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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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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政策

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垃圾收费;收缴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排放量增加,严重威胁着城市发展和居民的健康。因此,怎样更好的管理垃圾成为我国目前各大城市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垃圾处理所依循的制度原则及其从垃圾的分类收集、运用的处理技术到经济政策的运用进行简单的分类及总结,以便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着更好的指导意义。

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一)法律

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制度有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其规定了要防治包括城市垃圾在内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2005年4月1日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提出对垃圾要进行分类管理。

(二)国务院文件

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建设技术》绿皮书;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批转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几点意见》,主要从城市建设和改善环境的角度,对垃圾管理提出要求;2010年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旨在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使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得到规范。

(三)部门规章和文件

1986年颁布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中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1992年颁布的《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中涉及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具体内容;2007年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了较详细的规定;2011年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做出规定。

(四)地方法规和文件

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陆续颁布了一些与垃圾分类收集与垃圾收费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文件。例如,2002年6月《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2011年l0月南京市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等。

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成分越来越复杂,给垃圾回收利用提出了较高要求,垃圾的分类显得特别重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预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000年4月,建设部选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虽然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已经全面展开,但是收效甚微。而且,各地的分类标准也不一致。如2008年2月,上海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收集;2010年,广州市将生活垃圾该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3类收集等。因垃圾分类的标准在各城市并不一致,盛装垃圾的容器上的标识也只有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字样,很难引导人们去准确分清垃圾可回收的种类,加上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大部分城市在垃圾分类方面还是举步维艰。

我国学者分析了垃圾分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如王子彦(2008)分析目前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和卫生填埋,必然带来垃圾污染、垃圾处理场地紧张等问题,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出路是垃圾分类回收;田立娇等(2010)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的物理成分,再就是经济水平和技术条件以及地理、水文、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

(一)卫生填埋处理

卫生填埋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和导气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填埋,以及对填埋气体、渗滤液等进行治理并达标排放的处理方法。卫生填埋是一种最常用的处理方法,其处理费用低,方法较为简单,但却容易造成地下水和大气的二次污染。目前主要是施工和建设不能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如果能做到分区建设与填埋、雨污分流、场底防渗、填埋气体的收集并利用(发电或提纯)以及渗沥液浓缩(用填埋气燃烧提供热能)或回灌到填埋场,是非常合理及实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我国城市垃圾大多采用这种处理方法,但是由于占地面积大,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可利用土地的减少,填埋场地选址越来越困难,此种处理方法在我国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城市已受到限制。

(二)焚烧处理

垃圾焚烧处理是使可燃垃圾与氧进行燃烧反应,将可燃垃圾转换成残渣的过程,燃烧后的残渣量只有原垃圾量的5%~10%。这是垃圾减量化最好的手段,并且垃圾中的病原体和寄生虫卵被彻底杀灭,释放的热量可以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能量而进行有效的利用。

但是垃圾焚烧主要适用于可燃垃圾,对于无机物含量较高、水分较高、发热量较低、需要添加辅助燃料才能燃烧的生活垃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堆肥处理

堆肥是依靠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人为地、可控制地促进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的生物化学过程。堆肥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两种方式。堆肥是生化处理,是废物的一种无害化的稳定形式。从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变化趋势中可以看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垃圾中灰渣含量显著降低,厨余类垃圾成为垃圾中最主要的成分,而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厨余类有机物垃圾处理的最佳方式就是使其转化为稳定的有机肥料。但是目前我国的城市垃圾大都采用混合收集的方式,很难实现堆肥处理。虽理论上可以通过预分选将厨余垃圾类有机物分选出来,但不仅增加了运行成本,而且也难以保证堆肥产品的质量,加上单纯的厨余类有机物水分高,需要添加骨料才适宜进行堆肥,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堆肥处理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

对于城市到底应选择哪一种处理方法,各学者观点不尽相同:姚为等(2010)结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性质、处理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认为卫生填埋应作为其重点发展方向;而王丰春(2003)认为应因地制宜。如,我国北方地区雨水较少、选址又不太困难,应考虑卫生填埋技术;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土地资源较宝贵,应考虑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陈晓艳等(2009)提出应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包括:可用物资的回收再利用、易腐有机物的堆肥处理、高热值不易腐烂有机物的能量利用和灰渣固化处理。虽然目前因为技术问题,利用率较低,但更适合中国的国情,也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笔者认为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能更好的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经济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经济政策是指根据价值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调节等经济杠杆调整和影响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处置,使其最大限度地被综合利用以及处置后对环境形成最小限度影响的政策。

