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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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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技术

碳排放管理技术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特殊处理

中图分类号: S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敷设是城市建设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由于人防工程大都属于地下工程,施工时给排水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不免会遇到管道穿越楼板、穿越基础等重要的现实问题,为了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妥善解决好管道敷设的特殊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第 3.1.6 条规定:“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的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凡进人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这一规定极其严格地说明了人防工程地下室中给排水管道的施工。

一、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前的准备

整个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是从设计工作开始,因此对于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的控制也应从设计工作开始。在设计图纸时是应根据周围环境、施工工地的特点以及居民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施工布局、管路材料、关键施工点等。因此在进行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等进行核对检查,确保全面的了解施工图纸,并能根据图纸的内容来进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复测,使得整个施工能够快速的开展与完成。另外,对于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检查应是详细全面,如检查其设计深度是否施工要求,尽可能防止因考虑不周或者设计上的疏忽导致后续施工出现困难和矛盾;检查设计内容与实际施工现场和条件是否符合,防止出现实际施工中管道与电缆、管线与梁柱以及各管道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对于需要预埋、预留的内容,应先在图纸上明确其施工要求,纠正其错误,以及查缺补漏等。

对于工程施工中所要用到的沙石、水泥、混凝土管等,应认真检查其质量标准、性能与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水泥与混凝土管,最好是能够到厂家进行考察与抽检。有关的施工者应在施工前亲自到施工场地进行实地考查,而不是完全的按照设计图施工,毕竟具体的施工人员与设计人员在技术水平上存在着一旦的差别性。在实地考查中,应及时发现可能对整个施工过程存在阻碍的各类因素,做好记录并探讨出解决对策,若自己不能解决,应及时交由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解决。此外,还应制定好过程质量监理工作等各类规则。

二、人防工程中给排水管道敷设施工中的特殊处理

1、给排水管道穿越楼板

给水管道穿楼板时宜预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装时凿打楼板面。孔洞尺寸一般宜较通过管径大50~100mm。管道通过楼板段时应加设套管。但套管不应限制管道位移和承受管道荷重。排水立管穿过楼板时应预留孔洞,其大小按;管径50预留尺寸为;150×150, 管径 75-100、预留尺寸为;200 × 200,管径 125- 150 预留尺寸为;250 × 250,管径 200 预留尺寸为;300X300,管径300预留尺寸为;400×400。

2、通过沉降缝、伸缩缝

图1 软性接头法软性接头 图2 螺纹弯头

给排水管道应尽量避免通过沉降缝、伸缩缝, 必须通过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常用措施如下:(1)软性接头法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这种做法适用于冷水管道或温度低于 80℃的热水管道,如图 1 所示。(2)螺纹弯头法建筑物的沉降可由螺纹弯头的旋转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给排水管道。如图 2 所示 。(3)活动支架法把沉降缝、伸缩缝二侧的支架做成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横向位移的形式。

3、穿基础

(1)管沟敷设管道与室外检查井不固定连接,管道与地沟应预留一定的下沉空间。

(2)排出管距墙大于 3 米时可采用双井排水方案,接至第一检查井的管道下部预留下沉

空间。

(3)给水引入管道通过基础前在平面上接两个 90°弯头以适应建筑物的沉降。4 穿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于在不均匀沉降,胀缩或受振动,以及要求有严密防水的构筑物,应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对要求一般防水的,可采用刚性套管。施工方法可参见《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2。

三、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沟槽开挖与支护施工控制

沟槽开挖是给排水工程的基本施工,这一环节里需要注意的方面有:①开挖前期,需严格按照工程图纸与标准技术进行施工,按照建筑标准管线测量放线,对施工场地的中心线、高程、转角等参数加以统计。②参照实地土壤的具体情况确定管沟基槽的开挖计划。通常遇到管道埋深度较浅以及轻度滑坡的位置实施梯形沟槽开挖;而丘陵区域的土壤较好,不会出现地下水,需在管道埋深较浅位置进行开挖;若土壤条件差,且存在轻度滑坡、有少量地下水时,则管道埋深较深应进行开挖混合管槽;在开挖沟槽时要对宽度把握孔子,以为后面的管道安装留有空间。③若采取机械开挖,则要在底部预留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在20~30cm,然后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清理。沟槽开挖的机械化施工必须要配合适当的人工清理操作。

2、施工测量部分的控制

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施工测量在整个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中都会有需要用到的地方,所以必须要有专人专项来完成这项构造,从而保证整个施工测量的准确性与及时性。若想确保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得到的数据不出现问题,则在自检自测的工序中要求比规定再提高50%允许偏差精度,并且进行测量的必须是专业的测量施工工程师,最后再交给另一名测量工程师进行检查复核。使用的测量仪器需要经过标定。

3、管基制作质量的控制

管基的施工应根据图纸设计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中心线等要求进行。此时要注意管基的厚度要有保障,不得偷工减料;在碎石基础上提前堆好所需的管道材料,使得管道就位后能够及时的固定平衡。管基施工时,土质基底不可过久。同时考虑到气候、保养等不利因素,混凝土可采取加早强剂或者提高一个强度等级等措施,并且下管必须要等到管基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

4、管道安装

(1) 严格控制管材质量

对使用管材及主要配件要严格把关,除了要由选定的合格制造商提供外还要在管材进场后,对其质量进行验证。若外观检查无法保证管材的质量,则应进行内、外压试验。

(2)正确计算管道铺设长度

按照图纸和规范,在施工前应先确定好两检查井之间管道的铺设长度、两管端头之间预留的间距以及管子伸进检查井的长度。在整个安装过程中要时刻严格地控制长度,避免出现管头缩进井壁或露出井壁过长的现象。

(3)严格控制抹带的施工质量

水泥砂浆下料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来进行,计量要准确无误,搅拌时要使其均匀,确保水泥砂浆的和易性及强度。抹带前先将抹带部分的管外壁凿毛洗刷干净,刷水泥浆一道;并控制内管缝与管内壁间的平整度,管径不大于600mm的管道,在抹带的同时,在管道内来回拖动麻袋球或其他工具,将流入管内的砂浆拖平;管径大于600mm的管道,应勾抹内管缝。

5、沟槽回填

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作验收合格后进行。胸腔部分还土时,必须在两侧同时进行对称回填,以保障平衡性。如果使用机械回填,则管顶以上0.5m处、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采用人工回填回填好了之后,才能够使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回填时应检查沟内是否有积水,如存在,及时排空。避免使用砖头、垃圾土、钢材、淤泥、腐填土等回填材料。在回填土时必须分层压实,管道顶面需铺设路面者回填压实度达90%以上,建筑物旁沟槽回填压实度达83%以上,并且对每一夯实层的压实度,应进行随时的检测,确保其与设计要求一致。

结语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给排水管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捷之处。人防工程中给排水管道敷设施工时的特殊处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选择不同的方法加以解决。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更好地建设好、利用好人防地下工程是国家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碳排放管理技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碳信息披露 CDP中国100 现状 困境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碳排放已经超出了全球最大生态承受力,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有关研究结论表明,过去一百年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升高了0.74℃,预计到21世纪末仍将上升1.1-6.4℃。碳排放导致的气候变暖等问题,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政府间气候变化工作委员会(IPCC)指出,这种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改变全球大气成分所引起的气候变化是不可逆转的,只能通过减少排放的方法加以控制。

