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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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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

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范文第1篇

第一章:导言

通过本章的教学,能够理解经济学产生的原因。并熟悉西方经济学的内容体系。要求掌握稀缺性、选择的定义、以及稀缺性、选择与经济学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含义;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含义,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一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经济学产生的原因:资源稀缺与人类需要欲望的矛盾

二、经济学的定义:选择、资源配置、资源利用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二节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

一、微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二、宏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三、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关系

第三节 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定义

二、实证分析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均衡价格形成的一系列相关概念;需求与供给、需求变动与供给变动、供求规律、弹性,充分理解价格调节、市场机制的作用,了解均衡价格、弹性在现实经济中运用的一般原理等内容。

第一节 需求与供给

一、需求:定义、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函数、需求曲线、需求量变动与需求变动

二、供给:定义、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曲线、供给量变动与供给变动

第二节 均衡价格的决定与变动

一、均衡价格的决定

二、需求变动、供给变动对均衡价格的影响

三、均衡价格的运用:支持价格、限制价格

第三节 弹性理论

一、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的含义、需求价格弹性的分类、需求价格弹性与总收益的关系、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交叉价格弹性

二、供给弹性:供给弹性的含义、分类

三、蛛网理论

第三章 消费者行为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如何达到效用化实现消费者均衡的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效用、总效用、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含义;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及消费者均衡决定。

第一节 边际效用分析

一、欲望与效用

二、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总效用与边际效用关系

三、消费者均衡

第二节 无差异曲线分析

一、无差异曲线:定义、特征

二、消费者均衡:预算约束线、消费者均衡

第四章 生产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产量化和产品化这一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含义;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含义;规模经济的含义;短期成本的变动;并要求用等产量曲线与等成本曲线说明产量化的条件和规模,既生产要素的组合;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及机会成本概念。

第一节 生产与生产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函数

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关系

三、规模经济

第二节 成本

一、短期成本的分类:短期总成本、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及各短期成本变动的特征、长期总成本、长期平均成本、长期边际成本

二、收益:总收益、边际收益

三、利润化原则: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第三节 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

一、等成本线、等产量线

二、组合的确定:等成本线切于等产量线

第四节 生产可能性曲线与机会成本

一、生产可能性曲线含义

二、机会成本含义

第五章 厂商均衡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是要求理解和掌握在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垒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下,广方是如何进行化产量、价格决策的有关问题。

第一节 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完全竞争的含义和条件

二、完全竞争下的收益规律

三、完全竞争下的厂商均衡

第二节 完全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完全垄断含义

二、完全垄断下的收益规律

三、完全垄断下的厂商均衡

第三节 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垄断竞争的含义与条件

二、垄断竞争下的均衡

第四节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寡头垄断的含义

二、寡头理论

三、四种市场结构的比较与总结

第六章 分配理论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理解西方社会的关于分配的一般原理。侧重掌握工资的决定以及洛伦斯曲线和基层系数的含义。

第一节 以边际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

一、边际生产力

二、边际生产力决定工资和利息

第二节 以均衡价格理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

一、生产要素的需求与供给

二、工资理论

三、利息理论

四、地租理论

五、利润理论

第三节 洛伦斯曲线

一、洛伦斯曲线与基尼系数

二、洛伦斯曲线的运用

第七章 国民收入核算理论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区别,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以及国民收入核算中五个总量之间的关系,从而理解国民经济各种流量模型的恒等关系。

第一节 国民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一、国内生产总值概念及具体含义、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区别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分法:支出法、收人法、部门法

三、国民收入核算中的五个基本总量关系

四、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第二节 国民收入核算中的缺陷及纠正

一、国民收入核算中的缺陷

二、对国民收入核算中缺陷的纠正

第八章 国民收入的决定

通过本章的教学,围绕着总供给=总需求这一基本原则,要求学生掌握总需求与国民收入决定及其变动相关的消费函数、储蓄函数等概念。

第一节 储蓄、消费和投资

一、投资与储蓄的关系

二、消费函数

三、储蓄函数

第二节 两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的决定

一、两部门经济中收入流量循环的模型

二、两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的构成

三、两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的决定

第三节 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一般化

一、三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的决定

二、四部门经济中国民收入的决定

第九章 国民收入的变动

通过本章的教学,围绕着总供给=总需求这一基本原则,要求掌握总需求与国民收入决定及其变动相关的消费函数、储蓄函数等概念。

第一节 国民收入的变动与调节

一、国民收入的变动

二、国民收入的调节

第二节 乘数理论

一、乘数的概念

二、乘数的公式

第十章国民收入与就业量的决定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了解传统就业理论和凯恩斯就业理论,掌握凯恩斯对失业存在的解释、IS-LM模型。

