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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集权或分权,母子公司体制下,母公司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诸如:会不会因为子公司而给母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风险等等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血缘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公司的筹资风险最终会影响母公司的收益。分析如下:
1.如果子公司的借款系以其自身的资产向银行担保而取得,则从法律实体上看,子公司筹资风险(主要表现为到期不能还未付息的风险)则由其自身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其风险损失不会直接影响母公司损益,从两方面影响母公司的财务实力或资本扩张实力:一是子公司的债务最终通过清算资产来解决,由“资产=负债+权益”的平衡关系,使得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在子公司账面上/表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但不能增值,反而减值或最终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投资额为限),因此会对母公司财务实力产生不良的影响;二是子公司由于借款产生的实际筹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会通过市场而影响母公司的市场形象,从而间接提高了再筹资的难度和再筹资成本,这显然也不利于母公司资本扩张实力的增强。
2.如果子公司的借款系以母公司的资信或财务做抵押或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子公司的债务危机直接危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严重的情况下会使母公司辛苦起来的帝国大厦毁于一旦(这种例子实在不是少数)。当然还有更糟的,那就是子公司背着母公司也进行过度借款,直到法院上门母公司还莫名其妙的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母公司除了加强对子公司的投资(资本投入)及其权益管理外,为了真正落实其资本保值增值的初衷,还必须对子公司的借款行为加以规范。规范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凡是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担保或以母公司资产作抵押的货款,不论数额大小,均由母公司管理部门审批,禁止任何以母公司名义而未经母公司审批的贷款行为。②总量控制,即对那些母子公司实行分权模式的集团,作为母公司应保留对子公司负债额度(或比率)的控制,限额(比率)以内的贷款由子公司自行决策,超过限额(比率)的则由母公司审批。这里的限额是指子公司的总的对外负债额度,比率则指由母公司核对的安全的资产负债率。③为划清母、子公司的财产责任,有必要规范母公司自身的财务行为。具体负债筹资而言,即要求母公司不得将自身过度债务负担转移到子公司身上,不得人为粉饰母公司报表而转移其债务。如果能保证上述制度的确定与落实,则母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将会大大提高。王斌
宗地财务收支制度衔接的背景
《江西省国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收储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土财务管理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土地收储业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按照“收入财政集中、支出财政监管、收益分宗核算、结余上缴国库”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五条资金和账户管理要求:同级财政部门、土地储备机构在银行分别设立一个“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和“土地收储资金支出账户”。显然,“收支两条线”是指土地业务收入缴入“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土地收储成本支出从“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拨至“土地收储资金支出账户”的资金运行政策。而“收益分宗核算”的基础,就是以宗地为基本单位,分宗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收储成本。然而,国土财务管理办法出台以前,全省大多数县(市)土地储备机构早已成立,财务收支业务已经发生,核算与管理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而各行其道。笔者认为,做好新旧账务的衔接处理是贯彻实施国土财务管理办法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土地储备机构必须在新旧会计科目及相关数据转换的基础上,进行宗地财务收支清理衔接的账务处理。
宗地财务收支衔接前存在的问题
(一)国土财务管理办法衔接前土地收入未缴财政清算专户资金问题。未缴资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宗地土地收入即合同地价全额未缴;另一种是宗地土地收入即合同地价总额中因分期缴交而部分未缴。衔接前的这些未缴财政清算专户宗地收入资金均有被占用的可能,形成衔接财务收入待处理问题。
(二)国土财务管理办法衔接前土地收储成本未通过财政清算专户核拨资金问题。未通过财政核拨而列支土地收储成本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宗地收储成本总额均未通过财政清算专户核拨,所有支出以土地收入资金或以银行借款支付;另一种是宗地收储成本中的一部分尚未支付完毕,这部分成本待后从财政清算专户核拨支付。这些衔接前的宗地收储成本支出均未通过财政清算专户核拨,形成衔接土地收储成本待处理问题。
宗地财务收支衔接相关账务处理例示
宗地财务收支衔接应根据土地储备资金的实际情况,在宗地财务收支清理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为便于说明,假定某某土地收储机构有关资料如下表:
例:某年某月宗地财务收支清理情况表(表一)
编制单位:某某土地收储机构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制表人:财政审核人:
注:1、垫付支出的含义为未从专户预拨而直接支付的成本资金。并假定土地收储成本均已支付完毕。2、表内数据来源:(1)合同地价。从“事业收入”(分宗)明细账中取得;(2)实收金额。从“事业收入”(分宗)明细账减去对应的“应收账款”(分宗)明细账中取得;(3)已缴专户。从“财政清算专户资金”(分宗)明细账中取得;(4)未缴专户。等于表中实收金额减去已缴专户;(5)土地收储成本总额。从“土地储备”(分宗)明细账中取得;(6)专户预拨。从“预收账款”(分宗)明细账中取得;(7)垫付支出等于表中土地收储成本总额减去专户预拨。
例示一:资金周转法。采用这种处理方法,是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进行。假设该土地收储机构已获得土地抵押贷款的额度400万元,即可按表一所列资料分步周转:
1、贷入款项以B宗土地收入补缴“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400万元。