在此背景下,由一批投资者建立的国际性非营利组织――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于2000年在英国正式注册成立,该项目旨在通过投资者鼓励大型企业使用标准化的问卷格式来公开披露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的使用情况等信息,从而促进企业对其碳排放进行核算和管理,同时抓住全球变暖的投资机遇来降低碳排放风险。CDP拥有世界最大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注册数据库,在全球商业社会已具有重要影响力。自2008年以来,CDP在我国开展问卷调查,委托商道纵横向我国市值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CDP中国100)了解其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气候变化战略等碳信息,并年度《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中国100报告》。本文对2008-2013年CDP中国100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考察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困境,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一、CDP中国100对于调查的回应情况

CDP中国100是由我国市值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构成,调查样本的行业分布每年均有变化。2008年的调查样本涉及到14个行业,2009-2011年,调查企业的行业分布逐年增加,分别涉及18个、25个和28个行业。2012-2013年调查企业的行业分布有所集中,仅涉及10个行业。2008-2013年,CDP连续在我国开展了六年的问卷调查,被调查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的回应情况如表1所示。

2008年,在100家被邀请参与CDP调查的中国公司中,23家做出了积极回应,其中5家企业填写了CDP问卷,分别来自于银行金融、煤炭、建筑及建筑材料、信息技术和汽车及汽车配件行业。2009年,积极回应的企业增长到29家,其中填写问卷的有11家,较2008年提高了一倍多。2010年CDP项目的回应率继续增长,达到39%,有13家企业填写了问卷。2011年CDP中国100的调查回应率再创新高,为46%,但填写问卷的企业数量下降至11家。2012年CDP中国100的回应率有所下降,为24%,但填写问卷的企业比例上升至23%。2013年,中国100家受到邀请的企业中,有32家通过在线问卷系统回复了问卷,较2012年的23家又高出近10个百分点。2013年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9%的企业表示已设立个人或团体承担气候变化的管理工作,50%的企业表示已经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公司整体的商业战略中。

CDP调查的行业回应率大致稳定在60%-70%,填写问卷的行业比例在2012年和2013年都有大幅提高。大多数行业均有企业做出回应,但各行业的企业回应情况存在较大差异。2008年回复率较高的行业有电信服务(100%)、石油天然气(67%)、银行金融(43%)等。2009年,18个行业中有6个行业填写了调查问卷,分别是电信及信息技术、银行及金融、建筑及建筑材料、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金属与采矿、石油天然气行业。2010年,25个行业中有8个行业填写了问卷,其中信息技术行业的回答率最高,为100%,银行业回答率排名第二(30.8%)。2011年被调查企业进一步扩展到28个不同的行业,但只有7个行业的企业填写问卷,分别是银行、建筑与工程、运输、煤与消费用燃料、石油和天然气、信息技术、汽车与汽车零部件。银行业的回复率居首,为30.8%。自2012年开始,被调查企业集中在10个行业。2012年有7个行业进行了问卷的回复,主要集中在金融、能源、电信服务业。2013年则主要集中在金融、能源、工业以及电信服务领域。

综合2008-2013年这六年的表现,回答CDP问卷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金融、电信、石油和天然气、信息技术和能源等行业。银行类企业的参与数量最高。在国际绿色金融投资和赢取低碳经济战略制高点的压力下,随着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加强,我国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更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同时,银行业的高参与度与我国政府持续推动的绿色信贷和低碳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相比较而言,高碳排放行业的企业对于CDP调查的参与度并不高。这表明,我国高碳排放公司对碳信息披露比较谨慎。随着节能减排压力日趋增加和低碳经济利润空间的显现,高碳排放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行业内出现了少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司,通过更积极的应对方式和信息披露过程,谋求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基于CDP中国100问卷结果的碳信息披露缺口分析

2011年,CDP调整了其问卷结构,问卷内容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部分:气候变化战略管理、风险机遇和排放。以下基于调整后的CDP碳信息披露框架,根据2011-2013年《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中国100报告》所显示的结果,分析企业在碳信息披露方面的缺口和不足。表2显示了2011-2013年CDP中国100企业对于各项碳信息的披露比例。

以2013年为例,“气候变化战略管理”部分问卷主要从气候变化治理、战略、减排目标和行动、沟通四个角度来考核和评估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强调了战略管理工作;“风险与机遇”部分从政策变化、物理变化(气候参数改变)和其他与气候相关的发展引起的变化三个方面展开问询;“排放”部分则主要涉及排放核算方法、排放数据、排放绩效和排放交易等内容。

由表2可以看出,2011-2013年,碳披露问卷所设置的气候变化战略管理、风险机遇这两个部分的回应率基本上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排放部分的回应率则持续较低(最高7%)。由此可以看出:(1)企业对于碳排放的管理意识越来越强,减排行动逐步落实,对于风险与机遇认识不断加深。由于环境变化的日益恶劣,社会各界对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宣传,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刺激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气候变化的治理,高瞻远瞩进行相关方面的战略管理,有目标地进行节能减排行动,以各种方式积极与社会各界沟通互动。(2)企业对于碳排放的计量还存在欠缺,企业在碳排放核算方法、排放数据、能源管理和排放绩效方面的披露比例过低。虽然碳交易市场已经在全国7个省市批准进行试点,但实际参与排放交易的企业数量极少。我国在碳排放核算方面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和方法体系,特别对于排放数据、排放绩效、排放交易和能源核算既没有专业的统计口径,也没有相关具体明确的政策指导,加强企业碳排放计量工作任重道远。

三、我国企业开展碳信息披露所面临的困境

如上所述,CDP中国100参与问卷调查的比例逐年上升,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对CDP项目的参与度还不够理想,其重要原因是动力不足。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碳信息披露项目缺乏认知和认同。随着我国一系列环保法规的出台,企业的污染行为受到了一定约束,这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针对碳信息披露的法规和制度尚未建立。碳披露项目是一种自愿性质的披露行动,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对碳披露项目缺乏具体的了解和认识或者心存疑虑,对CDP项目的重视程度不够。许多管理者认为碳披露项目会让企业承担某种风险,比如竞争对手会看到自己的关键数据等,因此产生某种顾虑。风险和机遇是共存的,企业没有认识到碳披露是一个企业通过做碳检测、摸清家底从而找到减排潜力的较好途径,不仅可以有效的管理和降低成本,企业还可以从中发现更多机遇,寻找新的发展源动力。有效管理碳排放并充分利用碳披露信息,有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长远竞争力。因此,加深对碳披露的理解、消除疑虑,是弥补我国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动力不足问题的主要措施。

