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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目标
各责任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彻底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研究制定白色污染长效治理办法,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环境意识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达到地面无白色垃圾、树木无白色树挂、绿(林)地无白色树裹、“窝风死角”无白色废弃物的整治目标,实现对白色污染的长效管理。
二、治理重点
1.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2.建筑工地、工地生活区产生的施工弃料、广告布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3、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流动人口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污染;
4、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内的生活垃圾、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5、公共墓地因祭扫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6、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站、点暴露在外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旧物品和生活垃圾;
7、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8、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
9、城区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
10、餐饮街、美食城等餐饮集中区域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餐厨垃圾等废弃物。
三、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和上报等主要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大风天气过后各部门整改情况。
(二)区爱卫办
1、负责协调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
2、负责对企事业单位院内、围栏、院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辖区庭院卫生不达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3、利用全国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召开以“爱国卫生月”为主题的动员大会,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部队、机关等单位,对城区白色垃圾污染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三)区住建局
1、负责城区及城区树木、林带、绿化区的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清理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大风天气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工地生活区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材料覆盖、施工扬尘以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和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整治未安装、使用密闭式垃圾收纳设施、生活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4、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做好相关监督、指导工作;
5、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居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白色污染;
6、建立白色垃圾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面积,充分利用车巡优势,认真做好白色垃圾污染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工作。
(四)区环境保护局
1、负责建立大风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2、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3、加强露天烧烤大排档的污染排放控制;
4、加强城区周边粉尘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
(五)街道办事处
做好石化工业园区内和原试油处厂区及十六小周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做好管辖区域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六)区民政局
1、加强墓区管理,及时清除祭扫活动行为产生的白色垃圾;
2、及时清理墓区内树木上和林带内的白色污染。
(七)区商信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2、规范废旧物品存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废旧物品站(点)限期整改,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要限期治理;
3.加大废旧物品收购点的监管力度,牵头开展非法从事废旧物品收购活动的查处取缔工作。
(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
对随意倾倒垃圾、施工扬尘、运输抛撒等产生白色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九)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职能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前双五包”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白色垃圾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发现违法倾倒或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第一时间举报。
(十)农林水牧局
做好城区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清理工作。
(十一)鑫塔物业
加强集贸市场内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治理工作,加强管辖范围内大风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十二)油田公司物业管理公司
做好小区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做好管辖范围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在大风来临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居民区开展检查工作,督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大风来临前的应对工作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对石化工业园区范围内,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企业、厂区,督促、帮助各企业做好白色垃圾清运工作。
(二)区住建局: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各建筑施工场地,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对生产用塑料制品进行及时回收,并对工地的垃圾斗进行密闭处理,防止白色垃圾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大风过后,及时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工作。
要在大风来临前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提前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关闭居民区垃圾房,防止垃圾房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大风天气生活垃圾处置力度。定期开展垃圾收纳设施巡检工作,确保各类垃圾收纳设施正常使用。在大风来临前,集中力量,清理居住小区等地露天摆放的垃圾斗内剩余垃圾。每年风季前集中开展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居住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三)润禾养殖基地管委会:要在大风来临前积极组织农户做好防风、防沙工作,开展农田地膜和温室大棚的排查工作,防治破碎地膜和大棚随风造成环境污染。
(四)工商局、商信委等部门: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集贸市场和废旧物品交易场所,组织商户检查各自商(物)品的存放情况,做好篷布密封、覆盖工作,防止回收的废旧物品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白色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也有损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各部门要从优化城市环境,树立我区良好的对外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找准薄弱环节,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范围,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办法、步骤、措施,认真梳理、查找污染源、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宣传,抓好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治理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白色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无废城市”建设是鄞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创建意识,改善鄞州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鄞州整体形象,塘溪镇三措并举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一是模范引领,践行绿色生活。发挥机关干部模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结合全镇实际,积极宣传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厂、园区、乡村、学校、医院、工地、景区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活动,开展主题培训活动2场,发放相关宣传册1000余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二是精准细致,有效提升整治。成立无废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组,由专人负责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委托第三方开展签约工作,目前累计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04家企业,细化实施方案,补齐固废资源化利用短板,摸排正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4家;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散乱整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取缔非法点位97处,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作。
三是严管严查,确保无废创建。加强固体废物监管网格化巡查队伍,每个村至少有1名专门巡查人员,形成镇、村网格化管理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开展常态化管理检查,对标对表,对不合规行为现场要求整改,实行问题“回头看”制度,全力确保高质量创建“无废城市”。
某镇三措并举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无废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创建意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富盛镇多措并举推动“无废城市”创建。
一是模范引领,践行绿色生活。发挥机关干部模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135”出行方式等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宣传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动“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企业”等“无废细胞”建设,开展主题培训活动10余场,发放相关宣传册1000余份。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生活和产业污染”列为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又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源头生活污水治理和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列为市重点实事工程。近两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一定成绩。一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五个湖库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点的打击取缔。六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严打”态势抓禁养。七是做好水库禁泳工作。今年将加大执法力度基础上,对水库游泳现象进行曝光。
