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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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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1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资源 办产业化经营 利用与保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的逐步崛起,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即如何对待文物古迹,如何在保证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将这些历史文化的遗产逐步转变为我们现今发展的一种资源又不破坏其原有的样貌。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步进入我们的视野,如何看待这种历史文化遗产到历史文化资源的转变呢,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中我们又有什么需要注意呢。

在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明白的问题是——什么是历史文化资源。

郑冬生指出,“所谓历史文化资源,是指历史文物、古迹、历史遗存。”

郑汕、赵康认为“历史文化资源是以文化形态存在的社会资源,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纪录,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淀,是社会文明的结晶。”

这种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既是历史的证明,也是过去留给我们的一笔财富,我们可以将它们束置高阁,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让它们重现价值——这就涉及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再利用,如果利用得好,它将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无竭的财富,但如果用得不好,它也会在一朝一夕离我们远去。所以,对待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我们不仅要在保护中经营,更应该要在经营中保护。面对这种保护与经营的关系,半产业化经营将成为一种现实。

对于城市发展的诸多方面,半产业化经营都有其益处所在:

1.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半产业化经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采用“政府规划、政府投资+产业化经营”的模式。通过政府的规划与投资,引起市民对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并主动加以保护。而半产业化经营之后产生的经济收益又可以反过来作用于历史遗产的保护,成为当地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经济保障。

2.创造经济效益、发展城市经济。

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是一种无形资产,一旦经营成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半产业化经营必定也会产生一定的蝴蝶效应,推动其城市的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半产业化经营之后,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则变成了当地经济资源的一部分,将会为其城市创造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半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是有利于积聚财富,发展城市经济;通过政府的规划整合,使得资金的投入更加系统稳定,形成相关产业发展的稳定保障,促使相关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带来不竭动力。

二是有利于凝聚人心,共同建设城市;通过政府牵头的形式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得广大市民切身投入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当中,同时也可更好地督促相关工作的展开,确保办产业化经营的顺利进行。

三是有利于形成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品牌;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这个城市历史文化积淀的体现,通过对这种积淀的开发与弘扬,可以更好地塑造城市形象,形成城市发展的特色与精神,树立更加鲜明的城市品牌。

但是,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半产业化经营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我们也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作为历史的遗产,这种历史文化资源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财富,资源的开发也应取得大家的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在初期就与市民达成一致,取得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展开。政府在开发初期就应秉承着公开公正的态度,相关的一系列工作也应以科学开发为基础,确保充足的科学调研和论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政府应通过制定规划、招标、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手段,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予以正确的保护和经营。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市民的参与也是十分重要的。政府应确保市民建议的权力,每隔一段时间举办座谈会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合作发挥力量,这项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政府与市民结合、优势互补,既能使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特色定位准确,又能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其次,由于很多历史文化遗产的位置多处于商业中心,所以就造成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城市商业发展的矛盾。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最重要的特征是地域垄断性,这样的资源和财产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是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但城市的中心区既是商业的黄金地段,往往又是历史遗产的富集区。如何在发展商业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重要遗产,这是相关部门在工作时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而在处理这样问题的时候,很多前车之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上海前段时间建造了一座“西游宫”,但是3年不到,所有的建筑和摆设就变成一堆毫无用处的废物。究其深层原因,这就建造者不知道景物与景观的区别与联系,不懂得历史文化遗产的共通性与地域性的关系。他们错误地忽略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地域特性,舍本逐末,在毁坏本地独有景点的同时大肆移植他景,最终也只能饱尝苦果。

历史文化资源同很多自然资源一样是不可再生的,所以我们在开发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时应留有余地,不能无节制的开发利用,那样只能使其消耗殆尽。如不进行科学地规划与积极地抢救,历史文化遗产逐渐离我们远去将会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这样的事例已经一幕幕上演在我们眼前: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的一批汉文化遗址(汉墓葬、汉碑等)被推土机铲平;95年围绕北京鲁迅八道湾故居是否被拆除引起的争论;杭州西湖景区建造高层建筑;云南石林旅游区建设大型水泥厂;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造起了煤窑、灰窑;长达两年围绕究竟要不要抢救、保护南越王宫署遗址所发生的纠纷等均属此列。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2篇

