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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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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挂帅、依法治理、堵疏并用、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区领导分工指挥、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全力以赴、紧密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整治工作“重心下移、条抓块保、包干到底”的工作原则和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调查摸底,提前化解矛盾,维护大局稳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瓶三轮货车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在东山城区整治区域范围内严禁电瓶三轮货车通行运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新市区城市形象。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东山城区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永林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桂明、副区长言明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质监分局、区劳动局、区安监局、区局、区广电局、区市容局、区物价局、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根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家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5个专业组:综合秘书组、稳定组、整治组、宣传报道组、配套保障组。

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工作。

四、机构职责

1.综合秘书组。组长:蒋根林。由区政府办、法制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发改局、建设局、市容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区整治范围内的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各职能组责任分工,审定相关政策、原则、措施,起草相关文件;负责协调各职能组、有关镇街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和总结验收;负责整治工作的资金使用安排和财务管理;负责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汇总、上报和工作简报的编印。

2.稳定组。组长:张进。由区政法委、司法局、劳动局、局、民政局、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交通专项整治的稳定工作处置预案,及时果断处置突发治安事件;负责交通专项整治期间接待以及去省、到市接访、劝返工作,力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3.整治组。组长:皮立保。由公安分局、交通局、市容局、建设局、工商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路面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对控制区内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货车整治和处罚。

4.宣传报道组。组长:王贵文。由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东山、秣陵街道办事处和科学园、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交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和整治期间各单项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各级各类媒体,扎口各类接待采访;牵头制定《致电瓶三轮货车车主的一封信》,集中报送整治各阶段的工作成效。

5.配套保障组。组长:蔡家汉。由区劳动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整治范围内车辆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制定符合低保政策的分流车主享受低保的专项意见;负责制定、鼓励车主自谋职业、优惠减免税费及分类指导相关政策、办法;做好腾岗、筹岗、推荐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五、整治范围、对象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东山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老城区及原上坊镇部分区域,秣陵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科学园、*开发区区域。

2.禁行范围:104国道至泥塘桥,天元路至104国道,宁溧路至殷巷渡桥,将军路至吉印大道路口,宁丹路至铁道口,苏源大道至洋山河大桥。

3.整治对象: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

4.整治目标:全面禁止电瓶三轮货车在范围内通行。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

1.前期准备。成立区领导小组,出台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2.调查摸底。相关街道、园区、单位建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组建“包干”工作小组,全面完成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调查摸底、数据统计和分门别类工作。

3.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各级组织广泛宣传法规政策;相关街道、园区和单位逐人逐车逐户落实自谋职业、就业安置、低保救助等各项疏导安置工作。

4.路面整治。结合日常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禁行氛围。对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载人一律查扣,并按规定进行从严处罚;对营运载货电瓶三轮货车车主进行教育,散发公开信、《通告》,劝返外地电瓶三轮车主,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二)第二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由区交通局成立“货的”公司,调整公交运营时间、路线,禁行范围内全面实施电瓶三轮货车禁行。

七、工作措施

1.组织措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相关街道、园区、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同时,要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周密组织,从严控制防范,使每一项整治措施、每一个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包干制、倒查追究制,将整治工作主要责任落实到街道、园区、单位和个人。

2.宣传措施。宣传和法制部门要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和通告,发到相关街道社区和每个车主,大力宣传电瓶三轮货车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度实效。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排查整治情况

在2月份我局对我县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进行排查,发现有5处路段存在风险:一是宜兴路宜兴桥是一座危桥,我县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将宜兴桥拆除重建,现这座桥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进场施工准备;二是宜章大道与文明南路交汇处存在十字路口转弯半径达不到要求,这个地段存在的问题我县于4月23日已经整改到位;三是文明南路与南门大道交汇处坡道大、减速带少、未设置警示标牌,现在已增加减速带及完善标志标牌;四是宜章大道六完小下坡路段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五是107国道绕城线黄土山“T”字路口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

(二)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社会面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现有宣传横幅42条,展板27块,海报57幅。

