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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江周边地区水环境平安进行专项整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江周边地区的污染企业,重点对污染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排查,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饮用水源维护区集中执法检查,完全取缔饮用水源一级维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临时稳定达标,确保江入境水质梅港断面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标准。进行全面清查的同时,取缔和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化工、小皮革和没有无害化处置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对不符合“三个坚决不搞”要求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开展化工行业集中执法检查,对涉砷行业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通过加强环保审批管理,控制江周边地区新污染的发生,促进该区域重污染企业逐步退入工业园区和产业升级。
二、主要措施
(一)检查饮用水源维护区划分情况及设立界碑和标识情况。
(二)各县(市、区)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再次全面清查,取缔维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临时稳定达标。
(三)对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重点行业废水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以达到区域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要求,以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为标准,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化工、没有无害化处置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类排污口必需依照规范化整治要求建档立标,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依照规范和要求定期对江出入我市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监控和考核,以全面达到相应水质要求。
(五)全市环保部门必需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建设项目,尤其要控制在江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
三、时间布置
(一)准备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于月日前将实施方案及联系人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沿江周边地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年建立的沿线污染企业档案,对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重点企业,必需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厂、小化工厂和没有无害化处置设施的畜禽养殖场,由属地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三)督查阶段
市环保局将对辖区内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对违法排污企业处分到位、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环保厅也将会适时对我市的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
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月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地政府必需对辖区内的水环境平安负责,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处置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问题。
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118号”以及“自畜发函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平安的突出问题。依照自畜发函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布置,局在月至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规范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平安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月7日,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平安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月中旬。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平安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检查中。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置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平安专整治。月底。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月下旬和月上旬。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平安。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查中。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分,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局部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置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月日至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依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
检查组严格依照有关顺序和规定,检查中。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月中旬。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规范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规范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检查中。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置和整改。
对全县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贯彻落实4月26日全省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上下对平安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县平安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抓好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一)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8〕22号)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我省列为全国重点督查省份之一,并派出由17人组成的督查组进驻我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面将达到三分之一。4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了进一步安排安排。因此,深入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平安生产政令疏通、进一步促进国家和省市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到位的基本要求,对全县各部门平安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系统的督查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责任制落实、推动全民平安意识提高、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平安、关爱生命”良好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县平安生产工作始终居于全市前列,但近一年来,平安生产形势十分紧张,平安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示在个别乡镇和部门的领导对平安生产工作重视水平不够,认识不到位,平安监管设施投入缺乏,平安生产事故发生率有所上升,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整改不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不只严重制约了平安生产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水平上影响和制约着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通过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将有利于我掌握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推动我县平安生产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我县平安生产工作水平,为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没有保证,社会就无法稳定,政绩就无从谈起。2007年,由于“209801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使我县平安工作承当了很大压力。今年,县又平安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安监部门统计,一季度,全县已因平安事故死亡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3%已超出按季控制指标,特别是2月12日发生的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3死2伤,血的教训再次给我敲响了警钟。针对当前我县平安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我必需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的高度认识和对待平安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好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迅速采取超凡规的有效措施,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坚决把各类事故压下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切实保证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为全国喜迎改革开发30周年和奥运会的胜利举办,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县里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为开展好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
(一)明确工作重点。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靠重点带动督查工作全面开展。一要掌握督点。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明确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平安管理机构、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投入、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平安隐患整改和应急管理等九个方面;要突出督查对象,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平安、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重点场所要突出各类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市场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二要创新督查方式。要把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明查与暗访、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地方检查与部门督查、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找准问题所在解真实情况,发现单薄环节,切实解决平安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三要明确督查目标。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平安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排除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构建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平安生产状况秩序稳定好转。
(二)明确工作时限。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从4月28日开始。具体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4月28日到5月10日,主要是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百日平安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督查内容等,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平安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5月11日到7月15日,各乡镇和有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成立督查组,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平安生产进行全面督查,督查覆盖面要达到100%三是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6日到7月31日,对平安生产督查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检查措施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等,堵塞平安漏洞,确保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此次督查行动由县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指导、协调。要成立本行业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各配合部门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严格按牵头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遇到情况及时与牵头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督查组既要听取被检查部门的汇报、检查相关资料,又要深入实地,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提出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被督查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分别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平安生产督查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大力弘扬严、细、实的作风,敢查敢抓敢管,真抓实干,雷厉风行,一抓到底。二是宣传要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督查的重点内容,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关注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为打胜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场战役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整治要到位。对平安生产事故多发、问题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以督查促进执法开展,以执法保证督查效果。对隐患临时整而不改、以停代整的要通过重点督查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要通过督查切实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责任意识,推动各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平安监管监察工作出现盲区死角,坚决杜绝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四是行动要迅速。会后,各乡镇、各单位要立即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后第一时间内依照本次会议要求对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安排启动,决不能等到五一上班后再行动,做到任务、人员、责任的迅速落实。五是配合要密切。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涉及的部门多、继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需要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互相配合、互相协调,共同推进。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服从牵头部门的指挥,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与县安委会的联系,遇到情况及时演讲安委会,以便县里研究解决,特别是遇到一些重大情况,必需报安委会后,由安委会统一上报,严禁各单位不经同意私自上报。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行动中形成的所有音像、文字、照片等相关资料都要严格保管,随时准备接受上级专项检查。六是纪律要严明。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里的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好百日平安督查专项行动,督查行动的效果将纳入年终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督查期间发生较重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定,督查期间凡是接受被检查对象宴请,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红包、礼品及其他有价物品的一律严肃处置。