2、向财政申请机构垫付的各宗土地收储成本之和530万元(清算专户原有不含息土地收入结余资金140万元)。
3、拨回的垫付成本中以C、D宗土地收入补缴“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资金共130万元。
4、拨回的垫付成本中归还抵押贷款400万元。
例示二:账务处理法。采用这种处理方法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可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表一的基础上整理列表如下:
例:某年某月宗地财务收支清理情况表(表二)
编制单位:某某土地收储机构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负责人:制表人:财政审核人:
上表公式的设置:
A、未缴专户数≥垫付支出数的:
(1)未缴专户抵销垫付支出数=垫付支出数;
(2)抵销后未缴专户差额数=未缴专户数-未缴专户抵销垫付支出数;
(3)抵销后垫付支出栏为零。
B、未缴专户数≤垫付支出数的:
(1)未缴专户抵销垫付支出数=未缴专户数;
(2)抵销后垫付支出数=垫付支出数-未缴专户抵销垫付支出数;
(3)抵销后未缴专户差额栏为零。
C、未缴专户数为零的:
(1)抵销后垫付支出数=垫付支出数;
(2)未缴专户抵销垫付支出栏和抵销后未缴专户差额栏均为零。
2、根据表二所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
(1)将“未缴专户”数视同缴存和预拨:
借:财政清算专户资金(分宗)530万元
贷:预收账款
贷:(B宗)――土地收储成本240万元,待转出预拨资金160万元
贷:(C宗)――土地收储成本80万元
贷:(D宗)――土地收储成本20万元,待转出预拨资金30万元
(2)将待转出预拨资金转出挂账:
借:预收账款
借:(B宗)――待转出预拨资金160万元
借:(D宗)――待转出预拨资金30万元
贷:预收账款――转出待分配预拨资金190万元
(3)将转出待分配的预拨资金弥补未通过清算专户拨足的宗地成本:
借:预收账款――转出待分配预拨资金190万元
贷:预收账款(A宗)――土地收储成本110万元
贷:(C宗)――土地收储成本20万元
贷:(E宗)――土地收储成本60万元
关键词:消防部队 财务集中结算 规范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167-01
实行财务集中结算制度是消防部队适应新形势发展和部队财务管理的需要而推行的一项举措。从几年来的实施情况来看,运行较为平稳,进展比较顺利,为促进消防部队财务规范化管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实行财务集中结算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基层核算单位在实施财务集中结算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财务核算程序,财经法规不够熟悉,同时财务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更换频繁,财务工作缺乏连续性。实行财务集中结算后,基层核算单位的账目由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统一核算,财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从各基层核算单位分离出来,使得财务人员的独立性大大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相对专业,队伍相对稳定,使得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进一步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实行财务集中结算后,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对基层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进行审核,对一些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费收支要求基层核算单位及时纠正或补办手续,会计监督关口前移,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把一些不合理的支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目前财务集中结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核算单位参与财务管理意识薄弱
财务集中结算后,基层核算单位取消了会计岗位,只设出纳岗位,但是,经费的筹措、分配、使用权按仍在基层核算单位,即相关单位的财权及与之相对应得事权仍在自身,只是将财务的监督权集中到了结算中心。基层单位应将工作重点转到资金筹措,预算安排,确保中心工作以及日常的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上来。但是从现状来看,基层核算单位在这方面存在认识误区,各基层核算单位仅仅设置了一名兼职的战士来担任出纳,大多兼职人员的主业还是执勤备战,而财务仅仅是其副业,他们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基层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加之基层单位领导工作重心在于执勤备战和消防监督,对于经费的筹措和分配没有能够形成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思想意识,且过度依赖结算中心,基层财务管理意识相对薄弱。
财务集中结算后,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和基层核算单位空间上分离,核算单位和结算中心人员沟通交流不及时,使得基层核算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也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同时还片面地认为,会计核算权上交,财务结算中心对财务事项把关,基层核算单位内部就不需要再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结算中心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待加强
财务集中结算后,由于财务结算中心人员独立于基层核算单位,不参加基层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无法全面了解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对基层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的知情度较低。在基层核算单位报账时,经费使用的真实序时进度无法全面了解,对于是否发生了该项经济活动,财务结算中心人员心中无数,只能根据发票、结算单据等书面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判断。而且这种审核基本只是停留在报销单据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层面,而业务开支的真实性审核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全面地实施会计监督职能。结合到目前的状况来看,一个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要负责多个基层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多的工作偏向于报账记账等具体业务,履行的是会计的记账核算职能,从而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因此,从表面上看,会计核算较过去有了较大程度的规范统一,但本质上会计的监督功能并未得到理想程度的加强。
