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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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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申报材料

技术创新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创新基金 科技服务机构 职能建设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项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1 福州市创新基金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福州市作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从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服务机构,只有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两家。前者主要为除孵化器内企业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提供企业申报注册、材料形式审查、项目申报、申报咨询等科技服务,并接受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委托,协助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孵化器与各科技创业园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功能类同。两家服务机构自赋予创新基金服务职能以来,在上级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荐了200多项科技创新项目,其中61项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的立项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开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该专项基金刚设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科技服务机构及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对该基金的申报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对创新基金申报的规范运作存在畏难情绪,加之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审核经验,未能给予企业及时明确的指导,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间,福州市仅有28个项目获得科技部立项。经过各级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2006年福州市设立地方科技创新资金后,进一步拉近了与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距离,福州市每年争取到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在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方面,无论从申报项目的数量上看,还是从争取基金的规模上看,我们都远远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这无疑将导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滞后,对我市经济发展将产生消极影响。由于地区科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客观上造成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成效的差异。但除此之外,拥有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申报国家创新基金技术服务的人才队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宁波市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情况(见下表)进行说明:

从上表可以看出,宁波市2007年争取国家创新基金项目37项,比2006年增加14项,增长61%,2007年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额2045万元,比2006年增加995万元,增长95%。而同期福州市仅争取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9项,比2006年增长36%,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额1035万元,比2006增长116%,虽然进步明显,但与宁波市相比,无论从项目立项数量还是从获得创新基金额度,宁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这与宁波市多年来重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分不开的。因此,加强福州市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建设,培养一批熟悉国家创新基金申报程序和管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建立一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提供从申报材料组织到技术、管理、财务方面技术咨询的全程专业技术服务的新型科技服务机制,对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作用和定位

2.1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发挥的作用

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自1999年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创立起,就严格按规范的申报程序运作,它相对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材料准备工作难度会大一些。福州市负责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监理、验收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员编制配备等客观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面面俱到;同时,企业普遍反映对项目申报程序、要求等相关事宜了解不够,项目材料难写,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质量要求高,提出了申报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对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对网上申报及附件录入上传等申报环节不熟悉等问题。因此,利用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聚集的专业人员优势,来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项目申报的各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导入、项目评估、专家咨询等知识服务。在以往长期的科技服务中与不少中小企业建立了联系,比较了解中小企业的情况;在科技查新、项目咨询、可行性分析等业务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另外,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还初步组建了一支稳定、可靠的专家队伍,能够胜任各个技术领域的咨询、调研任务。所以,在帮助中小企业完成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方面,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已经具备一定条件和优势,不但能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优势,也会极大地提高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2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业务定位

2.2.1 规范项目申报材料,把握编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评审的唯一依据就是企业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络上传的申报材料,不进行实地调研,也不约见项目当事人,材料组织的完善与否,是影响项目立项的关键。项目可以进行适当的包装,但包装不是弄虚作假,而是通过详细分析、评估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市场方面的优势、劣势、发展潜力以及财务状况,把本企业的内在价值以及科技创新方面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

申报材料的撰写有一定的规律和技巧。一个项目有时既可以申请贷款贴息又可以申请无偿资助,这时企业就要判断申请哪一种资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资金数额上没有多大差别,但相对来说,贴息容易获得,因为贴息涉及到银行贷款,能达到有效吸引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目的,起到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

创新基金申报材料要求反映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产品质量、资金流量、应收应付、债权债务、发展规划等,因此申报创新基金不仅要了解一个项目,而且要了解企业运行的全过程,要证明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孵化器里的企业,第一次操作,不知从何说起,申报材料普遍存在过于简单、技术创新点不突出、项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项目投融资阐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业的经营业绩等问题。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应对当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项目指南变化情况、重点支持领域及各领域申报的必备要求与限制条件等,指导企业准确定位,找准切入点,把握优势领域,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组织申报;其次,还要指导企业从研发力量、技术依托和产品性能等方面考虑问题,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项目进行申报;此外,申报材料还要体现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项目成熟性、市场可容性,以及企业经营业绩及债权债务等经济指标、技术创新及激励机制、营销策略、人力资源情况等,材料应充分展示企业资源优势与完成项目的技术可行性。

