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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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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第1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起来,农业合作社有效的把农民和市场结合起来,对于农业增效和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从目前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财务问题。由于发展太快,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督不力、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产业化程度低、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等问题。

1、轻视财务管理

从主观上讲他们没有财务管理的概念,传统思想上财务就是管钱。钱我让谁花,怎么花,领导一个人说了算。其次农业合作社的成立多数来源于当地稍有经济头脑的农民,但对于财务制度基本上是一窍不通,原有的小农意识就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他们的财务管理意思就比较淡薄,传统思想比较浓厚。对财务管理的看待就是不能浪费钱,节约钱,不会统筹安排合理的财务。从客观上来讲他们的知识文化决定了他没有了解财务管理的途径,导致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其次他们的专长是农业生产,他们的多数精力都用在了农业生产上,忽视财务管理也就是必然的。

2、财务管理方面缺少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很多合作社成立时制定的章程、财务制度等大多流于形式,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还有一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或者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有的是理事长兼任财务人员,既管钱又管账,收支一人说了算,有的根本不设专门的财务人员,“谁有时间谁干活”,这样势必导致合作社账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缺少监管,缺少制约。

3、合作社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如用企业会计科目记账;会计凭证登记不规范,这主要是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导致的;原始凭证不规范,普遍存在白条入账现象,在购销过程中,不索取,不开具正式发票,确实比开票实惠。这样,大量白条就无法反映合作社真实的经营成本;支出审批不规范,有的无经手人签字,有的经手人和审批人为同一人,有的审批意见不明确;记账不规范,要素填列不全,与原始凭证登记内容不符,摘要不清;账簿不规范,有的未按规范使用账簿,有的累计、合计结转不规范,有的合作社连续几年使用同一本账簿,有的合作社成员账户管理混乱,无资产明细账,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有简易报表没有账簿。

4、审计监督部门基本上起不到作用

首先,监督管理根本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只是遵循以往的工作指导原则,随意性比较大。每次开会指导都是就事论事,为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事后就不再继续跟踪指导,下次出了问题又是重新开会遵循经验指导,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制度。其次,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对于新出政策不能及时完善的传达到基层,只有大的政策变化才会组织培训学习,业务指导不能连续性跟进。再次,就是监督缺乏主动性,不去发现问题,而是合作社有了问题提出要求才去管理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放任了合作社去犯错误。很多项目资金流向不去调查,而是听信合作社的简单报表汇报。这样是严重的被动性监督。

二、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解决方法

1、大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普遍提高思想重视程度

合作社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加强合作社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惠农政策、合作思想、原则、技巧、企业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同时,使合作社管理者意识到财务管理在合作社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作用,从而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建立合适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制定适合自身实际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分离不相容职务,钱、账、物分别保管,建立健全的支出审批制度,并定期检查考核内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其中薄弱环节,防止贪污、挪用合作社资产的情况发生。

3、认真贯彻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过程中,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运用会计科目,取得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设置、登记账簿。其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严禁白条入账。要设置明细具体的成员账户,及时记录合作社成员权益增减变动、盈余分配等经济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年度逐期记录经济活动,做好月结、年结工作,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会计报表,详实地反映合作社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将报表及时报送当地农经部门。

4、选择合适的财务管理人员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便掌握最新相关政策法规。部分不具备记账条件的合作社,可以按照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委托具有代账资格的财务公司为其处理财务工作。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第2篇

一、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制度不健全

l茸理机构不健全。我国相当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小、成员少、业务运作比较简单。因此,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没有设置财务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多数是委托村委会会计作账,或临时聘请其它人员结算账目,以作“流水账”为主,应付了事。有的出纳人员由会计、出纳一人担任,有的出纳员由董事担任。

2内控制度不完善。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有的只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一部分,而且内容比较笼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措施,没有具体量化定量指标和定『生指标,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3.民主理财意识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都是种植、养殖能手或农民经纪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集事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权力过大,主观意识强,财务预算缺乏科学l生,财务费用开支随意性大,没有理财意识。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l会计核算基础差。主要体现在“四不规范”上:原始凭证不规范。很多原始单据都是以自条抵账,没有标准的税务发票,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具全;记账凭证不规范。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制单,有的凭证内容不完整;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核算不全面、不真实、不能完整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充账较多,甚至出现其它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严重。

