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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缺陷,导致了不同程度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差。信息是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其价值的大小,受时效性影响很大,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很高。然而,现行财务会计报告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采取的是定期报告制度,即企业要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表,并且,对报送时间要求过于宽限,特别是年报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报出就算是及时,然而4个月的时间经济形势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化。用这样的会计信息,其后果是无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甚至使决策失误。
二是会计信息的广泛性不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财务会计报告对无形资产的反映不够充分。报告对那些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正面效益,但没有取得相应权利和保护的资源,以及人才资源等反映不够充分。其次对风险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披露不足。第三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努力和结果没有体现。第四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企业职工的素质等没有反映。
三是会计信息提供方式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提供一直是以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形式进行,无论什么性质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也无论提供给什么单位和部门,都是相同的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报表附注所要求列示的项目也是固定的大类,都是围绕着编制基础、遵循准则的情况、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或有和承诺事项等进行的说明。这种相同的信息提供模式,忽略了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和使用上的差别,使一些信息对部分使用者无用,也会出现部分信息使用者感到信息量不足,会计信息的总体有用性降低,价值下降。
四是会计信息计量单位过于单一。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部分是会计报表,而报表中所有栏目的任何一个项目都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表示的数据。从这些数据中无法看出资产的数量,只能看出资产的价值,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对资产的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有存货积压,是否有大量的固定资产闲置等情况都无法掌握。
五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性。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数据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而现金流量表中的各项数据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这样一方面增大了会计报表的编制难度,造成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使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与企业的真实收益情况有差距,甚至是很大的差距,造成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其真实收益不相符的现象。
二、改进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建议
一是缩短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时间,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建议一方面将会计报告的报送期缩短。将报送期最长控制在15天之内,因为现在大多数都实行会计电算化,账户数据转化已由计算机来完成,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一结束,计算机就可以自动生成报表。另一方面是改变报告形式,将原来的纸质载体报告改为通过网络报送,提高报告的时效性。
二是调整报告构成要素,扩大披露范围,减少会计信息的片面性。完整的会计信息必须全面地、系统地反映企业经营过程所形成的一切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信息。应增加对报表有关数据分析和定性分析内容、非财务指标、增加一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正面影响,但没有取得相应权利和保护资源等方面的反映,还应增加更多关于企业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财务信息,并加强对价值变动、报酬与风险的转移、潜在风险等内容的披露。
三是建立财务报告体系,增强报告的针对性,满足会计信息的个体化需求。建议建立由统一报告和简化报组成的报告体系。信息提供者对政府和宏观调控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使用统一格式、固定项目和确定范围的统一报告模式,为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和要求确定提供方式、项目和内容,如选择简化报告形式。
四是财务报告中增加实物计量指标,全面科学地反映会计信息。从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中只能看出资产的价值,无法看出资产的数量。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掌握报告主体对资产的管理情况,看不出报告主体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决策。因此,建议财务报告引入重要资产的实物计量指标,将货币金额和实物数量一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使决策者的决策更加科学与准确。
【关键词】 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缺陷;改进
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已历经整整20年,其会计要素和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已严重滞后于医院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改进医院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取消那些为对应而设置的科目,对新增经济事项、核算业务等可借鉴企业的核算方法,使医院的会计核算制度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一、存在问题及影响
(一)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核算办法存在较大不足
第一,虚增固定资产资产总量。理论上说,购置固定资产,是医院的流动资产转化为非流动性资产,不引起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固定基金的调整也只是净资产内部基金的一种调整。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基金并不是由其他的基金转化而来,而是净资产的一种虚增。这样就将原本不涉及医院净资产内部转移,只涉及医院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内部转移的经济运动形式人为地在医院净资产内部进行了再次转移,导致医院固定资产净值不明,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出的净资产不能充分反映所有者权益,医院当期乃至全年的收支结余失实。第二,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虚增了净资产。按照规定,医院通过对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使固定资产的资本金额作为净资产的一种形式逐渐沉淀于医院之中,同时又将固定基金的金额保持不变,这样就使得同一笔固定资产对应的资本额同时在净资产项目中作了两次重复反映,并且计提修购基金时,只要不处置资产,即使所提修购基金的金额超过了固定资产原值,也会继续计提。随着时间的推移,医院的固定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医院“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人为地改变医院的成本,随意调节“收支结余”。第三,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在于对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分配和对其已损耗价值的补偿,现在在没有明确划分比例的前提下,规定修购基金也可用于固定资产的大型修缮,无形之中会侵蚀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基金。第四,不利于管理者了解资产实际损失情况。在医院发生捐赠、报废、转让、损毁等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时,全部通过“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来进行核算。由于专用基金科目是按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根本不能反映哪项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保险赔偿等所产生的损益情况,当发生报废、毁损、盘亏等情况时,医院将无法知晓该资产的实际损失情况,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其价值不做调整,而当该资产由于各种原因而退出医院时却按固定资产原值作一次性减少处理,会使医院资产减少过快。第五,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是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因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不利于考核单位负责人的业绩,也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同时,支出的虚增,使医院当期甚至当年的收支结余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资产减值
