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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餐厨垃圾 处置 管理 转移支付
1.引言
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废弃食用油脂主要为饭店产生的老油和厨房隔油池中的地沟油。经过多次反复油炸、烹炒后的废弃食用油脂,含有大量的致癌物质,如苯并芘、黄曲霉素等,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容易患上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所以,餐厨垃圾应当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的范畴,建立专门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施专项管理。
本文对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收运、处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索促进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对策,以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防治目标。
2.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现状
2.1管理现状
为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防治目标,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5号令《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05-04-01起施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主要管理思路为分类投放、专业收运、定向处置、规范结算、全程监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2005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与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横向职能部门组建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实现了餐厨垃圾全社会的高效管理。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网络,市容环卫部门从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三个环节对餐厨垃圾实施管理。各级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工商、环保等职能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处理进行合同、日常、档案监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1.1 产生环节源头管理
产生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回收容器,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存放。产生单位每年年初到所在区(县)市容环卫部门下属的收费中心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并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相关规定以基数内60元/桶(240L)的政府指导价预交处置费用,超出申报量部分按120元/桶(240L)的价格补交处置费用。2008年全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为661t/d,申报率达到66.7%。
2.1.2 收运环节规范管理
收运单位从事收运服务必须取得环卫管理部门收运资质许可,按要求实行规范化作业。收运单位实行收运联单和台帐制度,收运联单经产生单位核定后生效,收运量定期上报环卫管理部门,作为收运费用结算的依据。
2.1.3 处置环节市场运作
目前废弃食用油脂处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上海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油企业集团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家企业总设计处置规模达到70t/d,基本可满足上海废弃食用油脂处置需求。
3.存在的问题
3.1 餐厨垃圾规范收运量不高,非法收运处置现象仍然存在
目前,环卫部门收运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厨余垃圾为400t/d,约占产生量的1/3。厨余垃圾非法收运的现象在各区尚未杜绝,其处置去向多为郊区或外地养猪场,废弃食用油脂非法收运和处置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对上海市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也带来了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
3.2 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规范化处置技术标准
上海餐厨垃圾处置设施总体水平比较落后,现有投入运营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从加工工艺上来看,技术水平普遍较低,造成处置成本高,产品附加值低,依赖处置费补贴才能正常运营;从环保技术的要求出发,现有的处置设施普遍存在环保措施不到位、作业环境差等问题,对周边环境影响严重。
3.3 社会管理合力的叠加效应没有形成
