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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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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

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问题;措施;概况;法律体系;执法力度;资金投入;环保意识

一、环境保护的概况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环境保护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还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环境保护方式包括: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学技术、民间自发环保组织等等,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自然环境同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共同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证社会的发展。

二、我国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针对保护生态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在逐步完善环保法律体系,但法律规定范围广泛,内容较笼统,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当前制定的资源法针对性较强,且注重污染企业职责,轻政府职责,相关的法律规范交叉、重叠,条款间互相矛盾,存在冲突,追究环境污染的诉讼制度存在缺陷等等,总之,我国统一、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还未形成,急需改进和完善。

2、环保投入不足

部分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质疑,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停止环保和治理污染的脚步,但为什么成效不大反而少数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专家称还是投入不足,不仅是投入的机制不健全,更重要的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基层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在研究相应的科学技术时缺乏经费,监察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员力量薄弱,最终导致工作能力差,质量低,严重阻碍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环保部门的监管作用无法发挥,主要是生态环境涉及到水利、农业、土地等多个方面,加上环保部门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规定不完善,互相争取“五权”现象严重,分管部门自我感觉处于配角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使环境保护整体性被分块划分。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或敷衍了事或视若无睹、不管不问,严重脱离群众,致使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只增不减,执法部门工作被动,应付上级检查的现象司空见惯。

4、环保意识低

从我国整体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一方保护、多方破坏的现象依旧严重,尤其是基层农村,生态质量持续下降,面污染源发展快速,自然灾害和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就是农民缺乏环保意识,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过度强调自身利益,滥用农药化肥,在生活中乱扔垃圾和废弃物,多数乡镇企业乱砍滥伐,占用耕地,加上设备落后,排放工业废水废气严重等,虽然城市人口环保意识有所改善,但付诸行动效果还不尽人意,总之提高我国我国人口环保意识十分迫切而实际。

三、提升我国环境保护水平的措施

1、完善环保立法

首先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使其有一个综合而统一的基本制度,并填补部分环保领域法律空白,严格审查环保条例,及时处理存在矛盾和冲突的规定,确保相关部门执法时有明确的实施细则;然后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地位和承担方式,督促其有效落实环保工作,并加大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的处罚力度;最后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依靠公众力量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并保障其诉讼请求的法律效力。

2、环保资金来源的政策性措施

为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捉留办法的逼知》、《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了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有一个重要来源。一些省、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纲要》强调,要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保试点示范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3、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但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也很难付诸实施。因此,我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分析,面对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大气污染防治再出严厉措施,对重点污染区域、拆迁建设工地、重点污染企业将实行24小时工作制。对排污量较大的企业,实行环境监察人员驻场监督,24小时监控,一旦出现超标,立即查处,一律按日计罚。同时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4、提高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民事业,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各地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环保知识,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根据农村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宣传措施,如派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下基层,将当前的环境问题和影响切实传达给农民,并指导其如何科学的进行农业和工业生产,设立专门的环保宣传和咨询小组等,切实促进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此外国家还应推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督促人们将环保落实到日常行动中,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作是造福人类的伟大而艰巨的工程,只有提高环保意识、健全环保法律体系、增加环保投入、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促进环保事业顺利进行,使我们共同的家园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董爱霞,张红亮.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路探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11(01).

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此外,环境立法不够完善,仍存在实际操作性较差的地方,难以具体落实,环境执法机制不足执法机制是保障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然而,我国环境执法还缺少这样一个全面、具体的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部门联动性薄弱的欠缺和奖励机制缺失等。环保队伍建设滞后我国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执法队伍能力不强。这些降低了环保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还放纵了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第一,技术装备相对陈旧;第二,环境监控手段单一;第三,执法人员少且存在着不少素质不高的执法人员;执法经费难以保障等。加强我国环境执法的对策措施分析针对存在的以上困境,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措施: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和执法理念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对于提高环保意识和执法理念非常重要。应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保理念,这是较为困难的一步。应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教育培训,应促使领导干部形成环境与社会统筹发展的理念。同时,应提出综合考虑人文、环境和资源的考核指标,避免单一经济指标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普通民众,应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公民权利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相对陈旧,对于其存在的权责问题和工作效率等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第一,理清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问题,严格划分其行使权力范围,明确相关责任,避免重叠交叉的问题。第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对于造成的环境问题,因严格处理,绝不姑息。第三,应建立权威性和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机构,应赋予这些机构足够的环境保护权利,形成统一执法、专门执法的格局。这样不仅能有效的消除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者的约束,还能提高环境执法的工作效率和科学权威性。

