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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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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办法

农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1篇

以前农村垃圾的成分比较单一,主要是可以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等生活垃圾,依靠自然循环便可处理掉。现在发展到塑料袋、农用膜等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废电池等多种垃圾。其中许多东西无人回收,不可降解。如:农业生产中地膜覆盖技术固然提高了单位面积农作物的产量,但是也造成了一次性的地膜垃圾;而大量农药的使用使得农药外包装成了一个重要的污染源。这些因素促使农村垃圾泛滥成灾。这些垃圾处理不当,至少会造成三种危害:一是占用土地,破坏自然景观,影响农业生产。二是容易成为蚊虫的孳生地,进而成为各种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类身体健康。三是造成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非但如此,农村应对上级各级达标、检查、参观考察,每年都需因所谓“路域治理”而付出应付性处理费用。

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笔者建议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理念,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家园为最终目标,将其纳入政府管理体系,以立法的形式从制度上规范起来,用制度促其有序运转。

首先,用严格的制度约束规范村民行为。可因镇、因村制宜,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对违反制度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批评,让“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深入民心,切实改掉其乱扔乱倒不良习惯,共同打造生态家园。

农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是组织领导切实加强。4月份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2013年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乡镇成立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中的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要加强乡镇镇区环卫队伍的建设,明确职责。7月30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垃圾处理工作会议,县主要领导、挂乡镇县领导和县直单位、相关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了挂乡镇县领导负责制,挂乡镇的县直帮扶单位协助,乡镇具体负责示范点的垃圾处理工作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切实按照会议的要求,把村镇垃圾处理示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具体抓。蒋坊、、等各示范点都成立了有镇、村、示范村组成的6-10人垃圾处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村垃圾处理工作,并实行干部包干责任制。

二是宣传工作不断深入。9月18日全市垃圾处理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后,我县掀起了新一轮的宣传动员工作。一方面,加强镇区垃圾处理宣传。县政府统一组织、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垃圾处理宣传力度。以身边的事为素材编印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宣传垃圾对身体及农业生产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对垃圾危害性的认识,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使搞好垃圾处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固江镇组织圩镇老年娱乐队编排节目宣传,永和、等乡镇印发《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开辟专栏、上街入户发传单等方式使垃圾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另一方面,加强了示范村垃圾处理宣传工作。各乡镇纷纷召开镇、村动员会,宣传垃圾处理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搅动群众思想,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内垃圾整治工作。镇开展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调研宣传活动,并将农村卫生基本知识宣传单发送到各家各户,教育村民遵守卫生规定。镇在村召开了村规民约和卫生公约村民讨论会,推选出了村内环境卫生督促检查人员。乡村把卫生管理、居民卫生公约、垃圾处理工艺流程、卫生户评比、门前“三包”管理等制度编印成册,发放至各村(居)民手中。镇在示范村出墙报、贴公告、发宣传单,大张旗鼓宣传垃圾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各种措施,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整治。

三是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配备垃圾处理工具是做好垃圾整治工作的基本条件,对不同的示范点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标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六个一”、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九个一”、乡镇镇区实施“八个一”。对照标准要求,各乡镇镇区严格按《县2013年规划建设和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中要求实施,如各乡镇必须建设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必须有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每隔30米一个垃圾桶;必须有一辆垃圾清运专用车。各示范点纷纷出台了垃圾处理方案,制定了村民卫生公约、保洁员管理、卫生户评比、门前卫生“三包”、定期整治环境卫生等制度。县政府按照方案要求为示范村统一采购垃圾板车33辆,果壳箱116个,各示范村每户自备了1个简易垃圾桶。如蒋坊村配备垃圾板车两辆,在休闲场所增加了6个果壳箱,建设了一个简易的垃圾填埋场;村配置垃圾板车4辆和8只果壳箱,确定了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垃圾池的布点选址、规格标准;村配置了垃圾板车1辆、扫把20把、果壳箱4个,新建分类垃圾池四座,选定附近山上的废窑洞为垃圾填埋场。截止到12月底,全县共建成垃圾池880座、垃圾焚烧池430个、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填埋场45个,安放果壳箱263个,添置垃圾板车60辆和垃圾清运车5辆。