(二)CDP问卷填写存在技术难题。2010年之前,CDP中国100数据显示,提供信息的企业数量超过了填写问卷的企业数量,这说明企业更倾向于提供信息,这是CDP项目中的一种反常现象。首先,从题目数量上统计,问卷中的小问题达100多个,另外还有开放性的问答题部分。问题涉及很多过于专业的术语,再加上表述冗余,致使问卷难以被人理解和接受,这也是导致调查问卷回复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碳披露数据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度量口径,使得碳披露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有效性也有待提高。例如,在调查企业基准年及其排放的问题上,问卷询问了包括范围一和范围二的基准年与基准年排放量,但只有2 家企业提供了基准年信息及其相应排放数据。目前,我国企业碳排放相关管理还处于萌芽状态,企业大多没有设立专门部门对此进行相关核算管理,由于问卷设置过于专业复杂、缺乏合理性,使得CDP碳披露项目在我国反响不大。

(三)碳排放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碳排放计量存在难题。碳信息披露内容单薄、缺乏量化管理和数据搜集是目前我国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的主要短板之一,要实现碳信息的量化管理,就必须建立起一个权威的碳排放量化和碳信息披露标准。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随意性较强,环境会计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缺乏可比性;对企业进行碳信息的披露方式和核算方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缺乏统一的碳会计计量标准。除此之外,作为碳核算基础的碳盘查和碳实物计量的难题也尚未解决,而温室气体数据收集与管理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它是企业实施碳战略的基础,没有完备的温室气体数据收集体系,就不可能执行碳战略,这也是我国企业回应CDP的比例比较低的原因。

四、改进企业碳信息披露困境的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促进企业对碳披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当国家或企业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时,向他国或者国内其他企业购买其碳减排配额余额或其他碳排放许可权证,以此完成自身减排目标。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开展碳交易试点,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奠定基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企业的碳减排行动,同时,也将促进企业对碳披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面对全球环境问题,每个企业都应该认清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应对碳交易风险,把握碳交易机遇,及时全面地披露碳排放和碳管理信息,获取行业领先优势。

(二)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的核算制度、统一计量方法。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的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体系。2014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预期会促进我国企业温室气体报送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碳信息的公开化进程。统一企业碳排放计量方法,有利于企业摸清家底,开展有效碳排放绩效管理,也有利于投资者评价企业的碳管理绩效。

(三)解决CDP项目问卷设置的冗余问题。目前,我国在碳管理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这种专业性很强的调查问卷,对于没有专门机构设置的企业很难独立完成,承办单位作为碳披露项目的领导者,应当科学考察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精简问卷内容、变换设问方式,在统一碳核算口径和健全碳排放制度的基础上,设置科学有实际意义的问卷问题,从而提高企业参与问卷调查的积极性,提高问卷的回收率。

综上,CDP中国100的问卷回应率整体偏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所披露的碳信息不能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在我国大力发展碳交易市场的背景下,完善企业碳信息披露行为势在必行。我国政府应该在意识层面提供支持、在技术层面提供指导、在制度层面给予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集核算、监督为一体的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应该着重更新高层领导的管理理念,强化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创新核算体系的方法,积极参与碳披露项目,获取低碳经济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X

参考文献:

1.任力.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J].社会科学家,2009,(02):47-50.

2.京都议定书[EB/OL]..

碳排放管理技术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碳会计这门环境会计新分支悄然兴起,国内外学术界纷纷开始对碳排放的确认、核算、披露形式等问题展开研究。目前各界对于碳会计的界定与计量及其披露形式尚未达成统一标准,但是这些对于碳会计的发展和国际化是极其必要和重要的前提。文章通过对国内外学术界对碳会计的研究现状的梳理,重点是对于碳排放会计核算、碳固会计核算以及碳排放和碳固的表外信息披露的问题,对我国碳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前瞻性的展望。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排放会计;碳固会计;信息披露

一、引言

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气候变化已作为一个典型的全球性环境热点问题,受到了各国和相关国际性组织及协会的关注与重视。为此,各国之间通过多次谈判,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达成了《京都协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等一系列协议,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基础理论框架和实务操作指导。碳会计就是在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从会计视角推动发展的环境会计重要分支之一,实质是专门针对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事项的核算分析而发展出来的会计分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由于碳会计的核算同时涉及多门学科,不仅是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甚至对生物环境、工程技术相关的学科也有关联,并且碳经济业务不仅关联到经济和环境问题,更是政治热门问题,因此对于碳会计的界定、核算和披露的国际化势必成为一项重要而艰难的课题。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同,碳会计核算体系应当包括碳排放会计和碳固会计。碳排放会计核算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进行核算,目前主要指的是二氧化碳及其等同物质的排放量的计量和核算。而碳固是指使用生物或者物理化学的方式对温室气体通过碳汇吸收或者通过科技手段封存,而企业对此所配备的碳固设备等则应当确认为碳资产。

本文在此仅针对碳排放会计和碳固会计的计量及其信息披露方式这三个方面在国内外目前的研究成果作相应综述和展望。

二、国外研究状况

根据国外研究文献显示,目前值得关注的碳会计的研究主要是碳排放和碳固会计的计量方式与表外信息披露和管理,以及对碳排放相关风险及其不确定性的核算与报告等。

1、碳排放会计核算

碳排放的核算问题包括碳排放权的取得及其计量核算方式,最早提出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会计框架的是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他们认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因气候变化受到的影响,他们提出将碳排放权作为资产列示,并且可以被企业进行交易。目前国外对于碳排放权应当进行确认的观点一致,但是对具体的计量和核算标准众说纷纭。

对此,Jan Bebbington和Carlos Larrinaga-gonzalez (2008)提出两种核算方式。第一种是净额法(美国的GAAP),资产负债表仅受购买所得碳排放权的影响,仅需将其按购买成本进行确认为资产,而无偿分配到的排放权只有在被行使时才按照其执行价格确认为负债。第二种是总额法(IASB的IFRS),直接将购买所得的碳排放权根据购置成本和公允价值孰高确认资产,无偿获得的碳排放权以当期市场价确认为捐赠资产。

Janek Ratnatunga、Marcel Braun等(2009)提出企业应按照当期市场价格将其无偿取得的碳排放权确记入无形资产的借方,贷记递延收益;在使用时应根据实际用量在费用借方摊销,同时贷记无形资产,根据实际排放量对总允许量的占比在递延收益借方摊销,贷记补贴收入;将碳排放权进行出售时,将收入与其摊销余额的差额确认为负债;年末应根据其公允价值调整其负债的账面价值。

Janek Ratnatunga(2007)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对碳排放效率对成本和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后提出,把碳成本的管理提高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对此提出了两种计量方法:第一,将二氧化碳排放交易相关的成本从原材料、人工、管理费、废弃物等成本中分离后重分类统计,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核算框架;第二,基于生命期的碳成本核算方法对其进行准确计量。

2、碳固会计核算

在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各类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在减排大趋势中碳固发挥的作用。IEA、Sternreview和IPCC等机构都认为:“碳捕捉和存储(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是完成2030目标,以及2050年电力行业CO2减排30%目标的关键措施之一”。碳固问题本身是一个综合性学科问题,是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应当作为碳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此的国外文献研究仅涉及影响碳固成本的主要因素及其分析模型。

