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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乱处置、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屡禁不止。
2、工地管理不到位。建筑、拆迁等工地没有配备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比较普遍。
3、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沿途抛洒滴漏的现象特别严重。
为解决这一管理难点问题,我县在今年4月份,县城管执法局挂牌成立后,为践行该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环境革命”理念,实现“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该局把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创新思维,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将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纳入了行政许可范围。为增强许可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试行办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第47次会议讨论通过,于今年平均月份正式颁布实施。
容环境整治行动。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5月中旬到12月下旬,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大会—5月中旬,宣传发动,方案完善,机构到位,工作准备。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全面实施。第三阶段,12月
下旬,检查验收考核。在街道开展“大干200天,打造新环境”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以解决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居民楼院卫生死角、乱倒垃圾等方面的问题,以崭新的面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全面开展辖区单位、居民楼院卫生整治。各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物业管理小区。
(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辖区周边无垃圾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规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污水、违法建筑等行为。责任单位:城管科、各农工商公司、各社区居委
会、城管执法局七中队,环卫公司。
(三)开展“全民创城日”活动驻辖区单位、社区居民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大造洁净家园。责任单位: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分解
1、与交界处,经常积存混合垃圾。责任单位:环卫公司、执法七中队。
2、联邦快递门前积存垃圾,业户垃圾清运费没有收到位。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配合单位:办事处、城管中队
3、公交四公司北侧甬道积存垃圾,业户垃圾清运费没有收到位。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配合单位:办事处、城管中队
4、6号道路两旁积存垃圾。责任单位:环卫公司。
5、281门前经常积存装修垃圾。责任单位:城管七中队、环卫公司。
6、村水淹片重庆南路四个垃圾点,垃圾清运不及时。责任单位:华清社区居委会。
7、乱堆、乱放杂物及灭鼠设施不规范。责任单位:各社区
8、绿地占用、有杂物责任单位:
9、立交桥下(人行道)积存垃圾(双山区域)责任单位:环卫公司、执法七中队
10、和经常乱倒建筑垃圾和积存混合垃圾责任单位:城管七中队、环卫分公司时间要求:专人每天及时清和巡视。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出成效。“大干200天,打造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责任分工,做到主要
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整治任务。
(二)深入宣传,层层发动,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各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相关部门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让
广大居民群众感受到政府开展次项活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确保集中整治落到实处。建立“日巡查、周调度、月总结”制度,街道将对整治活动进行全程检查督导,每天巡查,及时督办,对整治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向街道主要领导做出书面情况
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环卫处、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办法
由县政府县城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县城管理督查人员,不定期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并按本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予以扣分。县城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在下发通知的同时,对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时限并进行跟踪考核。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需改进的问题彻底解决并经验收合格的原扣分减半,未彻底解决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乘2倍扣分。
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时,办公室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核实结果计入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实行月总评和不定期通报制度。通报范围为副县级以上领导及各相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本办法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试运行阶段
主要任务:
研究制定县城管理办法和县城管理考核办法;并以大路、至海出口、至出口为考核对象,对本办法的可行性进行试运行,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相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完善和修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县县城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对县城所有区域进行全天监督检查,每10天通报一次检查结果。
第三阶段:巩固保持阶段
县县城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每天至少检查二次,每月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年末总结表彰。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对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户外广告牌匾设立管理
1没有审批手续在户外擅自设立广告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2临街两侧悬挂的牌匾、广告、标识破损、残缺、陈旧等影响市容观瞻的每处扣0.2分。
3临街两侧设置小牌子、小灯箱等影响市容观瞻的每处扣0.2分。
4未经执法局审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的每处0.1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条幅、彩旗、遮阳篷、充气球等广告的每处扣0.1分。
5县城主要街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广告、门窗贴字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6路名牌破损、丢失的每处扣0.2分。
2户外摊点的管理
1未经审批新增设户外摊点或虽经审批,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门前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堆放商品货物、构件设备、清扫物品、生活用品和花盆等杂物的每处扣0.2分。
3临街商铺出现门前乱挖、乱堆等情况的每处扣0.2分。