首先是固定资产减值,随着医疗设备的日新月异,许多医疗设备在逐年使用中早已贬值,有的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但只要未申报核销,资产总是在不断增加,造成庞大的账面固定资产数额与实际资产不符。其次是药品招标及国家降低药品价格政策的实行,使竞争加剧,未来市场的价格波动,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其它材料等库存物资存放在医院的减值风险加大。医院作为特殊行业,在物资管理方面不能完全实行“零库存”,相反,为了急救、维持医疗、教学和科研等特殊业务的需要,必须常年储备一定数量的周转物资,包括一些不常使用的、但存在有效期的物资。当这些变现能力差的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市价时,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又不允许调整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成本价值,而非可变现净值,由此会带来存货的减值风险。
(三)坏账准备的提取
按照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但医院在病人入院时实行预收医疗款制度,所以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并非实际欠费,而“应收医疗款”账户中包含了相当大的“病人欠费”数。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且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不能冲销,妨碍了资金的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的严重不足,使医院的流动性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失真,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加之在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会造成当月的管理费用支出增大,不能反映当月的费用支出。
(四)医院成本核算对象单一,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
《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是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间接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这种分摊方式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因为医院除了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外,还担当着教学、科研的任务,目前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将成本核算对象划分为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不利于准确核算医院的医疗成本。同时管理费用作为医院的一项期间费用,内容、含义相当广泛,除了医院管理部门的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的间接费用。如果简单按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势必造成医疗收支亏损,而药品收支结余数较大的现象,影响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使报表使用者无法得知管理费用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当医院为谋求发展,而进行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被分摊计入医疗、药品支出中时,医院筹资费用将无法正常反映。
(五)医院财务报告不能完整反映医院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
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反映在医院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中,它不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即折余价值。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损耗,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形成医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越来越大,固定资产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出现账面上却无法反映的现象。
(六)医院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抗风险方面欠缺
在当前的医疗纠纷的处理中,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缺乏抗风险的内容,只有在经济赔偿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风险的财务保障问题,未考虑医疗事故可能导致经济赔偿的财务风险,必然导致财务支出和净收入违背“会计稳健性原则”的会计反映。由于缺乏财务风险保险,一旦发生严重的医疗事故,导致巨大的经济赔偿必然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从而使医院财务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恶化,同时也不利于反映当期成本支出。
二、建议
(一)科目调整
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通过“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净资产科目核算。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按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每月增加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公用支出――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增设“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各种清理费用。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理预计各种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尤其是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当出现可收回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设“财务费用”科目,把原“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 “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由“财务费用” 科目核算,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增设“医疗风险基金”科目,根据历史数据确定比例按月计提,并专款专用。
(二)坏账准备的提取
医院的坏账损失主要发生在出院病人欠费这一环节,与“应收医疗款”相关,提取坏账准备不能将“在院病人医药费”包含在内。但却应将除病人欠费以外形成的应收款项都计入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中。即应以“应收医疗款”加“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减“预收医疗款”加“其它应收款”作为坏账准备提取基数。对于一些无法收回而又数额较大的坏账,在不影响当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直接从支出中予以冲销。
(三)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存货减值风险,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准备――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它材料”,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四)改变现在财务报表结构,修订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总表列报内容
无论从会计报表中资产的真实性还是资产管理的角度,笔者建议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下方增设“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列示,两者相减,就是固定资产的净值。增加医院涉及到资产减值损失会计科目组的财务列报实用数据,如在累计折旧下方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以便真实反映医院当前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和市价情况,这样在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如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规模、新旧程度和实际价值。其次,增加“管理费用明细表”并在收入支出总表内增设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月末将其直接转入“收支结余”,不再分摊。最后增设现金流量表,更好地披露医院运营资金流向和现金流入流出的情况。增加对或有事项的披露,如对借款费用、减值准备、账务调整、特殊事宜等进行完全披露,更好地提示医院可能面临的损失,提醒管理者尽早寻找对策,使医院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净资产以及收支结余的情况,真实反映医院的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以及当前医院资产的变现能力。
(五)按医疗风险保障的原理,增补建立医疗风险基金的科目
确定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依据及计提比率,根据实际情况在弹性度内自行选择,但应遵守一贯性原则,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任意变动;规定“医疗风险基金”专款专用;允许医院使用“医疗风险基金”向保险公司购置相应的险种。