三、改进财务集中核算的几点建议
(一)从基层核算单位角度
1思想意识上要加强转变。实施财务集中结算后,基层核算单位领导要树立三种意识:即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不是削弱基层核算单位财务管理,而是进一步促进财务规范化;不是改变会计主体,而是财务工作重点的转移;不是降低基层核算单位理财水平,而是需要配备素质更强的财务人员。只有牢固地把握好财权,才能更好地行使事权,才能将各项消防工作做到位。
2.内部财务上要加强控制。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基层核算单位仍然是会计主体,仍然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来建章立制。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加强各项财务管理仍然是不可推卸的职责,要求财务人员要有更好的业务素质。比如,对原始凭证的初审这个经费支出的第一关口需要基层核算单位自己来把握。
3.基层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基层财务人员的要求比以前更高,这就要求基层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
(二)从财务结算中心角度
1.沟通协调,做好服务。加强与基层核算单位的沟通协调,让基层核算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实行财务集中结算是部队顺应时代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的行为,是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转移,而不是削弱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基层核算单位主管仍是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单位仍有义务和责任搞好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基层核算单位不能削弱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要尽最大可能帮助基层核算单位健全内部财务监督约束机制,督促基层核算单位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基层核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决定了财务结算中心财务人员的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财务结算中心要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利用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财务会审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流和沟通。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定期举行基层核算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流会,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聆听基层核算单位意见和建议,探讨基层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
【1】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以新《会计法》为依据。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任务工作。主动利用会计的优势和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合理合法处理好财会业务。对各办公室人员所需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为领导把好第一关,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会计报表要准确及时完整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业务执行情况,除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能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职责,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因此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煤矿兼并重组的新形势下的政策,自己无论是在政治思想上还是业务水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把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与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并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工作中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办公,务实开拓。
三、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建全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的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对一些创收积极进行催收,使得局和中心财务财务能够集中财力办公,通过财务室认真落实的执行,收效非常明显。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既保证局和中心一系列政党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健康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发展的要求,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四、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报表是仅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本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的基础。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写出分析,能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提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科学调度,厉行节约
本着节约,保证工作需要地原则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不该报的不报,不该购的不购,充分利用办公现有资源,科学高度,合理调剂,能用则用,能修则修,以最小的支出取得最佳效果。
