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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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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支教

关于乡村支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压事故、保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采取源头管理与路面监控一起抓,宣传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整治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促进全县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努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龙世奎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向绪彦、县安监局局长邱坤昌、县交通局局长向文权任副组长,各乡镇常务副乡镇长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长田大淦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具体落实,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四方一责”各方责任落实到位:

1、基本杜绝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

2、摩托车安全头盔配戴率农村地区达到90%以上、城区达到100%;

3、全县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货运机动车;

4、无证驾驶基本杜绝;

5、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消除;

6、全县乡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有力,路段挂牌责任制落实,乡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7、与学生、农民以及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卡签订率达100%,新增车辆和驾驶人“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8、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四、工作重点

1、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2、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4、无证驾驶;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此次乡村道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人民政府从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办组,全程督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队领导、交警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乡村道路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常务副乡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各乡镇要组建由派出所、综治办、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车辆,落实经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派出所要认真履行管理辖区交通安全的职责,在专项整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三类基础台帐(《机动车、驾驶人及“四方一责”登记台帐》、《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登记台帐》、《巡逻检查登记台帐》);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落实辖区路段挂牌责任制,并对危险道路进行排查、登记、整改,切实改善通行条件,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立警示标志;广电服务中心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学生、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综治办要组织各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充分发挥交通协管的职责,以村为单位对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整治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好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3、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县交警大队制作宣传展板,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驾驶人和广大村民观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

4、召开由驻村公务员、村干部及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培训。

5、分片召开车主、驾驶人大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签订“四方一责”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卡。

6、以村为单位,对全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登记,与广大村民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

7、召开各学校校长会议,落实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在校学生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在每所学校张贴交通承诺书。

8、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登记,以文件形式明确公安员挂牌管理责任制,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危险道路拍照、建档,并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9、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村(居)委会组织治安中心户长逐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在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正三轮摩托车的货厢两侧和后拦板分别喷涂“禁止违法载人,违者重处,群众举报有奖”宣传标语。

10、综合整治专班必须深入各村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路面监控,坚持每天上路现场查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巡逻检查登记,确保达到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目标。

关于乡村支教范文第2篇

陶行知先生于1927年11月开办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所乡村幼儿园———南京燕子矶幼稚园。1934年,又在上海女工集居的劳勃生路开办了中国第一个劳工幼儿园。为了培养师资,他还创办了乡村幼儿师范。陶行知面对工农大众的幼儿教育思想和实践对于我们当代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下面,笔者就从陶行知先生的幼儿教育思想及我国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比较,试论二者相结合的可能性。

一、陶行知幼儿教育思想概述

1.最需要幼儿园的地方

陶行知先生认为,最需要幼儿园的地方有两个:工厂和农村。因为。“倘使工厂附近有相当之幼稚园,必能增进儿童之幸福而减少为母者精神上之痛苦。同时女工既不必心挂两头,手边又无拖累,则做工效率自然也要增加好多。所以为儿童教育计,为女工精神计,为工业出产效率计,这种工厂附近必须开办幼稚园。农忙的时候,田家妇女们忙个不了,小孩子跟前跟后,真是麻烦。哥哥姊姊也要帮忙操作,无暇陪伴弟妹玩耍,所以农忙一到,乡村小孩子就要缺乏照料。倘使农村里有了幼稚园,就能给这些小孩子一种相当的教育,并能给农民一种最切要的帮助”。[3](P93)

2.创办符合中国国情的幼儿园

陶行知先生生活的时代是国难当头,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代,即使在大都市,人们见到的幼儿园也是寥若晨星,更别说在广大的农村了。而就是这为数极少的大都市幼儿园也“害了三大病”:外国病、花钱病和富贵病。这种幼儿园只是一些富贵太太们因忙着娱乐无暇照顾孩子而选择的临时托儿所而已,对社会和国家没有什么贡献。陶先生希望幼儿园能够创办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工厂和农村。要创办平民的幼儿园,就“要把外国的幼稚园化成中国的幼稚园,把费钱的幼稚园化成省钱的幼稚园,把富贵的幼稚园化成平民的幼稚园。”[4](P71)所谓中国的幼儿园是指“我们要充分运用眼面前的音乐、诗歌、故事、玩具及自然界陶冶儿童,外国材料之具有普遍性、永久性的亦当选粹使用,但必以家园所出的为中心。”[5](P71)要用极有限的财力办出效果好的幼儿园,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省钱:“打破外国偶像是省钱的第一个办法。我们第二办法就是训练本乡师资教导本乡儿童。……第三个办法就是运用本村小学手工科及本村工匠仿制玩具……三个办法同时并进,可以实现省钱的幼稚园。”[6](P71-72)而平民的幼儿园是指“所招收的儿童,正是农民要解脱的负担,要他们进来,正是给农民一种便利。……幼稚园既是应济平民的需要,自有彻底平民化之可能。”[7](P72)

