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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我乡已建有乡应急总体预案(即乡应急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乡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乡处置应急预案、乡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乡森林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乡防灾救灾水上应急演练预案、乡孝德文化旅游节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08年的时候还因特殊突发事件建立了飞船着陆应急救援预案、唐家山堰塞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14个预案。
学校也根据乡政府和教育局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紧急事态预案、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教学楼紧急疏散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体育课意外运动伤害应急预案等19个预案。
菜刀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页岩砖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放炮作业安全应急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社区建立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铁水火龙表演安全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
我乡从2005年至今根据县府应急总案,结合我乡实际基本建立起了应急预赛建设的体系,主要是采取政府牵头,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在近几年通过各种活动逐步对各项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特别是通过孝德文化旅游节,全国内河水上救援应急演练等大型活动,对我乡建立的应急预案进了验证和修订。
二、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预案编制缺乏专业性
由于我们乡人员少,专业人才特别缺乏,而各种预案的制订都需要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编制的预赛的专业性不够,很多预案的编制都仅停留在安全性的考虑上,而应急防控,应急救援等专业性要求相对较强的环节就显得不够细。
2、预案编制验证和修订困难
由于很多预案都是根据县级总案和上级部门预案编制,如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重大食品安全、重大疫病防控等,这些预案本身是针对特定的条件的,不发生就没办法验证其是否科学合理,而无法验证就更谈不上修订。而一旦发生,预案的执行也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
3、预案物质的准备和储备困难
由于预案的执行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准备和储备,这就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乡级财政资金困难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很多预案的物质准备和储备不足,如果预案发生,而物质准备不足,就会给预案执行带来影响。
4、预案经费的解决困难
没有专项的预案经费解决渠道,预案的经费只能通过挤占其他资金的方式来解决,这就导致预案经费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也会影响预案的执行。
三、预案编制的建议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工作,明确安监部门开展防汛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汛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因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能职责及汛期值班安排的通知》(平防汛指〔2016〕2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镇(街道)安监办、相关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安监部门、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局防汛工作的启动,向镇(街道)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的上报、防范自然灾害的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各片区分管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联系片区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防汛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物资储备、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
应急管理组:由应急办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起草文件,部署防汛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促有关股室(队)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安全措施信息,开展对外防汛工作宣传报道,安排好本单位人员值班、物资供应、车辆保障等工作。
3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等级
参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旱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旱灾害。将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灾害等级作为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
4预防与预警
4.1应急准备
(1)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防范措施、工作纪律。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应急领导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与企业、部门的沟通联动。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队伍。
(3)工作准备:制定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计划,完善信息沟通渠道。通知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做好应急联动,同步开展各项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的紧急排查,做好在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评估,落实应对性措施。
(4)预案准备:根据灾情特点,熟悉企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要害部位都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培训学习。
(5)物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区域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统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承担区域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补充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有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配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清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6)通信准备:明确值班、值守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信息实时畅通。
4.2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及时完善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预防和评估,认真开展以“六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汛专项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控、早整改。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相关装置、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明确重大危险源、危险装置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3预警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向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发出预警;通过信息平台向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传递防汛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安全生产应急、重大险情信息;重大险情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并实时对险情组织核实。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领导小组接到预警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重点企业、村(社区)发出预警。通知企业有序组织生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保证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和应急队伍坚守工作岗位。
5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并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5.1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级应急响应命令,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处于待命状态。
由局长负责指挥,局领导及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保障。一是与各地值班人员保持实时联系,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研判,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部署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二是与相关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保持联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救得下;三是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全面启动防汛专项预案,企业组织停产或减荷,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储罐区、配电房、非煤矿山作业面等)监控,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宣传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5.2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轮流处于待命状态。
由领导小组分管企业管理的副组长负责指挥,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评估,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通知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处于待命状态。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启动防汛专项预案,加强人员巡查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提前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地开展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利用媒体宣传防汛安全知识。
5.3I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24小时应急电话值班。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负责值班指挥,相关股室(队)积极参与,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分析,提出防御目标,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组成。对企业开展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通知企业做好启动专项预案的准备。
5.4IV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V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V级应急响应行动,加强电话应急值班。
相关股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预测。
5.5应急响应措施
1、开展思想发动,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妥善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2、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落实防范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设备、部位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在强风、暴雨、雷电等情况下企业安全性评估,加强应对性措施的落实;强化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制定设备和设施倒塌、库区及车间进水、危化品泄漏和爆炸、厂区突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无法排除的险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落实安全措施。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
4、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防汛工作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值守,加强事故预测预想,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5.6信息与新闻宣传
领导小组是企业防汛应急信息的指定来源,由领导小组统一收集和对外报道企业防汛的信息。
5.7应急结束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正式解除灾害警报信号后,结合各地反馈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决定,结束企业防汛抗台应急状态。
6后续处置
根据自然灾害期间企业停产、减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复产、复工。
6.1开展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装置、管道及设备设施是否在防汛期间受到损害破坏,检查安全阀等附件是否损伤,检查检测原材料等是否受到影响,检查电气仪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适用状态;采矿作业面是否遭受损坏,电器线路是否发生短路漏电等。
6.2做好防汛期间应急防范工作
重点落实应急器材的准备,专业技术、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到位,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执勤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6.3防汛工作评估
领导小组负责对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对发生险情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县安全监管局(应急办)制定并实施。根据工作实际,视情作出相应调整修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当地防汛专项预案。
1、 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 应迅速送村诊所,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 ,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 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学区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 疾病应急预案
1、 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 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村卫生所,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 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师生在校期间,若有突发疾病,学校应以生命第一,立即派人以最快速度护送赶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尽快通知家属或家长。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要认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录象,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3、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4、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 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 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长报告。
近期,受冷暖气流的影响,我市已出现区域性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暴雨的天气过程,极易引发各种灾害,特别是前期干旱严重地区,务必高度警惕和防范旱涝急转灾害。加之夏季来临,气温高、湿度大,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市政府要求全市切实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及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早安排好、布置好和落实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突出重点,排查治理,落实应急措施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高温期间从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尽早安排部署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水利、供电、供水、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桥梁、涵闸等各类抗洪排涝设施的检查保养,对查出的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决不手软,真正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种险情处置及时、有力、有效。
(一)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农业重大灾害的预警机制,健全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2、快速灵活,经济效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灾后第一时间,快速、准确传递灾害发生地区、发生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为政府及时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整合资源,降低减灾救灾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泉县范围内发生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复产。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防旱、防风、防汛的,按照甘泉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甘泉县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粮食局、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物价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察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三)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利、“三防”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综合协调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水利局:承担县“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国土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灾害发生区政府救济及社会或个人救助资金物资等。
经济发展局、粮食局:安排重大农业抗灾救灾基建项目;根据县政府的指令启动《甘泉县粮食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工作;平抑市场价格;依法查处哄抬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农业用电需要。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甘泉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系统。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应上报市人民政府。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等形式,向县农业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
县农业局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三防”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重大干旱、寒冷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选,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农业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复产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甘泉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协调救灾复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复产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农牧局,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市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一)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市农牧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县财政局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和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四)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后,县乡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3、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信息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