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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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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范文第1篇

一是成立了XX区交通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庞贵廷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何泰成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组成,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组织了路政执法大队人员在辖区的道路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对隐患路段进行集中排查,逐一排查施工路段、团雾多发路段、弯坡桥隧道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道路基础设置缺失路段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路段,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三是组织了我局的公路管理所养护人员对公路的路面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小路修养,重点是弯坡桥隧道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道路基础设施缺失路段,完善道路安全设施。1-3月份修补坑槽8000m2,增设减速带160m2,警示灯16盏,确保路面的安全畅通。

四是组织局综合股做好做好渡口码头的摸排调查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要求渡口码头管理员到岗到位,加强监控。做好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监控措施,坚决排除发生安全事件的因素。

五是组织了路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治超站)、贵港XX路政执法大队等部门依托黄练峡稽查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六是组织了路政执法大队人员在辖区县乡道路与搭接国省干道的路口处悬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横幅,共52条,提醒过往群众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市区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秩序乱等问题为突破口,强化市民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突出整治“特权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酒后驾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闯红灯、闯、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金、大、美”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规范停车管理,规范交通标识,规范车辆营运,达到交通文明、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的良好效果。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升。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守法自觉性,促进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具体目标为: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时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按照国家城市畅通工程的标准,规范城市道路指路标识,达到醒目、方便、准确。具体目标为: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小区门前的提示标识和人行横道线设置率达到100%;利用交通设施晾晒物品的现象得到有效清除;影响行车视距和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广告牌、管线和行道树树枝得到有效清理。

(三)市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通过治乱、疏堵、降违等各类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市区交通拥堵现象。具体目标为:停车秩序进一步改善,占道临时停车规范有序;违法占道、擅自挖掘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其它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整治任务

(一)规范交通行为

1、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市文明办负责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

2、镇、开发区等相关镇(区)负责组织社区、近郊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依托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以及车站等公共场所展示宣传图板、播放电视短片和公益广告。

3、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在市区主次干道、法制广场、公园和商贸中心等场所,利用户外广告、设置展板、悬挂标语等形式,营造文明交通氛围,掀起交通安全宣传。

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把交通法律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强化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倡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5、市安监局、公安局负责组织人员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督促建立驾驶员集中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文明交通管理;市公安局负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车辆交通违法情况抄告制度,及时将路面执法中查处的有关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努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形成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不开“特权车”的良好风气。

6、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闯红灯、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乱停乱靠,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下车推行,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等,并负责将上述违法行为人通报其所在单位、镇(区)、街道。

7、市城管局、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清理整治违法占道、出店经营、违规搭建等行为,加强对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车管理

8、市规建局负责梳理市区占道停车泊位,清理部分影响主干道畅通的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利用支路规划部分占道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车,缓解停车矛盾。负责对主街道进行渠化改造,对护栏道口进行调研,合理开合,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9、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沿街单位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开放内部停车场(库),供社会车辆停放。督促沿街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内部车辆停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门前停放车辆秩序管理。

10、市公安局负责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拖移车辆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停车现象。

(三)规范交通标识

11、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国家城市畅通工程的标准要求,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更新刷新。全面清查城市出入口、重点单位、旅游景点主干道路的指路标识,对设置不合理、指向不明、容易引起驾驶人辨认错误的,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指路标识的规范性、连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12、市规建局、城管局负责组织全面清理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的绿化、广告牌等,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四)规范车辆营运

13、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区主干道规范设置出租车临停点,合理调整、优化设置公交站点,加强市区客运车辆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主次干道上出租车在临停点以外上下客、公交车进站不规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串线营运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区客运车辆有序运行。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25日)

组织“百日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强化力量聚焦,强势组织推进。市宣传部门要集中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百日整治”行动。市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要开设专题专栏,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片和典型案例,通过无线通讯和互联网络交通安全信息,褒扬文明交通典型,曝光违法交通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从交通组织、道路渠化、信号设置、秩序管理等方面查找影响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12月20日)