3.普及乡村幼儿园的措施

陶行知先生认为,乡村幼儿园之所以难以普及,有三大制约因素:成人的落后观念、资金短缺、师资短缺。要普及乡村幼儿园,首先要提高成人对幼儿教育的认识。成人要“明白幼年的生活是最重要的生活,幼年的教育是最重要的教育。”[8](P115)其次,因为资金短缺,所以要办省钱的幼儿园。关于师资短缺的问题,陶行知先生提出了两条解决途径:创办幼稚师范学校和实行“徒弟制”。

4.幼儿教育的内容

陶行知先生认为,幼儿园应该以幼儿的生活为中心,实施体、智、劳、德、科全面发展的教育。“大家要把儿童康健当作幼稚园里面第一重要的事情,幼稚园教师应当做康健之神。”[9](P94)“新时代的儿童,必须在劳力上劳心,……在用手时用脑。”[10]P(638);“做自己的主人,做政府的主人,做机器的主人。”[11]P(520)“我们提倡科学,就是要提倡玩把戏,提倡玩科学的把戏。科学的小孩子是从玩科学的把戏中产生出来的。”[12]P(413)

二、我国当代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及问题

1.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少

据统计,目前我国学前儿童总数约为9560万[13],但我国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学前儿童的入学需要。在中西部22个省份,有大部分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农村学前班、幼儿园布点稀少,只有极少数离乡镇较近的农村幼儿能接受正规的教育,许多分散居住的农村幼儿基本处于无园可进的境地。

2.农村学前儿童的发展现状令人担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据调查,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0—5周岁留守幼儿有55%和祖辈或其他人一起生活[14],由此也就产生了打工者子弟的受教育问题。从学前儿童的角度看,绝大部分跟随父母到城市打工的幼儿,由于城市幼儿园的高收费等种种原因,很难进入当地的正规幼儿园接受教育。而离开双亲跟随祖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生活在当地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当地的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少或监护者的教育观念落后,也很难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

3.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低

如果将现有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与城市幼儿园相对比,二者之间的差距是十分巨大的。据笔者对山西省晋中市学前教育的调查分析发现,晋中市农村学前教育的办学点虽然占全市办学点总量的84.8%,但从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上与城市幼儿园相比差距还很大。农村幼儿教师中,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的教师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66.1%,城区幼儿教师相应的比例则为27.7%;在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仅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15%,而城区相应的比例为39.5%。[15]

三、借鉴陶行知幼儿教育思想,促进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1.到农民工聚居的地方办幼儿园

陶行知先生提出工厂和农村是最需要幼儿园的地方。如今,对于城市的农民工来说,孩子成了心底永远的痛。将孩子带在身边,可以使孩子享受亲情的温暖,可城市天价托儿所和幼儿园的门槛又岂是收入微薄的他们能够迈进的;将孩子狠心留在当地农村,由受教育程度更低的祖辈养育,又极大地限制了孩子的发展。笔者认为,农民工为当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地政府部门应该高度关注这些打工者子弟入托、入园的问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将托儿所和幼儿园办到工厂附近或农民工聚居的地方,使这些跟随父母背井离乡的学前儿童能够享有和当地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利,能够拥有本该属于他们的快乐幸福的童年。

2.因地制宜地创办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幼儿园

在未来十年的教育规划中,国家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将会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财力。笔者认为,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基础上,具体的农村学前教育的实施者,也就是广大的托幼保教工作人员和教师可以借鉴陶行知先生办“中国的、省钱的、平民的”幼儿园思想,充分利用农村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风土人情浓郁、民间艺术众多的优势,创办出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托儿所和幼儿园。比如,在幼儿园环境布置上,可以在幼儿园内开辟一个小小农场,种植一些当地常见的农作物和花草树木,养殖一些当地常见的小动物,供孩子们观察探索,激发幼儿科学探究的欲望和兴趣。其次,可以利用当地资源制作玩具,如用秸秆围个迷宫,用木桩做个平衡木,用河里的鹅卵石做个海洋球堆等,强健幼儿的身体。另外,在幼儿园室内装饰上,幼儿园教师可以请教当地的民间艺人制作各种民间工艺品,然后教孩子制作,用孩子稚嫩的作品装饰教室,使孩子感受自己的成就和当地文化的魅力。

