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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循环经济 西安 可持续发展
现今化石能源消费的加剧及消费的同时带来的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影响到了温室效应,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个国家纷纷将眼光注视到了循环经济的体系建设。
现在欧美先进国家所采用的循环利用体系――可再生资源分级管理的可次序战略:“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利用-堆肥-处置”即首先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并在源头对可循环利用物质进行分离,提高重复利用物质的质量。不能减量的应该尽可能重复使用。不能减量或重复使用的部分应该进行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废弃物进行填埋。
对于西安而言西安市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也应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但是现在的循环经济的模式采用的是西方国家的模式。纵观西安本文认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存在几方面的问题点:
一、资金、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资源回收率低,不易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
由于资金投入少,技术开发能力弱,一些与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相伴的环境污染物未能妥善处理。据测算,目前我国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00~350亿元。
二、西安的废弃物的处理技术落后,处理率几乎为零。
从统计数据显示西安市的废弃物处理92.4%是直接填埋处理,只有7.6%是焚烧处理,而且废弃物的处理能力只达到69.2%,还存在不法投弃及未统计得到的废弃物。
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首先是焚烧、堆肥等,其次是填埋处理。如日本只有10%的生活垃圾直接进入填埋场,而西安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置几乎全是直接填埋。
三、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再利用问题的全民意识及社会及公民对资源的有限性
公众意识的提高是开展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前提条件。
针对以上的不足及差异,盲目的采用先进的循环体系,会加大自身的负担及发展的脚步,产生的废弃物不能及时的处理,日复一日越积累越多,不但浪费了土地、资源还污染了环境。因此我认为可以改变固有的循环体系模式,有简单、省资金的循环体系方式先将废弃物解决,随着资金的不断进入、技术的不断改进将体系完善。
一、适当的中间处理法的介入
针对资金、技术、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的解决,可以采用适当的CDM事业的导入,及现状的资金状况下简易技术处理手法的引入(可持续的简易循环体系)。
CDM事业的导入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可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的提高和设施的完善率。主要是由工业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而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在这样的前提下,很多CDM企业愿意投资到发展中国家来,可以借此机会引进资金和技术。快速的完善自己的循环经济利用体系。
二、建立具有西安特色的简易可持续并不断改进的循环利用体系。
采用简易的循环体系(如图简易循环体系模式图),西安市的固体废弃物的成份主要是有机废弃物,采用简单易推广的堆肥处理、气体合成技术,例如EM(有用微生物群)技术来进行,EM在越南等地开发试验田进行的实验研究,研究表明EM具有1.堆肥效率提高,生产周期缩短;2.生成物的臭气减少,质量提高;3.伴随质量的提高,需求量扩大使得资源的循环率提高,等的特点。同时它由于干净卫生,减少消毒、除臭的工序,还大大的降低了处理成本。我国和越南的环境状况相似,建议西安可借鉴使用及推广。
推广生物煤气的合成使用,不但可以解决生物废弃物的产生,解决部分能源的需要。并利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发电及热能力利用,是农业大国的我国首选战略。
BS:(BioMass Supply)生物量(biomass)或现存量,是生态学术语或对植物专称植物量(phytomass)。是生物体构成物质的产业资源、安定化的生物物质能源,也可称之为生物燃料、经济燃料。是将纸张、粪便、食品的废料、建筑废料、下水污泥、有机垃圾、麦秸秆、残木材、资源废材、淀粉等加工后利用的生物废弃物能源。
RDF:(Refuse Derived Fuel)就是指废弃物固体燃料。它是用从家庭中分开搜集的有机垃圾、废弃纸张、塑料制品等的可燃性废弃物进行粉碎•干燥处理后并加入粘着剂•石灰等物质提炼、压缩而成的,体积可缩小到原来的5分之1。RDF可以作为废弃物发电或干馏煤气燃烧或是锅炉等的燃料等等。
参考资料:
[1]王鲁明;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5年
[2]姜国刚;东北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6年
