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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污染又称非点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化肥、喷洒农药、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水灌溉等方式形成的水环境污染。其特点主要是污染源分散、类型多样、地理边界广泛、控制难度大及治理困难;而点源污染是指有固定排放口的污染源,主要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城市垃圾处理时所形成的污染。近年来,我国农业环境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资源大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更为突出,这已成为制约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
一、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状况
截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总人口3 833.0万人,其中乡村1 609.5万人,占总人口42%;农作物播种面积1 477.5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 422.7万公顷;谷物面积1 079.7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水稻399.7万公顷,小麦12.3万公顷,玉米664.2万公顷,谷子0.8万公顷,高粱2.7万公顷,水稻、小麦和玉米面积3项同比均有下降;水土流失面积1 085.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0.8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34.2%。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用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和塑料薄膜污染等方面,其中,化肥和农药是造成土壤板结、土壤能力下降、农产品有毒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河流湖泊水质不断恶化的主要来源[1]。
(一)农用化肥污染状况
近5年(2010―2014年)黑龙江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见表1。
从统计数据及表1上看,2010―2014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从5 012.8万吨增加到6 242.2万吨,5年增长了24.53%;化肥施用量从214.9万吨上升到251.9万吨,增长了17.21%。但粮食产量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如表2所示),导致了农业自然资源的退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从表2中看,2014年黑龙江省化肥施用量(实物量)依次排序为农垦总局(124.03万吨)、哈尔滨市(118.55万吨)、绥化市(90.83万吨)、齐齐哈尔市(80.56万吨)和佳木斯市(45.49万吨);化肥施用折纯量为251.93万吨,其中,氮肥折纯量占35.31%,磷肥占20.80%,钾肥占15.02%和复合肥占28.87%;化肥流失的重点流域主要是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干流流域、额木尔河流域、乌裕尔河流域、呼兰河流域和三江平原地区挠力河流域等。但不合理的大面积使用化肥,引起了氮磷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湖泊、河流的富营养化,水藻生长过剩,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其土壤中形成的硝态氮还原成亚硝酸盐引发高铁蛋白症及癌症等疾病,危害人们的健康与生活。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但为维持粮食高产,农户们又不得已逐年增加化肥投入,导致恶性循环,农业面源污染更为严重。
(二)农药使用污染状况
全球气温变暖导致了严重的病虫灾害,使得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农药使用总量居于全国前列,其中部、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山区交界处区域农药使用密度高,而松嫩平原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病虫害严重,农药使用量更大。
2010年黑龙江省农药使用总量为7.4万吨,2014年增至8.7万吨,增长了17.57%。目前黑龙江省使用的农药主要是被禁止的高度农药和杀虫剂,而高度农药喷洒农产品的有效率仅为10%―20%,其他成分随着降雨流进河流、土壤中造成污染。佳木斯市、黑河市和大庆市是高度农药重点使用地区,应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来控制农作物的病虫害。
(三)畜禽养殖污染状况
我国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其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区域化程度不断提升。畜禽粪便的污染物是工业固定废弃物的2.4倍,但目前无论是大规模的养殖场还是家庭式的养殖散户,对畜禽粪尿处理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有大牲畜536.6万头、家禽13 940.1万只(详见表3),其粪便的大量堆积导致地块土质过肥,被随意冲洗或堆放的禽畜粪便在降雨后进入地上和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水质安全,易致人畜疾病。因此,随着黑龙江省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加之环保设备不足和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更加大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的难度。
(四)塑料薄膜污染状况
进入21世纪以后,黑龙江省农业塑料薄膜在大棚覆盖、水稻育秧和蔬菜栽培等方面的使用数量逐年增长。例如,2000年黑龙江省农薄使用数量为5.3万吨,2014年上升到8.4万吨,增长了58.49%。农用地膜覆盖虽具有保水、保温、保肥、抑制杂草生长等作用,但其使用过的农膜往往不能循环利用,而大多数的废弃农膜被弃置于田间地头。
农膜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学物质,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和聚氯乙烯,自然条件下难以在土壤中自然分解,更难做到彻底清除,几乎需要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才可能完全分解。残留在土壤中的碎片切断了土壤孔隙,影响着水分渗透,降低了土壤抗旱能力,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且长时间使用塑料薄膜还会阻碍农作物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减少农作物的产量,同时对农村环境景观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在实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政策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予以解决。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业政策不尽合理
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偏向于以市场为主导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从过去的单纯以农业为主体转向农林牧渔多产业的协调发展。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产值及增长率见表4。
从表4中可以看出,2005―2014年10年间,黑龙江省农业总产值从1294.4亿元增加到4 894.8亿元,增长了278.15%,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均有增长,其增长速度分别为319.64%、190.79%、222.22%、274.82%。黑龙江省农业结构的调整虽对农业总产值做出了贡献,但导致的风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主要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林业和渔业产值的大幅度增加占用了一部分农业种植耕地,农民为追求单位粮食产量利益的最大化而大面积施用化肥促进土壤肥力,但化肥使用量与强度增加却超过了农业环境的负荷承载力,从而带来面源污染。二是牧业产值的不断增加也增加了畜禽粪便数量,其中一部分通过污水的分离处理排入农田达到了良好的利用效果,但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排入河流的畜禽粪便,却导致了空气及水方面的污染。
(二)财政支持能力较弱
我国政府和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虽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不足,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从2014年黑龙江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上看,农林水事务支出为487.67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3 434.22亿元)的14.20%,但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几乎没有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支出。
