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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和城乡水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宜居城乡和美丽为目标,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双清”专项行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双清”专项行动工作的浓厚氛围,解决好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水环境。
二、工作任务
大力宣传“双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成效,为“双清”专项行动的整体推进凝心聚力,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双清”专项行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科普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卫生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共同建设美丽。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双清”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医务人员要加强“双清”专项行动相关法规知识学习,熟知“双清”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围绕“双清”专项行动主题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搞好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双清”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各社区、驻社区各单位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美化城市环境、优化社会秩序、丰富文化生活、拓展社会服务、增进和谐友爱,进一步动员辖区单位、广大市民投身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践,大力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文明共建活动。社区按照自建和共建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活动场所,重点摸清辖区内资源共享单位的底数,建立台账,并与其签订《资源共享协议书》,搞好对接,保证为本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崔莹负责组织,民政所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二)文明经商购物活动。在大润发、银座商城、中百大厦、华联商厦、百货大楼等各大商场推行“文明经商、文明购物”,或开展“最佳文明营业员”评选等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督促各经商业户解决文明创建意识不强、文明用语不规范、服务承诺不公示、投诉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不完备、门前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提升购物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吴国镇负责组织,经委、工商所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学校幼儿园安全和居家安全6个方面的创建。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第二次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工商贸企业、机械加工、村居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银座商城、佳乐家超市等企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逃生、救护等演练活动。排查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老弱病残居民等处存在的各种隐患,建立工作台帐,并限期进行治理整顿。各社区配合派出所做好各个居民小区的“四防”(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工作,务求全部达标。辖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改变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陋习。孙树林负责组织,安监所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四)科普进社区活动。加强科普工作服务站、科普惠农工作站“两站”硬件建设。发挥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开展文化、卫生、科技生活、法律等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村居“四进”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科技、卫生、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图片展、科技演讲等活动。办事处、社区与居委会共建科普宣传栏,定期更换科普专栏宣传内容,形成社区科普活动的固定宣传阵地。孙树林负责组织,科技办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五)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对空巢老人、残疾人实施帮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有各类专长的人员指导居民举办书画展览、广场文化、体育比赛、戏曲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组织有一技之长人员,为居民义务维修电视机、电冰箱等常用家电,为居民提供医疗、再就业等便民服务。计生办和各社区组成计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生育文明“四进”、“关爱母婴”、“情系姐妹,共建和谐”零距离服务、“真情暖人心”亲情扶助等计生服务活动。崔莹负责组织,团委、妇联、文体站、计生办、司法所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六)未成年人服务活动。落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推荐、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优秀图书和影视作品,开展对未成年人文明上网辅导、心理咨询等活动。杜金兰负责组织,教委、团委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七)环境整治活动。突出整治卫生死角,全面落实单位“院周五包”、“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强对沿街和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并定期搞好督导检查,彻底解决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市场冒尖等现象。姬军亭负责组织,爱卫办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八)警务进社区活动。健全社区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各社区按相关标准落实好警务室场所,做到制度上墙,配套设施齐全。与派出所联合加强社区警力配置,实现“一区一警”。扎实推进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试点建设工作,每个社区打造1至2个亮点。对社区、居委会治安探头进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向居民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搞好社区司法建设,设立司法综合窗口。姬军亭负责组织,派出所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九)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居委会、幼儿园等健康教育活动室为主要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各社区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板报或橱窗,内容定期更换。赵惠兰负责组织,防保站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十)城乡文明共建活动。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通过城市社区文明活动创建工作的开展,带动换届选举后的农村社区和村居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互动互赢和可持续发展。由城市社区、驻社区单位与农村社区及村居进行结对帮扶,抓好“六帮六建”,即帮助推进兴业富民,共建幸福家园;帮助改善文化服务,共建精神家园;帮助整洁村容村貌,共建绿色家园;帮助依法民主管理,共建和谐家园;帮助开展教育培训,共建新型农民队伍;帮助实施“强基”工程,共建“双强”领导班子。王强负责组织,组织办和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文明创建社区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活动责任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协作配合,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一、全面深入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推进全区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国家与自治区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加强减排监管,完善减排政策,强化工程减排,实施工业企业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锅炉(炉窑)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脱硫脱硝工程、生活领域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领域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综合治理工程、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综合治理工程等污染减排“五大工程”,确保完成2012年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夯实基础。(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物价局、宁夏电力公司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二、全面完成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落实《自治区2010~201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2012年,安排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6亿元,自治区财政1亿元),在以沿黄区域为重点的300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0座,铺设集污管网100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35座,发放垃圾转运车600辆,建设垃圾池(箱)16000个,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受益人口65万人,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3年规划目标全面完成。