四是保洁队伍进一步稳定。组建保洁队伍是落实垃圾处理的关键,镇区按常住人口每500人配1名的标准建立充实保洁队伍,我县村庄按每30-40户配1名,目前已落实保洁员100余名,各乡镇镇区都配备了2-6人的保洁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如镇在推行垃圾袋装的基础上,以每人每年5000元的年薪向社会选聘了10名保洁员,每天早上和下午定时清扫和收集镇区街道垃圾,并将垃圾及时拖运到镇垃圾中转站;镇村、乡村成立了4人的保洁队伍,并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村选配了一名专职保洁员每天负责打扫公共场所卫生,并选出1名老党员担任保洁监督员,定期对村内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村内卫生整洁干净。

五是资金筹措力度加大。我县按照“政府主导、多方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筹集资金,即县财政补一点,乡镇筹一点,卫生费收一点。2013年采取县财政出一半,乡镇自筹一半的方式,总共投入80多万元,为试点圩镇购买了果壳箱、垃圾清运车等垃圾处理设施。各新农村建设点也从统筹资金中和财政预算中拿出300多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镇政府每年出资10多万元用于垃圾处理;村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村委会和村民理事会正尝试向农户适当收取卫生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探索建立垃圾有偿清运处理机制,村集体每年出资4000元聘请4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处理;镇村村集体每年出资600元,聘请1名保洁员负责打扫村内卫生。

农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3篇

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明确“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目标;签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编印《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引》,规范各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要求;开展“大清洁,乡村美”、“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

2012年以来,广东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政策,开展了多项整治行动,使农村面貌得到改善。

多措并举见成效

“2012年以前,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省里应该是正常推行。2012年,省里开始重视,力度空前。”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提到。2012年初,南方日报推出广东农村垃圾围村系列报道,报道中反映的农村“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现象令人触目惊心。人们蓦然发现,曾经如世外桃源般的农村,已经同城市一样开始被垃圾所攻陷。此后,一场席卷广东全省的农村垃圾突围战开始打响。

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结合实际,开始在全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并且明确了建设“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行动指南。

7月,广东首次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召开,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政府签订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责任书》,强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各地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而且要纳入政府责任考核,同时明确了省有关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金扶持和工作推动等事项。

2013年,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被列入十件民生实事,省政府明确提出“各县(市)全部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各建制镇建成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各自然村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目标任务。

工程建设需要资金配套。根据建设目标,省政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省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安排8.4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补助粤东西北12个欠发达地级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补助69个县(市、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乡镇垃圾转运站、村垃圾收集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08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9.3亿元用于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对推进“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破解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引》、《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要求》、“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使用技术交流会”等也应运而出,规范了各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要求,有效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在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全省还掀起了一股农村清洁活动。2012年,“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全面开展,全省共清理路边、河边、池边及公共区域积存垃圾42.5万吨。2013年,“美丽乡村,环卫先行”专项活动推进了农村环卫整治,形成“一县一条示范带”、“一镇一个示范片”。这一年,全省确定建设70多个环卫清洁示范带和1000多个环卫保洁示范片,覆盖了4000多个行政村,覆盖率达25%。

为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广东省人大环资委专门对珠海、江门、湛江3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暗访,并在广东卫视、南方电视台分别进行了曝光,同时印发暗访督查通报。省政府则召开督办协调会,约谈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滞后的17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通过多管齐下,截至2013年9月,全省71个县(市、区)中,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有33个县(市、区),已开工的18个,“一县一场”建成及开工率71.8%;全省1049个乡镇中已有735个镇建成转运站,“一镇一站”建成率70.1%;14万个自然村已有10万个村建成收集点,“一村一点”建成率71.4%。农村面貌因此得到改善,初步改变了以往“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的窘况。