第一节 传统经济学的就业理论

一、萨伊定律

二、储蓄永远等于投资

三、工资的决定与工人的充分就业

第二节 凯恩斯主义的就业理论

一、有效需求决定就业量

二、均衡的国民收入与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

三、失业的存在及其根源:边际消费倾向、灵活偏好、资本边际效率

第三节 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

一、IS曲线:含义、方程、曲线的移动

二、LM曲线:含义、方程、曲线的移动

三、IS-LM分析: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同时均衡:四个区域中点的含义

四、IS-LM分析的意义

第十一章 经济周期理论

通过本章的教学,理解国民收入波动的因素,并掌握经济周期的含义和分类,了解经济周期原因的解释、乘数-加速原理对经济周期波动的关系。

学生自学要求:

第一节 经济周期概论

一、经济周期的定义

二、经济周期的分类

三、对经济周期原因的解释:纯货币理论、投资过渡理论、消费不足理论、心理理论、创新理论、太阳黑子理论

第二节 乘数与加速原理相结合的理论

一、加速原理

二、乘数与加速原理的相结合

第十二章 经济增长理论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增长的动因、源泉、以及哈罗德-多马模型、新古典模型等理论。

第一节 经济增长理论概论

一、经济增长的含义

二、经济增长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哈罗德一多马模型

一、基本公式

二、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条件

三、经济中短期波动的原因

四、经济中长期波动的原因

第三节 经济增长因素分析

一、肯德里克的全要素生产率分析

二、丹尼森对经济增长因索的分析

三、关于增长极限理论的简介

第十三章 宏观经济政策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政府宏观经济制定的背景和所要求达到的目标。掌握宏观财政政策的内容和运用,宏观货币政策的内容和运用以及供给管理政策。

第一节宏观经济政策的概况:目标、需求管理

一、 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

二、 宏观经济政策——需求管理

第二节 宏观财政政策

一、财政政策的内容和运用

二、内在稳定器

三、 赤字财政政策

第三节 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的基础知识:银行制度、货币乘数

二、货币政策的内容与运用:公开市场业务、贴现率政策、改变准备率、其他措施

第四节 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一、相机抉择

二、菲利蒲斯曲线及其运用

二、考试题型

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满分150分。

三、参阅教材

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范文第2篇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研究转向了资源配置的技术关系,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的新古典理论成为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其对经济学研究的统治迄今已近一个半世纪。在今天主流经济学的教科书中,“资本主义”已完全消失,资本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工资、利息与利润只是生产要素的价格,并取决于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当然,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理论,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完全正确的,主流经济学往往也把这种理论应用于对现实的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解释。然而问题是,现实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工资率和利息率(利润率)究竟是不是表示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呢?新古典理论中的资本、工资、利息和利润等概念与现实中以货币价值或价格表示的这些概念是相同的吗?

 

现代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开始于1929年,同一年美国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可以说,1929—1933年的“大萧条”孕育了“凯恩斯革命”的诞生,但在新古典理论强大的思想意识所形成的观念和教条的无情统治下,凯恩斯的理论很快被融人到新古典经济学,并成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学。其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总量生产函数”把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完全纳人到新古典的技术关系分析之中,最典型的是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截然划分为实际变量和名义变量两个部分,如实际GDP和价格水平、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当然还可能有实际资本和名义资本。也就是说,新古典理论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完全套用到总量生产函数之中,再加上决定名义变量的货币数量论,由此成为研究反映宏观经济波动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基础。

 

然而,这些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是不是表示新古典生产函数技术关系的变量或概念呢?经济学家们至今似乎对此没有提出过疑问。在上个世纪50—80年代那场空前激烈的“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那些争论的焦点在这些现实的国民收人核算统计概念中与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称呼的概念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实际上,剑桥资本争论的结果所表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以货币量值表示的所有统计变量与新古典理论的生产函数或技术分析是完全无关的,而是来自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或特定的货币金融关系。”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熏陶造就了人们天然地认为这些统计变量是“真”的,即表示实物的要素投人和产出的关系,并把这种由生产函数表示的资源配置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然而事实上,这些统计变量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或“比谁挣钱多的游戏”,与技术是完全无关的。马克思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正是由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目前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统计变量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恰恰是目前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要研究和解释的现实问题;而主流经济学从技术关系角度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些问题只是由马克思经济学所研究的社会关系决定的。

 

价值理论不仅是马克思经济学中最富争议的领域,同时也是理论经济学中最具争议的问题。1951年,斯拉法在其编纂的《李嘉图著作和通信全集》的序言中,提到了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终生想要寻找的“绝对价值”,以表示国民收人中工资与利润的分配份额。这个绝对价值,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实际上就是国民收人(GDP)的测量单位。作为总量指标的国民收人,如果面对的是各种异质的产品,比如小麦和燕麦,我们需要一个同质的单位进行加总,以获得一个同质的总量。当然,如果采用劳动这种同质的单位来计量,虽然可以进行加总,但却不能表示劳动生产率和实物产品产量的变化;而且当两个部门的“资本构成”(资本劳动比率)不同时,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和利润率的变动都会影响到相对价格和收人分配,这使李嘉图在1817年采用单一产品的“谷物模型”所证明的命题不再成立。

