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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教学理论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第1篇

教学改革一直是我国职教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然而,多年来,在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实践中,我国主要以借鉴国外的教学理念为主,如德国的“行动导向教学”、英国的能力本位教学等,为我们所熟知。在目前职业教育进入以完善体系、形成特色为主要目标的发展阶段,我国亟需建设自己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式。

教学是关于课堂教学、活动、挑战、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师生角色等的一系列策略安排。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教学的有效性面临两个特殊挑战:一是教育机构和实训基地作为职业教育实施的两个场所需要两套不同系列的技能——具有工作场所实践经验的教师以及具有教学能力的实训导师。二是职业教育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这表现在学习者年龄及学习基础等多方面,很多学习者在普通教育中没有成功的学习经验,而且学习动机不足,因此,他们急切想获得不同于普通教育的学习经历,或通过迅速的技能培训进入劳动力市场。基于上述挑战,怎样使不同类型和需求的学习者有效参与到教学中来,并帮助他们实现理想的学习结果,这是职业教育教学的特殊要求。为此,需要明确职业教育教学中一系列要素的特征,包括职业教育教学要实现的教育结果、职业教育实施的背景以及教学方法等。

职业教育的结果一般根据特定的职业领域被分为一些技能和能力框架,基于21世纪职业和工作世界迅速变化的特点,从工作能力的角度出发,职业教育的理想教学结果至少包括常规工作技能、工作技巧、基本通识素养(包括交流、沟通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养(职业敏感性、做好工作的愿望和成就感)、职业态度及更广泛的成长技能(就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教师应根据这些理想的教学结果,进行具体的教学设计。

职业教育教学实施的特征呈现于工作场所和教育机构两个背景下。因此,确保在一个背景下获得的理论学习成果能够有效应用到另一个真实的背景下,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一个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背景要同时关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学习内容,其主要特征是:教学应在与工作相关的背景下实施;教学方法应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学习的平衡,涉及到参与完成真实的实践性任务;学习者像从业者一样得到发展。

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教学还涉及一系列多样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应更多地体现“做中学”和“体验学习”,并与反思、反馈和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来说,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教学方法包括观察、实践、反馈、对话、真实世界的问题解决、探究、批判性思考、竞赛、模仿、角色扮演、游戏等。职业教育教师需要对学习方法的多样性有一个清晰理解,并作出明智、有效的教学决策。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字:就业导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

【中图分类号】G717

一、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内涵界定。

所谓以就业为方向的中等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就是以岗位、工作或是职业为基本的依据来设计的职业的教学模式,这种以就业为向导的教育教学模式能将就业和教学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在中等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将工作岗位与职业要求相对接的包括:

1.专业的结构和职业的分类相互对接,根据职业的分类来确定专业,学校对专业的设置要和现如今市场经济的人才需求相对接,依据劳动力的市场来及时的调整学校里的专业设置以及招生的人数;

2.工作的任务和课程的设置相互对接,就是说课程的体系结构必须要跟工作的的体系结构相互匹配,按照工作的任务的相关性质来进行课程的设置;、

3.教学的内容要和职业的能力相互对接,教学内容体系的设置要根据有关的工作岗位对学生的知识要求、技能要求、态度要求来设置。

二、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的理论。

将课程体系重组和职业能力标准作为核心,开发大类的专业教学的标准。主要的专业的教学标准的开发是导向教学模式形成的第二个核心的项目,这个项目从职业的能力标准开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到对教师的资格的要求、实验的实训的装备等方面促进了教学质量不断的提高。

三、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法。

(一)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的模式开发技术。

在当前,职业教育的有关人士已经针对教学改革的有关思路达成了一致的共识,然而,开发技术的完善工作是影响教育教学改革有关实践的进程的最大阻力。不管是多么优秀的理念,一旦开发技术空缺,就很难将其转化为实践。在这一个方面,我们没有多少能够借鉴的国际经验。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自己努力地去完善、去探讨,将开发的技术变得更加的严密、合理以及可操作。