(三)开展督查情况

我局结合第一、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开展两次建筑工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场地车辆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从事运输的行为、车辆登记台账以及宣传等方面的检查,在一季度检查中发现有15个施工项目未建立车辆进出台账,21个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数量不足,1个施工场地无车辆冲洗平台,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书,一季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二季度检查时已整改到位,在这两次督查中未发现施工场地有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以及超限超载现象。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摩托车专项整治深化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党委副书记王升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财政所、中小学、各村负责人及安监办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办副主任李名来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深化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村、镇属单位要根据所管理辖区及职能范围,积极做好整治深化行动,不断深化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再宣传、再发动、再整治、再提高,教育、处罚一批摩托车驾驶人,依法打击一批摩托车肇事者和盗抢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巩固和提高我镇摩托车办牌办证、车辆年审和保险率,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交通秩序,杜绝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清底数。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定期排查摸底,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镇安监办完善统一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规范档案管理更新等制度,并报县交巡警大队、县交安办、县安监局备案。实现我镇主要路段、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所有停车场(库、点)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100%。

(二)强化教育引导。再次全面清理并喷涂“限载两人、佩戴头盔”警示标语,摩托车喷涂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

(三)加强证照办理。镇摩托车销售点全面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实现全镇带牌销售率100%。依法强制保险,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四)遏制违法违章。依法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处无牌、假牌、套牌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违反信号灯、违反标志标线、飙车、逃逸检查、擅自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犯罪。依法打击摩托车交通肇事责任者和盗抢摩托车等违法犯罪行为。涉车治安环境及摩托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等)维修的摩托车的合法率达到100%,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摩托车合法率达100%。

四、工作措施

(一)再发动,配强力量明确责任。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再宣传,加强教育深化培训。一是镇安监办要再次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时间为两轮摩托车全面喷涂“限载二人、佩戴头盔”的警示标语。在赶场天等重要时段,要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交通事故当事人现身说法、交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活动。二是组织镇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开展集中学习,强化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向摩托车驾驶员发放《县摩托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县政府令第3号)、《镇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小报》等安全法规、文件资料。三是由镇安监办牵头,邀请县级有关部门参与,镇相关办公室、各村协助配合,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深化行动启动仪式。

(三)再整治,联合联动严格执法。一是镇安监办自行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联动执法。二是邀请并配合县交巡警中队、莲花派出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摩托车违章联合联动执法。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专项整治深化行动期间,对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再提高,规范管理主动服务。一是开展对摩托车销售、保险、登记、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管。二是实行摩托车销售与领取下乡补贴挂钩制度,将拥有摩托车驾照作为购车人购车和领取购车补助的前置条件。三是今年5月6日至12日为我镇摩托车注册登记、驾证考试、车辆检审、车辆回收报废等业务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在县车管所,请涉及的对象前去办理。

五、职责分工

镇安监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大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大力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载、不戴头盔、不投保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开展联合联动执法检查;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督促机动车修理行业、摩托车经销商对维修及销售的摩托车喷涂“限载两人、佩戴头盔”警示标语;配合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客运运力调研,积极发展农村专线班车,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协助县商务局推行摩托车销售商代办注册登记,推动带牌销售政策顺利实施;排查清理停车场(库、点)以及人行道上停放的无牌摩托车。

镇综治办:负责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平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指导各村将摩托车管理纳入“七位一体”管理内容;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法律保障,指导各村和办公室依法受理因专项整治引起的纠纷调处案件;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本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镇文化站:负责舆论引导和舆情监督,策划组织我镇深化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

镇财政所: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镇经发办、镇社事办:负责清理全镇摩托车经销点;加强对摩托车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对摩托车交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而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派出所:负责辖区乡村道路的事故预防工作,大力整治各种摩托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在整治行动中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专项整治深化行动期间,各村、办公室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核,奖惩斗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有关责任办公室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整治工程深入开展

11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瑞书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调度2018年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专门听取了交通秩序整治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张瑞书同志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道路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城市交通秩序不断规范,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日益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善于发现不足,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找准短板,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张瑞书同志强调,要在今年工作基础上,瞄准目标、持续发力,推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断加大软硬件设施建设,坚定不移的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树牢冲刺意识,要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谋划明年重点工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春同志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调度、部署交通秩序整治工程相关工作。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调度会,各县区政府主管县(区)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李春副市长在听取各县区、各部门的汇报后,分析了当前我市治超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举措;要履责到位,加强监管,保障治超工作有序开展。11月16日李春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明年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工作思路谋划,李春同志在今年“十个转变”发展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个提升”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即:交通安全委员会发挥的作用要进一步提升;智能交通应用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文明行动计划执行力度要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人性化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交通出行通行速度要进一步提升;交通警卫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旅游城市建设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交管队伍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升。