 

1953年,新剑桥学者罗宾逊提出了异质资本品的加总问题,并由此引发了著名的“剑桥资本争论”。1960年,斯拉法在其名著《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把李嘉图的难题套用到新古典理论中,表明新古典的相对价格一旦加总为总量将导致严重的逻辑矛盾。进而,这一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很快被延伸到有关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比如,斯蒂德曼用一个资本劳动比例不同的异质品模型进行证明,得出了在某种假设条件下劳动价值可以是负值的结论,萨缪尔森则重新提出了关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能成立的问题。实际上,斯拉法的模型已经证明,由于在异质品模型中利润率的变动会影响相对价格,从而收人分配的变动将使由相对价格加总的总量(国民收人)发生变动,这使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工资率(工资)的上升将使利润率(利润)下降的命题不再成立。显然,“剑桥资本争论”中存在的新古典理论的加总问题在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是同样存在的。由此,当“剑桥资本争论”中的问题不能得到解释时,20世纪70年代马克思经济学的复兴被完全终止了。

 

面对那场以失败告终的极其激烈和复杂的“剑桥资本争论”以及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争论,人们是否应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问题的复杂性可能并不在于问题本身,而在于观念上出了问题,而经济学家们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地知道争论的问题所在。长期以来,统治经济学界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新古典理论的观念一直顽强地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禁锢着经济学家的思维,这就是统治经济学研究的“实物”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新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生产,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而国民收人的计量似乎不能离开这种实物产品。那么,在经济学研究中是否存在完全脱离这种实物产品的生产与分配的价值概念呢?实际上,这个价值概念就是国民收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在“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GDP和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可以完全不依赖于实物。这场争论起因于罗宾逊对总量生产函数的批评,当然也涉及到总量生产函数对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变量的解释,即新古典增长理论。但在罗宾逊1973年出版的那本试图取代新古典教科书的《现代经济学导论》中,作为新古典理论核心的实际GDP和价格水平依然充斥着全书,这正是问题所在。

 

对于实物产品的生产,新古典的相对价格理论显然是一个完美体系,比如通过表示产品和生产要素稀缺性的相对价格可以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然而,我们却不能把构成GDP的各种产品和劳务的价格相加以得到一个表示实物总量的GDP。一方面,新古典的相对价格是一种稀缺的指数,把两个表示稀缺的指数加在一起是毫无意义的;特别是产品的稀缺性取决于人们的偏好,那么随着人们偏好的改变,相对价格和GDP的总量也会随之变动。另一方面,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而言,这里只需要相对价格而根本就不需要总量,即国民收人或GDP的总量对新古典理论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其理论中也不可能得到这个总量。

 

对于李嘉图的分配理论而言,如果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采用简单的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解决这种异质产品加总问题的;如马克思采用劳动时间的计量,通过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即可解决工资与利润的分配问题。作为一个“思想练习”,这种劳动价值论的推论完全可以采用新古典理论的多种要素模型。比如,必要劳动时间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品,剩余劳动时间是其它生产要素边际产品(如利息和地租)的加总。然而,当我们这样进行逻辑推论时会发现,如果马克思的分配和剥削理论是建立在这种实物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只是新古典理论的单一生产要素模型,它根本无法战胜新古典理论。因为新古典异质品模型中包含着一个强烈的命题,即如果要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或使可以分配的面包做到最大,就必须按照新古典的要素边际产品等于要素价格来形成市场的相对价格,从而也决定了要素“初次分配”的新古典边际生产率分配理论,这被称为经济学的“实证分析”;随后的“规范分析”认为利息和地租是不劳而获的剥削收人,则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对利息和地租征收100%的税进行收人再分配。这样,新古典理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攻击在逻辑上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然而,新古典理论遇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这就是现实国民收人核算统计的国民收人(GDP)和其中工资与利润(利息)的分配问题。当新古典经济学家采用总量生产函数说明现实国民收人统计中的经济增长和收人分配时,其逻辑一致性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根本不是新古典理论中的实物,也根本不表示新古典理论的资源配置。这些以货币量值表示的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包括GDP)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而这正是马克思价值理论所要揭示的。

 