Robert N. Stavins和Kenneth R. Richards(2005)研究提出,植被的品种、土地的机会成本、燃烧和收割等生物处理、对森林变化的预期及相关农产品的价格、碳流量计量方式及分析中使用的贴现率和针对碳固的政策等六大因素是对森林碳成本影响的主要因素。

3、碳排放和碳固的表外会计信息披露

目前国外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表内列报,目前看来研究主要是针对碳排放和碳固实量、企业的减排政策及其可能面对的风险披露。

Ans Kolk,David Levy和Jonatan Pinkse (2008)指出,由于对相关信息的披露缺乏一致性,很难在现有市场和政治环境下考察公司的气候变化战略与财务业绩和GHG减排的联系。由此看来,应当要求企业增加其在碳会计核算上的信息披露,由政府来制定统一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准则,从而提高碳会计信息的统一性。

ACCA和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2009)通过整理GHG和IPCC等重大碳信息报告协议,并分析碳会计相关行业和“金砖四国”和南非对信息的披露情况后提出,企业在碳信息的披露上应当注意相关政策的制定、企业政策、控制和战略、风险、碳排放量、减排以及可靠性这六个因素。

三、国内主要文献综述

碳会计在国内尚属环境会计的新课题,相关的研究和文献不多,王爱国(2012)对国内外碳会计的发展和热点做了一定研究后,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提出中国碳会计至少应该包括碳排放财务会计、碳成本会计、碳管理会计和碳审计等内容在内的广义的碳会计观。他提出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计量属性应选择历史成本,信息披露方式则应当多样化。然而目前国内研究学者对于碳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核算以及信息披露尚处于探索期,对此提出的不同思路具有借鉴意义。

1 、碳排放会计核算

国内最早是中南大学商学院的肖序和周志方具体研究碳排放会计的核算,而其他学者仍在排污权及交易会计范围内研究。而对于碳排放权的确认、计量、核算方式,尚有很大争议,对于碳排放成本的核算尚处于探索期。

肖序和陈翔(2008)认为,排污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未来经济利益,所有获得的排污权都应确认为资产。在活跃市场下,排污权的所有核算都应参照《IAS38――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

在非活跃市场下,企业购买所得排污权按照历史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获赠或者优惠获取的排污权按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其差额计入政府补助,在行使排污权时,应根据累计使用量占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摊销,通过转让或者政府回购等方式可以使剩余排污权获取利得。袁细寿(2006)也赞同将企业的排污权确认为无形资产,他指出,应在利润表中将排污权被出售时获取的收益通过“营业外收支净额”和“补贴收入”科目反应,同时在现金流量表中通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科目反应排污权交易产生的现金流。

张鹏(2010)指出应将企业的碳排放权确认为存货。他提出,以可变现净值确定碳排放权的初始成本。对于没有合同价格的碳排放权,必须通过买卖确定其价格,并且当碳排放权转入企业账户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如果以上交易过程在会计确认计量中发生跨期,就需要对其进行期末计量,并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对于其后续计量,应以(合同规定的当年的)购买单价×(当年的)CERs来计算碳排放权的期末账面价值。

朱敏、李晓红(2010)提出,鉴于碳排放权可以通过目前的国际市场上碳交易所公布的价格指数来确定其有效的公允价值,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基于CDM项目下的碳排放权,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相关核算。

反观碳排放成本的研究,目前只有宁宇新、廖春如(2010)进行相应探索,他们认为碳成本实际上是由于企业进行碳排放而产生的代价或牺牲。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为现有制度通过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来应对目前的环境问题而产生的企业内部成本,只有完善和统一碳排放量估算标准才能确保相关信息的计量和可比性。

2、碳固会计核算

我国在碳固方面的研究非常薄弱,目前只有少数学者对碳固的温室气体存量展开研究。

张树伟、刘德顺(2005)指出,作为减排的三大技术之一,碳捕捉和存储技术应受到更多重视。作者在最新的研究和发展基础上,应对于固存的原理和分类,成本以及成本变化预测进行讨论,并总结了我国在这方面的初步实践。

3、碳排放和碳固的表外会计信息披露

由于各派学者对于碳会计的确认、计量及其核算方式有不同的见解,具体实施存在很大障碍,因此对于碳排放和碳固的表外会计信息披露在现阶段处于很重要的地位,对此我国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的思路。

张巧良(2010)指出,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包括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风险、机遇、战略、治理、管理业绩、碳排放具体数据及统计方法等;同时可以选择多种披露方式,可以选择单设气候变化信息模块,也可以选择通过公司战略、财务资源、流动性、关键业绩驱动等方面分别披露相关信息。

朱敏、李晓红(2010)提出,碳排放权的会计信息分为两大块。第一块为表内列报内容,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通过 “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列示其期末账面价值,通过“资本公积”体现其价值重估调整的增减额,通过“递延税款”确认其交易前价值;在现金流量表中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示企业因交易碳排放圈产生的现金流变动。第二块为表外披露,应当涵盖碳排放权的取得方式;企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交易额和交易数量以及价格确认方法;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碳排放权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企业所采取的减排措施情况或引进国际CDM 合作项目情况;企业引进的资金数量和先进技术等相关信息。

四、碳会计研究的展望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在倡导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碳排放问题的控制势在必行。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由于国内学术界对于碳会计体系的构建尚未达成共识,还有很多疑难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因此,应当针对国内碳排放现状,借鉴国外研究成果,预测碳会计发展趋势,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会计体系。在研究时,对于碳排放会计、碳固会计及其表外披露事项应考量以下三点:

1、加强碳排放成本的会计核算研究,规范碳排放会计核算口径

在碳排放会计核算方面的研究热门就是针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相比之下对其成本的会计核算研究相对冷门。但是目前看来,除了在企业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应当确认为资产并在表内列报这一点上达成共识以外,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等方面尚待商榷。对于碳排放权如何确认,及其计量方式和披露内容等都有不同的创新见解。因此,目前研究状况是众说纷纭,各大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我们迫切需要更科学合理的处理规范对其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应重点研究碳排放成本的计量方式,要尽快制定出通用的碳排放测算和计量的标准,为今后实现碳排放会计的统一核算奠定基础。

2、增加碳固活动相关的会计核算研究,完善碳固会计核算方法

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都在碳固技术及其测量上止步不前,与企业相关的碳固活动的确认和计量仍有待深入研究。

3、重视碳会计的表外信息披露研究,统一企业信息披露口径

目前尚未将碳排放和碳固会计信息表外披露进行独立研究,同时由于未制定相关统一政策,相关的信息披露严重缺乏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在现有碳排放和碳固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尚未出台统一的标准的情况下,相关的表外信息披露对于企业传递碳会计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应当将这块内容尽快独立并进行重点研究。(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基金项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2013年度科研创新项目《基于低碳经济下的碳会计核算研究》部分成果。

参考文献:

[1]Janek Ratnatunga,Stewart Jones. An Inconvenient Truth about Accounting:The Paradigm Shift Required in Carbon Emissions Reporting and Assurance[C],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nnual Meeting,Anaheim CA.2008