关键词:襄阳古城;文化遗产现状;保护建议

襄阳位于湖北省的西北部、汉水中游,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称为“中国三国文化之乡”。襄阳古城始筑于公元前201年,到现在已经有2200多年的历史。古城北部的汉江从城墙下奔腾而过,城的东西南三面均为人工开凿的护城河,被称为“华夏第一护城河”。襄阳城城墙坚固、墙高池深,易守难攻,素有“铁打的襄阳”之美称。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与居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存在着十分严重的矛盾,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古城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的同时满足当地居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尚且存在较多的难题。关于文化遗产旅游管理的研究,我国出现了两个派别,一派认为可采用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另一派则认为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该分离,王兴斌提出了旅游服务的特殊性,他认为文化遗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等都应该分离且制衡。

1 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逐渐形成了三个方面: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以及古城整体空间环境[ ]。以此为据简述襄阳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1 文物古迹保护现状

襄阳古城的文物古迹保护状况总体来说良好。古城内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装饰小品、名树古木大都在上世纪90年代得到了及时的保护,且政府已经对襄阳古城实施了古城墙环境整治、道路改造、会馆维修等项目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当地居民保护态度消极;2、文物古迹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3、文物古迹受到的自然侵蚀;4、文物古迹利用不合理。

1.2 历史地段保护现状

襄阳古城内历史地段以襄阳北街为代表,虽是一条仿古街道,但其整体风貌与周围环境相符,在建筑风格、比例、色彩、功能利用等方面较为合理。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保障,也为旅游需要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因为过度的商业化掩埋了其中的生活性与世俗性的文化氛围。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1、历史街区内保护环境恶劣;2、为保护景观使得居民生活不便。

1.3 古城整体空间环境保护现状

整体空间环境反应的是一个地方的整体风貌与特色,是一个城市与其他城市的关键性差异。古城整体空间环境保护在于它需要着眼于全城,笔者分为古城布局、古城格局、城市环境三个内容来论述。

1.3.1城布局的保护。襄阳古城四面环水,1997年以来,襄阳市为再现“华夏第一城池”的风采,依照“截污、疏浚、护岸、置景”的原则治理护城河。但古城周边环境却在恶化,山脉淡化、护城河周围出现影响其连通性的盈利性建筑与设施,古城周边不断出现的新建筑不仅与原有的建筑风格不符,与自然环境也缺少协调感。

1.3.2古城格局的保护。古城格局是古城物质空间构成的宏观体现。襄阳古城平面略呈方形,古城内街道呈棋盘式,东街、西街、南街、北街是古城内街道的骨架,其他街道与之平行或垂直分布,古城内的民居、小院、衙门等随之呈矩形排列。现在古城内道路基本保持原有格局,但东、西大街拓宽道路,路边的古树被大量砍伐,护城河两岸原本规划的绿化地带被其他建筑占用。

1.3.3古城环境的保护。近代以来,西式建筑进入襄阳古城,许多中式商铺的门面变成了西式。到了现代,保存下来的古建筑屈指可数,古城的特色逐渐淡化。且因为高大新建筑的出现,原本古城内宏伟壮丽的古城标志变得渺小,严重破坏了古城原本的和谐、古朴的视觉感。

2 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2.1 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内容的建议

2.1.1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法律体系的构建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襄阳古城文化遗产已有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数量众多、内容充足,但部分法律法规缺乏可行性,多是介绍古城历史价值、基本状况,具体的规划方向少有提及。笔者建议,法律法规应明确指出如何保护、如何改造、如何利用,使其具有落实基础;另一方面,应将向群众宣传古城保护及其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工作。

2.1.2为古城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古城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我国名城保护资金无论从筹集、分配还是运做都十分薄弱,襄阳市从工商利润中提取资金用于古城保护,此外还向国家申报部分经费。但这些资金是远远不足的,还可以考虑以下方案:(1)可以要求古建筑、古民居的使用者自行负责修缮自己使用的建筑;(2)从旅游收入中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3)以政府的名义,本着“投资者受益”的原则从民间筹资,文化遗产旅游化所得收益再回馈给投资者,鼓励社会民众投资。

