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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530.6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5-0142-01
财政部于2004年8月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制度已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是会计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突破和重要成果。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具有如下的组织特征:①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②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③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特性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
1.1会计目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决定了它的会计目标。即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以及接受服务对象缴纳的服务费等,所以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满足会员、捐赠者、服务对象以及监管部门等会计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1.2会计核算基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引入了企业会计的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即要求该组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成本管理,从而弥补收付实现制会计的不足。但其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设置成本要素。
1.3会计要素的设置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用“净资产”要素反映该组织拥有的权益,而不必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来反映资源提供者享有的所有权和其应该从组织中取得的回报。当然在权责发生制下,也不必采用政府组织中收付实现制的“支出”要素来核算。
1.4会计计量基础民间非营利会计组织坚持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同时,对捐赠、政府补助等特殊交易事项收入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基础。因为捐赠资产和政府补助资产等都是无偿取得的,难以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这样更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组织的经济活动。
1.5收入的确认和费用的分类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中,对于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交易,按交换交易收入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对按非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交易,按非交换交易收入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费用的核算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1.6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民间非营利组织向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其中,基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按财务报告编制的时间,分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2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结构优化
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制度和管理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公立的非营利组织,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当前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面临资金缺乏的局面,这使得非营利组织没有应有的能力实现为公益服务的社会使命,一些民间非营利组织甚至由于资金太少而难以为继。目前我们必须打破那些认识上的不足,加强财务建设和管理,才能确保非营利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财务管理 控制机制
1.非营利组织的本体概念与发展
1.1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纵观国内外先关领域的学者对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所下的定义,我们发现其说法可谓众说纷纭、名称繁杂。日本学者川口青史认为:“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一般是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1]美国学者莱斯特·M.萨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具有以下五个方面运作特点:①组织性,就是实现一定程度的制度化;②私有性,就是组织与政府在制度上相分离;③非营利性,就是组织不向其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④自治性,就是基本上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⑤自愿性,就是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志愿参与[2]。陈晓春教授认为,非营利组织可以界定为: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或公益服务的独立机构。对非营利组织之所以如此定义,是因为:一是为了便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二是在中国,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原来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非营利部门将分离出来,同时许多民间的非营利机构将纷纷涌现出来,成为独立的机构;三是非营利机构,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不是说不可以营利[3]。
从严格逻辑学的意义上,非营利组织是指除营利组织以外的其他所有组织,因此有些学者将政府组织也归入非营利组织的范围。在社会组织被划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今天,有必要强调非营利组织是不履行政府职能的组织[4]。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履行政府职能,主要开展各种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1.2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特征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可以概括出非营利组织的如下财务特征:
(1)顾客不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非营利组织不完全依靠从顾客那里获取的服务收入来维持生存和发展,它的收入还可以来源于接受民间捐赠和公共部门支持。捐赠收入是社会为表示向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准公共产品的支持而无偿向非营利组织提供的财务资源。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使命提供的服务,其收费通常直接以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为基础而不考虑获取盈利,其收费是低水平的甚至是免费的。
(2)不存在利润指标
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服务组织,但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则是在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向公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准公共产品,是为社会公益而耗用持有的资源,而不是为了增加组织自身的财富,不是为了产生利益。因此,非营利组织财务中通常缺少利润这一指标。
(3)责权利不是很明确
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由于不存在利润指标,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的情况难于考核评价,因而对于各部门的责权利也就无法十分明确。
(4)所有权形式特殊
