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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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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一、考核验收内容:

(一)《*区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工作领导和运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贯彻“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目标要求的情况;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办事的情况及成效。

二、考核验收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验收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各街道、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对辖区、系统内单位的检查。

四、考核验收工作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考核设置扣分和加分标准,扣分、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础分为限。

五、考核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为组长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五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具体组织抽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经由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参加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组织自查、检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5月下旬)。区考核验收工作小组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家和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把早日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到2012年底,实现下列创建目标:

(一)市达到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考评标准。努力实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服务质优、法律保障有力、监督体系健全、城市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目标。

(二)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60%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标准。

(三)70%以上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

二、争创措施

(一)高标准定位,科学制定五年全市法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武汉大学、省法学会、省依法治省办支持,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组成专家课题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目标定位,拟定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意见,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程序,上升为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通过层层动员和强力推进,使法治成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优势和发展动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我市成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单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安定和谐、法治监督机制、组织保障、民意调查、平时考核等12类目标,共165个考核项目,总分1000分。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为合格。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圆满完成争创工作。同时,要确保不发生考评办法中7类不予申报评选即“一票否决”的情形。

(三)深入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会议、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我市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举办全市“六五”普法宣讲员和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利用电视台、城市公共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通过举办法治主题讲座、论坛等带头学习法律,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组织全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普训,做学法用法表率。举办“法治精神与法律文化的塑造”论坛活动,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坚持在重要法律实施日、法治主题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隆重举行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型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办好《法治网》和《法治》指导刊物,电视台开办举案说法类电视节目,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命名一批全市法制教育基地,创作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并组织巡回演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校园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五)依法建章立制,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党委部门要按照依法执政的总体要求,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监督制度,建立预防、教育、监督、奖惩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六)开展重点整治,提高法治化水平。通过开展民意调查等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依法整治工作重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治安秩序、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效能、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消费者权益、困难群体维权、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人群管控、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新兴媒体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司法机关要坚守公平正义,通过个案办理彰显法治精神。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畅通群众通过法律解决诉求的渠道,及时化解涉法涉诉案件。通过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实现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全社会法治化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三提高”。

(七)突出创建特色,培育先进典型。认真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育并总结我市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形成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人物和经验。挖掘整理诸葛亮法制思想等本土资源,举办相关主题研讨会、书法比赛和展览等活动,打造法律文化的“品牌”。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考评准备。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对照考评标准,找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搞好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创建达标情况自查,为迎接全国、全省对我市考评做好准备。各地各部门都要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备、数据翔实、路径清晰、典型突出。制作好反映我市近年来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的电视专题片,生动形象地展示我市法治城市创建的做法和成效。

三、争创工作路径

在前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法治城市的创建过程变为不断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变为党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和工作作风效能不断提高的过程,变为全市法治化水平加速推进的过程。全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认真组织学习今年2月范锐平同志关于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在全市上下形成以法治助推科学发展的共识。依据武汉大学法学院课题组拟定的我市未来五年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目标高点定位、实施路径清晰、特色鲜明、预期成效突出的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通过各层面的动员和工作推进,深入开展各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底)

4月开始,各地、各部门对照考评标准和责任分工,组织不同对象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强化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发动群众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4月,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集中进行督导检查,并与民意调查机构联合对群众满意率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进行整改。

5-10月,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全面开展“法务前沿工程”建设,通过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指导员、组织政法干警开展“法律人在行动”等活动,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建设工作,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努力解决好群众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5-6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执法部门对执法过错进行问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7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组织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

6月,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安排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

6-10月,举办以“创建法治城市,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专题报告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举办2次“法治精神与法律文化的塑造”论坛活动。

7-8月,邀请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领导来我市指导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邀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召开建设法治工作推进会。

9-11月,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

10月,举办以诸葛亮法制思想为主题的研讨会和书法比赛活动。

11月,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行周年系列活动。

(三)检查考评、申报迎检阶段(2012年12月)

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后,向上申报对我市进行检查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完善在总体方案指导下的分区域、分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创建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创建工作人财物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确定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依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效。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

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委局机关各室(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要求,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结合我委局机关实际,现就我委局机关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县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宝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采取标语、电视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定时地开展针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认真搞好各种宣传日、宣传月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加强委局机关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

围绕党纪政纪教育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委局全体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为民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委局全体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力度,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将法制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加强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

(三)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促使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权威。依托纪检监察网、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中,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局机关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七进”工作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搞好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建法制文明单位和反腐倡廉的治本措施。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室(部)要结合方案的具体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

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精神,我镇对五年来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回顾,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落实有力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

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XX镇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镇情实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镇“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等,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供了路线图。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法重要议事日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有力促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依托重点工程,法治文化建设有力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利用3-5年的时间,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下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等方式,我镇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248人。

二是加强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微信、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在各村书写法治宣传标语、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维护宣传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了学法、

用法的平台。

(三)紧扣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深入有力

我镇积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会议和镇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在机关、站所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镇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谢凤香同志为镇政府及各村常年法律顾问,为镇党委、政府、村委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好习惯。

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校园欺凌现象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学校稳定,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存在的问题

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普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研究一些让群众更易接受、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专业授课,提高集中培训效果;

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开展普法进课堂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村、流动法治讲堂等活动,吸引群众兴趣,提升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