(二)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区域合作。

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模式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程,在这个工程建设中,需要很大一部分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在现如今,虽然很多地方的中等职业学校涌现了了很高的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浪潮,但是也出现了很多重复开发专业的现象,对于那些同一专业,重复的进行开发的现象,是一种浪费。在我国不同的地方,开发技术的条件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都存在了比较大的差异,但是存在差异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共同点,如果我们能够以一种的心态来发展教育,那么我相信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将会发生非常大变化,教育的改革将会进展的非常顺利。所以说,我们给教育部的有关领导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发挥好民众的组织的作用,建立一个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在我国的各个地区都能顺利的、有序的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

(三)建立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要想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改革以就业为主要的向导,必须要有企业和公司的参与,这一条规律是职业教育改革具有的特殊性条件,也是所有经历过职业教育改革的国家所获取的经验。所以说,在改革时要使学校和企业建立联系,建立起一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人才的发展机制,这样的教育机制能使学生的学习机会得到很大程度的丰富,另外学习的情境也会较为真实,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了学校里一些学习设备的短缺问题,还有利于学生从学校学习到单位工作的心理上的以及技术上的过渡,从而提高了职业学校的就业率。但是,目前要想是学校能够大规模的吸引企业参与到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中来还是有很大的困难的,但是我们为了能够发展我们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工作,必须要克服这些困难。要克服这些困难,政府就要赋予实质性的行动,不能单单只靠要求和知道来进行改革,因为这种表面上的要求与指导只会使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停留在一个初级的阶段,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国家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国家的大层面来建立校企的合作平台。就例如说:国家可以对每年参与到职业教育事业改革的企业进行评选,建立一个排行榜,并针对排行对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的企业给予奖励和鼓励。这样,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有助于职业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结语:

总的来说,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一次深刻的变革,职业教育教学的性质直接决定了变革的必要本质。这种职业的教育教学模式是以就业为主要导向的,它存在了两种基本的形式,其中一个是为了工作的任务来进行知识的储备,另一种则是把工作的任务作为中心来进行知识的组织。这种学习的性质和职业的知识结论表明了一个现象,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一个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将工作任务作为中心来组织知识。如果我们想要将职业教育教学的模式开发顺利的进行,我们就要懂得去调动各个方面的资源,并且采用那种逐步推进的策略。

参考文献:

[1]林娜;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探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14期;

[2]赵喜鹏;浅谈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改革与创新[J];河南教育(下旬);2011年Z1期;

[3]尚玉金;浅谈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2011年06期;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第3篇

哈佛大学法学院于19世纪70年代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开展职前教育与培训。20世纪初的哈佛大学商学院采用了案例教学方法,随后案例教学法在商业教育中越来越普及,美国大学中的众多公共管理学院也纷纷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案例教学法成为美国众多公共和非营利组织管理培训中流行的学习与训练方法。案例教学法的实践证明了其是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有效教学模式,也是目前管理领域重要的教学方法之一。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旨在使学生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方法来解决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正是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专业人才的首要要求。我国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案例教学法在公共管理教育领域的应用,北京大学于20世纪末开始组建公共管理案例库,21世纪初清华大学开展了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培训工作,并成立了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其他高校也不断探索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育领域的运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不同层次高校培养人才的定位不一样,现有的一些教学案例设计已不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分层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教学目标要求不切合。因此,地方本科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教学案例设计必然要按照应用型、职业化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

二、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目标下教学案例素材的选择要求

案例、学生准备和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三个基本要素。案例是案例设计者运用一定方法,通过对特定事例进行选择和加工,是对特定事例的真实情景的描述。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支撑平台和基础条件,案例素材的选择在案例教学活动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培养应用型、职业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案例素材的选择应切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案例素材应源自行业生产与管理实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在科、教、文、卫、体等行业从事相关管理的人才,要为行业培养应用型、职业化的人才,案例素材应源自行业生产与管理的实践。现有的一些公共管理案例具有广、泛和杂特点,与行业的实际管理脱节,不适合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要求。地方本科高校应鼓励和安排案例教学教师到科、教、文、卫、体等行业挂职或兼职,使案例教师深入到行业生产与管理的实践中去,从而获取源自一线管理的相关资料,同时大力开展与行业内管理人员合作开发教学案例,并聘请行业内管理人员到校兼职案例教学教师。这样才能使案例素材与行业实际管理对接,真正实现教学过程与实际管理过程衔接。

