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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在建建设项目47个,分别是:通达和通畅公路在建项目17个、水利电力在建项目6个、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项目16个、非煤矿山在建项目8个。
二、督查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督查,我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县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水务局、电信公司组成检查督查组对主管行业内的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20__年以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本次督查共出动车辆6辆30人次,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38个,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8条,责令现场整改26条,限期整改2条。
从督查工作反馈情况看,各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以责”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虽然如此,部分施工单位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监理单位在全面落实安全监理方面履职不十分到位,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发包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资金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工、停业整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安排要求,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主体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我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是我区打造品质生活、建设精品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全区上下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全面消除可能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和制度缺陷,切实做到严格细致、不留死角。
二、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化精品城区为主题,以打造品质生活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系统、彻底地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查找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所有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将安全理念落实到建设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坚决防范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本次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活动以我区政府性建设工程和所有的拆迁项目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1.管理和制度。重点排查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责任和防范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项目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拆房、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2.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认真排查起重机、塔吊、脚手架、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和深基坑、桥梁、预留洞口、临时设施等场所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临时用电、起重吊装、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全面梳理我区政府性建设工程和所有的拆迁项目情况,由区建设局据此制定检查方案。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职责,明确检查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二)全面自查阶段(8月31日前)
各街道、有关部门组织拆迁拆房和建设施工单位,立足实际,根据安全检点,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并于年8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建设局进行汇总。
(三)重点抽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区政府将邀请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织区建设、安监、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四)全面整改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对查实的安全隐患,各街道、有关部门要限期整改,绝不放过、绝不手软、绝不拖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区建设局要加强跟踪了解,及时掌握整改情况。
(五)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街道和关部门要组织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安全检查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区建设局负责将建设领域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在9月30日前上报区政府。
关键词 船舶检验;安全检查;对策
中图分类号U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4-0113-02
船舶要想在安全的状态下航行,不仅要对船舶进行检验,还要对其进行安全检查。这两项技术业务工作都是为了船舶的安全考虑,即相互关联又各有不同,两者的不同是由工作的性质、职责、监督方式等所决定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检验。检验主要目的是在技术层面上查看船舶是否能够安全航行,海上的相关设施和船上的货物集装箱是否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船舶检验可以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护,也可以避免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船舶安全检查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主要有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港口国的监督检查,还有一大类就是船旗国的监督检查。这种检查主要是在港口上对船只的基本资料和相关的设备等进一步地核实,查看船舶上的配员和船员的专业技术技能以及其管理状况是否与国际或国内的法规相一致。
1 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适航状态的检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静态的,对于船舶来说,只要它通过了检验机构的技术考查,就会得到一系列的证书来表明它具备了安全航行的条件。而海事安全检查是从动态上对船舶的性能做出检测。检验机构对船舶的检验仅仅属于第一步,而安全检查则可以进一步地补充检验的不足。船舶检验主要检看船只本身的情况如何,而船舶安全检查所涉及的范围要比船舶检验机构大得多。通过检验之后,安检工作者才能对新船进行检查。可以说欠着是基础,后者是监控和补充。
2 在实践上把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统一起来的意义探讨
2.1 船舶检验在技术层面上为检查提供基础
船舶检验机构在大量地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船舶检验方面的经验,他们把这些经验总结起来制定了船舶技术方面的规定和规范,并且这些规则基本上都是这方面的人员制定的。船舶检验中有不同的人员对船体、轮机和电气分别检测,各个验船师分工明确。而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根本没法做到对各个项目的分工检查,这是由于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有限,在时间上也会受到限制等。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安检员就必须对涉及船舶的所有工作都要非常熟悉,而验船师只对自己负责的那一方面知识熟悉并精通就行了。在技术上,安检员对整艘船舶的了解要比验船师更全面并且熟悉的程度要更高;在船舶的某些地方,某个方面,比如船体损坏等,验船师的经验要比安检员更多也更专业一些。因而,在在检查中,就需要安检员和验船师相互配合,在工作上实现对接,让双方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共同进行船舶检验,从而在技术上使船舶的安全得到保障。