采用人们熟悉的语言,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一种“抽象”。那么,马克思对价值的定义究竟抽象掉了什么呢?显然,马克思抽象掉了所有与技术关系或实物有关的因素,只留下了“抽象劳动”所体现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表明,这种“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或与实物的“效用”无关;另一方面,针对李嘉图的混乱,马克思明确表明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无关,即与实物的生产无关。进一步,当马克思把这种“价值”与实物的生产、消费和占有完全抽象掉,或表明价值与技术关系无关时,那么马克思的“价值”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呢?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原始社会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氏族关系,奴隶社会对他人的直接占有和支配关系,封建社会以土地占有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等。在14一15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以构造新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制度的基础,而这种“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念直接联系到“劳动价值论”。比如在神学家阿奎那的宗教理念中,劳动价值论体现着公平与正义,是人们之间商品交换“平等”的基础。那些早期劳动价值论的阐述者,如配弟、魁奈、康替龙等古典学派的前辈们,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然秩序”或私有财产的基础;如洛克对劳动价值论的说明是“财产是自然的权利,它来自劳动”。显然,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阐述似乎联系到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如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就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由、民主与公平”。然而,资本主义的产生和资本主义制度却是与这些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劳动价值论理念背道而驰的。

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收入分配;垄断;超额利润

一、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的新制度经济学解释及治理措施

(一)从外部性理论来看收入分配差距。新制度经济学用产权观点来阐述外部性问题,认为两类情况会导致外部性的出现:一是产权界定不清。如果产权界定足够清楚且不存在交易费用,这类外部性就可经由双方谈判来解决;二是法律禁止交易双方自愿谈判。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使用奴隶劳动制度。在使用奴隶劳动的社会,由于法律禁止了奴隶的谈判自由,奴隶的劳动报酬只能满足其最低生活需要,使用奴隶的企业并没有承担奴隶劳动的全部成本。这种外部性导致奴隶与企业主在收入上有更大的差距。如果法律允许双方自由谈判,外部成本就成为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外部性内部化了。现代企业用工过程包括人员招聘、谈判、签约、培训、上岗几个阶段,在签约前,一般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劳资双方可以就工作时间、岗位、报酬进行自由协商。但劳动者一旦进入企业成为签约员工,这种自愿协商的原则将被行政命令原则所取代,双方转变为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员工的自由谈判权不复存在。资方为其自身的利益考虑,凭借其特权把一些损害强加于员工方面,而这种强加的做法不会违背法律的规定和先前的协议。这一过程中外部性就产生了,员工没有得到劳动的全部报酬,企业也没有付出劳动的全部成本。因此,法律上对企业员工自由谈判权的禁止性规定,是企业内不同层次从业者收入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看收入分配差距。新制度经济学把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而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要在签约时预测和描述到所有的可能状况并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是不可能的,契约中总会留下未被指派的权利和未被列明的事项,这样的契约就是不完全契约。劳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不完全契约,劳资双方在剩余权利上存在严重的不对称。员工只享有有限的特定权利,而资方几乎享有全部剩余权利。这为资方合法占有剩余收入的行为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和可能性。而剩余收入来源于企业员工的劳动,剩余收入分配的不均衡意味着员工劳动与收入的背离,员工与资方收入分配必然出现较大差异。企业经营的越成功,剩余收入越多,两者之间差距就越大。

(三)从间接定价理论看收入分配差距。间接定价理论认为企业的功能在于节约交易中的直接定价成本(即市场交易成本)。市场直接定价由于以下几个原因而变得成本高昂:交易数量过大;消费者对产品的每一组成部分缺乏详细信息;分解要素投入者贡献的困难。这意味着,通过人的专业考核来取代消费者对要素所有者的每一项活动或贡献的直接定价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率。这一结果导致企业的出现,此时人成为企业的真正所有者和控制者。由于人的资本和劳动投入实际上没有进行市场交易,不能进行直接定价,因此,就通过人所拥有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进而实际所取得的剩余收入作为其投入和产出的间接价格。从间接定价理论所揭示的企业定价过程看,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人的出现。人一方面为取得投入要素的使用权而与其它要素所有者讨价还价,另一方面就整个产品与消费者讨价还价。人本身的要素投入定价则取决于产品定价与其他要素定价之间的差额,这就是企业的剩余收入。如果在这里将要素投入仅仅看作是劳动要素,那么在现代企业中,人与员工的收入分配的差距不借助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同样可以实现。换言之,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如果在国营和集体企业中存在所谓的“企业家或者中心人”,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同样可以存在。

(四)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治理措施与经济效率。现代企业中,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契约的不完全或间接定价方式的存在,企业实际控制方能够取得相对于其他各方的占优权利,其内容包括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凭借这些占优权利,实际控制方可以在劳动成果的分配中取得更多的份额,由此形成企业分配中差距过大的问题。因此,减轻问题最主要的措施应该是限制或减少控制方的占优权利,并让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组成企业的各方之间均衡分配。具体存在多种解决方式,如,加强工会的力量,提高员工集体谈判能力,可有效减少外部性效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进行修订,加强对员工权利的保障,并在具体签约中进一步明确关于特定权利的规定,以减少甚至消除资方所享有的剩余权利;通过国家立法,对剩余权利在企业各方之间进行强制性分配,尽量使剩余权利更为均衡和明确。