“农村变干净了,如果再回到以前的‘脏乱差’,群众也不答应。”谈起这几年农村的变化,许多村干部有感而发。

现实难题待破解

“我省农村垃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农村垃圾问题严重、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明显落后兄弟省市区的态势仍然未变。全省统一部署的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启动仅两年多,许多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工作措施的适应性和效果有待实践的检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指出。

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经费问题是制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因素。目前,珠三角以外大部分地区县、镇财政资金紧张,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落后,保证治污工作正常运行的经费难以为继。“我们做过抽样测算,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费用情况:乳源县费用缺口为1802万元/年,兴宁市费用缺口为4174万元/年,德庆县费用缺口为2899万元/年,罗定市费用缺口为5711万元/年。”王提到。乳源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黄寿生就坦言,“建垃圾处理设施相对容易一些,咬咬牙把县的配套跟进就行了,我们需要面对的最头疼的问题是怎样保障运作。目前,乡镇一级中转站还没有找到解决经费的办法,他们没有什么固定收入,运作经费都是靠县里。”

配套资金不足,加上受“重城市轻农村、重发展轻保护”等观念的影响,许多地方都存在“给多少钱,做多少事”的现象,导致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截止2013年7月,全省仍有38个县(市、区,占46.5%)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有21.5%乡镇未开工建设垃圾转运站,有32.2%自然村未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点。一些已建成的垃圾转运站和收集点,由于未能满足密闭要求,垃圾运输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法律法规及工作机制不健全则使农村环境保护面临尴尬。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的立法还是空白。广东虽然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联系会议制度,但2011年成立至今,只开过一次会议,还没有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只有7个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绝大多数乡镇还没有设置环保机构、监测网络,执法队伍缺失。

“现行农村垃圾的管理模式的最大不足,是缺乏对农村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在业内人士看来,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现行模式的科学性有待检验、完善。由于缺乏减量化和资源化,农村垃圾全部集中“镇运转、县处理”,工作量大,成本高、长期下去政府资金投入难以承受,垃圾填埋场容量也难以承载。另外,以行政区域确定的“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在一定条件下不利于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合理布局和规模处理效益的实现。例如一些山区县反映,边远山村距离县、镇较远,垃圾镇转运、县处理不合算,难以实施。

农民群众环保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这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有些家庭对自己家里很关注,对外部环境关心不够,有些麻木。”这就导致了两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村民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丢弃,造成垃圾围村、围路,甚至直接倒入河涌,堵塞排水口,使河床垫高、水位提升,极易造成洪涝灾害。另一方面,村民又强烈反对在其附近选址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出现“选在哪里,哪里就有农民上访”的问题。

问诊把脉破瓶颈

“我觉得钱是一个问题,但是钱不是根本问题,最重要的是机制问题。”对于如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转变观念是做好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所以必须明确农村垃圾管理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把农村垃圾管理作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垃圾处理。要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管理体制,稳定农村保洁人员队伍,保障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营运经费。要加强人大对政府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适当时候借助社会力量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使成效评价更具客观性、社会性和公信力,更好推动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探索一条符合实际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路子,是做好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键。目前,农村垃圾存在重未端处理,轻减量化、资源化的倾向,给农村垃圾收运和末端处理带来巨大压力。事实上,农村生活垃圾量较小、种类不多,分类比城市简单,而且村民比城市居民更有空间和时间进行垃圾分类。所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该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之路,而且可以走市场化运作路子,不仅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且减轻政府资金投入压力。

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则要充分考虑合理布局和规模处理效益,应该考虑地区差别而不是“一刀切”的分派任务,可以鼓励相邻市、相邻县、相邻镇突破行政区域界限,跨区域共建共享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跨区域处理垃圾的一方向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地一方交纳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用,做到资源整合,实现双赢或多赢。