2.2 船舶安全检查可以弥补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船舶检验受到时间的限制,两次检查间隔的最短时间是年度检验,海事主管机关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怎样保障在一年的时间间隔内船舶一直处于适航状态。事实证明,海事主管机关可以通过船舶安全检查实现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情况的有效监督。船舶检验不能随时进行,尽管按照相关的法律,船东要对存在问题的船舶如有船损、机损等情况存在,要再次提请检验。但他们通常会嫌麻烦而省去这个步骤,而船舶检验机构又受到时间的限制无法对船只再次检查,也就无力对有问题的船舶做到有力的监管。而船舶安全检查则可以有效地补充船舶检验的不足,如果两者实现检查工作和信息上的相互联系,船舶安全检查就可以弥补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2.3 船舶安全检查可对检验进行有力的监管
现在的船检现状是很难让每一次的船舶检验工作都做得非常的好。而船舶安全检查可以对检验的效果进行再次评价,也是对其工作的监督,并且检查的内容可以覆盖船舶检验的项目,只要船舶安全检查仔细,一般都可以把船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检查出来。船舶安全检查一旦查出船舶检验中存在问题,就可以对其提出批评并要求其负起相应的责任,这样船检机构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地实行船舶检验,在源头上避免了问题的出现。另外,可以让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检验一起进行某些特定的检查,这对保障检查的质量和船舶航运的顺利行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 怎样实现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在工作和信息上的统一
3.1 可以对验船师与安检员同时培训
在我国,海事主管机关负责对此两类工作者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并且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能从事这项工作。安检与船检拥有共同的基础,采取的措施也大致相同,因此它们在培训内容和目的上相似度极高,如果合二为一对其进行同时培训就可以对资源实现合理使用并且实现资源共享。
首先,海事主管机关可以对相近的内容进行一次培训,这样既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又能对资源的进行合理配置。
另外,尽管对两类工作者的技术要求不同,但他们具有共同的工作依据和目的,可以对双方进行同时培训。在培训时他们可以共同探讨工作中存在的疑问以及对新规范的认知,避免在工作时出现分歧,两者用统一的标准对船舶进行检查也可以提高其对船只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3.2 实现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信息上的交流
在现阶段,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分别使用各自的信息交流平台,两者在信息方面交流的也比较少,不能对同一资源实现共同使用和交流。要想充分发挥船检与安检的效用就必须建立一个通用的信息平台,让双方能够做到资源共享。在知道了船舶检验的结果后,船舶安全检查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检查,并重点对有问题的船只进行针对性地检查,并随时了解船舶的信息与状态。两者在信息上经常交流可以使船舶安全检查的时间分配更合理,既能保障水上交通的安全,也能保护合法船只的利益。
3.3 让两者的检查工作实现对接
对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合并在一起工作的研究已经开展一段时间了,实际工作的效果也可以。如果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在信息上实现共享,安全检查员就可以根据船舶检验的结果有目的地检查,也可以对有问题的船只重点检查和跟踪。这种工作模式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可以降低船运公司的成本及时间。
4 结论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尽管不同,但两者在技术上和形式上是相互的,两者可以共同努力逐步实现其培训、沟通和信息上的相互交流。两者共同检查可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使人们的安全得到进一步地保障,也更加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
参考文献
关键字:施工安全;安全检查;检查标准
中图分类号:TU76 文献标识码:A
一、实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据国内权威媒体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一些列报道,全国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统计中发现,建筑施工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事故类型包括施工中的高空坠落、坍塌伤亡、重物打击、触电事故、起重伤害、机具伤害等等。面对极其严峻的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必须高度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所以需要建立严格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从预防的角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企业及施工队只有严格遵守安全检查标准,才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并降低事故频率。
二、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
根据建筑施工工地现状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内容规定,将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几方面来论述: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外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基坑工程、模板支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等,这些内容能够概括出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具有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是保障安全检查顺利进行和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对建筑施工中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施工持证上岗、工程日常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等等。安全管理工作不可或缺,一旦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进行纠正并强化和完善安全制度,这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条件。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现场围挡、封闭式管理、施工场地的规整、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措施、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的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等。文明施工现场检查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中的相关规定,并以规定内容为施工安全的检查标准。
3外脚手架
外脚手架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常见也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施工中应积极使用安全系数较高的钢管式脚手架,25米以下工程可以允许使用毛竹脚手架,但其材质、搭建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钢管式脚手架的类型有好多种,比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等。对于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立杆基础、防护拉杆及踢脚板或立网(2m以上)、剪刀撑设置、施工层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立杆与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间距、荷载、杆件搭接、斜道、交底与验收等等。在脚手架的使用中严谨钢木、钢竹混搭,并且严谨不同受力范围的外架连接在一起。需要严格掌握各种脚手架的构造及搭接安全标准,确保其稳固可靠性,以保证施工安全,杜绝脚手架事故的发生。
4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相对于脚手架来说,对安全施工方面的要求更高了,现场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必须是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保证各种证件齐全,比如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等缺一不可。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升降操作、交底验收、防护、荷载、电气安全等,对这几项内容的检查必须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在施工中做到细节决定成败,因为一旦某一细节出现疏漏则可能会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