因此,亟待财政支持面源污染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政府没有设立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项财政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是制定并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显然目前没有对农业生产及环境技术的财政投资或投资极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较少,更缺少力度较大的直接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和农膜等资料虽支持了农业发展,却导致了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2]。
(三)环境污染政策缺失
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黑龙江省地方政府,都缺乏全面、系统的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政策法令,仅是针对污染源地区的农药和化肥使用出台了部分限制性政策,以及畜禽废弃物和秸秆环境管理的规章等,缺少针对污染源的全面规制管理,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污染行为的发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践中既无章法可依、又存在执行偏软的问题。
因此,必须科学、规范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或实施办法,特别应严格细化面源污染的责任或惩处条款,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费),使之有专法可依,严格依法行政行为。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惩处,迫使其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的成本费用或损失,以避免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三、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一)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充分发挥生态税收功效。美国是最早推行生态税收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对环保产业实施减免税优惠,70年代对硫化物排放提出征税议案,80年代对环保领域征收生态税收。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主要是发挥生态税收功能,对农村面源污染者征收消费税和环境收入税。1986年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环境收入税,该税明确规定,企业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就超过的部分计算纳税,并对生产、进口、贮存、流通和使用中产生污染的化学品按不同比例征税。美国1991年开始对购买环保和循环利用的设备给予免征销售税、财产税和税收抵免等优惠,并允许5年内采用加速法计提折旧;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美国州政府也相应实行减免政策,如州政府按其实际人口数及比例予以税收减免等[3]。近年来生态税收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专项治理财政资金支持。美国生态税收是在“后工业时代”(以服务型经济、技术阶层、轴心原则、技术控制与评价等为特点)背景下形成的,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资助和借贷等方式为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支持。其专项财政资金一般在10%左右,主要由美国财政部将专项财政经费资金分别划拨到信托基金和普通基金预算,并及时转入超级基金中。超级基金是美国环保局的最大基金,也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资金链,征缴对象和数额能得到充分保障,基金数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3.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美国的绿色补贴政策是鼓励农民将农业生产方式和绿色产业经营开发结合起来,实质上是政府对生产者环保行为的补偿。美国联邦政府提出了“环境质量鼓励计划”、“草原贮备计划”、“湿地贮备计划”、“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等,其目的是将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但在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时,各州政府对受补贴农户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性措施,生产者必须自觉、定期对其经营的农田、牧场、植被、水质、空气等进行检测,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有关部门经过实际考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农民补贴及补贴金额。
4.制定排污许可交易制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非点源污染)受地理环境、气候和降雨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对污染排放指标进行明确的限定,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排污许可交易制度(又称点源――非点源信贷交易政策)。该制度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效果显著,进而被用于水污染治理中。其具体办法是:限制某一特定地点一种养分的排放总量,并允许其与面源污染者进行交易;点源污染者如果从污染物排放量低的非点源污染地区购买这种所谓的信贷,会比自己通过购买环保设备、增加技术投资来降低污染所需的成本费用更低,因而他们会积极地进行信贷交易。
(二)德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在欧盟共同体农村政策的引导下,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法》、《种子法》、《肥料使用法》、《垃圾处理法》、《水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保护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从不同视角详细规定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此外,欧盟对有机农业还制定了《欧洲生态农业法案》,德国根据该法案制定与实施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农村管理办法。上述的法律规范对肥料施用、废弃物排放和农业设施安装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农户或企业违反其规定,政府将给予严厉惩罚,因而农业面源治理收到了良好成效。
2.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德国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是政府补贴给农民,促使生产者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其补贴是有机农业办法: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品符合有机农业要求和标准;根据土地用途,每公顷土地最高补贴450―900欧元;多年生植物放弃使用除草剂(生态补偿的生植物包括葡萄和各种水果);耕地转为粗放型草场使用,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草场畜牧量(每公顷在0.3―1.4个畜牧单位)[4]。通过上述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3.制定综合管理办法。德国政府在不断探讨与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经济管理办法。即在治理农业污染环境的同时,融合田埂和道路的治理,并将土壤资源和环境气候调查也列入其中;在品种的选择上,注重其品质、产量和抗逆性,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防止化学元素过量产生有害物质;在土地利用方面,采用科学轮作方式,通过少耕或免耕方式保护土壤结构,以抑制土壤肥力下降。
(三)日本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日本对农业面源污染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不是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但客观上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在防治农业生产污染方面包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肥料管理法》、《农药取缔法》等,防治畜禽养殖包括《家禽排泄物法》、《恶臭防治法》等,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关于促进费类收集容器包装及在产品化的法律》、《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等,保障城市生活环境安全包括《水质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对策法》等[5]。面源污染治理由于其特殊性质导致难度大、成本高,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治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地治理面源污染问题。