在运输方面,镇域范围统一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标准,合理划分垃圾收运范围,确定垃圾运输路线,统筹调配垃圾转运车辆,适时高效地将镇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转运到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各镇结合实际,统筹制定本镇范围村收集点的生活垃圾运输到镇转运站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指导村庄做好保洁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农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垃圾;解决措施;措施

农村生态系统中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是: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主要是:厨房废弃物(废菜、煤灰、蛋壳、废弃的食物)以及废塑料、废纸、碎玻璃、碎陶瓷、碎纤维、废电池以及其他废弃的生活用品等,组成成分十分复杂。

一、农村垃圾的危害

1污染土壤和水体

农村生活垃圾在地表上随意堆放,时间一长会损害被覆盖的植被,尤其塑料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慢慢埋入地下后需要至少两百年才能得到降解,对土壤危害相当严重,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中聚集,造成土壤自身净化能力下降,影响大且持久。

2污染空气

各种生活垃圾大量堆放,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变成白色污染,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中产出大量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一百多种,这种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随意对垃圾进行简单的焚烧处理更是直接加剧空气质量的恶化。

3危害人体健康

这包括垃圾产生的微生物对人体的直接损害,垃圾长时间堆放变成滋生蚊蝇虫蚁的温床,这些生物会导致疾病的传播,间接损害人体健康;另外由于对土壤、水体污染,在这样的土壤和水源生长出来的农作物也会带有一定的危害性。

二、农村垃圾的现状

1缺乏环保意识

目前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农村居民在素质上虽然有所提升,但是由于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政府对农村环保教育宣传不到位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再加上以利益至上为价值理念的偏差,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成了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农民没有意识到自身就是环境保护中的一份子,而是以一个观望者的角色不断地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做出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如乱扔废旧电池、塑料袋、灯管等。

2缺乏运转资金

政府部门长期以来没有对农村垃圾的处理予以重视,这样就造成了在处理设施的建设上资金严重缺乏,但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离不开公共资金的投入,主要将其运用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再加上农村住户的的分散性以及农民自身经济来源的受限,这样就使得在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设施的建设上存在严重的不足。在请清洁工方面,只能是针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较为落后的也就只能将生活垃圾投放在房前屋后,进而导致生活垃圾的量逐渐呈上升的趋势。

3缺乏循环利用理念

在农村垃圾中,有很多可以变废为宝,使之被二次利用,如厨余垃圾为有机物可以用来滋养土地、改良土壤或是经发酵制肥;废旧塑料可以被回收制作成工业塑料块等;建筑垃圾可再次回收制作建材;纸屑等可燃物可以用来供热;但是在农村,很多人只注重于对金属、饮料瓶等的回收,而对其它的生活垃圾缺少再利用的认知,这样就使得农村塑料袋等垃圾污染严重,进而造成农村生态环境逐渐恶化。

4缺乏相关的法规

目前我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重点放在了城市,对农村的关注较少,因此,与农村生活垃圾相关的法规规定较为缺乏。没有建立回收、运输和处理的处理链,并且对已经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的落实也不到位,甚至在村村结合以及乡镇结合地带容易出现一些“三不管”的垃圾死角,导致生活垃圾很难得到真正的处理。

三、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解决措施

1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指导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支持,并保证专项资金真正落在实处。由于农村环境危机具有滞后性,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仍以政绩突出为办事准则,把原本属于农村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挪到能立竿见影的项目,甚至挪用于行政管理费用,使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明显好转,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

第二、政府应积极引入新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困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填埋和焚烧是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约有90%以上垃圾都采用填埋处理方式。这种填埋只是简单的垃圾转移,所有的垃圾未分类通通埋入地下,一来最终造成无地可埋,二来有毒有害物体残留地下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焚烧也存在成本大或者条件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焚烧的要求,最终造成二次污染。

