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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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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我区蓝天保卫战是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控煤、管车、减排、降尘、禁鞭、禁烧、治油烟”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管控,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一、主要做法

1.高位推动,强化压力传导。紧扣上级决策部署,建立

健全了三大体系。一是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同时,每年都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将空气质量目标、重点工作任务、污染减排指标、环境监管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组织体系。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各分管区领导担任第一主任,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行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考核体系。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一乡(街)一站”全覆盖,每年都对各地空气质量实行考核排名,并建立了约谈工作机制,对质量下降、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行约谈,严格考核奖惩。

2.确定目标,强化推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XX市“十

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是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了《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X区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冬春季攻坚行动方案》,为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3.科学施策,强化系统治理。重拳治理中心城区及乡镇

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开展洗城行动、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深化燃煤锅炉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强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达标治理、深入推进挥发有机物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严格秸秆禁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

(1)城市扬尘治理。严格遵循“五个必须、六个百分之百”的工作标准,对建筑工地采取制度先行、动员部署、分级负责、关口前移、联合管控,强化巡查、严管重罚等措施,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片区、小组、具体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分区划片、包干到人责任制。同时,与效能考核相结合,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追究,成立4个考核督察组,5+2、白+黑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建立“绿、黄、红”牌制度,连续两次黄牌的工地降为红牌,全面停工整改。常态化开展“洗城行动”,全方位清洗维护,全力推进机械化清扫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洗城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街道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门前包干制,全面清洗道路街面、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加快探索环卫一体化改革,推进实施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考核标准,加强环卫作业路面巡查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对城区主次干道采取“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的五步法作业模式进行清扫,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2)抓工业废气治理,严把涉气项目准入关。2018年到2020年,开展了砖瓦窑企业专项整治、瓷土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和混泥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全区X家砖瓦窑企业、X家瓷土加工企业和X家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整改,规范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管控,中心城区X家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全区42个加油站和2个储油库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定期检测。全面摸排涉VOCs企业,加强监管,省市VOCs重点企业按照《XX市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加强VOCs源头管控,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4)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了新车、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XX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成立新车和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区X家新车和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开展黑烟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市中心城管委、综合行政执法局、XX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等X个单位联合成立了X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黑烟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的黑烟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机械主完成机械编码登记,悬挂环保标牌,严禁黑烟车、未编码登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内作业。截止到2020年9月27日,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编码登记XX台。对全区的运营车辆进行了专项的排查,强制淘汰落后营运柴油车辆,引进新能源汽车。

(5)严抓禁燃禁烧工作。开展城市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加大宣传,将禁放烟花爆竹等下发至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和自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加强巡查,积极制止。全区范围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加大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4.依法防治,强化执法监管。为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三年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查处工地违规施工、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放废气等为重点,通过行政处罚、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约谈示警等措施,督促企业积极治理大气污染,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办,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组,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督查。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自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以来,XX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明显改善,近四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7%,PM2.5为51微克/立方米,PM10为76微克/立方米。

2018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3%,PM2.5为39微克/立方米,PM10为66微克/立方米。

2019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9%,PM2.5为36微克/立方米,PM10为60微克/立方米。

2020年1-8月份,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PM2.5为27微克/立方米,PM10为46微克/立方米。

三、经验启示

坚持系统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强力调度指挥,形成一套党政同责、以上率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等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精准治理。要针对大气污染成因、问题不同等特点,坚持从强化大气污染源解析入手,“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化治理,不能“简单化”,不搞“一刀切”,要精准治污,找准短板,抓牢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对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形成强大威慑力。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 、领导重视  健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辉政办〔2017〕4号文《关于印发XXX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X〔2017〕9号文《XXXXXX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讲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专门成立了XXXXX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X局长亲任组长,专管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在全局实行餐饮业油烟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了一套由食品科牵头组织实施,各辖区食药检所负责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将餐饮业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目标量化到辖区基层单位,量化到管理责任人,细化到辖区各餐饮经营户,建立和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目标的餐饮业油烟整治的良好运作机制。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签发出台XXX(2017)5号文、6号文《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方案》、转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油烟和餐厨废弃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传达下发XXX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知23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的及时传导,层层加压,为进一步搞好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及早开展整治行动;我局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地毯式排查整治活动会、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会等会议8次,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工作会6次,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坚决打赢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石。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为集中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严格严谨的餐饮业油烟治理整治标准,采取强化社会宣传,网格化市场监管、统一组织验收的逐步规范化整治步骤,确保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首先,做好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全局下发《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整治通知书》260余份、《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45份等制式文书,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10余条,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与餐饮服务经营者多沟通、多讲解,在社会上营造出了餐饮经营者人人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个个投身大气污染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和思想基石。