2.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日本对农业废弃物采用循环利用模式,即积极利用当地有机资源能力减少环境压力。主要做法是:将污染物经处理后用于农田间的灌溉,畜禽粪便在堆积发酵后就地还田给土壤做肥料使用等,体现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如图1所示。
图1所示是日本一种减少化肥、农药栽培型循环模式。它是在保证现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已有技术合理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污染产生危害的化学品用量,降低食品中有毒物质含量,施用缓效性肥料,以建立面源污染全方位防治体系。
3.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为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日本在部分地区采取环境直接补贴办法。即对“环境友好农产品”直接补贴,每1 000m2(约合1.5亩)的补贴为:水稻面积以3hm2为基准,在其面积以下补贴5 000日元,超过3hm2的部分补贴2 500日元;设施蔬菜(主要指温室栽培的蔬菜)补贴3万日元,露天蔬菜补贴5 000日元;果树(梨、桃、葡萄和无花果)补贴3万日元,其他果树补贴1万日元。此外,日本对“环保型农户”即农业年收入超过5万日元的农民,可向农林水产省申请环保型农业种植,经审查合格后,银行可为其提供15年的无息贷款,政府每年给予7%―35%的农业税费减免,农协提供50%的农业设施补贴。至2014年底,日本从事环保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达到了48.9%[6],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的发展,较好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的范围。
四、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对黑龙江省的借鉴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既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建设,也是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美国、德国和日本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政策经验,如美国的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农业补贴和排污许可交易,德国的完善法律规范、生态补偿政策和综合管理办法,以及日本的健全法律法规、循环经济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值得我国及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所借鉴。
(一)完善污染治理政策法令
德国、日本等国家极为重视各类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包括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应从省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与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管理机制,如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以及化肥、农药和农膜等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化肥和有机肥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同时,加大对化肥等化学品监管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力度,避免或减少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7]。
此外,应完善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秸秆还田管理等相关法规,有效控制城镇和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积极推进农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市县级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法令;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注重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业环境评价体系等,确保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践中有法有章可依,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强化财政治理污染办法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其投资方式主要是以财政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辅助,如美国和日本重视财政资金支持或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黑龙江省可借鉴其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科目,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吸引社会或民间投资,加大对农村环保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后一定时期应着重支持基层环保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增强农村饮用水、小城镇等环保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科技的财政投资。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应建立综合性的农村环保投融资促进机制。如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政策,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参与,带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多渠道投入,逐步形成城市扶持农村的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还应给予采取环保政策的农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优惠等。
(三)加大技术治理污染力度
摸清环境保护产品经营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摸索发展脉络和趋势,有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的发展。本文所调查和研究的环境保护产品包括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循环利用的生产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调查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单位和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法人单位;从事行业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环境保护服务业。
2环境保护产品经营现状
2.1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概况
2011年江西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概况见表1。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数为48个,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单位数6.94%;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从业人员为5404人,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从业人员6.30%;年营业收入为157850.98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2.00%;利润率为13.89%。
2.2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与区域分布
江西省2011年有48个单位从事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经营单位总数的6.88%。其中萍乡市32个,南昌市5个,上饶市4个,宜春市2个,景德镇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吉安市和抚州市各1个;区域分布上66.67%的生产环境保护产品企业集中在萍乡市,10.42%集中在南昌市,8.33%集中在上饶市,抚州和赣州均无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其他设区市相对较少,具体如图1所示。
2.3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领域与行业分布
