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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防灾减灾救灾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切实提高林区职工及农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结合我镇春季野外火源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部署野外火源专森林防火区野外火源采取重点清查、强力监管等有利措施,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
全面安排和治理行动,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抽调专职领导和人员具体负责野外火源专项治理事项,确保该项工作部署及时、行动迅速、措施严格。
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实施阶段(4月1日至6月10日)。
第一阶段完成后,镇森防指将组织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林业站、镇森林消防队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范围内的野外火源萱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适时通报。
四、镇专项督导组
为全面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镇森防指成立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督导小组。
(一)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二)镇林业站
组长:
副组长:
五、重点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牧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
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
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
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烧除农田剩余物、烧小片荒、
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
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
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
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
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屯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各单位负责督导、检查火源防控工作。林业站管护人员做好责任区域的分片巡护工作;各村林区检查点要分兵把守,严格入山检查制度,堵截火种进入禁烧区域;森林稽查人员要深入森林防火区域进行震慑巡护和开展案件查处打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要深入一线协助巡护,并携装做好扑火准备,确保预有火情早发现,早扑灭.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此次
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多渠道广泛发动宣传,积极争取广大林区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根据《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村屯广播宣传,防火宣传车进村入屯宣传、张贴禁烧通告户外宣传、入山路口把守宣传、巡查进地宣传等形式,以提高群众对野外火源治理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及时将专项行动的相关文字、图片报送至镇应急管理小组办公室。
(四)严阵以待,加强值守。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漏岗情况发生;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出击,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 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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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关键词:卡杨公路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四川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交通专用公路,简称“卡杨公路”,公路全长92.3km,路线沿雅砻江左岸,逆江而上展线爬升,经过卡拉水电站后,继续沿雅砻江左岸至杨房沟水电站,线路起点高程1904.450m,终点高程2124.450m,最大纵坡8%,沿线共布置隧道33座,桥梁14座。卡杨公路因其战线长、标段多、施工难度大、作业面广、地理条件差,安全风险非常突出。卡杨公路在建设过程始终贯彻“安全为天、防范在先、过程受控、本质安全”的管理理念,通过构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五位一体”安全管理体系,遵循以人为本、抓本质、建机制、重过程、促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各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下,卡杨公路开工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工程建设安全、有序进行。主要做法如下:
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卡杨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构建五位一体管理体系,卡杨中心组建卡杨公路安生产委员会。为促进合同履约,各参建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设置了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行,构建了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为加强现场监管,卡杨中心派驻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进驻各生产片区、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做好安全风险管控
针对卡杨公路工程施工战线长,施工难度大且涉及跨江施工的特点。卡杨中心要求各参建单位进场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危险源进行排查、识别,排查出的重要危险源有:炸药库、油库、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作业、设备过江、森林防火、高排架、防洪度汛、高压输配电、交通运输、爆破、跨江缆索施工、渡船、跨江高架桥等,同时要求各承包商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了大桥桩基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脚手架搭设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及预案、隧道渗水处理专项措施、隧道岩爆安全预防措施、隧道开挖不良地质处理措施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从施工技术源头严把安全生产关,扎实做好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三、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自卡杨公路开工以来,卡杨中心积极发挥业主服务、协调职能,先后在卡杨公路锦屏端、木里端、西昌市、木里县等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内部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自工程开工以来,卡杨中心一方面积极发挥业主组织、协调职能,先后在卡杨公路锦屏端、木里端、西昌市、木里县等地组织了多次安全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积极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内部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如: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四大员”培训班;举办防汛、森林防火安全讲座;邀请凉山州地方安监局人员到现场宣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等。
卡杨中心通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各参建单位实施内部自主培训、外部培训相结合,全面构建了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增强了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四、不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突出安全生产问题
(一)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卡杨公路93公里的主线路,施工便道就长达约140公里,甚至还有部分作业面便道无法到达,便道作为各标段材料运输、通行的“生命线”,面临的交通安全风险极其严重。为此,卡杨中心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从道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保养、使用环节入手,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同时要求各监理单位严格把关,清除“三无”车辆,狠抓超速、超载、货箱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二)加强森林防火管控
卡杨公路工程施工区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原始森林区域内,施工区旱季异常干旱,消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在林区内进行施工爆破、开挖以及生活用火、用电等都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卡杨中心要求各参建单位从源头控制,加强火源、火种管理,确保“不冒烟、不起火”;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并严格落实;另督促各单位内部建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逐层分解、落实责任制,每天组织森林防火巡查并做好巡视值班记录,以工区为单位成立义务扑火队,储备防火物资,配置防火器材,进行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建立信息联络平台,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出现险情第一时间依程序上报。通过各参建单位的不断努力,卡杨公路开工至今,未发生任何火灾,防火形势总体良好。