2.1.3落实行政管理制度责任制

行政管理体制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三大基本内容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做到如下工作:(1)定时组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专业人员进行普查,对无形文化遗产及其传承者进行活态的保护;(2)根据文化遗产普查情况制定保护规划,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某个部门甚至是个人;(3)监督规划的实施,并制定严厉的奖惩措施;(4)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会,讨论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时更新保护内容;(5)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专项经费,保障文化z产保护所需要的稳定且长期的资金来源;(6)调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公众参与基础,鼓励更多群众加入文化遗产保护;(7)依托当地高校培养古城保护专项人才。

3 对于文化遗产具体的保护建议

合理开发利用古城资源,赋予其新的功能与活力,使古城具有真正的生存能力和使用价值,是延续古城生命的有效手段。对于文化遗产具体的保护建议,依然从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古城整体及历史文化内涵四个层次展开。

3.1 文化古迹的保护

根据古城内建筑的现实情况,应遵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整体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对症下药:如昭明台和米公祠现作为博物馆来使用充分发挥其文化功能、夫人城上的韩夫人塑像作为旅游景点来宣传其历史文化,不失为一种科学的利用方式、古城的六座城门保留了较多的历史信息,应全力保留、护城河应保留沿河景观,最大程度地恢复护城河原有风貌。

3.2 历史地段的保护

我国历史地段的保护以传统格局和风貌完整为主。历史地段的保护原则:首先当地居民要继续居住,应维持其使用功能;第二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不能一味仿古造假。以此原则为基础,襄阳古城内的街区可以做以下努力:1、对于古民居、古建筑,要进行结构保存和局部保存;2、襄阳古城内的街道基本保持原来的格局,应极力保留;3、根据历史街区内建筑的高度、尺度、色彩、L格控制其周围建筑,使新建建筑不破坏原本的街区景观。4、基础设施供水、供电、排水等应保证居民的现代化生活所需;5、通过提供新市区的住房,适当减少住户,减少古城人口压力。

3.3 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

古城的布局调整,古城周围的山水景观对古城的布局有着莫大的影响。可做如下努力:1、减轻古城人口压力、经济压力,可以把工业、过剩人口、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转移到古城外,古城以居住、旅游服务、文化功能为主;2、街道可增加古座椅、古灯饰和绿化带等;3、注重襄阳古城的山水天然屏障。护城河、汉江应该引导疏浚,清理河道保护水体。真武山、凤凰山、岘山应注重保护植被、明确划定保护区域;4、古城内部人文景观,应注重古建筑、古街道、古格局的保护,避免过度商业化,还原古城内的生活性和世俗性。

3.4 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

古城传统文化是古城的灵魂,襄阳古城有着2800年的历史,留下了很多文化瑰宝。襄阳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淳朴的民风民俗、古老的建筑形式、独特的音乐与舞蹈表演、历史典故等。文化内涵上的继承与发扬是保持古城生命力与活力的重要一环,做好这一环,才能让襄阳拥有永久的灵魂,走向更广阔的的舞台。

4 总结

襄阳古城的保护现状总体良好,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当地居民消极的保护意识、保护环境非常恶劣、文物古迹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整个古城空间环境有所退化等方面,这些令人惋惜的情况已不可挽回,能做的就是在现有遗存的基础上政府加强引导、管理与宣传,从法律法规、资金保障、行政制度三方面全方位立体保护襄阳古城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襄阳古城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要遵循其根源文化的发展脉络,无论是文物古迹、历史地段、整体空间环境还是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都需要在其考察历史、文化梳理、保护为先的基础上进行。

参考文献

[1]脉络相承 共生发展――对于古城绍兴历史街区环境保护的思考[J]. 沈康敏,胡兴华. 建筑设计管理. 2005(03)

[2]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空间发展研究[D]. 倪明.苏州科技学院 2008

[3]基于“整体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研究[D]. 柳秋英.苏州科技学院 2008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3篇

在过去的时间,我们杭州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做了三大研究任务与课题。一是进行开展了古都历史文化的学术研究,重点研究了吴越与南宋文化,学术研究,是我市传承文化的基础;二是努力普及古文化知识;三是为保护古都与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多做非物质文化的收集与传承。

我们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有如下几点进行开展:

一、重视非遗,列入工作重中之重

我们一直是一方面开展物质文化、历史文化等的研究与宣传,另一方面,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列入古都文化研究的重要任务。如何保护,如何传承、如何合理利用、如何持续发展、如何提升品质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引导和组织全市人民参加宣传与研究,形成一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力量。

二、重视宣传、加强研究与推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一种无形文化,以传承人开展学习继承活动为特征。过去的历史中,主要是靠继承人的形体、语言相传,以师徒形势相传,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知识面广,但严重缺少文字题材的记载和传承。如今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社会结构、价值理念、生活习惯的改变,以及农村文化的渐渐消弱和消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都在濒临消亡,极其遗憾。因此,我们开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系统、全面整理相关资料和研究,并在社会中推进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民众积极响应保护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结晶,向非遗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员学习。

三、加强实践,组织志愿者

多年来,我们非遗工作人员做了一系列的保护、研究、传承工作,基本完成确定预期目标,在各大院校开展了学习实践工作,在全市非物质文化的成果收集工作中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社组织和人民群众都积极的加入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中来,让更多群众也享受到了非遗的成果。

四、加强认知,开展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我们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的最直接和现实的途径,建立民间艺术的保护摇篮。

五、民俗运动,促进文化遗产保护

我市在过去工作中积极建立民俗团体,形成规模性的调查、整理、研究民间文学和民俗活动,同时在院校中培养民俗学研究人员,进行民俗活动调查研究。

六、专业剧团,促进文化产传承

我市专业剧团是针对有保护和传承价值的地方特色民间艺术剧种而成立的专业演出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加大了投入,保障专业剧团的演出经费,使我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这些传统艺术演出团体的自身发展中得到保护和传承。

七、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

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限于财力,完全依赖政府出资保护是不现实的,积极开拓其他保护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那么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方法就是还原于民间,通过民间艺人和民间组织世代相传。政府应加强宣传,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民间通过自身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充分调动民间艺人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同时文化部门应及时对民间组织的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和支持,帮助整理、记录。如果民间能够自发自觉地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就能减轻政府压力,更有利于突出重点,抢救濒危,保护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而不至于一哄而上。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和民族的活性载体,她代表了人类历史的精神高度,也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资源和宝库。我们在还应继续加大力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推进,并且伴随城市文明发展深入人心。我们非遗工作人员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重不断探索和研究,辛勤耕耘,已经做了不少让人瞩目的成绩。

参考文献:

[1]《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5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城市更新;生存;发展

城市的文化遗产是一种具有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价值的不可替代的资本,保护城市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现代城市两种不同的城市功能叠加在同一空间,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矛盾。保护文化遗产要求其真实、完整,发展现代城市要求其高效、便捷。如何协调新与旧,传统和现代之间的矛盾,就需要正确认识历史遗产保护的观念和价值,准确把握历史遗产保护的尺度和方法,推进城市保护实践的有序发展。

1 文化遗产的认识

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贡献。人类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对过去文化、智慧的继承和总结之上,通过文化遗产,人们才能够认识自己从何处来,认识祖先如何走到今天。它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并具有符号和象征的作用,与人类的文化感情、群体认同和民族精神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文化遗产的观念也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而演进变化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此概念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所提出来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公约》根据这一定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并不是说与物质绝缘,没有物质因素,而是指重点保护的是物质因素所承载的非物质的、精神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物质的因素,物质文化遗产中也有非物质的、精神、价值的因素,只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呈现或展示,都是在塑造或重构某一物质形态。我们研究西安城市建筑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关系,实际上也是研究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建筑环境因存在于其中的非物质文化而得以延续;非物质文化能否稳定存在,很大程度上划,有远见地在时空关系上理顺了保护和发展的战略。明确提出了保护老(明)城严谨的格局,即城市的平面形状、方位轴线、均衡对称的路网格局、方正完整的城墙、护城河系统以及由街、巷、院构成的空间层次体系,整体保护残存的皇城街道肌理格局,使得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得到物化和文化的传承。同时加强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播力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年代特别久远、形态特殊或与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相关的生长环境,促进无形文化遗产转变为有形文化遗产,建立和保护重要无形文化遗产栖息地;保护和恢复传统地名及街巷历史名称,恢复西安传统节庆活动,开展节日、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西安的历史文化氛围。彻底改变西安老城“有古城墙而无古城”的局面,突出西安作为世界著名历史文化古都的特色,全面挖掘隋唐至今文化内涵,延续城市文脉,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下,建立富有个性的城市风貌。

