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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人文关怀;企业文化
一、国有企业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
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国务院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有企业也应该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做自己的一份义务和责任。科学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因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职工的共同愿望。职工是企业利益的创造者,只有通过和谐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充分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程度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设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文化建设应该要追求的目标,通过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树立起国有企业积极的形象,提高公司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国有企业劳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化意识严重
由于旧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虽然很多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三十年,但是一些国有企业还是存在着内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1],依法合规管理的意识还比较淡漠。行政化意识的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官本位”现象,根据这种“官本位”建立的管理和薪酬体系,会使很多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一线技术、操作人员的晋升通道以及工资差距过大。
(二)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没有发挥其自身的职责和作用
国有企业中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善的,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其发挥出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职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直接关系到的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而这些领导很多都是劳动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很容易对产生劳动争议的职工带来信任危机;另外,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和调节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虽然存在与企业中,但是却不能够独立行使权力,很难让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节组织产生信任。
三、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对策
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就没有单位的健康发展,更谈不上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前面分析的引发因素提出以下对策:
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关键,以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和平台。一是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启动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特别是要制订社会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采取相关备案制度,保证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占本单位用工总档谋壤,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三是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制度建设。
针对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明确的“同工同酬”无法实施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三性”界定不清晰,导致一些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规避法律义务,滥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问题,进一步出台配套细则,增强劳动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比如是要制订社会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等,规范收入差距和劳务派遣用工。
将改善劳动环境与改善职工生活状况、解决职工困难与化解职工思想情绪结合,让职工更有归宿感。比如,可以对社会化用工人员进行职称评聘工作,提升其职业发展空间。
另外,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以及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团结协作、和谐共赢的范围,推动和谐劳动关系融入单位文化建设。建立包括社会化用工人员在内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让所有人员都能看到干事创业的希望,都能共享单位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维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企业管理者应该把员工当成是企业的财富,把员工当做一种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殊资源,更要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各种条件,使其主观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二)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获得薪酬权是职工最核心的权利,员工如果连基本报酬权也得不到保障,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就无从谈起。因此,保障员工依法按时足额领取薪酬,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薪酬是对员工在岗位工作业绩表现的认可和价值体现。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
