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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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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

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材料再生 移动工厂 逆向生产

一、引言

中国就像一个大工地,这是外国人到中国的第一印象。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一直呈现一种蒸蒸日上的势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我国人口众多,因此,对房屋建筑的需求相当巨大。中国每年新建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亿平方米,目前总的建筑量占到全世界的一半还多。我国拥有1,5亿的建筑市场规模,这个市场规模还仍在继续增长。欣欣向荣的建筑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建筑领域已经成为展现国家资本力量的舞台,但在这个舞台的背后,怎样处理建筑垃圾,已经成为一项具有巨大挑战性的课题。

二、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庞大,处理方法却简单落后

建筑垃圾是指建筑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渣土、废砖、废瓦、废混凝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此外还有少量的钢材、木材、玻璃、塑料、各种包装材料等。与其他城市垃圾相比,建筑垃圾具有数量大和可资源化率高的特点。随着我国建筑规模的日益扩大,建筑垃圾的产生数量也相当惊人。据有关资料显示,每一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就会产生400吨到600吨建筑垃圾,而拆除一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吨到12000吨建筑垃圾。目前,每年我国平均的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了7亿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的不断产生已成为一个令许多生产和管理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据了解,近年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有效的处置方法,大量建筑垃圾采取回填或运往郊外露天堆积和填埋等简单方式处理。

三、落后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的危害

建筑垃圾的简单处理对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与危害:

1、建筑垃圾往往被运往距离施工现场较远的开阔的地域进行露天堆积或简单掩埋,势必会在运送的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没有必要的经济浪费。

2、建筑垃圾的露天堆放占用了大量土地,并且需要经过数十年才能稳定,所选堆积、填埋地点又具有随意性,造成地面塌陷或是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等安全隐患。如果建筑垃圾被堆放在水库,沟渠,还会降低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以及降低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

3、由于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等是难降解的高分子聚合材料,并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渗入土壤中会改变其结构组成,降低土壤质量,削减土壤生产力。并且这些有害物质会进入地下水,污染水资源。另外,建筑垃圾中含有或反应产生挥发性有毒气体,扩散至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

4、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垃圾遗撤、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容貌和景观。

四、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

建筑物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建筑物最终都会变成建筑垃圾。但是所谓“垃圾”仅仅是相对于当时的科学水平和经济条件而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绝大多数建筑垃圾也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金属可重新回炉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代替砂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浇捣混凝土等,也可用以制作砌块等建材产品等。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近年来国内外有很多突破性的成果,如孔内深层强夯桩技术就是一种综合利用碎砖瓦和混凝土块的途径。

五、结论

中国的建筑业需要建立自己的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的“保洁”公司,形成根据实际建筑工程建立的专门处理建筑垃圾与建筑材料再生的跟随建筑工程建设同步运行的移动工厂。传统的处理建筑垃圾的方法已经不能解决当代中国资源紧缺和人民对建筑材料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比如对于“鸟巢”工程来说,如果国家想要请一家建筑单位专门对“鸟巢”工程在建设前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那么这家公司就会有针对性的对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并且形成专业的方案,拥有一批专业的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的队伍,就像工程建设中施工方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鸟巢”工程进行施工一样对建筑垃圾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建筑材料再生。将建筑垃圾逆向生产,建筑材料再生,然后再应用于原工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建筑工程中对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由被动进行的方式转向竞争主动的方式,以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效率、建筑材料再生转化率,实现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再生,最终达到零浪费。

从现在的施工情况和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来看,专门进行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行业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传统堆积、填埋、基坑回填方式为主,建筑垃圾处理利用水平低。

第二阶段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理论层出不穷,但实际工程中只是以点的形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仍然停留在再生砖、再生砌块等低附加值产品区域。

第三阶段是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行业发展的鼎盛时期,即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企业崛起,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设备不断发展,人们普遍会认同专业品牌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的理念,专业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材料再生的时代即将到来,

参考文献:

[1]王东伟,现代建筑能源环境智能化管理与平台构建研究[J]建筑机电工程,2011(12)

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对策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一种外部强制力,也是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筑垃圾问题比较突出,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对环境造成了危害,另外,集中处理的建筑垃圾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鉴于目前建筑垃圾的排放高峰期已经到来,各种天然建筑原材料也面临枯竭的现状,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循环利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制定已经非常必要。美国早在1980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垃圾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的《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生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而我国1995年11月颁布的《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规定: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由此可见,发达国家的法令更加严格,规定了建筑垃圾的唯一出路就是被重新利用,因此,我国法律有必要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的内容进行补充,并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制定建筑垃圾回收率的相关条文,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也应增加惩罚性条款,或者修改制定更加完备的法律,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中法律的效力和惩罚力度。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在全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进行一次定量定性的建筑垃圾综合调查统计,制定建筑垃圾的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准,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