关键词: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产学官一体化的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目前,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主要由环境省和经产省共同负责,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环境省负责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而经产省主要从产业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对可回收资源如铁、废塑料等的管理工作。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审批由两省共同负责。各地方自治体围绕某一主题提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详细计划,并报送环境省和经产省。环境省和经产省对地方自治体呈报的规划进行联合审查和批准,得到两省认可后才能进入园区建设实施阶段。在现有园区的40个静脉产业设施中,环境省主要资助生态工业园区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产省主要资助硬件设施建设,与3R相关技术的研发及生态产品开发等。个别设施项目由两省共同承担。对全国现有23个园区的40多个静脉产业企业,经产省给予20%左右的经费支持,环境省约30%。近几年,随着技术成熟,两省支持经费在减少。如,经产省由最多时一年80亿日元,到2003年降至15亿日元。由此可看出,日本经济部门负有对新建企业进行资金援助的主要责任,而环境部门除对入园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外,在园区环境管理、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指导等方面起主要作用。
入园企业的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必须具有先进性、领先性,方能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援助。国家对入园企业的补助经费,一般占企业建设经费总额的1/3-1/2。各地方政府对入园企业也有少量补贴,但补助金额多少不等。如,北九州市政府对入园企业的补助费用占企业总投资的2.5%。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新建工厂的土地占用、厂房建设及主要设备购置。以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为例,该园区目前已投资502亿日元,其中国家投入100亿日元,市政府投入58亿日元,民间投入300亿日元,已建成16家研究机构和21家生产企业。
地方环保部门对生态工业园的管理,一是对企业排污进行监控;二是为企业合理利用资源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并对入园企业进行审批,还帮助入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四是负责向社会和市民公开信息。
二、日本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主要做法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是以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为目标,在发挥地区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引进环保产业,严格控制废物排放,强化循环再生。截至2006年底,先后批准建设26个生态工业园区。日本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学术支持、民众参与、企业化运作,产(企业)——学(大学和科研院所)——官(政府)——民(国民)紧密协作,共同实施。
(一)以静脉产业为主体。现有的26个生态工业园区都以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要内容。而相关设施有40多个,所回收、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多达几十种。这些废弃物包括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如PET瓶、废木材、废塑料、废旧家电、办公设备、报废汽车、荧光灯管、废旧纸张、废轮胎和橡胶、建筑混合废物、泡沫聚苯乙烯等。目前,日本生态工业园区也在走动脉产业的循环之路,即类似于我国正在开展的生态工业园区,开展产业与产业、产业与居民之间资源的循环利用,发展环境友好产品和环境服务产业。
(二)完善的法律保障。生态工业园区内利用的废弃物大部分属于个别再生法规定的范围。正是由于有了相关法律的支持,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才能有序、规范地发展。如,一般废弃物中的废弃家电、废旧汽车、废容器等,分别被家电再利用法、汽车再利用法和容器包装再利用法所覆盖。建筑混合废物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则是由建筑再利用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尽管日本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但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行直接的财政支持或补助的力度不够,生态工业园区都是民间自主投资、自主经营。因此,园区的发展规模尚小,这就造成工业园区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并且首要目标在于经济利益,对经济环境或管理的改善都非常敏感,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很弱,抗风险能力不强。
(三)强大的学术支持。在园区内开辟专门的实验研究区域,产、学、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废弃物处理技术、再利用技术和环境污染物质合理控制技术,为企业开展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日本大部分工业园区都非常重视高科技的发展。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废纸再利用、填埋再生系统的开发、封闭型最终处理场、完全无排放型最终处理场、最终处理场早期稳定化技术开发、废弃物无毒化处理系统,以及豆腐渣食品垃圾生物质塑料化等。
(四)园区建设重点突出、特色分明。从总体上看,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内的产业活动是以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但从利用的废弃物种类看,园区之间还存在差别,即各园区都有自己的方向。另外,同一类型的废弃物再生事业也可能在不同的生态工业园区实施。如,秋田县、宫城县、北海道和北九州市等4个生态工业园区均布局了家电再生利用设施。后一种情况表明,日本所规划、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是具有地域性的,即首先考虑不同地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技术基础,同时也考虑废弃物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