餐厨垃圾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工作,随着市容环卫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力度的加大,非法收运处置现象的针对性和隐蔽性也越来越强,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现在的“餐厨垃圾联席会议”,还没能有效形成合力。而涉及养猪场、地下食用油加工点等非法处置的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执法资源不足,难以从末端对餐厨垃圾加以控制
4.对策建议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上入手。
4.1 建立餐厨垃圾政府激励机制
应当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建立餐厨垃圾处理的激励机制。一是通过返还处置费等方式鼓励产生单位减量化;二是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转移支付的方式,调动各区收运单位的积极性,加大申报和收运量、提高费用收缴率、加强规范收运;三是通过税收减免、产品认证等政策调动处置单位的积极性,以利于扩大处置规模,提升处置技术。
4.2 建立餐厨垃圾处理费转移支付机制
按照按量限价补贴、专款专用、转移支付、先行试点的原则,将餐厨垃圾处理费纳入生活垃圾收费渠道。具体由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厨余垃圾处理补贴最低限价,要求各区将厨余垃圾送往有资质的厨余垃圾处置厂,必须按高于最低限价按量给予补贴,各区收费中心收取的餐厨垃圾处理费应专款专用于该区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补贴和管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进行补贴。
4.3 形成餐厨垃圾管理社会合作联动机制
首先,应有效整合各部门的管理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共同做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其次,在管理和执法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长效的社会监管合力;其三,联合宣传部门开展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的相关报道和社会活动,形成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的良好氛围。
餐厨垃圾是指日常家庭、学校、单位、公共食堂以及饭店餐饮行业的食物废料、餐饮剩余物、食品加工废料及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一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在快速增加。有许多大城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在4000t以上,其中餐厨垃圾约占50%。
餐厨垃圾较之其他垃圾, 具有水分、有机物、油脂及盐分含量高,易腐烂、营养元素丰富等特点。由于含水率高,餐厨垃圾不能满足垃圾焚烧的发热量要求(不低于5000kJ/kg),也不宜直接填埋,而焚烧和填埋又会造成有机物的大量浪费。同时由于餐厨垃圾所派生的“垃圾猪”、“潲水油”等除小部分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外,大量餐厨垃圾进入二级市场,对人体健康构成极大的潜在威胁,因此,餐厨垃圾的处理处置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发达国家对餐厨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多开展于20世纪90年代左右,而国内近几年对餐厨垃圾处理问题也逐渐重视, 但对其研究及分类处理技术的应用正在探索试用之中。
一、 国内餐厨垃圾产生情况及处理现状
餐厨垃圾的处理是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普遍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国情特点,对餐厨垃圾的处理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我国跟其他国家不同之处在于:据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餐饮业销售额约为1.8万亿元, 如果按照一次餐饮活动的剩菜比例为1/4到1/3之间推算,我国餐饮业每年有上千亿元的销售额变成了“垃圾”。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餐饮业零售额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餐厨垃圾也将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以北京、上海为例,北京城市垃圾中有机废物占65%,其中餐厨垃圾占39%,上海市日均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000~1200t。
近年来, 国内一些大中型城市纷纷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并初步形成了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宁波模式、西宁模式等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还有杭州、苏州、重庆、厦门等许多城市也都推出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并已开始着手制定“地沟油”等餐厨垃圾技术标准,而国家层面的《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也将适时启动。2009年11月26日,《餐厨废油资源回收和深加工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在北京工商大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启动,这是中国第二个专门针对餐厨垃圾的国家标准。此前,第一个餐厨垃圾国家标准—《餐厨垃圾资源利用技术要求》已经上报国务院,它的实施将结束“地沟油”回收利用无章可循的局面,并与计划制定中的《国家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一起,构建起一套对餐厨垃圾无害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政策体系。