2威本核算不规范。在生产、销售、存货以及投资方面,没有严格按依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压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发生很多假账、坏账、呆账,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有的合作社对盈余分配中的盈余返还、股息分红以及股息比例规定不明确,随意性较大。

3档案资料不完整。财务会计资料收集不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均没有及时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也没设置档案室和档案柜。财务会计资料遗失严重,资料不完整。

(三)资金营运能力差

l资产管理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缺乏有效管理,财务人员对财物管理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没有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有的对资产清查结果,如盘亏、损失、报废和存货等,也没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处理,“账物不符”现象比较严重。

2.融资渠道较单一。由于有的合作社规模小,融资渠道单一,能获得信贷支持的合作社比较少,个别得到农村信用社贷款,但贷款金额少,不能满足合作社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内部融资比较困难,合作社人员少、困难户多、收入较低,资金投入有限,内部融资不现实。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大,每年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都安排一定量资金支持合作社作为专项资金,但数量有限,并且多数是支持重点合作社。

3投资效果不明显。很多合作社投资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投资。不会运用资金和实物进行有效的对外投资,有的合作社虽然用资金入股形式投资,但投资效果不显著,效益较低。同时,没有考虑投资风险,造成资金回收困难,资产流失严重,有的甚至出现资不抵债。

(四)审计监督形式化

l内审监督缺失。合作社往往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机制,有的虽然设置内部审计,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财务内审不力,很少开展审计检查工作。有的没有按规定操作,走形式主义,形同虚设。多数没有对实质性业务进行审查,没有将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或比较简单化,没有将会计信息向成员公布或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2.财政监督不力。财政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指导工作和对财政补贴资金运用,缺乏有效监督检查,造成有的合作社把财政补贴资金挪作它用。各级农经部门对经济活动发生监督不力。没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和监督,未发挥指导和监督应有作用。

(五)财务人员素质低

l会计核算能力差。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大部分只有高中或初中文化程度,叉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学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不懂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分析能力比较差。职业素质不高,对国家财经政策理解能力低,没有掌握财务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由于很多财务人员是临时聘用来处理账务,或是村委会会计,因此,很多会计、出纳都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电算化操作能力差。由于农村的条件限制,会计电算化硬件设施及信息网络设施落后,未实现电脑操作财务工作。财务信息获取渠道不畅,加上很多财务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瞳得电脑操作,造成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设立财务机构,完善财务制度

I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财务工作管理,设立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会计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l一2名会计,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账机构记账、核算,会计业务。出纳要安排专职人员担任,不能由监事会成员或董事长兼任,实物保管要由熟识业务的人员担任。做到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具有会计资格证,才能从事财务工作。

2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制度是规范财务人员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在经营服务管理方面,必须加强财务经济活动各项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内容,量化具体指标,易于财务人员操作。如货币资金、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固定资产、借款、应收账款以及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预算机制方面。做好预算编制,按预算安排各项资金及费用,同时,要做好财务决算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3.增强民主理财意识。对合作社年度预算、决算以及经营活动进行公示,让成员了解资金营运和财务情况,接受社员监督,保护社员的知情权、咨询权、质询权,增强工作透明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要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对重大经营项目投产,必须对项目做出评价、论证、风险、收益和效果等方面研究,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叉如合作社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理事会讨论,集体决定,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陆,防范风险。

(二)规范会计行为,强化成本核算

l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财务人员要按《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噻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原始凭证取得必须具备的票面要素,填写准确,才能制单。记账凭证要准确按项目填写,具备各项要素,会计、出纳、经办人、审批人以及事项摘要都要齐全;健全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国家扶持资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账簿记录要清楚明了,做到“四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强化经营成本核算。从经营活动业务来看,合作社经营服务业务主要有四类:一是生产『生的,如种植业、养殖业;二是服务性的,包括提供技术服务和生产设备;三是流通领域的,主要从事农产品的采购、加工、储藏、销售、供应生产资料等;四是对外投资的,要做好投入资金、实物以及融资等环节工作,加强对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要作会计核算业务,不准设置账外账。