(五)民众广泛参与。生态工业园区是一个多功能载体,除进行常规的产业活动外,还是一个地区环境事业的窗口。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内除有各项废弃物再生利用设施外,还开展以下工作:举办以市民为主的环境学习;举办与环境相关的研修、讲座;接待考察团;支援实验研究活动;园区环境综合管理;展示环境、再生使用技术和再生产品;展示、介绍市内环境产业。三、对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启示
(一)加强法律规范。日本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能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建立生态工业园区中的权责关系。日本企业较强的环境意识是建立在环保法律基础上的。而当前我国的环保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企业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淡漠。因此,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有利于提高企业守法的意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今后,必须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企业和居民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由于发展生态工业园区的工作需要多部门、机构的协作和全社会共同行动,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推进生态工业园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和义务。此外,地方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应的循环经济鼓励政策,积极制定对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对资源回收利用型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资助或其他途径的资金支持,对使用海水淡化水或中水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政府通过优先采购,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或ISO14000认证的产品,可推动生态工业园建设并引导居民消费绿色产品。
(三)加强高科技的研发。我国的生态工业园区还处于低级的资源综合利用阶段,废物再次利用研发的投入还远远不够。环保部门应率先组织专家,针对我国典型行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现状开展摸底调查和再生技术研究,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区,形成动、静脉产业园区互动发展的新机制。一是引导企业、技术研究部门积极开展废物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二是针对我国目前的技术现状,筛选和推荐一批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的废物循环利用技术。三是针对特定类型的废弃物,组织相关企业和科研部门联合开发循环利用技术。四是对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鼓励有关单位组织研发和推广。
关键词:农村禽畜养殖业;循环经济;经营模式
随着生产技术的持续改良、经营制度的不断革新,进入本世纪以来,农村禽畜养殖业逐步实现了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化。这就使得其发展理念开始显得更为开放、运作模式也更趋多元,并为新型运营的引入与适配创造了积极条件。其中,由于具备投资成本较少、经营难度较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等突出价值,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则迅速在当前农村禽畜养殖业之中得到了普遍认可与规模化应用。[1](P42)而通过对农村禽畜养殖业进行循环经济化改良,则可以有效清除各类禽畜的废弃物、降低水土污染,促进禽畜废弃物、饲料、边角料等的循环利用,加快集约型、立体化的生态养殖体系的形成,这就提升了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的清洁性,降低了禽畜养殖的资源消耗,并强化了禽畜养殖产业的综合运营实力。就当前农村禽畜养殖业引入并运用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现状而言,民众的生产、生活意识还较为粗放,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大多有所不足;禽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有待升级,低价竞争优势也尚未凸显;同时,禽畜养殖业的无序化经营较为普遍,缺少规范化的统筹与指导。[2](P14)此外,激励与扶持机制的跟进也相对滞后,难以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这就严重阻碍了农村禽畜养殖业实现循环经营的进程。所以,如何促使民众接纳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形成循环环保的生产生活观念与习俗,并持续进行生产技术升级、经营制度改革,优化禽畜养殖产业的运作结构,也成为实现农村禽畜养殖业低碳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循环经济是农村禽畜养殖业和生态保护的共同需要
(一)清除禽畜废弃物、降低水土污染,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清洁性