二、目前餐厨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
1、粉碎直排处理
粉碎直排处理是在餐厨垃圾发生点对其直接进行破碎、粉碎处理,然后采用水力冲刷,将其排入城市市政下水管网,与城市污水合并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破碎法对于处理少量分散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家庭厨余垃圾,具有价格便宜、技术简便等优点,能降低城市垃圾的含水率,减少收集量,利于提高城市垃圾的发热量。
2、填埋处理
我国很多地区的厨余垃圾都是与普通垃圾一起送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的。填埋是大多数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处理方式。由于厨余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可降解组分,稳定时间短,有利于垃圾填埋场地的恢复使用,且操作简便,因此应用得比较普遍。随着对厨余垃圾可利用性的认识越来越广泛,餐厨垃圾的填埋率正在呈现下降的趋势, 甚至有国家将禁止餐厨垃圾进入填埋场处理。
3、肥料化处理
餐厨垃圾的肥料化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好氧堆肥和厌氧消化两种。好氧堆肥过程是在有氧条件下,利用好氧微生物分泌的胞外酶将有机物固体分解为可溶性有机物质,再渗入到细胞中,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实现整个堆肥过程。
同时,由好氧堆肥引申出一些类似的方法,如蚯蚓堆肥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利用蚯蚓吞食大量厨余垃圾,并将其与土壤混合,通过砂囊的机械研磨作用和肠道内的生物化学作用,将有机物转化为自身或其他生物可以利用的营养物质。
餐厨垃圾的厌氧消化处理是指在特定的厌氧条件下,微生物将有机垃圾进行分解,其中的碳、氢、氧转化为甲烷和二氧化碳,而氮、磷、钾等元素则存留于残留物中,并转化为易被动植物吸收利用的形式。餐厨垃圾的肥料化处理的缺点是肥料质量不高,同时较高质量的堆肥方式成本比较高,推广困难。
4、餐厨垃圾处理机
餐厨垃圾处理机主要分三种类型: 一种就是将餐厨垃圾破碎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并没有深层次的处理;一种以减量化为主,也称消化型,采用加热器使水分蒸发,减小垃圾体积;另一类以资源化为主,也可称作生化式,是先利用细菌将有机物分解之后,再将剩下的残渣作为肥料使用。餐厨垃圾处理机的优势在于没有二次污染,占地小,运行成本低,操作方便,既可用于居民厨房,也可用于餐厨垃圾产生量比较大的单位部门。
5、饲料化处理
目前的饲料市场潜力巨大。由于餐厨垃圾作为原料,价格低廉,供应量巨大,产品营养丰富、利润区间幅度较大,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饲料化有两种方式:
(1)生物处理制饲料。
原理是将培养出的菌种加入餐厨垃圾密封贮藏, 菌种进行繁殖并杀除病原菌制成饲料。
(2)高温消毒制饲料。
原理是采用高温消毒原理,杀除病毒、经粉碎后加工成饲料,可供禽畜食用。比较成熟的餐厨垃圾加工饲料方法是将制粒技术、挤压膨化和干燥技术等手段综合利用。挤压后饲料中的细菌浓度要远远低于其他样品中的细菌浓度。由于挤压时不断升高的温度,一个单螺杆干燥挤压工艺可以大大减少潜在的病原菌浓度。目前已经有些厂家研制了配套技术设备并投入运行使用。
用餐厨垃圾作饲料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饲料安全,面对消毒要求的提高,必将在设备、技术等方面作相应调整,从而增加了处理成本,因此在该技术的选择方面要十分谨慎。
6、能源化处理
餐厨垃圾的能源化处理是在近几年迅速兴起的,主要包括焚烧法、热分解法、发酵制氢等。焚烧法处理厨余垃圾效率较高,最终产生约5%的利于处置的残余物,焚烧是在特制的焚烧炉中进行的,产生的热能可转换为蒸汽或者电能,从而实现能源的回收利用,但餐厨垃圾的含水率高,热值较低,燃烧时需要添加辅助燃料,从而造成投资大的问题,同时尾气处理也是一个难题。
热分解法是将垃圾在高温下进行热解,使垃圾中所含的能量转换成燃气、油和碳的形式,然后再进行利用,热解法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技术尚未达到实用阶段,目前应用较少;氢作为一种高质量的清洁能源,是普遍认为的最有潜力的替代能源,很多学者对此做了研究。厨余垃圾的能源化处理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三、餐厨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1、餐厨垃圾的危害
餐厨垃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污染水体与大气。在餐厨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的污染最为严重,它在水体中经过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产生一系列组成复杂的醛、酸等恶臭性物质, 这些物质是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的罪魁之一。
其次是废弃食用油脂被不法分子加工成劣质食用油即“地沟油”、“泔水油”,人们若长期食用这些问题油脂,不但会导致慢性中毒,而且还容易患上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
第三是非法加工餐厨垃圾,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餐厨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1)直接排放处理虽然简单易行,但还存在不足的方面:第一是用水量较大,增大城市污水的产生量和处理量;第二是泔脚废物在污水管网中,易沉积、发臭、增加病菌、蚊蝇的滋生和疾病的传播;第三是废物中有机组分不能得到资源利用, 同时增加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第四是不利于大规模的泔脚废物处理处置。
