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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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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

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教育收费管理部门年年抓、重点抓的工作。课题组通过对杭州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的调研,试图从学校本身存在的困境和教育者、被教育者的心理出发,从教育收费管理部门职能发挥方面来分析、论述中小学教育存在的不规范甚至部分部门、学校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以及教育收费管理部门如何积极应对、发挥作用。课题组认为,除了体制性的问题、社会综合性的问题以外,教育是一种特殊行业,它的产生、发展和保护都有其特殊性,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造成中小学在收费问题上的认识不到位、态度不明朗、措施不得力。无论是部分地方政府行为,还是学校内部管理,或者是学生家长的心理反映,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中小学教育不规范甚至乱收费问题的因素,而且这种因素因教育行业的特殊性而较长时的存在。

一、杭州市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杭州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教育乱收费放在全市纠风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近年来,杭州市先后转发和自发了有关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的十几个文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教育收费方面的精神,清理现行的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的收费项目。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合力,同时也研究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如,杭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专门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等重点、难点问题作了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在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实行“一费制”后,学校确实需要为学生提供一些代办服务项目,为此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计[]163号),杭州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为学生提供代办服务行为。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收费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措施,杭州市教育局每年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学校分别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书》,明确了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将规范收费工作列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和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目标,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范围。9月,杭州市监察局、教育局、纠风办出台了《杭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校长规范收费责任及违规处理办法,把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具体化,使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2月份,杭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分管市领导在会上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份,杭州市教育局和教育工会一起组织对部分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6月份杭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有关高校分管领导到杭州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接听热线电话,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难问题。杭州市教育局先后在学校(单位)基层干部会议、区县(市)教育局长会议、基层干部读书学习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政策,对学校进一步加强收费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工作要求,并重申了有关纪律。秋季,杭州市纠风办、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实行了第三轮教育收费的轮查工作,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在强化规范教育收费的同时,注重宣传和加强各方面的监督。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公示栏、校务公开栏或印发收费联系卡等,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杭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统一印制《杭州市区中小学收费联系卡》23.3万张,开学时及时发放给每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检查。在物价局检查分局的监制下,杭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了《杭州市区教育收费公示栏》880张,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向社会公开教育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和范围,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查字典 域网加大公开的力度。市属高校均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杭州电大还 编印了《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汇编》,分发给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宣传。各级纠风办、物价局、教育局、财政部门都公开了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咨询。

(三)加大教育乱收费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问题

每年杭州市都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活动。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对全市教育乱收费情况重点检查的工作部署,采取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并及时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投诉。

近年来,杭州市通过扎实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按照《杭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杭州市教育局制订了《杭州市教育系统反腐保廉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将加强财务监管,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坚持学校(单位)所有收取费用进入财政专户储存,部门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监管制度和资金储存、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捐资助教款财务监管。

杭州市教育系统先后组织98个检查组,检查学校673所,重点对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对下发的《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对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择校”问题的会议纪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29部,全市教育系统共接受群众收费方面的投诉电话466个,投诉中大量的是咨询性的电话,属于教育乱收费、违规收费的举报反映问题36件,其中大部分已得到处理。如某重点中学违反规定向学生家长收取赞助款,及时予以纠正,退还了所收的赞助款;某民办学校违反规定收取军训费,杭州市教育局督促区教育局进行了处理,退还多收款项。

杭州市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1—8月份受理教育收费咨询和投诉439件,其中投诉举报51件,咨询388件,与同期相比,咨询投诉件下降51.25%;投诉举报件下降72.55%。总体看,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群众对收费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满意度明显提高,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规范教学行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精神,杭州市教育局转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制定并签订了《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书》。强调开展任何形式的暑期教育活动,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原则上不收费,未经批准收取的各种费用,必须全额清退;并重申任何中小学校均不得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任何社会办学机构均不得利用公办中小学教育资源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或高考(中考)复习;要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检查和指导,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五)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大扶贫帮困的力度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投入。-,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除接受省市转移支付的资金外,得到中央、省市补助教育专款3896万元。杭州市财政对贫困县(市)农村基础教育扶持主要通过教育帮扶工程,定向定额给予补助。-,杭州市计划筹措3500万元对口支持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欠发达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其中市本级和六城区每年筹措600万元,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每年分别筹措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实施3年间,共投入资金2100万元,累计改造危房项目89个,改造校舍建筑面积158109平方米。开始,杭州市教育局每年在市本级教育帮扶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等地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工程。到年底,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和建德市的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工作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344所,改厕建筑面积7813平方米,投入资金1051.98万元;淳安县60%的农村中小学完成了改水改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在杭州市的顺利实施。现杭州市已完成了—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编制工作,计划食宿改造面积约为44万平方米,估算金额4.2亿元。

为了提高杭州市农村地区教育现代化水平,市、区县(市)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杭州查字典 域网顺利建成,13个区、县(市)有1000余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入杭州查字典 域网,且大部分已建校园网的学校建有学校网站。各区、县(市)也建成远程教育平台和资源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网络传输到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化和均衡化。,全市小学生计算机拥有率为12.47人/台,中学生计算机拥有率为8.29人/台,中小学生计算机平均拥有率为9.7人/台,学生计算机拥有率居全省(18人/台)前列。