2011年我省48个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等五大领域,各领域经营单位数分别为28个、17个、2个、2个和1个,各领域比例见图2所示,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水污染治理产品领域为主,达到58.33%。江西省2011年环境保护产品48个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涉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专业技术服务业等10个行业大类,各行业分布如表2所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50%,12.5%、10.42%、10.42%和6.25%,其余均为6个行业大类均为1个分别占2.08%。
2.4环境保护产品型号状况
2011年我省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量558个,其中大 气污染治理产品和水污染治理产品型号相对丰富,型号数分别为332个和183个,占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总数的59.50%和32.80%。
2.5环境保护产品采标状况
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状况以环境保护产品采用标准情况分析,江西省2011年59个(系列)环境保护产品采用国标、行标、企标和非标等各类标准。环境保护产品各领域采用标准情况如图5,33个水污染治理产品采标,19个大气污染治理产品采标,4个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标,2个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采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采标1个;水污染治理产品采用标准超过半数,达到55.93%,大气污染治理产品采标占总数的32.20%。
2.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水平
2011年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558个,其中获得国家级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型号数有36个,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6.45%。如图6所示,环境保护产品涉及的五个领域,在获得国家级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环境保护产品中,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未获得国家级认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占据主导地位,有36个,占50.00%;水污染治理产品14个,占38.89%;环境监测仪器设备3个,占8.33%;循环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设备1个,占2.78%。
2.7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收入
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为157850.98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的2%。各设区市环境保护产品销售收入如图7所示,萍乡市、上饶市和南昌市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位于前三位,分别为115421.99万元、22080万元和5718.81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年收入的73.12%、13.99%和3.62%。2011年江西省环境保护产品各领域销售收入如图8所示,在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五大领域中,水污染治理产品销售收入最高,位95442.84万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销售收入的60.46%,大气污染治理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收入为58234.33万元、2700万元、784.13万元、689.68万元。
2.8环境保护产品出口情况
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2106.23万美元,在环境保护产品涉及的9个设区市中,萍乡市出口额1216.23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57.74%;南昌675.00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32.05%;鹰潭市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200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9.50%;九江市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为15万美元,占全省环境保护产品出口合同额0.91%,其余新余、吉安、上饶抚州和赣州等设区市均未发生环境保护产品出口。
3结论与讨论
(1)环境保护产品占比小,发展规模相对小
目前江西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有692个,环境保护产品仅占6.94%。环境保护产品年收入仅占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收入的1.88%。环境保护产品总体规模小,集中度低,难以实现规模经济。环境保护产品经营单位缺少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依然以中小企业为主,属于小规模生产经营,难以满足今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外来环保企业的有力竞争。
(2)环境保护产门类不齐全、品种类单一
2011年我省环境保护产品仅涉及水污染治理产品、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设备等五个领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和辐射污染防护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品领域为空白。在涉及的5个领域中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和水污染治理产品型号数分别为332个和183个,占环境保护产品型号数总数的59.50%和32.80%,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循环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设备型号较少。
(3)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关键词:环保产业;现状;技术;污染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贸易流通、资源循环再利用、信息服务、工程运营等活动的总称。进入21世纪,全球环保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噪声与振动控制等多个领域的产业技术水平有所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环保产业日益呈现出了稳定、快速发展的趋势,并且逐渐成为支撑产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重要力量。环保产业是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活力的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新的增长点。因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1 我国的环保产业现状
我国环保产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步,经过40a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拥有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产品生产、生态产业等领域的一个综合性产业。特别是“”以来,政府加大了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轻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有力地拉动了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发展,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领域不断拓展、结构逐步调整、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从政策上看,环保行业也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我国政府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加大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规模,从而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市场契机。随着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全球气候的变暖,使发展环保相关产业成为各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是一项具体的政策,而是形成的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目前来看,国家征服总体的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已基本计划完毕,细分领域中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也已有多项政策出台,2013年出台的政策将更为细化,并有希望落实到具体的措施完善等多个方面,促进资源节约和污染控制及治理,推动“环保型中国”建设,并能真正实现推动环保产业投资落地、及快速发展。