(2)由于餐厨垃圾过高的含水率导致渗滤液的增多,符合填埋条件的土地面积减少,造成处理成本升高。而且厌氧分解的餐厨垃圾是填埋场中沼气和渗滤液的主要来源,会造成二次污染。这种处理方式将损失餐厨垃圾中几乎所有的营养价值,最终餐厨垃圾中的绝大部分碳将转化为沼气。在一个精心设计的填埋场里, 约有66%的沼气可以作为燃料重新利用,但剩余的34%将进入大气层。而沼气对全球变暖的影响约为二氧化碳的25倍,填埋对环境特别是地下水资源也构成严重威胁。
(3)堆肥的缺点是需用场地大、处理周期长,有些病菌不易杀死。并且堆肥场地产生的污水和废气将会导致新的污染,增加环境负荷。如对所产生的污水和废气进行再治理,将增加额外的处理费用。而且餐厨垃圾中的高油脂含量和高含盐量非常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也制约了高温好氧堆肥处理工艺的效果。
(4)焚烧处理可将垃圾减少约90%,但一次性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可回收资源浪费,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还存在“两高一低”(含水量高、有机物含量高、热值低)的问题,这主要是由餐厨垃圾引起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是塑料焚烧引起的。
四、餐厨垃圾处理的对策和建议
餐厨垃圾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可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也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1、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处置系统
包括配套的政策法规、奖罚制度、经济高效的处理处置技术等。具体采取政府牵头、环卫系统管理企业运作,社区参与的运行模式,建立起完整的餐厨垃圾管理与处理处置体系。
2、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厂,对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和处理
可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步骤,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不断发展壮大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市场主体,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最终形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3、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可采用生物转化技术
利用餐厨垃圾生产有机肥和生物肥料;采用源头减量化的微生物处理技术,把餐厨垃圾分解成二氧化碳、水和极少量的有机残余物;采用生化技术,利用废油脂生产工业原料油脂及深加工产品;采用高温杀菌干燥深加工,制成饲料和有机肥料等,采取不同的先进有效的处理处置技术, 实现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P键词: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好氧堆肥
中图分类号 X7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9-0095-03
1 餐厨垃圾概述
作为城市有机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餐厨垃圾是指居民家庭、餐饮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在食品加工和用餐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残余,具有含水率高(高达60%~80%)、有机质占比高(占到干重的95%~98%)、含盐量高、有害物质成分较少等特点[1]。近年来,餐厨垃圾排放量逐年升高,由其引发的污染在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中日趋显著,对城市卫生环境及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合理安全地处置餐厨垃圾,已成为整个社会所关心的问题。
餐厨垃圾在处理上一般遵循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三大原则,目前在处理技术上,国内外主要采用焚烧法、卫生填埋法以及生物处理方法来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焚烧法、卫生填埋法等传统餐厨垃圾处理方法通常处理不够彻底,容易引起二次污染,进一步增加环境负担。相比于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含有大量的淀粉、蛋白质等有机物,营养物质较为丰富,有害物质含量少,其中有机组分的生物降解率可高达80%,具有很大的回收利用价值。利用生物处理方法来对餐厨垃圾进行降解,不仅处理较为彻底,不会引发二次污染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源实现了回收利用,被公认为是目前比较具有发展前景的处理方法之一。
2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与方法