2.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总投资7.8亿元、日引水20万吨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20**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总投资8.4亿元、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的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圆满完成;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
3.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及工程污水纳管工作。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确保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正常投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与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配套的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新华路等10条道路(10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确保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继续推进镇域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和支管铺设工程建设,完成市域污水工程C6包建设,完成C7、C8包工程量的70%。力争实现今年我市集中污水处理量增加6万吨/日的目标。二是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4.加大力度进行城河治理。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从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投入1亿元,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提升城河水环境容量,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今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1、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2、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3、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以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再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4、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的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5、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开展了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5.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20**年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20**年完成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20个以上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二是粪便无害化处理。20**年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150吨/日的公厕粪便无害化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各镇己建(观海卫、天元2座还未建成)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2009年继续推进2个镇的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各镇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全覆盖,并确保各镇粪便处理中心投入运行,以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二)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1.落实节能减排指标。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吨,比上年削减12.2%,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宗汉镇铜熔炼集中区关闭,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落后工艺改造,慈溪市热电厂异地改造,并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扬尘粉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和食堂油污染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重点节能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完善节能项目奖励政策,组织开展千吨标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审计)评估工作和1000万度以上重点用电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完成80家企业能耗对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流通、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燃煤的消耗。
4.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已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绿色”工程,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1.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20**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单位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现场考核验收,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组织2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宁波市生态村、环保模范单位和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绿色社区1个、宁波市生态村40个、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20个。
2.大力推进绿色工程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年进行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2009年力争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环杭州湾沿海防护林工程,确保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8.26万亩、建成6.2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
3.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按照《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要求,以城市周边、风景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等视野可及范围的破损山体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力争完成20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完成美人山5座连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部工程量的50%。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治理范围内出现新的采矿场(点)。
4.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完成全市经营性公墓园林化改造和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任务;完成观海卫镇卫山、掌起镇洪魏、横河镇上剑山等地的生态墓地建设;完成杭州湾大通道观海卫段、掌起段可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及生态覆绿任务。确保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沿五区”坟墓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四)实施“清净”工程,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五)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1.每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工作。20**年,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20**年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并整体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进入漂印染基地,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在新区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今年又完成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达标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量的60%。
3.2009年底计划完成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小轴承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将通过收集并送至建成后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
4.有序取缔小印花加工业。全市共有小印花200家左右,其中城区范围内有128家,按照城河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小印花加工,环保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已下发取缔小印花的通告,要求业主6月底前自行拆除。
5.废塑料行业整治重拳出击。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同比案件由**年的247件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
6.开展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7.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列为年度市“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出台了《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2009年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9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拟建畜牧示范小区5个。
(六)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浓厚气氛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各镇、街道生态建设考核结果。二是在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公众场所等)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编制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把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水利、节能降耗、环保常识、“两创”指南等相关知识汇编成通俗手册进行发放和宣传。三是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四是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实现环境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企到校,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率和满意率,力争市民的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是市生态办认真创办“生态简报”,生态建设工作进展信息。
二、两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
