点城市都仍在“原地踏步”。
北京市小范围的垃圾分类试点开始于1996年,这在当时是一个有些“超前”的举措。不过,“1990年代的试点工作是断断续续的”。据北京市民邓俊回忆,工作真正铺开是在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后。作为对绿色奥运的承诺之一,2002年北京市将垃圾分类提上工作议程,开始在小区、单位进行分类试点;奥运会结束后,北京市市管委重新重视垃圾问题,又在北京开展新一轮“试点”;2010年4月,北京垃圾分类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市垃圾分类推进计划,2011年50%城镇常住人口将实现垃圾分类达标。
深圳市作为建设部选定的垃圾分类收集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类率将达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达到30%。但是10年过去了,知道此规划的市民寥寥无几,甚至环卫工人对此也很茫然,多年来一直用来分两类收集的垃圾桶现在居然改成了一个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目的,建立全覆盖、科学规范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机制,实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努力创建生态和谐宜居城市。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县环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要将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环卫管理体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大环卫”工作格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现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管理。
(一)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健全环卫工作督查机构,增加力量,加大督查力度。
(二)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和对村(居)环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各村(居)要按照标准落实专职环卫人员,承担辖区内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环卫工作任务。
各乡镇要划定辖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接受辖区环卫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设施,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保洁质量,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化、转运压缩化、运输密闭化、处理无害化”运行体系。
(一)卫生保洁
城区环境卫生实行“全覆盖、全时段”保洁。城区广场、道路、重点部位、繁华地带、背街小巷、小区等要建立“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制度。主要道路实行机扫人保,每日洒水降尘(冬季除外);乡镇、村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城乡结合部、企事业单位、乡镇驻地的所有道路、街巷和村庄主要道路及其周围等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乡镇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镇域范围内(特别是省道、县乡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白色污染。
省道、县乡连接路要建立每日清扫和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公路路面及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卫生管理,确保无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
加强水面卫生保洁管理,要明确任务,实行专人管理,河道、水渠、水库、池塘水面及周边无漂浮物、垃圾和杂草。
(二)生活垃圾收集
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其他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县环卫部门负责,年内袋装化收集达到30%以上。各乡镇环卫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快配套压缩式转运站建设。镇、镇所辖各村(居),年内必须合理布局和建设垃圾池,力争购买垃圾压缩车,实现两镇垃圾收集压缩化。其他乡镇要参照上述两镇办法试行,
配足垃圾收集车辆,3年内要完成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村庄要按照2-3处/千人的标准在适当位置建设垃圾收集池(房)。
环卫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和引导城乡居民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容器或收集场所。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
(三)生活垃圾运输
镇、镇的生活垃圾要统一纳入城区生活垃圾运输体系。镇政府可以委托所属环卫机构购买清运车辆,将所属村(居)的生活垃圾运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也可以由各村(居)自行清运,但必须到县环卫部门办理运输手续。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密闭式或压缩式,要统一编号,统一车体颜色,统一标志。严禁生活垃圾撒漏和渗沥液滴漏。
(四)生活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