2、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处于刚起步阶段,还没有达到完全的产业化与市场化的高度,因此国家的扶持政策和财政补贴显得尤为重要,自负盈亏会让企业无法生存,也无法使建筑垃圾达到高效的应用。因此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刺激建筑垃圾产业的发展。

(1)制定经济激励政策。目前我国政府相关指导性经济政策不明确,阻碍了企业对此类项目进行投资。需收集统计相关数据资料,分析建筑垃圾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建设用砂石料的矿藏与需求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建议,如天然资源使用费调整方法,使用建筑垃圾制品的政策性补贴方法等,供政府决策参考。加大对再生资源产品及企业的扶持,或给与再生资源产品优惠政策,强制使用政策和补偿政策。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2)提高建筑垃圾的排放收费标准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建筑垃圾进行收费管理,我国虽然己经开始实施,但收费过低,完全不适应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运行的要求。低廉的排污收费标准,很难激励建筑商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热情。再加上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建筑材料目前的销售价格较原生材料没有66竞争优势,这使得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很难有销路。因此,提高建筑垃圾的收取费用,一来可激发建筑商减少排污量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可将增加收取的费用补贴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上来。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3、引入特许经营模式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出“垃圾处理单位应实行政企、政事分开,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004年3月建设部颁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明确了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原则,投资者或经营者的选择程序,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这些都为建筑垃圾处理引入民间资本,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奠定了基础,引导建筑垃圾处理走向市场化,不再由政府部门一把抓。参照其它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经验,建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可以使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形式,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国外公司参与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和经营,可以允许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向社会募集资金,解决前期资金不足的难题。当然首先政府部门要放开建筑垃圾消纳权,处理权和经营权的行政许可,使得处理企业没有后顾之忧。具体的建设模式可以借用其它成功的经验,如采取BOT的方式,使得私营企业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已经使用BOT的方式建设了一批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取得了成功,显著提高了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这为建筑垃圾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4、健全使用标准和规范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原材料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在结构、强度、力学等方面的特性指标、建筑再生产品替代原材料的技术、方法、安全系数取定等方面需要展开深入的研究。这是循环安全、合理、广泛和可靠利用建筑垃圾产品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在这方面的科研投入不足,使得一些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指标参数仍无法建立。比如,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建筑垃圾产量定额;对采用资源化产品的建筑项目进行的认证的体系等。

5、政策导向与公众参与

政府应该推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的原则,无论是新建、改建、拆除的剩余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再生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同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严禁私自倾倒建筑垃圾。

(1)在行政上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开绿灯。目前建筑垃圾的独立消纳权和收费权都属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政府部门所有,企业无权进行操作,这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状态从根本上限制了我国建筑垃圾产业的发展。

(2)政府要牵头协调各部门权力范围,为建筑垃圾产业提供便利,避免责权冲突和由此导致的企业无所适从。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政府部门对其相应的管理范围和责权界限尚不明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化企业在建立和发展中常常会面临政府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多头管理。

(3)落实对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的扶持政策。这包括: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在建筑垃圾产量定额等定量指标的基础上,在项目的报批,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各阶段中,均把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计划进行考评,并将此作为对项目的批建,评标和验收的指标之一,若建筑垃圾的处理不合格则不给予发放相应的证件和批文;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概念和评价认证工作,并在绿色建筑标志认证中,也将建筑物建筑垃圾资源化纳入考核范围。

(4)采取硬性措施限制并落实对自然资源建材的限制。比如,尽管国家规定粘土实心砖禁止使用,但实际上农民建房、工地围墙、临时建筑都在使用。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仅靠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公众的参与。由于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市场接受度不高,在政策的引导下,也需要从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考虑,通过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导向,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再生建筑产品,政府应对主动使用再生材料的企业进行表彰,宣传,对公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建筑垃圾知识,消除公众的疑虑。

【参考文献】

[1]唐沛,杨平.中国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分析[J].江苏建筑,2007(3).

