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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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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整治行动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镇内各中小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为全镇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联合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学校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三)加强排查整改,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快捷高效开展,特成立XX镇校园及周边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领导组如下:

长:XX

副组长:XX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由XX同志负责本次联合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与任务分解

(一)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校园门口车辆乱停乱放治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引导家长至规定地点等候学生,维护好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坚决打击“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运载学生现象,规范和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交警五中队

(二)开展治安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抢夺学生财物、危害学生人身安全以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校园法制建设,落实“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加强落实中小学校“护学岗”工作。

责任单位:派出所

(三)开展食品卫生综合治理

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商店和食品加工经营摊点,加强对其卫生状况和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整治和清理学校周边游商摊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现象,加大对学校内部超市、食堂食品卫生检查和督改力度,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执法分局

(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私搭乱建、侵占校园、噪音污染等问题。依法拆除占用学校围墙或者周边区域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类违章建筑物;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监管,避免校园受到施工噪音、工业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的污染。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

(五)开展高危人群排查管理

对校园周边涉毒涉赌人员、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违法劣迹的闲散人员,开展排查管理。对影响稳定的苗头及突发事件,要及时疏导、及时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开展消防和校舍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食堂锅炉等特种设备、校舍房屋质量等进行安全排查,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防止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安监所

(七)开展爱国卫生综合治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防止呼吸道、消化道等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中心卫生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履责

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责任,主动参与,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措施。

(二)强化措施,夯实基础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每一处隐患摸深摸透,把每一项措施做细做实。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新春佳节是广大市民普天同庆的重要日子,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和谐、欢乐、喜庆、稳定的节日。

二、整治内容和具体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局、工商局、公资办、国司、台城镇政府负责按照划行归市、分摊经营、清洁卫生的要求,加强对市区内各集贸市场的管理,对市区农贸市场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同时清拆有碍市容市貌的帐篷、色布等乱搭建物。

(二)市工商局、市政监察大队、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市区占道经营的门店和无牌摊档进行查处,尤其对拒不整改和屡整无效的门店,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

(三)由台城交警中队牵头,联合市交通局、市政监察大队,加强对载客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候客及泥头车、人力和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运行和停放等现象的整治。

(四)市环保局、台城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区噪音扰民的门店进行查处。

(五)市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治理市区10个出入口公路路段的杂草、污水和垃圾,并落实长效保洁制度。

(六)市规划局、台城镇城管办、市政监察大队负责整治市区内大街小巷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

(七)市政监察大队、台城公安分局负责查处市区乱写乱画乱张贴行为。

(八)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区各学校配合市环卫处全面清理市区乱张贴的广告。

(九)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对待建的空地进行联合整治,责令有关单位全面清理待建空地的建筑余泥、垃圾和杂草,以建筑围墙或种植树木草皮等形式加以改造。

(十)市政监察大队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局、台城镇继续开展对市区无证犬类捕杀行动。

(十一)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有关整治行动情况,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由市城管局抽调5人、台城公安分局2人、市规划局2人、市工商局2人、市卫生局2人、市交通局2人、市环保局2人、市农业局1人、台城镇政府2人、台城交警中队2人,共22人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重点整治市区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六乱”现象,同时,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开展整治任务的时间从**年1月16日起至25日结束。

(二)联合执法队行动时间:**年1月16日早上8时在市政监察大队集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至1月25日结束。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3篇

成立*市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筹建组)、建管局、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台、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行政执法局(筹建组),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刘国力兼任。

二、职责分工

针对露天烧烤行为,环保局、建管局、工商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筹建组)要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环保局要依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治理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夜间烧烤产生噪音污染严重扰民问题。

工商局要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无证经营或超项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行政执法局(筹建组)要以整治市容市貌为切入点,对占道经营等露天烧烤业户进行查处。

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向全社会宣传环保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与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建管局要围绕市容卫生整治与管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公安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暴力抗法、阻止行政执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内露天烧烤业户数量、居住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三、工作时段安排

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7日-6月30日)

有关执法部门要制作并向业户下发《致露天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要利用宣传车上街反复宣传相关政策,走进店铺与经营业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新闻部门要及时播报关于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的《通告》,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全面系统地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跟踪报道整治进展情况。通过宣传发动,引导业户使用无烟炉具和入室经营,为取缔露天烧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行政执法局(筹建组)、环保局、建管局、公安局要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工作,7月15前,责令业户自行取缔;7月15日以后,由行政执法局(筹建组)牵头,组织集中取缔联合执法行动;到7月末,彻底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市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职能部门和台城镇政府负责制,通力合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迎检任务。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止,各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照《**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查找薄弱环节,努力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硬件建设和长效管理,促使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城市卫生检查评比。