目前,杭州市己普遍实施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资助和减免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费用。1月,杭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家庭子女入园、入学收费减免和补助工作的通知》;同年8月,杭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教育资助券办法的通知》;,杭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不断完善教育资助券、人民助学金制度,进一步扩大享受教育资助券补助对象的范围。,全市共有3.3万余名学生接受资助,资助总额1480万元,,全市共有53117余名学生接受资助,资助总额2140万元。同时实行了“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民工子女学校为辅”的办法,落实市本级和区、县(市)外来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妥善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42号),提出市和各区、县(市)政府原定的提高财政经常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比例每年提高若干百分点的政策延续到,杭州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法定增长。

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7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38.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19.7%);占财政总支出(195.63亿元)的比重为19.80%,比上年提高了0.13个百分点。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8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3.19%。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4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47%,占财政总支出(238.33亿元)的比重为18.28%。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核定范围,各区、县(市)分别确定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据统计,杭州市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城镇最高为878.85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为180元(淳安县,为三类地区);农村最高为530元(西湖区),最低为180元(淳安县和建德市),达到省核定的三类地区定额标准(180元)。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城镇最高为810.04元(下城区),最低为240元(淳安县);农村最高为655.01元(江干区),最低为240元(淳安县),达到省核定的三类地区定额标准(240元)。杭州市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比增长了38.13%,其中农村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生均增长了49.50%;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生均增长了45.56%,其中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生均增长了66.46%,杭州市各区、县(市)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或超过省核定的定额标准。

杭州市教育局、财政局、统计局还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投入水平的主要指标公布办法》,建立杭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及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公告制度,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职能,增加对农村教育投入,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杭州市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区、县(市)级财政统发制度,将教师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做到按时发放,目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实现了区、县(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并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等政策,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依法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

(七)均衡发展,着力治本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杭州市教育局积极探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化。一是集团化战略稳步实施。自,杭州市积极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杭州市教育局对全市名校集团化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现全市共成立教育集团51个,成员单位达185个。形成了名校+新校、名校+民校、名校+弱校、名校+名企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呈多样化趋势,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扩大了优质资源,为优质教育平民化、普及化打下了基础。二是开展城乡中小学结对互助活动。为了实现城市优质教育向农村地区辐射,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推进杭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区部分优质学校充分发挥其师资、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村中小学开展结对互助活动。结对互助的主要内容有干部教师定期交流培训,联合举办教学研讨活动,师徒结对,师生结对和生生结对等。全市己有100多所中小学开展了此项活动,帮助农村学校提高了办学水平,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服务。城乡中小学校结对互助活动是实施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杭州市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又一实现形式。三是通过发展优质民办教育,满足部分学生的择校需求,逐步实现“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据统计市区有民办中小学47所,弥补了杭州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择校引起的教育乱收费,为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应该说,经过这几年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更加主动,措施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健全,收费更加透明,因此乱收费案件的数量、乱收费的金额逐年下降,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部分地区学校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

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它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几年来,虽然国家发改委、各级教育收费管理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不少违纪、违法问题,中小学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涉及学校乱收费的投诉仍然是教为集中和强烈的问题。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在个别地方为什么屡禁不止,其根源究竟在哪里?课题组通过深入调查,杭州市部分地区学校还存在一些教育乱收费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部分地区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加大了教育投入,改善了办学条件,教育乱收费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课题组在教育收费调查过程中仍然发现不少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较多,盲目择校,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也为乱收费埋下了隐患。

2、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的学生假日活动不规范。有的地方开展学生假日活动,名义上由社会力量组织,但实质上仍由学校组织,以原教学班为单位,由任课教师组织教学,引起部分学生家长的曲解。

3、个别学校确实还存在收费不规范或乱收费的现象。

4、个别地区教育经费不足,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此外,少数学校代办收费不够规范,学生保险仍由学校或教师统一代办;个别学校收费未及时开票,有的开票不够规范。

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几年杭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了多次的杭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主要问题是:

1、收取捐资助教款。其形式在高中阶段主要采取以借读生、挂读生的方式,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主要表现为跨学区择校的学生违规收取捐资助教款,此款一般上交市财政专户或人民教育基金会。

2、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项目。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的通知》(浙政[1994]2号)的规定,其中,教育系统的军训费被列为取消项目。经查,全市部分学校仍然在向学生收取军训费,、还有部分学校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如:市区某中学向学生收取160至170元不等的军训费。

3、有关行政部门越权出台收费项目。一是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内部出台文件,要求下级教育业务各部门收取费用。如某些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收费。如:某市镇政府根据上级政府([]33号抄告单)向全校学生以每生50元的标准收取学校危房改造金。

4、超范围列支代管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代管费的开支范围为课本费、音像教材费、作业本费、讲义费以及班会费共5项,但实际情况是:资料费主要是由各市、区、县(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业务部门下发学校资料后收取。如:业务部门以3.5元至4元/份(套)、6元/盒(磁带)的标准向学校收取教学质量监控试卷工本费;学校又把此项费用向学生收取。某县某中学,将老师外出考察学习的5700元费用在学生的代管费中列支;有的学校将原本不属代管费列支范围的报刊费、饮水费也列入代管费中开支。

5、自立项目收费。如:某区一所职业高中,以143元/生的标准,收取高职生辅导费;杭州某高校未经批准,自行出台政策,以60元/学分的标准向要求重修或选修专业课以外课程的学生收取学分费。杭州某高校以120元/生的标准,向部分休学的成教类学生收取休学管理费,秋季该校以社会力量办学的名义,向部分专升本学生以1万元/生的标准收取学费。

6、重复收费。如:某业务部门以2元/本的标准,向学校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而学校又以2.5元/本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又如:按照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向学生收取20元/生·学期的信息费。同时规定:已收取借读生费的,学校不应再收取该项费用。但部分学校仍然在收取此项费用。秋季,某区某中学,对该校300多名借读生重复收取杂费,标准是:130元/生。