3加强财政补贴核算。中央和地方财政为扶持合作社发展,给予财政资金和补贴资金支持,同时,合作社也存在不同程度地接受他人捐赠资金,这些资金必须按规定进行核算,专款专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接受国家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人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成员,计入社员账户。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营运

l融资渠道。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资金筹集困难的问题,各级政府耍完善合作社融资的外部环境,通过政策引导,改善筹资渠道。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农业银行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村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贷款倾斜,提供资金支持,扶持合作社发展;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虽然作为商业性质的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作为农业和农村银行,要积极为农民及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合作社经营资金需求;鼓励开放农村资金市场,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充分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本,加强融资,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2注重投资。投资是企业发展的一种经营方式。合作社要重视对内对外投资两种方式的运作。一方面,充分运用资金,为合作社创造经济效益,在经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确定备类资产比例,满足合作社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同时,根据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可适当安排小额对外投资,拓展对外投资业务。另一方面,要加强成员内部投资,大力发展股份制,增加成员收益。

3盈余分配。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主要包括利润返还、股利分红和股息支付。合作社收益分配是成员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作为可分配盈余,返还或分配给成员。具体操作办法是按规定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分配不少于可分配盈余的6O%,返还后的部分按成员出资额和成员公积金份额以及财政补贴资金与按受社会捐赠资产,确定向成员分配,平均量化到社员账户上,作为威员收益。

(四)加强内部审计,强化财政监督

1内部财务审计。内审是财务监督的主要手段,有利于经常地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自身的特点开展内审,对于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的,执行董事要对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将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对于没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的,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I。内部审计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备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或账务处理不当或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财务部门要定期公开经营财务状况,并对社员提出质疑问题,给予问答,必要时要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供成员查阅,接受社员监督。此外,要积极督促检查盈余分配方案,确保成员经济收入落实。

2.农经部门指导。乡镇和县级农经部门要加强合作社财务审查和指导,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写会计凭证、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撰写说明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审查监督合作社做好财务会计项目的修正和调整,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财政部门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基层合作社,了解财务会计工作,加强监督调查。一方面督促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的落实。另一方面,检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推进会计职能实现。对于一些示范性合作社获得各级财政奖励资金的,要加强奖励项目的日常使用情况审计,加大督促力度,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并保证资金分配落实到每个社员账上。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1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关键。一个优秀财务人员,不仅能做好会计核算,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或组织科学分析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财务资料和建议。因此,除个别规模特别小的合作社委托记账核算外,一般都要设置财务岗位,配备财务人员。招聘财务人员可以招收农业院校大学应届毕业生,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

2提高业务素质。财政和农经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一是职业道德素质。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合作社法)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执行财经政策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举办培训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能力,学会处理账务。加强会计电算化培训,提高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提高学历层次。选送人员到高等农业院校学习,培养农村农业经济专门管理人才;四是财政部门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要为合作社财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合作社建账,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供考证和评职称条件;五是加强经验交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外地考察,加强相互交流,交流工作经验。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业经济管理论坛,研究财务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金融支持 金融服务

一、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怀化地处湖南西部,区域环境差异较大,适应丰富多样的农产品生长。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10.06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9.84万户。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1211家,从事种植业684家,畜牧业326家。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19.56万亩,完成销售产值10.96亿元,实现纯收入4.71万元,上缴税金138.5万元,为促进怀化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

1.从发起方式来看,形成了以大户牵头为主、多种创办主体共同发展的局面。据调查,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由大户(能手)发起成立的,农业生产大户拥有较为丰富的生产经验,在市场销售、生产资料采购、信息获取都占有优势,能够引导农民生产营销农产品,活跃市场,增加收入。此外,创办发起主体有中小企业、农技服务组织、供销合作社、村干部等,如芷江田丰薯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渲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起成的,麻阳兰里农民综合服务社由原兰里供销社改制后组建。