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3篇

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利用、回填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道,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弃土等固体废物。其中,弃料是指各种废弃砖瓦、混凝土、木材、管材、沥青等建筑废弃物;弃土是指渣土、余泥和土石方等。

前款规定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房地产管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减排和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建筑废弃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处置。

第六条 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制度。可作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砖瓦、混凝土、沥青等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处理,工程开挖产生的渣土优先用于工程回填。

第七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按照用途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是指经政府许可后按特许经营方式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理,生产各类再生建筑材料的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是指对渣土等材料实施临时堆存或对不可再利用的弃土采取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的场所。

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设置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布局设定,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第八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产生地点、数量、消纳地点、资源化利用等事项;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运输车辆证明文件;

(四)与建筑垃圾处理场签订的处理协议或回填证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的数量配发相应的核准文件副本;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不得有浮土、积土,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池、排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城市管理监管平台。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运输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生产、质量、保养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副本;

(二)运输车辆厢体完好、密闭、整洁;

(三)按照核准的路线、时间要求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不得乱倾乱倒,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四)实行分类运输;

(五)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接纳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接纳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不按照核准规定时间、地点、种类运送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城市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需要利用弃土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查询有关建筑垃圾处置信息,申请调剂安排。

第十五条 拆除、拆迁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由拆迁人负责运输至指定场所;因装饰、装修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抛洒、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三)擅自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以权谋私的;

(五)暴力执法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寿县、凤台县、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xx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去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还对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此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近20亿吨且逐年增长。有数据表明,每新建1万平方米建筑就会产生500吨-600吨,而每拆除1万平方米建筑则会产生7000吨~13000吨,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新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之大令人震惊。然而,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理利用率仅为5%左右,绝大部分垃圾未经处理直接进行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

1.镇江市建筑垃圾现状

1.1占用大量土地

现有建筑垃圾除建筑工程自身回收利用外多采用简单的填埋处理,镇江每年填埋处理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超过810亩。2013年镇江市区近五年累计拆迁量超1000万平方米,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约超700万吨。仅2012年镇江市建筑垃圾年产量就接近900万吨。镇江市最大的生产、生活垃圾填埋场――城东垃圾填埋场年处理量不过38万吨,另外两个主要用来倾倒建筑垃圾的场所――秀山填埋场、金山创意产业园(通过回填增加园区面积)也早已饱和。建筑垃圾的随意堆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

1.2影响市容市貌

2013年市区岗子下旭辉时代城楼盘外建筑垃圾霸占人行道,致使行人出行不便。位于镇江市中心的苏宁广场也曾被报道其东墙外垃圾成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2.镇江建筑垃圾利用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

镇江市政府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不够,政策法规不健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企业的成长环境非常艰难。且由于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有限、管理存在盲点、职能缺乏连贯性,大多数的建筑垃圾被施工单位采用违规途径私下处理。

2.2回收利用主要型及方式单一

经走访多处工地不难发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局限于钢筋和混凝土模板的低级回收。施工单位仅回收部分长短、大小适宜的钢筋和模板,并加工成所需的尺寸,其他剩余边角料仍作垃圾处理。

在建筑垃圾回收类型中,钢筋废金属材料和渣土、弃土、余泥所占比例较大,其中施工单位多分拣价值高的钢筋及废金属材料。其余大部分被当作垃圾处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3回收利用利润低

经实地调查,发现87%的被调查者了解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下,专业回收机构数量少未能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实现盈利,因此投资商对回收建筑垃圾不感兴趣。

2.4建筑垃圾回收产业运营成本高、竞争力弱

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与普通建材企业相比面临更高的成本。除建筑垃圾的分拣、破碎、搅拌、养护和特殊的产品检测方面的成本外。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还需考虑企业自行寻找、运输建筑垃圾的成本(如镇江25家新型墙材企业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但其中大多数企业仍为筹措原料从外地大规模购进砂石),以及这一过程中所采取的防尘、降噪措施的成本。在市场竞争力方面相较天然材料产品有先天劣势,销量有限,企业运营非常困难。

3.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及主要再生产品

3.1生产环保型砖块

建筑垃圾中的渣土可制成渣土砖;废砖石破碎处理后与普通水泥砂浆混合添加辅助材料可生产轻质砌块;废弃水泥、砖、石、沙、玻璃等经配制处理,再加温加压,可制作成空心砖、实心砖、广场砖等。目前镇江市区的有些人行道路铺设的砖块虽然采用了建筑废弃物等再生材料,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与传统材料制成的产品相比,抗冻性、抗压强度、保温性都有待提高,因此应用范围有一定限制。国内外已有的一些技术均需要添加一定比例的辅助材料,但这就导致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如何解决环保砖综合性能和性价比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3.2生产再生骨料