7、其他收费不规范行为。①本应该体现“自愿”原则的学生保险费、生活用品、体检费、校服等,全市大部分学校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虽然学校方面为了学生考虑,以上几项费用事先都进行了招投标,价格也比较合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些费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学校没有体现学生的“自愿”原则,在开学之初将这些费用与学费、杂费一起上缴学校财务部门。再由学校统一交给各相关单位。②跨学期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如:部分学校将规定按学期收取的借读费按学年收取。③以损坏赔偿为名收取押金。某区一中学,以50元/生的标准,向住校学生收取寝具押金。有的还提高标准收费。,某区一所小学对参加放学后活动的942名学生收取(放学后活动点收费)50元/生的费用,而标准应是48元/生。④“三限”政策执行不规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43号)的要求,从秋季起,对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杭州市物价、财政和教育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内部制定了收费标准,但从检查情况看,还是存在执行该政策不规范的问题,某些学校在招收择校生时各自为政,擅自扩大招生数额,超规定比例20%等。

(二)课题组通过深入的调查和认真的思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

1、管理与使用的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小学教育质量,是造成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内部因素。

在教育系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基本建设靠附加,教师工资靠财政,办公经费靠直管。”直管经费是有限的,主是靠争取,争取多少或争取不来,必然影响办公经费的开支,不足部分怎么办?农村教育费附加取消后,乡镇对中小学基本建设的投资空缺,学校设施维护经费发生困难。教育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是有规定的,从学生那里收取的学费、杂费、代管费等该用在什么地方,标准是什么,细到了每个人头。财政部门对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按照学校等级、类别来核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教育收费管理部门也有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一些经费挪用,短缺的部分经费则转嫁到学生头上。

课题组对全市中小学及幼教的经费开支情况作了调查,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有一定的比例存在。

一是代管费不按规定使用。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代管费开支内容为课本费、音像教材费、作业费、讲义费、班会费五项,单独核算,多退少不补。但学校把上面“两报一刊”的任务摊派到每个学生头上,每人在20元左右,多数学校代管费超支;也有的学校对节余的代管费不退还学生,对超支的部分则计入下学期代管费中开支。

二是以开办实验班为名向学生搞赞助。一些学校已申请开办了实验班,但在经费没有来源、收费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向学生收取赞助费。以某镇中心小学为例,开学之初向部分学生收取赞助费300元至元不等,用于购置多媒体设备。高中学校赞助的对象更普遍,费用更高。

三是以毕业班的名义进行暑假补习,收取补习费。对于高三学生,考虑到明年高考提前一个月进行,允许高三年级学生暑期可以进行补习。但从有关部门检查情况看,学校在高三学生补习的同时,也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参加补习,收取费用。

四是对专项经费不专项开支。高一新生每年军训有明确规定,除交通费、伙食费和交给基地必要的费用外,不得增收额外费用。但有的学校对多余的费用不退还学生,而用于老师补贴和学校招待。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学校自身管理不严,收费情况比较正常的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比较好,相反乱收费越是严重的学校,管理越是混乱。另一方面,经费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对学校经费使用监督不到位。中小学的经费使用每年向当地的政府送报表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只对财政拨款部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而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只有靠教育收费管理部门通过检查进行监督,无疑给教育收费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了难度。

2、地区与待遇的反差引起学校及教师之间的心理不平衡,是造成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客观因素。

在课题组调查过程中发现,教师挑地区、学生挑学校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都想留在大城市,不愿到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县(市);一些在农村偏远乡村的教师想办法调到城市;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把子女送到外地读书,前几年杭州某一个县就有大约200名学生在宁波、诸暨、杭州市区、富阳等地学校读书。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当地师资力量不足,学生生源紧张,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心理失衡。

一是地区间的反差。现在有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那就是越是基层条件越艰苦,待遇越低,相反在城市、大城市条件越好。这种反差给农村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冲击,而农村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一些地区经济条件比较差,对教师的工资补助不到位或标准比较低,对学校的支持力量明显不足,学校的一些教学设施、设备差,教学质量跟不上。一些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生源严重不足,某中心学校(含小学、初中)的学生只有五、六百人,而且近几年因一些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等原因流失学生在五、六十人以上,造成学校经费来源紧张。另外,农村贫困生相对集中,学校又得免去这部分学生的学费,增加了学校的困难。虽然浙江省各县市教师工资统一由区、县(市)财政拨款,减轻了乡镇负担,较好地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但偏远乡镇的学校教师困难比较多,一些年青教师对象难找,个人房子买不起。因此有门路的找门路,有关系的托关系,想方设法调到交通方便、工资待遇好的学校。为此,一些学校为了能够留住教师,除了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外,也尽力争取一些经费给教师增加补贴;实在争取不到的,也只好从学生身上利用各种名义多收费用,以弥补不足。

二是学校之间的反差。主要是指收费方面,同样是公办学校,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反差是比较大的。高中学校可以实行并轨收费,部分可以用于学校建设,而且还可以根据学生分数的高低来划定所缴费用,教师可以利用业余时间给高考班补课、辅导增加收入,无论在基数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是义务教育的学校所不能及的。另外在经费投入方面,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投入的资金比率是比较高的,因为高等教育可以直接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到区、县(市),政府、教育部门重视的是学校的升学率,对高中阶段的教育投入也比较多,无论是教学设施、教学环境,还是教师待遇、师资力量,都是本地区最好的。而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是一种普及性教育,不能直接体现成果,而且经费需要本地区自行解决,这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县市来说,困难比较多,经费解决始终不能到位。