三、加大力度,总结经验。不时推动全县平安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也是排查隐患、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平安工作部署的要求。认真总结行动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贯彻到外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平安生产工作实际中,以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开展。
结合本次百日平安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一要进一步促进全县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行业平安生产规程、制度的落实。此次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其中一项重点督查内容就是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领域)平安生产规程、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把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为实现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也把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作为了一项重点内容。不只要在专项行动中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二要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今年是国家平安生产“隐患治理年”国家、省、市对今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而且要指导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2007年专项行动中检查出但仍未整改的隐患进行整治,更重要的今年的平安生产检查工作中,要继续把对安全隐患的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对发现的平安生产隐患,无论涉及到哪个行业和部门,无论隐患大与小,都要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立即整改到位,短期内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整改,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工作安定有序。
为认真解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被盗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自2012年3月至7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遏制犯罪,强化管理,推进建设”为工作重点,按照“大声势、大行动、大战果”的总体要求,运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法,集中时间开展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盗窃“三车”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预防“三车”被盗问题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三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广大群众财产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在陶庄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遏制盗窃“三车”犯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总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两个坚决:坚决整治一批滋生收、销赃车的窝点和取缔一批非法设立的旧“三车”交易市场及维修点。
(二)三个明显:窃车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数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三车”被盗问题突出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案件明显减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
(三)三个落实:落实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三车”存放库(点)的设置;落实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的“三车”集中存放点的设置,并设专人看管;落实销售企业(包括旧“三车”销售企业)登记、报备购车者相关信息等工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对象:1、盗窃“三车”重点案件及犯罪团伙。2、收、销赃“三车”窝点经营业主。3、发现“三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
(二)重点地区:1、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2、非法设立的旧“三车”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及维修点;3、“三车”被盗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场所。4、为运输赃车提供方便的托运站(点)。
(三)重点问题:1、建立健全“三车”的生产、销售、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机制。2、研究解决日常生活中“三车”存放、看管等安全防范问题。3、研究学习有关政策、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三车”案件的执法办案指导,为打击处理提供依据。4、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为重点,集中开展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制止无牌无证车辆行驶。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予以暂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行动举措
(一)大力营造行动声势。
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行动。因地制宜地宣传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发生“三车”被盗后主动报案。动员居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敦促一批涉案人员投案自首。行动期间全镇要开展好:即组织一次街头宣传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返还“三车”活动。为营造好行动声势.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对近年来发生的“三车”被盗案件进行清理统计、分析归纳,查找发案、销赃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为精确打击提供方向。对现行案件做到处警快、调查快、堵截快、布控快,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把案犯抓获。对重点案件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集中攻坚,严厉打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利用合法身份作掩护的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发挥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的作用,加强案件信息的录入和对可疑“三车”的查询比对。依法取缔“三车”非法交易市场和黑市交易,堵塞盗窃自行车的销赃渠道。
(三)严密重点地区管理。
坚持“严管、严治、严控”方针,依托治安卡点、社区警务站、农村警务室等,组织力量加大对案件多发地段、部位的巡查、守候力度,力争发现和抓获一批现行窃车作案人员。加强对辖区出租私房、建筑工地和废旧物品收购站以及旧“三车”交易市场、维修点的检查和布控,严密阵地控制,建立健全物品流向登记制度,拓宽破案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物品查控能力。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内部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度,完善“三车”停放、保管、监控等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具有较强防盗性能的锁具,为搞好防范奠定基础。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落实车辆维修登记制度。落实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的“三车”存放库(点)的设置规划;并健全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的比对,研究打击处理盗窃自行车及销赃、窝赃违法犯罪人员的有效措施。
五、职责任务
(一)综治部门。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群防群治,共同治理“三车”被盗问题。
(二)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打、防、管、控,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坚决打压和控制“三车”案件多发势头。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农村)警务建设,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盗窃“三车”现行违法犯罪。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三)村建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确保“三车”停放设施建设落到实处,监督做好公共场所“三车”的停放工作。
(四)工商部门。加强对旧“三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三车”维修点的监管,依法取缔“黑车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六、工作步骤
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从3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地要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在人、财、物上的支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措施,逐级完成工作部署。广泛张贴专项行动通告,要悬挂不少于2条横幅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6月15日)。牢固树立整体作战的大局意识,部门联手、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行动。快速打击盗窃“三车”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查破一批刑事案件、整治一批案件高发的场所和地区、缴获一批赃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适当集中返还追缴的“三车”并公开出借一批“绿色便民自行车”,展示治理成果。加强路面交通管理和对案件高发地段和时段的巡逻防范,加大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疑人员的查验力度。集中为群众登记现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信息,宣传自行车安全防范常识。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针对专项行动期间暴露出来的“三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查漏补堵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推进“三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总结表彰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有分析、有对策的系统工作总结。要依据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县治理自行车等“三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各镇、单位自查基础上,逐一组织验收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以督办形式要求进行整改,防止走过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创建“平安”的具体行动,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充分认识当前“三车”被盗问题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打好全年首场战役。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接到县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计划,确立了以“立足职能,强化服务,维护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的宣传活动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会上,局领导要求各单位要以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订出了符合我局维护工作实际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办公室是抓全体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安防队伍。我局每年对安全小组以及综合治理小组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对绩效的考核,调动各级主管工作的积极性。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宣传,再发动、再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是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目的之一。各部门都能明确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宣传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10、宣传开展反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