建筑垃圾中的废旧混凝土块、砖石、砂浆等经过破碎筛分、粉磨等工序加工后即可作为再生骨料的材料来源。加工后所得的粗骨料可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和飞机跑道的垫层、室内地坪垫层;细骨料可用于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

3.3生产再生混凝土

建筑垃圾中废弃混凝土块经加工处理后,将集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再生骨料,经配置加工可生成再生混凝土。由于再生骨料的孔隙率大、吸水率大、堆积密度小、压碎指标值高、坚固性差,导致其工作性差、强度低、干缩大、刚度低、碳化快、抗冻性能差和抗氯离子渗透性差。目前再生混凝土多只用于制备路基材料、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花格砖等低强度等级的低性能混凝土。为了提高再生混凝土使用的普及率、拓宽应用领域,必须研发新型加工技术以提高再生混凝土的各项性能。

4.对策及建议

我国正面临着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而大量天然建筑材料的开采、建筑废弃物的简单处理更进一步加剧了形势的严峻性。为了尽可能地做到节约资源、绿色环保就必须利用建筑垃圾,开发再生产品,使其资源化。这是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行城市化建设中必然面临且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样这也是一个城市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4.1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要确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并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不完全是市场行为,具有一定公益性质,因而不能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企业完全自负盈亏,国家应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这一行业,并从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扶持,让相关企业发展起来,使其进入良性循环。

4.2加强管理力度和执行力度

首先政府要正视建筑垃圾的利用问题是事关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要制定政策对私自处理填埋垃圾的行为进行舆论谴责;运用市场化手段对私下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的企业收取环境资源处理费;通过综合治理的办法,出台切实可行的配套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组织领导,并明确分工,加强考核,避免职责模糊情况的出现。

4.3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

镇江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分工协调,在政府公共建筑建设过程中,鼓励施工企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让建筑垃圾有产出就有销路,使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可以及时得到原材料的补充。

4.4引进先进技术

同济大学、上海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上海ET生态环境材料产学研联合体研究开发了封闭模块组合式建筑垃圾处理再生骨料回收系统,解决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中的一些技术瓶颈,建筑垃圾年处理能力达100万吨。镇江市政府可尝试与高校或科技企业合作实现技术产业化。

4.5寻找合理的运营模式

建筑垃圾的搜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分筛等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除部分金属、木制品等可通过变卖取得一定回报外,废砖、废混凝土的利用率很低。若先⒎献、混凝土块等加工成粗骨料再生产再生混凝土、环保绿色材料或新兴材料,其成本远高于使用新的天然原材料制造的产品,附加值低于各项处理所花费用之和。在处理过程中首先要运输大量的建筑垃圾,而建筑垃圾处理因噪声大、污染环境等一般位置偏僻,且相对于数量巨大的垃圾而言,可回收利用的数量少之又少。这样便花费巨额的运输费用,所以建筑项目必须进一步论证方案或向其他发达国家借鉴学习先进经验。

4.6精选项目地址

建筑垃圾的处理成本高,而成本主要在于人工和运输费用。若想减少人工费则需选址在农村郊区而运输成本又会大大上升。镇江可在城市郊区建立固定的处理中心,在建筑垃圾较多的地区建立几个临时处理站,采取固定与临时相结合的方法。

工地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如期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创卫组长单位作用,制定了《*市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加大督办、检查和协调力度,同时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建议成立了市领导分区包干制度,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各主管副市长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抓的13个专项整治小组,并多次邀请四套班子领导调研和视察创建工作;全年4次召开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创卫万人签名等活动,掀起全民创卫热潮;先后邀请5名专家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推动创建水平的全面提高;精心组织完成了全市创卫材料汇集、编制工作。分别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我市被全国爱卫会正式下文确定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创卫成功后,根据市政府指示,制定了《*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及《*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已报市政府研究审议。