3、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力量对比影响到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方向,是造成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外在力量。

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学校教育则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健康的人格、一定的技能、成熟的个性为主要方向,偏离了这个方向,将遗患无穷。而政府,代表政府的教育收费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学生、学生家长必然担当起监督者的作用,对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偏离教育健康发展方向的做法提出质疑,以保证教育者的良好行为和被教育者受到良好的教育。作为被监督者的教育部门、学校以及教职员工,则以教书育人为本,实现其应得的待遇和价值。如果一旦被监督者的力量介于监督者之间或超越于监督者之上,被监督者就不把心思用在教书育人上,想方设法谋取自身利益,那么就会影响到教育质量,甚至影响到教育的发展方向。在实际生活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这种力量对比始终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监督者利用学生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套取各种费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只要是为了孩子好,都愿意多缴费用。对此,有的学校也想通过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来吸引学生,但也有学校借此盲目开办所谓的兴趣班、辅导班,以素质教育的名义收取学生费用。有的学校的教师为了增加额外收入,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学生单独辅导上,收取每小时20至30元不等的辅导费,而放松了课堂教学。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学生家长,对学校几十元、百十元的收费也不在乎,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到区、县(市)重点学校就读,不惜多交1万至2万元甚至更高的赞助费或插班费,导致学校收费层次不断提高。

二是被监督者以教育者的身份自居,无形中给学生家长施压。学校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有一种独有的权威性,再是学校以地区划分,学生入学则以户口为限,学校之间转学要交一笔费用,农村户口的学生到城镇则需要借度费或赞助费。一些学生家长特别是家住农村、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收费较高有意见,但又不知是否是乱收费,即使知道收费不合理,又鉴于自己的孩子还是要在这个学校就读,因此也只好默认了。另外,一些学生家长经济条件相对宽松,对学校的一些“礼节性的收费”,碍于面子也只好交费,比如赞助费之类的收费。

三是被监督者以“投资回报给社会”为基调,不适当地实施赢利行为。国家《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学校办学都不能以赢利为目的。但投资教育在地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有许多优惠条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教育产业产生了浓厚兴趣,随着私立学校的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一些高收入阶层把子女送到贵族一类的学校就读,一方面让自己的孩子能够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显示自己的财富。而投资者正是看中了其中的奥妙,从中获取收入。在有的人眼里教育产业的收入不叫“赢利”,而叫“回报”。在这种环境影响下,一些由政府投资开办的学校,也借新学校的建成,高收费用,多收费用,一方面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另一方面则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在他们看来,既不贪污,又不挪用,收取的费用都用在了教学上,给学校乱收费找来了“合法”理由,这也是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被监督者借教育是“公共服务产品”,向监督者讨说法,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

由于一些区、县(市)财政困难,教学经费不能全部到位,使学校乱收费有了借口,地方政府对一些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教育收费管理部门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能对事不对人,多是以告诉为主、以退款为多,而且只是部分学生。一旦教育收费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学校则找到政府主要领导说情,避开相关部门,使一些比较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得不到有力的惩处。

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是在一种复杂环境下生存并且存在一定市场和空间的,不单单是收费问题,还涉及到体制和整个收费环境。解决这一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收费管理部门所能包揽的,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特别是政府、社会的支持。作为政府要加大对教育有关税费的征收和拨付力度,使学校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以维持正常的教学开支。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大系统内部的监管,严把财务关,截堵不合理开支和挥霍浪费,使原本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学校、用于学生、用于教学。但教育收费管理部门作为查处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行为的主要力量,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对策

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行为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和任务,当务之急,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领导,强化法制观念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教育这项关系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未来事业,事关党群关系的大事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大局出发,做到“严格管理不护短,令行禁止不走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收费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乱收费的危害性,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的适当时机或有关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后,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和总务科(处)等负责人进行必要的法规和政策培训,以增强法规意识和提高政策水平。

(二)加强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

近几年来,杭州市在对国家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与“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价格法》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增强教育收费的透明度。学校在收费时,应自觉做到合法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接受上级专业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学生和家长要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对学校不按国家规定的项目收费、收费不开票或票据不规范等行为,应予以坚决抵制,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合理配置中小学校,该撒的撒,该并的并,进行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办学,充分发挥每一所学校的规模效益和职能作用。二是各中小学校也必须深化内部改草,倡导勤俭办学,实行教师上岗聘用制,打破教师终身制,同时,精简人员,减轻财政负担。三是完善民办教育收费的管理制度。自从允许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了社会对教育的投入,扩大了各级各类教育规模,推动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宽松的收费政策环境,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不少弊端,如“校中校,一校两制”的情况存在、对培养成本的组成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使问题更加突出。要改变这种状况,需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四)规范择校及择校收费

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解决教育质量问题,要实现这个目标,尚需一定时期。但目前,对于普通高中的择校及其收费问题,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三限政策,课题组认为:只要规范操作,增加透明度,还是能够起到较好的作用的。

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取得成绩

近几年,镇中心初中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教育,配备法制副校长,全镇学校法制教育出现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小学法制教育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教育效果明显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得到落实。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体现在组织保证上。层层成立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建立了责权明确的工作制度。其次是体现在工作落实上。镇中心初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法制教育各项任务的较好完成。特别是在文明校园、示范中小学、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验收和中小学“两项常规”检查中,将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法制教育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2)学校法制教育得到广泛开展。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全镇中小学平均每周开设0.5个课时法制教育课,做到了“三有一进”,即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进课表,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同时,在政治、语文、历史等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法制教育内容,使相关课程的法制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二是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得到较好结合。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墙报、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等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举办法制节目,开办法制专栏,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

