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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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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2014年“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指导小组,制订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云教安〔2014〕16号),做到活动有领导、有计划,并按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活动,使活动富有成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各校通过张贴宣传画、标语,并利用校报、校刊、黑板报、广播站、校会、晨会、班队活动、主题班会等宣传《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办法》和《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安全法规。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信的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家长、社会宣传安全知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网络,共同做好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校园,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活动月期间,共悬挂横幅64余条,张贴宣传画130余张,出黑板报310多期,举办知识竞赛25场,举办演讲比赛23场,参观图片展览1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500余份,召开主题班会985次,培训教职工1180余人。

三、重点工作开展

1.防溺水工作。为有效预防溺水,4月24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云教安〔2014〕12号)文件;5月7日上午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网络视频会议;5月12日下午,在城西小学举行了201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教育启动仪式。5月12日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会上重点布置了学生防溺水工作,城西小学副校长刘志锋作了防溺水教育交流发言。6月份各校根据要求全面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一是召开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大会,学生作防溺水承诺宣誓;二是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警示横幅;三是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四是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如国旗下的讲话);五是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六是与家长签订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七是建立“两员两报”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学校反馈学生居家表现情况;八是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在学生放假前安排教师对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九是在暑假前落实好“三个必须”:必须在学生离校前进行一次再教育,必须对家长监护责任进行一次再告知,必须在暑假期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再回访;十是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2.护校安园工作。各校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努力达到“三严防、二提升、二推进”的任务目标。一是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增强责任心,严格值班流程,杜绝脱岗现象,确保学生安全出入校园,节假日、双休日等敏感时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二是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校园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对学生上课期间实施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于校园门口及周边发生的异常举动或外来人员强行进入校园时校园保安积极履行职责进行劝阻,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三是定期对学校安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校园安保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力度,严密布控,坚决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犯罪分子伺机滋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五是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一同整治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六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继续提高三防质量。今年全县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全部配备了正式保安,其他幼儿园均配有兼职投入2.8万余元给城区14所学校安装了CK报警器,投入6万余元对部分学校的监控摄像头进行了维护和补充。

3.组织演讲比赛。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浓厚校园安全文化氛围,6月19日下午,我局组织开展的“平安校园,从我做起”主题演讲比赛在三中举行。经学校选拔,全县有20位选手参加此次比赛,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比赛,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7名,其中县实验小学的刘一诺、江滨实验小学的杨君妍、二中的刘梓烨、二中的王丽、育英外国语学校的叶雅婷、职技校的陈艳红荣获一等奖。

4.开展应急演练启动仪式。5月12日下午,我局在城西小学举行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应急逃生演练现场会暨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教育启动仪式。县减灾委、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等部门领导及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校长(园长)现场观摩了现场会。城西小学还制作防灾减灾和防溺水展板20张,宣传横幅9幅,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全校学生举行防灾减灾知识竞赛、观看防灾减灾教育视频、听防震知识讲座等,进一步提高了对防灾减灾知识的理解。在5月12日—16日期间,各校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2号)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详细的演练预案,开展防灾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全县46所学校共组织演练66场,20133名师生受到教育。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在前一阶段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再进行一次自查整改,特别是2014年度中高考期间,教育局联合卫生部门对中学、职技校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堂和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6月10日至22日期间各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各黑板报、广播站、晨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园 食品安全 卫生监管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为卫生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学校自身管理也得到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从校园食品安全的实际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需要进一步采取管理对策来解决和消除,这是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1、 学校食品安全现状

1.1校园食堂现状

全市大中小学校共有一百多家食堂,普遍存在面积偏小、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全、餐具消毒保洁不完善、留样设施不足、食品采购未索证等问题。

1.2学校周边饮食店

市区中小学周边500m范围内,小餐馆、小饮食店及饮食摊点较为集中。小吃摊点主要以煎、烤、蒸干点食品供应早餐,消费主体为学生与年轻上班族。大多数摊点均缺乏基本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几乎无证。一部分小餐饮店经营面积达不到要求,洗菜与洗餐具水池混用、无固定消毒设施、无保洁设施的,能出示健康证明的仅2/3。许多店均存在生熟食品、食杂品混放现象,员工不穿工作服上岗操作,采购食品与原料不索证等情况。部分店内还查出过期食品和无标食品。