总之在XX年的工作中,自己在局、中心和科室同志们的艰苦奋斗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以勤奋务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改变命运。以事业为基础,以经济为导向,以稳定为前提,以学习为补充,以发展为动力。为我煤炭局、培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XX年来,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全年的财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XX年顺利完成的工作:
1、以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西安市财政局集中所得税培训,做好财务软件记账及系统的维护。
2、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月记账、结账和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市各类月度、季度、年终统计报表,按时向各部门报送。完成了税务申报与缴纳,以及往来银行间的业务和各种日常费用的缴纳。
3、对各类财务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
XX年学习方面和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1、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2、通过报纸杂志、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3、不断改进,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4、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XX年中仍然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们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必须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
1、只干工作,不善于总结,所以有些工作费力气大,但与收效不成比例,事倍功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要逐步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善总结、勤思考,逐步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2、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探讨、思考、认认真真的研究条件及财务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广度,没深度。
3、理论水平不高,当前社会财务会计知识和业务更新换代比较快,缺乏对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的系统学习,导致了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缺乏,影响来工作水平的提高。
XX年严格履行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善于总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
2、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完善自我,跟上时展的步伐。
【3】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根据中心作重点和整体安排及思路,在领导指导下、以及各财务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较好地履行了会计职能,为保证中心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简单的做了一个个人总结。
一年来,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月记帐、结帐和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市各类月度、季度、年终统计报表,按时向各部门报送。完成了税务申报与缴纳,以及往来银行间的业务和各种日常费用的缴纳。
2、以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西安市财政局集中所得税培训,做好财务软件记账及系统的维护。
3、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
二、加强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
1、通过报纸杂志、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2、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3、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4、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们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必须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
1、理论水平不高,当前社会会计知识和业务更新换代比较快,缺乏对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的系统学习,导致了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工作缺乏,影响来工作水平的提高。
2、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探讨、思考、认认真真的研究条件及财务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广度,没深度。
3、只干工作,不善于总结,所以有些工作费力气大,但与收效不成比例,事倍功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要逐步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善总结、勤思考,逐步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四、严格履行会计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国有控股公司研究主体的界定国有控股公司是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后,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的结果,是指国有资本处于绝对控股或控股地位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失灵而产生的供给不足。从英国和俄罗斯铁路运营公司改革的成败经验来看,国有控股公司是重要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2.财务治理结构概念的界定与财务治理结构相近的词有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和公司机关制度等等。之所以有不同的称谓,是因为研究人员研究问题的角度不同和对CorporateGovernance翻译的不同。从现代企业制度来看,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法人财产权与终极财产权相分离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所有者将财务资源委托给具有专长的经营者经营管理,是一种财权的委托和受托关系,其本质是一种财务活动。但是,如何确保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利益目标去做,如何将财产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科学分配,就产生了基于财权分配的企业制度安排框架。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即财务治理结构。根据现代财务分层理论[1],将财务治理结构分为所有者财务治理结构和经营者财务治理结构两个层面进行研究。