2 我国环保产业的构成
2.1 环保产品生产
其中包括环境保护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销售产品,有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污染治理专用药及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其中环境保护产品以水污染治理设备和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为主。
2.2 清洁产品生产
包括低毒低害产品、低排放产品、可生物降解产品、低噪声产品、有机食品等。其中清洁产品以低排放产品和低毒低害产品为主。
2.3 环境保护服务
我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服务业有5个:环境技术服务从业单位,其中有涉及环境技术与产品开发,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咨询服务从业单位,其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咨询,产品生命周期与环境技术评估,环境信息服务;污染设施运营管理从业单位,其中生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除尘脱硫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废气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废旧资源回收处置从业单位,其中包括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处置,废旧造纸原料的回收处置,废塑料的回收处置,废旧橡胶制品的回收处置,费油制品的回收处置,费木材制品的回收处置,废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棉、麻、化纤、玻璃等其他资源的回收处置;国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产品专业营销从业单位。
2.4 废物的循环利用
其中包括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废水(液)的循环利用和废气的循环利用等。
2.5 生态环境保护
包括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恢复与治理3个方面。
3 环保产业中存在的问题
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偏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研发能力薄弱。目前世界上普遍将环保产业视为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而我国在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开发等领域,却仍以常规技术占主导地位。能自己解决投资、自己完成技术开发并占领市场者,仅有20%;环保执法不严,很多地方不能按环保法律法规执法,导致污染得不到治理,各种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市场准入的条件没有限制,环保的市场资源比较分散,无法形成竞争优势,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严重制约国内环保企业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政府支持、引导机制,没有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管机制,造成环保产业盲目发展。
4 环保产业的出路
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社会问题,它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由于我国过去的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环境治理会成为中国国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压力。中国的环保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壮大自己,这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改变环保企业的生存环境与生存模式,使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高科技化,市场规范化。
4.1 增加环保投入力度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 的比例达到1.0%~1.5%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0%~3.0%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可见,为了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增加环保投入,是实现环保产业有效市场需求的关键。
4.2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约束,可以拉动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的需求,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和监督,促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污染治理,这对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的形成也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4.3 实施强强联合,增强环保产品国际竞争力
中国环保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整合国内外的优势资源,实现环保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并加大环保科技开发力度与科研成果转化力度, 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4.4 政策扶持
根据不同的产业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比较好的企业作为环保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加以扶持。在目前条件下,有意识有目的地向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在政策、市场、资金等方面给重点骨干企业以优惠,使他们的实力不断地增强;要努力提高他们的知名度,为他们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5 环保产业发展前景
中国环保产业被纳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后,进入了外部发展环境比较良好的黄金期。在国家和各级的政策不断加大投入作用下,近年来,中国环保产业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环保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将越来越大,逐渐将成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技术档次的产业。但是我国环保产业起步较晚,市场、政策和社会环境都还不够成熟,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质量任重而道远。科技创新是环保企业发展的根本,是存在的基本保证。没有创新能力,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质的提高,要走高技术、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道路,逐步形成一大批基础好、竞争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环保产业高科技骨干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支撑我国环保产业的中坚力量。那些技术落后、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将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自然淘汰。只有这样,我国环保产业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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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根据来源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生产性污染、生活性污染、工业性污染等。
1.1生产性污染
农村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增加作物产量,会大量使用化肥和地膜,为预防病虫害会喷洒各种农药。由于过度施肥,每年有大量肥份流失、有些伴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富营养化污染,甚至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由于农药本身不易被阳光和微生物分解,对酸和热稳定,不易挥发且难溶于水,残留时间很长。一旦进入环境,其毒性、高残留性便会发生反应,造成严重的大气、水体及土壤的污染。而农村大部分地区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由农用肥及农药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农用地膜与农药、化肥一样,既是农民的好帮手,又是破坏农村环境的元凶,大部分农膜都很难在短时间内降解,对其回收利用或统一处理的难度也较大。塑料大棚及地膜覆盖的长期使用,使残留地膜不断积累在土壤中,土壤的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将对作物生长产生直接影响,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不容忽视的威胁。