(3)学校法制教育的空间不断拓展。一是向家庭延伸。在法制教育寻求与家庭的沟通上建立了多种渠道。全镇中小学基本都成立了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大多数学校通过家长会及时与家长特别是与“问题生”家长沟通情况,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帮教转化。二是向社会延伸。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综治、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团委等部门每年都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净化了育人环境,使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世纪、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

(1)认识不到位。个别学校特别是村小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疏于管理,致使一部分中小学生主要是一些“问题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影响了学校治安稳定,损害了教育形象。

(2)法制观念淡漠。个别教师法律意识不强,违反师德要求,教师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学生受教育权、不尊重学生人格,不仅是违背师德要求的错误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3)法制教育脱节。我镇目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0%多,约有30%多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入高一级学校,这些学生步入社会后,如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

(4)家庭教育片面。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重视文化课教育轻视其他方面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倾向,在转变家长这种观念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5)社区教育空白。学生课外和假期教育得不到很好组织,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还不尽人意,不健康的书摊、网吧、游戏厅等整治难度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难以得到保证。

三、对策与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真正摆正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等组织为依托的法制教育工作队伍。要增加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确保法制教育正常化。

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智慧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G52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5)01-0017-02

1 基本情况

镇海区每年均设立教育技术装备专项资金,保障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均衡发展,促进学校数字化校园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累计资产达1.70亿元,生均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累计达4713.85元。计算机总数10 295

台,计算机生机比3.50:1;2000年,开始建设镇海区教育城域网络,2001年,创建了“镇海教育信息网”,并以“网站集群”的形式构建了全区中小学校园门户网站。2005年,所有中小学校建成校园网络系统,并接入区教育城域网;2006年,全区教育城域网因特网出口带宽升至1000兆;2007年,在全区中小学普通教室普及多媒体教学系统;2010年,完成镇海区IDC机房一期升级改造;201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对一数字化学习(俗称“电子书包”)项目实验;2011年,开展电子班牌实验,探索德育信息化建设新途径;2014年,所有中小学建成校园无线网络。2013年9月,“镇海教育信息网”荣获第二届全国教育门户网站“区县级教育门户百佳网站”称号。

2 调研情况

共抽取了15所学校进行问卷调查,并在部分学校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全区各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基本发展现状情况如下。

规划先行,教育信息化的领导意识显著增强 2011年1月,镇海区推出县级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即《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的意见》),对“十二五”期间镇海教育信息化进行了部署,并将2011年定为“智慧教育推进年”[1]。对全区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5所学校已全部建立了校级领导教育信息化负责制,专门负责全校教育信息化建设。2014年9月,全区各学校正在制订新一轮的三年目标发展规划,目前66.7%学校已经完成制订并,33.3%的学校尚在制定过程中。其中,53.3%学校制订了教育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46.7%的学校将教育信息化规划体现在学校综合发展规划之中。

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校园门户网站是一所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的综合体现,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视。全区所有学校均建有校外可访问的门户网站。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实现信息、资料共享、工作安排等各项教育管理目标。在现有的校级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中,最常使用的是“网上个人存储空间”和“家校互通平台”,两者普及率均为86.7%;其他的有“校园一卡通系统”普及率约为60%,“电子邮件系统”普及率约为46.7%,“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普及率约为33.3%。这些信息应用系统的使用对象基本上都是教育工作者,目前尚未对学生开展相关服务。

校园一卡通系统功能逐渐丰富,主要作为学生的学生证、考勤卡、图书借阅证、门禁卡、就餐卡等,部分学校开始尝试购物卡功能。

教学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 目前,镇海区有16所学校正在开展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占全区学校总数的50%。在这次抽查的学校中,有6所开展了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占总数的40%。教学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内容,而教育教学资源在学科中的应用水平直接反映了学校教学信息化的水平。

调查中发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应用融合,普及率最高的三门学科分别是语文93.3%,英语93.3%,数学66.7%。“备课”和“课堂教学”是教师最常使用信息技术的两个教学环节。

教师教学中最常使用的数字资源是PPT类教学课件,100%的学校教师会应用到;其它常用的数字资源类型有:电子教案占86.7%,课程视频占73.3%,习题库占46.7%等。以上数据表明,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应用普及,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本身是否便捷、是否符合教学的要求、能否让教师快速找到所需的资源等等,这些都直接决定了信息技术融入学科教学的水平高低。

3 问题与不足

各类管理应用系统数据不统一,阻碍管理信息化深入发展 在现有的校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中,各学校都不同程度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教学教务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但由于各个业务管理部门归口不一,这些管理信息化系统基本上不能实现数据的共享,这仍是当前基层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面临的最大的问题。

本地资源建设缺少系统性,成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主要瓶颈 调查中发现,各学校都在不同程度的购买、或者自建学科教学资源。但这些都是以教师个体行为为主,缺少统一的、系统性的设计。同时,在学科教学中,教师也在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教学资源苦恼。我区已开始统一规划并实施镇海区的“网上课堂”项目,这是系统性规划学科资源建设的一个有益尝试,但目前,仅仅局限于初二、初三的部门学科内容。在学科资源建设中,如何有效实现省、市、区、校等资源建设的联动机制,将直接影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水平。