3.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农村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

农村学前教育的落后与农村家长受教育程度低,对学前教育认识有误区也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农村家长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生存的压力较大,所以很多照看留守儿童的祖辈甚至年轻的父母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仍然停留在陶行知先生所说的“总以为小孩子的教育不关重要;早学一两年,或迟学一两年,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便不知不觉的漠视了他们的教育”[16](P115)思想水平上。认为孩子在上小学前只要吃饱穿暖不生病就可以了,根本未考虑到早期教育对孩子一生发展的影响。所以很多农村幼儿的社会性、认知和情感发展水平都相对滞后。广大的农村学前教育工作者可以利用各种方法,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多渠道进行家园沟通,努力使广大的农村家长理解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更好地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家庭教育,在提高农村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上多下功夫,多想办法,才能很好地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4.借鉴陶行知幼儿教育的内容,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

关于乡村支教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乳腺癌;防治知识;筛查意愿;教育;测试;常规教育干预;教育测试

乳腺癌目前已经成为威胁我国妇女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伴随我国临床健康教育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对疾病的治疗逐渐过渡到预防和保健为主[1]。国家自2009年开始免费为全国200个县35~64岁农村妇女提高乳腺癌筛查,临翔区是项目县之一,采用临床手诊、彩色B超、乳腺钼靶、病理检查的流程进行筛查,同时对参加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防治知识宣传,通过项目实施,早期发现农村妇女乳腺癌患者并进行治疗,同时通过乳腺癌防治知识宣教,提高农村妇女乳腺癌防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检查,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农村妇女乳腺癌患病目的。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参加筛查人员:10034人,年龄:35~64岁。平均年龄:46岁。抽取120人,随机分组,各60例,常规组妇女,初中文化及初中以上文化31例,初中以下文化29例,教育组妇女60例,初中文化及初中以上文化30例,初中以下文化30例,两组妇女的平均年龄和文化知识水平无显著性差异。

1.2方法 教育组妇女60例,首先对本组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进行有效的评估,分别对依据文化知识水平,开展乳腺癌筛查知识的培训班,进行健康教育知识的讲解,分别对健康教育前后本组妇女的乳腺癌教育知识进行评估和测试。对本组妇女发乳腺癌健康教育手册和健康教育影音资料,督促妇女进行学习,定期组织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知识讨论和知识竞赛,对成绩优异的妇女进行适宜的奖励[2]。

常规组妇女60例,对其均进行常规的健康教育干预措施,常规乳腺癌知识宣传。主要措施为张贴乳腺癌知识的宣传海报和发放相关知识手册。

1.3乳腺癌筛查情况评估标准 乳腺癌筛查知识评分:评分项目包含15项。答案为正确或错误。答对得1分,未答对得0分。总体得分为0~15分。乳腺癌筛查参加意愿评分:评分内容包含3个项目,共分为5级:强烈反对至强烈同意得分为1~5分;总体得分为3~15分[3]。

1.4统计方法 统计学分析选用SAS8.0统计软件,以x±s表示计量资料,应用t检验;数据录入计算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为P

2结果

共筛查出乳腺癌患者13例,教育组妇女的乳腺癌筛查相关知识和乳腺癌筛查意愿,均优于常规干预组妇女,对比存在显著的差异性见表1。

3讨论

目前已经成为危害我国女性生命健康的重要疾病之一。乳腺癌在早期发现并且进行外科手术切除治疗,可获得较好的临床治疗效果,术后良好恢复后,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因此乳腺癌的早期诊断和治疗,可明显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存率。由此可见乳腺癌的筛查对于减少乳腺癌的死亡率,临床意义较高[4]。

世界卫生组织对乳腺癌的定义和治疗,目前已经以预防和筛查为主,以治疗为辅的治疗措施。相关文献和实践结果显示,有效的预防和筛查可有效的提高乳腺的预防发病。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女性进行定期的临床检查可早期发现乳腺癌病变,早期乳腺癌进行手术切除治疗,可达到较高的临床治疗效果,部分患者可达到临床治愈的效果。但在晚期发现乳腺癌和治疗效果则大大降低,同时还不同程度的增加患者的经济和身体负担,临床治疗效果不佳。因此早期诊断和治疗乳腺癌具有高的临床价值和临床意义[5]。

