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会计核算财务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会计制度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也是为了更好满足经济发展下企业的需求。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医院的会计核算提出了不同的需求,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医院的会计核算必须针对新的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改变,使得医院会计核算朝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进行改革,从而不断提升医院会计核算的质量。
一、医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医院的会计核算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因而医院会计核算是一个问题多发的环节。以下就主要分析会计核算中常见的问题。
(一)医院会计收支方面
医院每天服务的病患不计其数,每天的收入额也是比较大的。会计收支这方面能否进行准确的核算,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切身利益。在电子信息技术日渐普及的今天,采用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会计收支计算的需要。一般来说,药品都是采用售价核算的方式,管理中的支出费用以及采购费用包含在药品的支出科目中核算,在核算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很容易出现不规范的操作,进而影响了收支的核算结果。
(二)医院固定资产方面
医院作为一个公共的服务性企业,医院包含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也需要采取适当的核算方法。医院按照固定的资产账面价值的比率进行提取购买基金时,应该是借记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的核算,都需要按照实际需求设定合适的会计科目,但是医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没有设定专门的核算固定资产的科目,如此一来,医院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固定资产的项目一直都是原来的值,这样不利于明确资产的增减值,在后期的固定资产的核算中不方便计算。
(三)医院成本核算方面
会计制度核算中,需要考虑的六大因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每一项内容都是会计核算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医院的成本核算包括医院使用的各项仪器设备、药品费用、职工的工资等等多项不同的内容,可能还涉及到一些比较不是很清楚的项目,以致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考虑的不全面,因而核算的不准确。医院的会计核算没有设置专门的核算成本会计科目,在成本的分摊方式上面也处理的不够完善。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分析
(一)促进医院会计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
1、会计核算科目的完善
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中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之一。确定会计核算中需要使用 的会计科目,有利于保障后续的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会计核算体系是由多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新财务制度的出现,满足了医院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对于传统会计制度不能解决的问题,新的会计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医院的发展需求,从而不断提升医院的会计核算水平。新财务制度首先在会计科目方面进行了完善,增添了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公益性会计核算这三个科目,对于医院在公益方面做出的相关事情的核算,需要进行明确的统计。与此同时,医院根据实际核算的需要,删减不必要的核算科目,有利于简化整个会计核算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流程。
2、取消了药品的进销差价
医院的药品种类多种多样,而且很多药品的来源地区不同,药品的价格种类也是多种多样。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和收入核算的时候,都与药品的价格紧密相关。传统的会计制度对药品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购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不一致,会计核算中需要进行差价处理。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取消了药品的进销差价,实现了药品的零差价,防止以药养医情况的出现。取消了药品的总账核算科目,增加了库存物资核算科目。在药品的成本管理方面,新的财务制度是按照出售的成本进行转结的,而不是像之前按照管理费用进行分配,如此一来,成本的核算过程会更加简便,同时核算的效率也大大提高。
3、调整了支出类会计科目
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统一用医疗收入进行核算,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统一合并为医疗业务支出,会计科目的合并,有利于提高会计科目的核算水平。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普及的今天,医院的业务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满足现代医院的业务需求,在收支中设计了教学收支和科研收支这两个项目,规范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核算。通过对医院的科目进行适当的增加和削减,使其更好地适应医疗会计核算的需要,简化了会计核算的流程,从而不断提升会计核算的水平。
(二)促进医院成本的规范化
医院的成本核算是医院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促进医院成本的规范化,有利于提升整个会计核算的水平。新的财务制度不断更新了成本核算对象,增添了科室成本、病种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项目成本这五个成本核算对象,更加精确了成本核算的内容。不同的成本核算内容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都是不容小觑的。新的财务制度规定了医院成本核算一般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与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的核算。不断促进医院成本核算的规范化,简化核算的流程,提高核算的效率。
(三)促进医院加强会计信息的质量管理
1、规范医院的收支核算
医院的收支核算内容多种多样,为了规范医院的收支核算,新的财务制度需要对原有制度在核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新的财务制度取消了医院管理费用的分摊制度,管理费用从医疗成本中分离出去。与此同时,医院在科研项目方面的支出科研列入医院的收支管理项目中,根据进行适当的会计核算,明确反映出医院资金和科研资金的变动情况,有利于及时了解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而且可以进一步规范对医院的科研项目资金的核算,进一步完善医院的收支核算。
2、规范政府财政新资金的核算