2.从覆盖行业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多集中在农产品商品率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技术资本要求高的行业。怀化市各县农产品行业发展不均衡,地域特色明显,如麻阳县和洪江市盛产柑橘,种植业商品率较高,因此该两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以经营柑橘为代表的种植业,新晃牛肉、芷江及辰溪的鸭肉较为有名,商品化程度较高,则当地的专业合作社以养殖业较为多见。

3.从地域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各县市区发展不够平衡。由于地区经济结构的不同,市场化、产业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对发展合作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县(市)区间发展不平衡。

4.从经营的领域看,呈范围梯次化发展。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领域已从过去单纯的技术推广服务,逐步向技术、信息、加工、销售、储运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转变,产业范围从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逐步拓展到畜牧、水产和粮食作物等。

5.从发展趋势看,产业纵深发展逐步加快。随着农业产业化程度逐年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不断深化,合作领域逐年扩大,由原有以组、村为单位,发展到目前的跨乡镇甚至跨县合作,如芷江洪元优质桃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农户1250户,成员分布全县12个乡镇。

二、怀化市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特点

1.合作社资金需求量差别较大

由于怀化市不同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对资金需求的额度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于那些仍处于初创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其为社员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规模不大,对资金的需求额度也相对较小;而那些已经初具规模的合作社正处于扩张期,需要扩大生产,增加和改进机器设备,因此对资金的需求额度相对较大。如会同县昌盛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投资建设一种先进的水果保鲜贮藏设备,预计项目投资500万元,需贷款250万元。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对资金需求强烈,单个合作社资金需求额度不大,多数都在100万元以下。

2.对资金需求的期限具有多样性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其对资金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投入,而是遍布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服务和经营活动,不同环节所需要的资金周转期限存在的差异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需求的期限具有多样性。

如用于集中采购销售的资金周转最快;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和农药的资金往往要等农产品收获后才能收回;如果是建造大棚、厂房、添置农业生产机械,则资金的周转时期就更长。另外,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的回收期限也不相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类丰富多样,遍及了养殖业、种植业、运输、农业服务等行业,从事农产品运销服务的合作社资金周转相对最快,而从事果树种植及经济林作物的种植行业资金周转较慢,一般需要3年以上,再如进行农产品加工和农机服务的合作社由于对设备和厂房的投入相对较多,因此行业不同直接影响资金回收的速度。

3.对获得资金的时效性要求很高

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资金的需求往往也具有季节性的变化规律,尤其在收获季节对产品进行统一收购、统一出售时,对资金的需求常常来势较快,以便规避自然风险,及时把握市场信息出售产品,因此要求有一个方便、快捷的资金获取渠道。

(二)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不足,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程度不相适应。目前,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获得的信贷支持微乎其微,与其资金需求严重脱节。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能力弱,积累少,加之农业经营风险较高,合作社的风险承受能力普遍偏低,金融机构对合作社是“怕贷”、“惜贷”。据调查。2012年,怀化市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投入资金约7.81亿元,其中从金融机构贷款0.86亿元,仅占投入资金总额的11.01%。合作社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起人内部融资和自有资金,其余大部分来自民间借贷等高成本资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负担。

2.抵押担保能力不足。首先,抵押物缺乏。多数合作社的固定办公场所简陋,有的甚至租借办公地点,无法提供可抵押的房地产、设备和可抵(质)押的权证,即使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拥有农村土地或农房,但也无法作为抵押物。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民自建房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具备抵押担保资格。此外,农民拥有的承包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也不能作为抵押物抵押,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可抵押物捉襟见肘。其次,无有效的担保人。金融机构对农民发放贷款的担保人有严格限制,一般需要至少两名公务员做担保人,多数农民无法找到合适有效的担保人。再次,由于合作社与农户的关系相对松散,与农业龙头企业结合不够紧密,寻求愿意提供担保的机构较难,因而很难迈入银行授信门槛。