2.2.2 善于捕捉项目推荐申报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应善于利用自身与政府各级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密切的优势,从工业高科技计划、农业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科技合作计划以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选择优秀项目;从国家“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及专利成果中挖掘项目;还可以从企业委托查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计划项目中寻找好项目,另外还可以从各行业技术中心创新项目中挖掘项目推荐上报。工作中,应围绕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在不违反相关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灵活应用申报规范,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申报条件,争取尽量多的项目往国家推荐申报,遵循“以数量求质量,以质量促立项”的原则。

2.2.3 履行服务机构职责,推进项目实施

科技创新基金要求具有创新基金工作职能的服务机构协助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组织单位)做好项目的征集、筛选和认证工作,并接受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委托,协助项目监理、验收工作。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促进地方、企业、专家、科技管理部门职能的实现,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项目申报、实施、监理、验收工作逐步落到实处。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还要严格监督企业匹配资金到位情况,包括创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计划到位,省科技厅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匹配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是否落实。

2.3 提升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对策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对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已为理论和实践所证明。可以说,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正是基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而产生的。为切实提高福州市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服务能力,需要从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业务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多做努力。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借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这个平台,充分展示自己在产学研合作、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密切及熟悉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程序与运作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特色服务,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拓展科技服务机构需求空间。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门牵头联合县(市)区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务机构共同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网络计划。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发展最直接的动力是地方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创新服务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区域性的网络,才能卓有成效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培训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创新基金的战略意义、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编辑宣传材料或制作多媒体,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技术讲座,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报刊进行宣传等方法,使更多企业真正了解创新基金的作用意义、性质特点、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对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宣传,使他们在了解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及评审要求的基础上,对自己手中的项目进行评估,考虑是否提出申报请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如生产力中心协会、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沟通双方,由行业协会或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确定对整个行业有用的共性技术,然后再经由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发;或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吸收专业行业协会、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参加,通过他们与企业界以及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密切关系,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开展。

(4)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网络资源,依托海峡信息网、福州科技信息网、福州农业服务信息网等已有设施,建立科技项目、专家数据库,建设全市科技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创新和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精神的优秀人才从事科技服务工作。科技服务机构人员应注重自身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关注并了解国家创新基金工作动态及变化特点,熟练掌握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及相关操作规程,提高服务能力,对当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重点支持领域及各领域申报限制条件应熟记于心。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的各种咨询提供及时的指导帮助。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发展的永恒主题,创新基金服务机构首先是一个市场主体,是市场竞争的一份子,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敢于面向市场。因此,如何认真研究市场,深入了解市场,把握市场脉搏,找准市场定位,是广大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普遍面临的课题。科技服务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还在发展过程中,各种资源需要我们去挖掘,服务领域需要我们去开拓,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特色服务、精品服务、有效服务去占领。没有特色就没有生命,没有特色就没有发展。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巩固主导业务,拓展新兴业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技术创新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为做好2008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重点及条件

1、项目申报的重点

(1)重大新产品培育专项。引导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以及自主品牌建设,加快主导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进程,把新产品做大做强,迅速形成规模效益。

重点支持的项目: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支持以市场为导向、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发展新兴产业,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所进行工业化试验、开发、应用等直至形成产业化。

中试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主要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试验产品规模化生产。

创新品牌产品培育项目。主要支持一批近期已开发成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通过自主品牌的策划和营销,迅速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形成规模经济的重大新产品。

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主要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工电器、机床工具及基础件等四大产业,日产5000-10000吨大型水泥成套设备、大型煤化工及化肥成套设备、大型矿用机械产品、大型环保成套设备、汽车制造技术装备自动化生产线、大型港口机械设备和船舶制造等六大重大成套技术装备研制,以及其他能形成规模效益的重大装备研制。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主要支持重点领域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围绕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工程化验室平台等,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主要以产业研发能力的提高、工艺技术的变革、管理水平的提升为目标,推进企业系统整合与信息集成,着力提升中小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设计与制造一体化技术应用、高端信息化单元技术应用、面向供应链的协同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共享与业务集成应用和中小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等综合系统建设及企业计划与财务、物资与库存、人力资源、办公自动化及网站等专项系统建设。

这次项目申报的重点企业是:省重要骨干工业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和节能减排重点企业。

2、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重大新产品培育项目,要求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并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要求产品3年内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其中重大技术装备产品3年内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技术中心必须是**年度评价合格的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申报材料

(1)**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

(3)**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是列入省政府和省经委各类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的项目。