以上措施,如果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完全能够做到的,但现实中却是另一番景象,剩余权利广泛存在于各类企业组织中,很多企业甚至有意强化剩余权利的非对称分配。如,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企业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突出剩余权利的地位,并将剩余权利由企业各方分享转移至企业特定一方或少数几方所独享。这一转变方式中所蕴含的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即消除收入差距与提高经济效率之间的矛盾。

二、由垄断所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及治理措施

(一)超额利润来源于不完全的市场竞争结构。在经济学中,利润这个概念的含义是,企业的销售收入与企业的生产费用两者之间的差额。其中生产费用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及折旧,如果两者相等,称企业获得正常利润,因为在生产费用中已经包含了生产要素的正常回报,如果存在差额,则称作超额利润。经济学上的利润与会计核算上的利润不是一个概念。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结构理论,在完全竞争市场,不可能存在超额利润,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而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由于信息的不充分,或者技术以及人为设置的进入障碍等,企业则可以获得超过正常利润的收益,即超额利润。

一种传统观点认为,超额利润是对企业家才能的一种回报。企业家在经营中不断寻找市场机会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超出一般水平的利润。企业家的才能和作用的确不能忽视,但超额利润的出现,归根结底来自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高额的交易成本、消费者信息的缺乏等等,没有一个因素是企业家才能的结果,恰恰相反,它们是企业家才能得以实现的前提。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超额利润是企业家主动承担高风险的回报。不能否认,在很多领域先进入者要承担较大的失败风险,因此获得一段时间的超额利润正是对风险的补偿,那就再正常不过了。但是从长期平均来看,成功与失败的几率必然相互抵消,超额利润是不可能存在的。在所谓的高风险领域,持续的超额利润的存在必然是某种垄断因素造成的。

从更深层面来分析,企业超额利润的存在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垄断的必然结果,这类似土地所有者获取的绝对地租。任何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专用性资产,比如专利技术、专用设备、专用人力资本等,这些资产在市场交易中存在经济租金,其转化形式就是超额利润。可以将企业财产所有权分为财产控制权与财产收益权,如果将其中的收益权看作控制权的延伸,则经济租金自然归属于企业;但如果将财产控制权与财产收益权视为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权利,而财产的收益并不单纯取决于企业的财产控制权,更取决于市场结构的特征,经济租金也就不必然归企业所有。

综上分析,从长期来看,企业超额利润是市场的不完善造成的。而市场的不完善或缺陷,主要表现为垄断,正是垄断所产生的高额利润导致了行业间巨大的收入差距。这一结论表明:一方面,通过完善市场降低企业的垄断程度,从而造成企业利润的下降,是无可厚非的;另一方面,对企业超额利润的直接削减具有某种正当性与可能性,因为超额利润来源于企业无法控制的众多因素。因此,根治分配差距的首要措施就是打破垄断,构建自由竞争的社会环境。如果暂时无法打破垄断,也可以采取相应政策削减垄断者的收入。征收超额利润所得税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政策。

(二)超额利润所得税的正当性证明。超额利润所得税是指对企业超出正常利润以外的部分征收的所得税。对于超额利润所得税,可能存在两种反对意见:一是认为是对企业财产权的侵犯;二是认为会抑制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从而降低生产效率。

反驳第一种意见的理由是,如果将收益权认为是一种附条件的所有权,则超额利润所得税只是将原本不属于企业的一部分收入依法拿走而已。产权经济学认为财产权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使市场参与者对未来形成稳定合理的预期,从而激发有效率的经济行为。侵犯财产权的主要表现就是破坏产权的稳定,使得人们无法形成合理预期。而超额利润所得税则不会对财产权的稳定带来损害,在法律上明确的界定后,企业对未来的所得是可以清楚预测的。因此,超额利润所得税既不是对财产权的直接侵犯,也不会间接损害财产权的稳定性。

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范文第4篇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转贴于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 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 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微观经济学地租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观 现代企业理论 企业性质

一、新古典经济学企业观

古典经济学是以价格机制运行为核心,研究如何增加国民财富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所以又称价格理论。它致力于证明个体(企业和家庭)的自由决策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增加,但也涉及到企业问题。Adam Smith(1776)在《国富论》中就对当时的股份公司进行了深入分析。当然,由于研究重点及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古典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仅是涉及到其个别方面,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企业理论,也没有对企业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

与古典经济学的主流理论相比,马克思(1859、1867)的经济学则更多地触及企业问题,并且非常深刻。他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和《资本论》(1867)等经济学著作中,在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研究过程中对资本主义生产企业的协作分工、机械化大生产、工厂内部运作、扩大再生产(企业规模扩大、边界、动机等)、产权结构等进行了分析。在《资本论》中,企业被称为“资本总机构”,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就是资本家与劳动力的关系,企业、资本家、资本是三位一体的。因此,资本就可以看成企业,资本的行为就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扩张行为;资本的性质就是企业的性质。但他对企业的研究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统一的角度,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以劳动分工、协作为基础而展开的,目的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