3.合作社自身条件不足。一是信贷主体资格不实。据调查,目前除农村信用社对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通过财政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外,大多数合作社必须以理事长“个人名义”、并以个人财产作抵押才能获得贷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受到制约;二是财务运作不规范。据调查,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设立会计人员、更没有建立会计制度,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过于粗放。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运作模式。

4.扶持政策措施不足。一是缺乏信贷支持政策。据调查,目前涉农金融机构没有1家出台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方面的政策。二是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五十和五十二条提出了对合作社在项目、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但由于缺乏相关细则和指导意见,具体的扶持政策目前仍难以落实。三是缺乏农业风险保护政策。农业保险的薄弱现状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并存,合作社无法从外界获得帮助来规避风险,也间接阻碍了信贷资金投入。四是激励机制欠缺。在目前优惠政策没有全部出台情况下,有的合作社带头人和主要股东观望心理较浓,不愿加大投入。

5.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服务能力不足。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抓住生产和销售的时机往往要在短时间内就筹集到所需的流动资金。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目前普遍加强了风险管理,对贷款持谨慎态度,申请贷款手续繁琐,程序环节较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繁杂的申请材料,贷款所需时间很长。如洪江市某金银花合作社为购买种子,向当地农业银行贷款,但由于手续繁琐,时间较长,错过了播种季节。

三、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引导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必要的财政扶持。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合作经济组织的绩效、带动农户数量、对农户收入的贡献度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资金并将其用作贷款贴息或贷款周转金、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加强与信贷支持的配套;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给予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优惠政策,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现代企业发展。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培训,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松散的民间组织成长为规范的现代市场经济主体。三是建立双向奖励制度。地方政府应对实际运作好的专业合作社和支持其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实行双向奖励。四是加强信用乡(镇)、信用村等信用细胞建设,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五是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公益宣传,丰富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金融知识。

(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要根据合作社运作的规范性决定信贷投向。对经营规范的合作社,直接向合作社发放贷款,对运行尚未规范的合作社,向农户发放贷款,对“龙头企业+合作社”模式中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则向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二是要针对不同贷款主体采取差别贷款方式。对合作社内的信用户成员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非信用户成员采取先评级后授信的办法提供贷款,对资金需求额度较大的成员实行农户联保贷款,对专业合作社法人则采取担保贷款,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同状况实行差别利率管理。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实施林权、果业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拓展农村资产担保范围,解决担保抵押难的问题,创新信贷支持模式。同时,根据农民合作社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制度。四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保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完善授权授信制度,优化信贷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额度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贷款建立“贷款绿色通道”。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第4篇

截止2014年5月末,益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1788个、较2012年末增加1033个、较2013年末增加411个,包含成员22万户,带动农户40万户,取得工商执照的1788个,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现产值71亿元。全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积极跟进金融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余1243162万元,较2012年末增加693429万元、增长12614%;获得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285户、贷款金额1545662万元,其中种植业贷款97户、604224万元,养殖业贷款102户、406633万元,农产品加工业贷款58户、693639万元,流通领域贷款28户、41166万元。