医院作为一个公共的服务性机构,是国家发展中必不可缺少的机构之一,国家在医院的发展中会不定的投入相应的资金,用于医院的发展和建设。在新的财务制度中,政府的财政拨款的结于部分不能用于年终分配,而应结转至下年或者是上交财政。如果是政府拨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面,不得计入医疗业务成本中,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在核算中进行单独反应,完整的体现出政府的拨款情况,同时又保障整个医院的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结束语
随着新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实行,医院的会计核算过程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不仅简化了医院的会计核算流程,规范了具体的核算程序,同时提高了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从而推动了医院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
关键词:财务—成本一体化会计核算 科室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2-086-02
医院会计核算和成本核算一体化是当前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发展趋势,是合理充分地利用各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在工作中降低成本消耗的关键。通过加强成本管理,促进医院的增收和节支,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此医院管理人员应当重视、了解和探索医院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发展趋势,制定适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的管理计划和措施,不断完善、优化核算管理体系。
通过对医院的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由原来财务核算和成本核算分别核算,经过研究后,利用医院信息化HIS系统数据,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将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的数据进行自动采集,生成相关的各业务会计凭证,这种会计凭证每个科目后面都对应有相应的成本对象,需要核算项目的就对应项目对象。就是说,当某会计凭证涉及成本属性时,系统将成本转化为成本数据,即在记账、审核和结账的同时自动产生成本数据,实现会计凭证与成本数据的一致性,从而使财务核算和成本核算保持一致,融为一体,实现财务核算与成本核算一体化。
一、以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例,运用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体系的科室成本核算的内涵及内容
医院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而成本核算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科室成本: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辅科室、行政后勤科室等科室的成本。服务单元成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
医院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体系包括体系架构、账户设置、管理目标、成本项目、核算对象、核算方法、计价方式、收入分配、控制分析、报表管理等十要素。根据财务—成本一体化体系十要素,构建具有不同医院特色的财务成本及分析考核体系:
1.医院设立财务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院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落实。下设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小组,由总会计师亲自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信息中心及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配合项目进行实施。
2.医院成立成本管理组织,设立专职成本管理岗位,实行业务归口负责制,建立完善成本管理制度。采用以一级成本核算体系为主、二级核算为辅的方式,进行全院及科室全成本核算。根据医院财务成本情况,科学进行成本科目设置、成本科室划分,确定成本核算单元级次,服务关系、划分成本责任中心。按照医院需求,设置收入支出项目,确定与财务科目的关系,同时进行多维度的成本分类管理。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核算单元划分:将全院200多个核算单元分类编码,体现层级性;收入归集方式:将科室医疗收入分为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两大类,间接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在参与科室之间分配;成本归集方式:将科室医疗成本归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权责发生制:医疗收入和费用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3.建立内部价格体系,制定共同收入科室之间收入分配方案,设置共同成本分摊方法,按照价值规律实现收入成本在科室之间的科学转移。建立四类三级顺序分摊等合理的成本分摊模型,对间接成本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一元或多元分项分配方式,满足医院财务成本管理的需要。内部成本的转移:对于后勤维修等内部服务成本,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将直接材料分配给受益科室,逐步实现服务成本的分摊。费用按照不同的属性采用不同的分摊标准。
按照“价值转移规律”及收入与成本支出“配比原则”,以科室为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谁受益谁承担成本”、“支出跟着收入走”的原则确认成本费用对象并进行成本归集。
4.对科室收入支出进行分科分项核算、形成与财务报表体系对应的全成本报表体系,定期检查财务成本控制情况,形成分析资料,对科室进行成本考核。
5.建立适合医院财务成本核算的内部报表体系,形成外部、内部数据采集规范,快速、准确地实现HIS收入、工资、材料物资、固定资产、内部业务等多子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形成内部管理基础数据仓库。
二、医院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体系下科室成本核算系统的使用效果
1.成本理念全员化:财务—成本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全员的成本意识,形成了全员注重增收节支的良好氛围,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财务—成本一体化:在业务处理中,同时进行会计核算、科室成本核算,保障了原始数据的客观性,使财务数据和成本核算数据得到有效的统一,实现数据完全共享,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数据。
3.成本核算精细化:增加了分科收入、成本项目的细度,各科室收入支出分级分层,一目了然,有效杜绝成本重复计算、分配不均的弊端。核算床日成本、门诊诊次成本,成本收益分析等科主任查询系统,为医院科室经营、成本控制提供详细的管理数据。
4.效率应用最大化:快速导入门诊收费、住院收费、固定资产、药品、材料、工资、水电费、保洁费等数据,系统实现凭证的自动生成,直接提供会计和成本核算所需数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繁杂劳动,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