非营利组织不能对其资财权益进行转让、出售,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按照资财提供者的要求来运作、管理和处置资财。资财提供者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也不进行净收益的分配,不需要像营利企业那样对投入资本和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收入进行区分,也没有营利性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
1.3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
在党的之后,为适应社会全球化发展的潮流,我国确立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渐进改革策略和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 逐步形成了以“小政府、大社会”为蓝本的改革目标,这为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这些非营利组织在自身组织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在为政府分忧,帮助国家解决社会救济、扶贫、教育、养老、保健和医疗服务等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俨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第三大部门。但是,毕竟我国非营利组织还处于发展初期的薄弱阶段,在组织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是在内部机制还是外部环境等方面均已暴露出了一些致命性的缺陷和漏洞,尤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是相当落后的。所以如何解决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非营利组织的积极作用,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2.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财务管理与控制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主要参照的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还没有一套完善的适合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据调查,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规模普遍比较小,员工人数较少,多数组织的专职员工人数不足10 人,工作细分程度比较弱,导致组织的财务体系比较单一,组织内部不重视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建设。[5]由于组织自身的非营利性使得组织很难对自身的运营活动进行评价,进而缺少相应的自律机制与相应的反馈、控制与协调功能。
第一,从理论的角度上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出台使得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一致的会计制度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在该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一定要对高校的财务状况、先进流量以及业务活动情况作出真实的反映,同时,要对民办高校的资金使用状况、资产状况以及负债水平进行及时的反映。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民办高校的外部管理和监督,进而提高民办高校的规范性,这个民间制度规定民办高校一定要编制一致的财务报告,进而对民办高校的财务情况,而且对民办高校的现金流量、业务活动状况等的报告中的会计报一定要包含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民办高校会计信息的透明程度、对民办高校真实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反映。
二、民办高校应如何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造成的影响
在最开始的时候,虽然民办高校没有规范的同一的会计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例如:建立了十分有效的制约财务制度,民办高校一定要尽可能的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结合使用,进而充分的发挥民办高校资源的有效性,对民办高校的教育资源配置进行有效的优化。因为民办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是不同的,所以,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和相关的财务人员在对民办高校的财务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充分的体现其“公益性”和“民办”的特点。在下文中,将具体的叙述民办高校运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方法以及其造成的影响。第一,改变会计核算的基础,在上述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报告、确认以及计量的一种时间基础,而且其会计核算的基础是费用和收入是不是发生,也就是对企业费用以及收入的归属期的划分规则(所有应该负担或者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已经确定的收入,不管款项是不是已经收付,一定要将其当作当前期的费用、收入进行处理;而所有不属于这个期间的费用以及收入,尽管在当期得到了应有的收付,也不应该当作当期的费用和收入,因此民办高校的财务一定要进行正确的费用和收入的划分归属。第二,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办法调整民办高校资产核算,先前很多民办高校在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时候,依据的是公办高校的处理方法,比如:在购置固定资产的时候,贷记“银行存款”,而且在对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当中,不计算折旧,只是提取其修购费用;这样的处理方式并不能对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和使用年限进行如实的、及时的反映,因此,民办高校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其历史成本应以资本性支出的方式入账,同时,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当中,要通过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第三,设置以及调整会计科目;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的设置账户的要求和民办高校自身的性质,要对负债类和资产类樟树进行分类并转入相应账户;比如:对净资产账户来说,要将“投入资本”明细会计科目加入到“非限制净资产”中,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进行核算的时候,要明确产权,要去除“固定基金”会计科目,调整到事业结余账户当中;对收入类账户来说,要增加教育事业收入等;对支出类账户来说;要将先前的“教育事业支出”会计科目转变为依据行政单位支出以及教学单位支出分别进行核算,同时,增加“管理费用”以及“业务活动成本”会计科目。
三、总结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财务困境
[中图分类号]F1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6―0075―05
根据社会结构理论,现代社会的社会组织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近年来,中国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并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但在目前条件下,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发育不完善、会员较少、自创性收入缺乏,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有限,导致活动经费匮乏,财务紧张,时常面临着来自财务方面的许多困扰。与此同时,协会还面临财务管理不善的问题。因此,如何获取更丰富的社会资源和财务支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成为非营利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非营利组织及其财务特征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译,目前,并非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Salamon,1993)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一般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表现为各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