著名会计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在《会计思想史》中说: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也就是说,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任何一项制度在其最初实施时,都有其先进性,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就会显示出不足。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也是如此。当然对以上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目的是和同仁们一起探讨,还有待今后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 《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财务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013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0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从会计视角所揭示的经济活动,其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保障。在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等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新会计制度强调了会计信息应当真实且公允,能同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联系。因此,新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 新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应用现状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进行具体的财务核算处理工作时,一定要保持谨慎认真的态度。这是为了使企业在面对复杂而多变的经济环境时,能够保持谨慎和稳健,尽量降低企业由财务风险造成的损失。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首先,在财务核算的过程中,新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遵守谨慎性原则,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会计信息的主要内容。因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影响着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为了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能够对自身有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价,谨慎性原则要求财务人员在进行具体的财务核算处理工作时,一定要保持谨慎认真的态度。其次,在企业的投资管理中,新会计制度要求相关人员遵守谨慎性原则,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考虑其规模、方式等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企业的投资活动能有所回报,而不是付诸流水。因此,在投资中企业需要对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固定资产、坏账损失等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评估工作。最后,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也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在对利润的分配规划上做好详细规划。
2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管理中的问题
会计信息的计量方式有多种应用出现,目前,新会计制度将历史成本计量进行修正,由于谨慎性原则要求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要认真判断,并选择其认为合适的计量方式。而每个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账务处理能力是不同的,若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那么在计量方式的选择上就会出现不合理的现象,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另外,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中,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通过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进行衡量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企业留下了利润调节空间,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 改善谨慎性原则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会计考查和评价制度。内部会计人员的检查、考核与评价,由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担任,或者上级的审计部门管理负责。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坚持由企业自查和上级审计制度相结合,最少每年组织一次审计,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执行,堵住漏洞,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内部审计直接受控于审计委员会下,保证其免受内部人的牵制,保持其在公司内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发挥对会计主体的会计行为及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行监督的作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除了在机构的设置上进行健全外,还需要加强对内部控制行橹魈迦说目刂疲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高素质的内部审计师,不会因领导的指示而破坏自己的原则,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做好企业的财务报告,不肆意篡改企业的报告数据,虚增利润,虚减成本,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使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流通。定期对每个部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赏善罚恶,奖惩分明,作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3.2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定期给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从思想上贯彻国家的政策,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高身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通过各类培训班或讲座,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其端正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明晰产权制度,明确企业委托人,理顺委托方与方的利益关系。
增强会计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惩罚力度,健全会计职员的专业素养自律机制。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通过开会宣讲等方式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建立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和奖惩体系,设置财务检举制,鼓励员工积极监督财务信息。
4 结 语
随着会计制度的逐渐完善,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把握是每个企业都应重视的。要想使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从而避免其存在的财务风险,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就要学会正确运用新会计制度下的谨慎性原则。
主要参考文献
摘要: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不同账务处理方式,给医院财务报表带来不同的影响。本文比较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并进一步探讨了新旧制度固定资产转换衔接的处理,最后对新制度下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改进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 探讨
一、旧《医院财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标准及财务处理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标准。199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医院财务制度》(以下称旧制度)中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旧制度下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但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结合使用年限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
(三)旧制度下固定资产购置账务处理。旧制度下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分部门列支,借记“医疗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四)旧制度下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设备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收入转入修购基金。账务处理上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标准及财务处理