(三)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卡杨公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在工程施工、交通、消防、民爆物品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参建单位均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研究部署、制定“打非治违”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非法违法行动,坚决治理各项违规行为、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起到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罗尔特、乡长为组长,分管林业的副乡长为副组长,林业站工作人员、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全力做好春耕备耕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村和具体人员,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3月11日下午,政府乡长主持召开第二次乡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题会议,会议强调,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农事用火等活动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全乡要增大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九个片区的宣传工作要见成效,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醒,持续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利国利民”等防火知识、防火要求在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区周边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三、加大排查,综合整治
为切实森林和城乡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我乡组织各村成立巡查队伍,深入各村及林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全乡范围内,一是重点排查农事、牧业用火,严禁火源上山;二是深入排查林区、林缘周边居民点、企业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坟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五是对各类老旧房屋和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六是对聋、哑、痴、呆、傻等五类人员、明确监护人,落实责任,防止玩火弄火。
截至3月18日我乡共开展隐患排查12次,入山、入村、入户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排查16处隐患点。
四、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各村采取分片包干、跟踪问效,建立逐级督导制度,整改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乡纪委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全乡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平稳有序开展。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本着查处从快、打击从重、管理从严的原则,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打严查、力求实效,对全乡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毁坏植被的开荒种地、开矿建厂、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盗砍滥伐、盗挖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等行为得到及时打击,确保实现被破坏林地植被全面恢复。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教育警示广大林区群众,建设生态文明村,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重点突出道路、江河、集乡绿化地带、水源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有效打击整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例,坚决从严处理,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查处的毁林案件、火灾案件,要加强管理,限期恢复植被,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林地不流失;三是完善矿山、采沙、采石场管理,杜绝非法占林、毁林的现象发生;四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引导、教育周边群众爱林护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动员宣传准备阶段(时间安排:8月25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摸底排查,并将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和摸底调查情况汇总,报__乡政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此次整治行动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对有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也要进行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摸底调查内容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拟定恢复植被的重点范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时间安排: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密切配合工作组,针对个例及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快打快查,严肃认真查处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和非法占用林地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对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工程项目责任人应及时立案侦察,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并做好案后被破坏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安排:12月1日至12月31日)。乡林业工作站、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问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重对《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通过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对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及时上报森林公安局,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强化监管。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历年开荒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对辖区内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下一步拟恢复植被的地区,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要强化村组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旦出现森林资源管理新的违法现象和毁林开荒的村社、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要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不出现新的增量。各村(社区)、组、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对出现的案件不闻、不问、不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不出现新的案件发生。
(三)重拳出击,严查严打。以森林公安为主对违反森林保护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其它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毁坏;对取得了征占用林地手续但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未批先占等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盗伐、滥伐林木;为营利性生产、作业,故意将生长中的树木折断、掩埋、致使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打出声威、打出效果、从严从快查处,对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行为要处罚到位,绝不姑息。
(四)加强管理,恢复植被。对案件查处之后被毁坏的林地统一交由村民小组集体管理,由村(社区)负责督促并限期恢复植被。对火烧迹地一年内严禁开发、流转,使其自然修复,恢复植被。对林区边缘的荒山、荒地、历年来被非法蚕食侵吞的林地,各村(社区)要制定计划,按“砍一栽三”的规定来恢复植被,由乡林业工作站进行管理。
(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乡级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本次整治行动,乡林业、国土、公安、纪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无条件配合,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__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
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打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或个人,林业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联合执法。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对及时举报并有效制止非法侵占林地、毁坏林木行为的护林员和群众,经查实后,由乡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职的相关干部和护林员,经查实后,坚决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有案不报、瞒案不报、暗中保护的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