[2]ACCA and IETA.Accounting for Carbon[R],London.2010

[3]Marcel Braun. The evolution of emissions trading in the European Union-The role of policynetworks,knowledge and policy entrepreneurs[J].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2009,12(34):469-487

[4]Ans Kolk et al.Corporate Response in an Emerging Climate Regime: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Commensuration of Carbon Disclosure[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08,17(4):719-746

[5]Ans Kolk,David Levy,Jonatan Pinkse. Corporate Responses in an Emerging Climate Regime: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Commensuration of Carbon Disclosure[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08,17(4):719-745

[6]王爱国.我的碳会计观[J].会计研究,2012,(5):3-9

[7]周志方,肖序.国际碳会计的最新发展及启示[J].经济与管理,2009,23(11):91-95

[8]肖序,陈翔.排污权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探讨[J].决策与信息,2008,8(9):74-75

[9]张鹏.CDM 下我国碳减排量的会计确认和计量[J].财会研究,2010,9(1):39-41

[10]朱敏,李晓红.论清洁发展机制下碳排放权的会计核算[J].会计之友,2010,4(11):79-80

碳排放管理技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钢铁企业;碳排放;成本

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5-0029-07

尽管世界各国在德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上各有收获,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后德班”时期的减排之路仍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钢铁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支柱产业,总产量已经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钢铁行业的碳排放在工业碳排放中占有很大比重,且又是流程制造行业中消耗资源能源和产生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减少碳排放是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本文通过解析钢铁企业工艺流程中碳素流,构建碳排放成本模型,并深入其主要生产环节进行碳排放成本核算,为钢铁企业管理者开展碳排放成本管理提供数据,以推动企业实现低碳经济转型及持续发展。

1 碳排放成本基本理论

1.1 文献述评

作为全球气候变暖的首要因子,自20世纪90年代起,环境及生态工程领域的学者已经开始对碳存量和流量进行了核算,并采用物质流方法定量测度碳实物量。发展到今天,碳排放问题已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关注。随着国际会计界对企业碳排放有关问题的愈发关注,碳会计将传统财务会计框架逐渐扩展到了广义会计学的相关领域。Anita E等普遍认为,当今地球生态危机背景下,碳管理会计是一种面向管理者提供信息,以供其在碳排放问题上制定决策的可持续发展会计[1-2]。碳管理会计的核心为碳排放成本的核算、管理和控制。然而,由于碳排放的无形性,给碳排放成本的核算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致使学者们不得不从各个角度对于碳排放和交易相关的隐形成本显性化问题开展多方面的研究[3-5]。Ratnatunga J等认为可以从“环境成本会计”和“基于生命周期的碳成本核算”两个角度进行碳排放成本核算[6];Lohmann L考虑了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进行碳核算,并构建了碳交易机制下的碳会计框架[7];Dutta S等认为在企业的管理决策中,必须引入基于价值链分析的碳足迹[8];部分学者通过引入案例对实际产生的碳成本核算进行了解析;Kneifel J采用了基于生命周期的节能、碳减排和成本有效评估的方法对新商业大厦进行研究,并对碳排放成本影响进行了测量分析[9];KiHoon Lee针对汽车行业供应链管理中的碳核算进行了研究,认为通过反映产品中碳元素的流动将改善供应链中的碳绩效[10]。

近年来,我国对碳排放成本问题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11]。肖序等认为,应该从资源价值流的角度对碳排放成本进行解析,将外部碳因子引入碳排放成本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上来[12];张白玲等综合国际碳足迹测算标准与测算步骤,构建了以企业碳物质流测算为基础的碳会计核算体系[13];杨蓓等通过构建长短期碳排放成本决策模型,确定了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成本的最优结合点以及长期碳排放成本随碳排放量下降而相应减少的趋势[14];张惠茹等基于低碳经济的视角,对碳成本管理产生的背景以及内涵和计量进行了阐述,并认为战略成本管理的内容应积极扩展至碳成本的管理[15]。

从现有碳排放成本研究文献来看,多偏重于理论分析,缺乏可操作性的案例研究;现有研究还较多注重于碳排放事后补偿研究,而忽视了企业全流程的碳排放成本;比较注重于宏观、中观层面上的碳排放研究,较少涉及到微观企业层面的碳排放成本分析。而这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2 碳排放成本内涵

环境问题的核心是减少碳排放量,以提高能源消耗效率。目前对于碳排放成本,全球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种不同的定义:一是从生命周期出发,认为是建立包括产品生产、制造、物流、使用和废弃而产生的有关碳排放代价及由此产生的补偿等方面的内容;二是认为是企业为预防、计划、控制碳排放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因超出既定的碳排放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和;三是认为是企业在产品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为预防、控制、治理碳排放而取得预期环境效果和环境收益所发生的可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利益的流出。以上定义均从不同角度入手,反映了碳排放成本的性质和特点,体现了成本费用与损失的本质特征,但其范围则在不同的层面上界定。有的界定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也有的界定于碳管理,还有的界定于超额排放量。这种不同的界定层面,形成了不同的表述。

为深入探讨碳排放成本,本文将碳素流抽象为碳排放成本的本质并以其为核心,深入其流程过程中各工艺环节,归集与其相关的能源、原料等含碳物质的运动中,解释其物质流与价值流“合二为一”的科学规律,来构建其概念定义。将碳排放成本定义为:为满足气候变化下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据物质流与价值流互动变化影响规律,以碳素流过程为核心跟踪、描绘与其相关的能源、原料等物质在企业工艺流程中的不同时间和空间所发生的耗费,并将其货币化而形成的一种成本费用。

本文选取了流程制造行业的典型代表――钢铁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钢铁企业碳素流动的追踪分析,界定了其碳排放成本的和范围,构建基于碳素流的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并对企业碳排放成本进行数据核算和分析,以改善现行的企业管理政策模式。

2 基于碳素流的企业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构建

2.1 碳素流动与价值流动的基本逻辑关系

在流程制造企业中,物质常以某种元素作为典型(如本文是采用的钢铁企业的碳元素)进行分析,追求物质流路线的不断变化。为研究流程中不同元素的流动规律,以及该规律对元素资源价值变化的影响作用,一般情况下,可选取流程中某一代表性元素C,探讨其流动规律及对应的价值变动率。现假设元素C是产品中的一个主要组成成分,可针对元素C绘制生产过程的元素流图,其中,R代表资源投入量,Pi(i=1,2,3...n)为第i阶段生产产品产量,Q i(i=1,2,3...n)为第i阶段废弃物的排放量[16],见图1。

根据上图的元素C流图看到,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元素C将依次发生一系列的物理和化学变化,每一阶段的输出端由两部分组成,即有效利用价值(合格品价值)与废弃价值(废弃物价值)。流程制造企业在每一生产阶段都会增加新的价值(成本)投入,从而推动了元素C价位的不断提高;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后,经过不断磨损,元素C物质价值逐渐降低,随之其价位也相应地降低。因此,根据此思路,绘制元素C价位的变化,见图2、图3。