3.国有资本人格化行为假设国有资本的产权特征表现为公有制,以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为其基本特征。集体所有权是由每个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构成的,作为产权所有者必须采取集体统一行动才能行使其产权权能;作为产权集体所有者中的单个人既没有特殊的权力决定生产资料的使用和处置,也不能单独索取剩余收入中的相应份额。所以,产权集体所有者必须通过法律或其它合约的方式授权某个组织行使其产权权能,即国有资本的人格化[2]。国有资本人格化的主体有哪些特征呢?和私人资本的产权主体有哪些不同?按照西方经济学的假设前提,私人资本的产权主体特征表现为“经济人”,即人是自私的,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如果研究国有资本人格化特征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集体产权必须分割成不同的份额并转让给个人,即私有化,否则理论推演的结果只能是相互矛盾。为此,提出“集体经济人”概念以区别“经济人”概念。集体经济人作为国有资本人格化的代表,其行使集体产权权能时,首先要充分代表个人的经济价值取向。个人资本是逐利的,国有资本同样是逐利的。但是,当由于市场失灵造成某种产品或服务不足从而使整个社会福利下降时,国有资本又必须从改善整个社会福利出发,服务于集体。有的经济学者认为,社会福利应当由政府来解决,而不是企业。我们认为政府和企业只不过是由于社会分工不同而造成的不同制度安排的结果,如果企业这种制度安排对解决社会福利问题更有效,更能增加集体中每个人的效用,就应当由企业承担,否则,应由政府承担。作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提供社会福利产品或服务时,应当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以弥补其经济损失。所以,集体经济人假设与经济人假设不同,但是并不违背经济人假设。
二、国有控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制度缺陷
1.所有者财务治理结构的制度缺陷
国有股股东有双重身份:既是国有资本的产权代表,又是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人。作为产权代表其本身没有控制权和剩余追索权,也就没有动力行使股东的权利。作为人,国有资本运营的成败对其个人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他有动力行使股东权利,以期未来控股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人力资本回报。但是作为国有资本的人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存在一定的竞争,因为国有股股票和法人股股票的非流动性,国有股股东无法获得资本利得,投资收益的来源只有微薄的股息,甚至股息都得不到。而且控股上市公司业绩只能按照控股比例记在控股公司的账面上。所以,作为国有股大股东的代表有将控股上市公司的利益转移到母公司的行为动机。事实上,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控股母公司的“自动取款机”了,即控股母公司凭借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等转移到控股公司或下属企业中去。大股东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瘫痪”。大股东的这种行为动机也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原因之一,控股上市公司资金的不断“抽血”,和无效地收购控股公司旗下的资产,造成上市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为了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上市公司只好铤而走险,虚拟会计利润,从股市上筹集更多的资金。中小股东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较小,决定了他们行使股东权利的消极性。中小股东成了股东群体中的弱者,在上市公司少分甚至不分股息的情况下,他们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风险极高的资本利得。在严重“套牢”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救世主”(指政府或集团公司等)的身上。之所以会出现以上情况,主要因为所有者财务治理结构中,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在利益目标取向、风险偏好、信息优势和产权权能行使成本上有明显的差异,造成股东内部利益的冲突。利益目标取向不同。大股东作为集体经济人,不仅要追求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表现出经济人的一面,而且要追求社会福利的改善,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国有控股自来水上市公司就不能依靠自身自然资源垄断的优势依据水的供需按照市场原则调整水的价格。而中小股东作为经济人,投入的是私人资本,追求的目标是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没有改善社会福利的责任。因为在整个社会福利下降时,中小股东已经承担了一部分损失,如果再让他们投入资本来改善整个社会的福利,等于又受到了一部分损失。中小股东之所以投入私人资本,是因为他们认为政府能够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损失给以政策上的弥补,这是有风险的。风险偏好不同。国家股股东的资本雄厚,投资范围较分散,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而且国家股的产权代表也只是人的角色,其对风险的偏好是中性的。而中小股东的资本相对较小,投资比较集中,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作为终极产权所有者,是风险厌恶者。信息优势不同。大股东作为绝对控股股东在信息拥有上比中小股东有优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的财务决策、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经理人员的录用有充分的权力。高层管理人员对大股东代表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否则,他们有被撤职的危险。这就造成大股东有和控股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合谋操纵上市公司的可能。另外,大股东作为产权人,行使产权权能的成本由终极所有者承担,他们获得信息的成本是可以不计较的。