但是今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对于历史性城市的保护,过去的着眼点往往重在对其本身物质形态和历史遗存的保护,而实际上随着城市不断的扩张,历史城区的功能也在不断地人为聚集,在它有限的空间内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内容,于是历史城区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拥挤病: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人口和建筑密度过高、风貌失控等问题。目前西安旧城内多以清末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和院落形式为主,多数是传统的四合院或三合院,院落层次较多,一般为两进或三进。平面布局多沿纵轴布置房屋,以厅堂、厦房层层围和组织院落。但是这些传统建筑年久失修,生活条件恶化,在旧城区内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升级的同时,大量的传统建筑迟迟得不到应有的修缮和保护,造成大面积的房屋质量人为衰败。一些受政府保护的建筑,在整体的尺度、形式上保留了传统风貌。还有一些没有受到保护的传统民居则放任自流,许多居民自行对房屋进行违章搭建,院落空间狭窄,基础设施较差,采光、通风、安全等问题存在隐患,

的变迁脉络,适应一个历史时期认可的“新统”就是明天的“传统”,历史总是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中不断充实。

4 西安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矛盾与存在的问题

(1)城市骨架尚未拉开,“中心集团、组团”的城市结构模式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规划实施中,由于缺乏政策、用地等方面的引导,导致组团没有步入良性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从而使主城区的功能繁多,交通压力依然很大。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依然存在

西安的老(明)城叠加在隋唐长安城和明清西安府的古城之上,一些重大遗址也多集中在这个区域,而这一区域多年来一直是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随着城市的发展,老城内交通、人居环境等问题逐步暴露,老城内的保护更新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展新的城市中心来疏解老城的功能。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导致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水平相对滞后,因此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繁重,创建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还需进一步落实。

(4)“危旧房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

在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总,将危房和旧房混为一谈,一并列入拆迁范围;引进房地产商业开发,不适当地要求“就地平衡”;不惜以拆除传统建筑为代价,谋求开发收益;对居民邻里不屑一顾,破坏原有的社区组织;片面追求基础设施和住宅的统一建设,忽视历史文化街区的多样性特色。

5 西安城市发展的思考

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明确提出:“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继承历次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即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以保护西安历代城市格局。同时,控制并引导新的建筑形式,使其较好地融入西安的城市景观之中。力争因地制宜,从多角度、多方位,不同地段、不同规划原则来体现西安的传统特征、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的时代气息。”

城市的生命与性格、历史与记忆存在于历史城区的每一方土地、每一寸肌理、每一道天际轮廓线中,因此,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城区。同时对于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历史街区的保护,需要从全局的角度研究其空间分布规律和空间整合关系,分析在历史城区整体中的作用和特色,充分发挥出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历史街区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要严格进行保护,并结合其所在的区域环境,传统建筑的真实性是第一位的。在保护历史建筑的真实性方面,欧洲的经验值得借鉴。比如,维护原始街道、建筑和环境空间的尺度,注重新老建筑的组合方式、邻近的历史建筑、当地人的生活方式等等,既要使新建筑穿插其中为城市增添情趣和色彩,又不破坏城市的整体风格,同时还能够表达时代更迭和建筑的演化过程,不是单纯采用形式上的模仿,而是利用建筑整体外观、色彩和空间构成等方面来协调取得大环境的整体效果,同时维护老建筑,又在其中开拓新的建筑风格,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和现代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2]J.雅各布,金衡山译.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10

[4]和红星.西安城市设计研究[M].西安规划局内部编印出版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断裂;植入;置换;替代;完善

Abstract:Although China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 i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it is still lacking for a integrant system of protection and abundant space levels in the view of a higher standard,which makes the symphony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become unimposing and powerless.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discuss the missing link and level in China’s protection system ― the problem of taking countermeasures on fracture sites in historical context by introducing the experience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 France.