随着环境质量和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全人类的关注点,监督者和决策者都在寻找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管理手段。陶表红(2006)总结出当前国际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常用的经济激励机制有价格配给(包括排污收费、产品税、补贴)、责任制(包括罚款、押金退换制度)和数量配给即可交易污染许可证。我国所采用的经济政策常用的是对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制度。我国1991年开始提出要对垃圾处置实行服务收费,1993年规定生活垃圾管理费用要逐步扩展至居民,2002年明确指出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

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计费方式不同包括:定额收费、从量收费、水消费系数法。对于上述方式,各学者分别进行了论述和研究。陈科、梁进社(2002)以北京市为例,得出从垃圾收集到堆肥、填埋、焚烧处理的价格,作为计量收费的基础;陈海滨等(2005)提出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水消费系数法,与收取水费挂钩,并以中山市为例说明了该方法的优缺点。但目前我国城市大都采用定额按户征收方式;部分城市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收取。例如:中山市、昆明、厦门等。这种方式征收垃圾费可以体现“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实施简单具有可控性。但该方式并不是直接计量收费,折算系数的确定也会存在一定的误差。但陈海滨(2005)认为水消费系数法的有利于解决垃圾处理收缴率低和收费成本高的矛盾。目前,我国的垃圾收费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种种不完善之处。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垃圾费与处理成本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

五、结语

目前,生活垃圾已经成为我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以大约每年8%-10%的速度激增,因此尽快解决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更好的管理垃圾将刻不容缓。综合目前国内研究及实践,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管理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我国还没有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对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法律制度;其次,我国目前垃圾处理技术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国内学者研究垃圾处理技术的有很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实践性不强,且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再次,对于垃圾收费的标准,各个地方都相应地出台了法规来规定垃圾处置的费用,但是收取的费用和处置垃圾的费用还存在很大的空缺,收取多少费用或采用其他何种经济政策可更好的弥补这个空缺,深入研究的很少。而且,各城市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利用税收的强制性来对垃圾征收垃圾税是否可能,鲜有学者来专门研究垃圾费改革或垃圾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子彦.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2008(11)

[2]田立娇,张健,宋静,张传义,袁丽梅.中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J].环境科技.2010(12)

[3]王丰春,田新珊,蔡广宇.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综述[J].电力环境保护.2003(3)

[4]李礼.如何处理城市中暴露垃圾之我见[J].企业导报.2009(1):109

[5]陈科,梁进社.北京市生活垃圾定价及计量收费研究[J].资源科学.2002(9)

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城市垃圾;资源再利用

城市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是带动整个社会前进的火车头。城市又是垃圾的制造工厂。城市垃圾是一种特殊的混合物资流,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政策的总目标是“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1. 循环经济理论对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意义

1.1循环经济理论的含义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1.2循环经济理论在城市垃圾处理中的运用

(1)遵循减量化原则,从源头减少垃圾数量

在生产中减少每个产品的物质使用量、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不过度包装或生产一次性的物品。在消费中减少对物品的过度需求,选择包装物较少和可循环使用的物品。这样可以减少垃圾的产量,在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减少垃圾处理的压力。

(2)遵循再利用原则,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垃圾排放量

在生产中尽可能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使产品部分零件容易和便捷地更换,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还要鼓励再生制造工业的发展,以便拆解、修理和组装用过的和破碎的东西。

(3)遵循资源化原则,促进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

把垃圾分类后进行处理再回收利用,可以将消费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或者不同类型的新产品,或者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发电等。将可以作为再生原料的垃圾,通过各种回收处理技术,生成再生资源或再生产品。这样,在垃圾处理的整个过程实现的闭合,达到了循环经济的目标。

2. 城市城市垃圾污染现状及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城市垃圾污染现状

城市城市垃圾污染比较严重。按人均日产生0.7公斤生活垃圾测算,城市日产生生活垃圾约900吨。城区还有约一半范围内没有建设垃圾中转站,仍采用袋装垃圾―垃圾箱(桶)―人力垃圾车―垃圾车―垃圾场的方式收运垃圾。由于各环卫物业企业的垃圾车型号、车况等各式各样,档次不一,致使运输效率低、成本高,时常沿途抛洒垃圾,二次污染严重。

2.2垃圾处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2.1垃圾处理技术水平较低

目前我市在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没有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水平,达不到创建“三城”所要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的硬性指标要求。近年来清洁生产、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技术虽然有很大进步,但与满足循环经济的要求相比还有距离。

2.2.2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

有关垃圾如何进行分类、收集各种资源再利用却缺乏政策支持,没有相关规章可遵循,造成政府对垃圾分类收集和再利用的作用、效益宣传力度不够,垃圾分类收集和再利用难以实施,有关经济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2.2.3循环经济的理念尚未完全建立