1.2生活性污染
目前,农村居民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活习惯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每家每户还是传统旱厕,且没有防渗,污水随处泼洒。许多养猪场直接将粪便废水排入周围的池塘,致使这些池塘的水遭到严重的污染。同时人们也习惯将平时生活中的垃圾倒入池塘或者小河边上。更严重的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方式的变化,农村垃圾呈现出构成毒害化、数量批量化的趋势,过去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易腐烂的菜叶瓜皮和一些枯枝烂叶,现如今却成了塑料袋、药瓶、废电池、腐败植物等的混合体,越来越接近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特别是由于大量使用塑料袋,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迅速增加,然而处理方式和处理设施却没有太大的改变。因此,造成垃圾围村的现象,成为广大农民的切肤之痛,这一问题已凸显为新农村建设的软肋。
1.3工业性污染
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及领导和普通城市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很多在城市里没有立足之地的工业企业从城市转移到了乡镇农村。另外,由于乡镇的整体污染治理设施较城市落后,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使农村环境呈现出更为严重的脏、乱、差的局面。有的工厂直接将废水排到周围河道中,使流经乡镇企业区域的河流水质收到污染,而这些河流往往都是农村灌溉农田的主要水源,这也就间接的污染了突然和农作物。近几年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国家对乡镇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间接的刺激了农村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然而配套设施缺乏没有跟进,导致农村环境不断恶化。
2农村环境污染的成因
2.1国家政策的原因
21世纪以前,农村一直作为城市污染的消纳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也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防治污染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就生活垃圾而言,1992年开始施行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原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规范,包括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再到监督管理等的法律责任。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农村垃圾的处理则几乎无人过问,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国家和地方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财政投入几乎为零,这也就造成了垃圾围村的现象到处都是,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仍旧存在。
2.2农村生活生产习惯的原因
由于千百年来农村的生活生产习惯几乎没有改变,相对于环境问题而言,农民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且农民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对环境危害问题认识不够到位,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大多数农民都认为只有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才叫污染,而化肥、农药、畜禽排放的粪便等都不属于污染。因此,为了追求高产量,农民会主动的增加农药、化肥、地膜等的使用,造成了生产性问题。
2.3农村环境污染范围广,分布散,监督难
农村的面源污染与城市污染、工业污染相比有着极大的差异。与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相比农村环境污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排放主体藏匿于村头巷尾的企业多、规模小、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二是农村生产生活造成的农药、化肥、地膜、及生活垃圾的堆放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三是农村废弃物几乎都是就地排放导致大部分污染都是面源污染不易监测,难以掌握、监控和防治。
2.4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
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很多地方的农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农村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即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普遍存在投入不足、人员不整、机制缺乏等问题,使大部分农村处于垃圾治理的空白地带。没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农村的生产生活性垃圾废物只能随意丢,污水只能随意排。
3破解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
3.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明确政府责任、治理农村生态环境
以前关注农村环境的法律法规很少,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能否切实发挥环保法规在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就要看各级政府的执行。对于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并将这些措施与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结合起来。对乡镇企业带来的污染物集中处理,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3.2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因此,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村居民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人人做环保,人人为环保的氛围,在农业生产中能够自觉施用有机肥、积极推广微生物肥料、继续完善垃圾堆肥技术。积极使用无公害的农药。利用害虫的天敌以虫治虫等生物防治的方法少用农药。另外,加快土地流转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引导农民进行有机农作物的种植,较少化肥的用量。在农村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健全的情况下,尽快加强对农民垃圾分类放置的宣传。
3.3加大财政投入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 ; 新农村建设
Abstract: The rural environment quality worsens further, not only threatens the peasants' health, but also restrict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To build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only to increase rur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effort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society.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the rural area; new rural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X50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6-0020-02
近年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传统粗放型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许多环境问题正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农村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才能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农村水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水污染治理,目前,只有少数乡镇、个别村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乡镇的农村污水管网基本不配套,绝大多数无序排放。农村人口仍有饮用苦咸水、受化肥农药和细菌污染的污水。由于我市地下水供水量充足,深水井水质能够达标,而农村使用的手压井相对较浅,水质不能完全达标,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够。