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快对环境保护法律的修订,填补其存在的空白与漏洞,删除重复交叉的内容,修改矛盾冲突的部分,增强环境保护法律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第二,应借鉴国内外经验,增强各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健全环境执法手段,加大处罚惩治力度,应具体量化不同的污染状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总之,环境立法应综合考虑科学性和实际可操作性,改革创新的进行法律建设。

推进环境执法机制建设,加强环保工作者的能力建设不仅要增强奖励机制和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环境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设。这要求我们加强对于环境执法监督的基础建设,例如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络、设置监测管理系统等,更要落实好监督部门的职能,明确其权责,严厉打击渎职、执法不严等现象,建立有效的、完备的监督体系。此外,应加强执法人员的的素质培养,加大对环境执法的经济投入,改善执法手段和方法,最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已日趋严重。环境执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强有力手段,在改善环境,解决环境问题,遏制破坏环境行为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总结分析我国以往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才能保证出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作者:陈静 单位: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局

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境执法;问题;对策

一、目前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1.环境执法机制不健全。(1)我国绝大多数环境执法人员均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在这种压力下,部分地方环境执法部门形同虚设,不敢对上级环保部门说真话,甚至弄虚作假、通风报信,应付上级检查;而不少地方政府则纵容违法企业排污,甚至出现企业暴力抗拒环境执法现象。(2)很多市、县环保部门的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办公条件、福利待遇差。有些环保部门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发不齐。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关键在于体制不顺。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这一规定为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而在排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环保部门对地方财政的依赖增强。在不少地方政府看来,环境保护是吃力不讨好的事,避之不及,更别谈财政支持。(3)在我国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下,环保部对各地环保部门只有业务指导的关系。在环保局官员的提升、环保部门主管的任命、工作人员的办公场馆建设以及给予诸如汽车等额外补助方面,地方政府都有决定权。在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怪圈中,地方环保部门官员的任何治污行为,变得毫无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同时,地方政府也得益于当地产业发展获得的高额收益,越高的收益能够带来越多的地方收入。

2.环境执法主体多元化。环境保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但在哪些方面监管、如何监管以及监管的方式、手段,特别是如何相互配合,对这些重要问题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界定。

3.环境执法缺乏群众基础。缺乏群众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缺乏行政相对人对环境法律意识的支持。目前中国公民的总体环境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而许多企业为了减少来自环保行政部门的发展阻力,在客观上纵容了某些环境不当执法行为,这使得环境执法的民主性大受损害,降低了环境执法的效率。其次是缺乏其他群众的参与,群众参与是强化环境执法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当前由于缺乏参与机会和参与保障的有效机制,许多对环境执法抱有极大热情的群众不能很好地参与环境执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环境执法的质量。

4.环境守法、违法成本倒挂。环境执法成本倒挂是指环境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大于环境违法成本的现象。在实际中,我国环保执法常常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罚款―再继续排污”的轮回。

5.环境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环境执法队伍的素质不高,执法力量不足也是困扰环境执法的因素之一。环境执法涉及水、气、固体废物和放射性物质等领域,执法人员不仅应具有基本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还应具备较广泛的科学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目前,环境监察队伍在人员配备、装备配置、系统培训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对策建议

1.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将环境保护因素纳入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政府行使管理权的实际当中,改变以往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唯GDP 意识,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此调动地方政府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使其积极地制定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能实际、有效运行的地方性法规、配套规章和实施细则。同时,改变以往地方政府对经济效益好但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

2.健全执法手段。首先,重视法院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的作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干预,形成环境执法机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指控,法院积极配合给与及时的裁量,严厉打击危害环境的犯罪的模式。其次,赋予环境执法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以保证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能及时强制其停止侵害,消除负面影响。此外,环境执法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指导,为企业提供降低环境治理成本的方法。

3.强化执法能力。(1)重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环境执法人员,实现环境执法机构的人员配备科学化。加强对环境执法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执法队伍。(2)加大对环境执法经费和技术的投入。针对我国目前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状,加大对环境执法部门的经费投入,保证其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先进设备的购置、科学的环境监测手段的运用以及治理环境污染技术的研究。

4.加大公众参与度。政府引导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媒体向民众及时公布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查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情况,增强环境执法的透明度。鼓励民众参与到环境决策活动中去,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引导民众对环境保护活动行使监督权。

参考文献

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环境执法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84-03

1 引言

完善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环境保护能力是一个主体本身所具备的达到环境保护目标所应当具备的能力,是实现环保目标所应具备的物质及智力、能力要素的总和,从大的方面来说,包括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能力、环境执政能力、环境管理支撑能力三大方面[1]。本研究侧重为狭义的环境保护能力与制度建设,针对环境执政能力,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做重点研究,主要涉及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协调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危机应急能力建设,信息获取能力建设,资金保障能力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对郑州市环境能力各个方面现状情况进行梳理,对比上位政策要求,参考先进地区环境能力提升经验,提出郑州市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2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查阅文献、比较研究、描述性研究、实地调研及咨询专家等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检索相关研究文献、国家政策文件和政府系统内部有关工作数据资料等,为研究提供理论和基础资料方面的支撑。

