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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区食药监和食安委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镇以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开拓进取的精神,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2020年主要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使得食安委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大,使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今年机构改革,**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式成立,对我镇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的小作坊、大中型的餐饮单位、食品批发商户和超市等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2020年我所共出动检查295人次,其中流通环节56人次,餐饮环节153人次,小作坊60人次,食品生产企业86人次。
二、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镇辖区幼儿园较多的情况,**市场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每学期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对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食堂开展检查,2020年共检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82家次,并对中考期间**中学考场开展餐饮保障,为中考考生保驾护航。
三、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2020年共对园区和**镇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抽样217批次,较去年增加62%,实现了辖区内的校园食堂、小作坊、食品厂、超市全覆盖。产品经由第三方检测后,未发现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6%。
四、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食品安全保障作用,在2020年共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14场次,成功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农产品质量保障方面,为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每月按时完成农产品快检任务,在2020年共进行农产品抽样快检30批次,合格率达到了100%。
2020年我镇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一刻都不能松懈,2021年我镇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在继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前提下,重点加强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以监管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将环境保护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辖区沿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排以及圩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2020年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批次较多,但是抽样结果并未能很好的利用,只对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小作坊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计划2021年对抽样结果的进行全面分析,使得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加全面准确。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把我镇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打造成农村食品安全保障阵线上的中坚力量。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加紧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努力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1、重点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各环节操作要求。
2、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是否持合法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购进原料索证索票以及台帐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劣质食用油等情况,软硬件是否达到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大对镇区药品经营单位、镇卫生院等药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举报的,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准备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工作步骤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3月—2013年5月)
1、各村(居)在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标准,结合本镇区食品产业特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力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实施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任务。
3、各村(居)继续开展对添加剂和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3年11月)
1、各村(居)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实施,逐一分解落实任务。
2、到2013年底,全镇各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覆盖率、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100%。
3、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将组织开展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活动,年终对照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各村(居)委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总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及工作经验,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
四、工作要求
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特别规定》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宿州市20****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点和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督管理。要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月饼、酒、粮、肉、蔬菜、乳制品、水果、卤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食品安全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商场、超市、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防止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月饼、酒(尤其是散装白酒)在农村的倾销,要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做好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安排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工作,随时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对每一件举报投诉都要及时查处,追根溯源,并将查处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办通报并向投诉者反馈。
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区域、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按照统一部署,整合执法力量的要求,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组织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大力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半年来,我乡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年上半年我乡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半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专门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农办、文体站、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乡经常召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5次,张贴标语2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半年来,我乡定期不定期组织防保所、文体站、农办、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防保所等部门针对全乡粮肉蔬菜、豆制品、酒等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作坊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点进行整治。此外还经常对蔬菜种植情况进行农药残流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乡生猪定点屠宰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检查力度。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检疫,家禽类经免疫,凭证上市。在“五一”等节日前夕,我乡还加大对肉类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经常到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防保所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乡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在乡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较为分散,难以组织协调;
4、乡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下半年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下半年年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村杂货店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