2探索生态模式,鼓励综合利用

对此提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则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3加强人员配备和规范运行流程

首先要加强人员配备,依托当地卫生单位,确保分工合理、分工明确,同时,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技术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规范运行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分工。农户负责定点投放,做好自家的环境卫生,并按照垃圾袋装的要求,将垃圾投放在指定垃圾容器内,村组负责定时清收,将本村的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各镇(街道)负责集中压缩,将各村的垃圾集中压缩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箱中。

4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政府和村镇的政策是我们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第一步,同时我们要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来保障政策实施。这主要表现在地方性法规方面,法律只能给出大的原则,各地应因地制宜颁布法规,如生活垃圾收费的法规、严重污染的责任制度等等,如西安市未央区《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收费办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首先保证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村镇行政机构执法也有法可依,其次制裁违法的人时也有法可依,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法没有违法成本,最终导致政策流于形式。

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的统一协作,制定相关政策标准,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才能改变目前这种乱堆乱扔垃圾现象,给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而言之,建设新农村,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是很重要的。由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能套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需要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多种技术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1]朱亚娟.安徽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现状及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22):41-42.

农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健词] 马市岛 垃圾 水源 污染 防治对策

前言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时,农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对环境的认识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关键在于,农村无法与城市享受同等程度的关注,其中垃圾处理问题更是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农村甚至成为城市垃圾的消化地,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马市岛特殊的地理位置,其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丹东市70万市民的饮用水安全。

1.马市岛概况

马市岛位于鸭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点上游,是一个较大的岛屿,隶属于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岛上有5个自然村,总面积为2.1万亩,共有居民3368户,常住人口1万余人,南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四面环水,全岛为鸭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陆域保护区,岛外分别为饮用水水源水域一、二级保护区。

2.垃圾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

2.1垃圾产生情况

马市岛5个自然村的年垃圾产生量约为2.8万吨,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与其它垃圾三大类。

2.1.1生活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48%,是农村垃圾的重要来源。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含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厨房废弃物(剩菜剩饭、煤渣、没用的食材等)约占8%,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等约占29%,其它废弃的生活垃圾约占11%。

2.1.2农业生产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35%。马市岛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采用一年三茬的棚户生产模式,产生大量的生产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地膜、用完的农药包装袋、废弃的农药瓶、秸秆等等,由于其数量大,难处理,逐渐成为影响农村垃圾处理的关键。

2.1.3其它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17%。工业、农林业、畜牧业、医疗卫生业等生产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占到5%,如机械加工厂、服装加工厂、村内私人诊所等产生的废弃物,其中的部分废弃物带有一定的毒性。还有占据很大的空间的建筑垃圾包括部分外来建筑垃圾等占到12%,这也是不容小觑的问题。

2.2垃圾处置情况

现产生的垃圾主要以填埋为主,小部分垃圾进行了焚烧。由于马市岛仍属于农村式管理模式,市环卫部门不负责垃圾的清运与处理,居民只能将垃圾堆放在很简易的垃圾堆放点,由镇政府花钱雇车定期清运,由于经费紧张等原因,垃圾的清运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也未能运出岛屿,只能在岛上自行消化,采用的较为原始的方法,统一寻找可以填埋的场所进行填埋处理,现已有垃圾填埋场所24处,不仅占用了岛上的土地,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垃圾填埋场附近农作物的生长,同时由于渗滤液的大量产生,直接危及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3.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可随地表径流进入鸭绿江,或者随风迁徙落入鸭绿江,从而将有毒有害物质带入水体,杀死水中生物,污染人类饮用水源,危害人体健康;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渗滤液危害更大,它可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或者直接进入鸭绿江,造成水资源的水质型短缺。