5.信息系统集成化:采用了与系统无关的数据利用模式。通过整合利用医院信息系统中HIS等业务系统数据,及其他业务系统数据,解决不同系统数据间的“信息孤岛”、“信息烟囱”问题。同时,解决了信息系统数据之间的利用和整合。通过报表与分析,将以前单纯、分散式的经济核算提升为系统、有序的经济管理数据,实现了财务—成本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以经济管理为核心的系统平台。利用医院已有的基础信息化数据,如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工资、固定资产、药品、材料入库、领用发出、内部服务转账数据等经济业务数据,直接导入财务成本系统,为财务系统所用。以上数据所涉及的科室对象、项目对象为成本系统所用,形成了完整的成本效益经济管理平台。实现了新型的”同步处理,一举多得,自然平衡,科学可靠”的“财务—成本一体化”管理的新模式。
三、完善医院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体系下科室成本核算的体会与建议
1.将医院的会计目标管理与科室成本核算相结合。按照医院会计目标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型医院,实行目标成本会计的管理。就是要求成本会计制定健全的各种消耗定额、计划价格,编制费用预算和各种服务项目的目标成本作为控制成本的依据。医院在运营过程中产生费用时,及时对差异成本进行核算,并对成本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尽可能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医院财务成本,对成本进行预防性的管理。采用这种成本会计制度,就是由目标成本和差异成本组成医院以及各科室的实际成本。
2.建立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机制时充分体现医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医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仅仅是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医院全体员工的权益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只有通过全体医护员工的共同努力,医院整体的发展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同样对医院的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机制的建立,也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充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非常重要。医院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绩效分配制度、激励机制来调动医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工作氛围,给人以工作、学习和发展的平台和机会,培育出一支优秀的团队,使员工自觉满意地为医院建设服务。医院只有有了优秀的团队,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机制才能有效地实施。对医院内部会计人员的的管理,也要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诚信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加强业务技能的训练,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提高提供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能力。
3.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核算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成本核算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目标或计划控制、预算控制、资源消耗控制、分级管理责任制等环节严格实行内部控制制度,在各成本核算的层次和机构间,建立相互配合、彼此制约的关系。对于固定资产、药品、医用高值耗材等成本支出较大的项目,尤其要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对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把握。如果业务流程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应及时纠正,使业务流程的控制更完整、更有效。
4.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三级医院须设立总会计师,实施总会计师负责制,有利于强化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医院财务监督机制。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的权利,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提高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形成自我约束,是医院在经营和各项投资中取得最大效益的保证。
5.建立医院内部网络化平台。随着会计核算工作的日趋完善,特别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日益成熟,基础数据采集更完整,科室成本核算工作也逐渐成熟。医院成本核算主要流程如下:收集收入、支出原始数据——直接成本数据直接计入,间接成本按照制定的原则按级分摊形成科室支出——将系统中收入、支出数据形成的科室收支明细核算台账和发放到各科室以备对账之用的核算表。在科室收支明细核算表中,收入由门诊、住院收入组成。按照直接收入直接计入,间接收入分别全额归入各创收科室的原则,计入各科室收支明细核算表。每月从系统中输出各科室收入和支出数据。
6.建立医院的成本分析评价体系。建立全面的成本核算分析指标评价体系,通过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资料,采用对比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多种成本分析方法,分析影响成本的动因。解决医院运行管理中出现的经济问题,提高经营运营业绩。通过成本分析,考核医院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揭示医院成本问题和差距,促使医院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为整个医院的成本管理和经济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成本核算的数据,建立“资源配置”、“资金运营”、“收入、成本、收益及结构”、“社会评价”等指标。对医院经营能力、人力与物力资源、收益和发展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促进优化财务管理。全面分析成本规律和特点,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考核的全过程,使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成本核算实现有机结合。
总之,医院实行财务—成本一体化核算和实行科学的科室成本控制,不但是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医院得到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只有做好医院的成本控制工作,才能提高医院的经营效益,利用有限的资源为患者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让患者真正享受到“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患者“看病贵”难题。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 霍艳.浅谈医院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一体化[J].北京:经济视野,2012(8)
[3] 张洁.成本控制对医院财务管理的作用刍议[J].北京:中国外资,2011(9)
[4] 符静.医院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核算问题分析[J].北京:中国经贸,2011(20)