当前我国城市垃圾问题日益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城市居民对循环经济的理解不深,过于关注垃圾处理的末端模式,没有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垃圾数量,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循环经济是在新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经济形态,是一种追求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多赢的经济发展模式。

3. 解决城市城市垃圾污染问题的对策

3.1建立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公众意识的培养

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分散于城市居民家庭和餐饮业,要搞好垃圾的管理与协作,尤其是实行垃圾源头分类,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应加强宣传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垃圾分类收集对城市发展和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

3.2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城市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其中,法律法规建设是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部分。必须从产业发展、经济政策、科技创新等方面综合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从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城市垃圾问题。

3.3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垃圾处理回收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

3.3.1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为了提高回收物料的纯度和数量,减少需要处理的垃圾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有利于废物的进一步处理和再利用,克服混合收集所出现的二次污染问题,就需要建立起完整的垃圾分类系统。

3.3.2增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无害化是垃圾处理的前提,要严格按照卫生填埋场的要求设计、建设、运营新的垃圾处理场,要求垃圾场加强管理,应采用日操作法,随时倾倒、随时填埋覆土压实,并进行洒药处理,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外逸;严格按规定定期把渗滤液用罐车送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垃圾渗滤液在防渗膜破裂的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所以应严格监测其观测井,避免二次污染。

3.3.3避免建筑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混填

如果建筑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分开填埋,可大量延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减少资金投资。所以,应避免建筑垃圾填埋到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3.3.4逐步转变垃圾处理的运营机制,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运营的产业化

照市场经济的机制去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运营的产业化。要逐渐把垃圾处理从政府部门中独立出去,转变为企业,可以采取入股、合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垃圾处理公司,形成垃圾处理产业化。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服务的管理模式。

3.3.5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与资源化

要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回收和资源化进程,在废弃物利用的各个环节上,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多种优惠政策,回收生活垃圾中的有用成分使其资源化。

3.3.6加快垃圾处理的技术研究

城市要开展垃圾填埋场气体、渗滤液产出的规律研究,积极开展堆肥试验和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为今后城市垃圾处理处置确定合理的方案。

城市垃圾是一种特殊的混合物资流,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采用垃圾处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本文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原则,对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来源、产生量、物理特征以及处理现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与分析,提出了适合市情的措施与对策,以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参考文献

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对策

一、城市垃圾分类原则

城市垃圾从化学组成上可以分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与有害有毒垃圾三大类。根据垃圾的产生源和用途分类,城市生活垃圾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建设垃圾包括泥土、石块、沙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餐饮垃圾是指人们在储藏、买卖、加工、食用一些食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有机易腐物,像食品残渣、厨房剩余物及果皮等,这种垃圾腐蚀性强,分解速度快,极易散发恶臭。可回收垃圾包括有机与无机废弃制品,如废塑料、废纸和各种破旧纺织品及玻璃、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和餐饮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清扫垃圾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扫物,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品等。以上这些都是普通垃圾范畴。危险垃圾包括干电池、废油、温度计、日光灯管等各种化学和生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含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的废物。这类垃圾处置不当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所以危险垃圾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二、垃圾分类收集的优势

首先,有利于加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收集需要每个家庭参与其中。通过垃圾分类收集活动,可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其次,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护自然资源。从源头开始把不同废物分开堆放和集中,能够避免废物之间相互污染,容易区分利用,可以提升各种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及价值,同时能保护自然资源。再次,减少垃圾的处置量、改善垃圾处置效果。垃圾构成简化,便于选择处置方法,容易取得更好的处置效果。最后,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分类收集后的垃圾易于无害化处置,能减轻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利用再生资源,也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三、目前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1)意识方面。市民环保意识较低。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改变,垃圾分类收集意识较低,分类回收难度大。一些垃圾加工企业要投入大量财力、人力、时间,对进入企业后的混合垃圾进行分拣,造成企业加工成本大幅度增加,一方面造成加工企业利润降低甚至亏损,另一方面资源的利用率也大幅度降低。(2)法制方面。垃圾处理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完善。我国把垃圾处理的重心放在减量和无害化上,对垃圾回收利用资源化重视不足,没有城市分类收集法规。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及利用。(3)技术方面。我国城市垃圾中的可燃成分、有机成分、可堆腐成分所占比例较低,加之因为生活习惯和条件南北城市和各大、中、小城市差别较大,造成回收利用困难,经济效益较低。(4)资金方面。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资金缺乏,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采用新型的垃圾处理工艺、回收再利用生产工艺和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均耗资巨大,造成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基础设施不良。