(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三、继续实施生态移民庄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自治区2012年搬迁定居7万人,开工建设可安置9万人的移民住房计划,投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4000万元,在所有生态移民庄点同步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放垃圾收集转运车辆120辆,建设垃圾池(箱)3000个,在规模较大的庄点建设垃圾转运站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移民局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四、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继续实施环境友好创建“细胞工程”,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2个、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生态乡镇4个,分别选择1个川区县和1个山区县,启动生态示范县创建;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社区10个、环境友好型企业6个、环境友好示范教育基地5个,推动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五、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内280家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的意见》,切实加强原产地环境保护,为把贺兰山东麓建成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局、农垦局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以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工业园区和涉及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统一部署,部门联动,全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群众环境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安监局,宁夏电力公司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七、建立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组织宁东基地涉危险化学品的重点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种类及风险单元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掌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配置应急装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明确宁东管委会、相关市县及环境保护部门在宁东基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中的任务、分工,建立高效应急联动机制。健全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环境监测点位,提高对重点企业的实时监控水平。(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安监局、宁东管委会、宁夏消防总队和有关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八、强化环保科普知识进农村“四个一”行动
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和生态示范创建县开展“四个一”行动,即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环保科普宣传电影,设立1个环境宣传专栏,每个家庭发放1本环保知识手册,张贴一张环保宣传画,放映环保电影400场,发放环保手册5万本、环保宣传画5万张,设立环保宣传栏300个,努力营造全社会踊跃关注农村环保,积极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协助落实。)
九、对全区乡镇以上卫生院医疗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充分发挥自治区和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力度,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意见》,实现对乡镇以上卫生机构医疗垃圾的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消除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和各市县政府协助落实。)
尊敬的XXX领导、以及区卫计局、教体局、各街镇、各学校团支部领导、各界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喜悦和激动的心情,参加由共青团区委、教体局主办,医院视光中心承办的“‘爱眼护眼’青少年眼健康行动暨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此,我代表医院对各级领导为我们搭建这一“服务青少年眼健康”的交流平台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为该项目启动付出辛勤工作的共青团市委、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共青团区委等单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莅临今天活动现场的各街、镇、学校团支部领导,各界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近年来,我市儿童及青少年近视远视、弱视等各种视力问题与患病率逐年升高,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尤为突出和严峻。为了将青少年视力疾患控制于萌芽状态,医院积极与区卫计局和区教体局联合开展了《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专项防控活动,在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各社区、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进社区、进学校”,对区内的中小学生免费开展视力筛查、预防知识宣讲、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用眼习惯等专业性防控活动,建立常年的监控防治机制和终身跟踪保存的视力健康档案。成立了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中心,赢得了政府的充分认可和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普遍赞誉。现将我院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托项目,找准目标,提早介入科学预防
我们深知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展就是我们的使命和职责。医院自成立伊始,就积极与区卫计局和区教体局联合开展了《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专项防控活动,我院被确定为青少年近视眼防控项目定点研究和医疗合作机构。累计进入25所学校为7万多中小学生进行集中的眼健康知识讲座,发放眼保健知识图册3万余本;发放家用视力表28000余张;现场教授常用基本的眼保健手法和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等,受到学校领导、老师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我们将以这次眼科医院和“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中心”被授予“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实践基地”为契机,定期与共青团区委联合组织开展眼健康知识讲座、小小医生体验活动、妈咪课堂、进入社区开展爱眼护眼课堂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早介入早期预防,组织医生到学校内集中开展4-5项眼科专业检查的中小学生眼健康状况普查,建立为中小学生终身跟踪服务的学生《视力健康档案》,提供长期免费的视力检查;将检查结果和数据反馈给学校和班主任;针对有视力问题的学生制定《视力康复方案》。发放爱眼知识宣传手册,普及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培养良好健康的用眼习惯,为有效降低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弱视发病率,科学预防和提早控制近视的发展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二、科普宣教、科学引导、改变长期存在的认识误区
经我们调查了解,广大青少年在“爱眼护眼”的眼健康认识上还存在很多误区,预防控制近视发展的意识主要体现在教师和家长层面,学生自身主动防控意识并不强;中小学校在近视防控相关知识、措施以及专业支持方面均相对薄弱或空白,缺乏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教育培训和引导,对学生近视防控的日常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方面缺乏有效机制;缺少对学生近视状况长期有效的跟踪监控和准确反馈;就近视对学生整体身心健康的危害了解甚少,部分学生只是以简单配镜解决近视而未进行专业的医学检查错失最佳治疗时机而抱憾终生。为此,我们积极申请发起成立了区爱尔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中心这一公益性组织,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联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实践基地”的作用,通过为学校和镇街提供相关爱眼护眼资料,开展相关辅助培训讲座等工作,充分利用家委会、校讯通等宣传手段不定期传播科学爱眼护眼知识,切实改变学校、学生及家长在眼健康认识上的思想误区,引导中小学生尽早开展科学的近视预防防控。
三、设立基金、公益救助、实施扶贫助困项目
为更好的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和发展,及时救助贫困户家庭子女、先天性眼部疾病等急需救助帮扶的困难家庭子女,将青少年眼健康教育与眼病救助扶贫作为公益项目来实施,下一步我们计划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联合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计局、教体局、专业眼科医疗机构共同发起实施青少年眼健康教育与眼病救助扶贫公益项目,申请专项救助经费,在学校建立“爱眼基金”,出台相关近视干预预防救助政策,组建专门医疗小组进校园进社区,对区内所有中小学生进行免费的眼健康体检;针对15周岁以下的先天性白内障、角膜盲证、上睑下垂等眼疾患者,结合区教体局的“教育扶贫公益镜片”项目,针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视力学生给予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镜片救助,免费眼部检查体检,对先天性眼部疾病学生进行公益项目救助等。
两年来,我们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面对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近视预防防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实践基地”挂牌为契机,在团区委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眼健康及科学的近视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优质医疗资源优势,用高品质专业化的眼科医疗服务,为更多的患者提供高水平的眼科诊疗服务,为我市的健康扶贫和青少年近视防控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