(一)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标准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一般设备1 000元,专业设备 1 5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新制度下医院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消耗水平。提取折旧时,分部门列支,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新制度下固定资产购置处理。新制度下购置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费也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处置。新制度对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医院在医疗运营过程中,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的出售转让、对不能继续有效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对遭受灾害而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毁损清理、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捐赠等都属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后,其账面余额连同相关的累计折旧及待冲基金余额一并核销。
一是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该科目下应设置“处置资产净额”“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转入清理时应分项处理。
二是若该固定资产由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和自有资金共同形成,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是若该固定资产由自有资金形成,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是若该固定资产由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该固定资产对应的待冲基金账面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
五是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是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所收回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方赔偿损失,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
七是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
(五)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处理。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六)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三、新旧制度固定资产转换衔接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基金衔接处理。在新旧制度衔接的工作中,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时,由于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二)固定资产的衔接处理。新制度下,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对于新制度中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已转入清理但尚未从原账中核销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连同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未转入清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三) 修购基金的衔接处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四、新制度下固定资产处置的改进建议
新制度在固定资产处置上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将新制度实施前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处置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处置新制度实施前购入的固定资产。1.处置时:借记“固定资金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原固定基金对应转入事业基金的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此会计分录执行会计处理一贯性原则,将2012年执行旧制度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在转新制度时固定基金对应转入事业基金部分在资产消失时同时冲减。实际工作中填制年终决算表不允许减少事业基金。2.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处置过程中的残值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3.清理完毕,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
(二)处置新制度实施后购入的固定资产
1.处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处置过程中的残值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科目。
一、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必要性
(一)高校内部经济活动的深刻变化引起了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的变化,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具备了客观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校有了巨大的发展,其内部经济活动发生了深刻变化,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1998年8月颁布的《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第十一条规定“高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高校作为一个事业法人单位的自主办学权。此后高校进入了迅猛的发展时期,包括学校招生规模、基本建设等方面,同时高校内部实体的剥离引起其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的独立,主要表现在:
(1)校办企业改制与高校脱钩,组建具有国有独资性质的高校资产公司。20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迅猛,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高校校办产业成功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但与此同时高校以事业法人身份直接办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也逐步显现,因此2001年8月由国务院牵头,九大部委与北大、清华等11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开始研究高校产业改制的相关问题,并圈定北大、清华作为试点单位。2005年10月教育部在认真总结北大、清华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教技字〔2005〕2号文《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高校要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选择一个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独资企业(统称高校资产公司),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由其代表学校持有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高校以投入到高校资产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高校除对高校资产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投资和经营。 2006年6月教育部又下发了教技字〔2006〕1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其中再次明确和重申了上述规定。
(2)独立学院独立于高校母体。自1997年7月全国第一所独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创办以来,独立学院迅速发展,许多高校都举办了独立学院。2003年4月教育部了《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08年2月教育部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从此独立学院得到规范发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应具备法人条件”,“依法设立的独立学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独立学院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3)高校基金会独立运作。自20世纪90年代起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基金会数量急剧增长,截止2008年末有106所高校成立了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为高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 200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指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高校的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随着高校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发生了分离,出现了类似企业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即高校作为一个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事业法人单位(母公司)和与之有关联的高校资产公司(子公司)、独立学院(子公司)、高校基金会(子公司)……,从而出现了类似企业集团的以高校为主体的高校集团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客观上要求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二)发挥财务报表的功能作用要求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财
