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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学习关于“从根本上消防事故隐患”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县消防防范工作要求,在2020年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整改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商务领域所属重点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进商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商务领域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所属企业消防安全问题。要持续开展所属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持续加强部门协作、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
(二)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规范管理水平。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推进消防安全达标创建。一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面落实“一家一策”,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选网络化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着力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法定代表、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每季度至少联合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协助大型商业综合体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争取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时间步骤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9日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各企业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宣传动员部署。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绍兴市推进“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着力增强社会预防与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平安新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责任落实,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提高社会消防管理能力
(四)社会消防监管主体。乡镇、街道等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基层政府(组织)是社会消防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所属有关单位依法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有监管责任。
(五)消防法律监督主体。县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一责任主体,履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县消防大队具体实施消防监督职责,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二责任主体。公安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履行消防监督责任。
(六)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七)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和落实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履行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承担辖区内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行政村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到保障到位、部门协调统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九)社会消防工作考核。实行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等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综合先进评比。
三、注重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十)消防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合理、科学编制乡镇、园区等消防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规划局会同争取在今年完成县域“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前,各乡镇及园区要结合“十二五”总体规划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消防站。大市聚消防站作为今年重点工程,要尽快筹备并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再规划筹建1-2个消防站。
(十二)消防装备。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在配备常规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加强举高、大功率、特勤等装备建设。明年,重点添置扑救高速公路隧道火灾的车辆装备。“十二五”期间,着重加强排烟、防化、主战等特种装备建设,以满足扑救地下建筑、隧道等复杂火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同时加大水上、台风、地质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建设。
(十三)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水务集团要加强城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园区会同水务集团在今年10月底前着重抓好高新园区一期、二期、七星新区和城东新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设和配备,确有困难的年底前必须完成。今后要有计划分步完成新昌工业园区、儒岙胶囊工业园区和沙溪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补和建设。县消防大队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的检查和督促。
四、关注农村,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十四)开展消防安全村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上新的台阶。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今年16个行政村,明年新增32个行政村,2012年再增加16个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示范村”标准。
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至今年底,各乡镇、街道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至明年底,有40%的行政村达标;2012年底前60%的行政村达标。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要按照“五个一”标准进行建设:一是村级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二是村内消防水池、取水设施、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落实到位;三是建有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四是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五是制订农村地区《防火公约》,建立农村消防固定宣传阵地。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采取以奖代补方法进行适当补助,其中建成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的给予每村10000元的奖励,建成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的给予每村5000元的奖励,经创建验收合格后奖励经费由县财政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对创建活动也要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十五)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积极改造村庄中连片的木结构住宅,改造电气线路,增设灭火器材。大力推广“双彩经验”,鼓励和支持农村缺水地区修建人工消防蓄水设施、太平塘。
(十六)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集中性的检查、宣传、指导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县整体灭火救援能力
(十七)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
1.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与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消防安全达标村”相结合,今年20%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消防队,明年达到40%,2012年达到60%以上。各地志愿消防队的器材配备等要根据本地实际,基本达到如下要求:一是有固定的器材装备摆放室;二是1台功率不小于25马力的手抬消防机动泵;三是5盘以上消防水带,2支以上水枪;四是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头盔、战斗服、手套、手电筒);五是志愿队队员不少5人。
2.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每支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小型消防水罐车和45马力消防泵,并解决车辆上牌保险,每个乡镇约需经费31万元。今明两年先重点解决5个乡镇的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和上牌保险(今年为回山镇、小将镇和沙溪镇,明年为镜岭镇和城南乡)。配备经费县、乡镇财政分别分担70%和30%,资金在每年10月份前同步到位。逐步配备完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器材设备。
(十八)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主体,县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为骨干的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2012年前,完成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系统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器材。2013年,完成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联网。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开展排查整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十九)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履行职责,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自身履职到位。同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开展以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出租房、“三合一”的整治,继续推广“消防畅通工程”,将“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全面推行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重点地区。
(二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及公民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商场、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疏散“五化”标准。高层、地下建筑等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切实加强建筑内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等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县建设局、、建管局要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的监督,理顺房屋租赁、转让等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要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确保责任传递明确。
(二十一)推进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它消防工作。鼓励、规范各种形式的消防志愿服务及技术检测、质量认证等中介服务。鼓励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的联动机制。
七、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环境,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理念,努力实现企业职工人人懂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本能;有效地开展消防演练大练兵,切实提高企业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开展大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在前各单位研究制定“五大”活动工作方案,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参与。
2、要积极开展大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在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整改,对所有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排查整改,有效地提升企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并逐步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在前夕结合生产安全大检查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整改的重点
1、辖区客运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厂房及办公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各企业消防通道清理,消防安全环境整治;
3、企业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检查整改;
4、企业场所有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和用电火灾隐患;
5、其他火灾不安全因素的整治。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大练兵活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单位的情况,适时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培训,要制定方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消防逃生演练和初起火灾扑灭的消防演练,局将在前结合有关会议邀请市安全防火中心讲师来我局作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设立机构
一、总体目标
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务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为着力点,通过大力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推进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全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与任务