(一)量身定做服务方案。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创立初期、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定制金融服务。如益阳市安化坪口镇农民夏绪平2003年在全县成立集柑桔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公司+基地+农户”形式的安化阿香柑桔专业合作社,吸纳18名农户入股,注册资金100万元,专门负责柘溪库区桔农柑桔知识辅导、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带动柘溪库区1500多户农户,资金是最大困难,安化一银行机构得知后主动上门到该企业和桔农中进行走访,了解企业和桔农设想后,采取先扶持后规范办法,在该合作社无足够固定资产抵押情况下,坚持以看“三品”人品、产品、抵押品)为评价重点,采取由合作社股东保证的方式贷款50万元为企业解决销售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并为每户与合作社签订了柑桔销售协议的桔农发放3万元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桔农柑桔培育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不到两年时间,该合作社柑桔很快在东北三省打开市场,目前信用社用企业的土地与厂房抵押方式每年为该合作社提供600万元以上的柑桔收购资金和采取小额信用贷款方式保证每户农户3万元的柑桔培育资金,促进了该专业合作快速健康发展,该合作社负责人已是益阳市人大代表,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领头人,“阿香牌”柑桔已成为一种品牌,获得国家无公害产品论证和绿色食品A级认证证书,产品在黑龙江的30多个县市、新疆的20个县市的果品市场上供不应求,受到东北地区人民群众的喜爱,每年的销售订单达2万多吨,为本地提供农村劳动就业岗位520多个,支付劳务工资600多万元,为1500多户桔农解决销售后顾之忧。同时,阿香人看准了安化黑茶产业优势,高起点进军安化黑茶行业,组织部份农户注册成立了茶果公司,种植、培育茶园基地,生产、加工、销售安化黑茶,由于该企业可供担保的固定资产不足,而产品适销对路、仓储条件好等特点,安化联社采取“产品抵押+远程监控”仓乐通)贷款品种,投放贷款940多万元用于该企业收购茶叶,为该公司打开广东、上海、山东、北京等市场发挥了很好作用,2013年年销售黑茶6000多万元,成为了安化黑茶行业的龙头之一。

(二)大力创新信贷产品破解支持瓶颈。益阳市银行机构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积极创新新贷产品,努力缓解融资难问题。如安化县鹏晖禽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较早的专业合作社,在木子乡租赁了原湘华机器厂旧厂房发展家禽业,投入资产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石鹏,近三年来,安化一银行机构采取“项目+专业合作社股金担保+农户保证”方式,累放贷款700多万元支持其家禽业发展,目前已存栏蛋鸡10万羽、土鸡3万羽,每天定时定量供应东坪城区10多万人的肉鸡、鸡蛋需求。又如柘溪渔业协会和资水渔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柘溪库区1000多农户发展栏网养鱼,鱼远销重庆、成都、贵阳等地并树为品。为了使柘溪库区的淡水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促进渔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安化联社采取“合作社保证+农户农房抵押”方式,即以合作社为依托,通过与专业合作社密切合作,充分了解每户养鱼户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专业知识以及养鱼规模来确定贷款,凡需求贷款的养鱼户经合作社签字并提供保证加渔民农房抵押便可得到5-20万元不等贷款,每年为800多农户提供贷款4300多万元。目前柘溪库区已成为全县养鱼、水果、茶叶基地,农户致富的摇蓝。沅江联社根据农村经营生产特点,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还开办了福祥便民卡业务,实行利率优惠,另提供网银、手机银行服务。桃江联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商户联保贷款、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机农具补贴贷款等新的产品。桃江建信村镇银行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普遍不强问题,发挥独立法人优势,根据“宜社则社、宜企则企、宜户则户”信贷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如针对抵押物不足值问题,采取合作社“社员互保共保”、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林权抵押、自然人保证等创新形式为其提供信贷支持。

(三)积极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银行机构在贷款程序简化、利率优惠及其他服务方面积极支持。如南县一银行机构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绿色通道,对合作社每年授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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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核定贷款最高限额,被授信合作社所有贷款手续一次性办理到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利率优惠,并积极利用自身信息资源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找商机。桃江一银行机构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改善硬件设施,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提高服务能力。有的银行机构针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季节性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急等特点,在符合风险控制前提下,优化信贷流程,减少不必要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额度内的支农贷款,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办贷效率,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如该行近年累计1760万元贷款支持桃江县竹制品生产专业合作社,公司新增4条生产线,扩建厂房2000平米,销售收入由2011年880万元增加到2012年19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由150个增加到480多个,公司由几年前名不见经传小公司发展成为湖南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中草药竹凉席”、“中国水竹席”为上海世博会世博村中国民族工艺品展厅指定展示品。