二、全警动员,持续开展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省总队《冬春百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支队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各项秩序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09649起,其中酒驾醉驾毒驾2704起,涉牌涉证8147起,三超一疲劳6345起,不礼让斑马线24219起,非机动车行人违法41445起,乱变道9**起,乱停车273309起,拘留334人,扣车12771辆,扣证9250本;假套牌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假套牌338起,伪造、变造驾驶证2起,其中部局督办套牌车29辆,总队督办套牌车18辆。

一是专班推进。我支队把冬春百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四大行动”( 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每周一调度,调度行动进展、分析研判形势、部署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工作中坚持专班推进、每日通报、定期调度,全方位开展整治行动。支队成立了分析研判专班,在假套牌整治行动中根据部局、总队督办的假套牌车辆及支队布控假套牌车辆逐个分析行车轨迹、分解工作任务,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指导各大队精准打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打击专班,采取点穴式执法的模式,深入各县区、各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打击各类突出违法行为。

二是压实责任。坚持目标引领,强化压力传导,特别是针对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在省总队“整治工程”持续落后的情况,对标省内先进支队,为各部门量化目标考核指标,列表推进。同时,对支队考核排名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11月10日,凤龙支队长、雪越副支队长和我一起集体约谈了车管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11日又集体约谈支队排名后四位的大队,逐项分析考核失分原因,查找工作短板。

三、强化科技支撑。科信部门要秉承为实战服务的原则,开发、拓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功能,加强信息研判,分析以往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案例,将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提前预警,重点布防、精准查缉。打击假套牌专项行动以来,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查获假套牌车辆224台。

四是联合作战。一方面加强了警种联合作战,11月12日起,恢复了环城警务站警务合作机制,发挥联合作战优势,按照原方案,每个警务站安排1名正式民警,2名辅警。另一方面是加强了部门联合作战,除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治超外,11月22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部门、城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及各县区职责,决定自11月22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市区、县城区违法违规的渣土车进行专项整治。

三、扎实推进,持续开展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按照 “最规范、最标准、最美观、最实用”的标准,我支队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工作。10月26日以来,共计排查非法交通标志、广告等26块,破损、老旧交通标志146块,交通标志缺失路口路段56处,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在秦皇大街施划彩色斑马线12处;更新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标线11000余个,此项工作还在推进中。

四、扭住源头,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按照省总队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秦皇岛交警支队加大道路安全隐患和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两个源头的排查整治力度,并借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工程工作的有利时机,巧借势借力,加强与交通、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的配合,及时剔除交通安全隐患。截止目前,排查交通安全隐患11975处,治理完成11137处,治理率为93.01%。道路运输企业监管率完成95.67%(原监管率为100%,由于省总队近期新增了道路运输监管企业,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九类重点车检验率99.87%、报废率99.91%。。

交通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二、三、四车轮(包括燃油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行动

通过整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大幅减少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各类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包括燃油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醉驾酒驾、闯信号、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

城乡主次干道,省、县干道及乡村道路;农村集市、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以学校、菜市场、农村集场为重点区域。

四、步骤措施

(一)宣传发动

1、做好组织发动。为加强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安全和宣传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镇交管站、农综站、综治办、执法队、市场所、XX学区、烔炀交警中队及各村居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镇分管交通安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各村居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相关业务的培训。

2、做好氛围营造。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措施等,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编发交通安全提示短语,通过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微信等形式进行推送,争取宣传到每位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劝导站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通过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摆放涉及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展板、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等方式多渠道地开展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

4、强化农村地区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宣传栏进行宣传。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要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对每户电动车登记造册、发放《致广大非机动车(非标准车)人的一封信》,函告“十不准”,宣传到每个电动车驾驶人,并签订保证书,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支线入干线路口、集市、学校等重要路段要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

5、积极倡导交通文明。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燃油、电动三、四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倡导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集中治理

1、强化源头排查管理。加强对全镇电动车经营户的摸排,严厉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电动车违法行为。对全镇电动车修理点进行摸排,对发现由组装超标电动车、安装电动车遮阳伞服务的,要进行登记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积极引导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XX市场所要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检查,发现销售超标二、三、四轮车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镇农综站要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变型拖拉机等农机的监管和治理,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依法查处农机安全违法行为。

2、强化面上治理管控。集中整治行动中对电动车整治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专班,各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对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合执法。

3、对于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将车辆扣留,认真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对于燃油三、四轮车无牌证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扣留。扣留的电动车由镇政府整治专班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

开展集中整治、是遏制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督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三)规范执勤执法。

要认真落实执勤执法相关规定,注意执行方式,妥善处理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因执法问题产生纠纷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注意加强执法人员自身防护,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作配合。

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