激励不仅是挖掘人的内在潜力,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企业得到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基础,同时是企业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企业的激励手段多种多样,其中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是两种最基本的激励手段。因此,必须认真把握和运用。
(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和畅通民意反馈渠道
对于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也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力量,促使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强化媒体信息披露机制,将企业劳动关系紧张、甚至出现劳动关系恶性事件的企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促使上述问题在社会公开监督下得以有效合理解决。广泛建立员工诉求渠道,如开通市长专线、劳动者维权电视专栏节目等,使劳动者的维权心声及时充分表达,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防止和杜绝劳动关系恶性事件的发生。
总结:
总之,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有利于协调生产和供求关系,促进企业投资者和劳动者利益关系的和谐。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要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利益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充分竞争性的法治化市场秩序。从制度上保C员工经济利益的维护,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为员工办实事中维护员工的诉求及相关权益。
参考文献: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也离不开企业积极的参与,在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过程中,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和谐的企业,创建和谐企业的关键是劳动双方建立稳定、协调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创建和谐企业的根本保证,也是经济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一个社会的劳动关系,不仅反映出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情况,而且关系着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效率、关系着核心竞争力。当今,某些企业存在着分配不合理、劳动保护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率“双低”现象。据最近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向本市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分发了70余份以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为主题的问卷调查,从反馈情况来看:一是国有企业、国有改制企业,及规模相对较大、内部管理比较完善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均在90%-100%,社保率也相对较高,这类企业生产稳定,员工队伍也较稳定;二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生产季节性较强、内部管理欠健全的企业,以及建筑业、餐饮业、员工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普遍较低,最少的签订率仅有50%-60%,离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差距甚远,这些企业社保率也相对较低,而这类企业数量众多。由于上述原因,在这些企业中劳动关系不和谐、不协调,人才留不住,员工跳槽多,给企业发展和社会都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自身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各个主体之间和谐氛围,就显得十分必要。如何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呢?笔着认为:
一、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要主动搭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
企业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在共谋发展方面达成共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正常有序开展,劳动者利益也能在企业发展中得到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企业经营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创建和谐企业。企业应在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方面应首先承担责任,积极地投入到和谐理念实践中去,重要的是企业要主动搭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以及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方面工作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完善机制,建立和健全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保障体系,确保员工的各项权益得到落实,才能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建立和发挥三方面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001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建立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即“三方协调机制”,丽水市也相续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三方协调机制构成了劳动双方关系的基本格局和主要运行机制,对促进企业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调和劳动关系的保障。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又将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冲突,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不和谐情况的发生,劳动关系协调任务越来越重。为此,要准确把握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和核心,认真研究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着力开展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领域的调查研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建设,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保证