二、制约银行信贷投放主要因素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规范化程度不足。一是组织成立不规范。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至今无公章,无牌子,无固定办公场地。有的组织创建时以成立大会代替由全体设立人员参加的设立大会,内设机构不够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合作组织没有严格按章程办事,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工作不透明,管理手段欠缺,监督力度不强,没有形成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有的甚至没有设监事会,无法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是财务管理不健全。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多数组织没有符合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会计人员。有的组织在经营过程中按一次性买断的方式经营产品,未依法提取公积金和对内部成员返还可分配盈余,成员之间的利益连接不够紧密,体现不出加入组织的优越性。三是经营管理不严谨。有的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比较松散,没有专职人员,合作社负责人一方面要负责自己的“责任田”,一方面又要负责合作组织日常事务,很难经营管理好合作组织。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意识不强。

(二)有效的抵押担保落实困难。额度较大贷款仍需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担保以缓释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之初,仅收取了加入农民的定额身份股金,没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很多合作社无有效资产作抵押担保贷款。一是农村土地、房屋、农业设施等不能设定为抵质)押物,大多数无法提供有效固定资产抵押。二是联保或龙头企业担保有难度。农民之间经济实力不均,组成相对稳定和高层次农户联保小组困难大。合作组织形式松散,实力龙头大户或龙头企业不愿为入社农户提供担保。三是专业担保机构缺乏。目前全市虽有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但仍难以满足众多融资主体特别是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需求。

(三)配套扶持政策及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靠天吃饭成份比较大,相对于工业项目而言,农业项目获利周期长、利润率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特别是对自然灾害难以有效预知和防范。同时农业贷款以种养大户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还要面临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困扰,因此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入社农户的农业贷款投放风险较大。财政专项扶持力度不够,安化204个农民专合组织仅获财政扶持75万元;涉农相关抵押政策不完善,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风险评估、抵押权实现等制度尚未出台,配套制度还亟待进一步完善;涉农保险开发滞后、赔偿额有限,如养猪户投保险赔偿仅1、2百元,难以有效降低风险。截止2014年5月末,全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良贷款余额70617万元,不良率568%。

三、建议

(一)政府引导、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政府引导功能,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名副其实的资金吸纳平台和主体。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健全成员账户制度,明晰成员经济权责。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规范经营,完善内部管理。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提供各类市场信息,加强社员法律、技术等知识培训。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防范机制;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7-0339-01

前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也因其条件的成熟应运而生了。它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也是农村金融政策的一次制度创新。现在,这项创新制度还内含着许多先天性的缺陷,也就是说它在运作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类意外风险。必须将这些风险给予及时有效地规避掉,才能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得到健康地发展,所以,设置和落实好农民资金合作社的风险防范机制,就是目前这一领域的中心任务。

一、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行风险

由于各类相关因素的影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时常会面对各种风险,其具体包含如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由于市场发生意外波动以及所投资金风险过于偏大而导致资金偿还能力严重缺失。此二种原因导致的风险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遇到的最主要的风险。

2、生存风险。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通过社员集体入股的形式成立的,倘若发生某个持较大股的股东要求退出合作社并需取出股本时,合作社就会失去资金的支撑而出现生存的危机,这就很可能造成资金互助合作社无法继续维持运营。

3、流动性风险。靠发起人缴纳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股本金,其资金规模不会很大,合作社主要靠社员交的互助金来发“放贷款”。而互助金的经营方式又是属于“存储自由”的模式,倘若发放的贷款没能够及时的返还,就要出现流动资金断链。

4、资本风险。倘若发生社员频繁退股的现象,就会使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营资本处在持续波动的状态之中。从而导致资本规模的严重不稳定。因此,这种情况会严重干扰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欲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必须对合作社的运营业务链加以合理的控制。

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本质

为了科学地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必要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本质特性进行深入的了解。

下面用一具体的典型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比如,有某一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它是由本地区农经部门批准,市农经部门备案,本地百分之八十的村民自主联合出资发起的。其原则是本地村民都可自主入股,且为广大村民实施资本支持。这个合作社组建于二零零九年八月,注册资金规模是二百万元。组建发起人有二十九名,他们中间是农民身份的有二十四人,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九百个社员加入其中。此合作社前后一共吸收社员股金陆佰伍拾壹万元,其中,已给社员发放贷款三百五十项,合计近壹仟玖佰捌拾万元,这些款项大部分用于采购农资、养殖业扶持、创业资金和家庭生活耗费,贷款返还率都达到了百分之百。