农村草料资源储量丰富,闲置场地较多,又有富余的劳力人口,对于禽畜养殖业这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言,无疑具备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由于以鸡、鸭、鹅、猪、羊、兔、狗等各种活动量大、排泄量大的禽畜动物作为饲养与经营对象,所以,如何高效并妥善地处理大量的粪便、边角料、饲料等废弃物,节约时间、财力等加快生产、经营进度与效率,也成为了影响农村禽畜养殖业有序运转的重要因素。据相关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2011-2015),我国农村共清理生产、生活垃圾10.9亿吨,其中由于养殖所产生的废弃物则达到1.25亿吨,占比为11.4%,较同期增长了1.3%。而当前农村卫生管理意识又比较单薄,在禽畜废弃物的处理上,普遍都是采取就地倾倒、掩埋、燃烧等传统方式,对于本地的水源、土地、空气等均产生了明显的污染与破坏。而目前我国被污染的农业用地也超过0.27亿亩。通过引入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则可以改变原有的较为粗放的废料处理方式,将各类禽畜的废弃物进行生物能源转化,使得粪便、废水、皮毛、残余饲料等废料都能够得到集中利用,借助沼气储存、蒸馏热能转化、光合照明等技术转化途径进行清洁化清除与再利用,而产生的原料废渣又可以直接当做花肥使用。不必将禽畜的各类废弃物直接排放进入自然环境之中,自然也不会产生额外的废气、废水、粪便等污染物。[3](P69)这就能够有效减少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性,使得农村禽畜养殖产业的生产环境更为整洁,而对应的,也能够促使养殖经营者自发进行周边环境的维护。
(二)促进禽畜废弃物、饲料、边角料等的循环利用,降低禽畜养殖的资源消耗
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资源开发意识比较粗放,对于粪便、剩余饲料、多余的木质与草料等边角料、皮毛等禽畜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的认知,也普遍都停留在燃烧成肥、垃圾售卖等初级阶段。尽管近年来,农村也引入了较为先进的废料低污染处理技术、建立了大型的废料处理中心,使得养殖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观念有所改善,对于禽畜废弃物与饲料边角料的处理也更为科学,譬如其会自发采用无烟燃烧、利用封闭发酵池等进行集中处理。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于环境的污染与破坏,然而并未实现废弃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也没能降低能源消耗与成本支出。如从2001年开始,我国农村每年被集中进行密闭燃烧的养殖废弃物,如动物粪-78-便、残肢、病体就超过了0.3亿吨。被大规模压缩、填埋的各类生产边角料与剩余饲料则达到0.15亿吨。未被及时处理、搁置空地自行腐化的废料则有0.2亿吨。每年处理以上废弃物的费用也超过了200万元。[4](P89)而借助沼气发电、沼液杀毒、沼渣施肥、光伏照明等循环经济运作方式,则可以将动物粪便、草垫与木质围栏边角料等多种废弃物之中的氮、磷、钾等多种微量元素,进行提取、输送以及再加工,为禽畜的饲养、宰杀以及初级加工等生产流程提供必要的燃烧、取暖、照明等能源,而剩余的废水则可以被蒸馏、透析为可以直接用于果蔬、谷物灌溉的农业用水。同时,借助除湿、烘干、焙烤、碾碎等机械处理手段,又可以将各类禽畜的粪便、皮毛、残肢等加工成为肥料或饲料,分离、归类边角料与剩余饲料之中的纤维物,制作成为清扫饲养车间的地垫、扫把。这就充分实现了禽畜废弃物、饲料边角料等资源的循环利用,并通过供给结构调整,降低了对于煤炭、瓦斯等传统能源的依赖性,进一步节省了各项经营支出。[5](P22)
(三)形成集约型、立体化的生态养殖体系,强化禽畜养殖产业的综合运营实力
由于能够较为快速地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并可以顺势带动周边地区餐饮农家乐、冷藏仓储、物流配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所以,禽畜养殖业一直都在乡村的农业经营体系之中,占据了较为突出的比例。而无论是家庭自给式经营,还是中小型企业化运作,其生产、经营规模都相对较小,且大多采取了燃煤、直接供电等能量供给形式,利用高功率电动机械进行禽畜的宰杀与初级加工,这就消耗了大量的煤、电、天然气等能源。加之对于废弃物的处理又没有得到统一规范与管控,所以,导致禽畜养殖产业一直处在高投入、低产出、低收益的失调运作阶段。而随着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在农村禽畜养殖产业之中的深入应用,则可以分别从能源供给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流程等多方面,对现有的产业体系进行调整与优化,对鸡、鸭、鹅、猪、牛、羊等各类禽畜的废弃物实现低能耗再开发、可循环再利用以及零排放生态化的立体化运营,依托禽畜排泄物沼气发电替代传统能源、饲料废渣多次转化有机肥料取代化肥、推广高温机械化宰杀与清洁加工,形成更为低碳、高效、再回收、可持续的生产与经营方式,以此来逐步推动养殖产业朝向集约型、立体化的生态发展模式转型,从而不断增强农村禽畜养殖产业的创新研发能力、市场反馈机动性以及产品竞争力。
二、阻碍农村禽畜养殖业实现循环经营的因素
(一)民众生产、生活意识较为粗放,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不足
在当下的广大农村,分散化、自给式的家庭经营占据了禽畜养殖产业的主体地位。而尽管也有一些养殖户扩大了生产厂房、增加了养殖管理员。不过,出于成本投入与经营维护考虑,其并没有全面引入现代化的电动机械生产设备,而是普遍采取传统的人力饲养方式进行生产与经营[6](P102),生产车间也多以自家空置场地为主。对于禽畜废弃物的处理,大都是就地倾倒、直接燃烧或掩埋。而为了方便管理,不少养殖户也没有将生产区与日常起居区进行分离,导致其生活环境的清洁度大大降低。这种规模化不足、规范性缺失的运作模式,就使得其生产、经营显得更为粗放与落后。而由于自身发展观念比较保守,信息获取渠道又比较单一,不少民众也都不愿意主动引入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即使部分养殖户进行了尝试性的应用与模仿,却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去购置新式生产设备,培养饲养员学习最新的管理技术,而是,这就使得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辅助效用大打折扣。
(二)禽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有待升级,低价竞争优势尚未凸显
在地方政府的宣传与引导之下,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农村,率先开始了在禽畜养殖产业之中,引入了循环经济运作模式。不过考虑到新型运作模式的潜在风险性,加之又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少养殖户都仅仅进行了生产设备更新,淘汰了过去较为粗放、效率低下的人力作业。而在沼气、沼液、沼渣的清洁处理与循环利用上,又因为资金限制,也仅仅引入了用于废弃物粉碎、压缩以及烘干的初级技术设备,难以对禽畜废弃物进行更为高级的营养物质分离、提取、成肥以及再加工。而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应用,也逐步降低了经营支出,养殖户也希求通过推出性价比较高的农副产品,来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不过囿于技术层面的缺陷,其所推出的农副产品又缺乏应有的新颖性、品质感以及所宣传的生态营养价值,难以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所以,实际收效也普遍不如预期。这也抑制了其进一步应用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热情。