本文中对120例妇女进行常规教育和乳腺癌教育干预措施,结果显示应用教育干预项目能够显著提高乳腺癌知识水平和增加乳腺癌筛查的自主性,提高人们对于乳腺癌的预防和筛查意识。可使妇女提高对乳腺癌的重视和关注,同时增加对乳腺癌筛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乳腺癌预防和治疗的意识。本文实践的缺点在于对妇女干预为短期效果,没有进行长期的干预和实践结果统计,乳腺癌健康教育干预项目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此结果同相关的文献和实践结果相似,因此乳腺癌的健康教育干预项目对于一个女性均存在重要价值和意义。

综上所述,实施有效的乳腺癌教育干预项目能够明显的提高乳腺癌知识和筛查意愿,增加乳腺癌知识的掌握和增强乳腺癌筛查意识,提高筛查和建立自我防范意识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参考文献:

[1]韩磊,张颖,李秀荣,等.短期规范化培训教育模式对社区医师乳腺癌筛查知识水平的影响[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14,13(2):135-137.

[2]章永琳.入户式宣传教育对社区妇女乳腺癌筛查行为及顺应性的影响[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0,5:1063-1064.

[3]杨兴平,蔡烨.健康教育对社区妇女乳腺疾病普查行为的影响[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16):373.

关于乡村支教范文第4篇

(1.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吉林长春130022;2.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金代“官与养济”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存留养亲”的弊病,对罪犯施以应有之刑罚,对老疾应侍之人,由官府出资赡养。金代刑罚体系的这一变化,使原本过于伦理化的法律开始注重法的实践功能。它标志着我国古代法律向世俗化方向发展的一次努力尝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 :金代;“存留养亲”;“官与养济”;刑罚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132—02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金元时期民族习惯法与中原汉法的冲突与融合”,批准号:11CFX011)的阶段性成果。

“存留养亲”产生于南北朝时期,成熟于隋唐时期。金朝在海陵王与金世宗时期,对“存留养亲”进行了大胆的变革,修正了适用条件。这一探索增加了中华法系内涵的多样性,也为中华法系注入了活力。

一、“存留养亲”的历史沿革

(一)“存留养亲”:成长于南北朝时期

所谓的“存留养亲”制度,是指我国古代对于被判徒刑以上的罪犯,因其血亲尊亲年迈,无近亲属奉养,而对罪犯暂不执行刑罚,恩准其奉养亲老,待其尊亲终老后,再执行原判或改判的一种特殊刑罚制度。[1]

晋朝最先有“存留养亲”制度的记载。在《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六有记载:晋咸和二年,句容县令孔恢因犯罪被判处死刑。皇帝因考虑到孔恢之父年事已高,无人侍养,因此,特恩准孔恢存留,以养其亲。孔恢犯罪,且“罪当大辟”,但因其父年老,独有孔恢一子,若孔恢伏法受诛,则其父必将无人赡养,上怜其父而特免孔恢死刑。这是史载最初的“存留养亲”之例,但此时“存留养亲”仅是权宜之计,尚未形成定制。“存留养亲”作为一项制度,始于北魏太和十二年。《魏书·刑罚志》:太和十二年(即公元488年),皇帝诏令:今后,如犯有死罪,而罪犯之父母、祖父母年老,没有成年子孙,也没有别的近亲属的,一律上报朝廷,由朝廷决定是否执行死刑,并将之作为一项法令规定下来。《仪礼·丧服》注:“成人,谓年二十已笄礼者也。”期亲,即服丧一年的亲属,即近亲属。令格者,即法律。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解释了“存留养亲”在北魏形成的原因。山东士族尽受儒学,在北魏律的制定过程中,他们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孔孟儒家精神做立法思想的封建王朝,辅之以孝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历史上,最终形成了“存留养亲”这一独特的制度。

(二)“存留养亲”:定型于隋唐

唐律继承了北魏律,“存留养亲”便如之。《唐律疏议·名例》规定:所有犯流罪或死罪但不属十恶者,而祖父母、父母年老,又无其他成年近亲属侍养,则一律上请。至此,唐律规定“诸犯死罪非十恶者”方可以恳求宽免。如若触犯十恶者罪行,那就不能上请。“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是对北魏律“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的修正。

二、金代“官与养济”与“存留养亲”的博弈

两宋政权的统治者在法律上少有建树,完全继承了“存留养亲”之制。金代则在继承“存留养亲”的同时,以“官与养济”之法对“存留养亲”的适用进行了严格限制。

宋金两朝法律皆源于唐律,“存留养亲”亦如之。《宋刑统》是《唐律疏议》的翻版。篇目与唐律一样,仍是十二篇,五百零二条。女真族入主中原后,迅速汉化,金律近取宋刑,远追唐法。但是,所不同的是,金律在不断汉化的同时,却未走上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