务报表的功能作用就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高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这些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有关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学校管理层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这些报表使用者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全面的会计信息以便对高校的整体状况的分析、判断、决策等。但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报表都没有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原因就是高校的经济活动、财务主体和会计主体发生了变化,但高校没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这种变化。具体而言:
(1)对于高校的对外投资,财务报表反映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却没有体现报表编制日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高校资产公司)的权益情况。《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而与此同时被投资单位(高校资产公司)的权益可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校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就明显不合理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资本市场上也活跃着高校的身影, 图2、图3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持有的部分A股公司股权。除了北大系、清华系这两大巨头外,国内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还有哈工大的工大首创,东北大学的东软集团,复旦大学的复旦复华,上海交通大学的新南洋,同济大学的同济科技,山东大学的山大华特,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的华工科技等。实际上各高校资产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校应享有的权益绝非当初的账面投资成本。如A高校2001年作为战略投资者以160万元投资B科技股份公司取得160万股股份,该股份公司于2007年12月成功上市,经过2008年、2010年的分红送股, A高校持有的股份数变为296.57万股(2008年12月限售股解禁),按2010年11月30日收盘价35.8元计算共计市值10617.20万元,该权益相当于初始投资成本的70倍,况且投资成本早已通过现金分红收回。 A高校的财务报表不反映这部分投资权益显然不合理。
(2)高校基金会发展迅猛,高校的财务报表不反映高校基金会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不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分析、判断和决策。据有关披露的数据,清华大学年教育基金会截至2009年底,净资产为10.87亿元。当年捐赠收入4.08亿元,捐赠支持项目支出2.27亿元。比起1994年时的2000万注册资本,到2009年末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规模有了超过50倍的增长。基金的保值主要靠投资实现。截至2009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约2.9亿元,长期债权投资1000万元,短期投资6.3亿元,投资收益9300多万元。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自1999年起资金运作,到2006年实现收益达1.27亿元,已成为学校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之一。北京大学基金会截至2009年底,该基金会资产达9.3亿,短期投资近8亿元,长期股权投资500万元,长期债权投资400万元。同期,浙江大学基金会资产4.7亿,短期投资2.9亿,长期债权投资4000万。
二、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行性
(一)会计语言的相通为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了现实可行性 随着我国相关行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语言基本相通、趋向一致,为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了现实可行性。 表1列示了相关行业最新的会计制度的比较情况。
(二)高校会计人员的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能适应新的业务要求这些年随着高校会计人员的新老更替,不断引进会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甚至研究生,高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有了长足的进步,再加上网上学习等便利条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样的专业技术不会成为障碍。
三、高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编制
(一)高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为反映高校整体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可以借鉴企业相关会计准则的原则即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但从实际业务分析,高校的“控制”范围相对比较简单,不如企业复杂,具体的运用笔者认为可以借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七十三条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投资,而且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者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一规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高校。从当前高校的实际经济业务看,合并的主要对象包括如图1所示的单位或组织。对于高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一个问题需引起注意,加以区别,即合并财务报表和汇总财务报表问题。《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高校校内后勤等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只能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室)统一领导。高校二级财务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室)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在实务工作中高校内部还有一类会计主体, 通常称为二级会计单位或分会计单位,包括院系、校后勤、校医院、研究院(所)等。 笔者认为这些会计主体不应属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而应属于汇总会计报表的范畴,理由是这些会计主体并非是高校的对外投资单位,只是高校内部的一个非独立法人单位,从核算形式看属于单独核算,不满足独立核算的条件,从本质上讲只是高校财务处财务会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高校财务处财务会计工作的延伸和扩展,因此高校应汇总这些会计主体的会计报表, 综合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当然汇总会计报表也可能存在抵消内部的债权债务、内部的收支业务等抵消业务。
(二)高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高校合并财务报表应由学校财务处以学校的单个会计报表和合并对象的单个会计报表为基础予以合并,具体的编制方法可以参考企业相关会计准则的编制步骤和方法,本文不作详细的探讨,只就高校的一些特殊情况、特殊项目做一些讨论。(1)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合并资产负债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核心,必须编制。由于高校的收入、费用的性质与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的性质不尽相同,笔者认为收入费用表、损益表等不能简单合并,可以将高校、独立学院、高校基金会的收入、费用合并编制合并收入费用表,而企业损益表中的收入、成本费用作为合并收入费用表的补充指标。因《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要求高校编制现金流量表,因此暂不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待相关制度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再行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2)合并项目问题。在具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直接合并的项目则直接合并,不能直接合并或从性质上看属于其他项目的,则合并在其他项目,如其他资产、其他负债、其他收入、其他费用等。由于高校的净资产和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在列报项目上的不同,在抵消长期股权投资和实收资本后的差额部分,笔者认为可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栏目中增加“投资合并权益”项目来列示,投资合并权益的金额应等于合并对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去实收资本后的差额。(3)高校财务处应加强组织领导。笔者认为高校财会工作的复杂性并不亚于企业。高校财务处应制定有关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规章制度、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基础。
对于正在征求意见当中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笔者建议应增加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高校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实施办法。2010年7月国务院了《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笔者相信,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办学模式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高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还将发生巨大的变化,高校还将迎来快速的发展,只有与时俱进才是应对之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2009。
[2]财政部:《高等学校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