技术创新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8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市实施方案》(政[]43号),进一步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为加强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资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资金。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创新资金的审批。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实施。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具体负责创新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创新资金项目的验收。

第二章创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科技创新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预算执行中,据实列支。

第五条创新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产学研合作和科技平台建设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报

(五)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六)奖励自主创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创新资金的支持条件与方式

第六条根据企事业单位、个人技术创新活动的不同内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和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创新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区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款。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足额提取研发经费并开展研发活动。

(三)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数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创新的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投产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六)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七)其他符合创新资金资助、奖励条件的。

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

(一)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产品研发及中试阶段给予必要的资助,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必须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区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开发且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实施,对具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其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积极鼓励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8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件。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给予预付,标准为:2000元/件,预付款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资助时比除。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

(五)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按项目批准额度的5%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已被省、市批准上报但没有被国家、省立项的项目,对项目编报费,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资助。

第八条奖励项目

(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经复审重新获得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对获得省以上成果的,视产业带动效果,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对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五)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工程建设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服务中心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孵化器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市级创新型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七)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授予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奖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二项,二等奖不超过三项,三等奖不超过五项。

突出贡献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获国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奖金10000元。

第四章创新资金的申报、审查与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

(一)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区科技局提出申报。每个科技创新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创新资金支持。

(二)创新资金的申报为每年的12月份进行。

(三)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2、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审计报告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创新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证书,技术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授权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第十条项目审查与审批

(一)区科技局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属于申报范围,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材料格式是否正确等。

(二)对初步确定的项目,区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网等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区科技局对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下达文件通知。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资金项目合同书。

第十一条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一)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创新资金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财政予以拨付。

(二)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

(三)创新资金项目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承担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报送信息调查表。

(四)承担创新资金项目的单位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如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区财政局、科技局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并收回全部专项资金。同时,取消该其三年内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资格,并终止其它财政资金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技术创新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根据省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皖经投资〔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省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重点

汽车工业:轿车、客车、商用车、重型车、专用车等整车改造升级项目和围绕发动机、变速箱、车桥、汽车电子产品等重点汽车零部件,增加汽车配套产品,增强配套能力的项目。

装备工业:装卸设备、矿山装备、汽车装备、轻工装备、船舶制造、数控机床、电工电器、农用设备、动力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及与之配套的零部件项目。

优质金属材料工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钢材短缺品种和关键品种,提高高技术铜铅锌和稀有贵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水平的项目。

水泥及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非金属矿精深加工,新型干法水泥、超细微粉材料、建筑陶瓷和塑料管材管件、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项目。

农副产品加工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和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发展粮食、油脂、畜牧及水产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及营养、方便、休闲、绿色等多功能化新型食品加工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以优势企业为载体,项目符合“质量、品种、效益”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标志性强的项目。

2、项目已完成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手续,2008年已开工实施。

3、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1)。

2、**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省200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及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3、围绕省重要骨干工业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和节能减排重点企业组织项目;申请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列入省技术改造“十一五”规划和2008年“百千工程”计划的项目。

技术创新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加快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我委决定组织实施*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施的原则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相关任务和要求,加强与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

(二)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为突破口,以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为重点,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自主创新,加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四)要突出重点、力求突破,项目的实施要能够积极引导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

(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开发力量,创新开发机制,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开发内容

(一)节能关键技术方面:开发钢铁冶金设备节能技术,发电设备节能技术,重点包括开发大型钢铁厂冶金设备和大型发电厂设备降低厂用电耗、热耗和其他能耗技术,以及能量综合回收技术,目标是为降低吨钢能耗和供电能耗提供技术支撑。

(二)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开发水泥制造业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大型密闭式电石清洁生产技术及电石炉尾气提纯与处理关键技术;电动工具用高功率电池和无汞扣式碱锰电池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竹材制浆深度脱木素蒸煮和清洁漂白技术;发酵行业玉米深加工副产物发酵耦联清洁减排关键技术;制革保毛脱毛及浸灰、铬鞣液循环利用关键技术。

(三)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方面:开发复杂多金属共伴生矿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冶炼过程中稀有稀散元素提取技术、低品位红土镍矿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金属矿山二次资源中有价元素高效捕收技术。

(四)现代化工关键技术方面: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关键技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关键技术;新型合成技术,新型催化技术和生物化工技术。

三、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43号)要求开展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编制要求附后)和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报我委。

(二)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具备专项开发的前期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