在生产流程的不同阶段,元素C都被分解为流向下一阶段的有效利用与废弃排放两种物质成本,因此导致了其价位的不断变化。图2中可以看到,元素C的有效利用成本呈累计上升趋势;而在图3中,各阶段的废弃物价位在前阶段呈现累计上升趋势,但在使用废弃阶段则价位急剧

下降。这种依据元素C的物质流动所带来的阶段价位变化,是流程制造业碳排放成本核算的基础之一。

钢铁企业的碳素流与其排放成本是密不可分的。对钢铁企业制造工艺流程进行碳素流运行规律的分析,是为了更好地掌握钢铁企业生产流程中的碳排放源,并对企业进行碳排放成本的管理。碳素流既表现为物质流,也表现为能量流。从物质流的角度看,钢铁企业的碳素能源的最终形式是碳排放物,这与成本乃至周边环境负荷是息息相关的;而从能量流的角度来看,碳素能源是钢铁企业的主要燃料,构成能量流的主体[17]。因此,在核算企业某工序的碳排放成本流转的存量或流量时,可以成本会计逐步结转模式为基础,运用“碳素流分析”手法,以每一过程或节点的物质流动和能量流动计算碳排放流转成本。通过对单位工序流程的“流”分析,得到其实际碳排放量,并将资源流成本会计中“流”运动对环境系统的外部损害价值纳入核算体系,使得碳排放成本的核算更加合理完整。其主要核算与分析模型见图4。

2.2 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构建

流程制造企业碳排放成本在企业连续生产流程或节点流转,按各工序碳素的流向含量划分,主要是原材料与能源成本、中间投入的人工成本,同时,资产设备的折旧以及相关制造费用等间接性费用也以此标准分配,从而形成产品(或在产品、半成品)的能源(碳)有效利用价值与废弃物价值(碳排放内部成本),可构建计算公式为:

其中,RV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碳素流成本;RUV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碳流的有效利用价值;WLV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废弃物损失价值(碳排放内部成本);WEIV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废弃物外部环境损害价值。结合钢铁企业的特征,以碳素流分析为标准,又可将后两类的价值分解为:

上式中,Cm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原材料输入成本;Ce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能源输入成本;Cl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人工成本;Cp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制造费用;Qp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合格品碳元素含量;Qwi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废弃物碳元素含量。

流程企业碳外排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损害价值核算,可反映企业碳排放带来的社会成本,揭示企业对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目前来说,在国外已经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稳定的数据库进行分析,且在各种环境管理的业绩评价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主要的方法包括基于端点模型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价方法(LIME,Lifecycle Impact assessment Method based on Endpoint modeling),日本环境政策优先指数(JEPIX,Environmental Policy Priorities Index for Japan)和最大限界削减成本法(MAC,MaximumAbatement Cost method)等[18]。考虑到国内尚未构建适合流程企业的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的

计算标准,在综合分析了以上几种方法的优劣基础上,本文引入了LIME方法。此法基于环境负荷物排放量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且包含范围非常广泛,目前已纳入投入(资源的消耗)和输出(废弃物的排放)的物质数量达到1 000余种,都能够将其转化为货币价值予以评价。因此,比较适合流程制造企业的外部损害成本计算。其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WEIVi=∑m,ni=1,,j=1 WEIij×UEIVij

(4)

其中,WEIij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j种环境影响废弃物排放量;UEIVij为第i流程或节点的j种废弃物的单位环境

损害价值。

根据LIME数据库资料进行计算后,可得出各物量中心的碳排放成本,并将成本连接起来可形成与其碳素流路线相匹配的资源价值流图。从该图中,可确定碳素流在各物量中心的成本与废弃物损失价值、环境损害价值等数据资料,可为低碳经济的现场诊断、分析与决策、成本损失控制,甚至为整个资源价值流路线的优化调整,都能提供有用的信息数据。由此可见,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通过追踪产成品和半成品在各个工艺流程的变化,能够量化资源流程的各个因素,激励企业管理层在产品开发、包装设计、原料选择等方面尽可能节能减排,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赢。其将内部碳流价值损失(碳排放内部成本)和外部损害价值相结合,能够为企业确定整改的顺序提供数据支持,从而使得企业改善后的内部碳流价值损失和外部损害价值最小化,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3 钢铁企业碳排放成本核算案例分析

现代钢铁联合企业是复杂的“铁―煤”化工生产系统,工艺流程相对复杂。本文以国内某大型钢铁企业为例,根据其工艺流程,探讨其碳排放成本核算问题。

3.1 钢铁公司工艺流程及物量中心的确定

该钢铁企业主要采用长流程生产工艺。根据单位工序“流”中的CO2排放量的特点,考虑到碳排放产生比较大的工序,并依据不同设备的运行情况,可将该公司的生产线划分为五个物量中心:焦化物量中心、烧结物量中心、炼铁物量中心、炼钢物量中心和连铸轧钢物量中心。其相关模型构建见图5。

3.2 各物量中心碳排放成本的计算

钢铁企业碳素流贯穿了企业全部物量中心,因此,可以通过现场记录和实地测量的方式对各物量中心的输入、输出数据进行计量,得出各物量中心输出资源的碳排放内部成本与碳排放外部环境损害成本[19]。

3.2.1 碳排放内部成本核算

依据该钢铁公司各工序产品的含碳能源、材料的耗用量,按照碳元素流向含量进行划分,计算出各物量中心的材料成本、能源成本和系统成本,并按照碳元素的损失率计算出碳排放内部成本,计算结果见图6。

3.2.2 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的计算

钢铁企业的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的计算主要是按照现场诊断的数据,计算各物量中心的CO2数量,并予以标准化,借鉴LIME模型进行汇总计算。结合本案例钢铁企业CO2的碳排放量数据,其外部损害成本计算结果见表1。

3.3 基于碳排放内部成本和碳排放外部环境损害成本的双维度分析

根据上述钢铁企业各物量中心的碳排放内部成本和外部损害成本计算结果,可以进行碳排放内部成本――外部损害成本比较分析,见表1。

由表1可知,该钢铁企业在炼钢环节的碳排放内部成本较小,成本为157 573元,而炼钢环节的碳排放内部成本最大,成本为312 179元,而在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方面,炼钢环节的成本较小,成本为9 667.7元,连铸轧钢的外部损害成本较大,为351 087.41元。企业在制定改善方案时,可据此综合考虑企业的碳排放内部碳素流成本和外部损害成本。

在本钢铁企业中,碳排放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炼铁和连铸轧钢两个物量中心。其中,炼铁的碳排放内部成本最大,因此,降低碳排放成本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少所需碳量,即降低还原比(焦比和燃料比),采用先进的技术,如高反应性焦炭技术和含碳热压球团技术;二是降低对碳的依赖,利用天然气等氢系还原剂,以及废塑料的再循环利用,促使其内部碳排放损害成本向左边移动,则可减少碳排放损失成本。其次,连铸轧钢环节的碳排放外部损害成本最大,企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产生相应的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在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中处于被动地位。反之,如果企业能够未雨绸缪,通过改善工业流程、加大设备投资来减少碳排放量,短期内企业可能会增加成本投入,利润随之减少,但利润减小的幅度可能小于外部损害成本的减少,在越来越重视发展环境问题的将来,企业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流入。