而中小股东由于持股比例较低,参加股东大会的成本较高,获得上市公司信息的途径只能是传播媒体、大众传言,而且还要受到“噪声”的干扰。行使产权权能的成本不同。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参加股东大会的边际成本较低,而且国有股股东或国有法人股股东代表行使产权权能的成本由派出单位(公司或政府)承担。而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行使产权权能的边际成本较高,而且发生的成本由自己承担。所以,在国有股股票和法人股股票不能流通的情况之下,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代表具有用手投票的积极性,而中小股东只能选择用脚投票的消极方式。除此之外,作为大股东的产权代表,由于其本身对控股上市公司的持股量较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财务治理结构实质上由非产权所有者的“外部人控制”,如果内、外控制人合谋,将造成国有资本的大量流失和中小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的受损。
2.经营者财务治理结构的制度缺陷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一种半公共产品。因为半公共产品的价格可能受到政府的管制,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十分困难,经营者为了增加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不惜一切找借口,使激励机制效用失常。作为人,经营者和国有股大股东的代表之间虽然是委托关系,但二者同时又都是受人之托。所以,经营者可以在增加国有股东代表利益的同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所有者人与经营者人之间利益的趋同,使所有者人失去了对经营者人的监督动力。因此,国有控股公司的财权实质上控制在管理层手中,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失去了相互约束、相互控制的机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及特殊性领域时,如军工企业、自然垄断领域等,政府必然采取一定程度的管制。如我国政府不准个人持有枪械,但是,军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就享有一定的特权,这种特权的存在,就容易引发一定的寻租行为,造成社会福利的下降。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多是面临退休或已经退休的政府官员、公司元老,他们代表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股东的利益,但是,由于自身素质所限和利益动力不够,他们不能有效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成员缺乏有利益动力监督的终极产权代表、债权人代表和内部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监事会成了法律规定的虚设品。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除了内在的制度原因之外,还存在外在的制度缺陷。长期以来,企业上市指标是政府管制下的配额制,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十分稀缺,市场供应与需求严重失衡。上市指标的争夺成了当地政府解决国企困境的有效途径。指标拿到之后,首先在原国有企业的基础之上,经过资产剥离、整合,实现优质资产的上市,形成当地的上市公司群。然后,上市公司再通过多次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再用筹集到的资金兼并重组当地的困难企业,实现国企脱困的目标。政府利益的膨胀使上市公司筹集到的资金没有很好地用到规定的项目上,而是像撒胡椒面一样分散投资于兼并重组困难企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仍较严重。资产剥离的结果是,上市公司和控股公司成了一套人马两张牌子的企业,“形散而神不散”。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缺乏独立性,法人财产权不独立。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频繁,利益转移现象增多。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发展的相对滞后和国有股、法人股股票的非流动性,使外部控制机制不能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三、国有控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完善
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完善与模式选择,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应在扬弃的基础之上,构建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创新模式。美国的职工持股计划、德国的联合决策模式、德国和日本的主银行制度都反映了公司治理的导向:如何将股东的利益与经营者、职工、债权人的利益协调起来。[3,4]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企业协同作用的发挥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依存关系将更加密切,作为协同伙伴(或客户)的意见也是影响企业决策的因素之一,协同企业也有参与决策的趋势。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国家,古代儒家的理财观念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财务治理框架的构建仍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比如孔子提倡的“义主利从、以义生利”的观念[5],说明诚信、守约是利的根本,言而无信,损人利己必然导致利的枯竭。企业作为各种生产要素的合同集,各个利益主体应充分考虑到企业整体的利益,不能以自己的优势损害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守“义”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一套社会制度为前提,生“利”才能有实现的基础。所以,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完善首先是制度的重新调整。只讲“义”字还不够,对于“不义”要有相机治理的对策。因此,本文提出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边治理与相机治理相结合的财务治理结构目标模式。相机治理是指公司的各利益主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合同等,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公司行为实施制止或索赔。如债权人可按合同规定终止贷款合同,根据破产法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股东可根据法律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职工可根据工会法或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权利。相机治理主要是法律法规等外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和内部相关利益主体在“疑人”的基础上签订相对完全的合同。多边治理是指公司股东、经营者、职工、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如果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长期的合作伙伴或有证据表明公司目前处于财务困难或危机状态,债权人可以选择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财务治理,否则,不应参与公司的财务治理。正常情况下,应由股东、经营者和职工三方共同治理公司财务。