(二)案例素材应体现行业管理的具体问题

地方本科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应用型、职业化为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本质上要求所培养的人才具有解决具体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化素养。因此,案例素材选择的基本要求是素材体现的是行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职业标准,通过运用这样的案例进行教学,才能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使案例教学的内容与职业标准基本一致。目前众多的一些公共管理案例素材主要侧重于反映一些宏观方面的问题,体现行业事务具体管理方面的素材较少。现有一些案例素材不适合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要求。案例教学教师应在参与行业实际管理过程中挖掘出一些体现行业管理具体问题的案例素材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去。

(三)案例素材应具备适用案例教学的可行性反映

公共事业管理实际管理领域方面的素材众多,但并非所有的素材拿来都适用于进行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教师在进行案例素材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素材用于进行案例教学的可行性。素材适用进行案例教学可行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案例素材应具有可读性,讲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其次是案例素材应具可讨论性,素材反映的问题能拿来进行讨论,并有讨论的必要;再次是案例素材应具有代表性,其反映的问题应该是行业管理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问题;最后是案例素材应具有指导性,通过案例教学分析能得出对行业具体管理具有指导性的管理建议,从而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能够解决实际管理中的问题。

三、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目标下教学案例问题的设计

要求教学案例问题的设计是案例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例教学中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案例素材犹如一盘好的“食材”,最后能否做成一盘“佳肴”关键还是要看教学案例问题设计的如何。案例教学教师针对选择的案例素材进行问题设计时应以应用型、职业化目标为落脚点,以培养学生解决具体管理问题能力,塑造学生职业素养为抓手。

(一)教学案例问题应具相关性

设计的教学案例问题必须与案例素材本身密切相关,不能脱离行业管理实际,设计的问题应源自于案例,并服务于案例。学生才能从案例素材本身出发去挖掘信息来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真正掌握解决行业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设计的问题与案例素材相关性不强,甚至毫无相关,会使学生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对问题不屑思考,这样必然难以取得预期的教学目标和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案例教学教师在设计教学案例问题时应紧扣案例素材,使所设计的让学生讨论的问题应是真正反映素材所体现的行业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案例问题应具讨论性

教学案例问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问题具有可讨论性,这是案例教学教师在设计案例问题时必须高度注意的问题。如果所设计的问题,其解决方案一目了然或只是回答“是”与“否”的话,这样不具可讨论性的问题难以实现教学目标的要求。具有可讨论性的问题能够激发学生探索问题解决方案的动力,驱使学生去寻找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标准、不同的解决问题的决策方案,从而真正训练学生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课堂上的相互讨论与争论,能够使学生学会倾听、学会思辨,学会尊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三)教学案例问题应具操作性

以应用型、职业化为导向的教学案例问题应该具体化,这样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果设计的问题抽象或模棱两可,学生对于案例问题就会难以掌控,这既不利于学生课堂讨论前的准备,也不利于案例教学教师对课堂讨论的引导。针对抽象或模棱两可的问题进行课堂讨论,难以训练学生掌握行业具体管理问题的能力,无法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不符合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目标要求。案例教学教师在设计案例讨论问题时,应坚持设计的问题反映的就是行业管理中具体问题的原则,尽量避免概念化、抽象化或模棱两可的问题出现。

四、结语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法律伦理;法律道德;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1999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3.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法律伦理教育融于日常教学中,并设置法律伦理课程。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法学教学过程中和开设专门的法律伦理课程是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融于法律职业教育中,体现在法律教育的各个环节。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学理论教学、忽视职业伦理教育,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依赖于一般德育教育的做法。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全部法律课程的教学实践中。通过采取课堂讨论、诊所式教学、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从伦理视角对法律教学中的争论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伦理素养。不仅应当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认知能力,还应当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行为能力。因为司法伦理素养的形成不是教出来的,更多的是训练出来的。未来的法学教育必须注重训练和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增进法学教育的实务化和伦理化取向。另一方面,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加以强化。通过专门、系统的课程讲解加大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掌握在将来职业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职业操守,并通过考试内容与方法上的调整

,从实践中考核学生的职业道德,通过提高法律职业人素质预防司法腐败。 

职业教育教学理论范文第5篇

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

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公民的道德标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石。法律伦理是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根植于我国社会的一般伦理之中。离开社会一般伦理,不可能形成法律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人士首先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这是作为公民而言,应当做到的最基本的为人准则。一般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法律职业人士当然应当具有。因为法律职业伦理无非是公民的一般道德标准在法律领域的高度概括,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公民在特殊领域应当遵循的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在国家重视和提倡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素养的大环境下,重视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士的道德素养是重视公民道德素养的必然要求。