4未经行政执法局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电话亭、大排档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5销售农副产品不在指定场所经营,沿街叫卖、流动经营的每处扣0.25分。
6早点、夜市摊点不按指定地点经营,或户外摊点虽经审批,但未按指定地点摆放商品,造成市场外溢的每处扣0.5分。
7早、夜市摊点及季节性市场产生的垃圾,未定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8未经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开展经营性的宣传、咨询、演出等促销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9未经执法局审批,道路两侧搭建构筑物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不得占用人行步道从事车辆维修、清洗活动,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居民日常生活行为管理
1城乡出入口道路两侧堆放建筑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居民在人行道和绿化带内乱倒生活污水、垃圾、建筑渣土、乱弃动物尸体的往垃圾箱内倾倒污水的一处扣0.2分。
3居民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每次扣0.5分。
4临街公共设施、绿化设施或自行设立晾晒设施进行晾衣晒物的一次扣0.1分。
5因管理不善,导致沿街果皮箱遭受损毁、丢失的每处扣0.2分。
6大路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因督促不力,居民随意丢弃垃圾的每人次扣0.1分。
4运输车辆管理
1畜力车在每天早7时至晚7时期间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主要路段行走,有违反的每发现一次扣0.25分。
2畜力车在城区行走不带粪兜的每发现一次扣0.25分。
3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和垃圾、粪便的车辆不采取封闭措施的发现一次扣0.5分
4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路面造成污染的一次扣1分。
5县城树木、绿地管理
1县城绿地挖坑、取土的县城绿地上堆放物料、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的设置摊点、放养禽、畜;树木和绿地设施上拴牲畜或搭挂晾晒物品;攀折树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的损坏绿化设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居民小区绿地内种植农作物和各种蔬菜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6临时建筑物、堆放物管理
1未经审批的非法设立临时建(构)筑物的一处扣1分。
2临街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的一次扣1分。
3临街用户擅自新搭建马路边石护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县城内相关单位或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倾卸垃圾、残土的每处扣1分。
5街路两侧乱倒基建残土,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2.5分。
6县城规划区域内的道路未经批准擅自挖掘的每平方米扣0.2分。其中新建、扩建、改建的县城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县城道路竣工后3年内,未经批准自行挖掘的每平方米1分。
7围墙、护栏或围布以外堆放废弃料或开展施工作业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7冬季清雪管理
1白天雪停后没及时上段清理积雪的每个单位扣0.25分。
2积雪不能及时清除、清运的每一清雪路段扣1分。
3清雪中往路面撒盐或融雪剂的每个单位扣0.5分。
(二)对建设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县城道路管理
1因城建管理部门把关不严,道路挖掘恢复质量较差,出现坑洼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施工单位超出批准面积挖掘道路,每平方米扣0.2分。
3施工单位在批准施工期间未完成全部施工,不能使道路按时恢复原状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
4经批准挖掘的县城道路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施工围档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市政设施(井盖、井篦子、边石)和公园、广场方砖丢失或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6路面破损,出现翻浆、坑槽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按市政所递交的时间表开始考核)
7需要清除的马路边石护坡,有一处未清除的扣0.5分。
8利用路灯杆设置的条幅广告,出现破损、断裂未及时拆除的每处扣0.2分。
2县城规划管理
1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建设手续不齐全,私自动工修建违法违章建筑的单层建筑每发现一处扣2分,楼房每发现一处扣5分。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及规定施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达到使用时限后,未及时拆除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4临时用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每处扣5分。
5未经审批,道路两侧搭建建筑物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以上五项如建设局对所发生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未下达处理意见的按所定分值扣分;已下达处理意见,但问题未解决,又未移交行政执法局的扣原定分值的4/5已下达处理意见,但问题未解决,已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理的扣原定分值的2/5
3建筑工地管理
1县城内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工地现场、未采取围挡设施的每处扣5分。
2施工工地外运渣土、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沿途泄漏、遗撒的每次扣0.5分。
3工地出口未设置硬化路面和冲洗设施的每处扣1分。
4因车辆未冲洗上路,街路上甩带泥土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5施工用水漫流,影响环境卫生状况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未将残土、物料等清理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1.5分。
(三)对环卫处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市容卫生管理
1清扫工作未做到五净”即马路牙子净、路面净、垃圾箱净、人行步道净、井口净)四无”即路面无杂物、无粪便、无积水、无冰包)三根清”即马路牙子根清、墙根清、树根清)每发现一处扣0.15分。
2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重点街路随产随清。主干道垃圾点垃圾不准超过半推车,次干道和砖路垃圾不准超过一推车,每发现未达标一处扣0.25分。垃圾点垃圾超过2立方米每处扣0.5分。
3渗水井满溢、冒井,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无特殊情况,渗水井、公厕的清掏车辆在早7时后至晚6时间,仍在作业的每发现一台次扣0.25分。
5公厕深度达到1.5米以下,不达标每处扣0.5分;每日清扫三次以上,周围35米内干净,每发现未达标一处扣0.1分。
6清运垃圾、粪便的车辆,不采取封闭措施,行驶时有撒落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7垃圾箱满溢,每发现一处扣0.25分。环卫处职工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分。
8县城区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未做到定点定时收集清运的每处扣0.2分。
9上班高峰期,有垃圾清运车辆仍在路段清运垃圾的每发现一台次扣0.2分。
2园林绿化管理
1新植树木,规模达到100棵以上的树种,考核成活率,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不扣分,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规模在100棵以下的每死亡一棵扣0.2分。
2已成活树木,因养护不善导致死亡的每棵扣0.5分。3冬季清雪管理
1责任区内积雪未及时清扫的每处扣0.5分。
2责任区内积雪未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清运的每处扣0.2
分。
(四)对公安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交通管理
1人行步道非停车泊位区域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每台次扣0.1分。