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整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整体联动,密切横向联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讲评会、推进会等形式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制定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长效管理的办法措施。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和镇区的“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视察评议,努力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出谋划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文明办、公安、城管、规建、交通、工商、教育等部门及相关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每周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百日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百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根本上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400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明电[]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传[]225号)、《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字[]136号)、《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传[]173号)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况不合格、租赁非载客汽车及非法改装、改型载客汽车、“黑校车”、“黑出租车”,以及用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摩的”等其他车辆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在以前工作基础上,要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摸清辖区学生乘车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逐校、逐学生掌握实际需求情况,特别是家长自租、合租以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具体情况,全面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要立即停用,严禁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况的,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二)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批,坚决取缔无资质、不合格、不达标的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责任人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交通安全员,严格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各项监管措施。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家长自租、合租运营车辆的登记、备案、检查等全程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极端特殊天气等载乘学生运营车辆的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确需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足问题,县交通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现有车辆资源合理调配使用,确保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车辆资源、为学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见。一方面,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切实用好存量。坚持“学生优先、儿童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县城公交、客运等车辆资源,方便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规定,努力促进增量。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课堂教育、板报橱窗、设置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两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到各学校、幼儿园,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画、交通事故图片画、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教育部门举报。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便学生阅读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同时,县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门口增设斑马线、缓速牌、车辆禁行等安全标志,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规范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排查,会同县教育局深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严格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查驾驶人的资质,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建立校车违法抄告制度,县公安局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转递通知书》,对于超员超速行驶的接送学生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车辆在近期内连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强制驾驶人停车进行整顿,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门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采取边治理、边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协调配合,开展集中行动。县教育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把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聘用驾驶员要在及时报告县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后,经机动车检验合格和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准上路。县公安局要积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规定的、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重点加强对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预防交通拥堵,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县交通局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超员卸载车辆提供必需的运输保障,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二是提供接送学生车辆保障措施。对于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检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教育、公安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证”,车辆统一“专用车”颜色,公安部门在车辆疏导中,要按照“接送学生车辆与公交车同等优先”原则,优先放行专用车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的8日、18日、28日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日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无牌无证、超员、三轮车接送学生、私自改装车型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学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隆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三个部门抽调,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宣传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结合“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要开展“争做文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评选活动,培树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带动接送学生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县公安、交通部门对两次以上违法的客运车辆,要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范文第4篇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财经办、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城管中队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街道道安办,指定了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三名工作人员配合协助,建立了领导小组职责、办公室职责等制度,并悬挂上墙。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会议,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整治任务。街道领导定期听取了道安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了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印发了120000份《道路交通安全指南》等5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宣传单、制作了“道路交通安全”字样的环保袋、茶杯5000份等宣传品发放给居民群众;在辖区主干道悬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横幅30多条,利用LED屏幕不断滚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标语;在12个主要路口安排交通督导员,通过播放文明交通语音提示,纠正了不文明交通行为;举办了三场大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组织观看展板、政策法规咨询、开展有奖问答,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提高了居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知晓率,强化了居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经费作为优先保障的内容,投入了160万元为湖里派出所建立了一支50人的交通治安巡逻队,为派出所购买了30部照相机用于机动车违法停放抓拍,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顺利进行。

五是集中整治到位。牵头组织湖里派出所、城管中队、湖里工商所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万多起,非法营运摩托车3000多部;查处客车超员1000多起,查扣无牌证、假牌证、拼装、报废等嫌疑机动车2000多辆,电动自行车500辆,酒驾36起,醉驾15起,货车超载315起,涉牌涉证1292起。

六是排查工作到位。积极发动社区对辖区的交通隐患、客运企业、摩托车、校车、机动车市场维修行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掌握交通隐患20处,排查旅游客运企业7家,车辆96部,55所学校11部校车,机动车维修市场行业61家。

七是资源挖掘到位。针对停车难问题,街道不断挖掘停车资源,先后在竹坑路、凯新路、南山路、华嘉路、海天路、仙洞路、嘉禾路划出停车位1143个,有力地缓解停车难问题。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范文第5篇

一、整治内容

(一)以加强群众教育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以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农村客运、超速超载、酒后驾车为重点,重拳整治非法载客和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中小学等部门及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镇安办,负责全镇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建立车辆车况、运营情况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柳江交警中队,负责进行违法车辆查处打击。

(三)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期间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非法运营调查取证,及时配合执行公务人员的依法查处工作。

(四)村委会,负责协助做好机动车辆调查,台账建立及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群众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情况

(一)5月29日,镇长组织召开镇安委会扩大会议,制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镇安监所对全镇机动车辆包括(私家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摸底,了解车辆车况,建立运营情况台账,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

1、镇政府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于6月5日召开全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全镇摩托车和电瓶车办理入户手续。

2、于6月6日中小学进行了培训,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几起事故案例生动形象的向学生宣传了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待来的严重后果。

3、6月7日在场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中用标语、挂图、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对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做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多人。

(四)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镇政府于6月5日联合交警中队开展了以面包车、摩托车、电瓶车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严重打击整治面包车、摩托车无牌证、超速行驶和非法载客行为,纠正违法行为5起,现场处罚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