宋律规定:所有犯流罪或死罪但不属十恶者,而祖父母、父母年老,又无其他成年近亲属侍养,则一律上请。[2]与唐律相比,从律文之规定到疏议之详尽解释,毫无差别。只是因为避讳问题而将唐律的“期亲”改为“周亲”外,全文抄袭,只字不差。

“存留养亲”原本是为彰显仁政,但在实践中,却走向了异化。

金朝海陵王与金世宗对儒家“存留养亲”之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金史·海陵纪》记载:金天德三年(即1151年)三月,沂州男子吴真犯法被判处死刑,有司以吴真家中有老母无人侍养,特向海陵王请示留养。海陵王未予恩准,而是命令由官府出资侍养吴真母亲,并将之定为法令。由此看来,当时已有“存留养亲”之制。金律虽不可查,但金代将“官与养济”正式入律,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令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与法律同等的作用。对于律与令,《唐六典》云:“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律是刑事法律,令则是国家机关的行为规范。在唐律疏议中,律令往往并用,足见令之地位颇高,金令亦如之。海陵王将“官与养济”之制“著为令”,实是以法制形式规定了对“存留养亲”的正式限制。

“官与养济”的例子在金世宗时亦有两例。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尚书省奏,邓州人范三与人斗殴而杀人,依律当死,而范三有尊亲属年迈无人侍养,尚书上请。上(即金世宗)曰:“在醜不争谓之孝,孝然后能养。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亲之心乎。可论如法,其亲官与养济。”

金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益都民刘祐殴杀七十六岁范德。刘祐父母年界七十多岁,无近亲属侍养,尚书上请。金世宗认为,范德与刘祐父母年龄相仿,刘祐非但不尊敬长者,甚至于殴杀范德,实在难以减免。[3]金世宗朝的这两则上请案例,说明当时“存留养亲”与“官与养济”两制并行。

从实践来看,“存留养亲”的适用过于宽泛,破坏了法的权威性。金代“官与养济”就是对这种消极影响的规制。

三、“官与养济”的后世影响

(一)制度层面之影响

明律主要受唐律影响,受金律影响不大。

清律受金律影响深远,“凡犯罪非常所不原者,而祖父母、父母老,家无以次成丁者,……存留养亲”。[4]清律之后附例,该条下附例十六例,详列了各种情形。其中,明言不准存留养亲者,共计十处,分别是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以及第十六条。“触犯父母,素类”者,显然已无侍养之心,况又“为父母所摈逐”,昭示父母已无依其赡养之意。“游荡他乡,远离父母”之徒,推而知之,并无孝养之心。父母在,不远游。今父母尚在,游荡他乡,并致获罪,孝养之心,早已荡然无存。

(二)思想层面之影响

对于“存留养亲”之制,历代都有有识之士对之提出反对意见。

清仁宗嘉庆六年(1801年)五月十三日上谕言:“朕思……若不论罪案轻重,只因家无次丁,概准承祀、留养,则凶恶之徒,……岂国家矜慎用刑之道。”[5]嘉庆皇帝认为,“存留养亲”貌似扬善,实为诱恶,导人以犯罪,教人以逞凶。罪犯恃其亲老笃疾而杀人,其志更恶,其心宜诛。“存留养亲”实非“国家矜慎用刑之道”,因为“非所以施仁,适以长奸,转以诱人犯法”,与“养亲”、“孝治”之目的背道而驰。

四、结语

“存留养亲”之制极具理想主义色彩,而历史证明,对该制度的过分倚重,其结果只能是一厢情愿,与其初衷大相径庭,甚至是事与愿违。金代“官与养济”影响了后世的法律,使立法者在注重以礼入律,强调以礼治国的同时,也开始注重法的内在逻辑,关注法的实现可能性,关心法的实施条件。这种既宏观又微观的法律思维方法,在法制实践史上极其宝贵,证明女真族在我国法制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作用,亦证明了华夏文明的多元性、开放性、发展性与延续性命题。

参考文献]

[1]张纪寒.存留养亲制探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8).

[2](宋)李昉编纂.任明,朱瑞平,聂鸿音校点.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六·刑法部十二·弃市[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

[3](元)脱脱撰.金史[M].新点校版.台北鼎文书局,1980.