(三)禽畜养殖业的无序化经营较为普遍,缺少规范化的统筹与指导
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禽畜养殖户都未能合理考量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本地市场发展前景,不加选择地引入了大量所谓的循环经济生产技术、设备以及经营模式,其中不乏一些宣传噱头大于实际效用的伪科学与劣质产品。而为了尽快收回投资成本,农村禽畜养殖户又普遍采用了快生产、高产出、粗加工、快投放的经营方式,很少严格按照相关执行标准去检测所输出的农副产品的清洁度、品质,并私自进行产品调价,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由于倚重重工业发展的单一观念没有得到扭转,不少农村地方政府也并不愿意投入额外的资金、人力以及物力,去专门扶持本地禽畜养殖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仅仅都只是建立了简单的下乡宣传机制,缺少技术人员驻地指导、反馈等关键流程,这也使得禽畜养殖难以有效借助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去提高自身的综合营收与社会效益。
(四)激励与扶持机制跟进相对滞后,难以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
与采矿、冶金、化工等农村传统重工业相比,禽畜养殖产业所产生的营收、税收以及就业拉动效应相对较小。在政绩至上的发展观念的误导之下,自然也很难得到农村地方政府的重视。而随着经济下行对于重工业的消极影响迅速显现,加之为了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推广、发展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任务,不少农村地方政府也都纷纷开始重视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宣传与推广。然而在中小额专项信贷支持、税收减免、市场管控等具体的优惠与扶持手段的制定与执行上,却又存在明显的脱节,难以让禽畜养殖经营者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增加家庭收入、提升营收效益等的现实益处,当然也无法有效吸引其去了解、应用并投资这一新型经营模式。[7](P18)
三、推动农村禽畜养殖业循环经营的措施
(一)多样宣传循环经济多重价值,引导民众形成科学的生产生活观念与习俗
一方面,需要建立专职化的宣传小组,有步骤、分地区地进行禽畜养殖循环经济的生产、运作理念与模式的简述与普及,阐述科学、健康、清洁、可循环的消费行为方式;另一方面,应当召集相关的养殖经营者,观看各类基于循环经济运作的生产、生活的影视资料片,由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进行现场问题回复、解疑,以此引导养殖户、民众进行环保化、清洁化以及集约化的产业转型,逐步引入更为先进、低耗能的生产经营模式,以此逐步淘汰高耗能的生产生活方式。[8](P185)
(二)加强禽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完善对于民众的指导、培训
要加强对于新式循环经济运作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制度的引入,采取全面推介、独立运作以及循序渐进的操作方式,在保持既有的禽畜养殖生产、经营体系不变的基础之上,单独创建厂房、配备人员进行独立运营,与原有的生产产区形成彼此比照。然后再逐步对原有的生产、营销系统,进行生产、管理技术的分步更新。此外,也应当细化对于养殖经营者学习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规范培训,同步展开基本理论知识与操作实践能力的讲授与锻炼,并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长期指导、帮扶。[9](P139)
(三)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功能,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监督考核与处罚公示
应当由农村地方主管部门作为主导,邀请相关专家、投资者以及业界代表,通过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会以及品鉴会等形式,商讨禽畜养殖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开发、统筹以及管理的方针与规则,共同拟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经营方案。同时,要引入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秩序,建立监督、监测、上报交互结合的方式,集中查处、公示一些典型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不当行为,并实行末位淘汰、量化考核以及公示通报等制度,规范引导养殖经营者进行正确经营与竞争。
(四)增加专项优惠、扶持手段,鼓励农户、中小企业形成低碳化合作运营产业链
一是需要完善各类优惠、回馈活动的管理机制,采取优先发展激励奖励、中小额无息贷款、租金与税收减免等形式,重点吸引个体养殖户引入循环经济运作模式;二是应当建立政府、养殖户以及企业三方协作机制,启动募集社会闲散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孵化,进行生态养殖技术革新、管理制度优化,并细化养殖户与企业之间自助交流、中小企业市场信息共享等,增强产品创新研发与投放,进一步普及低碳经营理念与手段,推动集约型、高效化运作模式的形成。[10](P6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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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通过不断创新探索来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助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循环经济 综合利用 可持续发展