1.3校内与校周边小卖部

检查校园及周边的食杂小卖部,其中发现采购食品未索证的达97.70%,食品标识不符合要求达97.70%,存在“三无”或过期食品的达30.88%。不规范食品以蜜饯、瓜子和其他小食品类最多,糕点和饮料次之,少数存在自制风味小食品。小卖部从业人员以退休工人、外来打工者居多,部分人员同时还身兼多活(制作食品、收钱、干杂务),甚至存有学生自己到食品柜中挑拣食品的现象,对食品安全及法律意识淡薄。

2 、问题原因分析

2.1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随着本市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区部分中小学校现有学生数大大超出学校食堂施工时预计数,导致目前食堂面积偏小,运作处于超负荷状态。一些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因资金和场所条件等因素,食堂设施陈旧,存在粗加工、切配、烹饪同处一室的状况。小部分学校由社会餐饮公司承包,承包者抱有临时观念不愿投资进行改造。部分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到位,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措施不力,水池与操作用具等没有明显标识,食品生产流程中存在交叉使用现象;冰箱内食品不及时清理、冰箱积霜积污严重,增加了食品交叉污染的机会;还有从业人员图方便,擅自拆掉纱门、纱窗或破损后不及时更换,上岗操作时未穿戴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戒指等不规范行为;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未能及时索取到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至索证工作流于形式。

2.2利益驱动不顾法律法规的制约

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饮食摊与小餐饮业主文化与生活层次较低,受利益驱使所致。一些小吃摊主利用时间差(其经营时间正是监督部门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受监督检查较少)而擅自雇用帮工或转包他人经营获利;一部分饮食店未经规划允许,利用民宅破墙开店,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无证经营;有的超越卫生许可范围,擅自经营中餐和煎炸食品,但其基本卫生设施却达不到标准;另有一些小餐饮店频繁更换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簿,卫生状况堪忧。

2.3许可准入门槛低下的吸引因素

选择在学校周边的食品小卖部,常为经营方式简单、操作环节少、许可准入门槛低,成为低成本经营户瞄准学生这样比较庞大消费群体的一种经营方式,又因食品品种丰富而易吸引低年龄学生前去消费。这些经营人员普遍素质偏低,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卫生安全问题甚是严峻。

3、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3.1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国务院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落实主管校长食品安全负责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可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建立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及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具体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并经常深入学校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督促整改意见。

3.2推行学校食堂科学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以“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与集体供餐单位卫生规范”为依据,注重学校食堂新、改、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与许可前的现场卫生学评审。学校应加大硬件设施、加工场所环境与布局改造的资金投人,使工艺流程更趋合理,日常管理更加规范。积极推行或导入一些适合学校食堂管理的先进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和5S(餐饮业“五常”法),使食品经营人员掌握操作规范和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加工关、销售关、餐具消毒关,建立留样制度,注重经营过程的个人卫生,了解预防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基本知识,增强学校食堂内部操作人员风险意识,使学校食堂运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最终实现提高食品安全性、避免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3.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画廊、学校健康教育课等载体对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对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和小卖部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同时加强学生健康饮食营养知识的科普宣传,向学生介绍购买食品时的注意事项,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简单方法、健康饮食的基本食品卫生知识,使其能正确选择食品,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3.4努力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与条件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该将食堂建设及其设施条件作为学校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考虑,使学校食堂建设及其设施条件与学校教学条件的改善同步进行。特别要加大对民工学校食堂建设与条件改善的工作力度,使之尽快得到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求。

3.5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

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工商、质监、农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之间加强合作、联手执法,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部、学校周边饮食摊店和食杂店的卫生安全监督,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监测频度,积极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同时,争取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周沐仁.金华市学校食品安全现状调查[J].中国学校卫生,2006

[2]周红霞.学校食堂卫生存在的问题及其管理对策[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7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内涵意义

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包括教育系统全体人员。

在教育系统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全面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坚持“两手抓”的原则。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3.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4.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领导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四、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主要责任

(一)领导小组责任

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局领导根据《关于市教育局领导分工的通知》精神,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承担相应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如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或分工调整,继任继管者自然接替相应职责。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

1.在市委、市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各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制定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建立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机构,配置足够的专职干部和工作人员;保障安全工作专项经费。

3.组织教育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组织召开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季度例会。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指导各校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指导各校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规行为。

6.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及时转为“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件。