(2)比较研究法。通过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分析郑州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存在的不足,借鉴先进的环境保护管理成功经验,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研究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对策建议。

(3)描述性研究法。对郑州市现有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问题、短板及环保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等进行叙述。

(4)实地调研和专家咨询法。对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监察、宣传教育、人才配备、信息化程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并在研究过程中进行研讨、咨询相关专家。

3 存在的问题

3.1 以常规监测能力建设为主,新型环境问题监测能力有限

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及人员配备均侧重在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方面的监测,针对声环境、土壤、地下水等新领域的环境问题监测能力有限,监测网络覆盖范围和要素不够全面,一些涉及重大民生和前瞻性的问题包括挥发性有机物、生物毒性、水生生物、生态监测等领域的应对能力不足。

3.2 环境监测综合运用力度不够

环境监测数据应用效果有限。目前郑州市环境监测存在数据的分析、评价不足,面对大量的监测数据,仍缺乏系统的分类研究整理,监测部门只是将监测结果上报管理部门,忽视了监测数据的加工整理和开发利用。在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污染源评价与水质评价相脱离,造成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解释不清,找不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总体来说,监测数据未能充分应用到环境管理工作之中,监测技术支撑功能未得以充分展现。

3.3 现行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

郑州市多年来监测系统一直是重技术、轻管理。纵向看,下辖各县(市)、区的环境监测部门作用未发挥,大量的工作积存到市级,未将压力合理传导,导致工作任务排布不均,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横向看,监测部门与其他部门良性互动不足,监测、污防、监察、应急等单位联动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契合度不高。

3.4 信息管理能力不足

信息管理体制建设相对滞后。郑州市环保局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目前未设置专门的信息管理机构,信息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信息数据缺乏整合及共享。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统计、科技、宣教等领域在系统集成、信息共享等方面尚不能满足协同配合的需要。

3.5 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郑州市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仍不完善。基层政府对环境风险认识不到位,重处置轻预防。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等情况仍较普遍。环境应急压力向下及各部门之间传导不够,部门联动力度不足。对全市污染源、扬尘、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的检查与相关部门结合不够,情况掌握不全、不细,工作存在盲点和漏洞。公众对固体废物潜在的危害认识不足,尚未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3.6 资金与技术投入有限

环境监测、监察等环境能力建设的成果体现在仪器设备持续运行并发挥效益,有赖于后续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2]。

随着环境监管指标与内容的扩展,仪器设备更新、消耗等运行经费不足,造成环境监管日常工作开展受限。另外,郑州市科研工作较为薄弱,“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没有设立科研经费,没有独立组织开展科研立项及研究工作,科研服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7 宣教能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宣传需求

郑州市目前宣教能力的现状远不能满足环境宣教社会化的要求。公众对环保知识和环境信息公开的需求日趋增强,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的传统宣传模式已很难满足公众的需求,环保各级宣教人员专业知识、宣传策划及设计等专业技能欠缺,目前的宣传教育活动多停留在内容单一、形势老旧的层面。

3.8 缺乏c其他部门的协同管理

郑州市目前存在环境监测站与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的监测站点业务交叉重复、权责不明的现象。例如针对地表水的水质监测,郑州市环保局每年都有指定性任务,而水利部门每年也对江河水质开展水文、水质监测;土壤污染调查及土壤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站和农业部门的土肥站都在进行,监测项目大同小异,造成了监测资源的浪费。

4 需求分析

随着国家“气十条”、“水十条”的实施,环评制度改革的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政策的实行,公众环境权益的空前高涨,环境法律法规基础日益完善,环境管理工作将面临不同于以往的新形势,在管理上从严从紧将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

另外,随着《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对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河南省作为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从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重新梳理的问题,郑州市目前的环境能力水平已不能满足需求,市级及县(区)级环境监测、监察等工作的开展有待调整。

5 对策与建议

5.1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以PM2.5监测为重点,加强灰霾、VOCs、臭氧、温室气体、扬尘监测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监测工作,探索针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大气污染量化监测,安装工地移动扬尘监测系统,开展针对建筑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源的规律性监测工作。

(2)根据郑州市调整后的噪声功能区域划分结果,开展声环境监测点位调整工作,重新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网络划分,协同交通局调整道路噪音监测点位。

(3)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县(市)、区土壤监测点位的全覆盖。普及土壤监测技术,提升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能力。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将目前的例行监测试点工作转为常规例行监测并实现业务化运行。