1.公司所有者财务治理结构的完善
随着我国加入WTO、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资本营运主体的培育与组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产权主体必须实现类似于日本公司的法人之间的交叉持股,通过国有投资公司之间股权的互换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国家股由“一股”变“多股”,相同国家股,不同利益主体代表之间就可以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另外,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设置普通股和限制表决权的优先股使国家股以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两种身份出现,不仅可以控制上市公司,而且还可以实现有表决权的股权结构的优化。除了拆分国家股之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加强与国家股股东在控制上市公司上的竞争。例如首钢、宝钢、中石化、中石油、中国电信等大型国有企业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而成功上市,这对于股权结构的优化,企业间的相互协作都是很好的尝试。国家股股东与法人股股东并非终极所有者代表,容易产生廉价投票权和监督动力不足的缺陷,这种缺陷的弥补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可以通过中小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提高公司内部股东持股比例,强化终极产权所有者对非终极产权所有者以及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力。
(1)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中小股东投票权行使成本制约了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中小股东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行使表决权。这种可以是长期的信托关系,也可以是一次性的委托关系。这种制度也可以和职工持股制度结合起来,通过职工持股会行使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因为金融机构的成本比职工持股会的成本要高,而且职工持股会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取向是一致的,如果金融机构不是(即便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取向不完全相同。
(2)推行内部职工持股制度。内部职工既是公司的职工,又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生产、技术、财务、管理等信息占有比外部股东有优势。内部股东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更为密切,他们更为关心公司的发展,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其行使产权权能的成本很低。在我国,职工持股有其现实基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的经济体制,国有资本的积累与形成一方面来源于对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本的没收和赎买;另一方面来源于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创造,让农民有其地,工人、知识分子有其股是有客观依据的,也是我国长期奉行的富民思想的体现。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80年代已经有所尝试,但不规范。90年代,国家体改委、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对内部职工股进行规范。如上海、深圳、江苏、陕西等地较早实行了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试点。职工持股制度的推行可以与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国有股减持等政策结合起来。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允许企业用长期积累下来的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或公益金等回购国有股份,或企业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代表职工筹集一部分资金回购部分国家股。回购来的国家股作为职工持股会的预留股份,再根据职工的工龄、职位、技术职称等计算职工对企业所做贡献的大小,依次作为核定职工持有的股份份额和认购的股款。在推行的过程中,普通职工、技术研究开发人员、部门经理人员和高层管理者可以以现金、专利、专业技能资本等方式认购相应的股份。同时,确立人力资本的产权地位。高层管理者作为管理者,又是国有资本的产权人,必须同时以现金、人力资本两种方式认足国家规定的股份数。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应法规明确企业职工的范围、认购股份的方式、资金筹措方式、组织形式、股票流通转让的条件等,实现职工持股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2.公司经营者财务治理结构的完善
经营者财务治理结构完善的关键是如何约束和激励管理层。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制度设计上就要引入和管理层相比同样具有信息优势或具有专业特长的竞争对手,监督管理层的经营行为,以防止管理层见利忘义。从国际上看,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德国的职工参与制度和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职工作为企业的内部人,对企业比较了解,信息优势是明显的;外部独立董事作为专业裁判在专业技能上的优势也是明显的。这两种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管理层“忘义”行为的发生。管理层的利益动机决定其行为取向和工作努力程度。所以,管理层需要科学的激励制度保证其才能的充分发挥,借以实现相关利益者效用的最大化。首先要有正确评价管理者业绩的机制,其次是要有相应的奖励机制。在激励制度安排上,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做法是年薪制(或高薪制)、股票期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