Key words:fracture;implantation;replacement;substitute;perfect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10-51(4)

1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了许多保护成果,步入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行列。然而,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从更高标准要求来看,还显得缺乏完整的保护体系和丰富的空间层次,使得历史文化遗产这部交响乐显得单薄并缺乏力度。

比如说,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区域和断裂的地段在保护意识上存在不同的认识。相对于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区域而言,其建筑的历史价值集中而突出,因而建筑和空间的特征应该被充分保护的观念比较容易被人们接受和认同。而在历史文化遗产断裂的地段,建筑和城市空间的特征往往隐藏在极为寻常的城市环境中,加上目前国内的法律法规对这些区域缺少必要的保护要求,因此历史文脉断裂地段的保护往往被人们忽视。

其实,不论是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区域还是断裂的地段,大都是从当代人的观点出发而进行的界定,这种认定标准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的观念的更新而改变。现在的遗产集中区域也许到了将来就不再是重点关注的对象,而今天认为没有必要保护的历史文脉断裂地段也可能在今后成为重要保护的区域。

众所周知,法国是文化遗产大国,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它的许多经验对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如今,法国人不再局限于对作为国家象征或者历史见证的那些特殊的历史建筑遗产进行修复,而更加致力于对历史地段内的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从而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力并使其价值在新的时代得到提升。因此,借鉴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唤起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法国现行遗产保护体系的构成

法国的遗产保护体系包括历史建筑、景观地、保护区,以及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等主要内容,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众利益的保护,该体系的形成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2.1第一阶段:对单体建筑的保护

在这一阶段,人们已经认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历史价值,然而此时的认识片面而肤浅,仅认识到单体建筑的价值,却未认识到其所依附的历史文化区域的整体价值。单体建筑虽然保护得很好,但是其周围环境却遭到破坏性的开发和管理,严重影响了建筑所在区域的环境,城市的肌理和地区的文脉也在不断地被破坏、被摧毁。另外,这一阶段很少涉及再开发和利用的问题。这一时期,重要的保护法律是《历史建筑保护法》(1913年颁布)。

2.2第二阶段:由对点的保护扩展至对面的保护

“孤立的杰作是死亡的杰作”[1],认识到建筑物并非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点到面的保护策略使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价由单体建筑质量的优劣变为对整个街区的历史价值的总体评价。保护思想的变化也使得更多的建筑被划入保护区的范围。

在政府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维持众多文化遗产的保护费用,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通过何种手段与方式使被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振兴与再利用,产生经济收入,就成为了第二阶段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时期,重要的保护法律是《景观地保护法》(1930年颁布)、《历史建筑周边环境》(1943年颁布)和《保护区法》(1962年颁布)。

2.3第三阶段: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特别的和地方化的保护政策

新的政策强调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和使用来振兴历史文化遗产,使其产生经济收入,为街区的保护和改善提供经济支撑。因此,这一阶段的保护其实质是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更大化地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使其产生应有的经济价值。如果说之前的保护是注重对历史特性的保护,那么这一阶段保护就更加关注历史文化遗产的未来发展。这一时期,重要的保护法律是《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1983年颁布)。

由以上保护体系的三个发展阶段可以看出,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甚至于对于保护观念的确立也是经过了长期的呼吁和论争。[2]法国的实践表明,在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也曾出现过偏重于对遗产丰富的区域关注,而忽视了历史文脉较为薄弱的地段,这样带来的危险是城市环境的两极分化,甚至是城市整体性被人为地割裂。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已渗透到法国的每个角落,这是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不断深化、保护实践不断发展的过程。

3法国历史文脉断裂地段的类型及特点

3.1空间类型

3.1.1“点”状类型――历史建筑功能衰败的地段

该地段仍旧保留有部分历史建筑,但是随着城市生活方式和运转方式的更替以及在城市中生活的人的变化,历史建筑的原始使用功能不再适用于当代的城市生活。对于这些历史建筑来说,它们之所以能够保存至今,多半是由于它们在建造之初对城市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从而动用了最好的工匠,运用了最好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而对于今天的城市,这些建筑已逐渐丧失了其初始的使用功能,因为有些功能于今天的我们不再需要。建筑因人的使用而存在,如果没有人的使用,建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价值。没有人去使用的建筑,将逐渐衰落并最终沦为废墟。[3]因此,这种类型的地段也是传统风貌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区域。