(二)各职能科室共同责任

1.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要认真抓好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要开展专题研究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列入科室总体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科室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

4.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科室在教育局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及时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前往现场,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5.承担与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引导的责任。

6.做好业务范围内和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职能科室和有关直属单位岗位责任

1.安全管理科: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导部署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学校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3)定期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现状,预测安全工作形势,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负责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月报、季报和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

(5)承担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校园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市安委办、市食安办、市综治办、市平安办、市应急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坚持“一岗双责”制,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科室、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7)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安全工作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8)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通报学校安全事故情况及有关数据,参与全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监督全市教育系统检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建立本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数据库,并实施严格的动态监控。

(10)协调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指导部署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等工作;配合职能科室做好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学校防火、防汛、防雷、防震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1)负责教育局机关内部安全工作,负责平时和节假日的值班安排。

(2)负责有关安全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和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牵头做好网上厅、教育微博等投诉的引导、回复,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舆论引导分析。

(3)负责所办会议和开展活动涉及的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4)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年检、发证、撤销以及非法办学机构取缔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6)负责局机关后勤的安全保障工作。

3.普教科:

(1)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会议)中的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学校明确教师在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实施保护的责任区间和具体要求。

(3)负责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导师制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禁毒、防艾、青春期健康等教育工作。

(4)负责初中学业考试的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体艺活动中的师生安全工作。

(6)配合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

(7)负责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预警、干预,青少年科普、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的安全工作。

(9)普通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会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职成教科:

(1)负责全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会议)中的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学校明确教师在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实施保护的责任区间和具体要求。

(3)负责做好职高学生教学、实习、初训安全管理工作。

(4)配合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民办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活动、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5)配合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

(6)职高学校、成校(社区学院)、民办培训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会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学前教育科:

(1)负责全市幼儿园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会议)中的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幼儿园明确保教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对幼儿实施保护的责任区间和具体要求。

(3)配合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传染病预防、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

(4)负责将“平安校园”相关等级作为幼儿园各类创建和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

(5)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后,会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人事科:

(1)负责涉及教师招考、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工资调整、保险福利等各项业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负责将履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各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和晋升考察的内容。负责将履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任用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4)负责处理涉及人事管理和已辞退教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人事档案室的防火、防盗、资料保全工作。

(6)负责取消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已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负责初级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7)负责教职工教育管理的指导,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8)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涉及教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计财科:

(1)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危旧校舍的检查、检测、统计、改造过程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负责学校饮用水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学校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防、防台防汛、防雷、防震设施等配置及监管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管理,并负责对投入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其它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

(7)负责学校财务运行、现金管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8)负责学校出租房屋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管理。

8.纪检监察审计室:

(1)会同安全管理科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诫勉。

(2)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对学校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进行监察。

9.督导科:

(1)修改完善现有各种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各种相关的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

(3)对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巡查、督导,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督查意见并及时整改。

(4)负责学校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

(5)负责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义务段学校素质教育星级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平安校园”相关等级作为义务段素质教育星级评定的前置条件。

(6)履行教育督导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10.教育工会:

(1)负责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

(2)负责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安全监管。

(3)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11.教仪站(电教馆):

(1)负责学校教学实验中的师生、财产安全。

(2)负责指导学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师生、财产安全。

(3)负责信息技术教育及计算机网络管理中的师生、财产安全,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考试过程中的学生安全工作。

(4)负责电化教学及各种电化教育活动中的师生、财产安全。

(5)负责教育系统网络软硬件的安全监管。

12.教研室(职教教研室):

(1)负责组织、协调师生进行市级教学质量检测、学科竞赛等活动过程中的师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2)负责组织、协调师生参加市级教研活动、教学业务评比等过程中的师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3)负责组织、协调考研室教师专业培训项目中的人员安全。

(4)负责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专题课题及教学研究,做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分会相关工作。

13.高招办(自考办):

(1)负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考试过程中学校师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暴力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2)负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试卷保密保管安全工作。

14.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资助、勤工俭学等工作中的师生、财产安全。

(2)负责落实校园责任险和无责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险及其他险种,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负责落实校服采购,教学设备、后勤物业等招标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教办安全岗位责任

教办主任是本镇(街道)范围内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辖区内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组织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专项目标任务。

2.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坚持将安全工作与教育业务、教育发展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制定辖区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辖区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5.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辖区学校安全隐患,督促制定落实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治、监控措施。