5.2 加强环境执法能力

(1)应加强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执法监管,加大环境敏感区域执法力度。加大对南水北调沿线、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高度关注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和敏感环境问题,立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着力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起来,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3)全面提升移动执法水平。以移动执法系统和电子执法平台为依托,健全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体系,通过督查、稽查,督促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执法规范落实到日常工作。加强移动执法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数据的使用率,并形成协同效应。

5.3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可通过建立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科技、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的方式,营造一个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3],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举报热线、城市管理网格、环境监管网格等平台,引导公众自发参与环境监管,约束企业环境行为,主动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拓宽环境监管渠道;通过建立多种合作伙伴关系和各种激励政策,鼓励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促进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扩宽环境保护宣传的渠道。

5.4 提升环境科研技术水平

(1)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环保专业技术人才,规范人员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选人用人政策积极向学历层次高、业务素质强、集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方向上倾斜。

(2)营造环保科研工作氛围。科学合理的引导创建研究型工作氛围,解决目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科研氛围不足、科研能力不强、科研成果不多的局面,实施奖励政策,争取国家项目,结合郑州市实际特色做好大气灰霾研究等相关科研工作。加强从事相关技术人员的交流学习,以市场为导向,定期开展自学自查,学习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厂商及先进实验室的开发方法,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建立互助、包容、开放、积极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4]。

(3)提高环境保护科研实力。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环境科研基础装备水平;培育一批重点环保研究机构,搭建环保科技基础平台;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创新。

5.5 加强信息化建设

郑州市应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各级信息化工作的人员配备,做好环境信息的标准化建设的准备。优化网络建设。实现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库中企业等污染源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多平台多终端信息实时共享。疏通环境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市县两级的交流沟通,实现环保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共用,保证环境保护数据的准确性。

5.6 强化环保资金投入与管理

(1)保障政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政府环保投入,保证环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2)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推进社会多元主体投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环保产业逐渐推向市场[5],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3)规范资金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推动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

5.7 落实垂直管理制度

郑州市可借助“垂直改革”这一契机,整合资源,梳理体制机制,调整机构制度,减少环保与农业、水利等监测系统业务交叉重叠,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业务。

研究监测、监察、执法机构重组、工作分配及责任落实问题,在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收省级后,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解决市级日常监测工作,特别是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问题。

制定县级政府环境质量责任落实相关制度,解决县级环保部门作为市级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存在责任落实缺口的问题。

研究协调县级其他部门参与环保工作的办法,解决由市级统一调配环保执法力量后,如何部署谭力量,提升全市环保执法能力的问题。

充分发挥市级环境监测站作用。在即将实现垂直管理的大背景下,郑州市监测站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下辖县(市)、区监测站业务进行指导,完善市级人员管理。

6 结语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实施和监控的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环保部门,而地方政府是进行环境保护的直接主体[6]。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排放控制和监督问题,而是一系列社会管理、利益调节、技术进步和社会消费习惯引发的综合性问题,不仅仅是简单地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直接的环境管制能力,还要将环保意识植入政府行为,提高郑州市及下辖各县(市)区政府间接环保管理能力。因此在进行环境保护管理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需统筹管理,推进责任体系构建,强化环保职能部门,协同管理各相关部门,明确各方责任,使环境保护成为所有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政府体系综合环保作用。

参考文献:

[1]赵细康.广东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珠江经济,2007,197(12):61~66.

[2]冯 恺.我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问题与建议[J].环境保护,2013,41(8):44~45.

[3]杨 博.湘西地区政府环境保护能力培育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

[4]李日成.关于新常态下二级站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思考[J].环境保护,2016,44(12):56-58.

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一、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扎实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2012年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为重点,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今年5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以来,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企业158家次。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0期,环保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51件,案件处理率达100%。现已完成了“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饮用水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环保案件后督查和集中整治、涉危企业及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等工作任务。目前正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此外,结合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电解锰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点行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县环保局组建工作专班,对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投运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清查新、改、扩建项目56个,所有项目,无未批先建、未落实“三同时”的环保违法情况。

同时对重点企业:长阳清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宏发纸业有限公司、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长阳蒙特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目前各企业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电解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即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强化部门行政职能,认真开展日常执法工作;

县环保局加大排污费核定工作力度,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发挥排污收费“以征促治”的作用。针对往年征收排污费不到位的问题,县环保局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核算标准,坚持逐家申报登记、逐家核查,在核定过程中达到依法全面核定。截止目前已核定排污费104万元,并严格依照程序将核定通知书移交地税部门。

2012年,县环保局将加强环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市、县两级部门的要求,把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环保新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让处理工作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针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矛盾,提高办案质量,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全年处理79件,两会提案9件,处理率达100%。同时对群众反应较大的建筑噪声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