2012年是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关键的一年。伴随着2012年2月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2012年12月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陆续与施行,标志着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体现财政改革要求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现了许多亮点,对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的成绩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依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不打算对修订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的亮点和特点逐一论述,这方面财政部的解读很具有权威性;撰写本文的初衷是想提出这些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依然存在的相关问题,以便为会计学术界的进一步讨论以及财政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的选择
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上规定意味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部分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究竟哪些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准则》和《制度》中似乎都没有明确。但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来看,财政资金收付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能够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业务和事项应当是非财政资金收支业务。这一点在2010年12月31H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但针对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这一点可达成共识,建议在相关制度中予以明确。
除了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或事项的核算是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有必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二)会计基础选择对会计科目设置的影响
可以认为,《制度》中设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适应的都是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需要。如果会计核算采用严格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这些科目的设置就没有必要。例如,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购买存货支付的价款,本应计入支出类科目,而不是计人“存货”科目,同理,事业单位领用存货不涉及资金收付,本不应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资金收付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在《制度》中“存货”科目涉及购买存货的账务处理说明中,采用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的表述。由于“财政补助收入”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的是财政资金收支业务,这就容易造成理解上的误区:财政资金收支业务核算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存货”科目核算也可以体现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就第一个问题来看,如果财政资金收支也能采用收付实现制,则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对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形成和管理的规定;就第二个问题来看,如果希望“存货”科目也能体现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则有必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结转相关支出科目,而不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列报。但《制度》中显然没有对此作出要求。
1997年7月17日印发的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中实际上已经存在这一表述的局限性。由于一般事业单位的存货较少,加上具有一些负债项目予以提供资金来源上的支撑,使得这一问题并没有被凸现出来。如果事业单位具有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期末存货(例如从事工程业务和生产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加上负债资金无法满足存货占用资金的需要,这一问题的凸显便无法避免。很遗憾,这一问题在修订《制度》过程中似乎没有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核算也具有类似的特征。以“应收账款”科目为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账务处理是典型的权责发生制的产物。采用严格意义的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在没有收到价款时本不应确认收入。
正因为如此,不仅是经营收入,如果事业单位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面向市场提品和劳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同样也会涉及“应收账款”科目的核算。这一问题似乎也有必要予以明确。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同样应当是权责发生制的产物。采用严格意义的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只要付款,就应当确认为支出,而不是根据“权责”的判断来决定是否确认为“预付”。对此,用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事业单位有理由按照《制度》的规定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将预付的款项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但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财政资金收支也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则让人感到迷惑不解。《制度》有关“发生预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表述,容易导致理解上的误区。
(三)会计基础选择对相关业务会计核算的影响
《制度》创新性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账务处理方法,确实是《制度》的一大亮点。但相应引发的问题是:要求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支出,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质体现的是收付实现制的核算要求。