2县城内发生交通堵塞10分钟后,现场仍无执勤交警及时疏导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交通信号发生故障失灵,未在24小时内维修完毕的每处扣1分。
4履带车、铁轮车和总质量超30吨以上的重型货车,城内道路行驶的每台次扣5分。
5总质量低于30吨的重型货车,6时至21时期间,县城环城路内路段行驶的每台次扣0.5分。
6县城人力三轮车各行其道,严禁无牌照人力三轮车上路载物载客,每发现一辆扣0.5分。
7非机动车必须在公安部门划定的停放区域停放,并摆放整齐,其他区域停放或摆放不整齐的每台次扣0.05分。
8上午6时至下午21时,自镇政府以东路段、工商楼以南路段有人力三轮车通行的每台次扣0.25分。
2治安保障管理
1县城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人员向公安110报警后5分钟内,仍没有警察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每次扣5分。
2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人员向公安110报警后,一直没有警察赶赴现场处理问题的每次扣10分。
3养犬管理
县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只无证犬扣0.5分。
(五)对交通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总质量超30吨以上的超载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未在城外道路得到控制,驶入县城的每台次扣5分。
2公交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车揽客的每发现一次扣0.25分。
3公共交通站点设施破损严重,有碍市容观瞻的每处扣0.5分。
4发现公交车辆超员载客的每台次扣1分。
5未办理运营手续“黑车”载客的每发现一台次扣0.5分。
(六)对环保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城区内工业生产噪音、娱乐场所噪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每处扣2分。
2建筑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工地仍产生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噪声的每次扣2分。
3因对排烟锅炉治理不力或监管不到位,而导致县城内锅炉超标排污,出现“黑龙”且持续时间达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1分。
(七)对工商局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位于县城主要街路两侧的车辆维修、冲洗、废品收购、门窗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审批或年检时,未履行行政执法局前置审批手续的每发现一户扣5分。
(八)对镇政府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城区内土巷道垃圾正常情况下做到日产日清(雨天2日后清除,冬季3天清一次)垃圾点垃圾达到半马车未清运的每处扣1分。
2城区内土巷道排水沟因垃圾清运不及时而堵塞不通的每处扣1分。
3责任区内渗水井井口确保能够通畅,存在垃圾未及时清除清运的每处扣0.5分。
4县城出口责任区内有垃圾堆、柴草堆或其他有碍观瞻杂物的每处扣0.5分。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处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
县政府年末设专项奖金最高限额为60万元,用于奖励县城管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的30%奖励集体,70%奖励个人。
具体评奖办法由县领导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经集体研究确定:
1根据县城管理结果是否达到或基本达到领导和群众满意的预期目标情况,决定奖金总额度。
2根据部门承担职责完成情况及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改观状况的认可程度。
3部门在县城管理过程中所承担任务量的大小情况。
4部门对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下达需要整改问题的整改速度和整改结果情况。
5部门克服客观不力条件,努力开展本职工作情况。
6部门及时足额缴纳县城管理罚款情况。
(二)处罚
2007年城管执法大队在区管委会、镇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吴江市城管局的具体工作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效能建设教育活动为动力,按照“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的目标任务,突出“以人为本、热情服务、长效管理、规范高效”为主题,遵循“加强协调、夯实基础、创新管理、文明执法”的原则,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寓管理于执法之中,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持续开展城镇出入口及通道等市容环境整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强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巩固城市建设成果,营造洁净、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塑造和提升汾湖经济开发区的文明形象,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城管执法队工作
(一)组织建设不断深化。一是合理配备了各级领导班子,明确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在法制、督查、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各种的工作机制。对执法区域范围内的违章案件查处的快速、准确、及时、有效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二是发挥党支部和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积聚力量。大队、中队在局领导下开展党的工作,尤其是通过效能建设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定期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已成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基本制度。同时通过群团组织,经常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大大丰富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余生活,增添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了城管系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三是建章立制。在队伍建设上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目标。队伍组织建设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认真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根据区管委会和吴江市城管局的部署与要求,城管执法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城管执法队开展效能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城管执法队开展效能建设教育活动学习和考评制度》,并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狠抓落实,确保教育效果明显。二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今年来,大队共有20人次分两批参加了市城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大队也组织了对新队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业务知识、执法技巧、相关的法律法规、队列训练等形式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提高了队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规范了工作执法行为。