6.配备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7.建立健全辖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观摩。

8.辖区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援。

9.组织协调当地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0.浒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区学院院长参照教办主任安全岗位职责管理辖区内的所属幼儿园。

(五)学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

全市学校教职工安全岗位职责按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制订并落实,其中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教职工岗位安全职责参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执行。

五、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1.实行办学资格安全审查制度。在审批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过程中,要将校园设施及周边安全情况作为基本条件。每年下达招生计划前对学校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安全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暂停该校招生工作或减少该校的招生数量。情节严重的,勒令其停办整顿、取消办学资格。

2.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切实督促学校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避免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3.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班子和校长实绩的重要内容。

4.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均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本刊讯(记者 徐光明)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2月29日至4月11日,893名江西省农村富余教师将到赣南师范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参加转岗幼儿教育适应性培训,这是我省精心实施的“国培计划(2012)”培训项目,将分6批培训。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6所培训院校要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同时要与转岗教师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逐人落实好转岗教师集中培训后回到所在县示范性幼儿园实习三个月,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并精心组织名师讲学团,送培到县指导实习。富余教师转岗培训,必须取得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实习三项合格成绩,由承训院校核发江西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电子版培训合格证书。转岗教师参训学员培训和实习考核合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幼儿教育工作。

宜春市教育系统开展向曾祥志、朱文君同志学习活动

近日,宜春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市委书记谢亦森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曾祥志、朱文君两位同志学习活动。

通知指出,曾祥志、朱文君两位年轻教师于2011年8月考上了湖南省大学生村官,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但面对山里孩子渴求知识的眼神和乡亲们的真情挽留,他俩毅然放弃了令人羡慕的“金饭碗”,重新回到了大山里的小学校,当起了“孩子王”。曾祥志、朱文君的感人事迹,是年轻一代的先进典范,是人民教师的优秀代表。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曾祥志、朱文君先进事迹的热潮。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发掘身边教师的感人事迹,引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营造教育系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饶时红、黄旭波)

廉政文化进校园 廉洁教育进课堂

抚州市70万名师生收看“春季开学第一课”

(记者 小月 通讯员 邓高平)2月7日是抚州市中小学校春季开学的第一天。当天下午,由抚州市纪委、市教育局制作的“廉洁文化进校园”电视片在抚州电视台播出,全市近70万名中小学师生集中收看该电视节目。

从2011年3月以来,抚州市纪委、市教育局为全面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联手组织编写了《廉洁修身教育》系列教材(小学、初中、高中读本),印刷30余万册并免费陆续发放给中小学生阅读。该市开展了以“廉洁修身教育”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并举办演讲、征文比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课堂落到了实处,收到良好的效果。

为了促进全市青少年“廉洁修身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抚州市纪委、抚州市教育局决定将2012年春季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的主题定为“廉洁修身教育”,并专门录制了“廉洁文化进校园”――“廉洁修身教育”专题电视节目。

吉安市新村小学用职责筑起平安大门

吉安市新村小学在抓好常规教学的同时,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广泛开展系列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师生安全保驾护航。

新村小学地处吉州区城郊接合部的交通主干道旁,人流量大、车流量大,学生家长菜农多、企业下岗工人多、家长外出务工经商的特别多,贫困生、留守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十分之一,校内地势高低不平,因此,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与法制副校长,市、区武警、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干警、学校中层领导、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各负其责。该校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了学校、干警、家庭、社区多管齐下的管理网络,为学校规范有序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将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按行政分工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

同时,该校积极建立“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每栋教学楼都安装了监控器,并成立了校园警务室,设立了治安报警点,学校与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等等,把学校打造成“安全的港湾、成长的摇篮”。(刘 红)

余干县教育局积极开展整治非法办园行动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净化幼儿教育环境,杜绝无证非法办园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幼儿的合法权益,余干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幼儿教育管理,整治非法办园行为的工作意见》,并从2012年2月2日开始,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集中整治。

余干县共有幼儿园407所,其中已发证的幼儿园353所,无证办园的幼儿机构54所。为了确保幼儿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月2日,余干县教育局分八个工作片,由局领导带队,实行分片定点定园责任制,38名局机关干部下派到相关乡镇和中心小学,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设施、师资、管理、招生及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幼儿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办园条件不达标及非法幼儿园进行强制取缔。在整治过程中,通过核教学计划、核教材、走访调查家长及幼儿等形式,对幼儿园教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学前、幼儿教育“小学化”。(齐国鸿)