我国先后公布了《劳动法》、《工会法》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保障条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当前应着力推行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同时要维护企业、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企业经营者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只有按照法律行事,劳动双方的利益才能明确,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矛盾和冲突也会大量减少。
关键词:劳动纠纷 实践 调解 见解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繁荣昌盛的今天,随着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劳动纠纷自然而然地增加了许多。而且劳动纠纷的内容也较以往更加复杂,涉及的领域也是越来越广,且取证难度,对调解的知识面要求也与以往有了极大的差异。本文针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全国各地的成功案例总结出了一系列妥善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及方法。
1 当前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之处
首先就是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或企业内部的调解力度不够。我国大多数企业一般都会设有调解委员会,但在发生劳动纠纷的私企或其他小型企业却基本没有,或者虽然设有却是调解能力不强,形同虚设起不到妥善解决劳动纠纷的作用。而多数从事企业调解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形成足够的权威,难以取得纠纷双方的足够信任,因此很难起到调解的作用。其次,我国当前的劳动仲裁机构设置与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劳动仲裁机构属于行政机构,不能形成足够的独立性,机构中行政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在中国的当前形势下,还不能形成完全独立工会组织,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仲裁机构无法形成独立机构,而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就难免受到当地地方政府的制约与行政干预,因而很难做到完全的公正,偏袒投资方的事件便再所难免了。第三现行从事劳动仲裁的人员业务素养及职业化程度不高是一个摆在眼前的难题。因为劳动仲裁目前都没有出台明确的细则,对从业人员提出严格的职业素质的要求,相比较律师事业所那种严格的业务及学历的要求,劳动仲裁机构的人员素质要求就相差太多了。目前我国的劳动仲裁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是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之后就可以上岗,因而很难完全应付当前比较复杂的劳动纠纷。最后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审判制度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当前进行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不完善,时至今日大多地区都还在沿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具有很强时代特点,显而易见已经不能适用于当前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于是解决这一现实难题,各个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各自的细则,这样虽然暂时解决了制度与时代脱节的问题,但是它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各地的细则存在着差异,在这个流动性很强的社会中,劳动纠纷的当事方很难适应这一情况,常常会引起更为混乱的现实问题。
2 针对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几点见解
在详细罗列了我国当前比较典型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之处后,本文将有针对性地对这些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
第一,要设立专门的劳动仲裁机构,保证机构的独立性。鉴于当前劳动纠纷的频发性,以及案件数量的巨大,个人认为有必要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同时安排业务素质较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来从事仲裁工作,同时这些仲裁人员由当地的法院对其进行认定及日常管理,一旦产生劳动纠纷,就由这个劳动仲裁机构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统一处理,不再经由其他部门人员接手,保证仲裁的独立性及公正性。第二,要完善及改进现行的劳动纠纷调解制度。在设立了专门劳动仲裁机构之后,还要完善与之配套的调解制度,为了应付各种形形,层出不穷的劳动纠纷,就需要在调解组织上构建出多元化,全方位的调解机构体系。另外对于企业自身设立的调解委员会,也要充分利用起来,由劳动仲裁机构对企业调解委员会实行必要的劳动监督,保证其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不偏向资方,做到调解的公正公开,同时加强对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使他们在进行正式调解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式,一步一步地完成调解,同时也兼顾了公正性。再者,要赋予劳动仲裁机构相应的法律效力,保证仲裁机构在进行纠纷调解时符合法定条件,且仲裁结果具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效力,而且对于不服调解的,在条件满足时可以直接交由当地法院进行相关的处理。第三,实行仲裁与诉诸法院完全分开的策略。对于劳动纠纷调解后,如果难以达成一致的,要实行仲裁与诉诸法院分开的方法。这样能够节约当事双方的时间,让他们在第一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方法进行解决,免去那看似永无休止的扯皮中。这样的方法让愿意接受调解的当事双方继续进行调解,这样当事双方都不愿意再继续耗下去的意愿,双方就有了互让一步的设想,此时再进行调解成功率必然大大提升。而选择诉诸法院的,即双方都已经完全放弃了调解的可能,这样就可以直接提交给法院进行处理,不论结果如何对双方而言都是最为省心的一种处理方式。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妥善地解决了劳动纠纷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改进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全解决的事情,它不仅需要从制度上,从人员配置上加以完善,它还需要通过不断地实践,得到社会各方各面的认可,这样才能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的前提下,构建出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只有实现这一目标才能既保证公正,同时又保障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高艳.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现状与完善,2003.