一、前言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显著增加。然而,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等问题。如何解决日益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
对此,中央从战略高度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未来五年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将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强化节能、环保等指标的约束,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调整能源的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8%;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10%[1]。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工业方面,循环经济主要体现在“节能降耗减本治污、再生利用发展增效” 。
下面就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为实例,浅析企业如何通过不断创新来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热电联产,走上循环经济产业之路
热电联产是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与热电分产相比,可以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并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动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
富阳被誉为“中国白板纸基地”,白板纸年产量占全国白板纸总产量50%以上。造纸生产由于工艺的特殊性,其生产过程中除了需大量用电之外,还会消耗大量的蒸汽。2003年,依据富阳市《江南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落户富阳市江南造纸工业功能区,主要承担区内近180家造纸企业和今后功能区发展企业的集中供热任务,电力产品则并入国家华东电网公司。通过集中供热,功能区内拆除造纸企业重污染小型燃煤锅炉230余台,烟囱160支,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当地环境。各造纸企业关停锅炉后,不仅消除了造纸企业的安全隐患,而且热效率提高50%左右,大大降低了园区内GDP能耗,综合效益十分明显。
同时,公司并没有把生产后的废灰、废渣当作废弃物来处理,而是把它当作是一种再生资源来对待。产生的废灰、废渣经过监测,污染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废灰恰好可作水泥厂的添加剂,而废渣可作为新型轻质建材原料,现在公司已与富阳、萧山等地多家水泥厂、新型建材厂签订了长期利用合同,有效地处理了废灰、废渣问题。
富春环保热电联产项目的顺利投产,不仅缓解了地方用电紧张的矛盾,同时解决了功能区内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的问题,并且实现废弃物再利用。从此,公司真正走上了循环经济产业之路。
三、引进垃圾、污泥处理新技术,创新循环经济产业模式
富阳造纸业可持续发展还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造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纸渣和造纸污泥,污泥的简单填埋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由于这些废弃物里含有大量的有机纤维成分,具有一定的热量,将其适当处理后进行焚烧,既可以最大限度的对该部分废弃物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又可以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其焚烧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热量,供应造纸企业生产用热及发电,真正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目标[2]。
公司引进先进的循环流化床垃圾、污泥焚烧技术进一步实现热电联产,使富阳城区以及附近20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全部得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为公司制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富春环保于2010年上市后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为充分实现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公司总建设规模为“九炉六机”,装机容量达108.5MW,供热能力达850t/h,日处理垃圾800吨,日处理污泥2035吨(含水率80%),年节约标煤20万吨。
富春环保的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技术作为少有的一种能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使得富春环保与造纸企业之间形成了共生耦合的循环关系,有力地推动了造纸功能区的生态建设,大大创新了循环经济产业模式(见图1)。
四、利用先进工艺,提高循环经济效益
由于循环经济设备投资大,效益低,公司的着眼点并不完全放在“废弃物回收利用”上,而是全方位地考虑循环经济方式。通过不断研究探索进行技术研发,引进先进工艺,改进工艺、节能降耗,通过组织企业内的物料循环,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的使用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达到循环利用或再生利用,例如:
1、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减少电能损耗。
富春环保采用的绿色节能灯、汽动给水泵、高效节能风机和高压变频调速都是节电的“好把式”,普遍使用的10KV高压电气设备也能大大减少升压和降压过程中对电能的损耗。现有节能设备每年可节电2400万千瓦时,相当于富阳市两个城镇居民的全年用电量。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