(三)加强城镇市容市貌管理,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确保城市环境优美、整洁。我们严格按照《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坚持以情管理、和谐管理,按照思想发动、发放整改通知书等程序,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今年共计清理流动摊贩620余个(次);梳理和整治早点摊、夜排挡80多个(间);规范整顿店外摊920余个;清理破旧违规广告1600多条;清理城市“牛皮癣”、乱涂、乱画、乱张贴2.3万多处(张);没收影响市容环境的非法广告牌“废品收购”、“收废油”等标牌2000多块(处),城管执法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使我们汾湖的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整洁。二是攻坚克难、依法拆违,确保拆违工作取得成效。增加了在辖区内巡查力度,加强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产生;各镇、街道要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加快对辖区内的法人违建摸底和排查的进度,及早遏制住蔓延的势头;新组建的机动分队在第一时间对全区内的违法乱搭建进行巡查,并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劝阻将要违法搭建76户。对举报的违法乱搭建情况进行快速查处,凡是来访、来电、来信反映违章搭建情况的,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身作则原则,正人先正己,官搭不拆,难以孚众,我们坚决贯彻区管委会、镇政府的要求,以身作则,先拆官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开展了镇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会同工商、公安、卫生、教育、各中小学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有情拆违原则,由于各种原因,有些违章户确实存在很大困难,给拆违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面对这种情况,城管执法大队会同其他部门到现场办公,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完成。三是依法拆违原则,对劝阻不听、制止不理,不配合、无理取闹、顶着不拆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违章户,由执法队组织力量,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事,坚持原则,决不姑息,坚决予以拆除。今年以来,共拆除新建的违章建筑90户,计6135余平方米。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执法成本,同时减轻了违章搭建户的违法成本,违章建筑被有效地遏制。对旧的、已经存在的违章建筑分两步走。一是对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或对居民生活、工作等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调查摸底,城管执法大队还购买数码相机、电脑、复印机等设备,保证了拆违资料的建立,掌握了解具体情况,做好拆除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走法律程序和做思想工作相结合、自拆和强拆相结合,坚决拆除违章建筑。目前,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机会,对莘塔的莘东新村的41户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917平方米;对莘塔联南路8户影响A9高速公路规划的违章建筑,拆除490平方米;对汾湖大道1号桥西侧11只搭建违章建筑进行经商的船只,拆除违章建筑,责令船只离开,共360平方米。二是对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或居民生活、工作不影响的违章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后,发出整改通知,逐步进行拆除。
(四)坚决完成汾湖区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今年,我们执法大队参与协助金家坝社区集贸中心的摊位招投标工作;维护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存款超180亿文艺演出;苏州市委书记视察金家坝杨文头村新农村建设情况及视察申龙电梯厂自动化操作;配合政府部门维护杨文头村村民上访社会秩序;有效制止莘塔三好村村民擅自私堆渔荡的违法行为;做好2007年中国吴江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纪念吴江彻县建市15周年庆典活动(汾湖经济开发区经贸投资说明会)的胜利召开。以及协助民政局搞的大型福利彩票活动;计生办的计划生育工作;卫生局的整治无证小吃摊点,以及迎接汾湖开发区的各项考察检查活动等
二、环卫工作
(一)健全组织,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效能建设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卫”、“优环”意义,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把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和优化经济环境变成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团结意识,切实增强稳定意识,争做勤奋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年初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种组织,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包干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实到位。
(二)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深化环卫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汾湖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环卫改革步步深入,环卫工作出现了日新月异的面貌。一是引进了新的竞争机制,加大了清扫保洁力度。在规划范围内,按照清扫面积及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划分了5个清扫保洁小组,每个小组推选了一名不脱产的小组长,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的管理方式,负责对各自所分的路段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对于清扫保洁人员,打破大锅饭,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了内部竞争上岗、优化组合。部分路段又对外实行了招标,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环卫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对每个清扫保洁小组,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扣分标准》,实行日检月评。按照评比结果进行奖惩,大大提高了工人的工作积极性,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二是清运组按原有的经费成本核算制运作。据统计,今年清除全镇垃圾死角共达12余处,清运垃圾总量达700余吨,清除生活垃圾13万余吨。为落实长效管理,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市的有利挈机,对辖区内的公厕、镇区河道实行专人管理,做到日清日洁,无白色漂浮物、周边无杂草。为了方便了居民垃圾的投放,在全镇多处垃圾死角增设垃圾箱230只,更换旧垃圾箱320只。
(三)加大了内部管理力度,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策,按章收费执法。一是狠抓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及综治等各项工作。二是公开各项办事条件、程序、手续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三是按项目标准收费,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章、不乱收、不乱罚、不大头小尾,不巧立名目。目标全年收费350万元,今年已收费394万元,超额完成收费任务。
三、园林绿化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内部管理。年初,我们芦墟和黎里两个园林站合并成立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所,并设立站长1名,副站长2名,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一是积极开展效能建设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大局意识、团结意识、稳定意识。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包干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公园管理力度。加强人员管理,提高人员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工作,维护保养公共设施,精心养护绿化。三是园林所以自负盈亏为主,开源节流,增收创益,全年各项收入300多万元,预计赢余50多万元。