2.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止于此是不够的。法治是法律职业人之治,法律职业人作为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必须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如同医生应当遵循医德、教师应当遵循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特殊的法律职业道德。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早在为民国法律教育所做的规划中就提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法学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须具有刚直不阿的品行,要“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不徇私情,不畏高压,尊崇法律。而忽略法律伦理和法律理想的法学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甚至成为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害群之马。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效。因为“当一条规则和一套规则的实效因道德上的抵制而受到威胁时,它的有效性就可能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外壳。”可见,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当今,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形形的司法腐败在社会中普遍存在。司法腐败泛滥的现实使人们开始深思导致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在对司法腐败追根溯源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职业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于外部监督制约而言,职业道德和自律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控制司法腐败的重要防线。法律职业人的整体素质不高、欠缺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是导致司法腐败的直接因素,这一因素比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更为直接和关键。因此,化解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从重视法学伦理教育开始,从源头上堵截司法腐败的产生。可见,法律伦理教育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在法学教育中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怎样的呢?这需要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状予以概览。

二、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现状

从我国当前法学

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现状看,在我国当今法律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地位的倾向。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的缺失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法学教育缺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应当承担传授法律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树立法律正义两方面的任务。但是,我国现今高校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始终未对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法律伦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开设法律伦理方面的课程。截至1999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规定中都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培养要求。虽然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首次明确地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设置,但其使用的教材内容空泛,难以达到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只有少数高等法学院校开设了《司法职业道德》选修课程,至今还没有高校专门从法律伦理角度开设课程。高等法学教育长期没有把法律伦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一直为我国法律教育所忽视,这无疑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重大缺陷。而在法治发达的西方高校法学教育中,大都设有司法伦理之类的法律职业道德训导课程。比如英国的《律师职业行为指引》一书每年都出版一本,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是重头戏。而我们的高校法律教育至今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司法考试忽视对司法伦理的考察。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公民进入法律职业圈的门槛,在考察法律职业人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却没有将职业伦理作为一个考察内容在考核中予以重点考核。虽然在司法资格考试中,有关于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考试内容,但是,法律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活动,法律实践中要求的法律职业伦理不能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考察出来。掌握法律知识、通过书面考试的人并不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司法考试对考生伦理素养的考察与实践中的要求相差甚远,难以达到考核法律职业人的法律伦理素养的目的。

3.法律职业伦理观念教育意识淡漠。以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一直是重知识性传授的法学教育模式,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以诠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为主要教学内容,不关注隐含在法律背后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取向,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价值和伦理的阐释和关怀,导致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只知法律的条文,不知法律的价值和伦理。老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时候,忽略对学生法律伦理素养的培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察,不重视道德伦理修养,使本应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做到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和言传身教成为空中楼阁,这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老师法律伦理教育意识不强的必然结果。

三、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的设想

法律职业人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持公道。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教育除专业知识教育外,还应特别注意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因为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者不仅应该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高尚的司法品格,遵守司法伦理。法学教育是形成法律职业人士司法伦理素质的基础。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促使学生形成法律信仰。为实现上述目标,完善法学职业伦理教育,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将法律伦理教育融于日常教学中,并设置法律伦理课程。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法学教学过程中和开设专门的法律伦理课程是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融于法律职业教育中,体现在法律教育的各个环节。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学理论教学、忽视职业伦理教育,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依赖于一般德育教育的做法。将法律伦理教育贯穿于全部法律课程的教学实践中。通过采取课堂讨论、诊所式教学、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从伦理视角对法律教学中的争论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伦理素养。不仅应当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认知能力,还应当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伦理行为能力。因为司法伦理素养的形成不是教出来的,更多的是训练出来的。未来的法学教育必须注重训练和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增进法学教育的实务化和伦理化取向。另一方面,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加以强化。通过专门、系统的课程讲解加大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掌握在将来职业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职业操守,并通过考试内容与方法上的调整,从实践中考核学生的职业道德,通过提高法律职业人素质预防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