  其次是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达标排放目标。自去年9月份大气污染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摸底排查、三次督促整治、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0人次,执法车辆390台次 ,打响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漂亮的攻坚战,特别是今年新春以来,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持续深入基层,督导进户,有效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圆满成效。在日常监管中,全局各基层所还建立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台账,详细登记经营者的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燃料等信息及整改情况。XXX还采取电话督导、现场督查,检查通报等方式,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天一汇报,每周一小结,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取得实效。工作中,针对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XXX坚持实行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问题挂图作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采用传统的木柴、秸秆等作为燃料生产大量烟雾问题;餐饮经营户存在的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采用燃煤等作为燃料产生大量烟雾问题;安装标准规定和规范使用达标排放问题等四方面问题逐一列单,挂图作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我局XXx还专门制作了《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将检查发现的餐饮业存在的油烟污染排放问题由检查人员及餐饮户负责人签名,并在经营场所的显目位置进行《公示》,直至整改验收完毕为止,有力促进了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群策群力,合力攻坚,打好餐饮业油烟整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关于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攻坚会议精神的汇报

处领导:

11月8日上午,在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召开铜陵市2019-2020年秋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会议,王晓斌副局长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11月14日,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攻坚会议精神,市长胡启生、副市长王纲根、黄华锋、黄学龙、吴强参加会议。胡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站位、认清形势、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要细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做好源头治理入手;要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进行在新闻媒体上明察暗访曝光。

在11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的会议上,王晓斌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把各自的工作做好做实,并做好台账记录、信息上报、天气橙色预警应对措施方案等工作。另通报11月12日,韩正副总理将在马鞍山出席长江经济带工作会议,并将通报长江一公里环保整治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11月11日交通部李小鹏部长、刘晓明副部长等将到芜湖调研,可能到铜陵,要求局属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019年11月8日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环境友好,以扬尘污染控制为重点,以创绿工作为抓手,巩固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要求,2012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68%以上,扬尘总量同比下降2%。

三、组织领导

调整长沙市岳麓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副区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工务局、区征地办、区市政公司、区环卫公司、区园林公司、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城建投及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环保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务)、任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项目扬尘控制。总结年绿色工地创建成果,继续推进绿色工地创建,新建建筑工地全部按照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开展实施。区域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应严格按照《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的8项条款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二)控制区内扬尘控制。将路以东的范围划定为控制区。继续巩固年控制区扬尘污染控制成果,加大对控制区内房屋爆破、拆除及道路扬尘控制力度。

(三)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二环线内使用燃煤(柴)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的生产生活锅炉、大小灶、热水炉全面完成改烧清洁能源,停止使用燃煤、柴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

(四)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按照“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治理重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五、任务分解

(一)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并定期向主管副区长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导工作。

(三)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督查,并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和定期通报、讲评。

(四)区监察局:负责督查区属各职能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查处违规审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瞒案不报,干扰办案等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公布举报电话。

(五)区发改局: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做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绿色建筑工地创建组织、验收、考核工作。负责对区管建设工程、工地、未报建和未发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扬尘污染依法查处。对省、市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情况调查上报和联合执法。

(七)区财政局:负责整治大气污染行动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八)区环保局:承担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调度、协调、汇报,负责燃煤锅炉改烧及建设项目“三同时”执法检查。

(九)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

(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渣土、砂石运输单位经常组织检查车辆防尘状况,不定期组织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专项检查,参与联合执法。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砂石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和管理。

(十二)区工务局: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的扬尘污染控制和管理。

(十三)区征地办、区国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拆迁、拆除、拆违工程的扬尘污染控制。

(十四)区市政公司:负责下水管网维修中道路挖掘和恢复工程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管网沟渠清淤污泥及时清运。

(十五)区环卫公司:负责渣土运输工地、渣土装运中的扬尘污染依法查处,保证全区范围内管辖道路尤其是核心区道路的洒水降尘及时到位。

(十六)区园林公司: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和核心区绿化带的洒水、冲洗、保洁。

(十七)区规划分局: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区管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十八)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无牌无照车辆以及未经批准擅自闯运输渣土行为,参与联合执法。

(十九)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餐饮业油烟、藕煤炉灶整治;负责对焚烧垃圾、废木料、秸杆等固体废弃物执法;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中的扬尘污染。

(二十)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负责执法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和打击处理抗拒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参与联合执法。

(二十一)区城建投:负责全区在建道路扬尘控制。

(二十二)各街道、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责任范围内地面的扬尘控制;辖区内社会路口的硬化;燃煤设施的烟尘、餐饮油烟等影响空气质量问题的控制,并配合做好辖区内绿色建筑工地创建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管理为基础。理顺管理机制,整合工作力量。进一步整合扬尘、渣土管理执法力量。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扬尘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与领导小组签订扬尘整治目标责任状,深化部门日常管理意识。实现各部门目标统一、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责,确保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以绿色建筑工地创建为载体。由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抓好绿色建筑工地的创建工作。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等相关单位及街道(乡、镇)要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全区绿色建筑工地创建。通过绿色建筑工地的创建,带动现场文明施工,督促工地对现场的扬尘、渣土等做好控制,对现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有效处理,改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三)以严格执法为抓手。由区整治大气污染办公室牵头,从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卫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8个职能部门各抽调1~2人组建一支联合执法队伍,配备专用工作车辆,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基建工地、道路扬尘及渣土违法违规运输、焚烧垃圾等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现象进行联合执法。特别是久晴不雨、扬尘污染严重的季节和下半夜时段要加强现场督查执法频次。对扬尘污染严重的重点施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罚到位,该要求整改的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施工,该进行处罚的要视其污染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该责令停工的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下达停工通知并做好违法行为不良记录。