如果事业单位选择权责发生制核算经营业务,则用经营收入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不应计入支出而是直接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则需要计入支出,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这类似于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一般要求。购买取得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等账务处理也具有相同的特征。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很难说真正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核算经营业务。
在建工程核算是另一个由会计基础引发的凸显问题。按照《制度》的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存在的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账单,也许即刻支付工程价款,也有可能拖延一段时间支付。在办理了工程竣工结算时,事业单位还需要按照《建设工程价款计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意味着“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而不是确认的工程成本;如果按照确认的工程结算账单核算,则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需要通过“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科目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由于尚未支付的价款不能计入支出,对此这部分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不再体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而是“应付账款”。但这似乎又不符合《制度》中有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规定。
(四)长期债务核算引发的相关问题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台原《准则》和原《制度》时,除了公路事业单位等极少数事业单位以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负债较少,且一般属于由于结算关系形成的短期负债,利用银行借款等债务资金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凤毛麟角,故原《制度》中仅设置了“借入款项”一级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由于借入款项相对较少,产生的影响较小,借款引发的相关问题并未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制度》将原来的“借入款项”科目调整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一级科目,反映了事业单位利用借款开展业务的事项在不断增加,对此有必要将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部分,以利于为事业单位开展偿债能力分析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伴随着借款资金的增加,借款引发的核算问题已不容忽视。与企业的债务资金属于经营周转资金不同,事业单位取得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支付的需要。但如果将借款资金的支付金额计入支出,则会导致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此规定,借款不能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收入;但将借款安排的支付金额计入支出,则意味着支出将超预算,并形成负结余,这不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2.如果借款形成的支付不计入支出,则意味着用借款从事工程项目、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占用的资金不能体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其账务处理应当是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原《制度》和《制度》中都明确了事业单位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属于“长期应付款”,而不是“固定基金”或“非流动资产基金”;但同样是用负债形成的固定资产,用借款取得固定资产的特殊要求却被忽略了。
3.如果借款资金形成的支付不计入支出,则意味着用借款发生的支付需要通过设置专门科目进行归集;待偿还借款时进行核销。遗憾的是,《制度》中并没有体现这方面核算的特殊要求。
(五)基建业务并账引发的相关问题
明确规定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要求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完整性,可以认为是《制度》的另一亮点。但是,事业性收支业务核算和基本建设业务核算毕竟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核算体系,其核算受制于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对此,“并账”需要有新的、明确的账务处理思路。显然,目前该思路仍不够明确。
笔者认为,对“并账”的含义可有以下两方面的理解:
1.“并账”主要体现为“并表”,即主要通过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事业核算的资产负债表和基建业务核算的资金平衡表)和其他合并财务报表来体现“并账”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是需要编制哪些合并报表以及如何编制合并报表。
2.“并账”的要求包括“入账”和“并表”,即需要将基本建设发生的相关业务计人事业核算的相关账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事业单位财务报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并账,以及并账后如何解决编制基建专用报表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
(一)明确会计基础选择的初步思路
尽管《制度》中也许无法具体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相关业务和事项,但有必要规定“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业务或事项,应当在附注中予以披露”。
(二)明确会计基础选择对会计科目设置影响的初步思路
《制度》中设置的会计科目总体上可划分为两类:(1)与会计基础选择无关的会计科目;(2)为适应权责发生制核算需要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为了有利于事业单位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要求组织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也许有必要在《制度》中明确专门适用于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科目,以及使用这些科目的专门要求。笔者认为,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可考虑在以下两种思路中做出选择:
1.明确规定财政资金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明确规定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不通过为采用权责发生制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相关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