关于乡村支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护理干预;冠心病;焦虑状态;生活质量;生存方式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745-02

冠心病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引起的心脏病,该病出现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可以引起血管的官腔狭窄,或者由于冠状动脉功能性改变或者痉挛而引起心肌缺氧和缺血导致心脏病[1-3]。该病的病程比较长,容易导致焦虑,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护理干预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本文对2013年2月到2014年2月我院收治的冠心病患者实施护理干预,并观察其对患者焦虑状态、生活质量以及生存方式的影响,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2月到2014年2月我院收治的冠心病患者100例,所有患者均符合冠心病的诊断标准,且经过焦虑评价伴有焦虑症状,所有患者均存在吸烟、酗酒、缺乏运动以及高盐高脂饮食[4]。排除标准:排除严重精神障碍者、意识障碍、心脏瓣膜疾病严重者以及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将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研究组50例,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介于46-80岁,平均年龄为(59.2±1.5)岁,病程介于2-16年,平均病程为(6.9±0.4)年,对照组50例,男性25例,女性25例,年龄介于45-80岁,平均年龄为(59.5±1.7)岁,病程介于2-16年,平均病程为(6.9±0.6)年,两组患者年龄、性别以及病程均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给予冠心病的常规护理。研究组:给予患者护理干预,具体做法如下:(1)健康指导: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教育计划,指导患者冠心病的危险因素和不良生活习惯,急救的措施以及长期病程中会出现的疾病。(2)行为干预:和患者沟通,尽量取得患者的信任,倾听患者的不适症状,及时发现患者的不良生活习惯和危险因素,并且给予纠正,对于患者存在错误认识者进行纠正,患者出现不合理的思想时耐心的进行讲解,帮助患者制定合理的食谱。对于有吸烟和酗酒嗜好的患者,应用一定的方式让其戒烟戒酒,对于运动缺乏的患者,根据其情况制定合理的运动量。(3)心理护理:和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根据患者存在的心理压力给予有针对性的治疗,并且鼓励患者,让患者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多与患者的家属进行沟通,期待其的合作,及时给予患者精神支持。

1.3评价指标

应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生存质量量表(SAQ)对患者进行评价,其中SAS的评分越低表示患者的焦虑症状越轻,SAQ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生活质量越高[5]。

1.4统计学方法

全部数据均在SPSS17.0软件上统计,其中计量资料用( ±S)表示,应用t检验,计数资料应用2检验,检验标准以P

2结果

2.1两组SAS和SAQ评分比较 由表1可知,干预后研究组SA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研究组SAQ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冠心病的发病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冠心病是老年人的常见疾病。改变的病因复杂,由于多种危险因素共同的作用而导致,随着疾病的发展,改变的病残率和病死率也较高[6]。改病是一种慢性病,随着疾病的发展,患者会存在许多的压力,很多患者或多或少的存在焦虑症状。随着医学的发展,临床上对于病人不仅仅给予药物治疗,而且还给予精神上的帮助[7-8]。本文对冠心病患者给予护理干预,通过健康指导,可以让患者了解病情,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指导,可以让患者改善不良的生活方式,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通过行为干预可以帮助患者戒烟戒酒,对于患者的不良嗜好,可以起到督促的作用,可以了解患者的情况,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运动量,可以帮助患者做适量的运动。通过心理干预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情况,对于患者存在的心理压力和焦虑,可以给予及时的相应的治疗,使患者的不良情绪消除。本文研究发现,干预后研究组SA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研究组SAQ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可以知道护理干预来治疗冠心病可以降低患者的焦虑,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研究还发现,研究组生存方式改善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可以说明护理干预可以帮助冠心病患者改善生活方式,消除其不良的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冠心病是老年人常见病,该病是一种慢性病,会给患者带来焦虑等不良情绪,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护理干预可以帮助患者降低焦虑状态,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改善患者的不良生活方式。

参考文献

[1] 王安祥.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焦虑状态、不良生活方式及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3):327-329.

[2] 胡文亚.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焦虑抑郁状态及生活质量的影响分析[J].吉林医学,2012,55(3):649.

[3] 张静萍.系统性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负性情绪及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卫生产业,2013,11(36):71-72.

[4] 关尊红.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生活质量及心理状态的影响研究[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4):626-627.

[5] 胡来娣.冠心病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的效果分析[J].内蒙古中医药,2013,32(32):135.

[6] 吴玉玲,叶惠坚.系统护理干预对冠心病患者焦虑抑郁状态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12,18(18):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