先进教育理念与国际化视野相对滞后,教师教育技术水平仍待提高 调查中发现,教师的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普遍不高,许多学校的电子白板普遍存在功能性浪费现象。各种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成功案例也不多见。教师仍然缺少教育技术能力专业培训,尤其是缺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创新方面的理念与实践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下一阶段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各个学科都急需打造一支拥有高水平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师队伍。

4 对策与建议

为每一个学生构建数字学习空间,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模式 根据镇海全区智慧教育建设目标,到2015年,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基本普及到每一所中心级及以上学校,校本教材基本实现数字化。在镇海区中小学数字化教与学教研大组的组织协调下[2],逐步扩大项目实验范围,进一步探索数字化环境下教与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为每一个学生构建数字学习空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能力,促进交流与协作,给学生以多元发展及评价,培养面向21世纪的技能。

提升学生正确地应对新的信息来源能力,开创德育信息化新天地 探索网络德育导师制、数字故事、电子班牌[3]等三位一体的德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德育的深化融合。通过导师的正确引导,使学生理性对待新的信息来源;运用数字故事讲述身边的真人真事,激励学生相互学习、成长;用好电子班牌,促进学校的班级文化建设,促进德育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与创新,应对21世纪的挑战。

为每一位教师构建数字工作空间,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2013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4],明确了“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体系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10月,《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5],明确了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按照“核心系统国家建、通用系统上级建、特色系统本级建”的原则,实现信息技术在学生教师、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这两个国家级文件的出台,为县市区的“三通两平台”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各学校要积极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学校原有的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数据的建设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尹恩德.全面推进区域智慧教育建设的策略与实践:

2011―2013年宁波市镇海区智慧教育实践探索[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4(19):12-13,16.

[2]尹恩德.2010―2012年宁波市镇海区数字化教与学区域发展之路探索[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3(11):53-54.

[3]尹恩德.电子班牌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初探[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3(14):41-42.

[4]中国教育信息化网.关于印发《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函[EB/OL].http:///news/

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4)02-0077-07

一、调研的背景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也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教育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改革尝试和有益探索。近些年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我国呈加速发展势头,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201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的第11年。这十多年来,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实施3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总体较好,形成和保持了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快速发展的势头,社会关注度、信誉度、品牌度大幅提升,社会影响扩大。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截止到2013年,国内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930个,由省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049个,全国共计1979个。从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来看,除义务教育和军事、政治、宗教等方面外,涉及其他各个办学领域;从办学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类各级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约55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约45万人,占全日制高校在校生规模的1高校4%,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人数达150余万。

按照《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项目的活动,适用合作办学条例。《条例》强调合作双方必须在办学条件、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如果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等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项目,如一般的校际交流项目、外国大学预科班、双联学位、引入外国高校课程等,均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则是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三个基本领域――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之一。《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责任,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强化省级政府的统筹实施职能”,通过省级政府对全省各市县、各部门的宏观协调和对各种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促进各省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中外合作办学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试点取得的成效

从2013年1月以来,为了充分了解试点改革实施情况,“中外合作办学”课题组对各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保障机制、配套措施、试点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并对北京、广西等部分试点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课题组通过发放、回收“中外高校合作办学试点改革模式调查问卷”,并先后召开3次试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座谈会,收集了翔实的数据,总结了各单位开展试点以来的改革情况。

此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试点主要由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浙江省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云南省教育厅5个单位承担,试点所涉及的教育部门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地域分布来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试点项目中,各地方教育部门立足本地区的具体条件和办学特色,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合作办学模式,虽然部分试点单位仍存在一些管理与制度上的适应问题,但总体而言中外合作办学对各试点改革的推进作用表现显著。就取得的普遍性成果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推动设立了一批办学起点高、合作基础好的机构和项目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面,从《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协同各级地方教育部门共进行了6次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受理、评议和审批工作,累计批准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举办了149个办学基础良好、实施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此中,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732个,约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46%。在中外合作机构方面,各地方教育厅在教育部的批准下正式或筹备设立了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5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大学,至此,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长江商学院、上海纽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一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学院5所。另外,教育部还批准设立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同际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一批高起点的二级学院,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初步理顺了政府与学校、社会及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

相对于常规的教学管理而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管理更为复杂。我国以前的教育管理格局是“管、办、评”三位一体,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学校的举办者,同时还是评价者。本次试点的几个单位着重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重构了政府、学校、社会及中介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教育管理上构建了“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新格局,在中外合作办学认证体系上初步形成了“管、办、评”三分离的有效运行机制。通过构建适合各校中外合作定位、目标和特色的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了资源整合、理清思路等既定目的。

通过实施深入的管理体制改革,各试点单位基本实现了管办分离的目标,为形成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各单位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以教学单位为依托,完善项目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出市场、社会在整合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合作办学机构的规范化与高效化管理,为我国深化政府管理模式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