联合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经济活动划分为5大类: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家庭。非营利组织与其他4类社会组织的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的大部分收入不是来自于以市场价格出售的商品和劳务,而是来自其成员缴纳的会费和支持者的捐赠。如果一个组织的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以市场价格销售的收入,就是营利部门,而一个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的资助则是政府部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征归纳为:(1)大部分资源来源于资财的供给者,他们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2)业务运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获取利润或利润同等物而提品或劳务;(3)没有明确界定的所有者权益及其出售、转让或赎回以及凭借所有权在组织清算、解散时分享一定份额的剩余资财。
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特征大致可概括为以下方面:(1)从资金来源看,非营利组织的一般财务支持手段即资金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政府资助、个性化服务、企业捐赠以及投资等等。这与企业组织形成明显的区别,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通过销售产品和服务从顾客那里获取的收入。(2)不存在利润指标。在企业财务中,利润指标能为衡量企业绩效提供标准,为企业提供量化分析的方法,使企业的分权管理成为可能,也便于在不同组织之间进行比较。然而,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在其财务中通常缺少利润这一指标,这使得管理的系统性受到损害:管理人员经常难以就各种目标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达成一致;对于一定的投入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组织实现自己的目标也难以确定;分权管理的操作难度加大,许多决策不宜下放给中下层管理人员;不同非营利组织之间也无法进行绩效的对比。(3)责权利不是十分明确。对企业而言,内部管理通常可划分为许多责任中心,对每一责任中心都明确其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在对其职责履行进行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给予其相应的利益。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由于不存在利润指标,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的情况难于考核评价,因而对于各部门的责权利也就无法十分明确。(4)所有权形式特殊。对于企业而言,股东投资创办企业,股东便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企业资财的权益。非营利组织资财的权益属于组织本身所有,但其不能对其资财权益进行转让、出售,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按照资财提供者的要求来运作、管理和处置资财。资财的提供者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因而通常不进行损益的计算,也不进行净收入的分配。
二、目前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困境
世界上各国家和地区的非营利组织曾不同程度地面临资金缺乏、财务管理低效等问题。
(一)自创收入能力匮乏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一般主要包括会员的会费,服务收入以及政府的资助、社会捐助等。其收入来源区分为非自创收入与自创收入,非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这是非营利组织收入的重要来源。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提品或劳务而向消费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而从受资方取得的收益,自创收入主要包括业务收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业务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为实现其社会效益而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这是自创收入的基本形式。经营收入是指其在实现社会效益的业务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投资收入是其所获取的资金,在运用于实现其社会使命的具体项目之前,通过资本运作方式进行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以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小,并且处于发展初期,运行机制不完善、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业务拓展的能力发展严重受限,行业协会的能力发展不足。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作为管理者是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而相对于企业和政府组织而言,非营利组织人员的福利待遇一般比较低,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也相应降低。加之,体制掣肘、资金缺乏和人才缺失直接导致协会组织的能力发展不足,组织的自创收入能力较差,进而导致组织财务困境的加剧。
(二)外部资金募集困难
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服务水平较低,资金筹措能力较差,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不少组织处在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但也有一些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业务不相干的经营性活动。目前情况而言,非营利组织自创收入不高,而非自创收入也很不乐观。政府拨款有限,而社会捐赠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会员才能够捐资给非营利组织。同时,许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不应该有经营收人,其资金应全部来自于会费。对非营利组织的误解,也使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筹集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财务管理水平落后
财务管理水平落后是非营利组织财务困境的
重要表现,同时又是导致资金缺乏的重要原因。在中国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同样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财务制度不尽完善,相当多的非营利组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作年度财务报告,或者虽作年度财务报告但无严格审计。这导致非营利组织的会员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信度降低,从而严重影响资金筹集的进行。
三、非营利组织走出财务困境的对策
从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筹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从而增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支持,已经成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重要议题。
(一)规范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协会的收入是指其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管理应当按非自创收入与自创收入进行管理。非自创收入的管理需要做好与政府合作、寻找企业合作伙伴、面向社会公众募捐的工作。扩大自创收入并加强其管理,应是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方向。当然,非营利组织是为实现其社会效益而运作,其收费应当是低水平甚至是免费的,而不能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收费。协会从事合法的经营来支持其非营利性的活动,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利润或收入不可分配给其创立人、会员、干部、董事或员工;(2)其主要目的并非单纯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实现其非营利宗旨。在进行投资时,必须认真研究投资项目的收益及其风险,优化投资组合,在不提高风险的条件下使收益最高,或者在一定的收益条件下使风险降至最低。
协会的财务支出是指其为组织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效益而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非营利组织的支出分为项目及活动支出和行政支出。这里的支出与企业的投资不同,企业投资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投资的管理必须从经济效益出发。而协会作为非营利组织,其支出所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因此,协会的支出应当按支出的用途分为项目及活动支出和行政支出并分别进行管理。项目及活动支出的管理应当从社会效益出发,通过规划与监督,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效益。行政支出的管理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控制行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非营利组织的持续发展要求其合理安排支出结构。合理的支出结构应当在绝大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及活动支出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行政支出。为此,必须科学地规范和组织财务管理活动。