5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作为建筑施工的基础作业,起着非常关键的基础效用,所以基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发生基坑作业违规操作,否则可能会给整个建筑工程造成难于弥补的损失。基坑工程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坑基支护变形监测、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基坑工程的安全检查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中的相关规定。
6模板支架工程
对模板支架工程安全的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项: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混凝土强度、作业环境等,对模板支架工程相关项目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遵照相关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一经发现有任何与标准不符的地方立即做纠正处理,不给安全事故“留有余地”。
7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照明、变电箱配置等。同样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的标准必须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检查标准进行,以确保工地用电安全,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8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包括各种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机等,对施工机械安全的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钢丝绳、导轨架、通信装置、避雷装置、锁具等方面是否遵守了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定及安全使用规程,并以此为安全检查标准;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振捣器等等,对于施工机具在建筑施工安全中的检查标准应遵循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结语
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所以安全检查工作势在必行,而且要有相应的细化标准作为检查依据。本文就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作了大概的总结,详细施工安全及检查标准还需要参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安全法规,并在实际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制定细致周到的检查评分标准,务必将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毫无遗漏的程度,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啊!
参考文献
(南京工业大学,南京 211816)
(Nanjing Tech University,Nanjing 211816,China)
摘要:水运工程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建设过程的安全如何来保证意义重大。本文试图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环节入手,从七个方面探索构建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体系及具体操作方法,以确保大型水运建设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water transpor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of the large-scale water transporta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of utter importance. The safety check system for headquarters is created in this paper from seven aspects, and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operation are instructed in detail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success of the large-scale water transporta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关键词 :指挥部;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Key words: headquarters;the large-scale water transportation project;safety check standard;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TV69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5-0251-03
基金项目:省交通厅课题项目: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研究(编号150611)。
作者简介:朱权华(1965-),男,浙江德清人,杭州市港航管理局;高建楠(1975-),男,江苏南京人,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弋(1989-),男,江苏连云港人,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学院硕士研究生。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运工程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水运工程建设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指挥部,还是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攻克了许多技术难题,掌握了多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施工技术,在技术创新方面也是硕果累累。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水运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大型水运建设工程环境及过程复杂,高空与水上作业多,工序转换多,特大型机械设备及设施多,安全防护措施要求高。各参建单位安全职责的明确及落实是保证大型水运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的核心。目前,在水运工程建设方面,我国无论在安全管理还是在安全技术方面,与大型水运工程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果不在这两个方面提高,会对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威胁和挑战[1]。
如今,越来越多的水运工程建设参与方,包括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越来越重视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以保证水运工程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2]。他们尝试多种方法或措施来强化大型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处于领导地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重要工作之一。安全检查工作也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笔者将在大量文献资料研究以及现场调研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以浙江省杭州市富春江船闸扩建工程为背景,从指挥部的角度来探讨研究如何开展大型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安全发展。
1 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体系构建
1.1 安全检查标准体系
长期以来,关于水运工程的安全检查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依靠管理者的经验和主观判断来进行,检查工作经常流于形式,未能切实有效提高整个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水平,指挥部在安全检查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构建针对性强、有操作性,充分满足指挥部对水运工程的有效安全检查要求,提升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的效率和水平的标准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在在大量文献资料研究以及现场调研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从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检查考核、事故应急、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以及工作效能等7个方面,构建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体系,以提升指挥部对大型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水运,突出指挥部的重要作用。体系如图1。