3.推动教学模式改革,为高校内涵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学,关键在一流的师资、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而要真正做到一流,需要在办学的体制和机制上开拓创新。通过由政府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鼓励学校在办学模式、招生办法、教师聘用、课程体系、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给予先行先试的优惠,各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资源开发、课程体系构建、教学理念更新和教学实践创新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变。从整体情况来看,各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并通过试点引进了境外的优质教育模式,包括办学理念、教学与管理方法、专业与课程,提升了国际化办学水平,为高校内涵式发展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4.推进学校制度创新。加大了政府政策配套与资金扶持力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办学初期,行政制度与管理模式大都套用公立高校,在前期建设阶段,这种模式或许还能发挥一定作用,但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朝着深层次方向的发展,原先的制度与模式越来越暴露出机构臃肿、管理理念滞后、办事程序繁杂、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此次各单位的试点着重关注了学校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在普通高校行政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摸索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经验,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采取职能制与层级制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层级制为基础,在每一层级上进行职能分工。这种直线职能结构形式加强了对水平层次领导部门的协调领导,同时,每个部门在只有一个明确上级领导的基础上,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在政府政策配套与资金扶持力度方面,各地方教育部门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外交外事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政策空间,勇于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可能的范围内,制定出台对中外合作办学倾斜、有利于试点项目实施的政策规定。在资金统筹上,一方面尽可能争取在年度预算里逐年增加对教育国际交流的投入,获得教育部与各省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的相关项目或将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尽力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经费的支持,为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中外合作办学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试点存在的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试点项目在近些年的发展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办学经验,逐步走上了高水平、示范性的发展轨道,这些进步与发展是主要的。同时,在办学过程中,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其质量标准和保障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各试点在今后需要展开大胆的改革探索,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在范围和形式上有更大的突破,积极提高人才国际化教育改革的广度和深度。

1.政府管理定位不清晰,缺少整体规划

对政府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角色定位,据“中外高校合作办学试点改革模式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24.4%的受访者认为应减少政府对中外合作办学不必要的行政干涉;有47.1%的受访者认为,应由政府牵头引入和监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58.8%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应制定专门政策对引入资源进行规划及指导(见表1)。

目前,我国政府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虽然涉及审批、行政管理、资金等多个方面,但管什么、怎么管,特别是如何发挥自身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规划和引导功能,尚缺乏足够清晰的监控范畴和管理定位。如何进一步理顺管理权与组织权、目标引导与绩效管理、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等基本关系,是我国政府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所需思考的重要问题。

2.相关机构间缺少统筹协调,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且具有高度权变性的社会活动,从政策执行复杂性的研究向度来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部门的具体情况差异巨大,加之我国教育政策执行依靠行政机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层次设置过多、延伸性政策出台不够、缺乏跨部门合作等种种问题,使得部分教育政策始终止于文本层面,教育政策执行整体而言缺乏力度。

按照《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和监管需要法律、税务、金融、外事等多个部门共同协调配合,但目前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显然并没有将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当作自己的份内工作。审批和监管责任最重的教育主管部门,也缺乏既懂教育管理,又懂相应层次教育政策和相关外事规定的专业人员,这是政府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所需思考的重要问题。

3.政府应发挥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的调控与引导作用

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不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理应形成自身不同的办学目标,构建学科专业的多元化、多层次格局。然而,从我国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分布来看,现有的合作项目主要集中在金融、管理、语言、信息及工程技术等实用学科上,这种现象既反映出当前经济发展对此方面人才的需求,也反映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布局存在着趋利性和盲从性。

根据此次各试点教育厅上报汇总的资料来看,在目前884个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办学项目所涉及11个学科中,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37%;而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在2%一下。在中外合作办学中一些国内急需和紧缺专业上的比例明显偏小,如国际法等项目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所占比例低于1%,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外开放需要大批国际法律人才的新需求。虽然近年来金融、管理学科等一些低水平重复办学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学科分布过于集中的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优化与调整。

4.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

在审批期正确判断待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优质程度,在办学期间定期对合作办学过程进行监督评估是合作办学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尚未看到有特别详尽的相关监督评估体系的出台。教育部门在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入口准入和日常的审批、评估过程中多凭工作人员的主观经验,缺乏评估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对于当前教育改革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有41.2%的受访对象把原因归结为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或组织:有29.4%的受访者认为,导致本地区教育发展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监管体制机制的不到位(见表2)。随着我国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和社会导向模式的展开,教育部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将评价与被评价“一肩挑”的角色已经难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组织。

5.资金问题难解,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筹措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承担着教育投资的主体角色,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初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教育发展的趋势来看,政府不可能永远充当教育投资的主体。虽然目前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基本可以实现收支平衡,但资金问题依然是困扰学校发展的主要难题,能否解决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始终是中外合作办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忧。

据调查问卷的回馈资料显示,47.1%的受访者认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本地教学资源(经费、师资质量)无法支撑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有29.4%的受访者认为资金筹集渠道的缺乏是制约合作办学项目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见表3)。办学经费短缺成为制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深入推进的主要因素,相关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与改革。

四、“中外合作办学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试点未来发展的政策建议

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正处于一个由粗放型向质量型转变的关键期,这既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入国内教育领域意愿不断增加的战略机遇期,又是中外合作办学困难与问题日益暴露的矛盾凸显期。积极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与引导作用,加大教育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简政放权鼓励学校进行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体系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等,对推动合作办学的良性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及时修改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

我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条例》和实施办法是在大约十年前制定和的,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要素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阶段发展到大众教育阶段。随着教育环境的深刻变化,《条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款。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教育部有必要牵头对现行的《条例》进行修订,对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以适应时展的需求。

2.转变传统管理者观念,树立监管型、服务型政府的角色

政府部门在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上,需转变传统的管理者观念,树立监管型、服务型政府的角色。政府作为监管者,应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准入环节上为学校提供国外教育资源的资质认证服务,进行质量把关。对于我国急需的新兴专业和稀缺学科,特别是那些投资大、办学周期长、市场吸引力较小的基础性学科,国家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进行必要的资金扶持:对于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也应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政府作为服务者,应积极提供相应的服务平台,促进各方的良好沟通,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政府部门应定期对办学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查,对收费过高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办学项目予以及时纠正,并通过追责机制加以处罚。