[2]侯玲玲,王全兴.民事诉讼法适应劳动诉讼的立法建议,中国劳动,2001.
要真正把振兴发展矿井、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作为政治任务。衰老矿井能否振兴发展,关系到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关系到矿区和谐稳定,也直接关系到矿井职工家属的生活。衰老矿井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政治学习,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谋求振兴发展;以对老矿井职工、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满怀深情地做好振兴发展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自觉做到执政为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要千方百计释放职工潜能。一般情况下,老矿井干部工人的敬业精神、整体素质都较高,文化底蕴深厚,管理经验丰富。但是,老矿井职工的心理往往笼罩着即将关破的阴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潜能得不到发挥。矿井衰老不可怕,可怕的是职工斗志衰退,队伍丧失生气。要针对一些职工对矿井前途失去信心的实际,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描绘企业发展蓝图,让职工认识到不光新建矿井能发展、衰老矿井也能发展,不光新建矿井的职工能发展,衰老矿井的职工也能发展,让职工看到希望。
20*年,面对严峻的生存压力,我们提出了建设“大韩桥”的目标。”“大韩桥”既有物质层面的意义,即稳定本部原煤生产、积极寻找接替矿井、发展壮大非煤产业、提高山西办矿经济效益。更有精神层面的意义,即韩桥矿和韩桥人要有“大目标、怀、大干劲、大作为”,引导全矿职工在干事业时要发挥韩桥矿的大气、韩桥人的豪气。20*年,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转型发展、和谐稳定三大主题,明确了“两提高两加大”工作方向,即提高本部剩余煤炭资源贡献率、提高本部非煤产业档次,加大外出创业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取得了振奋人心、凝聚人心的好效果。
衰老矿井一定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现有资源作用,争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要运用先进技术,挖掘煤炭资源潜力。从大的方面讲,煤炭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利国利民,也是建设节约型矿井的需要。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和市场变化,原来开采没有安全保障的现在可能有保障了,原来开采没有效益的现在可能有效益了,原来没有办法开采的现在可能有办法了。韩桥井井田范围内薄煤层和建筑物下压煤较多,我们积极改进传统炮采工艺,20*年10月份起开始试用螺旋钻开采新工艺,现单机日产水平已超过100吨。
按照精细化的要求组织煤炭生产,提高现有资源的贡献率。衰老矿井资源量少,更要倍加珍惜。要摸清剩余储量情况,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合理开采顺序,科学布置工作面,充分利用好剩余资源。衰老矿井更不能急功近利、挑肥拣瘦,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要根据每个工作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采高,攉遗炭,扫浮煤,提高回采率。要更加重视煤质管理,采取热值计产、分采分运等措施,减少矸石掺入,提高综合售价,用有限的资源获取相对较多的经济收益。
充分利用土地、房产、设备、材料等闲置资源。衰老矿井一般有较多的土地、房产和其他资源。煤炭企业的干部职工,要树立煤炭以外的资源也是资源的意识,树立闲置资源是浪费的意识,积极主动地把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融和在一起,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盘活用好煤炭以外的其他矿井资源。我们按照集团公司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全矿近2000亩闲置土地和3个没有充分发挥潜能的非煤企业,进行包装后盘活、引资,目前有的闲置资源已经初步盘活。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经济效益。一方面,要珍惜长期积累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又要适应时展、矿井条件和职工队伍变化等新情况,与时俱进,强化管理。要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因循守旧、明哲保身等现象,有计划地向干部职工灌输新观念,介绍现代企业的先进做法,努力创新管理思想。要依据本部煤炭生产萎缩的实际,压缩管理层次,减少中间环节,优化组织结构,合并相近工种,化繁为简,实现科学管理。
衰老矿井一定要保证煤炭主业接替,大力发展非煤经济,拓展生存空间
主动占有新的煤炭资源,保证主业持续发展。衰老矿井领导班子要把此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指定专人,明确责任,花力气,下功夫,务求实效。在占有新资源的过程中,要全面调研,慎重决策,防止盲目布局、无序投资,减少投资风险。
大力发展非煤产业。矿井衰老初期,可以通过“四个依托”,即依托煤炭主业、依托矿井房地资源、依托矿区地理优势、依托矿井富余廉价人力资源,以为主业服务为切入点、以盘活闲置资源为手段、以做大规模和安置富余人员为主要目的,为转产积累经验。长远来看,衰老矿井领导班子一定要超前做好发展非煤的思想准备、知识准备、人才准备,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选择有一定技术含量和规模的项目,通过招商引资,走科技创业、多元发展之路,才真正实现稳步转产和效益接替。
培养能够推动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衰老矿井领导班子要从矿井生存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克服经济等方面的困难,确保职工队伍特别是人才队伍的梯次结构。要创新人才资源管理机制,分别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系统,全方位设计激励机制,充分挖掘企业内部各类人才。要通过变招工为招生、提高统配毕业生待遇等方法,引进外部人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拥有一支推动矿井发展的管理干部队伍,拥有一支既能在本部挖潜又能在外地创业的煤炭主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非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一支重要岗位的高技能技术工人,拥有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派遣工职工队伍。20*年,韩桥矿实施了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1512”工程,举办了采矿学习班和一系列安全、技术培训班和政训班,输送了一批干部职工外出学习,选派了一批骨干参加实践锻炼,取得了较好效果。