1.2 体系指标说明
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体系的指标说明,见表1。
2 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2.1 责任落实
指挥部在大型水运工程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等形式进行。
2.1.1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①指挥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指挥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担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②各岗位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制文件须以指挥部文件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须与指挥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框图和实际安全过程控制相符。
③责任书协议格式:包括:岗位安全生产目标、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办法。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内容须与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相一致。
2.1.2 规章制度
①制度要全面、系统,要结合项目特点,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每个制度中的安全工作内容要有责任部门、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和明确的工作要求;
②所有的档案盒,但凡涉及到与制度对应的,需将制度放在第一项内容中,后面的内容需根据制度内容执行;
③制度需发文,下发至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2.1.3 落实执行情况
①执行政府主管部门部署的所有专项安全工作,关注部、省厅、航道局、市交通主管部门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必要时编制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人)工作重点、活动安排及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合部门、配合部门负责人等内容。
②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厅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编制活动实施方案。
2.1.4 风险评估
①组织开展工程安全风险总体评估,有安全风险总体评估报告;安全风险总体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危险源清单、项目危险源大小度量及相应的项目危险源控制措施等内容。
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
2.2 安全生产费用
工程建设指挥部通过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账目来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支。
2.2.1 安全经费使用计划
①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要考虑项目可能跨年度)、年度计划、半年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其中,需注意总体计划中要体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内容,年度计划要有危险源分析相应内容及相应安全投入内容、安全费用内容等;
②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应符合施工进度、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危险性分析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③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上述文件进行审批。
2.2.2 安全经费使用台账
①按月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账,台账须附详细财务发票凭证;
②与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安全物资采购及领用记录保持一致。
2.3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指挥部的安全生产条件应满足表1中指标说明的要求,通过查资料、查记录等形式进行。审查不严,存在明显问题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检查不严格的,要及时记录并整改到位。
2.4 检查考核
2.4.1 检查及隐患排查
①指挥部每月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频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结果,指挥部应以正式文件(通常为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
②检查整改需图文并茂、资料闭合,各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期限内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总监办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现场验证(应有验收记录),将整改回单存档;
③在监理单位协助下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④在监理单位协助下监督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登记表,对现场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防控直至消除,相关防控措施记录在安全巡查记录、安全日志中要予以体现。
2.4.2 考核评价
①指挥部每月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每月进行安全奖惩,有安全奖惩审批及受奖罚人签字单据;有安全奖惩月度统计表;
②督促监理单位每月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打分,对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
③监督施工单位每月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打分,对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
④每月“平安工地” 所开展的考核评价资料。安全评价内容包括:本月安全问题产生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原因分析、安全问题所对应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针对安全问题下个月的整改与防范措施及本月安全工作状态对应的奖惩结果等方面。
2.5 事故应急
①建立并执行月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表。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②应急救援预案需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确保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③预案编制完成后须进行宣贯,应有宣贯记录及有关影像资料;
④应急演练资料需有演练方案、现场图片、演练总结及改进资料等相关文件。
2.6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
需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并落实到位,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对水运工程安全专项工作的落实通过“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来集中体现并反映,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并落实到位。
2.7 工作效能
指挥部的工作效能体现在工程所属各监理单位和各标段施工单位的考核情况。在大型水运工程中,特别需要突出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施工船舶及临时电缆、码头工程或通航建筑物(打入桩基施工、沉箱出运与安装、水上水下作业、水上构件吊装)[4]以及航道工程(爆破船作业,水上抛石以及沉排铺排、充沙袋作业,耙吸船及绞吸船放射源)[5]的安全检查,限于篇幅,具体的检查方面不再赘述。
3 结论
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指挥部的大型水运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体系,力图为大型水运工程的安全检查建立统一标准提供思路,并基于体系,提出了针对每个指标的操作细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当然,我们可以对每个指标进行量化处理,确定指标的相对权重,以满足安全评价的要求,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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