——全力实施市容美化工程并取得实效。一是启动了“穿新衣、戴新帽”工程。起草下发了《关于对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通告》,截止目前共清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万余平方米、粉刷*万多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三乱”市场化运作机制,督促专业清洁公司加大“三乱”清理力度,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清理“三乱”*万条,使城市“牛皮癣”基本得到了根治,“三乱”治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二是认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次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洗车行、修车行占道经营及机动车违章停放等专项治理,并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市容市貌从整体上得到了改观。特别是近期结合市区大部分街巷改造后闲置、废旧杆、牌、亭增多的实际,下发了《关于清理道路两侧废旧设施的通知》,对道路两侧的废弃电杆等废旧设施和乱堆乱放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市容整洁。三是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美化、亮化城市市容。拆除各类违规设置、陈旧破损或设置档次较低的户外广告*余块,约*平方米,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设置。对全市的门头牌匾逐街逐户进行整治,“一店多牌”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在清河街等街道开展了整体街景设计试点工作,对试点街道的建筑景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等进行了统一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宣传及我市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累计设置公益广告*块,约*平方米,很好的宣传了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会议及决策。

——“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日趋和谐。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上,探索出一条“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治理经验,将全市街道划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区域,在严管区严禁设置摊点摊区,控制区由统一招标设置、管理,规范区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设置摊点。同时在市区内划定了一定的季节性、限时性摊区、摊点,鼓励创业,方便群众。对全市的各类占道摊点、摊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提高,取缔了艺术巷等*个经营混乱的占道摊区,对*巷等*处占道摊区进行了搬迁改造和统一规范,在市场的整治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尽量使摊点、摊区的设置看上去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切实提高了摊区设置档次,在美化环境的同时繁荣了市场。

——综合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了“一城一队”管理模式。先后接收了市规土监察大队*人,三区执法队员*名,建设局*人,对*名协管员进行了严格考录,择优录取了*名,聘用了*工作人员6名,整合了执法队伍。二是推行并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制定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格化管理责任方案》和《网格化管理区域图》,将全市划分为*个责任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及大队包区、中队包片、分队包街、个人包段的“四定四包”精细化管理,形成了分片承包、逐级负责、责权量化的管理机制,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立足城区、覆盖农村、高效集中、惠及市民”的整体化运作方式。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截至目前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万余平方米,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万余起。四是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城管队伍。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证完成迎接*周年大庆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余人分两批走进*教导大队,进行了先后为期*天的封闭式军事训练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和谐*”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队伍。

——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了*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开工建设了*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和*座公厕;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多处垃圾收集展进行了密闭式改造;对全市的环卫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和清洗粉刷;对全市的旱厕和三类公厕进行了改造提高,目前全市共有水冲式公厕*座,万人拥有公厕*座,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标准;增设果皮箱*多个,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是制定了《*市20*-2020年环境卫生规划》,为全市环卫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蓝本。三是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管理,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卫作业和管理统一纳入到全市环卫行业管理范围,使环境作业和管理不留空白、不落死角。四是积极推行环卫市场化运作,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引进了*市餐厨垃圾统一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同时还引进了cdm、swc等垃圾处理新技术,有力推进了全市垃圾处理的科学化、减量化、无害化进程。五是实施堆山造景工程。按照区市两级领导的指示,在*实施了览山建设工程,将全市的建筑垃圾和渣土集中消纳,进行堆山造景,变垃圾为资源,变脏点为亮点,科学合理地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再利用。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草上报了《*市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人大批准,于今年*起开始实施;《*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办法》也顺利通过,已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市修车、洗车行管理办法》也已上报市政府。

——党建宣传工作开展有力促使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一是狠抓党建,夯实基础。在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的基础上,及时完善了*个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同时调整完善了工、青、妇组织。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廉政加建设的讲话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定期组织考核。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及优良传统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层层签订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目标责任书,聘请行风评议员按季度对照责任书进行检查,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促进工作全面进步。今年我局共接到人大建议*件、自治区政协提案*件、市政协提案*件,除将*件提案因不属我局职权范围按程序退回外,对剩余的建议和提案,由分管领导带头负责,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此外,还设立了局长接待室,由局领导直接接待投诉上访群众,现场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市长邮件*件,督办案件*件,市民投诉*件,*专线*件,领导批示件*件,及其他转办件共计*件,办结*件,办结率为*%,剩余的正在督促办理中,真正实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五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了面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工地、商户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使城管法律走进千家万户。结合执法进行宣传,将执法过程同时作为宣传过程,让执法队员走到那里,就将宣传工作开展到那里,在执法的过程中向市民散发宣传资料,让城市管理贴近群众,促使广大市民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法制新报》、*电视台、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组等媒体合作,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在媒体上为群众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顺利完成规费征缴任务。制定并上报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组划片到各辖区实行分片包干的商业网点垃圾处理费征缴机制,与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4050人员签订协议,上门入户收取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联合媒体,组织队员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垃圾处理收费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意义、用途和方法,预计今年可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