2.明确规定财政资金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政资金收支业务和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或事项根据需要也可通过为权责发生制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在明细科目中进行日常核算,但该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结转有关支出科目,不得保留余额并在资产负债表列报。
笔者认为,第二种选择也许相对合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
(三)解决会计基础选择对业务核算影响的初步思路
针对在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前提下,有必要在《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表述中,分别作出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不同账务处理的规定。
在原《制度》和《制度》中有关这些科目有关账务处理的规定,是针对收付实现制的核算要求作出的。由于收付实现制下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金额需要计入支出,故原《制度》要求将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通过“固定基金”项目予以体现;无形资产占用的资金没有明确,实际上是分散在“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或负债类项目上。由于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较少,这一问题也并不凸显。
《制度》采取了新的核算思路,不仅要求用基金来体现无形资产占用的资金,而且要求核算在建工程,故“非流动资产基金”替代了“固定基金”,体现了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
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具有不同于收付实现制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与企业这些资产的核算是一致的,即取得这些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借记“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和“经营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这意味着,权责发生制下的核算,“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失去了作用。
实行生产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由于《制度》规定了在“存货”一级科目下设置的“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来归集发生的生产成本,故应计人生产成本的折旧和摊销,借记“存货(生产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
(四)解决借款安排支付核算的初步思路
笔者认为,有必要区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的会计处理方式。
1.采用收付实现制,可参照公路事业单位在核算实务中采取的作法,通过设置“待核销借款支出”一级科目,归集用借款安排的相关支出。初步思路是:
(1)用借款资金购买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借款资金支付工程价款或者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用借款资金安排开展日常业务发生的开支时,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各支出类科目中归集的用借款安排的支出,借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
(2)会计期末,将“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增设的“待核销借款支出”项目列报,或在资产类增设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3)按照预算的安排偿还借款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借款支出”科目。
2.采用权责发生制,可借鉴企业的做法。其初步思路是:
(1)用借款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或者支付工程价款,直接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体现在借款上,无需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
(2)按照预算的安排偿还借款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科目。
(五)解决基建业务并账的初步思路
一、旧《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院成本核算是指医院根据相关性、合法性、可靠性等原则,将其日常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点,分类进行归集、汇总、核算,计算该时期内各项活动费用发生的总额并分别计算单位成本的核算活动。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相关成本核算规定已不切合医院实际。
(一)核算科目不科学 对于一些政府性的指令任务活动、相关医疗救援以及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相应发生的支出医院都作为成本列出,造成成本增高,数据失真;同时,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一些医疗费用的政策性减免,也缺乏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旧医院财务制度下,药品支出科目与医疗支出科目并列核算,药品成本的单独核算容易滋生“以药补医”现象,导致高药价的产生。
(二)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 旧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计提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从而不计入医疗成本。由于修购基金不抵减固定资产科目,而报表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在报废前始终为原值,从而造成固定资产和基金同时虚增,影响报表中资产和利润相关科目,造成信息偏差。
(三)费用分摊方法弊端多 旧制度下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用间接费用的分摊,一些医院的处理十分混乱:一方面,一些医院对间接成本如管理费用进行统一计算,不分摊,使得管理费用不受控制造成恶性膨胀,成为一个“百纳盒”;另一方面,一些医院按照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人员比例标准分摊管理费用,过于简单,容易造成收支结余不准;再次,一些辅助科室的成本存在多次迂回分配。以上各种分配问题使得成本会计信息失真,缺乏可比性,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和管理。
(四)成本核算缺乏分析控制 目前,我国医院的成本核算大多是各项成本数据的整理和归集,为核算而核算,核算重点放在计算上,不能有效的体现核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各项成本的各期变化,没有进行对比分析、剖析差异、寻找原因和责任,从而未能达到降低成本和成本控制的目的,流于形式;另一方面,由于核算科目不够科学完整、一些核算方法存在严重弊端、成本分配不合理等使得成本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不能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相关人员成本控制意识薄弱 目前,大多数医院管理者是医学专家,相对缺少对医院运营、成本管理等理论体系的理解,对成本核算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够,造成成本核算流于形式,成本发生和成本责任无法挂钩,严重影响了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高效进行,不利于医院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二、新《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的改进