使之标准化;③上表中参照2012年年末日元对人民币的实时汇率为1∶0.072 44,LIME系数(元/kg)为0.125 28;④炼钢工序碳排放所占比例小,其原因主要在于其能量主要来自于热铁水。

4 结论及未来研究方向

本文通过对流程企业生产流程中元素流的追踪,探讨了企业碳素流的物量计算,并借鉴价值流与成本逐步结转方法,对企业碳排放成本进行核算。通过“碳排放内部成本――外部损害成本”的双维度分析方法,开展综合分析评价,可确定每个生产工艺的节能减排潜力。此外,结合案例对钢铁企业碳排放成本进行了数据计算与分析,使得钢铁企业准确厘清自身的碳排放成本,从而改善企业耗能结构和能源介质,以达到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模式创新。将此方法应用于实践,无疑可对流程制造业开展低碳经济、追求经济效益与环保效果同步提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方法上的推广意义。

本文的未来研究方向将集中到以下几点:

(1)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影响流程制造企业的碳排放因行业的流程结构、能源结构及技术装备不同而各异,各行业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设计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用以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2)建立流程制造企业的统一的碳排放成本核算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流程制造企业的生产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针对企业的碳排放成本问题,必须从整个制造流程入手,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仿真技术,进一步建立行业碳排放成本考核指标体系,以有利于控制企业的碳排放问题,使企业在后德班时代企业竞争中争取更多优势。

(3)与其他流程制造企业一样,钢铁生产与其他行业在产品、资源提供、污染物处理上存在许多交叉和联系,共建工业生态园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趋势。因此,未来的碳排放成本管理研究将会针对工业园区的碳素流与价值流分析,设计工业园区碳排放成本核算模型,为工业园区的节能减排提供重要的管理工具,从而满足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需求。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Anita E.The Europea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An Exploratory Study of How Companies Learn to Account for Carbon [J].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2009, 34(3):488-498.

[2]Ratnatunga J, Jones S, Balachandran K R. The Valuation and Reporting of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 in Carbon Emissions Management [J]. Accounting Horizons, 2011, 25(1):127-147.

[3]Ratnatunga J.Carbonomics: Strategic Management Accounting Issues [J].Journal of Applied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 2008, 6(1):1-10.

[4]Schaltegger S, Csutora M. Carbon Accounting for Sustainability and Management:Status Quo and Challenges[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12, (36):1-16.

[5]Stechemesser J, Guenther E.Carbon Accounting: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12, (36):17-38.

[6]Ratnatunga J. Carbonomics: Strategic Management Accounting Issues[J]. Journal of Applied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 2008, 6(1):1-10.

[7]Lohmann L. Toward A Different Debate in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The Cases of Carbon and Costbenefit. Accounting [J].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2009, (34):499-534.

[8]Dutta S, Lawson R. Broadening Value Chain Analysis for Environmental Factors [J].Journal of Cost Management, 2008, (3):5-14.

[9]Kneifel J. Lifecycle Carbon and Cost Analysis of Energy Efficiency Measures in New Commercial Buildings [J].Energy and Buildings, 2010, 42(2):333-40.

[10]lee K H. Carbon Accounting for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 the Automobile Industry[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12, 36:83-88.

[11]王爱国.我的碳会计观[J].会计研究,2012, (5): 3-9.[Wang Aiguo. My Carbon Accounting Concept[J]. Accounting Research, 2012, (5):3-9.]

[12]肖序,郑玲.低碳经济下企业碳会计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8):55-60.[Xiao Xu,Zheng Ling. Construction of Carbon Accounting System in Enterprises in A Lowcarbon Economy[J].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11,21(8):55-60.]

[13]张白玲,林靖.企业碳排放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研究[A].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1学术年会论文集[C].宜昌:2011.[Zhang Bailing,Lin Jingjun.The Study on Enterprise Carbon Cost Confirmation and Measurement[A].The 2011 Symposium of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Chinese Accounting Society [C].Yichang:2011.]

[14]杨蓓,汪方军,黄侃.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碳排放成本模型[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1):44-47.[Yang Bei,Wang Fangjun,Huang Kan.Study on Carbon Emission Costs Analysis and Decision Model[J].Journal of Xi’an Jiao Tong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11,31(1):44-47.]

[15]张惠茹,李秀莲.基于低碳经济视角的碳成本管理[J].会计之友,2012,(15):36-37.[Zhang Huiru,Li Xiulian.The Carbon Cost Management Based on Low Carbon Economy[J].Friends of Accounting,2012,(15):36-37.]

[16]毛建素,陆钟武.物质循环流动与价值循环流动[J].材料与冶金学报,2003,2(2):157-160. [Mao Jiansu,Lu Zhongwu.Value Circular Flow and Material Circular Flow[J].Journal of Materials and Metallurgy,2003,2(2):157-160.]

[17]蔡九菊,王建军,张琦,等.钢铁企业物质流与能量流及其对CO2排放的影响[J].环境科学研究,2008,21(1):197-200.[Cai Jiuju,Wang Jianjun,Zhang Qi,et al.Material Flows and Energy Flows in Iron & Steel Factory and Their Influence on CO2 Emissions[J].Research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2008,21(1):197-200.]

碳排放管理技术范文第5篇

关键词:碳交易市场;碳交易体系;温室效应;电力需求

一、引言

(一)概念介绍

碳排放权,是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减排困难的企业可以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后者替前者完成减排任务,同时也获得收益。对于发电行业而言,有学者认为碳排放权是发电企业之间、国家与发电企业之间、国家之间等碳排放主体为了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所形成的一种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指由相关经济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买卖碳排放权指标的标准化市场。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碳排放主体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减排程度以及买入和卖出排放权的决策。它包括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苑⒖刹生额外排放权的项目交易市场及排放权相关的各种衍生碳产品交易市场。

(二)碳交易市场的分类

按市场交易主体的意愿,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两类。其中,配额交易市场是指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满足减排目标的市场;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其目标的市场。具体而言,配额碳交易又可分为基于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交易两类;自愿市场分为炭灰标准与无碳标准交易两种。

(三)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2014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和CO2排放分别下降29.9%和33.8%,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指标,成为世界上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大国。2015年,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总量43.0吨,占消费总量的64.0%,其中发电消费增加0.5%,发电消费总量居上。建立发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仅有利于发电市场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降低发电市场减排成本,促进转变发电市场的经济增长方式。但在全球市场上,中国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就是在CDM项目上中国没有自己的定价权,整体处于被动地位,极大地降低了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并且由于中国的碳交易市场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未形成完善的碳交易排放市场体系,严重制约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因此,如何规划我国碳交易市场,建立符合国情和电力行业协调发展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关键。

