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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XX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XX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为了进一步促进县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呢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5号)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8月到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严密的方式、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手段、有效的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打非治违”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事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做好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重点领域
突出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通讯、非煤矿山、采石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1.加油、加气站
(1)加油、加气站经行常规年检;
(2)易燃易爆场所存在雷灾安全隐患,未作防雷整改。
2.烟花爆竹
(1)易燃易爆场所未作常规年检;
(2)易燃易爆场所存在雷灾安全隐患,未作防雷整改。
3.建筑施工
(1)新建建筑物建设方未能及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2)新建建筑物建设方未能按照按照《湖南省防雷装置技术评报告》经行防雷方案的修改;
(3)新建建筑物施工方未能按照图纸施工;
(4)防雷装置存在施工错误的情况。
4.通讯行业
(1)电信、移动、联通均未作防雷常规年检;
(2)通讯基站雷灾事故频发、存在安全隐患;
(3)防雷保护措施存在隐患而拒绝作防雷工程整改;
5.非煤矿山、采石场
(1)非法盗采、超深越界、以探代采或是无证、证照不全开采矿产资源的;
(2)非煤矿山、采石场设备未作防雷保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防雷安全工作薄弱环节,针对新建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产所等出现的非法违法典型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2.执法治理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
(1)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是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工程项目存在防雷安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全面检测加油加气站、通讯行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的防雷装置。
(3)对于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根据我局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进行整改,设计防雷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消除隐患;对于不愿意整改的单位,上报名单到专项行动组长,进行执法,督促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
对整个“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模式,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打非治违”工作是从国务院安委会到省安委、市安委层层开展的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活动,都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部署,要求专项行动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防雷检测活动,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防雷管理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防雷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
4、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送。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2008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刘继华同志任组长,陈大毛、殷松林、吉网锁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管理科、产指科、监理所、维修中心负责人组成。
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由*
第二督查组由*
第三督查组由*
第四督查组由*
二、督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农机安全投入、农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
(三)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一般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等情况。
(四)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情况、农机事故处理和结案、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五)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专项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帮”督查方式:
一“听”。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听取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汇报。
二“看”。实地察看农机作业现场、农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情。
三“查”。深入一线,检查和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四“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七月底
(二)督查时段划分
第一时段:4月22日—5月25日。
主要工作:
动员部署。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制定方案。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前期自查。
实地督查。督查组分赴各地、重点场所进行督查。
第二时段:5月26日—6月28日。
主要工作:
明确整改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在各地自查和省局督查的基础上,对督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列出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认真组织回头看。督查组对较大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时段:6月29日—7月31日。
主要工作:
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督查组对各地已查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认真落实整改计划,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已查隐患得到治理消除。
按时上报专项行动总结。及时对本地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督查专项行动是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国家和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督查手段,严格工作制度,加强内外协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督查方案,务求督查实效。
各地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部门。
(三)注重防治结合,突出防范重点。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结合农忙季节和农机作业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机型、重点时段,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为奥运圣火在江苏境内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