四、改善措施

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 垃圾处理 资源化与无害化

垃圾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无害化是城市得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长期以来一直是城市环卫工作的核心。而现实中资源化概念的提升对垃圾处理行业产生的着极大的冲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是城市垃圾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尽管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下的垃圾管理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这些管理的原则没有根本上的变化。关于垃圾处理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问题,在技术和政策上的认识普遍存在混淆和争议。

1 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基本概念与辩证关系

资源化是指回收和转化利用垃圾中的有用资源,使之重新进入对人类有用的物流和能源利用中。无害化是指生活垃圾在经过科学的管理和处理后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环境。

从表面上看,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原则,需要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而资源化可以将垃圾转变成资源,变废为宝。尽管两个过程在资金流上是相反的过程,但在注重环境成本发展的社会,两者之间存在着一致的辩证关系。

无害化和资源化没有矛盾。无害化不是垃圾处理的目的,而是控制目标,资源化则是垃圾无害化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资源化能够创造财富的同时,并不足以对垃圾处理实现经济上的补偿和平衡。资源化不是说明政府不需要再对来讲处理进行投入,也不说明垃圾处理不需要进行收费,资源化是垃圾处理的目标之一,从循环经济的高度来看,资源化比无害化具有更高的层次。

无害化和资源化是相辅相成。无害化支撑资源化,不考虑垃圾无害化,单纯从资源化出发索取的财富,是以牺牲环境成本或者健康为代价的,也就是环境成本的外部化。资源化为无害化创造条件,一个资源化效率很高的项目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来支撑垃圾无害化治理的投入。

从可持续发展观的角度看,更应该把资源化放在很高的高度上来认识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中国21世纪议程》也将大力推行城市垃圾资源化作为目标之一,垃圾资源化目标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同样重大。

2 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途径

市场化体制下,垃圾处理的具体实施者是企业,追求最大利润是企业的本性,监管水平是关系资源化和无害化执行效果的关键。比如,垃圾焚烧发电的飞灰是一种危险废物,如果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的话,企业需要支付的费用大约是1000元/t,甚至有的高达2000元,如果按照一吨垃圾产生的3%左右的飞灰计算,每吨垃圾的处理成本将提高30~50元。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滤液污染问题、堆肥产品中的重要金属问题等等。这些污染物的控制和监管水平,直接关系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经济平衡点。经营企业会倾向性寻找不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机会和可能,这时就需要政府的严格科学监管。

对于不同垃圾成分的资源化问题,政府需要分类加以区别对待。有些垃圾成分不需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本身就可以很好地加以解决。比如废纸、矿泉水瓶等;有些政府应该提供一些有利的鼓励政策,促进资源化进程,如电子垃圾处理和堆肥等;还有一些可能根本无法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目前阶段资源化利用在经济上不可行。按照垃圾处理无害化的标准和协议,保护环境,为公众提供一个美好的环境。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竞争力和降低成本,从而获得大量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技术进步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

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垃圾管理奠定了大的政策环境背景。但是地方配套不到位,制约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为技术路线的制定和选择带来很大的风险。例如对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的鼓励政策,但是目前仍然没有确定是哪种税收优惠、优惠的幅度;大部分城市也不能提供垃圾焚烧上网电价的规定。这些问题使得企业在进入垃圾处理行业时无法准确得到资源化的价值,基本都是个案研究、一事一议,具有很大的不规范性,企业进入市场受到限制,已经进入市场的企业也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政策的制定仅仅从单一的角度出发,没有综合的、科学的发展观念,丢失了很多资源化的利益。一些政策调理和标准规范的制定过于草率,在国外一项标准的出台往往需要3-5年,在国内缺乏基础性研究资料的情况下,几个月九可以完成,科学性差。

3 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途径

分类收集是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有效途径,将有利于降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技术难度和成本。没有分类的垃圾,由于垃圾中有机质高,使得填埋场渗滤液浓度高、产生量大;焚烧处理热值低;堆肥产品质量不高。目前,由于环境意识、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实行全面的垃圾分类收集尚需时日。粗分类可能是目前情况下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混合收集难以处理的途径。

垃圾处理如果不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结合的话,完全丧失了意义,即使在起始端做到了分类,在收集时重新混合到了一起,不仅不能起到分类的作用,前期的分类也将不会得到贯彻和执行。在很多城市的试点证明,分类运输的效率很低,这与垃圾分类的种类过细有关,把垃圾分为干湿两类作为过渡阶段,在公众投放时非常方便,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容易实现。