二、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

(一)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1、市市政局

⑴加强市政执法监察力度,对“六乱”现象严管重罚。加强对卫生黑点的监管,规范管理街边特种行业摊档,加强对市场周边的管理,清拆有碍市容市貌的帐蓬、色布等乱搭乱建物,与交警、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整治占街经营行为。

⑵全面清理疏通大街小巷的“五防”装置,对已损废的进行修复。

⑶联合台城公安分局查处市区乱写乱画乱张贴行为,联合电信局、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对非法广告的通讯电话采取“呼死它”等管治措施。

2、市公资办

⑴全面检修市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粪便处理场和垃圾处理场的各项配套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整并正常运行。

⑵垃圾处理场要达到对垃圾全面填埋覆盖的标准要求,整治场内的脏、乱、差现象,杀灭成蝇,确保处理场污水排放质量达标。

⑶统一色调,全面翻新垃圾手推车。

⑷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乱写乱画乱张贴行为。

⑸加强市区公园、大街、小区花坛花基的养护,实现绿化美化。

⑹完善五大市场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完善除“四害”设施。

3、市规划局

查处市区大街小巷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和各类违章广告。全面清拆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违章搭建的出租屋。联合市政监察大队全面整治因储放废品而造成的环境脏、乱、差现象。

4、市交警大队

联合交通局、规划局、市政局,参照**市对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经验,对市区主要街道划线标牌、划定临时停车区。加强对停放候客摩托车的管理,划定候客区。加强对泥头车、人力和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运行和停放的整治。

5、市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负责市区10个出入口公路路段的杂草、污水和垃圾的清理,落实长效保洁制度。

6、市建设局

⑴全面修复翻新建筑工地围墙。

⑵确保建筑工地落实“四害”防制措施,工地宿舍、厨房、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

⑶联合市市政局、市交警大队落实对建筑余泥和泥头车的监管制度。

7、台城镇政府

⑴联合市市政局加强对镇属市场周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的整治和市区禁养禽畜的管理工作,完善镇属市场的卫生设施硬件建设。

⑵把城中村的公厕改建成二类以上的卫生公厕。

8、市工商局

⑴配合和支持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整治占街经营、无牌经营现象。

⑵指导和监督市场经营者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完善卫生设施。

(二)环境保护及饮用水卫生

1、市环保局

⑴联合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台城公安分局对市区噪音扰民的门店进行查处,对噪音超标的石材、铁材等加工门店限期迁出居民区和主要街道。

⑵加强对饮食门店的“五防”装置、隔油池装置、排气装置等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三废”排放达标。

2、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合市环保局、市疾病控制中心落实水源水质的保护措施,按规定做好出厂水的检测工作。

(三)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

1、市卫生局

⑴确保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调查率和门店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100%。

⑵监督各类型门店、食堂落实卫生设施和“四害”防制设施。

⑶联合市工商局全面查处市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无证经营的食品加工厂(场)或门店。

2、市交通局

督促**汽车总站、塔山汽车站及其辖下的小巴站完善各项卫生设施,加强地面、公厕保洁,落实控烟制度。

(四)健康教育

1、市疾病控制中心

⑴落实健康教育的基层网络机构及人员,督导各行各业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

⑵修复市区健康教育专栏。

2、市教育局

督导各大中小学校落实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健康教育的规定。

3、市新闻中心、市广播电视局

⑴开设健康教育专栏。

⑵刊播“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信息。

⑶配合迎检准备工作,加大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五)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1、市除四害服务站

⑴加强对市区外城乡结合部“四害”孳生地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开展室内外消杀行动,降低“四害”密度。

⑵配合市卫生监督所督导有关行业、场所落实“四害”防制设施。

⑶不断扩大灭鼠有偿承包服务面。

2、台城镇政府、市区各部门单位

⑴督导部门单位、门店、住户每周一次以上翻缸倒瓶清理“四害”孳生地,清洁楼梯间;加强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检查工作。

⑵落实单位食堂、厨房、仓库等场所的“四害”防制设施。

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创建办下达的清理卫生死角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迎检事项的全面落实,市政府将根据需要,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增强创建工作力量,并由市创建办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指挥,确保人员到位、行动到位。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通过有效整治,夯实城市建设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的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朝阳市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进行。整治的重点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区域:重点范围是中山大街以东至大凌河人工湖以西和珠江路(向南延伸至珠江路小学、新四中一线)以北至大凌河(什家河套)以南的城市建成区。

(二)整治主要街路:重点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新华路、文化路、珠江路、长江路、黄河路等7条主要街路。

(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点是北出口(朝北公路)、西出口(七道泉子)、南出口(西大营子)和疏港路、朝青线等五个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

根据确定的整治范围、重点区域和城区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9个方面的42项内容进行,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是:

(一)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保局、环卫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刀匾(竖匾、横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门窗以上至楼顶中间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整治区域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划定场(位)乱停乱放;取缔各种流动售货车、烧烤车等。实现整治区域内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3、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计划拆除整治区域内各种临建、违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实体围墙(栅栏)和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报刊(电话)亭棚等;拆除朝阳大街、新华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外扩阳台;按计划分步拆除新华路、文化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主要出入口两侧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仓棚。实现整治区域内无违章建筑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报刊(电话)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两侧住户阳台整齐、美观;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经营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区域内沿街两侧网点商品外摆和各种店外加工。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

5、规范管理商饮服修摊点。合理设置商饮服修摊点位置;取缔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种商饮服修摊点。实现整治区域内各种修理摊点在规定的小街小巷内有序经营;早晚小吃摊点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规范殡葬用品经营管理。取缔整治区域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和加工点;制止乱撒冥钞、冥纸、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实现各种殡葬用品在规定的生产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

7、认真清理门前“三乱”。主要是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实现整治区域内门前三包签状率和年审率达到95%以上;沿街两侧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围档设置;制止在施工场地建筑围档外乱堆乱放;制止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抛散拖带物料垃圾;严格控制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和施工噪声扰民。实现整治区域内建筑施工围档设置达到美化城区环境效果;施工围档外保持清洁,无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为;出入施工场地的各种车辆无污染。

9、规范管理露天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封闭市场;严格管理现存的露天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取缔柳城路旧物市场,规范管理旧书(古玩)市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工商无照商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场退路进场、进店经营。

10、严格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扒窗改门、阳台外扩、雨搭落地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章乱建行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私搭乱建、扒窗改门、阳台外扩和雨搭落地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主次街路城区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繁杂带进行普遍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修整绿篱、树坑石及花坛边石,有专人维护树池、花坛和绿化带;做到路面整洁、边石根净,花坛边石整齐,花坛内无杂草、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损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的人行步道进行硬覆盖;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3、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街路绿化。对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雕塑完好洁净、摆放整齐,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行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怡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6条街路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灯档次;保证亮灯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提高霓虹闪烁,彩灯夺目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5、抓好旧楼粉饰工程。完成珠江路、南大街、中山大街和竹林路等街路5万平方米旧楼的粉饰任务。

6、规范严管广告牌匾。规范严管附属于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做到样式统一规范、广告内容明晰,不破不乱,规范管理朝阳大街、新华路、文化路、友谊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灯广告,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市政设施上乱设乱架和乱摆附着物。

(三)环境卫生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加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重点对城区10条主干道、22条次干道和10条商业景观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2、加强城市环卫功能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闭式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指标10座以上。

3、提高环卫常规生产作业管理档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掏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严,管住,管净;不降标准,不应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现空档,不出现反弹。

(四)房产(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

任务目标:

1、整治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消灭小区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杂物。

2、整治规范小区物业。出台“朝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现有的物业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

3、清理整顿物业弃管小区。拿出具体整改意见,逐步实现由街道、社区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旧住宅小区。研究制定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严格控制城区烟尘污染,进一步解决黑烟扰民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对城区工业锅炉、窑炉及浴池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严格控制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油烟排放扰民的业主,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对市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查存在问题;对噪声超标并扰民的工业企业,做勘验笔录,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治理出入口集贸市场。协调双塔、龙城区和朝阳县研究北出口的他拉皋市场、南出口的西大营子市场和朝阳县的腰而营子市场、北方市场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规划、动迁、施工等,实现上述市场规范化管理。

2、做好早市迁移和经营监管。及时将早市迁移到双塔区步行街经营;加强早市经营秩序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规范围档设置。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钢板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已损坏的围档进行修补、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材、构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置图设计好的位置,分类堆放,归方码垛,摆放整齐,分别设置名称品种、规格等标志牌。

3、治理现场环境。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无积水,建筑物上无悬挂、工完场地清,环境干净无残渣废料和建筑生活垃圾。

4、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围档,彻底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周围违章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清运住宅小区和各出口积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合格。

5、清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要做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卫生良好,设置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职工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是治理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按线行驶、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等违法行为;治理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等违法行为。

2、治理静态交通秩序。重点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马路边石以下)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和临时停车的;

3、治理在市区内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

通过以上治理达到: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4%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达到2辆/5公里以下;禁鸣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明显减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洁,作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竖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区:全面清扫,及时清运,全天保洁,不留残存,消灭死角。清除小广告、小张贴。

3、治理楼房和楼道: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张贴、小广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机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乱堆乱放,清理沿路卫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顿集贸市场。

6、治理建筑工地:整顿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护栏设置,建筑噪音。

四、实施方法、步骤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指挥,部门分工落实,分段组织实施等方法进行,由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负责,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4月1日至10日)。各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4月1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试点示范,后全面铺开;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7月1日至10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强化全体公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度,为整治行动献计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敢于攻坚,盯住目标,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