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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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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对策

【 abstract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because of large communities, where there is a fire safety accident, easy to cause major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therefore, strengthen the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safety work is very important, combined with a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in the safety situation is discussed,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 key words 】 commodity wholesale market; Fire control safety;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现在的商品批发市场无论是在建筑布局、还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由以往单一、小规模的商铺群发展为功能复杂、形式多样的商业综合体。当前,多数商品批发市场一般设置在商住楼的商业楼层或者是由老商场、老仓库等改造而成、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设在地下建筑内,建筑防火设计不能达到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还较多,给消防监督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商品批发市场通常集商品销售和货物存放两种功能于一体,经营的商品大部分都是易燃、可燃物,数量多且集中,并且市场内人员密集、流动量大,一旦失火,很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本文针对某地区商品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对策。

一、某地区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现状

(一)根据实地调研,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店铺密度过大、店铺间通道狭窄。由于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地处市区中心,且地处坡地,经营空间十分有限,加上市场内多数商场是在老旧城区基础上改造形成,在形成的初期就造成了店铺密集,通道狭窄的情况。

2.可燃商品多、商品储存管理不规范。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以经营服装、小商品与日用百货为主。这些商品大多属于可燃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且商场内火灾荷载大。

3.消防设施不足。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内部分商场系老旧建筑改造而来,自动消防设施设备不足,存在先天火灾隐患。

4.安全通道狭窄、占道经营。由于历史原因,各商场内的通道相对较窄,加上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经营户将摊位扩充到了安全疏散通道中,占道经营的现象还是屡有发生。

5.消防通道堵塞严重。由于货物的进出,以及人们进行商品采购批发时,需要车辆协助,因此,市场内的停车场经常被各种交通工具,以及运送货色的车辆堵塞,使得人员和车辆的出入都非常困难,消防通道经常出现堵塞现象。

6.防火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社会单位不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淡化消防安全管理。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主要是由于市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还不能做到百分百从业人员都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许多单位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以及消防通道堵塞等情况视而不见,或者即便是看到了,也习以为常,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为了有针对性的制定消防安全对策,将该地区商品批发市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归类:

1.室外消防安全问题:主要存在占用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的现象。一是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道设置停车场。二是设置室外摊位。

2.室内消防安全问题:一是部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差。二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室内占道经营现象。三是居民住宅改建为库房。大量经营户擅自将私有住宅改为库房,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负荷,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3.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一是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市场从业人员仍有少部分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

二、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应急对策

(一) 规范内部消防安全秩序、提升设施设备完好率。消防部门可以会同各办场单位对市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划定标志标线,加大对占道经营、违章吸烟、使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纠正经营户占道经营行为,形成整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各办场单位对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的基础上,消防部门要对该地区所有建筑的内部消防设施进行逐一测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派专人上门服务,积极协助各办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对涉及疏散通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等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同时根据火灾荷载的不同分布,在重点区域加强配置灭火器,做到数量充足、维护良好、位置适当、取用方便, 关键时刻可以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使初起之火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灭火预案,提高火灾扑救及疏散应急能力。各商场市场均应结合内部实际对内部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检验和修订,并适时开展演练。消防部门也应深入现场,对市场的市政水源、交通状况和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火灾扑救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细致修订,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靠性。同时,会同市政部门对该区域的市政消防设施进行实地勘察,制作区域市政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标定新增市政消火栓位置。

(三)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消防部门应紧紧围绕“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抓住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这条主线,组织各办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会,对照标准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办场单位还应当与各摊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起消防安全体系,构建起责任连带制,通过互相监督、互相管理的方式,使摊户能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挥主人翁意识,做到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有意识地维护市场的消防安全。进一步提高各办场单位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能力。同时,消防部门应会同市政部门、交警部门共同对市场的主要消防车道进行划线并设置交通标志,做好建筑周边违章占道的整治工作。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整体自救自防能力。由于市场从业人员多来自各个层面,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对消防安全的认识更是相差较大,因此,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市场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培训学习作为市场管理人员一大考核内容,以此增强对消防安全的意识,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养。同时还应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互帮互教、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消防、事事重消防的局面,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摊户及管理人员地消防的重视。并且还应当加大消防演练,帮助摊户掌握自我救护、自我逃生的相关能力,避免在发生消防事故时过多的人员伤亡。