城市垃圾分类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 回收物流 现状浅析 发展探讨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区划内人们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和街道清扫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等。随着城市发展,垃圾的数量和成分变得复杂,其无机物成分及有毒有害残留物增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置增添了难度。处置不当会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资源、影响空气质量、传播疾病、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目前,卫生填埋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主要方式,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虽然此工艺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但垃圾倾倒和填埋的危害己日益显现。因此,城市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意义尤为重要。

2.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概况及意义

2.1概况

城市垃圾的回收及物流是对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再使用、再制造、再循环、再分配的过程。良好的回收物流可有效利用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利于可持续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工作。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2意义

人类社会越来越重视通过回收物流将可以利用的废弃物收集、加工、重新补充到生产、消费的系统中去。它是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不仅从经济效益考虑,也要为社会效益考虑,回收物资重新进人生产领域作为原材料会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由于废弃物的大量产生严重地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必须有效地组织回收物流与废弃物流,使废弃物得以重新进入生产、生活循环或得到妥善处理。回收物流的目标在经济利益目标之外,还追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一既具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的环境效益目标。

3.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现状

目前的回收物流体系将大量废旧品仅回收到填埋场或焚烧处理,这样不但达不到重新利用的效果,也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反而对环境形成了很大的破坏。没有处理的大量废旧品占用大面积的山谷、沟壑和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在积极推行循环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正朝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方向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国城市生活废弃物回收主要有两个渠道,即国有回收公司和个体回收。在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回收的途径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这种方式以政府行为和政府委托企业行为为主,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此种形式。另一种是通过设立废品回收单位,面向单位和个人收购资源垃圾,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采用的是此种方式进行资源垃圾回收再利用。

3.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还较低,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给资源回收带来了不利影响,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

1、管理体制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健全,体制变更频繁,政企不分,管干不合一,缺乏管理与监督的权威性。环境卫生部门既是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又是垃圾收运和处理业务的执行单位,这种体制不能在环卫行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

2、垃圾管理问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一直被忽视的薄弱环节,我们一贯把着眼点放在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上,很少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垃圾源头消减、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资源再生等方面进行集成化的全程管理。

3、法律规章制度问题。近年,我国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但只限制在宏观控制上,在经济上缺乏效益性,技术上缺乏科学性,而且分布分散,执法上缺乏可操作性。

4、技术政策问题。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技术水平还很低,技术、装备和材料尚不够配备和成熟,处理所需要的标准(规范)不够健全。技术、设备产品、材料的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市场秩序混乱。垃圾回收方法原始化,物流技术含量低。

5、资金投入问题。完全依靠政府投资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实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的多元化,运营的市场化,尽可能多渠道筹措垃圾处理资金,以保证垃圾处理资金及时供应。

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策略

3.1国外的城市垃圾回收策略

通过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考察分析,得出以下经验结论:一是加强立法,规范管理;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回收链的中介组织,提供畅通的、规范化的物流服务与信息服务;四是明确责任,建立具体制度和回收体系。

3.2我国城市垃圾回收物流发展策略

1、改革现有政策管理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是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其次是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最后的目标应该是达到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此外,我国现行的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管理业的发展,也需进一步完善,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2、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有效措施

优先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如: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等分类收集系统;对垃圾进行堆肥和焚烧相结合。加强分类收集配套设施的建设,配套设施应实现垃圾收集容器化、密闭化,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同时,推广城市的清洁燃料使用和改变生活服务方式。

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原有法律法规显现出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宏观控制有余,微观操作性不强,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无法可依。应在宏观法规政策的调控下,制定应用于具体问题的、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性法规制度。逐步建立以法律的手段影响生活废弃物回收的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使资源的分配产生倾斜,促进产业组织的变化的生活废弃物回收链的法律保障体系。

4、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关键环节,包括设计理念创新和材料的创新。原有传统产品设计理念是设计出独特的、非重复且能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而我们现在要的设计理念则要求在设计中考虑产品在生产和使用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即引用废弃物产生量的概念对产品设计加以约束。技术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对可回收、可循环利用材料的开发与运用上。通过创新研究发现新的节能材料,来代替传统的污染大、难处理的材料,并在产品设计中优先使用高效、环保材料。

5、以产业化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收费、税收、财政、金融信贷、融资等经济政策体系,以及强化相关的执法力度,从而推动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培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产品市场、社会资本和投资市场、社会化的技术服务市场和经营市场为企业营造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的市场空间,为企业在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领域进行生产、投资、建设、经营等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培育贯穿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产业链。紧紧依靠市场,把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等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建立处理“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减少各环节脱节、掣肘和过高的中间成本,提高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效益。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