3.1.2“线”状类型――公共空间遗失殆尽的地段

该地段是指那些在构成整体城市形态中起重要作用的公共空间,如重要的城市广场、古城墙、绿地、河流和道路,这些要素构成了城市形态中的骨架部分。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一旦这部分要素在城市纹理中出现问题,其产生的影响不仅是局部地区的,也是城市整体的;不仅是具体使用上的,也是心理感受上的。因而,对这类地段的缺陷进行空间弥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1.3“面”状类型――空间品质整体较差的地段

该地段一般是整体品质恶化或土地空置,需要集中整治的区域。整治目标通常通过城市功能的改换来达到,它使原来缺少认同感的地区产生人口聚集的效应,使地区重新获得活力,使土地得到升值,使环境得到改善,促进该地区的自我良性发展,并使该地区的城市纹理得到重组。由于需要大规模的整治,大部分阻碍地区发展的不良物质要素将被剔除,由新的要素进行填补。而与此同时,对体现地区空间特征的城市纹理要素,应在剔除的过程中有选择地提取出来,并成为形态改造活动的基础。

3.2现状特点

3.2.1历史生活的真实性

历史文脉断裂地段仍然代表了城市的特色空间,但由于这样的特色往往还夹杂着其他城市要素或是正在被相邻的城市环境所削弱,因而人们对这类环境不认为有多少重要的价值。然而这样的城市地区对构成城市整体环境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可或缺,它是实现城市空间多样性的重要基础。这些空间的所谓“特色”实际上是城市生活的真实写照,它们是城市历史发展最忠实的代言人,这些区域所呈现的市井景象反倒是更为真实的,也是真正属于城市自己而不是旅游者的。

3.2.2空间环境的复杂性

历史文脉断裂地段的空间特征往往呈现出广泛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中既包含应保留和继承的部分,也包含因各种城市问题而带来的需要调整和重组的部分,各类要素在这些地区混杂和交织在一起,虽杂乱无章,却有其生存的自然规律和旺盛的生命力。

3.2.3城市问题的多样性

历史文脉断裂地段一般是功能老化的用地,抑或是城乡交错的结合部,城市功能和景观面貌杂乱,既有独特的旅游文化资源与日渐平淡的城市形象的交错,又有纯朴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恶劣自然环境的交错。通常说,这类区域已造成对城市空间环境的严重影响,并成为一些社会问题的根源,它们破坏了城市空间的连续性和整体性,阻碍了城市机能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3.2.4历史特征的动态性

历史文脉断裂地段通常还有体现当地历史和空间特征的有价值的城市要素,这些城市要素在地区的发展中仍有被利用的价值,不论这种价值是功能性还是景观性的,当地的记忆以及这些记忆的物质和非物质要素应始终动态地延续下去。

4法国历史文脉断裂地段的改造方式

4.1全新要素的空间植入

法国虽然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拥有很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与条例,但在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往往不拘一格,不排斥现代创新,并时常采取新要素介入的方式。当然,新要素的介入须保持一定的规模,必须充分尊重并适应被保护的要素。新要素介入的目的,归根到底是提升历史建筑的价值,而不是抛弃原有的形态特征,以新的内容取代。

在这方面,最为著名的无异于由华裔建筑师贝聿铭设计的卢浮宫三个玻璃体金字塔。大的金字塔为博物馆的地下入口,其他两个作为地下展厅,由此,形成地上地下博物馆的组合。三个金字塔在功能上,使观众的参观线路变得更为合理,可以直接去自己喜欢的展厅,而不必穿过其他的展厅;在艺术上,也实现了古与今的对话。因此,贝聿铭对卢浮宫的改造不仅仅是地面上矗立着的玻璃体金字塔,还包括了卢浮宫庞大的地下博物馆,这使卢浮宫的文化遗产价值得到了更完美的发挥。

4.2建筑功能的空间置换

要使历史文脉断裂地段的历史建筑继续生存下去并继续成为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须使它成为人经常使用的场所。这不是靠长期维修维持其漂亮的外表就能实现的。最积极的方法是改善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使之以新的功能适应于当代城市。改建为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设施是法国对历史建筑最常见的使用方式。