【参考文献】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2篇

一、调研目的

2010年底以来,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为内容的“五大”活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去年7月25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又由等八部委联合实施,其中专门设立章节阐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结合本场所情况,向顾客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船)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这再次印证了“消防安全,宣传系于一半”的箴言。作为消防宣统阵地的《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能为“大宣传”发挥了多少作用?效果又如何?我们目前只有一些笼统的数字,具体的效果仍不清楚。为了摸清情况,编辑部通过发行单位收集和电话回访订户,得出了一本《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平均每月有5人看过这样一个数据,虽然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却让笔者心存疑问。《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的订户多为消防重点单位,实际的阅读者则是这些单位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每月杂志寄到他们手中看过后可能随手一扔,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们在编辑《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时注意到,新闻有时效性,而消防常识却是不过时的,也是群众最需要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注意提高杂志的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以期延长杂志的寿命,扩大宣传效果。一个读者的建议给了我们启发,杂志的订户多为消防重点单位,几乎涵盖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如果在这类人流量大的场所放置一个消防杂志阅览架,将我们全年的杂志分期摆放,且有人定期维护,其宣传效果肯定要好于目前的效果。

二、计划的可行性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消防宣传如此,杂志宣传也是如此。在众多场所摆放消防杂志阅览架,派人定期维护,看似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其实经过在合肥地区的调研和试点后,证明是可行的。

1、《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发行3年来,得到了广大订户的认可。免费赠送消防杂志阅览架给订户,是感谢3年来广大订户对杂志支持的回馈之举,订户不会有抵触情绪。

2、杂志阅览架只赠送给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只要有合适的地方摆放,其宣传效果会有所增加。

3、购置消防杂志阅览架花费不菲,可以与有意向的第三方合作,由其出资和派人定期维护,第三方则利用阅览架身广告达到收回成本继而盈利的目的。

4、杂志阅览架一旦普及可以说是《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的宣传阵地,结合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可与合作方签订确认书、规定其在纲要实施期间摆放消防杂志阅览架的义务。

5、可进一步将其命名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报刊阅览架,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消防宣传要点,编印消防宣传册页投放到这些场所,以达到细分宣传对象和扩大宣传效果的目的。

三、实施效果

经过调研,编辑部在合肥市进行了试点,目前通过和第三方合作在该市2000个人员密集场所布放了杂志阅览架,每月约有20万人次通过杂志阅览架接触或阅读《新安全安徽消防》,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成为安徽消防宣传工作中的一抹亮色。今年,编辑部将在《新安全安徽消防》杂志发行的主要地区全省累计布放一万个杂志阅览架,其宣传覆盖面将达到月均百万人次,年均千万人次。无疑,这将对扩大消防社会化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安全的氛围,尤其是增强人员密集场所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理念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也将是践行“五大”活动、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

2015)》的具体举措。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产安全;安全管理;消防设施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大跨度、大空间、大面积的商场逐渐增多,不断地满足了人民消费水平需要,但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型商场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大型商场在营运过程中频频发生火灾,如1993年2月14日,河北廊坊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商场发生火灾,造成80人死亡,52人重伤,大部分商品被毁,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格森北郊郊外的商场起火,造成504人死亡,512人受伤,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也严重的威胁到了百姓的财产安全。如何做好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建筑材料不符合要求

装修施工材料的选择。许多大型商场一味的追求舒适、豪华而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于不顾,在装修时将大量易燃材料进行装潢装饰,例如将大量的木材、胶合板、纤维板、地毯、各类纺织装饰物用于地面、墙面、吊顶以及隔板上,大大的增强了火灾的负荷。导致火灾发生时,不仅燃烧巨烈,火势蔓延迅速,比较容易形成立体燃烧,而且还会因燃烧而释放出大量的毒。

1.2 商场发生火灾后,火势由起火点首先向周围发展,向低燃点的商品和楼梯间方向发展较快,同时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此时如不能被发现和扑灭,火势将继续发展,烟气和高温从内部敞开的楼梯间、电梯口垂直向上蔓延,速度很快。上层营业厅会很快充满浓烟,温度也迅速增高,将商品引燃。

1.3 由于大型商场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多,出口少,疏散人员较困难

如果是在营业时间发生火灾,易使顾客惊慌失措。特别是大型高层的百货商场和大面积连片商场群人员密度大、通道窄、出口少,疏散工作难度大,极易出现挤死踩伤人员事故,可能会有人从窗口跳下,更多的人集中在窗口等待营救,但现在多数地方登高设备差,给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困难。