(二)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力度。今年4月份,我们专门成立了绿化养护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经常性对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进行督查、评分、考核,全年督查办沿线共巡查50多次,处理影响、损坏绿地树木的8起(包括被汽车损坏的树木)。积极配合协助绿化工程科做好工程养护到期的移交及树木清点、绿地面积的丈量。每季出一期绿化养护管理方面的技术材料及各绿化养护单位的督查情况通报,下发给各养护单位,每月进行评比打分,对个别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单位,采取单独打电话指出不足之处,通过努力,开发区的绿化有了明显改观,绿地的整洁、绿化的美观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兼顾,结合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市,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今年完成了绿化带修剪工作150万平方米;金莘路栽种行道树312棵;联南路栽种绿化草地26000平方米、树木260棵;苏同黎到浙江路段形成绿化带栽种草地8000平方米、树木3200棵;零星修补栽种树木400余棵。
四、200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达到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学习、专题讨论,把标准中的要求,转化为我们这支队伍中每位成员的自觉行动。针对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章做足做好,首先是优化队伍结构,完善网格化管理。其次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再次是继续推行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抓住推行相对集中行使城管行政处罚权的机遇,在相关职能划转调整到位后,积极组织好实施,充分发挥城管的职能作用,扩大城管队伍的正面影响。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大队今年将组织2-3期培训班,对所属队员进行轮训,组织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请教授、专家授课辅导,与兄弟单位搞好横向交流,通过学习、交流借鉴先进城市的工作经验,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勇于创新,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汾湖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三)进一步加强硬件投入。今年下半年,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经费投入,添置执法车辆等设备,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我们准备通过努力,按照既定方案,逐步建立起城管数字系统和质量评分体系。要在加强硬件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及一系列台帐资料,做到硬件更硬、软件不软,形成队伍规范化建设中的新亮点。
(四)进一步落实城乡联动举措,继续加大拆违力度。结合城管行政执法的开展,勇于探索城乡统筹管理的模式,加强对拆违人员管理,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拆违政策、法规,规范拆违程序,在拆违工作中做到“三个到位”:宣传教育工作到位、自拆奖励工作到位、强拆不留问题到位,坚决遏止新违章建筑产生。
(五)进一步推进城区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努力实现环卫长效管理的机制创新。要大力实施及完善渣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环卫行业管理水平。继续加大收费力度,完成年初制定的收费指标。
(六)继续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区内公共绿地达到招标要求的全部纳入招标程序,加大对绿化养护的督查和管理力度,确保绿化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园林所要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开发,开源节流,使效益有更进一步增加。
(七)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行跟踪回访,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八)认真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即时性工作。
成绩来自于行动。我大队将在区管委会、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开拓进取,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汾湖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四方的总体目标,以**市迎办2008年奥帆赛为契机,优化发展秩序,提升城区品位,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深化城管理念。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规划城管、法制城管、信息城管、精细城管、人本城管”的管理理念,推进“大城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特色街区、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创建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继续做好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三点”整治及亭体清理工作;重点抓好铁路沿线及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依法执法。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为民、服务热情”的工作理念,按照人本生态的原则,实行高标准的人性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积极探索法规建管、社会化共建共管、专业执法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治理
1、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对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厕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2)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加大环卫日常巡查督导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园林绿化整治
(3)大力推进城区绿地建设和管理,构筑分布合理、植被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垂直绿化、山头整治、庭院绿化等绿化工作,努力提升城区绿化档次。
(4)完善道路行道树建设,新植、更换大规格优良树种,形成特色景观道路;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避免出现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等现象;落实小区、庭院专业管护,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及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杜绝病虫害尤其是国际防疫性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提高生物防治率。
(5)抓好山林防火基础设施和专业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以山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3、城市水系和大气治理
(6)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实施李村河截污工程和郑州路河下游等河道整治工程。
(7)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做好烟尘控制区管理工作,建成区内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
(8)加强扬尘、噪音、油烟污染控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切实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保持在330天以上。加大噪音、油烟扰民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虽经环保部门审批但仍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的行为。
4、养犬治理
(9)组织清理违法养犬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繁育)犬、无证售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治理
5、市政道路整治
(10)积极推进辖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步伐。
(11)加强道路检查井的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6、交通秩序整治
(12)按照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辖区新建停车场建设步伐。
(13)对有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已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行为。