二、国内外碳交易碳交易体系

(一)国内体系

在2009年的第15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减少40%~50%。此后,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快速兴起。为推动实现减排目标,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负效应,加快了碳交易市场机制和中介组织的建设,解决我国作为卖方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中介服务严重制约碳交易业务的问题。通过发展碳金融业务的发展,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引进专业人才等具体举措的落实,不断强化我国市场对碳交易的认识,推动我国从“高碳”向“低碳”的能源消费结构转型。2012年之前,依据《京都议定书》,我国碳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市场进行的交易,即发达国家向我国提供资金和技术,对我国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获取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但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我国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加,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明显的到了提高。2014年,中美签署《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元首首次正式中国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CO2排放峰值,并且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15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了 《关于改善发电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发电行业减排,让发电企业更积极地参与碳交易。

自2013年,我国已相继启动深圳、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湖北等“两省五市”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参与交易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化工等高耗能产业。按照发改委的规划,我国碳市场建设分为前期准备阶段(2014―2016年),运行完善阶段(2017―2020年),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以后)。所以,目前是从前期准备到运行完善阶段重要的转型过渡期。

截至2014年底,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深圳和湖北7个碳排放交易试点均了地方碳交易管理办法,共纳入控排企业和单位1900多家,分配碳排放配额约12亿吨。

2016年,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总结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工作基础,并结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抓好落实的具体要求;中挪合作“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与自愿减排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建立;国务院《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暂缓13 省份、缓建15 省份的一大批煤电项目。

(二)国外主要体系

1、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参与的排放交易体系,也是欧盟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确立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而于2005年建立的气候政策体系。它是欧盟气候政策的核心部分,以限额交易为基础,提供了一种以最低经济成本实现减排的方式。这也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欧盟气候政策的中心组成部分,以限额交易为基础,提供了一种以最低经济成本实现减排的方式,是世界上首个多国参与的排放交易体系;覆盖了11000个主要能源消费和排放行业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内部磋商谈判和苦心经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碳排放配额交易总额也位居全球首位,并且适时的结算方式提出无需与美元挂钩,交易直接以欧元标价结算。目前,世界碳排放交易市场主要由欧洲主导。作为世界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已进入了实施的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2、美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为减少温室气体而设立的区域强制性的减排计划,通过竞拍方式出售碳排放限额,以达到区域内碳总量减少10%的目标。美国的这种配额方式在市场主体间自由交易,截至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果。虽然目前RGGI仍处于发展期,但美国所提出的这种市场化的机制很适合中国学习和借鉴。

三、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碳排放问题的研究已有了一定的成果,在能源结构转型期,国内一部分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的理论分析方面上。为了建立“共同而有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正义准则,丁仲礼等人强调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计算,以“人均累计排放指标”度量各国排放权,并针对应得配额、实际排放量、排放水平、排放增速四个客观指标具体对各国提出了公平合理的排放权方案。在全球碳排放权激烈的争夺战中,碳排放责任的认定和碳减排义务分配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博弈主体间争论的焦点。张为付在《调整》一书,研究分析了世界各国碳交易市场的博弈现状,分析中国竞争优势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低碳经济下我国国际分工在贸易战略、引资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方面的调整方案以及政府的职责。基于碳排放和政府初始分配的交易背景,宋瑶等人建立了优化制造商产品组合的三维模型,讨论政府分配、碳排放价格敏感因子和技术效率对最优产量的影响。另一部分的学者们将发电行业与碳排放权交易相结合进行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碳排放交易机制,结合我国发展现状,骆跃军等人对碳排放总量管理下发电排放所属问题和不同配额分配方案对发电生产企业的影响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使用“加权平均法”碳排放配额方式模拟并分析发电企业的碳排放交易,来实现各机组所得配额均相对公平合理,保证企业顺利履约,实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控制目标。何崇恺等人以发电行业为例研究影响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因素,认为影响发电行业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的配额分配方式以及发电市场结构。陈逸等人从碳排放交易价格和成交量变化趋势的角度进行理论研究,分析碳排放交易的发展趋势,认为人力资源培养和发展对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并且将企业的硬件实力和软性人才培养相结合,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此外,也有学者提出发展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要借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并且需要结合中国实际国情。

四、数据分析

从宏观角度而言,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发电量、当期发电量呈稳步递增趋势。截止2015年12月,累计发电量大56183.7亿千瓦时,当期发电量最高时为2015年8月5155.3亿千瓦时。火力发电的同比增长幅度呈负增长的趋势较为明显,降幅最大时为-11.8%;而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等低耗能的新能源发电同比增长整体呈现正增长的趋势。其中风力发电的当期发电量占比最多,当期同比增幅平均值为25.9%。如下图所示。

从微观角度而言,中国一共有5家大型发电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随着碳市场的建立,各家陆续建立自己的碳资产公司,搭建碳资产运营管理框架,管理制定碳资产交易。制度。以中国华能集团为例,如下图所示。2011年―2015年,华电的装机总容量、供电总量的平均增幅分别为8.90%、6.25%,碳排放总量平均增幅3.09%。在保证电力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实现了碳排放量的增长率大幅低于装机电量、供电量的增长率。“十二五”期间,华电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通过电源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等措施累计减排二氧化碳2 亿吨。其中,结构调整的碳减排贡献度最为显著,共计减 排二氧化碳1.5 亿吨,贡献度为 73%;节能降耗减排二氧化碳 5482 万吨,贡献度为 27%。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华电继续发展清洁能源和调整电力结构,持续节能低耗,以降低CO2的排放。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受传统工业结构的影响,中国能源结构目前仍然主要依赖于火力发电,并且火力量在总发电量中占比最多。但由于近几年工业的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对气候的逐步关注,总体而言,中国已积极投入到全球的节能减排行动中,参与碳交易并自愿在交易市场交易的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作为一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环境政策,碳排放权交易被证明在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新能源发电技术的提高,不但会大大减少CO2的排放量,减少温室气体的外部负效应,也会拉动经济的增长。

(二)政策建议

十三五期间,中国的新目标是进一步加强碳排放强度约束控制,实现大气资源的可持续、公平、有效的利用。但是,当前中国面临日益严峻的经济下行、能源结构改革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压力,发展低碳经济对中国发电行业的未来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但是从短期而言,目前中国的低碳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由于规划时间短,工作量大,无法制定出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达到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的目的;许多发电企业正面临着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的问题,如何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好碳交易市场,无疑会大大增加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大量缺乏专业人才、企业减排意识不足等个问题导致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很迟缓。从长期而言,随着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短期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发电企业会更加注重对新能源发电的投资,减少火力发电,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为了保障建设和维持更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发电企业应采取集约化的管理方式,提前做好发电规划,避免出现过度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推进市场化建设,鼓励企业创新,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低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经济政策相协调,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爽 碳市场的经济分析[J]- 中国能源 2007(9)

[2] 李布.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特征、绩效与启示[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3):1-5.

[3] 李布.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经验构建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J].中国发展观察,2010,(1):55-58.

[4] 丁仲礼,段晓男,葛全胜,张志强.2050年大气CO2浓度控制:各国排放权计算[J]中国科学,2009,39(8)

[5] 杨辰晨,何伦志.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影响与政策[J].2015,09(002)

[6] 刘志彪.低碳:我国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新约束[J]南京社会科学.2016,03(022)

[7] 曾鸣,姚进,赵晓丽.碳排放权交易对电力行业的影响[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