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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做法,成立和长效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乡村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切实实现乡村治,百姓安的背景下,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我们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街道从市里召开会议后,成立了专班,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三资”整治工作方案。随后各村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群众参入的基础上,开展好此项工作,主要是对2018年以来的资产、资金、资源、各种合同进行审核、梳理、审查、核实,经过几个月的扎实、细致的工作,对两个村近几年的账目、合同进行审核和外设举报箱等。“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问题整改落实已全面接近尾声。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自查、整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集体资金、资产的流失。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梳理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头看”对自查阶段力度不够,出现“跑、漏、丢”现象及时进行“补课”。三是市、街道两级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不仅仅依靠村级上报来审核问题、处理问题。而是主动沉下去加强监督检查,帮助村做依规依据的挖掘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建立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的规范管理。六是由于我们对“三资”的有效管理,减少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对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进一步得到解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六是强化了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态势。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乡镇街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支出单据不规范,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度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大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组的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租等各项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下步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力度。将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完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二)狠抓落实,有议整改,在全面整改阶段我们要找准各类问题特点,对症下药,不留工作死角,弥补工作漏洞,消除制度缺陷。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 筹集渠道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大约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因此,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2009年9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以自愿参保为原则,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这无疑是保障农民老年生活的政策方面的一大进步。目前我国各地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很大部分的农民不愿参保,原因之一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生活需要。有些地方也反映筹集的农村养老保险费总额较低,不能更好地将其投入到基金运转工作上,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使得今后将会面临待遇支付方面的问题。且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单靠增加政府补贴势必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最终又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如何才能筹集足够的基金进行运营,以更好地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而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筹集问题和筹集模式研究得比较多,但对农村养老资金的专门而具体的筹集途径和渠道论述得比较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基金筹集和筹集渠道问题。因此本文在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潮州湘桥区的新农保试点状况的调查,着力从国企“一带多”、消费养老、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等方面对新农保基金扩展渠道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论证和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新农保的有效试行和施行。
二、潮州湘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一)潮州湘桥区新农保参保总体情况
根据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文件,截至2010年5月份,全区参加新农保44994人,占应参保人数57897人的77.7%。为了顺利实现上年年底新农保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底前农民参保率达到90%”的任务目标,区政府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年终对相关街道(镇)按新增参保人数给予每人1元的奖励,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街道(镇)则予以通报批评。1元的奖励虽然数额很少,但不失为吸引农民参保的一个途径,也可以感受到政府与相关部门对新农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湘桥区各村参保情况
在调查中,小组选取了三个经济发展程度不相同的村,分别是富裕村锡美村、中等水平的西都村以及经济落后的古庵村。其中,锡美村总人口数为989人,截至2010年8月21日,该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600,已参保499人,享受到养老待遇的95人,正申请上报而还未审批下来的有21人,而在实施新农保之前,只有几十人选择参保。西都村总人口为2000多,截至2010年10月份,该村已参保的人数为1556人,较新农保政策实施前的200多人,约增加了七十倍。另外,已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有286人。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从中体现出村民们看到了新农保政策的优惠,对其有较高的支持度。