固体废弃物中的细小颗粒、粉尘等可随风飞扬,燃烧废物时产生的部分有毒有害颗粒物会随风进入大气并扩散飘入鸭绿江甚至很远的地方;一些有机固体废弃物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还可发生生物降解,释放出沼气,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其上层空间的氧气,使植物衰败;有毒有害废物还可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扩散到大气中危害人体健康。

岛上大部分的地区没有建设排污水沟,生活污水随意倒泼,家家户户排出来的污水,到处横流,有的直接流入农田、积水塘,有的流到村巷道,还有一小部分直接流入鸭绿江,有的流到村边与垃圾堆浸泡,散发出浓浓的恶臭味,孳生大量的蚊虫,传播疾病,不仅危害农民身体健康,而且流入鸭绿江进入丹东市的饮用水源地的污水直接影响到水源地的水质。

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这类废弃物进入水体或渗入土壤中,将会严重影响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长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残留毒害物质在动植物体内积蓄,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长,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当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质积累的动植物时,又使毒害物质积存在人体内,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诱发癌症和导致胎儿畸形等。

岛上的居民的饮用水主要以水井为主,垃圾堆放和直接填埋,不仅直接危及岛上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危害农民身体健康,更会对鸭绿江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尤以汛期为甚。

4.马市岛垃圾处理的对策

马市岛100%居民对现有的垃圾处置情况不满意,同时认为垃圾的存在与处理方式对居民的生活有直接的影响。岛内垃圾从产生到处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要合理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就必须处理好农民、政府、市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4.1 强化宣传,提高村民环保的意识和积极性

建议由镇政府牵头,汇同环保部门、新闻媒体和教学单位,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深入宣传垃圾对人体、农业生产及饮用水源的危害性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重要性,让村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了解不同性质的污染物会给环境造成不同的危害以及常用的处理方法,做到家家有多个垃圾筐,人人懂得如何将垃圾分类。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积极向村民倡导绿色消费,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等;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科技运用到农村的垃圾处理上,对垃圾的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把村民眼中的垃圾变成宝贵的可利用资源。在自然生态基础良好的农村,尽量实现用生态的方式实现垃圾的自净处理,减少清运垃圾的成本和费用。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使用创新的方式来提高农民对垃圾有效处理的积极性,引导村民从自身做起,提高农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共同把农村垃圾管好。

4.2加强政府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马市岛垃圾污染只是我市农村垃圾污染的一个缩影,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要强化政府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4.2.1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投入

资金短缺是限制乡村垃圾处理的主要因素,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上农村经济收入本来就少,更应该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直接资金投入。

4.2.2税收方面优惠

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难、风险大、报酬率低,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社会资本不愿意将资金投向不能或很难盈利的农村垃圾治理行业,因此适当减免专门处理农村垃圾企业的税收。

4.2.3建立相应制度

要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通过地方立法手段明确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必需承担责任;建立适当的惩罚制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惩罚,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

4.3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市场导入制度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政府在保证对城市环保经费的投入外,要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经费的筹措政策。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吸引国内外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农村环保设施的建设,确保农村环保工作与城市环保工作的同步发展。

4.4因地制宜的农村垃圾处理方法

4.4.1马市岛现已纳入我市中心城区,应将岛内农村的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范围。建立城乡环卫工作队伍和垃圾处理专设机构,指导和统一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扩大原来城市垃圾处理规模,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财政拨款,而且可以导入市场机制,资金来源多样化。

4.4.2政府设立用于农村垃圾回收处理的专项资金,用于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及其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监测,同时做好危险垃圾物品的收集和处理;同时引导农民建设沼气池,使秸秆和畜禽粪便得到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和畜禽粪便的处理。

4.5建立农村垃圾处理处置考核体系

制定和建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将此工作作为文明生态村、优美乡镇考核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领导和组织保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有1名主要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坚持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根本性转变。各级要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为民谋福祉的态度,努力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力避“人造环境美化,自然环境退化;城市环境优化,农村环境恶化”的不和谐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