由于大型商场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多,出口少,疏散难,有些商场安全出口数量少而且宽度也不够,而大型商场往往人员都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就比较容易因人员疏散不及时而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

2 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2.1 人员的疏散

当火灾发生时,最先考虑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一定要确保所有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最有效率的脱离火灾现场,减少人员伤亡。

2.2 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

大型商场所采用的电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都较多,而且许多都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这就必然导致用电量大。此时,如果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例:发热的电器靠近可燃物安装,在夹层或吊顶内的线路采用未穿阻燃管的铝芯线;保险装置、开关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电器设备,导致线路超载形成短路等等,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一定要给予重点关注。

2.3 商场内的用火管理

大型商场内的固定用火场所如厨房、锅炉房等,如果液体、气体燃料渗漏或用火不当就比较容易引起火灾;在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气割时不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也容易引起火灾;便用蜡烛、汽灯等进行照明,相关人员随吸烟并乱扔烟头以及火柴梗等都极易引发火灾。因此用火管理也是商场消防管理的一个重点。

消防设施的投入及管理当火灾发生时,要及时发现,尽早扑灭,从而减少因火灾带来的损时,此时就要加强对消防的投入及管理。消防设施包含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两部分。虽然目前许多新的大型商场对相关的消防设施都舍得投入,但却对这些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的功效,而且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一旦发生火灾,就后悔莫及。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虽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但是一旦发生火灾,它所带来的效益是任何投资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关企业就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3 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

3.1 确保建筑及装潢材料的耐火等级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3.2 加强电气设置的管理

大型商场的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务必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杜绝无证设计或无设计施工的现象。电气工程的施工也务必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无证进行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施工,在电子产品的选用上也要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严禁选择已淘汰的产品。当电气线路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电气线路以及相关的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若出现过载、发热、漏电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从而防患于未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后期会有更多的电器设备进入大型商场使用和销售,因此在商场做定期维修整改时,为适应长远的发展需要,电气设计应选择导线截面。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以减少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3 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技能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是大型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及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增强大型商场的抗火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因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而引发火灾的事故越来越多,火灾发生后,因不懂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而盲目逃生而至死至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显现商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方面的不足性以及重要性和迫切性。许多火灾事故,本来可以将之扑灭在初起阶段,或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和及时组织引导商场人员快速疏散,从而避免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由于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商场员工的消防意识比较薄弱,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从而加重了火灾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大型商场要严格落实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消防法规、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商场以及各岗位的火灾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各类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识及技能;组织、引导商场群众及时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也要履行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培训的义务,可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以及该商场的疏散预案和疏散路线。

参考文献

[1]周颖.浅析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问题分析[J].科协论坛下月,2008(12).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5篇

一、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24日—2013年2月25日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11月24日—11月27日)

成立城东街道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组织等,具体由派出所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冬季防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2年11月28日—2013年1月31日)

在冬季防火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开展好五个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开展好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召开辖区商场市场负责人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等形式,发动商场市场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良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监督执法,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对上半年“两个专项整治”中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对“三合一”要加强检查,督促整改,防止“回潮”。

二是突出抓好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要根据市消防支队制定的《全市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强对配备消防控制室的单位的检查力度,提升消防控制室自我管理能力,有效保障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切实做好“三清”,即排查底数要摸清、管理状况要搞清、问题隐患要改清,确保年底前消防控制室合格率在95%以上。

三是突出抓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冬防期间,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集中,大型商贸、节庆活动多,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防火检查,重大活动及时上报街道,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

四是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改。要对历年来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已整改和自行关停、被政府关停的单位,要组织突击检查,防止隐患反复或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力争年底前整改销案。

五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督促单位围绕“四化、两提高”的目标,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明确标准化管理工作责任,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程,落实标准化管理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在85%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达标率在60%以上。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2月1日—25日)

城东街道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各村、社区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于2013年1月底2月初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大力实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迅速启动,密切配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工作,迅速掀起冬季防火。在冬防过程中,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三)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全面建立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电器线路管理,组织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加强对辖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落实村民联防巡查制度,推行“七户联防”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社区和村委会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村(居)民自家应配备简易的灭火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