潮州湘桥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调查中,约64.4%(表1)的村民对该发放标准表示满意(包括非常满意)。它体现出了政府的责任以及国家对农民的关怀。但也有不少村民反映如今的物价上涨较快,收入增长速度和幅度赶不上物价指数,每月55元的养老金对于一名老人的生活改善所能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
总体而言,无论从参保数量上还是从满意度上,湘桥区新农保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实施效果可观。
三、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参保人短视:变相缴费年数
《意见》指出,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不少中年人意图达到55岁后才开始参保,原因是无论缴费年限多少,达到60周岁后,养老金照样可以领取,且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都为55元,认为早缴等于浪费钱财。村民们根据新农保的自愿性原则,将该条政策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规定的情况进行投机取巧,将缴费年限变相,试图希望从国家中多获得好处。假如全国的村民都参考借用此策略,最终必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压力。国家政策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如果村民个人少缴年数,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累计年数会相应地减少,这样,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也就随之减少许多。从中可以看出,部分村民只重视能从统筹账户中获取的基础养老金,而忽视了个人账户的累积增值,短视行为较为严重。
选择的档次低,缴纳的年数少,导致新农保所能筹集到的基金总额相当有限,基金增值困难,而基金账户的管理费用、物价指数的变动等都可能会使其面临缩水的风险。
(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新农保基金筹集的障碍
调查中显示(表2),67.8%的当地村民认为收入水平是影响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最大障碍。根据表4中数据并经过计算,三个村当中,锡美村村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其年总收入为20000-24000元,占三个村中的85.7%,超过24000元的则为66.7%,而西都村和古庵村家庭年收入主要在4000-16000元之间。造成如此巨大的差距,根本原因在于各村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据了解,锡美村每年能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该村拥有一座水电站,加上卖地,每年大概有一百多万元的净收入。而西都村和古庵村的村委会透露,村中发展落后,集体补贴少甚至为零,更没有企业投资,村中收入单纯依靠上级政府财政拨款,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补贴村民的保险金,村民们大都自食其力,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和手工业中的刺绣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收入途径单一。
从表4中各家庭收支区间所对应的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总支出与总收入大致相抵的农户占了较大的比例,例如家庭总收入为4000~8000元的被调查农户,收支相抵的比例占据了一半,总收支为8000~12000元的农户为60%、12000~16000元的为58.3%。换言之,村民收大于支略有结余,呈现自给自足的状态,除了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基本没有多余的钱去消费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参保积极性。这说明参保费的负担是村民是否参与新农保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揭示出了村民的参保意愿、缴费档次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
四、“新农保”基金扩充渠道的思考与对策
(一)实施消费养老,以消费积累养老金
消费筹集模式,即参加新农保的农户在指定商店进行日常消费形成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在达到养老年龄后形成相应的养老金。此种筹集方式,可以把消费资本化,使消费不仅仅是一项支出,也成为一种投资手段。
消费筹集模式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理论支撑。根据现代生命周期理论,“一生效用最大化”是个人消费决策的最大目标。为此,个人会储蓄部分工作收入,从而保证退休后的消费水平不会降低太多。在农民消费的筹集模式下,农民通过日常消费便可积累养老金,从而提高新农保对老年生活的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对未来的后顾之忧,同时可刺激农民消费,达到资金的良性循环。
二是消费筹集基金渠道具有客观依据。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从数量上,农民是我国最大消费群体,农村具有潜在而又庞大的消费市场。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消费结构已从过去单一的温饱型消费向以耐用消费品为主的消费转换,农村的消费需求不可低估。 例如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冰箱销售量增长高速,主要增长来自内销。其中2010年1月至4月国内销售1810万台,同比增加52.3%。内销如此旺盛,主要由于当前冰箱消费契合了农村家电需求,家电下乡等政策使得农村三四级市场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二)设立缴费补贴档次,调动村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基金筹集水平
参考浦东新区、广州花都区等地方的做法,政府应根据个人的缴费档次分别设定相应的缴费补贴档次,并每年年底将相应的补贴数额及时打入到参保村民的个人账户,直到该村民达到60周岁。这样,村民投保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累积获得的补贴就越多,而缴费年限越短,累积的补贴数额越少,从而既能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养老保险的“少缴少得、多缴多得”,又能有效避免村民变相缴费年限的行为。
综上,“新农保”的基金压力不断加大。宏观上,我国年龄结构的变化,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已经逐渐失去它的效用;微观上,农民个人收入水平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尚未发达。这些归根到底都是经济上的问题。因此我国应该通过支持农业发展带动农村自身发展、国企分红、消费拉动等多种方式扩充其基金来源的渠道,加强“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和其切实的保障性。
注释:
【1】袁浩然,郝雪梅.冰箱行业:契合农村消费热点 内销增长迅猛.
,2010-06-04.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news.省略,2009-09-04
[2]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law.省略.2009-11-02.
[3]潮州市湘桥区新农保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R].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0-05-26.
[4] 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_兼析个人_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1):86-92.
[5] 张朝华,丁士军._新农保_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_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 经济纵横,2010,(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