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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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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整治内容

(一)以加强群众教育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以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农村客运、超速超载、酒后驾车为重点,重拳整治非法载客和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中小学等部门及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镇安办,负责全镇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建立车辆车况、运营情况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柳江交警中队,负责进行违法车辆查处打击。

(三)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期间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非法运营调查取证,及时配合执行公务人员的依法查处工作。

(四)村委会,负责协助做好机动车辆调查,台账建立及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群众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一是召开镇、村干部机动车驾驶员会议动员部署、教育、培训;二是召开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制作交通安全展板、标语进行教育;四是搞好机动车调查摸底,建好台账;五是签订好交通安全责任书;六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一是由安办、交警协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机动车的方式,加强上路巡查,打击非法违法交通安全行为,确保打击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二是按照轻重缓急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警示标牌标识设置。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15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委会要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实效。

(二)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内容为十个方面:(一)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三)酒后驾驶机动车;(四)挪用号牌上路行驶;(五)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六)客运车辆超员和客货混装;(七)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八)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九)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超员;(十)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一)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从事转矿运输的“三无黑车”;(二)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方法

这次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以马桥镇为试点,推动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

(一)以乡镇为单位,广泛宣传,掀起整治。各乡镇制作专项整治标语,在集镇、学校、村委会、矿区生产企业及乡村道险路险段悬挂、张贴,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营造强劲整治氛围。

(二)以村为单位,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类处理。以行政村、矿区企业人员居住集中场所为基础,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组、户,不漏车辆,对摸排起来的车辆底数以村为单位进行归类建档,区分处理。对未年检、购买新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的限期补办手续,督促年审、办牌办证;对私自压制的假牌、假证依法处理,号牌予以收缴,查清假牌、假证来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货车、农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集中报废处理;对无牌无证的黑车及来历不明的车辆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专班特别要对边缘乡村道路从事转运矿石、运输农副产品的货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设置举报站,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违法车辆。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奖励。

(四)各乡镇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会同交通部门加大村级道路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力度,逐步改进防护措施,在陡坡、弯道处设置警示标牌,做到警钟长鸣。

(五)各矿山企业要与合法运输车辆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发现“三无黑车”从事矿山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矿山企业和“三无黑车”车主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田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公安部决定7月1日至9月30日,在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实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在年初我县确定的4条重点公路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二)在辖区省道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三)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醉酒后驾驶和在限速4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四)省道、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县、乡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注销的公告率达到100%。大型载客汽车注销登记率、监销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注销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六)营运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其他载客汽车和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及摩托车达到75%以上。(七)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八)建立完善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率达100%。(九)建立乡镇“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基础台帐,对农村干部“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95%以上。(十)专项行动期间,县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下降5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全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督导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小组,确保扎扎实实抓好“专项行动”。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一)组织动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声势1、思想发动,全面部署专项行动。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要在站所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2、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7月10日至7月20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组织职工和驾驶人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安监局要按照《楚雄州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楚公通[2009]7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4、县交警大队,团县委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楚交发[2009]22号)要求,尽快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城郊结合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5、县交警大队要按照“6·22”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公安、交通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站校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在驾驶培训工作中增加开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课程”,提高新增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交警大队、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配合,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

出的乡镇村,针对赶集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险性,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集镇街天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8月底前,县交警大队要组织辖区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我县的226线、晋云线、妥海线、水弥线等县乡公路及各乡镇的黑点路段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州公安局下发的《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楚公通[2009]80号)的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全力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县交警大队除值班民警外,全部警力要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2、交警大队要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针对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过电子显示牌、电台、电视台等播发气候信息,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3、县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几次影响大、见效果的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10日、20日、30日,9月10日、20日。4、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一是乡镇赶集天的巡查。二是收烟季节的载烟车辆的教育管理。三是“火把节”农历“七月十五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的管理。(三)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1、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及州公安局的贯彻意见,健全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县交警大队要于7月31日前完成建档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制度。2、按照与交通部门建立的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

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3、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县交警大队、交通、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4、公布客运企业安全状况。7月31日前,县交警大队要将我县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8月5日前,上报州交警支队,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四)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前排查出尚未整治的事故多发点段,于7月31日前分级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帐。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底数,并研究制定管理措施。2、县交通局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施工养护路段的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3、对专项行动期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危险路段,以及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公告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按规定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要在办证厅向社会公示,督促机动车所人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2、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车辆,并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确保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入户;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专项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辆落户手续。3、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检验工作力度,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4、按照省公安厅与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公交[2009]111号文件精神,县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动员部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