科学地规范财务管理活动,能够降低筹资和管理的成本。非营利组织如果要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就必须尽可能多地筹集实现组织目标需要的资金,这就需要拥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度,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认真研究、制定针对协会弱点的内部机制改善方案,改革财务制度,把握协会的非营利性,如聘请资深的财务人员做好预决算工作;研究划分经营性收入与会费、资助等非经营性收入的比例,并合理运用;进行财务公开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审计,增加协会运作的透明度。非营利组织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其财务、活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包括被动公开和主动公开两种形式),必须建立非营利组织独立的财务和审计制度。
(二)增强财务支持,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筹资能力
1.明确行业的使命,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管理学大师德鲁克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使命感、责任感最强的组织,它们以“点化人类”和“改变社会大众”为目的,“以使命为先”翻。非营利组织的根本宗旨是为其会员提供服务,通过内外协调,维护本行业的共同利益,从而促进本行业的发展。以西蒙为代表的组织均衡理论强调,组织参与者的贡献与其获得的激励对组织获取生存、发展所需资源具有重要作用,每个参与者和参与者团体都从组织那里得到回报作为对组织做出贡献的奖励依据。参与者只有当他的回报等于或大于组织要求他做出的贡献(根据他的价值及他可做的选择来衡量)时,才会继续参与该组织。曼库・奥尔森(1980)论证了作为一种利益集团的非营利组织形成的障碍和条件:除非在集团成员同意分担实现集团目标所需的成本的情况下,给予他们不同于共同或集团利益的独立的激励,否则,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以增进他们的共同目标或集团目标,因此,非营利组织产生和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于能否给成员提供一定的激励(即选择性激励),使其形成较高的预期净收益,也惟有如此才能提高会员缴纳会费的积极性和额外捐献的程度。
2.加强资源的整合、开发与运用,增强自创收入能力。扩大自创收人并加强管理,应当是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方向。要突破资源有限不足的困境,必须先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使用与整合,以增强公共服务方案规划与执行的利基。协会的资源主要来自政府机构、企业组织、社群当中的个人的捐款者、赞助者。有效地管理资源、开发资源、整合运用资源是协会组织突破财务困境的有效路径选择。具体措施有:(1)提升服务品质。随着社会的进步,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也势在必行,只有口碑、有保证的公共服务与产品,才能获取社会大众的认同与青睐。也惟有如此,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士、团体、企业捐助更多的经费、资源、人力、物力与财力。(2)提供全面。非营利组织的公共服务要走出当地的社区,走向更广的全国地区、甚至应跨进国际性的社群,配合全球性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世界各地的公民社会组织策略联盟,回应国际性的公共议题,争取更多的资源,办理各项公共服务事业。(3)开创新的服务。在快速变迁的多元化社会当中,不断地创新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公共服务方案规划,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通过不断地创新服务,吸收更多的资源与经费,拓展更多的业务,赢得更多的资源。(4)争取政府的委托专案。在不影响协会组织公共服务推行的独立性、公共性的原则之下,亦可争取政府的委托专案,以获取更多的资源。(5)开拓企业的资源。国内许多经营有成的企业也很有心投入公共服务事业,以满足企业人士除了利润以外的需求。企业界拥有相当多的社会资源,其影响力亦是不可忽视的。(6)加强宣传工作。在信息日益发达的社会,通过舆论和信息引起社会大众对协会组织公共服务事业的注意,争取社会大众的支持,以汇集各地的资源,推动更多的公益活动的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非营利组织的内部体制,增强自治和自我发展能力
Doner and Schneidery(2000)进一步指出,非营利组织的有效运行取决于它具备的制度能力,即诱导会员提供资源,遵守协会旨在实现集体目标所制定的规则和决策。在影响制度能力的因素中,除了奥尔森所说的有价值的选择性激励之外,还有成员作用密集程度、有效地协调会员的内部程序和协会工作人员、工作条件。在前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在任一个因素上有较强的优势,其运行就会越有效。非营利组织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整体人员素质,改革民主管理机制。在会费能够拉
开差距后,不应视会费的多寡或者有无提供资助而照顾或者歧视某些企业,特别应重视行业内众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利益。
(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拓展收入来源。扩大自创收入,增强财务支持力度
从内容上看,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提品或劳务而向消费者或者会员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而从受资方取得的收益。以美国为例,美国协会的经费收入主要以会费为主,会费在协会经费中的比例各协会不尽相同,比例较高的如全美制造业协会在90%以上。除会费以外,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发行出版物、广告、会议、咨询(包括政府部门向协会咨询行业有关情况、信息等)、培训、展览会、保险服务、个性化服务等。上述的具体措施都对中国的非营利组织扩大自创收人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五)尽量争取外部援助
外部援助是非营利组织资金的重要来源。要争取外邵援助,非营利组织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重视与政府进行合作。政府不但可提供经费及其他资源,还可以给非营利组织以认同并给予道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在经济上获得更多的外部援助。美国霍布金斯大学对42个国家进行的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的结果显示,非营利组织的平均收入来源结构为:服务收费49%、政府资助40%和慈善所得11%,其中保健(55%)、教育(47%)和社会服务(45%)领域政府的资助尤其显著。这说明政府的财政支持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2)提高服务品质。非营利组织代表一定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和政府表达其意愿和利益要求。代表职能主要表现在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影响力,通过这种影响力,争取和获得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利益。(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从而有利于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支持。
(六)非营利组织应重视多种投资方式的应用
非营利组织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经营活动,非营利组织有各自的经济业务活动、服务宗旨和活动范围,非营利组织筹资方式的应用对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在中国目前会费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利用现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更具现实意义。非营利组织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以及专家等人股,参与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从企业的利润获取收益;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通过基金、股票等现代资本形式获得收益。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一定要遵循稳健、安全原则,注重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
(七)落实有关公益捐赠减免税方面的法规政策