(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形成扬尘整治长效机制。改变往年扬尘整治工作在出现扬尘防治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进行突击联合执法的工作方式。今年的扬尘整治工作要形成从年头抓到年尾的长效机制,出现一天空气质量污染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联合执法各部门加强日常扬尘工作力度;出现连续两天空气质量污染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组长汇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直至空气质量回复良好水平。

(五)以落实责任为手段。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区各施工单位签订防治扬尘污染责任状,落实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确保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责任状进行扬尘防治工作。

(六)以加强宣传为途径。充分抓好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加强信息收集与反馈,及时向区政府通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责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扬尘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环境保护监督栏(牌)、横幅等宣传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建设单位的防治扬尘污染意识,提高公众知晓率,建设示范单位,逐步推进,使控制扬尘污染理念深入人心,确保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明确专门人员,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二)加大投入。各部门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资金和人员投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煤烟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污染控制等四大工程,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建立并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以上。

三、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措施

(一)控制煤烟污染

1、合理进行工业布局。今后,凡未经规划环评审查通过的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园区内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环保局负责。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市区计划集中供热或燃气供气管网覆盖区以及烟尘控制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集中供热建设步伐,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气体燃料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市区的主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3、对煤炭使用进行管制。*8年4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0%、灰份大于25%的燃煤,所有煤场型煤必须添加固硫剂;物资流通中心、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的流动售煤摊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入市、出场煤质的含硫量、灰份进行强制检测,并定期对市区煤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的煤炭予以没收,集中处理。

4、限期整治燃煤锅炉。截至*8年6月30日,取缔(拆除)市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锅炉及常压锅炉;2吨/小时以上(含2吨/小时)锅炉必须安装使用高效除尘或脱硫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坚决取缔或责令停止运行并限期治理。凡完成治理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并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锅炉使用证,以及工商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凡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开业经营或投入使用;对擅自经营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5、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要求的企业,予以关、停、并、转、迁。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工业经济发展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与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6、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尘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凡发现连续两次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二)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工地扬尘的环境保护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招投标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和责任承诺。要求做好工地围蔽和渣土清运工作,清拆和爆破建筑物时应采取湿法作业;每天定时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扬尘遮盖率要达95%以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地,由市建设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市政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许可证》时,要协调各个道路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2、道路清扫扬尘污染控制。加大环卫设施投资力度,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扬尘污染。

3、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市公安、建设管理、公用事业、交通等部门和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带泥上路车辆、市区运输砂石、土方等流体和散装货物车辆的监督检查,市区内散装货运车辆必须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4、堆场扬尘治理。市区内所有料堆、灰堆、渣堆等必须规范化堆放,要建设与之相适宜的围墙、溢流沟或沉淀池,并采取有效的遮挡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5、防治地面的扬尘污染。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杜绝违法占用绿地。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管理。凡属*市管理范围之内机动车辆,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车辆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责令限期治理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对于在本市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警可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经治理并检测合格后,及时退还。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市公安部门要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物超标且无法治理达标的机动车,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明确规定农用机动车辆进城的路线和时段,禁止农用机动车辆无序进城。

2、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上路拖拉机的尾气监测治理;市公用事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车辆和出租车的尾气监测治理,尽快推广清洁燃料的使用。

3、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逐步提高车用燃油质量。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和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无铅汽油,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实施。

4、加强对加油站和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四)餐饮业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8年4月1日起,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规范市区主、次干道经营的有烟烧烤行业,市场发展中心负责规范市场规划区内的有烟烧烤行业;倡导商户使用清洁能源,划出合理区域集中经营,确保市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控制餐饮业油烟

(1)市公用事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对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进行清理、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2)*8年底前,市区餐饮娱乐服务业炉灶及其他单位的茶炉、大灶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川汇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燃煤设施改造工作。

(3)开展全市饮食业油烟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饮食业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对无油烟治理设施、油烟排放不达标及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区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被治理单位排放油烟的排气筒的安装位置、高度、排气扇噪声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监督已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业户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凡新建餐饮服务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其灶具、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卫生部门再予以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如检查发现属无证照开设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5)禁止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同环保局、农业局、川汇区政府负责。

(五)建立大气污染预警机制

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维护,提高对突发性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会同气象局、广电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实施。

(六)加强领导,确保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事项。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3、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4、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在做好落实相关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