3.加强对新项目的批准把关,对已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全面审查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对于部分已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情况还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建议可由省级政府牵头,协调法律、金融、财税、外事等部门,展开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研究,检查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学生管理、资金使用、教师资质和项目运转等方面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地区情况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定期、动态地评定出办学状况等级并予以公示。

中外合作办学新项目入口质量认证环节的完善则主要是通过加强依法审批和定期复查,就我国目前主要依靠审批的监管程序而言,监管尽量应向审批前延伸。相关教育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相关国外教育资源在师资、课程、专业等方面的审查,保证引入资源的优质性。同时,教育部可通过驻外使领馆收集整理国外大学的相关资料,建立常态化的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体系,对具有合作意愿的国外教育资源进行资质认证。相关评估结果虽不一定强制要求审批机构或大学认可,但可作为审批和认证的参考。

4.省级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简政放权推动学校探索新体制

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起步较晚,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改革中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需要省级政府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相关支持政策,通过简政放权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办学层次、办学主体和运行机制上突破限制,鼓励地方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的探索。

在经费筹措机制上,应改变我国传统南政府进行投资的一元体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先行先试,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的投资模式。如可借鉴德国职业教育模式,由高校以“订单式”的模式为企业培养对口人才,来换取其对学校的投资;或通过产学研合作,以技术入股或共建产业园区的形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寻求利益的双赢。在政策扶持力度上,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高校合作办学的支持,如:对外可建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驻外国工作处,在相关国家不定期举办教育推介会,为国内高校与国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形成国内优质教育的辐射作用;对内可与各级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给予各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以下审批权,并通过不进行实质性备案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引入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5.构建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组织

高中教育教学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一、设立年度“通化市高中英语教研活动实验典校”,取得政策支持

2013-2014学年开学初,确定吉林省通化市靖宇中学为本年度英语学科教研活动典校。通过实验典校的设立,为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提高教师专业素养起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和认可,满足了学校领导和老师的需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实现了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提高了个人对开展好教研工作的信心。

二、成立校级“英语学科中心教研组”,为打造教研组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组建由学校各年级备课组长和部分骨干教师组成的“靖宇中学英语学科中心教研组”,充分发挥中心教研组的集体智慧、骨干教师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本校英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根据学校学生、教师及办学水平的实际情况,有效开展特色教研活动

1. 改变传统听、评课活动为“问题设计―课堂教学观察―提交教学观察报告”活动。打破传统的开学初推门课活动,我利用开学初各年级集体备课研讨时间,先将各年级组教师及学生在英语学科教与学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然后组织中心教研组成员每年级确定1~2个问题,如高一年级“做好学生英语学科的初、高中衔接教学策略”、高二“如何做好词汇教学”、高三“怎样提高学生的阅读与写作能力”等问题,和教研组成员共同研究,分解细化这些问题,听课前统一设计出课堂听课的要点,做好分工和记录,以“问题设计―课堂教学观察―提交教学观察报告”的形式开展听、评课活动。活动期间我们进行了“同课异构、教学设计与反思评比、学生单词比赛等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打造高效课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能力。

2. 改变口头反馈为书面调研报告。在开展典校教研工作中,改变以往听课后单纯和教师及相关领导口头评课、说出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坚持做到每次对本校的教学情况调研结束后,细化调研工作,撰写书面教学调研报告,报告按类别细化提供给教师及领导,为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把点的思考转化为面的指导,既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政策制定的可信依据,同时成为教师的专业成长的助推器。例如,2013年对靖宇中学通过为期一周的教学调研活动,主要通过听课、评课、教研组活动、教师交流、个人观察等方式,在初步了解了靖宇中学英语教学现阶段各年级的课程进度、课时安排及几位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后,及时撰写了关于取消高中晚自习后,英语学科教学出现的问题与策略方面的调研报告。

3. “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提高教研活动实效性”。靖宇中学是我市的普通高中,学生基础差,特别是对于英语学科,学生们在初中已经形成了被动学习,甚至放弃学习;针对这样的学情,教师们对学生学习策略研究以及对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求知”的关注度越来越强。经过我和学校中心教研组教师多次研讨并达成共识,只有通过改进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实现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才能实现本校的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于是,我们将课题研究作为为开展教研活动的突破口:

(1)确定课题。经过带领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回来做调研问卷、查阅资料等准备后,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教研组工作研讨会,大家积极献计献策,最后确定了“双案导学下的高中英语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这一课题。简单地说就是运用“双案导学”的方式有效解决教学过程中如何科学调控各层次学生的学习行为问题,高效推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与研究。

(2)制定实施方案。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组建研究队伍,成立课题研究小组,确定课题研究的人员分工,制定和论证课题实验方案,论证课题价值和可行性,请专家对实验方案进行反复论证,确定最终研究方案。

(3)组织课题组成员理论学习。利用每周的集体备课时间,我们增加了90分钟的理论学习时间,通过自学、网上学习、观看讲座及专家报告等形式学习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相关知识;了解研究动态、研究成果,参考或直接应用相关成果,为课题研究提供科学的论证资料和理论知识。

(4)定期开展不同课型研讨活动。一是坚持落实每月第三周为教学开放周活动。开放周内教研员要下校进行全面视导,使开放周的课堂教学从“表演课”转向“常态课”,督促课题实验的真实性和实践性。二是通过开展“引领课、研讨课、观摩课等现场教学研讨活动,进一步推动课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课题成果和课堂教学新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共建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