(一)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对消防工作的监督和考评,特别是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确保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无盲区。镇成立由镇长杜中权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顾垒松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武装部长袁平介同志、公安分局教导员胡锡龙同志任副主任,并下设办公室在武装部,由袁平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风景区旅游综合办、宣传统战线、社会事务局、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中队、供电所、安监所、镇民政办、各工作站负责人组成。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组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救援联动、保障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全力完成消防平安镇、村建设任务。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消防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不断提高镇、村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今年,各行政村、社区全部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所有村、社区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40%的村、社区建立并实施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或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开展安全互查互督,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在年底前基本达标。各工作站应加快推进义务消防队建设,特别是抓好6支有机动泵的义务消防队建设。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针对新的建设目标,积极开展新一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和典型培育,抓住细节、突出重点,确保建设质量。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内单位扎实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其他单位推广开展力争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和等级管理工作,并将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到社会单位诚信机制建设。
(四)大力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专项整治、督查指导、联合执法、倒查问责、政府督办等机制。要把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重大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政府挂牌重大隐患等作为排查的重点。年底前,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要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对难以整改的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等,应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责成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重点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和督改身边的火灾隐患。
(五)广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1、深入推进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民政、规划建设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村(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2、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应督促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课堂教学中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3、深入推进消防“三提示”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加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宣传活动,今年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活动工作完成率达到100%。4、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以及镇消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尤其是人员密集型场所负责人,要加大培训力度。5、深入推进消防志愿者活动,工会、团委、妇联、公安消防等部门应不断完善消防志愿者“注册、培训、管理、保障”等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1日前)。各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五大活动、筑牢防火墙”消防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切实工作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围绕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开展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大对工作薄弱地区、单位的帮扶指导力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本系统内有关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全镇“推进五大活动、筑牢防火墙”消防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结果上报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及“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职能,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针对辖区、系统内普遍性、倾向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五大”活动领导小组,县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长杨建忠任组长,教育、安监、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收集各部门“五大”活动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制定并落实不同阶段工作推进措施,撰写、报送“五大”活动工作材料和编发工作信息,统计“五大”活动相关数据,统筹组织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五大”活动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县、乡划分两级排查整治网格,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联合相关部门逐个网格、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同时,量化乡镇网格的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具体排查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分片包干。
2、发动重点行业系统自查。“七城会”期间,教育、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9家重点行业系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3、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受理中心,明确受理中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公告等长效机制,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工作良性发展,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扎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与公告工作。“七城会”前,重大火灾隐患要整改销案。
5、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1到2个消防管理“明白人”和建设消防设施“明白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通过县消防大队组织的达标验收;组织已达标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逐步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健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签订和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情况,并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七城会”前,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必须签订维保协议。对签订虚假协议和不按协议落实维护保养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口,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推动建设、安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突出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高度重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确保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全部应用系统,社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全部建立,网上执法案卷质量全面提高。2011年10月底前和2012年10月底前,公安派出所协助公安消防大队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同时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登记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对消防监督执法动态进行跟踪。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9、大力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精神,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手机报等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县公安局联合县委宣传部、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7部门开展《纲要》宣贯活动,推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宣传部门工作范畴,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建党90周年、“七城会”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固定专题栏目,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在主流媒体上公布、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1、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各级党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在社区聘任消防宣传员,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利用假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农村推广订立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开展消防安全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围绕“七城会”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2、扎实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分批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
13、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在11月底之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1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严格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1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对所有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由县消防大队登记,报请市消防支队进行培训。并在今年底,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40%;2012年,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同时,积极依托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1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17、谋划《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贯工作。县政府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8、深化全员执勤岗位练兵和创建“铁军中队”活动。按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打造消防铁军”比武竞赛方案》及《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全员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攻坚组队员的复训、考核、集训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省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创建达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构建“人才队伍、灭火救援、信息通信、执勤训练、装备保障、精神培育”六大铁军中队建设体系。借鉴共青城“铁军中队”创建达标试点经验。
19、深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县公安消防大(中)队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年内,完成1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并邀请县有关领导参观;中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10次。抓好石油化工场所实战测试演练活动,对辖区石油化工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和物资分布情况,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测试演练。
22、加大训练设施建设力度。10月前,消防大队要按100%的比例完成攻坚组器材装备配备任务。年内,消防大队要按照简便适用的原则,配齐百米梯次进攻操、攻坚技巧、救助技术综合操、消防障碍科目等训练科目必备的独木桥、地笼、结绳架、枞林、高障、低障、五步桩、锤箱等训练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是下半年消防工作重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健全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建立专版、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在全县形成开展“五大”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