2.1 焚烧法 焚烧法是将餐厨垃圾放在特殊设计的焚烧炉中,在1000℃以上高温条件下将垃圾有机成分彻底氧化分解,从而达到减量化目的的方法。焚烧法处理能力强,垃圾减量化程度可达50%~80%,焚烧产生的能量可以用于发电、供暖等,焚烧余下的残渣在高温下加入SiO2等辅料可用于生产水泥、瓷砖等建筑材料。我国通常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进行焚烧处理,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餐厨垃圾含水率高达60%~80%,高含水量导致热值非常低,而焚烧发电对餐厨垃圾的热值具有较高要求,使用焚烧技术处理将大大增加餐厨垃圾的前处理成本。同时,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二f英、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粉尘,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类健康。此外,焚烧场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占用周期长,管理要求较高。垃圾焚烧技术简便快捷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在很多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已有百余年历史,是目前发达国家进行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焚烧技术的可接受度并不是很高,废弃物焚烧项目争议引起民众的信任缺失,无论是从技术还是社会影响角度,焚烧技术用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可行性很低。
2.2 卫生填埋法 卫生填埋法是目前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处理餐厨垃圾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指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各类微生物自身代谢将生物大分子充分降解为小分子的生化过程。卫生填埋技术简单,运行成本低,适合各种垃圾,国内大多数地区将餐厨垃圾直接倒入垃圾填埋场与其他家庭垃圾进行混合填埋。但垃圾填埋场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有害气体,容易污染地下水,形成二次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了防止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填埋场需要建设相应的收集和处理系统。此外,填埋场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使用寿命有限,且资源回收利用率基本为零,大量可利用资源被浪费。
2.3 生物方法处理餐厨垃圾
2.3.1 好氧堆肥 好氧堆肥是在好氧情况下,利用自然界中广泛分布微生物的作用使餐厨垃圾中可生物降解有机质转化为有利于土壤性状改良并对作物生长有益且容易吸收利用的高肥力腐殖质的微生物学过程。餐厨废弃物有机质占比高,C/N比较低,N、P、K等元素含量较高,营养成分丰富,适合作为堆肥原料进行处理[2]。好氧堆肥过程大致可分为升温、高温及降温腐熟三大过程,堆肥初期淀粉、糖类等易分解有机物被利用,微生物大量生长繁殖,释放大量热量导致短期内堆体温度快速上升至55℃以上,进入高温阶段;随后易降解物质逐渐减少,加之氧化过程消耗了大量氧气,造成局部厌氧环境,复杂的有机物如纤维素等开始被降解,同时虫卵及病原菌在高温环境下失活,堆体开始逐渐形成腐殖质;持续一段时间后,较易分解的有机物大部分被分解,微生物活动逐渐减弱,温度也随之降低,腐殖质不断积累,堆肥进入腐熟阶段。好氧堆肥法主要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好氧堆肥工艺技术的优点是简单成熟,运行成本低,便于推广[3],资源利用程度高,堆肥产物可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家庭蔬果及花卉种植。缺点是堆肥过程中持续的高温阶段虽然可以杀死病原菌和虫卵,但整个堆肥过程无害化不够彻底,不能很好地解决有害物质及重金属的污染问题,堆肥过程周期较长且占地面积较大;此外,堆肥处理过程无封闭设置,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容易产生恶臭从而引发二次污染。
2.3.2 厌氧消化 厌氧消化是指无氧或缺氧条件下,利用兼性微生物或厌氧微生物的自身代谢将餐厨垃圾中的复杂有机物降解为小分子无机物,以实现餐厨废弃物减量化及无害化的过程。厌氧消化通常不设通风系统,通过接种下水管道污泥、牲畜粪便或者利用餐厨垃圾自身孳生的微生物进行发酵过程,发酵过程一般分为水解发酵、产酸脱氢和产甲烷三大步骤[4],主要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通过控制消化条件及程度可衍生出各种产物,目前研究方向多集中于沼气、氢气等新型能源物质的生产。厌氧消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密封条件易于控制恶臭气体的散发,此外,处理产物能回收得到大量甲烷气体,固体成分经厌氧消化可得到土壤有机肥或肥力改良剂,产品多样化且经济价值较高;但厌氧消化工艺技术相对较为复杂,消化过程反应器内生物量启动时间较长,且微生物对环境较为敏感,餐厨垃圾的高油脂高盐分这一特点使得该工艺无法持续稳定地降解餐厨垃圾。
2.3.3 好氧消化 好氧消化法主要是利用自然界中降解能力较强的复合微生物菌种或微生物制剂对餐厨垃圾进行分解,其原理与好氧堆肥基本相似,主要借助生化处理设备对餐厨废弃物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其中90%以上的有机质转化为水蒸气及无害气体如CO2等,从而达到源头减量目的,主要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好氧条件下,餐厨废弃物中的可溶性有机小分子物质通过微生物的细胞壁和细胞膜被吸收利用,不溶性的大分子有机物则先附着在微生物体外,首先被微生物所分泌的胞外酶分解为可溶性小分子物质,再渗入细胞被利用。微生物通过氧化、还原和生物合成等一系列自身生命活动,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质,并释放出大量能量用于自身生长繁殖,另一部分有机物转化为生物体所必须的营养成分,合成新的细胞物质,微生物不断生长繁殖,产生更多的生物体,继续进行一系列的生化作用。相比其他处理方法,使用生化理设备降解餐厨垃圾的优点是时间短,自动化程度更高,同时餐厨垃圾及时得到处置,在源头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避免了餐厨垃圾清运时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节约了大量的运输费用[5]。缺点是机器投入资金较大,且单台设备处理量十分有限。