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国库集中支付 教学思考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是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企业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正是由于两大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基础的不同,使得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有不同的核算思路和核算特点。大部分高等院校设置会计学专业课程时,一般以工业企业会计处理为主线,银行会计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行业会计作为工业企业会计的重要补充,以使会计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更加完整。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体系相对独立,其服务对象比较特殊,账务处理特点突出,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将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前沿知识贯穿于教学过程中。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课程特点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可以细分为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预算会计是我国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总称,也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重点。
(一)与企业会计差别大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有共同的理论基础,两者在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会计假设以及账务处理程序等方面都是相同的,但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尤其是预算会计部分,其会计核算基础发生了变化,加之受到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影响,整个会计处理的思路都发生了变化。有些会计科目与企业会计名称相同,但是使用方法却完全不同,例如行政单位中的应收账款科目,应收款业务形成的同时形成负债,行政单位并不是真正的债权人,导致应收账款与存货和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不同,没有对应着资产基金科目。
(二)涉及知识面广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会计主体包括各级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四个行业会计集中在一门课程中,涉及到不同的会计主体运行方式与会计处理的知识衔接,以及不同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处理方法差异较大,在教学中要不断地转换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体系,既要了解四门专业会计之间的联系,例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之间的财政拨款与具体使用人的关系,又要了解不同专业会计之间的区别,例如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作为预算单位,会计科目有相似的地方又有很多特有的科目。
(三)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息息相关
自2000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开始试点,到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等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出现的新业务和新方法,对预算会计处理科目及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省级以上政府可以自行发债,产生了“债务收入”会计科目;行政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产生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新科目;事业单位在现行预算制度下,年底结转和结余的处理,都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紧密联系。这也要求在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最新制度,介绍新会计科目及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四)新会计制度密集出台
继修订并颁布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3年1月1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4年1月1日实施)后,2015年10月财政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自此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全部出台了新制度。2015年10月23日,为了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政府会计体系,构建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6年7月6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的制度也开始进入实质化的实施阶段。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遇到的难题
(一)W生对财政管理体制了解较少,对会计对象运行机制比较陌生
学生对目前财政体制及其改革了解甚少,对于各级政府、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也比较陌生,导致学生对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了解很少,例如政府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四大部分,相应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主要收入的会计科目与之对应,在学生不了解背景的前提下,需要花大力气先介绍各级会计主体的组织特点、运行方式、预算与收入及支出的关系等专题,才能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因及核算内容,这也加大了授课难度。
(二)学生对该课程的应用性持不确定态度
会计学专业从基础会计开始,到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再到财务管理、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主要围绕工业企业这一营利性组织作为会计对象展开课程设计。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对象为非营利组织,与前后课程的延续性不强。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招考,学生就业的职业规划中更多地偏向于企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组织了解较少,在课程教学中,学生对课程未来的应用性持有不确定态度,这也增加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怀疑态度。
(三)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知识
该课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也较高,不仅要了解现行会计制度体系与旧制度相比有哪些变化,还要求教师及时把握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及其推进,及时更新与会计制度有关的相关知识,这样在授课过程中,才能够具体解释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因及原理,具体展现预算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及原因。例如,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体现了“双分录”和“虚提折旧”等账务处理特点,不仅需要教师知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还要掌握会计制度设计的思路。另外,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不仅要求教师掌握会计知识,还要求教师具备财政法律制度、财政学、预算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四)缺乏实践性教学资料的支撑
由于会计主体的特殊性,目前我国对于各级政府的财政公开还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决算也没有对外公开,在教学过程中无法像企业会计一样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很多财务数据,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目前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资料更多的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网站搜集到部分预算和决算数据,作为学生了解预算与决策的资料,以及进行财务分析的依据。教学模拟软件中,也很少有针对该门课程专门设计的实践性资料。
