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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使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后 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 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订约人:
甲 方: 乙 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注意事项
依法律规定,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市 区 街 号 小区 单元 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 室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一甲方:出租人:
委托人:
乙方:原承租人:
丙方:转承租人: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20xx年7月11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510.62平方米。
2)原合同4.4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合同5.4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6.3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8.1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第三条 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 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 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福清中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旺军辉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xx年4月1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xx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三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处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处有限公司 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0779-3072880 邮政编码:536000
租房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省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结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乙方租用了上述房屋居住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详见“附件一” 2、附件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3、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该房屋租赁期自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人民币 ,¥ 元。
第五条:支付方法
租金须预付,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本周期前,即在15天内支付下个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逾期不缴纳房租,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乙方违约,租房押金不退还。) 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的银行帐号或现金结算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公共分摊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大写)人民币 ,¥: 元,甲方给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押金收据,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本服务处签署的相关手续。在三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还押金。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或无法出示押金收据原件,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此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八条:转让租凭权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私自转让租赁权或用作担保、抵押。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4、与另一承租主体合租本房屋。
因特殊原因转让租赁权给第三者时,应提前一星期告知甲方,乙方需找好下一个承担人并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佰元整手续费给甲方,按合同款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维修保养
1、乙方入住后,房内物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内不可饲养宠物。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
3、 租赁期间,乙方对该物业其设施故意或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对该物业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该归乙方负责。 4、不得在物业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有害于物业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业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通知义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房屋租赁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及其他债务任意一项超过七天未付; 2、租赁场所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的,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以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活动(例如传销活动)
9、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损失。
第十四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附则
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原件核对后归还给甲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该无效。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经办人: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二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缴纳。2.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连带保证人: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 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XX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权,XX年 月 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577.433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419.872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915.757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419.872平方米,屋面层约38.318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上合计 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XX年6月6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XX年10月21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XX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XX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 元(实付 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 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甲、乙双方的汇租金账户:
银行:
账户:
账号: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的,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的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的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的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与丙方于XX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本协议附件三,该合同甲方与丙方的相关约定,涉及乙方权利与义务的,乙方均予以认可。
2.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