Marshall作为经济学发展史上承上启下的人物,明显比古典经济学家更多地关注企业。他在《经济学原理》(1890)中用了6章的篇幅,从知识和分工着手,深入细致地对企业的演进、不同企业组织的特征及优劣、组织内分工与绩效,以及报酬递增等内容进行了研究。尤其是在比较企业制度特征时,Marshall深入到企业内部,认为私人合伙组织是通过两个或更多的具有大约相同财产和能力者的分工协作获得的生命力和灵活性;而股份公司则由于管理权掌握在拥有部分甚至很少股份的董事手中,并且由他们监督经理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会产生问题。因而,最理想经济组织形式应是合作社,股东即是雇员,具有努力工作的良好动力,便于监督和同事间合作等。但他也意识到合作组织常常带来磨擦和选不出能干的经理等问题。当然,Marshall(1890)并没有注意企业性质和结构问题。

但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并没有继承Marshall(1890)传统继续深入企业的研究,而是专注于一些特定命题,如地租、工资、利息之间的宏观利益分配、竞争模型的逻辑、资源的有效配置等(Eggertsson,1990)。在上述特定问题研究的过程中,新古典经济学逐步将企业假定为具有以下特征的生产技术函数:企业是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转换器,在既定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企业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是完全理性的,它不但可充分了解市场的供求,更重要的是能充分了解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按最小成本原则进行生产;企业是一实体,雇主和雇员间不存在效用的不一致,不存在目标或利益的冲突,不存在偷懒和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经济活动只有生产费用,没有交易成本。

显然,新古典经济学是把企业假定为一个具有充分信息的理性原子实体,是专业化的生产者,唯一目的就是实现资本所有者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但这样的企业只有在市场交易不受限制、完全竞争、充分信息、完备界定私人产权及人类效用一致等条件下才能成立。因为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企业主的个人效用最大化才会使全体成员的效用最大化;竞争才能使生产者在最低成本水平上生产,淘汰缺乏效率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然而,这些条件并不符合实际,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假设是不现实的。

二、现代企业理论企业观

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是价格运行机制,并没有对企业内部进行深入分析,这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其实,在新古典经济学逐步将企业假设为生产函数时,就已有经济学家提出异议。Veblen(1904、1921)认为,在企业里,企业家与工程师、工人的目标并不一致。Knight(1921)认为,按新古典范式,企业是不存在利润的,即使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也不一定能推导出利润的存在。

Veblen(1904、1921)、Knight(1921)等虽然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提出了挑战,但最有力的挑战者,并成为主流的是Coase开创的现代企业理论。杨瑞龙、周业安(2000)认为Coase、Alchian、Demsetz、Cheung、Hart等人的企业理论是新古典范式;Williamson的企业理论是新的制度经济学范式。Coase(1937)在新古典范式下,从市场机制运行需要成本即交易成本这个前提出发,认为企业是因为能节约交易成本而存在,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相互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是一个契约对一系列契约的替代。在企业之外,价格调节生产,对生产的协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实现。在企业内部,市场交易不存在,市场结构也让位于调节生产的企业家。即通过“命令”和“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在此,Coase隐含地假定了企业的契约性质,但并没有对企业与市场做出明确的区分。

Coase提出的企业理论沉寂30余年后引起了广泛注意。1972年,Alchian & Demsetz的团队生产理论明确提出了企业契约性质。该理论认为,分工和专业化协调过程中出现的计量困难是企业产生的根本原因,企业是多人共同工作的团队组织,本质上是一个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中心签约人”。企业与市场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不过是两种不同的竞争性市场形式,“是私人所有的市场与公共的市场或共同的市场的竞争。” “企业并不拥有自己所有的投入,它也不具有命令、强制及对行动的纪律约束等权利,这同任何两个人之间普通的市场合约没有丝毫不同。……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长期合约不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组织的实质”。但Alchian & Demsetz后来似乎修正了团队理论有关企业性质的观点。Alchian(1984)指出,团队生产不是企业的根本性质,企业的根本性质是限制交易者行为的合同关系。Alchian & Woodward(1991)在《对企业理论的思考》一文中进一步将企业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组织:几种独立拥有的投入品共有的专用性知识的持久性;各种投入品为持续向团队提供所需资源订立合同。Demsetz(1999)也认为企业是专门为他人生产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生产单位,而市场是交易的场所。企业的替代物不是市场,而是家庭或个人。