(五)最新的会计制度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我国政府财政财务制度都处于密集改革期间,改革成果非常丰富。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陆续实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已经在各项新会计制度中得以体现。但是目前会计制度体系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在新制度体系中已经体现了“双分录”的会计处理特点,一方面体现了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体现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例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处理、行政单位中购买存货资产的处理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多年来我国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仍然存在偏重于体现预算执行情况的特点,重满足预算管理的要求,偏重于预算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的核算,轻财务会计的核算,轻资产、负债的核算,不能如实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实际情况,在政府报告中缺乏对资产负债情况等“家底”的体现,政府财务报告不完整。深化改革还在继续,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关注最新的制度和变化。
三、完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建议
(一)在教学内容上,加入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最新动态
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会计科目的设计上,还体现在原始凭证、会计分录、财务分析等内容上,及时在教学内容中加入财政体系改革前沿的内容,对于知识的拓展及延伸非常有效。例如,了解目前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推进,帮助学生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及操作细节;加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预算会计科目体系中明细科目的规范;加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可以增加今后实践性教学资料的获取渠道。
(二)在教学手段上,拓宽学生就业视野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一大难题是学生对课程缺乏科学的认识,甚至有学生最初就认定自己不可能到非营利性组织就业,态度上的不认可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际上这既是一个学习上的误区,也是一个就业上的误区。课程学习要以就业为导向,但是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同样重要,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学习思路,会帮助学生构建系统全面的会计知识体系。另外,学生的就业不能仅局限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可能成为将来的就业单位,在教学中,适当加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及社会管理及服务宗旨的介绍,加入对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介绍,引导学生了解目前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办法,可以拓宽学生的就业思路,也可以使学生正确认识课程的重要性。
(三)在教学方法上,多用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表现尤为突出,比较分析法可以帮助学生通过对比掌握该课程知识体系的特点。在基础理论教学部分,尤其是会计要素和核算原则部分,对比企业会计,找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析“利润”要素与“结转与结余”要素的区别,更能够帮助学生理解“非营利组织”的单位性质与会计要素之间的联系。在实务操作部分,尤其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不仅要单独掌握两个会计主体账务处理的特点,还要比较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区别,例如行政单位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通过财政拨款,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来源渠道较多,除了财政补助外,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补助收入,本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通过“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通过对两个科目的比较,可以分析两者的细微差别。再如,行政单位“资产基金”科目和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两个科目都属于净资产科目,而且都体现了对应资产的所有权,但是从科目名称本身的内涵上就可以判定两者之间存在差异,“资产基金”对应着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而“非流动资产基金”只对应非流动资产。
(四)在教学设计上,理论教学与专题教学相结合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如何让学生更加深入更加直观地了解账务处理的背景及原因,需要教师采取专题教学为辅。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在不同的模块加入不同的专题,对于理解课程大有裨益。例如,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教学中,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具体方式中,加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发展及流程”专题,既可以让学生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背景及意义,了解对各预算单位会计处理的影响,又可以让学生了解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流程图,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和收入的核算打下基础。在“债务收入”科目讲解过程中,加入“新《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专题,让学生了解旧《预算法》下地方政府不能自主发行地方债券到新《预算法》取消这一条款的变迁,以及地方政府发债模式从“代还”,到试点省市“自发代还”,再到“自发自还”的三个阶段,才能让学生了解“债务”作为“收入”核算的原因。在行政单位会计教学中,加入“公务卡制度”L猓在事业单位会计教学中,加入“事业单位分类及改革”等专题,既可以大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刻地了解预算会计特殊业务核算的特点。
(五)在教学延伸上,实施开放式教学
《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明确要求,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除了财政部已经的四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外,《政府会计准则第××号――政府储备物资(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新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必然对该课程的教学思路、内容和方法都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开放式教学,既要向学生介绍现有会计制度下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分析现有会计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核算特点,又要分析现有会计制度中仍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体系存在部分局限,指出随着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将在政府会计中并存又互补,为今后补充和完善知识体系留下敞口,方便学生及时对接新准则体系。
四、结束语
随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关新会计制度的陆续颁布,并仍处于不断完善的特殊时期,该课程的教学具有特殊性,需要教师既有综合性知识,又有专业性知识,同时还要时刻了解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对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在今后的教学中,应持续关注相关准则和制度的改革动态,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完善教学设计,指导学生更好地掌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理论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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