环境专项整治困难重重。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不快、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库蓝藻时有出现。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
(三)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四)虽然畜禽养殖关闭和污染整治有序开展,但是慈溪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14%左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有1500余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300头、鸡、鸭、鹅5000羽)养殖专业户300家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整治力度,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针对我们慈溪环境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确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饮用水源保护是重中之重
今年市政府已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市政府实事工程,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源头污染治理。我们应该以切实提高慈溪人民的饮用水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对各镇、各单位生态任务的督察和考核机制
加强对各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市生态办以促进落实为己任,专门设立了督导组,将生态任务的督导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务求督查实效。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力度,对不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现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在生态任务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环保“国策”的宣传力度
今年提出了4个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努力落实好这项艰巨的任务,扩大环保“国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今年市政府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要确保相关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力争在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上求突破,努力提升农村环境档次。
(五)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20*年环保局工作总结
(一)狠抓污染减排,努力加强生态建设。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共有1个工业园区、29个项目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率100%,其中:*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宏云二期工程、广能集团蓥峰特种水泥技改工程等4个项目通过省环保局审批;城市花园项目、*高速公路服务站、招勋三煤矿、大川木门二期工程、东风煤业煤炭开采、金达机加、鑫华茂陶瓷等9个项目通过*市环保局审批;本级审批的有*市CNG加气站、*市瑞丰塑料包装、鑫福寿面粉厂等16个项目。广华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待修改完善后报审。宏云建材一期工程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二是扎实推进“惠民行动”。纳入省、*市挂牌整治的10家企业共投入资金1180多万元,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目前正在试运行,即将接受上级组织的验收;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每月巡查和月报、季报监测制度,对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1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清理和整治,取缔不法污染源2个。三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制订了*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整治目标进行了分解,同时,配合市纪委对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办,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编制、印发了《*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下达到了相关企业,并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了检查,可望全面完成20*年度污染减排任务。五是按时按质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并通过了省环保局评审,在全省县级市中排名第七位。七是完成了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二恶英类污染物调查、农家乐污染源调查等工作。八是大力开展生态市、生态村、优美乡镇、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生态市建设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有望年底前完成初稿;共有3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个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1个农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农业园区,3所中小学创建*市级绿色学校,申报材料已全部上报*。由于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我局被评为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我们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的方法,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在第36个世界环境日之际,围绕“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主题,组织100余名中小学生在城区开展了清理白色垃圾环保公益活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绿色消费为重点,通过(范文来源:范文大全)播放影像资料、举办图片展、设立宣传咨询点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散发资料2000余份;创作了2个文艺节目,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主办的“绿色之恋”电视文艺晚会。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制订了宣传工作计划,积极报送环保工作信息,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68条。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形势教育。在市委党校举办了1期环保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党政干部暨企业骨干120余人。四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市环保局、*日报社、*电视台、新华网*分频道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构建和谐*。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设项目审查、排污费审核、处理、案件审查4个专门工作小组,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人情执法,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和环境监察执法证,基本达到了“熟悉法律条文、熟悉办案程序、会调查取证、会制作法律文书”的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污染源巡查、督查、抽查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巡查和夜查450多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0家次,罚款37万元。四是认真开展了中高考禁噪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五是虚心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市政协开展了环保工作视察,重点对污染治理情况、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
六是把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限期查办,及时、妥善处理了枧子沟水库水污染、双力化工废渣污染、*安琪日用品公司造纸废水污染等群众案件112件。七是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召开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促成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7件建议、3件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八是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按照“依法、足额、及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核定、足额征收,截止目前已征收排污费2*.12万元。九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对造纸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兴达纸厂、晶森造纸厂、强林造纸厂等6家水污染物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再生纸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目前,4家企业仍在停产治理,1家转产浆板纸,1家转产瓦楞纸,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河水质有所改善。十是继续开展城区禁煤行动,23家使用原(型)煤的餐馆改用了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Page]
(四)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监测水平。一是按规范开展了大气、水、噪声例行监测,共获得大气监测数据270个、水质监测数据716个、噪声监测数据200组。二是完成了完成了蓥峰特种水泥扩建、宏云建材二期、大川门业二期、广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鑫华茂陶瓷、金达机厂、瑞丰塑料、长江塑料、东风煤业扩建等13个新、扩建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三是开展了城市和建制乡镇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减排企业污染物核查监测等工作。四是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举办了乡镇普查员培训班,完成了污染源清查任务。五是及时对古桥鱼塘、腾扩发制品公司等5起污染事故进行了应急监测。六是对腾辉水泥、四方电力等11家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季度监测。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我局环境监测站荣获四川省“十五”期间环境监测先进集体,这是该站成立以来首次获得这一殊荣。
(五)以项目为支撑,向上争取再创佳绩。我局紧紧抓住扩权强县这一难得的机遇,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五大跨越”的要求,在扎实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立足于我市未来发展重点,认真思考和探索工业强市、项目依托两篇大文章,积极为投资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一是倾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工业项目环评取得突破性进展,宏云建材二期工程、广能集团蓥峰特种水泥厂技改扩能两个省批项目均已通过评审,并拿到了环评批文,为项目尽快上马和做好、做大、做强、做响我市工业产业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二是组织各方力量,精心论证、筛选、编制、上报了一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在争取省环保局资金支持方面取得大突破,共成功争取项目11个、环保专项资金685万元(今年,全省32条重点小流域中仅有3条小流域纳入了经费补助范围,*河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示范项目名列其中),是全省争取项目和资金最多的县级环保局,超过了*市其他区县争取资金的总和。这些资金已全部到位,将分别用于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河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循环经济试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将为提高我市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发挥明显的作用。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