2、农村生活污染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压力趋增。农民的环境意识较差,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特别是现在生活垃圾成分已有很大的变化,过去以煤渣、灰尘、蔬菜残余物为主要成分,现在塑料、包装纸、玻璃和金属废弃物等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因而对农田理化性质造成很大影响,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农村天地广阔、管理松散,往往成为城市转移生活、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医疗卫生垃圾的选择地;目前,虽然各镇都建成了垃圾处理站,但由于运行经费等保障措施还不到位,致使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尚不能完全到位,村镇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大部分露天随意堆放,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沟渠、黄河,造成河道污染、沟渠阻塞,不但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削弱抗灾能力、污染农产品,而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危害人体健康。
3、农业面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 。2010年底统计,我市的年化肥使用量为36503吨、农药使用量为143吨、地膜使用量为108吨。一般来讲,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其他的部分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不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破坏了土壤结构和生态系统,特别是破坏土壤的生态系统,降水所形成的径流和渗流把土壤中的氮和磷、农药以及牧场、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的有机废物带入水体,使水体水质恶化,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农药的大量使用会造成大气、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农药被农作物吸收后进入植物体内,可通过食物链的方式,在生物体内逐级富集,从而影响人体的健康。农药使用不当,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增强了病虫害的抗药性,污染了环境,甚至造成人畜中毒。
4、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剧 。近几年,由于禽畜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转向集约化、工厂化养殖,养殖的数量大幅度增加,禽畜粪便污染也大幅度增加,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2010年底,我市大牲畜存栏量13804头、小牲畜存栏量19233头、家禽447300只,据调查,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而养殖一只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而我市很少有规模化养殖场能对污染物进行较为正规的和标准的处理。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造成了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已成为畜牧生产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
1、农村的相对落后,不洁生活方式和习惯使其环保意识较差。受自身文化、素质所限,农民对环境污染的发生、危害认识不够,受长期陋习的影响,随意处置垃圾、随意排放污水的现象相当普遍,造成了农村环境的污染。
2、工业、生活排放废水及农业退水污染。农业退水污染是因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所致。此外,集约化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现,畜禽粪便直接排放,生活垃圾的随意丢放,进一步加剧了水体污染。
3、政策、制度不够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相关政策的不完善,造成了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中重点不明确,分配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地方财政投入较少,乡镇财政较为窘迫、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致使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很少。
4、缺乏一定的技术支撑。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费用高,必须探索出适合农村情况的污染物治理方法。以生活污水为例,按照城市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前期投入和后续成本都难以承受,而传统的应用较广泛的化粪池又难以满足处理要求,因此需要找到新的使用技术。
三、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建议
1、强化源头管理,整治生活垃圾污染。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坚持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处理,从源头杜绝污染问题。对乡镇生活垃圾采取“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统筹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收集覆盖率和集中处理率,对不具备条件的乡镇生活垃圾采取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处理生活污水。扎实开展城乡综合环境治理,以生态创建为载体,有效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2、引进先进理念,科学发展畜禽养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集中建设集畜禽饲养、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有机肥综合利用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养殖场,提高畜禽养殖规模,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农村经济增长和废物综合利用双赢的目标。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推广病虫综合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努力实现农业生产合理化、生态化、无害化。对规模小的养殖场,可采用沼气转化的方式处理污水和畜禽粪便,对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可走干湿分离的路子,把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尿液沼化治理后还田,把污染源变成肥料,同时继续推行多施有机肥少施化肥的方法,切实改善土壤环境。划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扶持规模养殖场,控制小型养殖场,走农业加工业、种植加养殖的循环经济之路。
3、畅通投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中央、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投入,重点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问题。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采用多种措施确保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引导村民建设居民小区,逐步实现农民向社区集中,以便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
4、提倡标本兼治,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强化乡镇企业的监督检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严密监控,对新建企业实行严格的环评审批。整治农村河沟池塘污染,保护村庄现有水源,发挥河沟池塘的自然环境净化能力。
5、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等的环境监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建设。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6、坚持疏堵结合,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除农村卫生死角,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开展以村庄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为主题的“三化”活动。健全环保责任制,实行环境保护辖区主管负责制,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