巴黎的奥赛博物馆,就是在废弃的火车站基础上改造而成,在保持原来建筑的整个框架、结构、空间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功能置换。改造后的奥赛博物馆很快成为巴黎人流连的地方,不仅因馆藏丰富的印象派作品的吸引,也还因为经保护和更新的美术馆本身就是一件杰出的艺术品。如今,奥赛博物馆已经成为与卢浮宫、蓬皮杜中心并列的巴黎三大艺术中心之一。

4.3历史要素的空间替代

巴黎城墙是在城市建设持续扩展和城市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修筑起来的,前后共有5道城墙,经历了3世纪末高卢―罗马人所建的防御用的第一道城墙;13世纪初国王菲利普・奥古斯特修筑的城墙;1356年国王查尔斯五世修筑的城墙;18世纪包税人城墙;1841~1845年新建的巴黎的最后一道城墙――蒂埃尔城墙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巴黎古城墙是巴黎城市风貌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城市变迁的历史。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墙虽大多消失,但法国人却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城墙环境,以新的方式加以空间替代,继续影响着城市形态、城市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游憩行为。

结合城墙环境形成的风貌区主要有:(1)菲利普・奥古斯特修筑的城墙。其时,它就与塞纳河和卢浮宫共同组成城市防御体系,如今是巴黎城区的生态绿带。(2)查尔斯五世修筑的城墙――新林荫大道。16世纪,火炮技术的进步使查尔斯五世时期的城墙部分坍塌,并于1670~1676年期间被拆除,在原址上建起了新林荫大道,沿路密植树木,成为巴黎人最喜欢的散步场所之一。(3)包税人城墙――林荫公路。包税人城墙寿命短暂,不久后被拆除变成林荫公路。(4)蒂埃尔城墙――交通干道。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军的炮弹射向巴黎,面对现代化的战争武器,古老的城墙陷入无能为力的尴尬境地。此后不久,郁郁葱葱的城墙墙基成为巴黎人休闲散步的场所,各种小市场、小酒店、马戏表演和集贸市场应运而生,使这里充满生机。

4.4公共环境的空间完善

空间品质整体较差的地段,往往与其周围城市景观不连续,降低了城市生活环境的整体品质,造成了文脉的断裂。对于这些区域,通过大规模的公共环境完善,可以树立这些空间在城市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对其历史文化的表现和强化。

香榭丽舍大街的改造可以说是经典案例之一。这条著名的街道始建于17世纪后期,作为一条被世界认同的繁华的商业街,大街的商业发展几乎覆盖了其他所有功能,门面的装修、广告牌的加设都使这条著名的大街面貌愈显平庸,加上拥挤的人流和街边停满的车辆,香榭丽舍大街逐渐失去其原有的气质。这些促使巴黎市长希拉克开始推行香榭丽舍大街的复兴计划,提出了几个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其中包括:

(1)重现公共空间的价值。增加步行空间,并使露天咖啡座有足够的面积;在人行道上加种一排树木,以恢复大街作为散步的林荫道的本来形式;重新布置街道家具。

(2)恢复建筑立面的面貌。对店招以及广告的设置制定了新的规定;对建筑立面的改造方式进行细致研究;将沿街6幢建筑列入历史建筑补充名单,加强保护力度。

(3)对大街的公共使用功能进行干预。调整商业活动所占比例,鼓励增加传统性的公共设施,如电影院,旅馆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逐步恢复了大街原有的城市生活气氛,使其避免演变为一条丧失特色的平庸商业街,而让香榭丽舍的气质永远与它的名字相匹配。

5结语

一位欧洲历史学家曾针对北京的旧城改造说:“我们现在有的,你们将来都会有;而你们现在有的,我们永远不会有。”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提醒我们应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对历史文脉的挖掘与传承。说起文化,中国和法国无疑分别是东西方的杰出代表[4],论起遗产保护,法国今天所取得的成就也将会是中国的明天。当然,中国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道路上不能简单的复制与模仿,而应在打开门户、虚心求教的同时,客观地直面自己城市存在的问题,从中探索出适合自身的一套保护思路。

参考文献:

[1]邵甬.法国建筑・城市景观遗产保护与价值重现[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115-116.

[2]邵甬,阮仪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法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发展的启示[J]. 城市规划汇刊,2002 (3):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