(14)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清理占用盲道设置亭体、摆摊经营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加强占道停车治理,严厉查处车行道、消防车通道乱停车行为。
(三)景观灯饰亮化治理
7、户外广告整治
(15)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规范建设工地及其他场所的围挡广告设置。
(16)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17)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缺字、掉字、锈字等现象进行普查整治,拆除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残损、停用、废弃的霓虹灯,规范达标路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的设置,清理窗花。
(18)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检制度,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
8、街道景观整治
(19)继续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年内完成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的创建工作。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9、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20)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星级宾馆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窗口及周边区域的良好形象。
10、社区环境整治
(21)清理整治居民楼院内的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问题,搞好楼院的绿化、美化、硬化,进一步完善楼院的公共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年内创建20个“两无三化”楼院。
(2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创建品牌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等活动,大力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
(23)加强社区建设,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24)推行每个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模式,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11、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5)严厉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26)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和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2、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27)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区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
(28)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证件过期继续经营等行为,逐步建立适应群众消费需求和经营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3、建设工地整治
(29)规范市政建设施工现场,工地围挡规范、整洁;工地各类散状杂料堆放必须覆盖,渣土清运车辆必须覆盖。
(30)加强驻区单位、部队建设工地及周边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治理。
(31)做好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14、城乡结合部整治
(3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建立适合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5、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3)加强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力度,组织人力、物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16、公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4)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切实做好辖区路段两侧可视范围的环境治理工作。
(35)及时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五)城管执法专项
17、城管执法专项治理
(36)落实亭体规划定点,组织招、投标和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拆除非法亭体。
(37)严格落实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定点规划制度,加大对非法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的查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继续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增设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严格审查其合法经营证件,并做好法规和整治宣传;对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予以坚决取缔。
(38)依法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年内完成全区5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机制。
(39)严厉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行为。
(40)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等行为。
(41)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42)大力开展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婚庆礼花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突出抓好“三个规范”(牌匾橱窗设置、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停放规范)。
(43)严肃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六)制度建设
18、法规制度建设
(44)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19、规划城管
(45)树立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有规划的“规划城管”理念,加快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七)公众参与
20、社会救助
(46)积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告知、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职能;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1月至2月)。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治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集中时间、人员、设备,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每个月要向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一些回潮问题,要限时整改。区政府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召开全区会议,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由建管局局长王可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区建管局负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分析形势,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搞好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