信丰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通讯员 王历瑞)信丰县教育局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今年全县工作重点,通过典型引领、学习发动、建章立制、考核评价等方法和途径,在全县教师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近年来,信丰县以师德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争当人民满意教师”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开展以“我比先进差什么、我向先进学什么”为主题的教师论坛、演讲比赛、征文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大张旗鼓地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来激励全县教师,深化教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模范意识。该县还在教师中积极挖掘一批师德典范,尤其是那些长期扎根在边远山区学校、在清贫的岗位上执著坚守的农村教师。如崇仙乡深坑教学点卢国芳老师,扎根边远山区教学点20多年,无私奉献。如今,该县通过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育系统呈现出一派“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新气象。

铜鼓县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月22日,铜鼓县教委会同该县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4个林场75个中小学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储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留样等。检查组同时要求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菜和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和地沟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餐饮服务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食堂务必加强从原料采购、仓储到食品制作、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学校食堂安全。(张友钢、王 金)

宁都县筑牢雨季防汛

应急“安全网”

宁都县教育局针对即将到来的雨季汛期,未雨绸缪,强化领导,建立机制,筑牢了学校防汛应急“安全网”。

从县教育局到各学校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防汛指挥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制订了《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学校基础建设,对地处低洼地带的学校建立隐患台账,特别是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校舍基础浸泡、地基下陷、墙体松动、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周边的渡口、桥梁、校舍、设施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险情隐患认真排查。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重点督查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动各地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规范体育场地、增补体育器材,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完善中考体育考试制度。加强对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活卫生设施。认真做好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加强学生军训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动中小学国防体育进课堂活动。举办第6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

切实改进艺术教育。出台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强化学校艺术教学和艺术活动,研究制定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公示、学校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执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制定教师评价标准与办法,建立教师评价导向机制。实行市(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实施教育部“师德长效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建立师德问题举报查处机制。整合资源和人才项目,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力度。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教育部“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制定出台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完善省和高校访学支持体系,扩大教师访学规模。设立骨干教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实践项目。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轮”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好“国培”、“省培”项目。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双语教师培训。组织开展民办学校校长、管理队伍、骨干教师培训,探索建立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努力提升教研和教育科研能力。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小学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教研服务方式,大力加强校本教研,着力完善以校为本、基于网络、覆盖城乡的教研格局。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推进研究基地和团队建设,探索课题招标与备案相结合的新方法,集中力量研究难点问题。建立科研机构与行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机制。建立区域调研联盟,定期开展教育调查。做好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和交流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应用。

全面发展语言文字事业。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推进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和“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相关科研课题、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

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园覆盖率。年内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3%,提高5个百分点。按国家要求,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探索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独立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落实教育部新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和落实省部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小火炉”改造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235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推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有效破解择校难题,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大校型、大班额问题。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开展“减负”专项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改革,扩大实验范围、提高实验质量,增加2个试验区、50个左右试点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建设全省普通高中网络课程资源平台。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省级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与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12个项目改革,重点实施市级农村职业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涉农类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试点、农村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5个项目。建设11个试验区试点县、11个省级示范校。继续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国家改革试点工作等8个职业教育重大改革项目。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落实教育部即将下发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启动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扩大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

继续完善助学机制。研究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资助绩效管理办法。继续推进11个国家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政策,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大力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方案》。开展全省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评审工作。支持办好内地高中新疆班,切实做好新一轮教育援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教育,制定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以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继续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和随班就读实验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继续推广“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经验。支持绥化学院建设好高等职业特殊教育学院。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年度建设目标。推动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培训比例达到中小学教师的25%。启动高校、中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龙学网”为依托,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系统应用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实现对接,实现试点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统一数据分析。研究制定我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

强化教育经费保障与监管。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并完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与财政和物价部门协商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定额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基本信息情况项目库。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督,做好201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学校财务公开。加大教育资金审计力度。继续对“小金库”、“假发票”进行专项治理。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行政治理水平,加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强化高校利用诉讼、仲裁等救济手段治理学校的法制思维和行为规范。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依法治教中的作用,建立教育法制研究与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教育系统法律专家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学生、教师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按计划完成2014年教育立法计划,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并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