Jensen & Meckling(1976)一般化了企业的契约性质。他们指出,“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不仅对雇员来说是如此,而且对供给者、顾客和信贷者等来说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应该承认,大多数组织完全是一种法律假设,可以作为一组个人间契约关系的一个联结。”在此,这“一组契约关系”就是劳动所有者、物质资源投入者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由于Jensen & Meckling(1976)从单纯的契约关系角度去把握企业性质,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关系的联结”,而契约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企业是“一种法律虚构”,是“各种复杂契约形式的合法虚构”,无所谓企业“内部”与“外部”之分,“试图区分那些事情在企业(或任何别的组织)‘里面’和那些事情在‘外面’,意义不大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Jensen & Meckling(1976)与Alchian & Demsetz(1972)都承认企业契约性质,但契约范围是不同的,前者是指一般契约,后者是生产要素间的契约)。

Cheung进一步泛化了企业的契约性质,发展成了彻头彻尾的“契约主义”。Chueng(1983)指出,企业“这个契约”存在的唯一原因是节约交易成本,发生在要素市场上,是一种要素市场关系;而价格机制的“那一系列契约”则发生在产品市场上。因此,企业无非是以要素市场的契约替代产品市场上的契约,与市场并没有特别不同。企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市场失灵,不能说企业取代市场,只能说是一种市场取代另一种市场,实质是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

当然,不是所有的经济学家都同意Jensen & Meckling(1976)、Chueng(1983)的做法。Grossman & Hart(1986)就明确指出企业与市场是有区别的,纵向一体化或企业替代市场是不完全契约对完全契约的替代,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对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不完全契约形式。Williamson(1971)也认为企业是节约交易成本的一种交易模型,是连续生产过程之间不完全契约所导致的纵向一体化结果。企业与市场的主要区别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市场比内部组织更有效地推动高强度的激励和限制的扭曲;市场有时候能有效地积累需求,从而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内部组织可以运用各种不同的治理手段,适应性强,而市场的适应性比较差,尤其是资产具有专用性时(Williamson,2001)。杨小凯和黄有光(1993)从间接定价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种巧妙的交易方式,它可以把一些交易成本极高的活动(在此例中是管理活动)卷入分工,但同时却可以避免对这类活动的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杨小凯,1994)。对交易成本极高的管理知识的间接定价机制便成了企业的本质。

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观点就是企业的契约性质。但从上述分析可发现,企业契约性质都无法区分企业与市场,无法独立地定义企业(杨瑞龙、周业安,2000)。这说明现代企业理论并没有揭示出企业的真正本质。

三、企业性质:制度观点

现代企业理论的企业契约观点揭示了企业与市场的共性,但并没有给出企业的特性(张维迎,1996)。Grossman & Hart(1986)以契约的完备性区分企业与市场,并不正确,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所有的契约都是不完备的。Williamson(2001)对企业与市场的区分也不是本质性的。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是Coase在《企业的性质》(1937)论文中将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等同。刘刚(2002)认为,企业内部的关系本质上是异质的,有指挥与被指挥或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权力关系),也有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利益关系),还有其他的各种社会和经济的关系。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企业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归结为所谓的交易关系。

Coase之后的企业理论似乎都有一种倾向,将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加以泛化和同质化,即笼统地把它们都说成是交易关系或契约关系(林金忠,2003)。正是因为这一泛化和同质化,导致了Jensen & Meckling(1976)认为企业是法律虚构,是个人间契约关系的联结;Chueng(1983)认为企业是要素市场对产品市场的替代。因此,要认清企业的性质,就必须厘清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交易成本经济学文献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将契约与契约所对应的交易混合使用,导致了在研究上的混乱)的异同。

要厘清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避免将两者同质化,先要厘清交易的概念。最早使用交易概念的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不仅提出了“交易”,还将交易与生产的内容进行了区别。把交易作为比较严格的经济学范畴建立起来并做了明确界定和分类的是Commons(1931)。他认为:交易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制度经济学的最小单位,是使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有相互关系的单位;交易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所有权的转移,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对物的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交易与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不同,交换是一种移交与接收物品的劳动过程,或者移交与接收一种主观的交换价值,是一种物质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或伸缩关系;交易是人与人间的关系,包含“冲突、依存和秩序”三原则,是一种利益上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且这种交易既在现在不断地、反复地、连续地发生,又使交易者能可靠地预期将来还会这样发生。

Williamson(1985)赋予了交易新含义:“当一项物品或劳务在技术上可分结合部(inwe)发生转移时,交易就发生了。”技术上可分的结合部指的是技术上不可分的实体之间发生联系的区域。显然,Williamson所界定的交易是人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与Commons(1931)所定义的交易有本质不同,交易不再仅限于产权的转移,还包括组织内或组织间的合作关系。作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Williamson将交易概念泛化,对扩大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运用范围,尤其是进行组织分析十分重要,但也导致了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的混淆。