2.3.4 固态发酵制备蛋白饲料 固态发酵制备蛋白饲料是指通过物理方法将餐厨废弃物破碎、筛分、脱水、烘干后,在一定条件下,利用微生物代谢活动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固态发酵,将大分子有机物转化为易吸收的小分子物质,与此同时,单细胞高蛋白微生物得以繁殖,提高成品饲料中氨基酸及蛋白质含量的过程,主要工艺流程如图4所示。该工艺简单,机械化程度高,生产出的成品蛋白饲料可替代传统的大豆、鱼粉等蛋白饲料,产品附加值高,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高;但从食品安全性角度来讲,餐厨废弃物制备蛋白饲料技术上存在蛋白同源性问题,可能会引发安全隐患[6],对动物及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2 结语
近年来,餐厨垃圾的有效处置问题得到了社会及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多数城市深刻认识到餐厨垃圾对城市环境和居民日常生活带来的危害,开始逐步探寻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设置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点,并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7],但大多数城市监管方法仍未制定,有关餐厨垃圾资源回收处置的技术也缺少相应标准。
餐厨垃圾的处理可以简单概括为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三步走,政府为餐厨垃圾的处理提供政策保障,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推动餐厨垃圾的循环再利用,同时不断开发餐厨废弃物新处理工艺,因地制宜寻找适合自己的处理模式和方法。目前我国餐厨垃圾处置仍处于初始阶段,政府应在出台相应政策规范的同时积极扶持餐厨垃圾处理产业,还要加强后续监管,构建健全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同时综合已有技术逐步尝试新的模式方法,开发新技术,最终达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丛利泽.餐厨垃圾的微生物处理与资源化初步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7.
[2]袁玉玉,曹先艳,牛冬杰,等.餐厨垃圾的特性及处理技术[J].环境卫生工程,2006,14(6):46-49.
[3]王磊,胡超,石宪奎,等.中国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展望[J].广东化工,2013,40(16):76-77.
[4]Lee DY,Ebie Y,Xu KQ,et al. Continous H2 and CH4 production from high-solid food waste in the two-stage thermophilic fermentation process with the recirculation of digester sludge[J].Bioresource Technol,2010,101:42-47.
[5]路葵.城市生活垃圾的生物处理技术[J].上海化工,2000,19:4-8.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商为追求利益不择手段,特别是食品餐饮业,一些潲水油,过期食品、伪劣食品时常出现在餐桌上,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消费者的心,民以吃什么安全?不得不忧心忡忡。为从根源上打击“潲水油”,彻底杜绝废弃食用油再次流入餐饮消费环节,保证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通告,决定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原材料来源及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制度,我看这一制度行,它有利于从食品安全的源头抓起,食品要安全必须要原材料安全,原材料要安全必须要原材料来源安全,在这一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使用等流通渠道上形成对食品安全环环监管、层层负责的连锁式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很好。
把当日使用的主要食品原材料的名称、来自何处、是什么等级、其合格标志、采购日期、过期时期和前一日餐厨垃圾的产出量、收运单位、处理单位、用途等信息等相关信息向顾客公示,有利于从源头上增加其食品原材料来源及餐厨垃圾处理的透明度,使得诸如潲沟油之类的无“身份证”的原料无法跻身于食品原材料的行列,进入餐桌。
把食品原材料公示于众,不但扩大了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已让顾客吃得明白、吃得放心,自己所吃的食品原材料来自何处,是几级几品、是否合格,何时过期,在心里都一目了然,如发现问题也好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以方便相关部门顺藤摸瓜,环环追查、层层处理,又特别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所有食品原材料和餐厨垃圾处理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公示信息与台账内容必须一致。这样就使得卫生、城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有依有据的准确及时给予不发商给予沉重打击,尽快尽早的从源头遏制势态的发展,保护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的合法权益,让顾客放心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