这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营特点基本可划分为三项:只吸收股金不吸收存储资金、分股红不分利息、仅限于对内部社员开展业务而不向社会开放。

1、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全力以赴为“三农”服务。合作社社员基本上都是农民,以服务农民、鼓励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业发展为指导思想,追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受益。

2、恪守合作机制,吸收股本不吸收储金。坚持社员主办、社员管理、股民承担风险、进出自愿;实行民主管理且每位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其吸收股本、互助资金并且发放小额互助基金,把业务范围只控制在本区内社员。社员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本地农行的同期贷款利率。合作社的盈利按规章对社员实行再次分配。

3、严守本地经营,业务只对内不对外。互助合作社吸收社员和资金运作业务只控制在本镇区域范围内,绝不对周边地区开展业务。

4、坚持分股利制度,坚守不分利息原则。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盈利分配按当年股民互助金基数份额,依比例对相关社员进行利润返还,并且也按照财务制度安排列支呆账准备金,也就是只分股红不分存储利息

三、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防范机制的组建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应我国现实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需求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金融运作模式。我们国家对这种资金互助型的合作模式亦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从而使这种新型的金融合作组织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通过总结众多互助合作社较长时间的运作经历可以得出结论,即此种合作模式的运营效果好坏完全取决于是否组建了一个完整的运营风险防范机制做为保障。因此,组建一个完整的风险调控体系至关重要。总体来说,这种资金互助型合作社应具备的风险防范机制包含下面几项内容。

1、社员入股选择机制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以依托于亲缘、人情、域缘关系组建起来的股民选择体系为基础的。其原因是借贷双方平日对对方思想都有较深入的了解,使得融资过程中所需的必要信息比较畅通。如果在社区内出现了那位社员没有履行约定,那么他的名誉必然大幅下降。这种损失不但影响他本人的生活质量,还要波及到其他与其相关的社员的生活品位。甚者还会殃及后代,所以它有极大的约束力。

2、严格信贷控制条件

严格控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业务运作条件,完善内部调控机制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是,欲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首先确立农民在其中的主人翁地位。切实地尊重这种农民自身构建的自主合作及资金互助模式,严格去执行“社员平等、资金互助、利益共享”的指导方针。实践证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管理职能如果脱离了农民的主人地位,其必将引发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偏离最初设置的轨道。

3、商业化运营模式

要保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长久稳定的运行,就必须坚持合作社的商业运营模式。反之,就有可能导致资金链的断裂。原因是其所拥有的资金规模相对不够庞大,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约定范围允许的部分持有较大股的社员退股的情况,就会严重动摇合作社的运转资金基础,使其业务的开展难以为继。

4、守信贷款刺激机制

在执行小额信贷过程中,对那些诚实守信及时还贷的低水平收入者实行贷款刺激的政策。具体过程是:一开始提供给他们的贷款数额较小,当他们做出诚实的按期还款行为时,下次就供给他较大数额贷款,反之,没有诚信行为时,他们就中断对其贷款业务。此类依借款人履约效果来确定贷款业务进行方向的机制起到了对诚信者的鼓励和对食言者的惩罚作用。

5、资本限制及比例约束机制

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稳定健康运营,必须对入股和借款的数额进行比例限制,以便规避和消除资金合作社的信贷风险。如部分地区的资金互助社就规定入股不允许超出总股本的百分之五,最高贷款额不超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四、结语

通过前面对现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现状、特性及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的连续阐述,我们已认识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现实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型资金互助合作模式。它可以有力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国家扶贫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但要呵护好这一金融领域的新生事物,使其生命力得到有效的发挥,并将其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必须扎实做好其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参考文献

[1] 陈平,曹远征.农村金融深化与发展评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