从交易的概念可看出,Commons(1931)十分强调交易中所有权或产权的让与和取得,这正是市场交易关系的本质。Williamson(1985)的交易指的是个人或组织间的合作,是企业内部合作关系,并不一定涉及产权转移,与Commons的交易概念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在产权转移方面,企业内部合作关系并不一定存在转移交易对象物的产权,也不一定存在利益的分配,而是合作成员共同投入资源的合作;而市场交易是围绕产权的转移和利益的分配而进行的,包含Commons的交易三原则,交易各方投入的资源不结合在一起,相反,是相互转移。

第二,在履行主体方面,市场交易关系的履行一般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事;企业内部合作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市场交易关系,履行往往具有多方性,更多的是通过与自己没有市场交易关系的主体间的共同合作,如两个工人的合作。

第三,主体间关系方面,企业内部合作关系的当事人是异质的(heterogeneous),客观存在着权威,存在着基于层级结构的权力和服从关系;市场交易当事人是平等的,不存在这种权威关系。Coase(1952)曾指出,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主要区别是,团队成员并不是根据市场价格作出有关其活动的决策,而是发出或寻找和接受指令。因此,企业是以权威为中心而展开运行的,市场是以价格为中心运行的。企业是通过控制权行使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市场是通过价格的高低来调节资源的配置。

第四,在结果方面,企业内部合作关系的结果具有生产性,能创造出新的资源,实现增值,满足人们新的需要;市场交易关系则不具有这种功能,核心是将一种物品或服务产权从一个主体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主体手中,交易对象自身没有变化。

第五,在信息传播方面,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中,科层的上级有权要求下级披露全部信息,并承担由于没有披露相关事实而使上级受到损失;上级有权从其下级得到忠诚、尊重和诚实,下级必须为自己的不忠诚或不合作而赔偿损失,上级要对下级行为引起的第三方损失承担责任;市场交易中,这种义务是没有的。因此,市场交易关系与企业内部合作关系有本质不同。

企业内部合作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的区别表明,合作关系并不是一般意义的交易。合作关系的实质是人或组织间的合作,合作中各方都投入资源,且要实现资源的结合,并创造出新资源,以满足人们的多样性需求;市场交易的实质是人或组织间的交换关系,不创造新资源,核心是产权转移。市场交易关系是由市场来治理,企业合作关系是由企业来治理。企业与市场既不完全是替代关系,也不完全是互补关系,市场里的企业是相对独立存在体。因此,我们可把市场理解为治理交换关系的制度,企业理解为治理特定合作关系的制度。

作为制度,企业是人们在长期的合作过程逐步形成的一种共同知识、信念、游戏规则,它规范着人们作为企业成员的行为。这种“共同知识或信念”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合作意识。只要一提及企业,在人们的意识中必定存在合作的概念。只要签定契约加入企业,不用契约明确要与谁合作,人们自然会与企业的其它参与主体开展合作,而不管这个人事先你是认识,还是不认识,与你有没有关系,只要是企业成员,你不会说,在契约里没有规定要与这一主体合作而拒绝,这是“企业”的应有之义,不用明示。

第二,权威意识。对企业参与主体来讲,加入企业,都会自然地接受上级领导,服从上级指挥或指挥下级,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工作,契约里根本不用对此进行规定。同时,遵从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企业文化的约束,将自身融于这一文化体系之中。即使在工作之余,完全不同,在工作时,也自然会融入这种文化之中。因为“企业”就意味着成员要遵守所有的合理的规则、命令及上级的指令。权威就是建立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失去了这一共识的支撑,企业的权威就无法形成。

第三,赢利意识。在人们意识里,自然都拥有这一意识,企业的目标就是为了尽可能大的的剩余。“企业共识”是在长期演化过程中,逐渐沉淀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是隐性规则,是制度框架。人们的上述共识或信念,限制着人们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也保护着个人自由领域,增进企业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正是基于这些共同信念,一群主体的合作才成为企业,离开这些共同知识,有关主体即使有合作,也未必是企业,而是政府或其它组织。Parsons (2003)认为,行动者彼此之间都存在角色期待,而且每个人都意识到这种期待的存在,角色期待使参与行动的个体具有共同的价值与目的,保持某个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角色期待,社会就会一体化,即形成社会体系。企业就是一种社会体系,规定着每个参与主体角色。

Masten(1987)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企业的制度性质。他说:“在思考企业性质时,真正的问题不是成员间的关系是否是合约性质,而是企业是否在富有建设性的意义上代表了一种独特的制度。”“从狭义上,制度代表的是一个已建立的安排、一种关系和组织,它们的存在或边界由外生的权威来界定或操纵。在这种制度中,成员或参与者通常商定特殊权利或责任,并建立控制交易者行为的规则和程序。”企业就是这样一种独特制度,通过特殊的规则和程序来体现自己本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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