新制度对成本核算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新制度明确了各级成本核算的概念和内容,优化相关核算科目,提出新的费用分摊方法,要求新增成本报表,对完善我国医院成本核算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一)调整优化相关科目 新制度把“药品收入”并在“医疗收入”科目内,把旧制度中的“药品支出”、“医疗支出”合并新设“医疗成本”科目,药品按进价入账,领用时确定实际成本,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规范了药品管理。“医疗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新制度单独设置科目反映科教活动收支,通过“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把科教项目纳入收支管理,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科目,规范医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核算。
1.1当前形势。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等。从理论上来讲,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下的利润是可以体现当前企业的经营绩效的。然而在实际应用上,由于现在的社会不良现象,很少有人能够严格地遵守现行的会计制度,哪怕是上市公司也是一样,所以企业的经营绩效没有真正体现出来。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日益深入,产业结构在不断的优化升级,国家也由此实行相关的企业改革制度。在成本核算这一方面,和其他部分相比,它更加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来作为它的行动纲领,明确地把握企业的工作流程以及发展方向。为了满足经济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使得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与科学化,进行制度方面的变革已经是必然趋势。
1.2作用。新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对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不仅扩展了成本核算和分析的范围,而且对具体的事项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规定,对原有的成本核算调理进行了必要的增补,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化的企业成本核算体系与财务会计制度,特别是有效改进了成本核算的具体科目,优化了核算的方法。
2.当前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选取的核算对象缺乏科学性。一些企业因为选取的核算对象出现偏差,使得企业的成本核算出现问题。以当前对外出口型的制造业为例,有相当多的企业将因政府财政补贴、政府政策指导以及人道主义救援等而产生的部分都作为一项成本支出,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企业成本在整体上的提升,从而导致了数据出现了失真现象;除此之外,对于部分出口费用政策性的减免以及商业违约的赔偿,企业也缺乏必要的会计科目核算。很多企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企业成本,降低利润,以达到偷税漏税和骗取财政补贴的目的。
2.2缺乏对于成本的控制意识。通过整理和分析,我们可以从现在企业的管理者构成来看,大多数都是某一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但是在企业整体的管理上,比如成本管理以及运营等等方面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常常忽略了成本核算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因为这种成本控制意识的欠缺,所以成本的发生和成本责任之间并没有建立起相互的联系,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受到阻碍,这严重地影响了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
2.3在费用分摊领域的种种弊端。从过去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我们可以知道,成本费用被分为了直接与间接两种主要类别。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处理间接费用的分摊上相当的混乱:首先,很多企业都对间接成本管理费用进行统一的计算,并没有分配管理,这就导致企业的管理费用一直呈现不受控制的恶性膨胀。其次,在管理费用的分摊上,一些企业按照部门、产品以及人员的实际比例来进行分配,这样也容易导致收支结余不准的情况发生。再者,一些企业部门还存在多次迂回的成本分配。这些问题也容易出现成本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2.4在成本核算方面没有进行控制分析。根据对当前我国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进行整理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当中的大多数仅仅是整理和归纳各项成本数据,是为了核算才进行核算。不仅如此,它们还将计算作为重点,而忽视了核算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的有效性,并且没有对企业内部的各项成本的变化进行深入的分析比对,也不去查找会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和相应的负责人,最终导致企业的成本控制流于形式,没能达到控制的目的。
3.应对措施
3.1.建立健全责任成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责任成本制度,严格划分权利和责任,将责任对象具体指定到每一个企业部门,再锁定到每一个人头之上。这样不仅有利于对于成本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详细分析,也能够增强企业员工的危机感以及成本责任意识。
3.2.固定资产的强化管理。通过当前实行的新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必须全面的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明确固定资产的分类、范围以及资金来源,确定其相应的价值,强化企业资产的处理管理。第一点,合理的估计坏账准备,做好定期的分析以及坏账的及时清理。第二点,优化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定期的使用、处置、保管和清理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的完备性与准确性。
3.3.完善成本分析方法。在企业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我们需要基于准确的核算成本,有效地分析成本,挖掘出成本变动的内在原因,从而在根本上找寻成本降低的方式。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在成本分析过程中需要运用对比、趋势等等分析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出成本分析的指标体系,再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从而通过横向以及纵向对比等方式,发现成本核算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探索出合适的成本费用的控制方法。
4.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