衰老矿井一定要统筹兼顾,在谋求振兴发展的同时,优化矿区环境,提高文明程度,保证矿区稳定,构建和谐矿区要创新企业文化。衰老矿井因为开采时间较长,往往有较多的文化积淀,对职工思想甚至矿井各方面工作起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要认真分析传统文化,弘扬其精华,抛弃其糟粕。要根据时代和矿井发展需要,升华企业精神,更新企业理念,赋予企业文化以新的时代内容。
关键词:劳动竞赛;工会活动;企业生产
劳动竞赛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进行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劳动竞赛”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对内强素质、创效益,对外树形象、创品牌的有效载体。这在客观上为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给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开展劳动竞赛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困境,存在着种种的难题,主要表现为:管理不到位,工作量不均衡,生产运行规律被打破,给劳动竞赛的组织带来困难;职工参与劳动竞赛热情不高,参与活动不积极主动;劳动竞赛主题不突出、内容老一套、指标不明确、组织不到位、考评形式化、奖励“大锅饭”等。因此,针对新的情况,研究新的问题,探索新的思路,不断改进劳动竞赛的方式、方法,努力开创劳动竞赛的新局面已经很有必要。
一、改进劳动竞赛方式,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改进劳动竞赛方式,应贯穿于劳动竞赛组织开展的全过程。具体实践中,要重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第一,要抓好竞赛的选题,从源头保证竞赛到“点子”上。一次劳动竞赛是不是得到领导支持,吸引职工参与,达到预期效果,选题立项是关键。工会组织设计竞赛,首先必须克服劳动竞赛是工会组织自己的活动,为竞赛而竞赛的思想,跳出工会工作的“小圈子”,将劳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大循环”中去。选题立项眼界要宽、定位要准、起点要高,重实际、讲实干、求实效,要多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多从行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真正使竞赛选题为行政领导之所想,职工群众之所盼,生产经营之所需,势在必行而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第二,要抓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和考核细则的制定。在每次开展竞赛前,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和动员会、誓师会等有效的形式向职工宣传竞赛的重要意义、竞赛的内容、竞赛的具体安排,让职工明白为什么竞赛、竞赛什么、怎样竞赛、竞赛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使职工认识到位、明确目标,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竞赛、人人踊跃参与竞赛的良好氛围,为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要抓好竞赛中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这是确保劳动竞赛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的重要一环。要深入基层认真搞好协调服务和具体的指导工作,对竞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整改;对竞赛中发现的好的典型经验,要及时组织现场学习、推广,既要保证面上竞赛工作向着预定的目标顺利开展,又要保证各基层单位竞赛活动的全面推进、各具特色。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数量、抢速度、提质量”工作部署。
第四,要抓好赛后的总结评比。在新形势下,劳动竞赛的评比一要严,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不能迁就落后;评比不搞分比例、分指标,要严格按照实际成果和经济效益评比定格;二要新,先进集体的评比,除了按成绩排座次定先进外,后进赶先进应给予奖励;先进个人的评比,既要奖励埋头苦干的“老黄牛”,也要充分体现进代特点,把那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智多星”请到领奖台上;三要实,既要评优,讲评成绩、总结经验;也要评差,讲摆问题,分析差距,制订改进措施。
二、改进劳动竞赛方法,要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在竞赛的任务定位上,由生产型竞赛向生产服务效益型竞赛转变,由重速度、重任务,转变为重质量、重信誉、重效益。要改变过去以自我为中心,以打突击战、搞会战、啃硬骨^为特色的竞赛,转变为以生产为中心,质量、安全、效益统筹兼顾、全面创优的竞赛,在提高竞赛的效益含量、信誉含量、技术含量上做文章,把劳动竞赛同“五项工程”结合起来,与“群众性挖潜增效”结合起来,与群众性技术创新结合起来,使劳动竞赛与生产经营联系得更紧密。
二是在竞赛的内容上,由“大而全”向“小而专”转变。变“大而全”为“小而专”,就是要在把握住生产经营工作全局的同时,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整体设计,分解运作,因时而赛、因地而赛、因人而赛,使竞赛内容简单明了,实实在在,针对性强,可比性强。
三是在竞赛的奖励上,由偏重物质奖励向精神、物质奖励并重转变。在激励和调动职工参与热情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作用同等重要,二者相辅相承,不可偏废。对于传统的精神奖励作用不突出的现象,症结不在精神奖励本身,而是很大程度上因为进行精神奖励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单一、老套、呆板。因此,我们要在坚持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并重原则的同时,对具体的奖励方式、方法不断地进行改进,最大限度地发挥二者的合力作用,促进劳动竞赛深入人心、纵深开展。
四是在竞赛的组织上,上“自上而下”的统一要求,转变为“自下而上、搞活动基层”。面对当前的形势,开展劳动竞赛就是要坚持“以生产为轴心、以效益为中心、以基层为重心”,组织竞赛既要从宏观上整体把握,也要在微观上具体安排,充分考虑基层站队的实际情况,正视差异性和多变性因素,因势利导,搞活基层,使之不必局限于“规定动作”,立足本单位实际“自选动作”,从而增强劳动竞赛的针对性、贴近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王涛.新编工会劳动竞赛工作指导全书[M].北京:北京工运研究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